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最详细解读
自贸区跨境人民币
自贸区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及 经常项目集中收付
3、资金池结构
模式一:
境内 成员A 区内企业 主账户 境外 成员A
境内 成员B
境外 成员B
境内 成员C
境外 成员C 境外 成员A 境内区外企业 原有主账户
模式二:
境内 成员A 区内企业 主账户
境外 成员B
境内 成员C
…
原有国内资金池
境外 成员C
自贸区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及 经常项目集中收付
4、业务要点 (1)账户要求:区内平台企业,可在静安支行开立一个人民币资金池 主账户,专门与境内外成员公司进行对接。 (2)双向额度:暂无限制,应与集团成员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规模相 匹配。 (3)资金使用:通过上存、下划方式,资金池内资金在成员方间,自 由划转。 (4)集中收付:通过区内企业开立的账户,归集集团成员资金,进行 货物、服务等集中收付,以及货物贸易的轧差结算。
境内成 员公司c
境 外 资 说明: 金 1、成员为集 团内关联企业; 池
2、区内政策 企业开立专用 存款账户,不 得混用。
境外子 公司A
境外子 公司B
账户1
账户2
账户3
账户4
账户5
账户a
账户b
账户c
5
中国银行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主要功能
提供跨境人民币 双向资金池内账 户信息的查询, 包括境内账户和 境外账户
二、自贸区人民币境外借款
4、案例
境外 机构
境外银行
人民币借款
区内 机构
融资租赁企业
有 交易背景的 汇划(采购)
区外 机构
设备生产商
现金流
参与上存与下划归集的人民币 资金应为企业产生自生产经营 和实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暂不得 参与归集。
自贸区跨境人币民双向现金池讨论议题
目
CONTENCT
录
• 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概述 • 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的运作模式 • 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的挑
战与对策 • 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的案例分析 • 未来展望与建议
01
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是指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允 许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一定额度内,按需调拨境内外成 员企业人民币资金的一种跨境资金管理模式。
特点
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具有便利性、灵活性和高效性等特点,能 够满足企业跨境资金调拨的需求,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的意义
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通过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 进行跨境资金调拨,提高跨境贸易和投资的效率。
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能够降低企业因跨境资金调 拨所产生的汇兑成本和手续费,减轻企业的财务负 担。
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方式
跨境人民币直接结算
境内子公司通过银行向境外母公司或关联公司进行人民币转账,无需兑换成外 币。
跨境人民币代理结算
境内子公司通过境内银行代理,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境内银行负责资金 划转和清算。
跨境人民币资金风险管理
汇率风险管理
由于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涉 及不同货币之间的转换,需关 注汇率波动对现金池的影响, 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汇率风险。
促进市场发展与竞争
鼓励金融机构参与
降低参与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业务的门槛,吸引更多金融机构 参与。
推动市场竞争
促进自贸区内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天津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最详细解读
天津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最详细解读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一、定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是指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属于企业集团内部的经营性融资活动。
跨国企业集团总部可以指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作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主办企业。
双向归集包括资金池境内主账户归集境内资金池成员资金对外放款,以及归集境外资金池成员资金对内借入外债。
对外放款和借入外债都是公司之间的借款行为。
(见图1)二、开展情况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最早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已于2014年推向全国。
但自贸区内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相较于自贸区外企业仍然有很多好处,例如更低的门槛,更高的额度等。
天津自贸区获批后,天津及周边的企业利用自贸区政策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将对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充分运用境外资金产生极大的帮助。
三、监管指引目前规范全国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法律文件有:最早是2013.8.12:江苏昆山两岸跨境人民币双向借款,仅适用于台资企业,贸易项下可流出区外。
外债额度:资金池内企业所有者权益之和。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到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推向全国。
201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324号),这份文件相当于全国开展跨境资金池的操作细则。
规范自贸区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文件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银发【2014】22号)四、对企业的价值开办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可以帮助集团客户打通境外资金合规入境渠道,不需要贸易背景,让境外的资金可以合规、便捷的进入境内。
