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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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

1.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任何开发建设都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邻近地区公众的利益。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导入公众参与调查,是环评方与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的手段。它可以使项目环境影响区公众能及时了解环境问题的信息,充分了解项目,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发表自己的意见,直接参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提出有益的看法,从而减轻环境污染,降低环境资源的损失,这对于建设方案的决策和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在项目环境影响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调查,以收集相关区域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认识、态度和要求,从而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能够全面综合考虑公众的意见,吸收有益的建议,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与合理,制定的环保措施更符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提高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2公众参与工作计划

在进行本项目公众参与时,按照力求普遍,重点突出的原则,确定公众参与的对象。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项目拟建址附近居民、村委会、工厂及当地环保部门作为主要公众参与对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并结合有关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制定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方式,方式如下:

(1)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征求公众意见

(3)公众意见汇总分析

(4)公众意见的反馈

(5)编写公众参与篇章

1.3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是通过网上公示,张贴通告,访问调查和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充分收集公众意见。

1.3.1环评第一次公示

1.3.1.1网上公示

本次公众参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进行环评信息公开与公众调查。

本项目课题组在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建设单位与本项目课题组在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网址:)上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的网上公示,公布有关内容,相关图片见图15.3-1,公示时间:从2010年01月10日起共20天。

图15.3-1 环评第一次网上公示

1.3.1.2现场公示

为了方便评价区域内当地居民了解项目信息,建设单位在长田镇、官仁村等地张贴了《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及油茶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示张贴现场照片详见图15.3-2。

图15.3-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告

1.3.2环评第二次公示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以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建设单位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上进行了第二次环评公示,公布建设项目情况简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防和减缓不良影响的措施要点以及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相关图片见图15.3-3。公示时间:2010年2月05日~2月25日,第二次公示地址: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网址:),报告书简本可联系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获取。

图15.3-3 环评网上第二次公示

1.3.3发放调查问卷

为了充分了解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各部门和群众的意见,使本项目被公众认可,支持和配合项目的建设,于2010年1月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调查采用户级或个人访谈的形式,调查对象主要是区内周围村庄居民、企业等。

1.3.3.1调查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国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调查方式采用随机抽样的形式,调查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时由调查人员将印好的调查表随机发到被调查人员手中,当场填写,由调查人员收回,统计分析以填写完成的调查表为依据。在调查过程中,为了使公众对拟建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情况有所了解,并做出公正合理的决定,调查人员对调查对象提出的疑问及对项目的不解之处,尽可能的给予详尽的解答。通过回收公众填写的调查表了解公众对项目的意见,若出现反对意见将向其解释有关环保要求并将公众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最终须建设单位与公众协调处理好意见后方可上报环评。

1.3.3.2调查范围和对象

根据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确定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为项目周围居民、学校、

企业事业单位等有关部门。

1.3.3.3调查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收集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所关心和担心的问题,对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的看法,对本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的建议等内容。沟通建设单位与公众间的理解,提出协调建设项目与公众利益矛盾的措施,使建设项目为公众所理解和接受,公众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内容如下所示:

(1)与建设项目可能影响范围内的村民座谈,调查他们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和态度,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讲解和解释工作。

(2)调查他们对本项目选址与建设的看法、意见,以及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3)现场感受和了解一般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情绪和想法。

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问卷见表15.3-1和表15.3-2所示。

表15.3-1 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样表(个人)

表15.3-2 公众参与调查表(单位调查表)

1.4调查结果及统计分析

1.4.1调查表发放统计

在结合网上公示,本次公众调查向单位分发问卷5份和个人分发问卷90份,调查问卷覆盖范围为项目评价区内环境关注点,同时调查区内各级政府部门等,调查范围及表格发放见表15.4-1。其中参与调查的个人中位于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个人数量占总调查人数的100%,参与调查的单位中位于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单位数量占总调查人数的100%,符合《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中问卷调查的“参与调查的个人中位于项目环境(含风险事故)的影响范围内的个人数量不得少于70%,参与调查的单位中位于项目环境(含风险事故)的影响范围内的单位数量不得少于70%”的要求。

1.4.2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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