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具体策略带解析
2014司法考试技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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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法考试技巧指导
2014司法考试技巧指导。
司法考试不仅需要脚踏实地复习,更需要一些技巧来帮助我们达到最好的考试效果,法律教育网小编总结如下:
考场上,心态放松,先易后难!因为考试性质决定的,不论谁出题,不可能让你轻轻松松的答完,所以一定要做得细致些,不要太快。
遇到难的问题,不要轻易放弃,再仔细看看,如果一道题目已经花费了它的基本时间就先放一放,否则就要占用其他题目的时间了。
这时候,时间是稀缺资源,我们要让每一分钟发光发热才行。
第四卷是让很多考生头疼的一卷,题量很大,靠自己发挥的主观性题目多。
做第四卷时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做题速度要快,其实在前面的五个题目试卷已经上已经明确表明是“简析题”,只要简简单单分析要点即可,问什么答什么,切忌任意发挥;第二,在做论述题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清晰。
论述只要你言之有理即可,不存在复习不到的问题,关键是要思路清晰。
这很重要,直接影响到你卷面分的多少,字不一定写得太漂亮,但要人看明白,让老师一眼就能看到你答案的精华所在。
最后祝大家能够在今年的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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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考复习要学会做最后的冲刺复习
提高司考复习效率九次记忆法
司考复习要重视消化吸收。
2014司考计划最终版
司考作战计划张能宝分科真题,指南针法条汇编,官方版新增考点法条精讲与模测,《重点法条解读》,音频与讲义重点复习六大法民\刑 \行政\ 诉讼法\商法(公司和合伙企业法) \法理。
以下为听的顺序民法:钟秀勇(厚大)+段波的侵权知识产权:段波和张海峡(张的很短)。
刑法:刘凤科(厚大)柏浪涛(指南针)(择一或都买看个人需求)两者观点有些不一致民诉:郭翔(厚大),最后做下他的题目。
可以看看戴鹏的串讲表格、杨秀清等的题目(不过我们买的是郭翔,因为厚大司考官网有录音可以免费下载)刑诉:杨雄(厚大)(其他途径找汪海燕、左宁、陈少文等人录音听听就好,要做做其他老师的题目,可以听听他们讲模拟题的音频)行政法:徐金桂(厚大)。
看看魏建新的表格,可以做做林洪潮的题目三国:杨帆(三校)商经:鄢梦萱(三校)+张海峡理论法学:主要是淳于闻。
杜洪波的,他有表格,比较方便做宋光明的理论法学的模拟题,顺便听他讲,这样把学的东西和题目联系起来才觉得理论法学正常了一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法治理念听的任海涛,仗着自己高中学文科的所以没怎么注意弄,结果卷四有点悲剧,法律职业素养听的向高甲,总共用了俩小时【不建议现在做模拟题;以真题取代;到了8月20日左右真题做了3-4遍后再去做“司考小黑”的冲刺模拟题】总论:复习方法们在复习刑法时可以先把教材快速的翻一下,并找出重点难点和自己的弱点,了解刑学的基础知识架构和体系,对刑法有一个整体把握。
然后再认真地从头阅读教材,对那些重点难点和自己的弱点要相对的多花些时间,把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要彻底吃透。
对知识理解得要全面透彻,夯实基础。
复习中不要轻易放弃某些所谓的“冷点”,更不能轻易绕过难点。
相反,要抓住自己不会不懂考点,要进行系统梳理,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每当发现一个常考重点难点,首先查询“三大本”如何解释,然后查询法条和真题,如果依然没有满意答案就要查询权威工具书,或进行专业司法考试辅导老师进行咨询。
2014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
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
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
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
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C错误。
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
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
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选项D错误。
《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
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带答案和解析
1、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
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
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
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
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
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揢伤其咽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
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4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2、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