同时降低集团综合融资成本;此外,双向资金池可以将集团境内外盈余资金归集,提高集团内部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资金池内成员企业盈余资金共享,互补长短,减少银行融资,减少利息费用支出。
跨国集团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研究与方案设计
跨国集团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研究与方案设计作者:郭美彤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02期2014年开始,人民银行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满足集团对成员企业进行资金余缺调剂的需求。
作为跨国企业集团,如能在不断释放的政策红利背景下建立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通道,对于提高集团资金管理能力、加快“走出去”进程有着深远意义。
一、政策解读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是人民银行定义的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的其中一项业务。
2014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201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324号);2015年9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银发【2015】279号)进一步放宽了准入门槛。
1、政策内容◎资金池个数:原则上一个集团仅能设立一个资金池,但天津地区企业可以分别设立一个全国版、一个自贸版资金池。
◎主办单位:集团总部、财务公司、境内成员企业。
◎业务范围:建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实现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
◎资金流入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系数(全国版为0.5,自贸版为1)。
◎资金流出上限:原不设上限,近期要求流出额不得超过流入额。
◎账户管理:专户管理、分账管理。
◎资金计息:按单位存款利率执行,财务公司按同业存款利率执行。
◎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监管,银监局不专设监管。
银行按照规则通过系统执行,人民银行抽查。
注:随着国际人民币汇率走势的波动,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仍在不断调整。
2、全国版与自贸版政策对比分析3、财务公司优势对比分析4、税收在集团总部模式下,由于集团总部从境外现金池或境外成员单位借入资金,再拆放给境内成员单位,因此涉及两笔内部借贷,需要交两次印花税(反之亦然);在财务公司模式下,由于跨境资金划转为境内外成员单位通过财务公司办理的委托贷款,因此涉及一笔内部借贷,只需交一次印花税。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15年12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保障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天津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第三条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和监管模式。
第四条自贸试验区应当成为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法治环境规范、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自由贸易园区,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条自贸试验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保护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自主改革、积极进取的环境。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自贸试验区建立权责明确、管理高效、信息公开、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七条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贸试验区整体改革工作,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改革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推动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各项改革创新措施;(二)组织研究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三)总结评估自贸试验区形成的改革创新经验,提出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建议;(四)协调研究和解决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难点和问题;(五)组织推介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政策,发布自贸试验区重要信息;(六)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摘要:一、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定义与作用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操作方式与特点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优势与挑战四、未来发展趋势与建议正文:一、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定义与作用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是指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银行分别开设人民币账户,通过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的人民币资金,实现资金的跨境双向流动和集中调拨,从而达到优化资金管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目的。
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操作方式与特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操作方式主要包括:境内外成员企业将人民币资金归集至集团总账户,集团根据需要对资金进行调配,以及将资金池内的资金用于境内外投资、融资等业务。
其特点包括:1.灵活的资金调配: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具有多级账户体系,可实现全球或区域资金自动逐级清扫,满足企业跨地区调拨资金的需求。
2.支持全球账户:资金池成员企业境内外工行账户、合作银行账户均可加入。
3.信息完整:提供资金池内部往来清单,满足客户对资金池业务处理情况的信息查询需求。
