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府办发〔2011〕72号 创建地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11.6.9
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监测
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各镇(处)人社中心、各行政村:为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及时了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的农民工的变化趋势,不断完善就业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工作,是实施《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和XX省委省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也是对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和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科学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经研究,在xx市12个镇(处)人社中心范围内选出典型行政村作为重点监测试点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测范围行政试点村。
在农村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地区,选定有一定转移就业工作基础,软硬件条件较好的行政试点村。
详情请见附表。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监测行政试点村》(附件1)二、监测内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
根据省厅就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监测相关行政村就近就业、村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返乡创业等转移就业数量的增减变化、分布情况及就业创业情况进行监测并出具分析报告。
详情请见附表。
1.《重点监测行政试点村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表》(附件2)2.《重点监测行政试点村新增转移就业及返乡农民工情况表》(附件3)3.《重点监测镇(处)农民工创业及带动就业情况表》(附件4)三、监测时间以上监测内容实行季报制度。
每季度结束前5天开展统计调查,每季度结束后5天内(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上报数据。
第一次监测从1月份开始实行。
根据省厅及XX市局要求,在坚持季报基础上,适时布置开展部分或全部监测内容的旬报。
四、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就业局局长牵头,就业股、失业股配合,具体工作由就业局信息中心督办。
各镇(处)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工作,各行政试点村、各人社中心具体负责执行。
请各人社中心将具体工作人员于会议后上报市就业局信息中心。
(二)实行专人专报。
对行政试点村监测内容实行专人专报制度。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农政发[2002]4号【失效依据】农业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02.12.17【实施日期】2002.12.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农政发[20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水产、乡镇企业、农垦)厅(局、委):《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业经2002年11月29日农业部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2002年11月29日)党的十六大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
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关键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推动城镇化进程。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跨区域流动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取得了重大进展。
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新一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既为城镇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活力,促进了城镇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又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渠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但也要看到,当前农村仍有大量富余劳动力,农村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
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劳动力又将出现一个新的增长高峰,而随着农业技术进步、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农业和农村内部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减弱,农村劳动力富余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工作经验材料【可编辑版】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工作经验材料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工作经验材料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XX县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战线的一面旗帜,是涵盖城乡统筹就业、输出输入双向对接、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的典型代表。
自20**年创建以来,示XX 县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不断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全省就业形势进一步稳定。
20**年,全省21个示XX县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次,占全省转移就业的27%,对全省顺利完成转移目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重大民生问题,各级党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示XX县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成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农业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形成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XX县、XX县、XX县、南涧县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进一步加大了组织工作的力度。
第二,健全机构,上下联动。
县里成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乡镇设有劳动保障事务所,村设立工作站,村民小组有联络员,形XX 县、乡、村、组四级联动、高效快捷的组织网络。
第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村、组,把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
第四,统计监测,实地督察。
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所对富余劳动力的统计监测作用,建立劳动力资源库。
同时,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由县政府牵头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二、加强信息采集,加大宣传力度示XX县在充分采集境内外、省内外各类用工招工、就业动态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促进转移。
一是做好常规宣传。
通过有线电视、网站、简报、传单、展板定期宣传相关的劳务输出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抓好组织动员。
抓住农民工过年返乡及初高中生毕业的时机,有组织、成规模动员外出务工。
三是进行会议部署。
通过县、乡、村、组集中会议的形式,使各类用工信息由上到下,进村入户。
梁山县打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
梁 山县把农 村劳动力 转移作 为扩大 就业 �促进农村 发展和农 民增收 的主要 途径 ,通过健全 工作机 构,强化 指导服
梁 山 县 打 造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就 业 示 范 县
文张健
戚一品