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节约司法成本B.促进司法民主C.提高司法效率D.推行司法公开3、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4、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5、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6、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
2014年司法考试全方位备考任务
2014年司法考试全方位备考任务任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四个月;条件:在职。
司法考试被称为“天下第一考”,如何在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司法考试呢?貌似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我做到了,我真的做到了!一、基本情况法本,毕业两年,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
虽说是法本出身,但法律基础很差,自认为没学到什么法律专业知识,这次备考前后一共4个月,前三个月在职备战,后来辞职,最后一个月全身心备战。
二、备考资料1.司法考试真题全套;2.辅导班课件和讲义资料;3.法律法规汇编。
以上资料个人用的最多的是讲义视频资料,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讲义过了三遍,视频一遍(行政法,刑诉听了两遍),真题集过了两遍,而法律法规汇编基本没怎么看,因为后来时间太紧就只抓住讲义进行冲刺。
三、时间安排再来说说备考的时间安排前三个月在职的时候,周一至周五是从7点半到12点半,周末每天保证有8小时复习时间,后来觉得这样时间绝对不够,所以决定辞职,但真正到离职的时候仅留下一个月的时间了。
最后一个月是最关键的,所掌握的东西比前三个月还多。
四、各科复习而对各科目的复习是这样的:第一轮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基本是讲义录音加真题过一遍,科目顺序是以理论性、识记性相间隔进行,例如刑法、民诉、行政法、经济法这样子。
回想起来,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课件绝对是我通过的基础,老师们的指点让我少走了弯路,少做了无用功,帮我省出了许多宝贵的时间。
记得网校的qq是800086007,可以加Q详细咨询,建议朋友们仔细听一遍。
第二轮针对比较强的科目进行更强的巩固……对比较弱的科目有针对性选择放弃,例如宪法,我选择全部放弃,这科对我来说委实太过艰难。
而占分较大而又比较弱的科目我会听多一遍录音。
第三轮是最后两个星期,这时我才开始准备第四卷。
早上背卷四和经济法的玩意,下午晚上看讲义。
最后上战场。
虽然时间仓促了一些,但幸运的是我最终完成了任务。
祝朋友们2014年司考任务轻松完成!。
备战2014年司法考试建议
备战2014年司法考试建议要想挤过司考的独木桥,务必跟着规律走,科学复习,循序渐进。
下面结合众多学员的经验,对参加2014年司法考试的考友给出如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复习时间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学科众多、考察细致的特点决定的。
一般来说,一个资质一般的考生,大概需要5-6个月的时间去复习,对于在职的考生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去复习应战。
因为在职考生复习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天晚上、周六、周日、节日放假时间,所以在职考试的朋友应该从10月或11月份开始复习到明年的9月份结束,这样才能做到游刃有余,不至于到考前的最后时刻火烧眉毛,仓猝应战。
二、备考阶段法学是一个强调记忆和熟悉的人文学科,虽然说法学最终考察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记忆实为逻辑运用之根基,根基不稳,运用终不能自如。
也就是说,考生首先要能记住大量的信息,包括重点法条、理论要点等,而记忆需要大量时间的投入。
对此,从记忆的规律看,众多人类学科学家的研究证明,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
所以大家要做到多轮重复,科学记忆。
以下给出成功考友的备考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备考阶段本阶段主要是对照《三校名师讲义》通读司法考试辅导教材(三大本),你会发现三校名师讲义是三大本的全面概括和提炼,非常实用。
2010年通过的学员姚丽已是郯城某派出所的所长,年年必要一套《三校名师讲义》,对工作很有帮助,还参加公安系统法律知识竞赛。
该套资料对全面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扎实掌握基本知识,熟练运用基本原理很重要。
第二阶段:真题研究阶段对于历年真题,怎么重视都不过分,要拿出真题来,认认真真地研读几遍,这里的研读,并不是简单的做题,然后知道答案就OK了。
而是要把一个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察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意图,如果自己是命题者,还会出什么样的题目来考察大家。
2014司考冲刺备考策略:对知识点要详细记忆
2014司考冲刺备考策略:对知识点要详细记忆2014司考冲刺备考策略:对知识点要详细记忆。
对于司法考试来讲,理解、掌握国家司法考试法规应该是最重要的。
如何理解、掌握国家司法考试法规既是记忆问题,又是技巧问题;既要有理论的掌握,又要有实践的练习。
此外,知识点的考察也愈发精细,不能看过知识点以后没有任何敏感性。
1、概念要理解。
国家司法考试术语的内涵和外延,许多朋友学习了很多年国家司法考试,可什么是国家司法考试关系的概念也说不清楚,要知道国家司法考试是应用型学科啊。
2、数字要记清。
现在考试很容易就出现关于数字上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准确的记忆,当我们看到题目熟悉相关内容,可就是不确定数字没办法正确答题时,法律敎育网后悔晚矣。
比如,《担保法解释》中规定了担保实现的时效,《物权法》又进行了规定,那两种规定的具体时间是多少?