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优势与挑战优势:1.降低融资成本:通过资金池的集中管理,企业可以更好地掌握资金状况,降低融资成本。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池内成员企业可进行盈余资金共享,互补长短,减少银行融资,节约利息费用支出。
3.优化财务管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有助于企业实现财务集中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挑战:1.政策风险: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受到政策因素的影响较大,政策变动可能对资金池的运作产生影响。
2.合规风险:资金池的运作需要遵循境内外相关法规,企业需密切关注法规变动,确保资金池的合规运作。
四、未来发展趋势与建议未来发展趋势:1.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深化,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将进一步扩大。
2.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资金池业务将更加智能化、便捷化。
建议:1.企业应积极关注政策动态,合理评估自身需求,适时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的管理框架探讨
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的管理框架探讨作者:闫明方来源:《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6年第02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加快,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类型也经历了跨越式发展,资金集中管理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必然需求。
现阶段,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已经在我国一线城市上海进行了试点建设,跨国企业可以利用企业在自由贸易区域存在的子公司,进行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的建设,保障资金的流通性,促进人民币在行业结算领域作为交易货币单位的主体地位。
本文就是对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的管理框架进行深入分析,希望对相关人员能够有所启示,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管理框架引言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的建设能够提升跨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于人民币资金的管理,提升资金的运用效率。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在自由贸易区域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跨国企业资金流通承担的风险,必须要进行科学、完善的业务管理框架建设,为业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所以针对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的管理框架进行深入探讨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下面就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基本运行模式分析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就是跨国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将境内核心公司的账户作为公司的主账户,使得跨国企业境内存在的资金池与境外存在的资金池可以实现双向的流通,加强企业对于资金的集中管理,提升跨国企业资金运行的流通性,减少在途资金对企业业务管理的成本支出。
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开展的基础运行模式为跨国企业境内的核心公司需要在在境内选取一家银行,并且在银行内部开设一个账户作为境内资金池,跨国企业的子公司也需要在该银行进行账户的开设。
每日日终子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自动划拨到跨国企业的核心账户中,子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清零,并且在第二天不会将资金退回到子公司的银行账户中。
但是需要注重的是,银行会为跨国企业的子公司提供日间透支业务。
天津自贸区内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发展探究
天津自贸区内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发展探究作者:郝珊来源:《经营者》2016年第11期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贸易规模的日益壮大,中国和世界经济的关系已经变得越来越紧密。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可以帮助中国的对外进出口贸易企业规避国际金融风险主要是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最终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和金融地位。
上海自贸区的发展给跨境人民币结算带来了机遇,而天津自贸区的挂牌又一次给跨境人民币结算带来了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机遇。
本文通过分析天津自贸区内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明确了跨境人民币业务给自贸区内企业带来的便利条件,同时依据当前的发展状况给出未来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天津自贸区跨境人民币结算改革创新一、引言到2014年,我国已经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进出口贸易总额也成功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
经济和贸易的流通必然也会逐渐凸显对资金流动的需求,只有足够的资金才能带动经济贸易的发展。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由于美元等主要国际货币的强势地位,国际结算一般都采用美元或欧元等货币。
这样的结算方式会给我国的贸易企业带来潜在的金融风险。
我国自2009年以来开始推行跨境人民币结算,随着中国经济和出口企业贸易的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规模总量不断扩大。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给自贸区企业带来的效用自贸区为区内的企业带来了诸多的优惠政策,如放松了金融监管等,而跨境人民币结算给自贸区内的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效用。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可以使得自贸区内企业的财务状况更加清晰透明企业的经营利润可以明晰地表现为以人民币作为统计单位,避免了汇率波动等带来的利润不明确的问题,这样可以使企业的财务活动更加便捷,使得企业能够更加清晰地对比各时间段的经营成果和经营状况。