务,有 力地促进了 农村劳 动力转 移就业 工作 �先后获得山 东省就 业工作 先进集 体,省 级农村劳动 力转移 就业工 作示范 县等 荣誉称号�目 前全县 常年在外 务工 6万人 (次 人员达到 13. ) ,年创 劳务收入 15 . 8 亿元� 抓 组织领导, 确保农民 工有序 转移� 该县 成立了县� 乡 (镇 ) � 村 三级工 作领导 小组, 并 在 15 个 乡 (镇 � 街道� 开 发区) � 672 个行 政村 各 确定 1�2 名劳 务 信息 员 和联 络员,为农村 劳动力 转移求职 提供 职 业指 导� 职业介 绍 � 政 策咨 询� 劳 务代 理等一条龙服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年初 县政府与各乡 (镇� 街 道� 开发 区 ) 签 订 农村 劳动 力转 移 就业 目标 责任 书 , 将 劳务 转移工作目 标任务分 解落实 到各乡 (镇� 街道 ) 实施定向考核� 抓 平台建设, 健全农民 工服务 体系� 全县 15 个乡 (镇� 街道� 开发 区 ) 劳 动保障 服务 所全部达到 基础台账 � 服务标 准� 工 作流 程� 规章制度 "四统 一" , 同时 建立覆 盖乡 (镇� 街道� 开发区 ) 劳 动保障 所的信 息系 统, 村村设立 协理员, 把公共 就业服 务触 角延伸到农 村每一 个角落;县 劳动 就业 服务部门抽调 专人深入 到村� 企业, 全面 开展农村劳 动力转移 就业调 查和摸 底工 作,加强农 民工返乡 和外出 就业情 况的 调查和监控 ,及时掌 握农村 劳动力 转移 的第一手资 料,为他 们提供 有针对 性的 就业服务;积 极发挥 人力资 源市场 功 能, 开展以 "服 务进 城 务工 � 帮 助 就近 就业� 扶 持 返 乡创 业 " 为主题, 以 "送政 策� 送 岗位� 送技 能" 为主要 内容的 "再就 业援 助月" "春风 行动" � � "民营企 业招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05.05•【文号】人社部发[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5.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8号)的要求,针对当前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培训针对性不强、管理不规范、监管措施不到位、个别地方骗取挪用补贴资金等突出问题,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现就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组织实施的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分类培训,强化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要重点面向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企业在岗农民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分别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主要依托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1至6个月(不少于120课时)的实用技能培训,重点是根据企业岗位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培训,结合产业发展振兴的潜在需求开展定向培训。
对用人单位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其参加技能提升培训。
对未能继续升学且有进城求职愿望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主要依托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技工院校等职业学校,开展6至12个月(一个学期至两个学期,原则上不少于720课时)的专业技能培训。
某某县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经验材料
某某县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经验材料近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政策举措。
某某县作为一个农业大县,面临着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某某县积极探索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政策引导政策引导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的关键。
某某县深入研究国家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首先,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县政府制定了专门的就业政策,鼓励农民就业创业。
其次,加大对农民技能培训的力度,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再次,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地的扶持力度,提供适当的补贴和福利待遇。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推动就业信息化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了新的机遇。
某某县大力推进就业信息化工作,搭建了一个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
该平台不仅可以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还可以实现农民就业意愿的登记和匹配相应的就业岗位。
通过这个平台,农民可以了解到更多的就业信息,提高他们的就业选择性和就业质量。
三、加大扶贫力度转移农村劳动力不仅是为了解决人口的就业问题,也是为了推动农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在某某县,我们始终把扶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通过政府的引导和组织,将一部分贫困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使他们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同时,我们还创造条件,支持贫困劳动力在本地创业,挖掘本地的资源优势,帮助他们实现增收致富。
四、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关涉多个部门的职责和利益,因此,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十分重要。
某某县建立了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牵头,有关部门、企业和农民代表共同参与。
通过定期会议、研讨交流和协调工作,解决转移就业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起来,某某县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经验表明,政策引导、推动就业信息化、加大扶贫力度和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有效途径。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办字[2011]47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字〔201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滨湖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冀政〔2010〕79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做好、做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69号)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按照“整合资源、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整体推进”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
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的要求,建立实名制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更好地实施动态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
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基本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动态化目标。
借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运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适时掌握全市农村适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和就业动态变化,建立起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人性化服务的工作制度。
农村劳动力能够就近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
二、实名制管理范围、内容和方式(一)范围1、具有我市农村户籍、年龄在16-60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2、从统计时间算起,一年内在非农产业就业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二)内容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
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以本人身份证上姓名为准)、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卡号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等、联系电话等;就业信息包括:就业状态、求职意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去向、就业时间、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联系电话等。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摘要: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给县内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和人力保障,制定本方案,(一)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全面协调指导全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镇劳保所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健全镇、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发挥其在就业服务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给县内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和人力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为目标,把促进农民增收与保障企业用工有机结合,以“三级联创”和“返乡创业园”建设为契机,全力抓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给县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相关产业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具体措施(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研究部署经济工作时,统筹考虑人力资源供求情况,认真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和落实项目带动就业工作。
