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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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煤化工项目产业发展探讨

我国现代煤化工项目产业发展探讨
科 技论 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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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现代煤化 工项 目产业发展探讨
李 哲 (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 陕西 延安 7 1 6 0 0 0 )
摘 要: 目前 国际原油长期维持 在较 高价格 区间, 石油和煤炭 两种 资源间的比价相对较 大。在我 国富煤 少气缺油 , 能源结构以煤为主 的大 背景下 , 合理利 用相对丰富的 国内煤炭资源, 推动现代煤化工项 目产 业适度发展 , 替代部分石化产品无疑 具有其 必然性和合理性 。而 随着现代 煤化 工产业发展 不断升 温, 深入探讨煤化 工这一对我 国经济发展 影响越来越大的重要产业发展 I - ' 1 题。 推 动现代 煤化 工项 目产 业 健康、 持 续、 稳 定发展 具有重要 的现 实意义 。 关键 词 : 现代煤化工 ; 产业发展 ; 现状 ; 推 进措 施
1 . 1传统煤化工产业呈现产能总体过剩局 面 增加 , 各种现代煤化工产 品具有广泛 的市场需求 。③随着能源和化 从2 0世 纪 4 0年代 始 ,我 国的传 统煤化工 产业 即取 得一定进 工原料多元化时代 的来 临 , 以煤炭为原料生产化学 品和通过转化生 展, 产 品以焦炭 、 甲醇、 电石和合成氨等产 品为主 , 但产品单一 、 规模 成 高效 洁净能源 电力 、 燃料油等技 术的不断进步 , 必然促使 煤化工 较 小的问题 始终 与之相 随。 与石油 、 天然气化工形成竞争趋 势 , 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 近年来 , 伴随着我 国地 方经济迅猛发展 , 以及资源 丰富地 区的 2 . 1 . 2我国现代煤化工项 目发展面临机遇 的同时 ,也不可避免 主要体现如下 : 快 速崛起 , 传统煤化 工产品产能飞速增 长 , 呈 现出总体产 能过剩 的 地面临一些挑战 , 不 良局面。以传 统煤化工 生产 焦炭 为例 : 至2 0 1 2年 , 中国焦炭产 能 首先, 传统 煤化 工产 品的产 能过剩 , 产业集 中度 较低 , 布局 分 达到 5 . 6 亿吨 / 年左右 , 而消 费量 大约只有 3 . 8 亿 吨上下 , 在装置开 散 , 大多数企业 的竞争力较弱 , 对产业 的健康发展构成不利影 响; 其 低碳 经济 已成为 国际经济新 的增长点和竞争焦点 , 其高能效 、 低 工率降 至 6 8 %的前提 下 , 产量约为 4 . 2亿 吨 , 仍 然远超 资源的总体 次 , 需 求量。甲醇 、 电石等传统煤化工产业产品也和焦炭一样面 临产能 能耗 、 低排放发展模 式是核心 。煤化工 产业 高资源消耗 、 高环境 排 严重过剩的局面。 放, 必然面临资源、 环境的约束与节能减排的巨大压力 。 1 . 2现代煤化工产业呈现较快发展势头 此外 , 现代煤化工在世界范 围内尚无完全成熟 的科 学技 术与成 在高油价推 动下 ,我 国现代煤 化工项 目产业 取得了较快发展 , 功 的工业化发展经验可资借鉴 , 还需 要进 一步地探索和验证 。 在煤制油 、 煤制天 然气 、 煤 制 乙二醇和煤制 烯烃等方面 均取得 了突 2 . 2推进我国现代煤化工项 目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破性的进展。 现代煤化工属于技术 和投资密集型产业 , 应采取有利于提高经 发展过程 中要坚持一体化 、 大型化 、 现代 1 . 2 . 1煤制油首条百万吨级工业生产装置投产并实现长周期运 济效益 的建设及运行方式。 