(二)跨境人民币结算可以削减自贸区内企业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当对外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外币结算时,为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会买入适当的外币金融衍生品进行对冲。
浅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政策
浅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政策作者:赵扬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27期关键字:跨国企业;人民币资金池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趋势和背景下,我国经济的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区域经济发展拥有了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2017年5月,在北京召开“一带一路”国际高峰合作论坛,一百多个国家的贵宾出席论坛。
我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在论坛上做了演讲,指出在“一带一路”发展背景下,各个国家面临的巨大机遇。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企业纷纷加快经营战略调整和管理国际化进程,跨国公司日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主体。
而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不少外资跨国集团在中国设立其区域总部,中资跨国企业集团也逐渐崭露头角。
随着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不断扩大,跨国公司对人民币在两国甚至几国间的流动性方面需求越来越强烈。
在如此经济大环境下,催生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一、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定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是指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属于企业集团内部的经营性融资活动。
跨国企业集团总部可以指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作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主办企业。
双向归集包括资金池境内主账户归集境内资金池成员资金对外放款,以及归集境外资金池成员资金对内借入外债。
对外放款和借入外债都是公司之间的借款行为。
二、相关政策发展2013年9月19日,银监会出台了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的八条措施,明确了银行业监管基本思路及政策框架。
2013年12月2日,人行发布了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意见(324号文)。
2013年12月31日,银监会细化落实对离岸银行业务的监管支持,下发了自贸区离岸银行业务准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2014年4月25日,跨国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相关规定由外汇局颁布。
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一、引言跨国企业集团作为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的企业,面临着跨境资金管理的挑战。
在过去,人民币资金的跨境利用受到了严格的管制,而如今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加速推进,跨国企业集团可以通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来实现更为灵活、高效的资金管理。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在资金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应用。
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概念和特点1. 资金池的概念和作用资金池是指企业将其内部各个单位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运作的财务工具。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是指跨国企业集团通过在海内外设立人民币资金池账户,实现境内外人民币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调剂,以优化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汇兑风险。
2. 特点- 灵活性: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允许资金的双向流动,更加灵活地满足跨国企业集团的资金需求。
- 风险管理:通过对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调剂,降低了企业面临的外汇风险和融资成本。
- 跨境清结算: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背景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为企业提供了跨境结算的便利。
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应用场景1. 海外子公司的资金调配跨国企业集团的海外子公司通常会面临着不同货币之间的资金调剂问题,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可以为其提供一种更为灵活和便捷的资金管理方式。
2. 跨境融资的成本优化通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国企业集团可以将海外子公司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用于跨境融资,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3. 对冲汇率风险跨国企业集团可以通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将海外子公司的外汇风险进行对冲,提高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
四、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搭建与管理1. 搭建流程- 设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主体;- 申请相应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格;- 制定跨境资金池管理办法,明确各方权责;- 完成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账户的开立。
2. 管理和操作- 资金池头寸管理;- 资金池结构调整;- 资金池流动情况监控;- 资金池内外贸易结算。
《跨境人民币政策报告》最全总结!(12种资金回流渠道分析)
