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巴中、仪陇交通建设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巴中、仪陇交通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07•【字号】川府发[2005]14号•【施行日期】2005.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巴中、仪陇交通建设的通知(川府发[2005]1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川视察作出的“一定要把朱德故里建设好”和“加快革命老区交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快巴中、仪陇交通建设步伐,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改变巴中、仪陇交通落后的面貌。
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巴中是革命老区,也是目前全省4个不通高速公路的市(州)之一,社会经济主要指标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尚有700个村不通公路,公路总体水平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
南充仪陇是朱德故里,系贫困县,公路交通状况较差,社会经济发展落后。
交通问题是制约巴中、仪陇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加快巴中、仪陇交通建设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抓住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朱德故里和革命老区交通发展机遇,在全省创造丘陵地盆周山区交通建设新的示范,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需要。
加快巴中、仪陇交通建设既是一项扶贫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也是一项促进朱德故里和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政治任务。
加快巴中革命老区和朱德故里交通建设已刻不容缓。
各级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巴中、仪陇交通建设任务的重要性,集中力量,积极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一)加快巴中交通建设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通过广巴高速公路建设,构筑大通道,实现与省会城市快速连接;二是通过实施路网改造,加快干线公路、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实现区域交通通畅;三是通过加快通乡水泥路油路和通村公路建设,大幅度提高农村公路通达程度,力争到“十一五”末实现乡乡通水泥路油路、村村通公路。
巴通万高速公路I合同段项目驻地建设方案
四川葛洲坝巴通万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编号:BTW/ )项目驻地建设方案批准:核定:校核:编制:四川葛洲坝巴通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巴通万高速公路第I-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目录一、编制范围与编制依据 (1)(一)编制范围 (1)(二)编制依据 (1)二、项目概述 (1)三、项目驻地建设方案 (1)(一)总体方案 (1)(二)具体布置方案 (2)1.场地 (2)2.驻地大门 (2)3.围墙 (2)4.办公区要求 (2)5.生活区要求 (3)(三)施工进度计划与时间节点计划 (4)(四)施工工艺 (4)1.施工工序 (4)2.主营地施工步骤 (4)(五)交通、用水、用电、通讯情况 (6)1.交通情况 (6)2.生活、工作用水 (6)3.生活、工作用电及监控 (6)4.通讯情况 (7)(六)安全环保消防措施 (7)1.消防设施 (7)2.防雷设施 (7)3.排水情况 (7)3.排污情况 (7)4.垃圾处理 (7)(七)质量控制措施 (7)(八)文明、宣传布置 (8)一、编制范围与编制依据(一)编制范围巴通万高速公路I-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平面布局规划、用电用水、房屋建设以及安全、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1.项目部下发的《四川省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工地建设标准化宣贯精神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等的相关要求。
3.施工现场的考察以及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二、项目概述巴通万高速公路I-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初步选址在主线K133+300线路右侧约五百米处。
位于广纳镇长征村,总占地面积约十亩。
项目部全部使用新建活动板房来布置办公室和职工宿舍。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项目部另外建设职工食堂、晾衣棚、绿化区以及文体室等设施。
三、项目驻地建设方案(一)总体方案项目部规划使用面积约十亩的用地来规划驻地,采用自建活动板房进行建设。
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采用封闭式管理,设围墙和大门,并在大门位置设置值班室,值班室设专职保安人员值班。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08]30号【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7.10【实施日期】2008.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发[2008]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08〕4号)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工作的意见》(巴府发〔2008〕4号)要求,针对我市项目总量不足、投资规模偏小,特别是项目前期工作总体滞后、项目储备不足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项目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对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项目是投资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载体。
项目从规划、储备、咨询、评估、投资决策到开工建设准备前的一系列必经的前期工作,是推进项目加快实施、促进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基础。
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水平,是增强项目可行性、可操作性,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的可靠保证,是增进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降低投资成本、防范投资风险、预防投资腐败和提高投资效益的关键环节;是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优化产业结构的主要途径;是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力促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撑。
因此,各地、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项目前期工作意识,切实增强项目前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注重项目可持续发展前提下,积极应对国家宏观调控,准确把握国家投资、信贷支持、土地配套等有关扶持政策,适时启动一批政策推动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并千方百计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水平,力求多上项目、上大项目、上好项目,确保每年都有一批项目加快论证、一批项目达到开工建设条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国省道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6〕5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国省道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国省道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6〕5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建设西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促进我省普通国省道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协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任务(一)总体要求。
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的总体部署和省政府转变职能、加强公共服务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公共财政保障为主、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普通国省道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普通国省道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加快建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发展任务。
以加快建设、强化管养、安全运输、提升服务为重点,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投融资机制,完善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协调发展机制,加快普通国省道提档升级改造,提升管养能力,构建“功能明确、结构合理、规模适当、衔接顺畅、管理高效”的普通国省道交通运输网络。
到2020年,全省普通国省道功能更趋完善,质量显著提升,运输规范有序,机制更加完善,实现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三)落实主体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是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资金、土地、人员等要素保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公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普通国省道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工作。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交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交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1•【字号】巴府办发[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交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巴中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精神,市交通局牵头制定了《巴中市交通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巴中市交通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抓好省政府支持巴中革命老区交通建设及通江县沙溪-瓦室、巴州区上八庙-青木连片扶贫开发村道公路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省政府明确的交通建设总体目标(一)高速公路建设任务1、广元至巴中高速公路全长148公里,总投资71亿元,2009年底基本形成通车能力,2010年完工。
2、巴中至南部高速公路全长117.6公里,总投资84.45亿元,2009年开工,建设工期3年。
3、巴中至桃园高速公路全长113公里,总投资137.14亿元,2009年开工建设,建设工期4年。
4、巴中至达州高速公路全长110.03公里,总投资102.735亿元,2009年开工建设,建设工期3年。
(二)连片扶贫开发交通建设任务整治村道65公里,硬化村道270公里;新建社道57公里,整治社道69公里。
二、具体工作目标(一)高速公路1、广元至巴中高速公路截止2009年底完成投资18亿元,基本形成通车能力。
2010年4月底完成全部投资,建成通车。