3、例外情形要分明。
国家司法考试法规中有许多例外情况,这些例外情况往往是考试的重点,所以我们必须将各种例外情形一一掌握。
4、学会实践运用。
司法考试直接考法条的题目越来越少,出题老师更多的是用案例结合国家司法考试、法规的相关内容来考察我们对法条的掌握。
所以我们必须在理解法条的基础上多分析案例,把所学内容应用到实践当中。
总之,在学习国家司法考试法规时,应该带着问题去学,并结合相关的案例,这样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法条内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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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考冲刺备考策略:对考点要细细琢磨
2014司考:应有“五项注意”
司法考试复习要手勤。
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带解析
1、根据现行宪法,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A.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规定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2、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除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外,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 A二年 B 三年 C四年 D 五年4、法治的生命线是下列哪项?( )A公正 B平等 C民主 D自由5、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6、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8、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A、法律顾问B、专家论证C、公民听证D、以上三项都是9、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10、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11、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12、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13、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
法律教育网小编整理了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备考方法资料来帮助大家系统复习,取得好的成绩。
一、整理司法考试复习笔记很重要整理复习笔记是要让知识从繁而杂转化成少而精,把厚厚的一本书变成薄薄的几张纸,把难以理解的术语转化成自己容易看懂的说法,把容易混淆或不易记忆的知识点改写成比较醒目的图示,不同的图示,最好用不同的颜色的笔,这样也可以挺高你阅读的兴趣。
总之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法,只要整理出自己容易复习的笔记就可以了。
有了系统的复习笔记,就能统揽全局、迅速把握重点难点以及内在联系,系统复习笔记是学习的备忘录,它为考前复习提供了很有使用价值的资料。
二、制定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复习计划使知识再现、解题更熟练。
按计划办事就会使生活和学习有规律,逐渐就会形成条件反射,生活和学习似乎达到了一种“自动”的境界。
一切都要按自己订的复习计划来学习,相信你复习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慢慢适应这种生活,直至到司法考试的时候,带着自己的信心去考试。
三、司法考试复习看书法司法考试可靠的经验一般是看书三遍。
第一遍是“看”,着重于细细地看,全面地理解,尽量别留疑问,只要你理解透了,背起来才容易。
第二遍是“背”,背你在看的过程中,觉得可能出考题的内容,你应该知道拿到一本书让你去考别人时,你该怎样出题。
第三遍是“默背”。
意思是“回忆”。
整个一本书,从头到尾都讲了哪些内容,如果有困难的话,可自己列一个简单的提纲,看着提纲去想,遇到困难时再翻书看看,这样就记得比较牢固。
精彩链接:司法考试心得:考前要牢记四点八步骤助您顺利通关司法考试2014司法考试备考建议。
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复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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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复习计划
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复习计划。
司法考试冲刺阶段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是有效提高应试能力和强化知识的阶段,要有科学的复习计划和作息安排。
法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一些经验。
在司法考试冲刺复习的最后这段时间一定要对自己的复习有一个整体的计划,如果每天看两页就停止,或者看一点小知识点就想着去玩,那么你一辈子都看不完书的。
看书和练习必须要有连贯性,看书如果心里不静的话,估计很难有效果,但就是因为计划,才让你不三心二意,不心猿意马。
做练习最好给自己规定时间,在一定时间内将练习完成,不仅能锻炼我们的做题速度,而且还可以是我们的应试能力得到提高和验证,是一种不错的方法。