所有这些都是非常有限的参与空间,主要体现在严格资格审查(尤其是三类机构和境外清算行),以及有限额度及投资品种 (局限于债券市场,无法渗透到其他资金市场如回购,互换)。
目前QFII, RQFII进入银行间市场需要三步:一是获得证监会资格审查,获取RQFII, QFII资质;二是向外管局申请投资额度 (外管局实行双额度,即先给一个地区总额度,比如香港2700亿,然后对该区域的金融机构逐个批复额度);三是向银行申请银行 间开户许可,再去中债登和上清所开户。每个步骤都是严格准入管理;
照直接为客户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必要时可要求客户提交相关业务凭证。”但因为缺乏后续细则支撑,很少有银行正式 开展此项业务。 只是在几个省份的中支在转发过程中新增了一些执行细则要求,比如济南分行提出细化的标准:对金额50万元(含)以 下的个人 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结算业务及金额30万元(含)以下的个人跨境人民币服务贸易结算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了解你的客 户”“了解你的业 务”“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直接为客户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 结算业务;对金额超过50万元的个人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结算业务及金额超过30万元的个人跨境人民币服务贸易结算业务,银行应 要求客户提交相关业务凭证。
4)2014年5月份外管局推出跨境担保新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大幅度放松跨境担保,将审核制改为事 后备案制,同时允许个人在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中担任担保人; 但是人民币跨境担保是否需要参照执行,仍然没有明文的统一说法。目前的口径仍然只是部分外管局窗口要求,多是执行仍然是参 照外币到外管局进行登记,但人民币对外担保的担保人不能是个人。在外贷资金回流方面,人民币对外担保并不受外管局29号文的 约束,相对宽松。尤其在当前宏观背景下,根据最新发改委发布的企业外债登记规定即便是外币外债在回流方面也已松动。 因为最新的外币跨境担保也已取消额度控制和事前审批,所以即便人民币对外担保参考29号文的外币做法,对实际展业的阻碍并不 明显。所以央行和外管关于跨境担保的不同看法目前看来影响有限。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基本上的构架如图所示:就是境内有一个资金池,境外一个资金池,然后进行跨境的资金划拨。
不过,也可能会有第二种形式,即不开设境外资金池的总归集账户,境外成员企业的资金直接归集到境内资金池主账户中。
境内的账户是普通的结算账号,境外的账号可以是本行NRA账号、本行境外分行的人民币账号、境外他行的人民币账号。
根据境外企业账号的不同,各家银行选择使用自有企业网银、现金管理类系统还是落地手工处理。
企业可以自由选择使用哪一种。
但是当境外成员企业的账号都是NRA账号的时候,就只能采用第二种方式。
三、主办企业可以选择1-3家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与其签订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协议。
五、结算银行开展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结算业务,应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提交以下材料:
(一)结算银行与主办企业签订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协议。
2家(含)以上结算银行为同一资金池办理结算的,协议中应明确每家结算银行的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
自贸区全功能型跨境运营双向资金池与财务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模式对比分析
自贸区全功能型跨境运营双向资金池与财务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模式对比分析目前,上海自贸区推出四种类型资金池:全国版人民币资金池,自贸区版跨境资金池,外汇集中管理及自贸区全功能型跨境运营双向资金池。
但前三种受诸多监管限制,因此,主要对比全功能型资金池与财务公司资金池的优势及特点。
一.上海自贸区基于FT账户推出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功能型跨境运营双向资金池,其模式特点如下:(1)全功能资金池主办企业设立要求集团公司指定一家在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企业,作为开展全功能资金池的主办企业。
主办企业需成立满一年,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无要求。
境内外成员企业均需合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满一年,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全功能资金池具有排他性,同一家成员企业只能加入一个资金池。
非实体经营企业如信托,基金公司无法入池。
(2)全功能资金池额度全功能型资金池进出额度计算为: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X集团持股比例X宏观审慎政策指数,其指数为1,相比其他资金池不得超过所有者权益的0.5倍,更加宽松。
(3)全功能资金池运作模式(以中国银行为例)1)账户的开立:由主办企业需在上海自贸区开设FT账户,成员单位需在中行开设普通账户。
境外公司如无法在当地开设中行账户,可在上海自贸区中行开设账户。
2)账户的类型:主办单位FT账户为多币种账户,各成员单位可各自开立当地币种账户。
各币种之间按照中行离岸即期汇率进行结售汇。
通过主账户可对境内外成员企业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管理,调剂境内外资金余缺。
3)政策要求: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FT账户资金池业务开展均需要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
资金的来源,应为企业产生自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不允许融资资金进入。
资金的用途,必须以真实生产经营所需为目的,主账户可下划资金给成员单位用于还贷,实业投资,以及以资金保值增值为目的的理财。
境外资金结汇进入境内需以经营性活动为目的。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详解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一、定义跨国企业集团按照《银发〔2014〕324号》文、《银发〔2015〕279号》文要求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包括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
资金池业务是指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
〔境内外人民币资金往来〕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是指集团对境内成员企业的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款进行集中处理。
〔经常项下人民币集中收付款〕二、产品优势〔1〕资金池归集在岸和离岸人民币资金,境外成员企业可以在一定限额内将人民币自由汇入境内资金池,并在境内使用;境内人民币资金流出额不设限;〔2〕资金池资金可以参照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比国外利息高;〔3〕拓展吸收境外低成本资金的渠道。