2、巴中至南部高速公路分年投资计划和完成工程量为:2009年完成投资1.3亿元,开工14个控制性工程;2010年完成投资9亿元,完成路基工程量的41%、桥梁54%、涵洞80%、隧道58%、防护工程64%;2011年完成投资9.5亿元,完成路基工程量的100%、桥梁100%、涵洞100%、隧道100%、防护工程100%;2012年完成投资8亿元,完成路面铺筑、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工程和机电设施,2012年底竣工通车。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G0615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G0615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川办函[2017]182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11
【实施日期】2017.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G0615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
宜的复函
(川办函〔2017〕182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久治至马尔康段(四川境)高速公路采取政府补助+BOT模式建设的请示》(阿府〔2017〕35号)收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G0615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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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有关事宜的复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
(四川境段)有关事宜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5.22
•【字号】川办函[2013]84号
•【施行日期】2013.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
境段)有关事宜的复函
(川办函[2013]84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建设方式的请示》(宜府〔2013〕34号)收悉。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采取BOT方式进行建设,由宜宾市人民政府负责,优先面向社会投资者,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实力雄厚、筹融资能力强且具有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管理经验的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
二、宜宾市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工作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组织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要对项目方案审批、建设期的质量、安全等实施监督管理;省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服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专此函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2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通知-川办发〔2019〕3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通知川办发〔2019〕3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确保2019年底前取消全省9处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要求,明确2019年市(州)车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发行目标任务,确保2019年底前各市(州)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80%以上,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90%以上。
加快高速公路收费体系软硬件建设,制定我省总体技术实施方案和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快省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和软硬件标准化建设改造,确保按期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及时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科学实施货车按车(轴)型收费,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研究跨省危险化学品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统筹维护好高速公路各方合法权益。
二、工作保障措施省政府成立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厅,定期对ETC安装、相关工程建设改造等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四川省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施工重点难点分析
四川省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施工重点难点分析
1.地质条件:该区域地质情况复杂,存在大面积的山区和岩石地质,施工中可能面临岩层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
需要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民居迁建: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民居迁建工作。
需要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好与居民的关系,确保顺利进行施工。
同时,需要制定合理的迁建方案,保障被迁建居民的利益。
3.环境保护: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要引起重视。
要合理规划施工区域,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音、扬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并及时进行环境监测和治理。
4.施工期限:考虑到该高速公路对交通的重要性,施工期限可能较为紧迫。
需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前解决可能出现的施工难题,确保工期的顺利进行。
5.施工安全:高速公路施工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需要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培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成都新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成都新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有
关事宜的复函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川办函[2015]179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03
【实施日期】2015.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成都新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川办函〔2015〕179号)
成都市、资阳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建设成都新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成府〔2015〕56号)收悉。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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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川办函[2018]64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16
【实施日期】2018.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
川境段)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川办函〔2018〕64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采用“BOT+政府补助”模式建设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的请示》(宜府〔2018〕56号)收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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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至屏山新市镇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20〕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至屏山新市镇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
的复函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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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至屏山新市镇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川办函〔2020〕6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授权宜宾至屏山新市镇高速公路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的请示》(宜府〔2019〕55号)收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宜宾至屏山新市镇高速公路项目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
二、授权宜宾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移交”项目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标工作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招标结果及时报送交通运输厅。
三、宜宾市人民政府作为宜宾至屏山新市镇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政府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核准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资人选择有关工作。
四、交通运输厅应依法承担行业管理责任,依法监督项目投资人招标等活动。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协调服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3日——结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7.16
•【字号】川办函〔2018〕63号
•【施行日期】2018.07.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川办函〔2018〕63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我州采用“BOT+政府补助”的PPP模式建设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的请示》(凉府〔2018〕25号)收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项目采取“BOT+政府补助”方式建设。
二、授权凉山州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4〕94号)等文件规定及行业范本要求,依法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标工作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并将招标结果及时报送交通运输厅。
三、凉山州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政府监管和支出责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核准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资人选择有关工作。