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关注民生,服务就业,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
县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各用工单位的招用工信息,对县内企业的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定期招开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将每月18日定为全县人力资源交流日,使招聘工作常态化,盘活县内人才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的整合配置,争取将外地高素质务工人员吸引到本地就业,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使人才与市场形成良性循环。
各镇乡街要为劳动保障所配备得力人员,做到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六到位”,充分发挥乡镇级劳动力市场的统筹协调作用,村级劳动保障平台要以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为基础,将劳动保障协理员定为公益性岗位,同时将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加大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西藏转移就业实施方案
西藏转移就业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的就业状况,制定了西藏转移就业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转移就业,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首先,我们将加大对西藏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制定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到西藏地区投资兴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时,加大对农民转移就业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就业技能,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其次,我们将推动西藏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和扶持农村企业,吸引更多的农民转移到城镇就业。
同时,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社会保障,提高他们的就业稳定性和生活保障水平。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西藏地区就业市场的监测和调查,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同时,加强对农民转移就业的政策宣传,鼓励更多的农民踊跃参与到转移就业中来,共同推动西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总的来说,西藏转移就业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共同努力。
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农民提供更多的转移就业机会;企业要加大对西藏地区的投资力度,为当地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农民要积极参与到转移就业中来,提高自身的就业技能和竞争力。
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推动西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通过实施西藏转移就业方案,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地促进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的就业状况,实现经济社会的双赢局面。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西藏地区可以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正文:---------------------------------------------------------------------------------------------------------------------------------------------------- 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2010年4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统筹城乡社会管理。
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5号文件),明确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措施;建立了由31个部门和党群组织参加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和7100多个行政村的农民工监测调查结果推算,2009年度全国外出就业和本地非农从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总数达到 22978万人。
国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努力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
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
在全国27个城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试点,整合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逐步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改善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
劳动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劳动就业培训示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1)1.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 (1)1.3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1)1.4项目概况 (3)1.5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1.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7结论与建议 (5)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6)2.1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6)2.2项目背景 (6)2.3建设的必要性 (8)第三章市场分析 (10)3.1市场现状及需求 (10)3.2市场预测 (11)第四章项目地址选择及建设条件 (13)4.1项目地址选择 (13)4.2建设条件 (13)第五章建设方案与规模 (15)5.1基地发展规划及专业设置 (15)5.2建设方案 (16)5.3培训基地建设规模 (17)第六章工程技术方案 (18)6.1总体规划 (18)6.2建筑结构方案 (23)第七章公用工程 (35)7.1给排水 (35)7.2供电工程 (38)7.3采暖空调工程 (42)第八章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与节能 (44)8.1环境保护与有关环保措施 (44)8.2节能与劳动安全 (47)第九章项目管理与实施进度 (51)9.1项目管理 (51)9.2项目实施进度 (51)第十章组织机构与定员 (53)10.1组织机构 (53)10.2组织机构图 (53)10.3定员 (53)第十一章项目招投标方案 (55)11.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及招标组织形式 (55)11.2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程序 (55)11.3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资质要求 (56)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57)12.1投资估算 (57)12.2资金筹措 (57)第十三章项目财务分析与评估 (58)13.1分析评估依据 (58)13.2总成本费用估算 (58)13.3收费依据 (59)13.4利润估算 (59)13.5不确定性和风险 (60)13.6盈亏平衡分析 (60)第十四章社会效益分析 (61)14.1增收效益分析 (61)14.2外部效果分析 (61)14.3社会效益分析 (62)第十五章结论与建议 (63)第一章总论1.1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1.1.1项目名称xx县劳动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1.2项目承办单位、法人代表xx项目承办单位: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人代表: xxx1.1.3项目拟建设地点xx经济开发区建设培训中心,10个乡镇建设培训学校。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村就业示范县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村就业示范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8.12.19•【字号】冀劳社办[2008]216号•【施行日期】2008.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村就业示范县的通知(冀劳社办[2008]216号)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劳动保障厅11月上旬对全省农村就业示范县进行了评估,并印发了《关于全省农村就业示范县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冀劳社办〔2008〕191号),对各示范县的典型经验进行了总结通报。