资金流入不纳入外债管理,不占企业自身外债额度。
〔4〕集中收付业务,集团总部指定一家境内主办企业,集中代理境内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目收付,按照集团总额轧差或成员逐个轧差结算;便于总部集中管理成员企业的外汇收支;减少汇划手续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工作效率。
三、业务办理流程〔1〕主办企业与广东省建行签订资金池业务协议;〔2〕主办企业向人民银行提出业务申请:〔3〕主办企业在经办行开立人民币专用账户〔资金池〕;〔4〕国内成员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利用建行网银或柜台,向资金池做资金归集;归集模式根据企业需求设定;〔5〕境外成员在不突破流入上限的情况下汇入人民币到资金池,资金池资金根据企业需要向境外划转。
四、业务要求〔1〕跨国企业集团由境内外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共同组成的企业联合体;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母公司、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共同组成的企业联合体。
〔2〕国内外公司均需成立1年以上,国内公司不属于限制行业及未被列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
全功能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落地集团资金池税务处理
全功能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落地集团资金池税务处理文章《从最新功能版本的落地聊一聊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转载自:外联发商务咨询近日,上海自贸试验区首批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落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成功为某集团成功搭建了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并投入运营。
此次投产的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较一般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增加了本外一体化功能,即企业可自由选择币种进行归集,通过自由贸易账户的多币种功能实现池内资金的自由汇兑,同时还增加了日间透支、隔夜透支及理财等功能,可满足企业以保值增值为目标的财务管理需求。
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早已成为服务于跨国集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明星产品,目前目前成功案例多达80余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结算逾千亿。
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不但能够有力推动跨国企业的全球资金配置能力,提高企业资金集约利用程度和管理效率,其本身也是自贸试验区探索货币政策创新,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途径。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下自贸区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的相关知识吧!简介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是集团企业目前唯一较为自由的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没有明确的额度限制,基本原理是跨国公司在境内外都有股权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凭借自贸区FT账户的优势,自贸试验区跨国公司总部可以通过设立FT账户建立资金池归集跨境人民币,所有关联企业资金流向该账户称之为“上存”,所有关联企业从该资金池获得资金称之为“下划”。
通过这种方式可实现境内外人民币双向合规流转。
图 | 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图解跨国公司总部可以指定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作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主办企业。
历史沿革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发源于上海自贸试验区,即2014年2月份,人行上海总部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银总部发[2014]22号)。
全国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准入条件
全国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准入条件《全国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准入条件》前几天啊,我有个朋友老李,他公司做外贸的,整天忙得晕头转向。
有一天,他突然神秘兮兮地跟我说:“你知道那啥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不?我瞅着这玩意儿好像能解决我不少资金周转的麻烦事儿呢,但又不知道咱这公司够不够格申请。
”嘿,就这么着,今儿咱就来唠唠全国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准入条件。
首先呢,说到主体资格方面。
你得是境内外成员企业。
这成员企业可不是随便拉几个企业凑数就行的。
比如说,境内企业得依法注册成立,财务状况不能一团糟,得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那些成天欠一屁股债,还经常在税务上出问题的企业,那肯定是没门儿啊。
那境外成员企业呢,也得符合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得和境内企业有着股权关系或者其他合理的关联关系。
就好比是远房亲戚,但是这个亲戚得是正当的、合法的关系。
再来说说这些企业的经营规模和行业要求。
规模上呢,在集团内的角色得是比较重要的,不能是那种可有可无的小角色。
有时候一些审核人员就像拿着放大镜看呢,每个企业在集团架构里的份量、营收啦、资产规模啦,都得在一定的“水平线”之上。
行业方面,虽然大部分正常的行业都有机会,但如果是那种老是折腾出环保问题啊,或者国家严格限制发展的夕阳行业,就得多费些周折了。
我就听说,曾经有个搞高污染小作坊类似业务的企业,想去申请,那可真是吃了闭门羹。
资金池还有个很关键的管理要求。
这资金管理得有个章程啊,就像一个家庭得有个家规一样。
企业得能证明自己可以规范管理资金进出池,在风险管控上也要有两把刷子。
比如说,要有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汇率风险啊、资金挪用风险啊啥的。
上次有个企业负责这块的人员过来问我,说他们头头就觉得只要有个大致想法就行,不用搞太细致的管理规则,我就告诉他:“你可拉倒吧,这就像你开车不系安全带一样,早晚得出事儿。
”对于结算量也有点小讲究。
不能说你这企业一年到头就没几笔跨境人民币收支,你要是这种情况来申请,有关部门心里估计会想:“您都没这方面业务需求,来凑啥热闹呢?”所以要有一定的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和频率,这个数值虽然没有一个特别特别刻板的标准,但人家审核的时候是能看出来你够不够格的。
