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21•【字号】邯政办字【2017】180号•【施行日期】2017.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21日邯郸市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23号)精神,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督导评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自我评价和接受评价相结合,深入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助推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对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统筹管理的责任,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确保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切实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保障水平,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主要工作(一)做好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2•【字号】•【施行日期】201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
为推动《纲要》的有效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十一五”发展成就第二节未来五年面临的形势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三节指导思想第四节指导原则第五节主要目标第六节发展定位和战略重点第三章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第七节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第八节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九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第十节强化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第四章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第十一节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第十二节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第十三节提升城市发展品位第十四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第五章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第十五节加快东部振兴步伐第十六节推进西部转型升级第十七节做实区域中心、“两环”腹地第六章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十八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第十九节加快建设新民居第二十节大做强县域经济第二十一节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第七章建设绿色邯郸第二十二节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第二十三节强力攻坚节能减排第二十四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第八章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第二十五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第二十六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第九章推动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第二十七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第二十八节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第二十九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第十章实施八大惠民工程第三十节实施增收富民工程第三十一节实施扩大就业工程第三十二节实施教育提升工程第三十三节实施住房保障工程第三十四节实施社保扩面工程第三十五节实施全民健康工程第三十六节实施平安创建工程第三十七节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第十一章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第三十八节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第三十九节全面提升开放水平第四十节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第十二章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第四十一节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第四十二节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第四十三节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第四十四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三章建立规划实施机制第四十五节完善专项规划体系第四十六节建立规划实施和调整机制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邯郸资源型城市重要而紧迫的转型期。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邯政办字〔2015〕8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日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5〕31号),以及近期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改革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新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持续加大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力度。
1.衔接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审批事项。
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2.继续下放市级审批事项。
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再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腐败寻租易发多发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3.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清理原则,对市政府部门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除确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或通过权力清单逐一规范,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事项外,其他一律取消,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市政府〔2007〕6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市政府〔2007〕68号文
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1.16
•【字号】邯政字〔2018〕8号
•【施行日期】2018.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企业改革
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市政府〔2007〕68号文件有关
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2007〕68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国企改革政策。
2009年以来,为继续大力推进我市国企改革,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执行市政府〔2007〕6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127号)、《关于继续执行市政府〔2007〕68号和邯政〔2009〕13号文件的通知》(〔2012〕99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13〕9号),将〔2007〕68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月。
2017年,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国企改革“两年攻坚、三年扫尾”的目标要求,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牧局、市供销社、市物资总会六大系统制定了改革总体方案,全面启动实施了国企改革。
为确保改革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保持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和严肃性,经研究,市政府〔2007〕68号文件
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65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5日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同时,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进一步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自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公布市政府审定的本部门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清单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等4部分。
市编委办在邯郸市机构编制网公开汇总清单。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字号】邯政办字〔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目标要求和任务分工,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强力推进。
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主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协调合作和督促检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动规划实施,确保《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落地。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日《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一、发展目标(一)全市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8%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牵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二)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牵头)(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市财政局牵头)(四)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7万元/人,年均增长7%。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45.2%以上。
(市建设局、市公安局牵头)(六)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七)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3%。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邯郸市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邯郸市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4.30•【字号】邯政办字〔2019〕27号•【施行日期】201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邯郸市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30日邯郸市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国办发〔2018〕9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冀政办字〔2019〕4号)精神,加快破解制约全市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的体制机制障碍,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保持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促进服务消费提质增效(一)旅游领域。
积极促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体育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谋划精品旅游线路,落实京津冀口岸过境免签政策,加大出入境安全保障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邯郸海关、市公安局、市体育局)按照国家规范升级改造现有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支持新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探索制定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文化体育领域。
支持我市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相关要素,建成一批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4.11•【字号】邯政办字〔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9〕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11日邯郸市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的通知》(冀政字〔2019〕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减税降费的重大意义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必需之策。
当前,我市产业结构依然偏重,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支撑,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不够快,发展质量和效益不够高,仍处于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和爬坡过坎的关键期。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有利于减轻我市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对我市进一步把握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为确保减税降费各项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市政府成立邯郸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减税降费工作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市税务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0•【字号】冀政[2011]70号•【施行日期】2011.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7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完善税源控管机制,实施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财政牵头、信息支撑、齐抓共管”为主要特征的综合治税体系,实现经济与税收协调增长,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形成规范有效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一)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协调机制。
省和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成立由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同志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和财政、国税、地税、审计、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民政、商务、工商、质监、国资、电力、人民银行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导综合治税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负责承办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门处(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综合治税信息的采集、传输及反馈工作。
(二)建立综合治税工作制度。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会议,及时沟通交流综合治税情况,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办法;协调综合治税有关部门单位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等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协税护税的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三)建立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制度。
各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根据税收征管需要及部门管理职能,对相关单位应提供信息的范围及涉税信息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制定涉税信息管理制度。
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稳住全市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稳住全市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6•【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稳住全市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市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