根据评估结果,现对省级农村就业示范县调整如下:取消石家庄市裕华区、馆陶县农村就业示范县;增加赵县为农村就业示范县。
调整后的农村就业示范县见附件。
请各设区市通知示范县制定2009年度工作方案,并于2009年1月31日前报省劳动保障厅就业处,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王淼森电话:0311-88616863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邮编:050051邮箱:**********附件:河北省农村就业示范县名单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附件:河北省农村就业示范县名单一、发展劳务经济(11个)张北县、卢龙县、迁西县、顺平县、海兴县、东光县、广宗县、魏县、唐县、平泉县(同时实施就业项目试点)、赵县二、城乡统筹就业(5个)抚宁县、滦南县、文安县、景县、易县(同时实施劳务经济试点)三、就业项目带动就业(2个)行唐县、平山县(同时实施劳务经济试点)四、被征地农村农民就业(2个)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邱县(同时实施就业项目试点)五、县域特色经济促就业(9个)赞皇县、丰宁县、崇礼县、霸州市、涞水县、安平县、巨鹿县、永年县、滦县(同时实施劳务经济试点)。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8•【字号】郑政办[2007]3号•【施行日期】2007.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0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八日郑州市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3号)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任务,坚持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突出亮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方针,现就我市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提出如下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郑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抓住加快实现“十一五”规划的有利时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从“抓培训、抓就业、抓维权”入手,重点解决农村劳动力求职技能和就业服务问题,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使农村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实现“培训-就业-维权”一体化,达到农村劳动力稳定性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和转移就业标准工作目标:全市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引导性培训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业技能补贴性培训8万人。
转移就业标准:在第一产业领办、创办或承包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和项目,有固定收入;向城镇或非农产业转移直接进入第二、第三产业就业或经商,有固定收入,均可视为实现转移就业。
安置点转移就业实施方案
安置点转移就业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课题。
为了有效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农村和城市居民的共同富裕,我国提出了安置点转移就业实施方案。
一、安置点建设。
1. 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安置点,以便于农民工就近转移就业。
2. 安置点要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住房、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
3. 加强对安置点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确保安置点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运行。
二、转移就业政策。
1. 制定针对农民工的转移就业政策,包括就业补贴、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鼓励农民工到安置点就业。
2. 加大对安置点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政策,吸引企业在安置点设立生产基地,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3. 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转移就业过程中得到应有的保障。
三、转移就业服务。
1. 建立健全的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包括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2. 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
3. 设立转移就业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的就业服务,解决其在转移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监督管理。
1. 建立健全的安置点转移就业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安置点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加强对安置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对转移就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提高转移就业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五、宣传推广。
1. 加强对安置点转移就业政策的宣传推广,提高农民工对政策的了解和认同度。
2.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包括媒体、网络等,宣传安置点的发展成果和农民工的转移就业成功案例,树立转移就业的良好形象。
3. 加强对安置点转移就业实施方案的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企业和农民工参与其中,共同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20•【字号】石政发[2010]33号•【施行日期】201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石政发〔2010〕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发展壮大劳务经济,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冀发〔2010〕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劳务经济摆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位置,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坚持市场就业与政府促进相结合、开发就业与劳务输出相结合、扩大就业与提高素质相结合、强化服务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相协调,走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
逐步健全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五个体系”,即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和组织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体系;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市场引导、政府促进、社会参与的培训体系;覆盖面广、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到2015年底,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223万人,比2009年底增加90万人。
其中,就地就近和市内转移就业60万人,劳务输出30万人。
农村劳务收入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以上。
二、多渠道多层次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拓展农村就业空间。
坚持“突出特色、做强畜牧、提高菜果”的发展方向,加快实施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南府发[2004]24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04.05【实施日期】2004.04.0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2004〕24号 2004年4月5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并驻市各有关单位:合理有序地转移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城乡统筹就业,既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又是加快农民脱贫致富进程的一项重大举措。