天津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最详细解读
天津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最详细解读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一、定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是指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属于企业集团内部的经营性融资活动。
跨国企业集团总部可以指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作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主办企业。
双向归集包括资金池境内主账户归集境内资金池成员资金对外放款,以及归集境外资金池成员资金对内借入外债。
对外放款和借入外债都是公司之间的借款行为。
(见图1)二、开展情况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最早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已于2014年推向全国。
但自贸区内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相较于自贸区外企业仍然有很多好处,例如更低的门槛,更高的额度等。
天津自贸区获批后,天津及周边的企业利用自贸区政策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将对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充分运用境外资金产生极大的帮助。
三、监管指引目前规范全国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法律文件有:最早是2013.8.12:江苏昆山两岸跨境人民币双向借款,仅适用于台资企业,贸易项下可流出区外。
外债额度:资金池内企业所有者权益之和。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到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推向全国。
201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324号),这份文件相当于全国开展跨境资金池的操作细则。
规范自贸区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文件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银发【2014】22号)四、对企业的价值开办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可以帮助集团客户打通境外资金合规入境渠道,不需要贸易背景,让境外的资金可以合规、便捷的进入境内。
同时降低集团综合融资成本;此外,双向资金池可以将集团境内外盈余资金归集,提高集团内部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资金池内成员企业盈余资金共享,互补长短,减少银行融资,减少利息费用支出。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第一页: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公司业务管理部第二页:一、相关定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
跨国集团企业: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由境内外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共同组成的企业联合体,包括:1、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2、母公司、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3、母公司、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第三页:二、参加资金归集的境内外成员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境内成员企业经营时间1年以上,且未被列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2、境外成员企业经营时间1年以上3、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4、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第四页: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主办企业1、境内主办企业跨国企业集团可以指定境内成员企业或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即境内主办企业境内主办企业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内资金按单位存款利率执行,资金使用限制:1、不得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非自用房地产2、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向非成员企业发放委托贷款第五页:2、境外主办企业跨国企业集团母公司在境外的,也可以指定境外成员企业作为主办企业,即境外主办企业境外主办企业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即NRA人民币帐户),账户内资金按单位存款利率执行主办行在受理NRA人民币账户开立申请时,应对申请人及其入池企业之间的集团关联情况、企业注册信息、注册证明文件、实际主营业务、控股股东、董事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纳税情况、主要业务往来国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等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第六页:四、其他规定1、跨国企业集团可在自贸区或境内区外分别设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但同一境内成员企业只能参加一个资金池。
2、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上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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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最详细解读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一、定义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是指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属于企业集团内部的经营性融资活动。
跨国企业集团总部可以指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作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主办企业。
双向归集包括资金池境内主账户归集境内资金池成员资金对外放款,以及归集境外资金池成员资金对内借入外债。