在司法考试冲刺复习阶段,最好把计划书打印出来的,这样才有约束性,这是自己花时间制定的,辛苦之后才会遵守。
计划写了之后要记住:一定要遵守。
最好计划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不要太压抑,也不要太放松,不然会没有效果。
计划可以用艾宾斯浩的记忆曲线来制定,很多小知识点久了就忘记了,所以要根据规律来学习。
然后就是强迫自己在大热天坐得住,因为那些成功的人都是耐得住寂寞的人,成功的围墙是高高的寂寞,如果耐不住寂寞那必定会是个失败的人。
在2014年司法考试到来之前,冲一把,逼自己一把,一定会收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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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复习心态
2014年司法考试经验之培训班
2014年司法考试经验之辅导资料。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方法详解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方法详解小编为您带来一些司法考试备考的方法,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祝广大考生可以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复习司法考试要决不放弃的心态每年司法考试的资料都会不断的推陈出新,论坛上的网友都在疯狂的上传分享和下载备考资料,各个辅导机构更是争相媲美,招揽考生。
因此考生们由无资料可用的痛苦逐渐过渡到了资料太多而无从下手的痛苦。
于是是选择一个非常好的辅导机构,利用其高清视频和讲义复习所有的科目;或是干脆背诵三大本或复习用书,方法简单,成绩也简单,最后还是这边泪始干,那边继续战。
因此,我们要学会根据每个科目的不同选择不同的资料,比如司法考试关于刑诉、民诉还有行政诉讼的考点一般都是法条,而不考察太多的理论知识,因此我们再把大量的时间用在看高清视频、看三大本或者其他参考资料之上就显得不那么明智,而较正确的方法就是直接背法条,重点的法条重点背,其他法条也要尽量掌握,再掌握该门课的体系,做点练习题,就能基本将该拿的分都拿到。
一定要重视资料的选择,因为很多时候不仅会让你做大量的无用功,更为重要的是使你的复习不得要领,而错失大量不应该丢掉的分。
根据时间的不同,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
备考,要把理论知识掌握的相对扎实,并几乎将所有的法条进行背诵,最后达到的效果是可以很轻松就可以背诵,最后八天,每天好几门课程的学习,其实复习的资料就是讲义,每天两到三门甚至是四门的复习和记忆,比如在第一天时间里看完了宪法、法理学、法制史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内容,在第二天复习刑法和民法。
在最后也要采用的是核心内容突击记忆的复习方法。
因此,科学正确的方法是司法考试能顺利通过的保证。
当然,如果时间充裕的话,若能将网校的课程系统学习一遍,想必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
法律教育網司法考试也是一个技巧性很强的考试,前三卷的客观题基本上都可以用简单的技巧进行有效的答题,当然这是建立在有一定知识的积累与基础之上的;卷四主观题的技巧性也非常的强,如何能保证主观题多得分,这也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关键。
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指南
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指南
司法考试复习指南,是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的一些备考经验,希望对考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有帮助。
司法考试复习指南:
1、理顺考试大纲要求的基本知识点
大纲要求的基础知识永远是考试合格的重中之重。
目前应该翻开教材参照考试大纲的要求,从头到尾理清考试要求的基础知识点,对整个考试的要求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司法考试要做到思路清晰。
如果您实在是感觉拿起课本就头大、看不进去的话,可以听一些法律|教育网网上辅导班各个科目的课程,对应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强化历年真题的复习
历年试题是每个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一定和必须利用到的资料。
往往真题里反复考到的内容就是重点所在。
经典是过去的流行,流行是未来的经典,历年真题正是多年经典之作。
记得有句关于真题的名言“做历年的真题就是做未来的考题”。
真题对重点的指向性十分突出,做真题的你会发现,很多时候它翻来覆去就是考那么几个知识点,只不过年年换个形式考而已,只要你真正掌握了这个知识点,它再怎么变都做的出来。
3、要调整自己的心态,轻松应对考试
心理咨询师提出,考前放松包括4个方面:首先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其次不要刻意追求营养;第三要生活有规律,不要复习得太晚,也不要大睡懒觉;第四要适当运动,到公园散步、慢跑、游泳都可选择,注意不要过度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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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司法考试需做到
如何做好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司法考试复习要有很强的执行能力。