化和集约化的原则 , 真正实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 目的。 行 2 0 0 8 年末 , 位于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 神华集 团投资建设 的总规 现代煤化工产业 能否取得 可持续发展 , 与环境保 护和经济效益 现代煤化工 产业 应立足于可持续发 展战略 , 推进 模5 0 0万吨 , 年 的煤直接液化油工程 的先期 工程 1 0 0万 吨 , 年煤 直 两方 面密切相关 , 接液化合成油装置投料试 车成 功 ,所生产 的油品与化工品均合格 。 现代煤 化工工程有序建设 , 同时在 具备煤资源 、 交通运输 和环境状 适 当合理地布局 以煤气化为基础的煤化工 多联产 截至 目前 , 该装置实现 了连续稳定长周期运行 。 该项 目的成功建设 , 况等条件 的区域 , 系统示范工程 , 探索现代煤化工的发展模式 。 通过集成优化 , 使能量 表明我国成为世界首个建成工业化大规模煤直接制油项 目的国家 。 流、 物质流得 到合理利用 , 是“ 综合解决我 国能源 问题的重要方案” 。 1 . 2 . 2煤 间接液化工程建成投产 通过焦化 、 气化 、 液化等组 我 国采用 自主开发技术 的煤 间接液化 工程示范项 目也 已建 成 如果将这一认识拓宽至从煤的开采洗选 , 与发 电、 供热 、 污水处理 、 建材 等集成优化 , 就可 以 投产。其 中, 2 0 0 9 年3 月份 , 位于 内蒙古伊泰的 l 6万吨 / 年煤 间接 成的化工产品链 , 液化项 目成功试车 ,这是 我国成功运行的首个煤间接液化项 目, 生 形成循环经济型的煤炭能源化工 ,将 全面实现煤的清洁高效利用 。 而 产的产品主要有柴油 、 L P G和石油脑 等产 品。 此外 , 山西潞安集团的 也就是说 ,科学发展煤化工必须要以煤的清洁高效 利用 为前 提 , 1 6万 吨 / 年煤 间接 液化项 目和神华鄂尔多斯 l 8万吨 / 年煤 间接液 不是不顾代价地 去获取终端产 品与石油 化工产品简单 比价上的盈 化项 目均于 2 0 0 9年成功投入运行。 利性 。 总之 , 现代煤化工产业 的健康发展 , 还应明确煤化工产业定位 、 1 . 2 . 3煤制天然气项 目建设也取得了较大进展 发展重点和发展步骤 ,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 , 制定其 目前 ,我 国的部分煤制 天然 气项 目已获得 国家发 改委正式 核 发展方向 、 标 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 再配套实施细则 , 以指导其发展 。 准, 如投资额达 2 5 7亿元 的大唐 内蒙古赤 峰 4 0亿立 方米 / 年项 目、 近期 目 结束语 投资额 2 4 5 . 7 亿元 的大唐辽 宁阜新 4 0 亿立 方米 / 年项 目、总投 资 现代煤化工项 目产业发展是能源与化工技术 的有机结合 , 是目 2 7 8亿元的庆华新疆伊犁 5 5亿立方米 , 年项 目等 。 在上述项 目建成 l 需求的有效 手段 。 推动我 国现代煤化工项 目产 投产后 ,我 国即成 为继 美国之后第二个建 设煤制天然 气项 目的 国 前缓解我 国化工产 E 业取得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 值得我们深入地探讨 。 家。 此外 , 煤制 甲醇 、 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 的煤气化技术 和煤制 乙二 参 考 文 献 醇装置也都取得 了明显进展 , 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 1 1 马奉奇. 国 内煤化工的现状及发展『 J 】 . 河北化 工, 2 0 1 1 ( 1 ) . 【 2 ] Y - . 基铭 . 中国现代 煤化工产业现 状与展望[ J ] . 当代石 油石化 , 2 0 1 2 2推进我国现代煤化工项 目产 业发展 的有效措施 8 ) . 2 . 1正视 我 国现代 煤化工项 目产业 发展机 遇与挑 战并存 的现 (