四、交通运输厅应依法承担行业管理责任,依法监督项目投资人招标等活动。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协调服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6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6〕16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6〕16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道安办、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5日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省道安办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运源头管理,防止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运源头,是指道路货物运输环节中的货车生产、销售、上户、维修以及货运装载起运场所,即煤矿、非煤矿山、港口、重装企业、建筑工地、筑路场地、砂石料场(砂石堆码场、砂石生产料场)、水泥厂、钢铁厂、建材厂、页岩机砖厂、混凝土搅拌站、危险物品生产和储存等单位、铁路货运站、公路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货物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载场地。
第三条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实行“属地负责、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企业防控、责任倒查”工作机制。
建立地方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巡查的“1+X+2”工作模式。
四川巴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四川巴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中里47号1001-1006室法定代表人:张海孝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前言甲方的母公司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新房集团公司”属于中央企业)作为投资人中标了建设位于四川省区域内“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的BOT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并于2013年8月21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备案号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蜀ICP备05018685,川预审8H28—VZ62—XRBL号;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中央企业实行行业归类经营生产与管理,为此,中国新房集团公司委托和指定甲方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故甲方为便于划分标段,摸清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技术实力和资本实力及工程的按期施工建设则与乙方在工程施工的前期进行合作投资,当乙方在施工招标阶段中标后进行建设和工程施工,乙方以自己拥有的施工资质和专业技术实力及资本实力与甲方进行合作。
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签订本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
正文第一条项目概况巴万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函〔2012〕204号)批准同意采取BOT方式进行建设。
本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已按国家规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项目招标人为巴中市人民政府、达州市人民政府,招标执行机构为巴中市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起点位于巴中市清江镇以南约2公里处,接巴中至达州高速公路(K21+250),经清江南、苗南、秦家岭、芝苞、草坝北、黄钟、长石、官渡,终点位于万源市北侧官渡镇,与达陕高速(K16+620)相交,设官渡枢纽互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
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5.24
•【字号】川办函〔2018〕49号
•【施行日期】2018.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标投标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设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川办函〔2018〕49号凉山州人民政府: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采用BOT+政府股权合作PPP模式建设德会高速公路的请示》(凉府〔2018〕6号)收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项目采取“BOT+政府股权合作”方式建设。
二、授权凉山州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4〕94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BOT+政府股权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6〕15号)等文件规定,确定项目政府投资人,在完成项目审批后,依法组织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招标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并将招标结果及时报送交通运输厅。
三、凉山州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依法承担政府监管和支出责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审批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资人选择有关工作。
四、交通运输厅依法承担行业管理责任,依法监督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招标等活动。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协调服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4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复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
有关事宜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6.18
•【字号】川办函[2014]94号
•【施行日期】2014.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有关事
宜的复函
(川办函〔2014〕94号)
广元、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广(元)平(武)高速公路项目采取BOT模式建设的请示》(广府〔2013〕111号)收悉。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采取BOT方式建设,由广元市人民政府牵头,优先面向社会投资者,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实力雄厚、筹融资能力强的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
二、广元、绵阳市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工作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组织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及时按规定上报招商结果。
若以BOT以外的其他方式建设该项目,需另行报省政府批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18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5.28
•【字号】川办函〔2020〕28号
•【施行日期】2020.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设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项
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广元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项目有关事宜的请示》(广府〔2020〕19号)收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建设。
二、授权广元市人民政府牵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移交”项目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标工作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
招标结果及时报送交通运输厅。
三、广元市人民政府作为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政府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核准前的前期工作和投
资人选择有关工作。
四、交通运输厅应依法承担行业管理责任,依法监督项目投资人招标等活动。
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协调服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巴中到绿金高速公路规划
巴中到绿金高速公路规划
绵阳-万源高速公路,简称绵万高速,又称绵万高速公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编号:川高速S1,是四川省2011年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西接绵遂高速公路,东至达陕高速公路,全长约326公里,起于绵阳市游仙区,途径梓潼县、剑阁县、苍溪县、巴中市恩阳区、巴州区、通江县,止于万源市,规划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总投资估算432.98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33亿元。
一、项目最新进展
6月24日在广元召开绵苍巴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中,会议上明确了要求相关市级相关部门、投资公司、各施工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抓好项目建设中的各项工作。
确保今年底全面开工,年底前完成90%的征拆工作,全力以赴推进绵苍巴高速公路建设。
二、线路路线规划
路线起于苍溪县以北的茶店乡,设茶店枢纽互通与广南高速公路交叉后,向东经过伏公乡,在元坝镇以北跨东河后继续向东展线,途径歧坪镇以南,白驿镇以东,龙山镇以南后,折向东南方向至渔溪镇,随后,沿青木河下行至恩阳区西南的明扬乡以明扬枢纽互通的形式与巴南高速公路交叉后,经恩阳以南的兴隆乡、光辉乡以东止于巴中南东侧,与巴中至达州高速公路设三岔子河枢纽互通,全长约9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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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有
关事宜的复函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川办函[2016]138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24
【实施日期】2016.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川办函〔2016〕138号)
巴中市、达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授权采取“BOT+政府股权合作”模式建设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的请示》(巴府〔2016〕56号)收悉。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采取“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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