2014年司法考试应届生备考指南
2014年司法考试应届生备考指南。
如今的司法考试就如高考一般,千军万马都想过同一座独木桥。
据统计,今年报考司考的人数达40余万人,而即使按照20%的通过率,也只有区区8万人能安全过桥。
(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
)对于面临毕业,背负巨大就业压力的
应届生而言,无疑又多了很多不利因素。
那么,应届生如何安全通过这座独木桥呢?方法也就显得非常重要,方法决定高度,并且决定到达高度的速度,要想挤过司考的独木桥,务必跟着规律走,科学复习,循序渐进,才能做到游刃有余。
一、心中有数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司法考试最重要的特点是规律性很强,重点非常突出,即大约80% 的知识点是每年反复考核的,而这些重点内容又只占大纲内容的30%.。
从理论上说,只要掌握了这些重点内容,就一定能通过考试。
可见,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可轻视甚至放弃不重要的内容;允许“投机取巧”,因为可以直奔主题。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重要考点和如何牢固掌握重要考点,并且能在考试中正确运用。
重要考点的确定有两个最有效的途径:
第一个途径是反复研究近五年的真题。
可以说历年真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就是重点,这是一个真理,屡试不爽。
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对考试普遍规律的把握来确定司考的重点。
在考核的内容上,各种类别的考试的重点,可以概括为九个字:“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
所谓重要的知识点,是指调整社会生活频率最高的法律制度或者部门法。
所谓新颖的知识点,是指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
所谓例外的知识点,是指对原则规定的例外规定。
并且,如果一项法律制度同时满足“重要的、新颖的,法大司考网。
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四大攻略带答案和解析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题正确答案为D项。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1、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11、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决胜2014年司法考试几个建议
决胜2014年司法考试几个建议决胜2014年司法考试几个建议。
2014年司法考试备战的航程已经开启,为了帮助大家提升复习效率,顺利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司法考试复习的几个建议,供大家参考。
精彩链接:司法考试复习需要如何做笔记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经验如何看待司法考试的真题司法考试通关复习法1、要有司考必胜的信念“不考则已,一考必中”,考生要有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胜信心,以顽强的斗志投入今年的司考复习中去。
考生千万不能抱着试一下,今年考不过,明年还可以再考的心态应对今年的司考。
每一次司考都是广大考生拼智力、拼体力,拼时间的过程,必然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与其试一下,不如要考就要全力以赴通过此次考试。
“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
”司法考试360分通过,那么我们平时做练习时,就要要求达总分到400分,才能稳超胜卷。
各科也是如此,比如,司考第一卷要到达100分,那平时复习时,第一卷就要向120分目标看齐,才能稳稳地通过司考。
2、合理安排复习时间不要以为复习时间越多越好,用时过久容易把人的精力拖垮,以致精疲力尽,累倒在司法考试的战场上。
从很多考过的同学经验来看,考前集中两三个月也就差不多了。
当然,考虑到个人的智力、精力等相关因素,时间上可以适当调整。
距离2014年司法考试还有将近三个月时间,专家建议,在备考前期,考生应该重点突破刑法、民法、行政法,三大诉讼法,这些需要理解和应用的知识前期应完全掌握。
在最后的阶段里,可以重点突破第一卷和法条,纯粹记忆的知识点。
另外,考生还要合理安排每一天的复习时间,对科目进行交叉复习,避免学习的疲劳。
3、反复做真题“做往年的真题就是在做当年的考题”,历年真题应当说是最好的练习材料,通过做真题,弄懂每一道真题的知识点,不但可以体味考试重点、难点、常考点,而且能够把握命题风格、题型及各部门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分值比重。
这样一来,应考能力得到加强,复习方向就会更加明确,大大节省时间。
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二是略微拔高。所谓拔高,形象地说就是“跳起来摘桃子”。有高度才有难度,有高度才有压力。相反,没有压力则没有动力。所以,学习计划一定要定得略高一些。
三是重在激励。自我激励是人们增强信心不可或缺的手段。我们所作的学习计划,应当满足三个目的:一是能作为自己学习过程的指南;二是能作为学习进度的“晴雨表”;三是能成为使自己不断感受成功,不断得到满足,不断激发热情的“助推器”。
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司法考试的备考技巧和复习方法因人而异,所以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适合自己的备考策略,法大司考直播网小编总人都有自己的学习习惯,况且各人的法学基础、时间、精力、兴奋周期等都不尽相同,故学习计划首要的是适合自己。其中的要义只有一点,那就是在计划中要充分体现自己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