新的煤化工政策都有些什么标准

新的煤化工政策都有些什么标准

新的煤化工政策都有些什么标准煤制燃料示范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总则煤制燃料是指以煤炭为主要原料,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加工转化,生产汽油、煤油、柴油、航煤、石脑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液体或气体燃料的行业。

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以及联产多种燃料的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均是煤制燃料行业的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1次会议精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探索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和示范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煤制燃料示范项目,供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筛选、审核、评价和监管示范项目时使用。

鼓励行业内生产企业、规划设计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大学及科研机构按此导则开展煤制燃料示范相关工作。

国土、环保、水利等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对示范项目进行土地预审、资源配置、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以及信贷融资时可参考使用本导则。

一、示范项目设立(一)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煤制燃料专项规划是指导煤制燃料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根据技术发展、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遴选、确定煤制燃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并推动实施。

(二)“十二五”、“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原则上不安排单纯产能建设的项目。

相关省(区、市)可结合其煤炭、水资源、环境容量和产品市场情况,提出示范项目,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核。

(三)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要求,不在以下地区布局示范项目:1、已达到或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或能源消费量控制指标的地区。

2、《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限制和禁止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

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3、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主要河流、公路、铁路两侧1公里以内,居民聚集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7年第10号——行业标准目录-国家能源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7年第10号——行业标准目录-国家能源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7年第10号——行业标准目录
正文:
----------------------------------------------------------------------------------------------------------------------------------------------------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7年第10号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煤层气生产站场安全管理规范》等204项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NB)62项、电力标准(DL)86项、石油标准(SY)56项,现予以发布。

上述标准中电力管理、电工装备标准、煤层气及生物液体燃料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电力(火电)规划设计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定制电力技术导则》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石油天然气标准由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煤炭标准由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锅炉压力容器标准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17年11月15日
——结束——。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7.03•【文号】发改能源[2007]1456号•【施行日期】2007.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56号)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环保局、煤炭管理部门,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以及“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煤炭工业节约、清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二○○七年七月三日附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煤炭工业节约、清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节能减排目标第一条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转变增长方式,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煤炭工业,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2. 国家能源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国家能源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国家能源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42件,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序号
文件名称
1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核电工程建设报告制度和核电厂运行报告制度的通知
2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关于下发《国家储备石油委托采购收储暂行办法》的通知
3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标准化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9
87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
国能科技[2014]339号
88 国家能源局关于缓解东北地区电力供需矛盾的意见
国能电力[2014]350号
89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能电力[2014]545号
9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分解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9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开发与电网接入和运行管理协调工作的通知
10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田火灾灭火规划》和《煤田灭火工程综合定额(2008年基价)》的通知
11 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12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能科技[2013]227号
55 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西藏地区电网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的通知
国能电力[2013]331号
56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能电力[2013]430号
8
5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58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59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 60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61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62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63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验收指南》的通知 6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65 国家能源局 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资料共享使用的通知 66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水电健康有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 67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的通知 68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69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发电工程资料信息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地热能应用技术导则的通知 71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 72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调度运行导则的通知 73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若干意见的通知 75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6 国家能源局关于生物质发电统计监测体系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77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物质能供热项目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78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79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通知 80 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 8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 82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及确认工作机制的通知 83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已取消电力安全监管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8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85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86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煤炭深加工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的通知

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的影响因素及应对分析

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的影响因素及应对分析

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的影响因素及应对分析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煤炭行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煤价格持续上涨,发电燃料成本居高不下,火力发电厂燃煤成本已接近总运营成本的80%左右。

在发电行业微利时代的今天,有效控制燃料成本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热值差是指入厂煤热值与入炉煤热值的差值,是经济管理指标之一,其大小反映了燃料管理水平。