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的有关规定,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建立劳务输出工作责任制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各县(区)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劳务输出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县(区)劳务输出工作。
各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有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参加的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各县(区)每年要制定劳务输出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各乡镇、街道双文明建设和经济工作考核内容,每年年初由各县(区)县(区)长同各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并将劳务输出任务作为考核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全年工作的一项指标。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各县(区)要按照“城乡统筹、东西挂钩、面向全国、拓展海外”的总体思路,把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劳务输出作为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工作来抓。
在三到五年内,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自发、无序的输出向有组织、有序的输出转变,由无技能、低技能的输出向有技能、高技能的输出转变,由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3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按照《关于推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189号)要求,各地组织推选了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
经研究,确定北京市顺义区等192个县(市、区)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现予公布(名单附后),并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工作重点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抓好示范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和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二、各地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示范县扶持力度。
要提供分类指导,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模式,为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积累经验。
各示范县应以此为契机.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内涵,努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各地要大力加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我部将通过《工作简报》及时宣传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各地要探索建立示范县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考评,逐步建立完善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
每年12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示范县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名单(略)2010年10月25日——结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0.05.04•【文号】人社厅函[2010]189号•【施行日期】2010.05.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于2005年和2007年确定了两批共计110个全国“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
几年来,各示范县采取多种措施,有力推动了劳务输出工作的蓬勃发展,在全国发挥了典型引路的作用。
当前,为顺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我部拟将“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调整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并起草制定了《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工作重点》(附件1),请各地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组织推荐一批在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或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县,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通过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推进工作、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提高成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排头兵和先试先行的样板。
二、推荐范围和数量推荐范围为符合推荐条件、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县。
原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时结合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内容的调整,对各地的示范县数量进行适当增补(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推荐条件(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完善,措施落实到位;(二)县、乡镇、村就业服务体系健全;(三)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在异地转移就业或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常规化、精细化;(六)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7.08•【字号】鲁人社字[2010]341号•【施行日期】201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鲁人社字〔2010〕34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鲁人社字〔2010〕263号)下发后,各市积极开展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推荐评选工作。
在严格条件,严格程序,层层筛选的基础上,选拔推荐了一批符合条件、具有山东特色和引导示范作用的县(市、区)作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经审核,确定济阳县等21个县(市、区)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现予公布。
各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要按照鲁人社字〔2010〕263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县乡就业服务体系,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坚持异地输出、就地转移、自主创业三策并举,强化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劳动维权,巩固转移成果,扩大转移规模,提高转移质量,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的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要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其他县(市、区)要认真学习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先进经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名单二○一○年七月八日附件: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名单济南市:济阳县;青岛市:胶南市;淄博市:沂源县、淄川区;枣庄市:薛城区;东营市:广饶县;烟台市:招远市;潍坊市:临朐县;济宁市:梁山县、泗水县;泰安市:东平县;威海市:文登市;日照市:莒县;莱芜市:莱城区;临沂市:沂南县、平邑县;德州市:夏津县;聊城市:高唐县;滨州市:惠民县;菏泽市:牡丹区、曹县。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考评评估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考评评估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5.17•【字号】鄂人社函[2011]255号•【施行日期】201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考评评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255号)石首、钟祥、竹山、英山、通城、孝昌、阳新、谷城、远安、洪湖、通山、云梦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建设及创建工作,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189号)精神,结合我省示范县建设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考核评估标准》及《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考核评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考核评估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省厅将适时组织评估验收。