最新 2014备战司考要有适合自己的方法-精品
2014备战司考要有适合自己的方法备战司考要有适合自己的方法。
看书、记忆、做题,任何考试都免不了这三步曲,但是具体到每个人,其内容和方法却各不相同。
笔者认为,一套好的学习方法,首先是适合自己的,下面就是我自身的一些体会,择录—些与大家共勉。
作为一名院在读硕士生,我对考试已习以为常。
即使是为社会关注的国家司法考试,也没有让我有“水土不服”之感。
因为,只要是考试,就一定有方法,就一定有技巧,就一定有规律可循。
首先,要选择好教材。
教材是我们学习的素材,一套好的司法考试教材是必不可少的。
虽然现在市场上的版本多如牛毛,但三大本无疑是目前最具权威性的。
即使失去了“指定教材”的名号,但仍由司法部组织编写的事实并未改变。
而我们参加的司法考试,由司法部组织命题并组织考试,因此,三大本的权威性自是不容置疑的。
然而,三大本内容冗长,重点不明,若靠考生自己阅读、学习,难度颇大(尤其对于缺乏基础的新手而言),而且极其耗费时间。
我索性以老师的授课讲义为主,以三大本为辅。
讲义内容较为精炼,知识点直接关联相关的法条、真题和案例,这样更易理解和把握,不但省时、省力,而且因为其知识点集中,掌握起来可以以点带面,不会轻易忘记。
而遇到难点、疑点,便将三大本作为参考书进行查阅。
如此复习起来就相当方便且有效率了。
在本次考试中笔者就因此而受益匪浅。
最后,分阶段循环记忆。
司法考试所涉及的法律部门庞杂、法条繁多,全部记住则既是不现实也是没必要的事情。
因此,在对基础知识系统复习一遍的基础上,着重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和记忆:第一步,对部门法加以分类,哪些属于全部记忆,哪些属于部分记忆,哪些可以不用记忆(对于考分极少而内容又庞杂的部门法,如果时间有限,笔者主张予以放弃);第二步,对于需要记忆的内容也应作主次之分。
主要内容需要理解记忆,可以多用些时间和精力反复记忆,次要内容则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摊时间和精力;第三步,在临考前需要逆向复习,也就是先简单复习次要内容,然后再根据考试时间与考试内容复习主要法条,这样可以保证考试时所记忆的内容是重要的。
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一定要做的
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一定要做的
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一定要做的。
法律教育网小编整理了通过司考的朋友的一些注意事项,在此提醒各位考生:
一、要坚持看课
在复习时要坚持看课,这样可以保持知识点之间的连贯性,复习更有效果,法律教育网的授课老师都是多年授课、经验丰富的老师,会教会大家怎样将知识点都串联在一起来让记忆更加牢固,所以一定要坚持听课,保持没有知识点的遗漏。
二、看课后要及时做题
在看完一节课后,可以做章节习题,这样可以对知识点查缺补漏。
看完课后做题是巩固知识点记忆最有效的办法,因此一定要及时做题,将所学知识运用到题目中,确保知识的实际掌握率。
三、劳逸结合
在复习中要注意劳逸结合,这样才会有更多的精力去维持长时间的复习,保证复习效果。
劳逸结合是一直以来提倡的方法,身体也是需要放松和休息的,如果一味处于神经紧张状态,那么复习效果肯定不会很好,所以一定要有学习有休息,让身体时刻保持最佳状态,来保证下一步的学习。
以上方法,是最基础也是最有效的将司考学好的方法,一定要做到并且要做好,最后小编祝大家2014年司法考试顺利通过!
精彩链接:
2014司考怎样使用三大本
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要摆正心态
2014年司法考试要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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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6、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
3、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1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Biblioteka 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10、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
14、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无效
B.借款合同无效
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12、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9、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5、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15、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4、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13、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BC
7、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2、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