文章主要对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的影响因素及应对进行分析,结合当前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的影响因素及应对发展现状,从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的影响因素、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应对措施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主要目的在于更好的推动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应对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入场媒;入炉煤;热值差1、影响因素1.1采样采样误差约占煤样采制化过程中总偏差的80%,采样结果的真实性决定了煤质验收结果的可靠性,规范采样方法是降低热值差的最有效途径。

由于原煤样在运输过程中车体颠簸和偏析作用大,掺杂的石块、煤矸石等较重煤样会沉落厢底,导致煤样“分层”。

基于此,提出皮带采样机应用于船舶或汽车煤采样环节的方案,同时电厂根据自身特点,运用电脑随机布点、车辆自动定位及机械采样和人工采样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寻求一个提高准确度的修正系数,避免分层装煤的掺假手段和车厢死角因为技术条件不足而不能被随机采集。

1.2制样煤样在制备过程中,会随着制样设备的不断升温,发生氧化自燃现象。

为了减小制备煤样过程中的偏倚,除严格按照GB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的要求外,还应保证制样设备的技术性能符合要求,制样完成后,及时对制样装置进行清理,减少煤样的交叉污染和制样装置连续工作发热给热值带来的影响[1]。

1.3化验化验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全水分检测未进行检查性干燥,这样会导致全水分测试数值偏低,造成热值差偏大,直接导致电厂经济效益的损失;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现场检查发现发热量在采用苯甲酸反标时已经超标,却未采取措施,难以保证化验数据的准确性;入厂煤与入炉煤全水分与氢含量测定周期的不统一;采用自动水分测试仪进行水分的测试,该设备未与烘箱法进行比对,无法判断它的准确性。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燃煤火力发电机组限定为容量三300MW超超临界或超临界热电(冷)联产机组和背压式供热机组(背压式供热机组无机组容量限制);
3.特高压电网等采用特定高效低耗技术项目按特定技术直接认定;
4生物质、低热值燃料供热发电等项目,按项目消费生物质或低热值燃料原料属性认定;
5LED照明等高能效产品利用项目按产品技术直接认定。
3.4.2加工装置/设施建设运营
指工业等领域金属、非金属生产加工废料、碎屑的加工处理再利用设施建设运营;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城市矿产”资源加工再利用设施建设运营。
C制造业-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5机电产品再制造
3.5.1装置/设施建设运营
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装置/设施建设运营。
1.装置/设施产品能耗或工序能耗W国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2.改造后装置/设施/设备节能率三相应行业/领域节能应用推广技术平均节能率/节能能力。
E建筑业-48土木工程建筑业-4840工矿工程建筑或-49建筑安装业。
国家有相关具体项目节能量测量与验证标准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节能效果及认定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如涉及废弃物转移,须符合《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相关要求。
2.3煤炭清洁利用
2.3.1装置/设施建设运营
指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分质分级利用,以及采用便于污染物处理的煤气化等技术对传统煤炭消费利用方式进行替代的装置/设施建设运营项目。
4.4水路交通
4.4.1船舶购置
指更新淘汰老旧船舶,购置内河标准化船舶、以及全面满足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沿海和远洋运输船舶;LNG燃料动力内河船舶、海船、天然气动力客船、货船等。