附件:1、湖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考核评估标准2、湖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考核评估细则(略)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附件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考核评估标准一、政策制度(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县(市)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保障有力。
(二)制定出台了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府文件或部门意见。
(三)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调查统计制度。
二、服务体系(四)80%的乡(镇)建有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所),75%的行政村有村级专职信息员。
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
(五)80%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建立了实名制劳动力转移就业台账,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六)建立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将各项公共就业服务纳入到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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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府办发…2011‟72号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印江自治县创建地级农村劳动力
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印江自治县创建地级农村
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做好创建地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工作,加快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持续增加农民纯收入为根本,以“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就业”为目标,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做好服务”的方针,实行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广辟就业岗位,促进农民转移创业就业,确保将我县创建成为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二、目标任务
2011年11月底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9500人次;完成城乡劳动力培训4830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2030人,青年创业培训600人,阳光工程培训1500人,雨露计划培训700人;努力打造劳务品牌,劳务经济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20%以上。
三、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地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何支刚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冉飞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饶继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张平礼县监察局局长
严政县财政局局长
秦义宏县教育局局长
王斌县农牧科技局局长
廖明江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夏良强县扶贫办主任
张银春县统计局局长
杨承桥县总工会主席
黄睿团县委书记
袁霞县妇联主席
田长军县职校校长
罗昌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就业局局长
张旭农业银行印江支行行长
王相坤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就业局,由罗昌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晓冲、黄进波具体办公。
四、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优化服务质量,促进劳动力转移工作全面开展。
县农村
富余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会同培训项目单位搞好培训,广泛拓宽就业渠道和搜集就业信息,多形式多渠道及时发布用工信息,促使广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县就业局、农行、信用联社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创业的宽松环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要切实做好维权工作,加大仲裁、监察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县教育、工会、妇联、团委要加强对妇女和青年的创业教育,号召广大妇女和青年充分发挥才智,在社会各个领域开展个人创业;县农牧科技局和统计局要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收入统计工作,科学、准确、有效体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实效性;县宣传、广电部门要深入挖掘成功事例,树立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企业和实现创造性转移的先进个人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切实认识到劳动力转移就业是促进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县财政局要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的足额下拨。
各乡镇要立足本乡镇实际,在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各个领域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
(二)完善劳务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户籍迁移转换政策,鼓励有一定非农经济收入的农民和务工人员迁入城镇。
加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力度,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
权益。
完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制度,确保他们正常入学、健康成长和生产生活无忧。
(三)提高劳动力就业技能。
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好职业技能培训、青年创业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雨露计划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形成“以转移输出带培训,以培训促转移输出”的格局。
强化培训后职业技能鉴定,对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帮助外出务工人员获取就业通行证。
(四)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按照规范化管理、合理化布局、网络化运行、信息化传递、社会化就业、一体化服务的要求,逐步建立县乡联网的劳动力资源动态数据库和管理信息体系,建立实名制档案。
准确掌握全县农村劳动力储量、结构和外出劳动力的数量、流向、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以及用工信息等情况,重点建立应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学生和可输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信息库。
通过组织举办信息发布会、现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有效就业创业。
(五)大力引导自主创业。
一方面,根据《铜仁地区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和扶持有创业愿望、创业条件、创业能力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就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未就业复员退伍军人等规定的7类人员自主创业和带动就业。
另一方面,要
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带资金带项目返乡创业,发展本地经济,创造就业机会,实现劳动力双向互动。
(六)建立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对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要优先查处或审理。
实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确保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就业稳定、创业成功,逐步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广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主题词:农村人力资源△就业方案通知
抄送:自治县委各工作部门,纪委,人武部,各人民团体,自治县直各中学。
自治县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抄报: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