与此同时,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存在,经济发展环境依然严峻复杂,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
当前,正处于决定全年经济走势的关键节点,必须抢抓时间窗口,全力稳定经济增长。
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为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推动国务院稳住经济的6个方面33项措施和省政府“1+20”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见效,制定了关于扎实稳住全市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尽早发挥政策效应。
要动态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9月1日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10•【字号】邯政办字〔2015〕22号•【施行日期】2015.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8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邯政办〔2014〕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政策解读范围。
市政府出台的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要政策的政府规章,以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等,应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利用市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尤其要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文字说明以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展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
市政府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也要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把握政策解读内容。
政策解读内容应突出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以及政策出台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政策红利等。
解读内容要做到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
解读形式可包括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8•【字号】•【施行日期】200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邯郸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邯郸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实现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邯郸这个中心,针对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做出贡献。
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和餐饮卫生集中监管(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办发[2004]23号),全面落实2007年2月8日国务院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管理。
(二)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制定全市农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完善有关标准,普及农业标准化技术;强化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在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扩大检测覆盖范围,切实加强对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监督抽检;加强对认证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监测,推行产地编码和包装标识,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大力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9•【字号】政办小头[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小头〔2011〕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政管理创新,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以规范审批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行政审批权力为核心,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民生领域和经济建设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
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审批行为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审批层级和环节明显减少,行政效能显著提高。
促进行政审批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审批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认真抓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全面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省特定区域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意见》(冀政办〔2010〕4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本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2010〕256号)要求,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项目要坚决取消,不得无故拖延,或搞变相审批;对决定下放的项目要下放到位,做好上下衔接,防止管理脱节,不得以任何名义上收权力。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字号】•【施行日期】201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对照任务清单,明确时限和分工,抓紧制定落实方案。
各牵头单位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要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配合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法制办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依法规范行政职权。
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
各级各部门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完成时限:持续实施。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市法制办,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二)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依法清理行政权力,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依据权力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2012年05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70号)文件精神,切实完善税源控管机制,实施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财政牵头、信息支撑、齐抓共管”为主要特征的综合治税体系,实现经济与税收协调增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总结近年来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就我市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和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公用事业、城管执法、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民政、商务、工商、质监、国资、银监、供电、人民银行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综合治税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交流综合治税情况,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办法;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等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协税护税的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一名副县级领导担任。
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贯彻
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7.31【实施日期】2016.07.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通知》(厅字〔2015〕21号)、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函》(国家督察函〔2016〕14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冀办发〔2016〕39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邯郸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和化解过剩产能有关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调整。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职责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分解落实,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完成时限,精心组织实施。
二、主动担当,立行立改。
对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邯郸问题,要对号入座,立即行动,主动担当,采取坚决有效措施,立行立改,该整治的整治、该关停的关停、该淘汰的淘汰,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事项,要严格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健全机制。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邯政办字[2017]90号【发布部门】邯郸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6.01【实施日期】2017.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将《邯郸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邯郸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6〕47号)和改革整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改革统一部署,在国家、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科学界定、合理划分市以下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和明确清晰的分工体系。
2017年,制定市改革实施方案,启动相关准备工作。
2017-2018年,落实国家、省实施的国防、国家安全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承接完成公共安全领域划分工作,基本完成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划分工作。
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各项改革配套措施,及时总结改革成果,按程序适时制定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二)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省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改革目标取向、政策意图和推进节奏,尽快形成科学合理、职责明确的市以下各级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体系。
廓清界定政府和市场及社会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确定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发文字号】邯政办字[2016]103号【发布部门】邯郸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6.27【实施日期】2016.06.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通知(邯政办字[2016]1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7日邯郸市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为巩固扩大“放管服”工作成果,推动一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安排,提出我市2016年“放管服”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十二次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精神,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投资经营和公共服务便利化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坚持改革重心下移,完善改革落实机制,解决“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不断把“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为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及时衔接落实囯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和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配合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在国家、省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完成)2.及时衔接国务院、省政府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市政府部门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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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邯郸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01
【实施日期】2012.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
(2012年05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70号)文件精神,切实完善税源控管机制,实施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财政牵头、信息支撑、齐抓共管”为主要特征的综合治税体系,实现经济与税收协调增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总结近年来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就我市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和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物价、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公用事业、城管执法、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民政、商务、工商、质监、国资、银监、供电、人民银行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综合治税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交流综合治税情况,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办法;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等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协税护税的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一名副县级领导担任。
工作人员由财政、国税、地税三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主要职责是:管理运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收集、汇总、分析涉税信息;督导各成员单位上报信息、负责信息比对和处理结果反馈工作;定期组织信息员培训和召开例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税检查、考核以及对县(市、区)综合治税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负责实施本地的综合治税工作。
建立健全以单位、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的税源监控网络,加强与市综合治税办公室的联系,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运行情况。
二、搭建信息平台,搞好税源动态监控
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强化技术支撑,开发信息传输交换平台,完善信息查询、户籍比对、税种分析、电税评估、行业税负等综合分析功能。
纵向与省、县(市、区)联网,横向与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互通,实现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各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要明确专职综合治税信息员,按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定的信息内容、范围、标准、格式、时间和方式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涉税信息。
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涉税信息,通过采集、整理、分析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