燃料采制化工作管理规范-大唐

燃料采制化工作管理规范-大唐

1 总则--------------------------------------------------------022 编写依据----------------------------------------------------023 采制样工作人员要求------------------------------------------024 采制样设施建造面积要求--------------------------------------035 采制样设施的设备要求----------------------------------------046 采制样设施、设备技术规范要求--------------------------------057 煤质检验质量保证体系----------------------------------------088 仪器、设备管理----------------------------------------------099 制样室、化验室管理制度--------------------------------------1110 采制样事故的处理--------------------------------------------1111 安全工作制度------------------------------------------------1212 培训、考核、技术资料管理------------------------------------1313 采制样工作实施细则------------------------------------------1414 附则--------------------------------------------------------22 附件 1 采制样设备计量鉴定、标准物质校验周期表-------------------23 附件 2 煤质检验报告(样表) ------------------------------------24 附件 3 燃煤工业分析原始记录 ------------------------------------25附件 4 燃煤发热量测定原始记录-----------------------------------26附件 5 入厂煤采制样及全水分测定原始记录-------------------------27附件 6 入炉煤采制样及全水分测定原始记录-------------------------28附件 7 煤样标签 ------------------------------------------------291、为进一步规范燃料管理工作,加强燃料质量监督,燃料采制样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公司燃料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料采制样工作实际情况,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和可控性,特制订本管理规范。

燃料采制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燃料采制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燃料采制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作者:信丽丽来源:《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8年第33期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决定了火力发电占电力生产的主要部分,一次能源中的煤炭仍是火力发电的最主要燃料供应,因此燃料管理就成为了电力生产的重要环节。

北方公司旗下火力发电厂居多,燃料采购成本约占公司发电厂成本的50%-6090),是构成发电产品变动成本的主要部份,提高火电厂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降低发电单位成本。

因此做好对电煤的规范化验收,对实现公司火电厂机组的安全、稳发、满发并最终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一、采制化管理的内容采制化管理的内容较多,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操作标准等内容。

一系列的管理工作都是为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煤质验收服务的,把管理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才能实现管理的最终目的一顺利开展煤质验收各项工作。

二、存在于火力发电厂的燃料管理中的显著问题虽然从能源结构来考虑,火力发电是我国电力生产的主要内容,但是纵观我国以往的火力发电厂中的燃料管理情况,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限制了火力发电厂整体的进步与发展。

比如:对燃料采制化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而且由于人为主观因素的原因,导致了一些不利影响的产生;由于管理的不全面、不彻底,致使统计分析的精确性得不到有效地保障等问题的存在,三、对火力发电厂燃料采制化管理的研究为了促进煤质验收环节能够公平、公正的进行,为火力发电厂的电力生产提供更多优质的燃料资源,需要在火力发电厂实施完善而且科学合理的燃料采制化管理。

由于燃料采制化管理包含着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以及操作标准等内容,所以其是一项涉及面相对广且复杂的工作。

(一)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促进采制化工作顺利完成的前提l对煤质的采样、制样进行管理。

首先,在物理以及化学特性以及结构特点的影响之下,火力发电的一次能源——煤炭的质量存在很大的不同,煤炭的这种特殊性导致了燃料采制化中包含采样误差、化验误差等的产生,进而影响到煤质验收结果的精确性。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7.02.10•【文号】国能规划﹝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7﹞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为了做好2017年能源工作,进一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我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2017年2月10日附件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思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战略部署,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化解和防范过剩产能,着力推进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着力补上能源发展短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主要发展目标(一)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6.8%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

(二)能源供应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7亿吨标准煤左右。

煤炭产量36.5亿吨左右,原油产量2.0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1700亿立方米左右(含页岩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左右)。

(三)能源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5.0%以上。

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314克标准煤/千瓦时,同比减少1克。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5.02.04•【文号】国能煤炭〔2015〕37号•【施行日期】2015.0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煤炭〔2015〕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炭工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

近年来,煤炭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煤炭工业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能源保障。

但煤炭工业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同时遇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面临艰巨挑战和难得的历史机遇。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煤炭工业提出的新要求,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创新驱动的能源发展战略,遵循煤炭工业发展规律,着力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经济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调整存量、做优增量。

完善安全、环境等强制性标准,体现技术进步要求,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按照市场原则优化配置煤炭生产要素,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效用;严格资源开发管理,遏制盲目扩张和无序建设;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控制重点地区、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

坚持提质增效、集约发展。

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增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发挥大型煤炭基地主体作用,合理安排区域煤炭开发强度;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和利用效率,推进煤炭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2•【字号】•【施行日期】201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2日运城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减轻市区煤烟型污染,积极推进“四城联创”工作,加快“美丽河东,大美运城”建设进程,打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结合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发〔2013〕40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市辖区为重点,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行动,力争两年内全面完成市区范围内燃煤锅炉“煤改气”整治工作任务,彻底消除市区“冒黑烟”现象,根治我市燃煤污染问题,使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细颗粒物浓度显著下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主要任务(一)对建成区(盐湖区、运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处于集中供热范围内,且能纳入集中供热系统的燃煤采暖锅炉,必须于10月底前拆除,改用集中供热方式。

(二)对建成区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服务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燃煤的锅炉、餐饮炉灶、茶水炉、热水炉等实施天然气改造,或者使用电力、液化气、太阳能、地热等清洁能源。

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此项工作,年底前必须确保完成此次改造任务的60%,2015年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三)对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工业企业、居民小区、城中村等使用燃煤的用户,要进行规范引导,宣传教育,采取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制定改造计划、财政补助等措施,逐步停止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地热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等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等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等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已撤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4.10.29•【文号】发改环资[2014]2451号•【施行日期】2014.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4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局)、财政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经信委(经贸委、工信委、工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落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我们组织编制了《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2014年10月29日附件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和问题(一)现状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和重要的大气污染源。

我国锅炉以燃煤为主,其中燃煤电站锅炉近年来向大容量、高参数方向快速发展,无论是生产制造还是运营管理均已接近国外先进水平;而燃煤工业锅炉保有量大、分布广、能耗高、污染重,能效和污染控制整体水平与国外相比有一定的差距,节能减排潜力巨大。

工业用燃料煤质量要求

工业用燃料煤质量要求

工业用燃料煤质量要求工业用燃料煤是指用于工业生产和能源转换的煤炭,其质量要求直接关系到工业生产的效率和环境保护。

以下是对工业用燃料煤质量的相关参考内容:1. 粒度要求:工业用燃料煤的粒度应均匀,不得有大块煤或太细的粉煤。

通常要求煤的粒度在5-50毫米之间,以保证煤在燃烧过程中能够充分燃烧,减少烟尘和污染物的排放。

2. 灰分含量:灰分是煤中无机杂质的总称,它的含量越低,煤的热值越高,燃烧效率越高。

通常工业用燃料煤的灰分含量要求在5%以下,以保证煤的高效燃烧和减少灰渣产生。

3. 挥发分含量:挥发分是指煤在加热过程中会挥发出来的物质,它的含量越高,煤的燃烧性能越好。

通常工业用燃料煤的挥发分含量要求在25-40%之间,以保证煤的燃烧充分和能源利用效率。

4. 湿度:湿煤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水蒸气,影响燃烧效果和炉膛温度。

因此,工业用燃料煤的湿度要求应低于10%左右,以提高煤的热值和燃烧效率。

5. 硫含量:硫是一种有害元素,燃烧时会产生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通常工业用燃料煤的硫含量要求在1%以下,以减少燃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6. 燃烧特性:除了煤的化学成分指标,燃烧特性也是评价工业用燃料煤质量的重要指标。

工业用燃料煤应具有高燃烧效率、低烟尘、低污染物排放等特点,以满足工业生产对能源的要求。

7. 动力特性:工业用燃料煤还应具备一定的动力特性,包括煤的发热量、燃烧速率、灰渣生成量等指标。

煤的发热量越高,燃烧速率越快,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灰渣越少,都有助于提高煤的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工业用燃料煤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粒度、灰分含量、挥发分含量、湿度、硫含量、燃烧特性和动力特性等指标。

通过合理控制这些指标,可以提高煤的燃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工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全国醇醚燃料标委会两项车用甲醇燃料国标编制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全国醇醚燃料标委会两项车用甲醇燃料国标编制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准委)于2008年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是从事醇醚燃料及添加剂领域国家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委员会编号为TC414)。

这次国家标准编制工作会议是全国醇醚燃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对当前甲醇汽车发展新形势需要,根据国家工信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6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甲醇燃料及添加剂等标准,完善甲醇燃料标准体系”的要求而组织召开的。

这次会议得到了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与协助。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负责人在讲话中介绍了贵州省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情况和提出了两项国家标准编制的时间节点、编制难点、实验验证方案、经费预算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针对两项标准草案的技术要求、实验方法、章节条目以及标准的前瞻性、适应性、技术经济性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

醇醚标委会主任委员方德巍教授在讲话中指出,这两项国家标准是甲醇燃料及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基础标准。

我们编制这两项国家标准应以科学性、前瞻性和适用性为指导,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标准编制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甲醇燃料市场、推动甲醇汽车的应用提供标准依据条件。

方德巍主任委员认为,截至本次会议,醇醚标准委已基本完成了《M100车用甲醇燃料》和《M100车用甲醇燃料添加剂》的预期编制任务,为两项国家标准的颁布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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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1次会议精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探索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和示范项目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煤制燃料产业的首要任务是围绕能效、环保、节水及技术装备自主化等内容开展产业化升级示范。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面总结已建示范项目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严格准入,稳步推进煤制燃料示范项目建设,依托示范项目不断完善国内自主技术,加快转变煤炭利用方式,增强国内油气保障能力,为能源革命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量水而行”,在水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2.坚持最严格环保标准,示范项目执行能源、化工领域现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或更高的环保要求。

3.坚持节能高效,示范项目应在现有水平上,通过优化流程、创新工艺、技术集成等途径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和提高能源转化效率。

4.坚持科学布局,统筹考虑资源条件、环境容量、生态安全、交通运输、产品市场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示范项目。

5.坚持自主创新,重点示范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加工转化技术和装备,以示范项目为载体推动其产业化、定型化和标准化。

二、示范项目设立
(三)煤制燃料是指以煤炭为主要原料,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加工转化,生产汽油、煤油、柴油、航煤、石脑油、成品油调和组分、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液体或气体燃料的行业。

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以及联产多种燃料的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均是煤制燃料行业的组成部分。

(四)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等规划是指导煤制燃料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技术发展、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遴选、确定煤制燃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并推动实施。

(五)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要求,不在以下地区布局示范项目:
1.已达到或超过环境容量、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或能源消
费量控制指标的地区。

2.《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限制和禁止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

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3.城市规划区边界外、敏感区5公里以内,居民聚集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

(六)投资建设示范项目的企业须具有较好的环保信誉、经济效益和资金条件,其自身或与其合作的技术供应商、工程设计单位应在煤化工技术开发、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具备安全实施和管理示范项目的能力。

三、资源利用
(七)示范项目应符合国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量替代、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针对煤质特点,优化确定产品方案、工艺技术方案,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

鼓励以褐煤、高硫煤、高灰煤、高碱金属(钠、钾)等低质煤为原料,缓解优质煤供求矛盾,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八)示范项目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论证,坚持“量水而行”,严禁挤占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鼓励利用矿井水、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通过采用空气冷却、闭式循环、废水制浆等节水
技术和装备,尽可能提高用水效率。

(九)新建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技术指标:
1.煤制油示范项目(费托合成路线)能效≥42%,生产1吨油品煤耗≤3.7吨标煤、新鲜水用量≤7吨。

2.煤制气示范项目(固定床气化路线)能效≥56%,生产1000标立方米天然气的煤耗≤2.3吨标煤、新鲜水用量≤5.5吨。

3.煤制气示范项目(气流床气化路线)能效≥51%,生产1000标立方米天然气的煤耗≤2.3吨标煤、新鲜水用量≤5吨。

4.采用组合气化方案的煤制气示范项目应符合各单项指标按不同气化路线产品所占比例加权平均折算后的组合指标。

5.多联产项目应符合各单项指标按油气产品折原料气比例加权平均折算后的组合指标。

鼓励探索、研发和应用优于上述指标的工艺技术。

采用低质煤的示范项目可适当放宽能效、煤耗指标。

难以采用空冷技术且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鲜水用量指标。

(十)示范项目应满足《煤直接液化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178-2013)、《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179-2013)、单位产品取水定额、单位产品用水量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环境保护
(十一)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优先、有序发展、高效利用、风险可控”的原则,集约化多联产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产业链延伸减少排污,实现源头控制。

(十二)示范项目选址的环保要求:
1.示范项目必须布局在化工园区内,所在化工园区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污水收集与处理、固废处置(含危险废物)、集中供热供气等公用基础设施齐备,环境监管能力匹配,环境风险可控,近五年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2.项目所在区域无纳污水体时,应论证零排放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或采用其他合法可行的排污去向。

3.项目所在区域无环境容量时,需以“淘汰落后产能、污染物全面减排、环境质量改善”为原则。

(十三)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十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新建示范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艺系统SO2排放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2.锅炉系统SO2、NO X排放、粉尘、汞及其化合物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排放限
值。

3.其他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十五)严格落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要求,新建示范项目水污染物控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艺废水全部回收利用。

2.循环水系统污水不向厂区外排放。

3.具有完善的地下水防渗措施,在厂区、渣场等设置相应的地下水监测井。

4.应设事故应急废水池。

有机废水应急储存池应符合《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要求,容积按8-48小时设计水量确定;浓盐水暂存池,容积推荐按3-10天设计水量确定。

5.废水处理应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和污染物转移。

(十六)分类收集和处置固体废物。

气化灰渣、锅炉灰渣等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无害化处理后送渣场堆存或填埋。

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应由配套建设的专门设施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回收或处理处置。

(十七)国家颁布实施适用于煤制燃料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即按适用标准执行。

(十八)示范项目的生产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
评价批复文件规定的排放控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安装废水、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须与环保部门联网),自行监测和主动申报可能排放的有毒污染物,开展设备与管线泄露监测与修复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控制,严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逸散。

(十九)严格环境风险防控。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建设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二十)积极履行二氧化碳减排义务。

1.示范项目应通过优化工艺、提高能效等措施尽可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2.示范项目要充分发挥其所产二氧化碳浓度高、易于捕集的优势,结合区域情况和地质条件,积极探索气驱采油、地质封存等处理途径,鼓励有条件单位进行微藻制油工程示范。

3.鼓励煤制燃料企业开展碳汇林建设,在减排二氧化碳的同时,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十一)示范项目要切实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五、示范内容
(二十二)示范项目须在工艺、技术和装备方面承担明确的示范任务。

重点示范的技术装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适用于我国煤种的大型煤气化、煤提质(热解、催化热解、加氢提质)、煤焦油提取与制合成气一体化、煤油共炼等先进技术。

2.高温费托合成、低温费托合成、煤直接液化、甲醇合成以及甲烷化等大型高效合成与精制技术。

3.高效气体净化和分离技术。

大型低温甲醇洗技术。

4.不同工艺技术的耦合集成。

煤化工装置与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大型超临界发电等装置的耦合;焦化、低温热解以及不同煤气化技术之间的组合应用;煤化工与生物质气化、风电制氢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有机结合等。

5.污染物控制技术。

高效除尘、硫回收、脱硝技术,酚氨回收、废水制浆、活性炭吸附等高效污水处理技术,高盐废水处理技术,费托合成水处理技术,二氧化碳用于驱油、驱气技术,微藻培育及利用技术。

6.大型高效煤炭加工转化装备。

大型空分,气化炉,热解炉,气体压缩机,合成塔,废热锅炉,高压设备等。

(二十三)坚持自主化的技术装备政策,优先支持示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

对国内空白或水平落后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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