对外放款和借入外债都是公司之间的借款行为。
(见图1)二、开展情况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最早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已于2014年推向全国。
但自贸区内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相较于自贸区外企业仍然有很多好处,例如更低的门槛,更高的额度等。
天津自贸区获批后,天津及周边的企业利用自贸区政策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将对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充分运用境外资金产生极大的帮助。
三、监管指引目前规范全国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法律文件有:最早是2013.8.12:江苏昆山两岸跨境人民币双向借款,仅适用于台资企业,贸易项下可流出区外。
外债额度:资金池内企业所有者权益之和。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到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推向全国。
201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324号),这份文件相当于全国开展跨境资金池的操作细则。
规范自贸区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文件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银发【2014】22号)四、对企业的价值开办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可以帮助集团客户打通境外资金合规入境渠道,不需要贸易背景,让境外的资金可以合规、便捷的进入境内。
同时降低集团综合融资成本;此外,双向资金池可以将集团境内外盈余资金归集,提高集团内部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资金池内成员企业盈余资金共享,互补长短,减少银行融资,减少利息费用支出。
对于银行来说,由于规定中业务优势主要体现在拉动结算类存款上,由于一个跨国企业集团原则上只能开办一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因此该资金池业务对于银企合作来说是排他性的,就如跑马圈地,哪个银行最快圈住企业绑定资金池合作,那么其他银行就很难进入了。
各银行对该业务的竞争实质上是对结算类存款的争夺。
五、政策解读1. 全国版有额度限制开办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打通了跨境人民币回流的一个重要渠道,与股东外债政策不同,资金池能从境外归集多少资金不是通过外债额度控制,而是通过净流入额上限来控制。
净流入额是资金池跨境流入额减去流出额的净额,净流出额暂不设限。
《通知》规定,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初始值是0.1)。
央行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信贷调控等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宏观审慎政策系数。
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境内成员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跨国企业集团的持股比例)举例来说,如果某集团准备开办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集团子公司A和B 是资金池的境内成员企业,根据上一年度审计报告,A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0亿,B的所有者权益为20亿,A被集团直接控股50%,间接控股20%,B被集团直接控股30%。
则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30亿*70%+20亿*30%=27亿净流入额上限=27亿*0.1=2.7亿元《通知》规定,资金池任一时点净流入额都不能超过上限。
对于境内成员企业在前海、昆山、苏州工业园区和天津生态城等试点区域内,且从境外已借入人民币资金的,根据其借款额对净流入额上限作相应扣减。
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超过20%的,可以向人行申请调整净流入额。
2.自贸区版无额度限制天津自贸区内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没有额度限制,不需要企业看懂上面各种复杂的换算和规定,较全国版具有更大的灵活度。
3. 资金使用规定全国版与自贸区版相同,在资金来源上,被资金池归集的现金流应来自于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而不是融资活动,也即融资资金不得入池。
在资金出池上,资金不得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非自用房地产,不能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向非成员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4. 资金池设立要求原则上,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只可设立一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如果因业务发展需要,确需设立多个资金池,应向人民银行总行备案。
通过公众渠道了解到,可以申请多个资金池的政策处理,主要是针对有些外资集团在国内分区域设立总部,分别对应境外的母公司,区域总部之间是并行关系,如果强制捏合在一起设立资金池,操作上有一定难度。
这个政策规定启示我们,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对于银企合作来说是排他性的,就如跑马圈地,哪个银行最快圈住企业绑定资金池合作,那么其他银行就很难进入了。
5. 成员企业要求全国版要求:准入条件:开展的企业一定要是跨国企业集团。
这里人行还特别对子公司有了限制:母公司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母公司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
境内成员企业:1 经营时间3年以上2 且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3 及未被列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4 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境外成员企业:1 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经营时间3年以上2 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自贸区版要求:目前来看,自贸区对于入池企业的限制除了收入和设立时间上没有限制之外,其他方面应该相同。
也即境内成员企业: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两高一剩行业、未被列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
6. 资金池结构第一种是境内有一个资金池,境外一个资金池,然后进行跨境的资金划拨。
第二种是不开设境外资金池的总归集账户,境外成员企业的资金直接归集到境内资金池主账户中。
境内的账户是普通的结算账号,境外的账号可以是本行NRA账号、本行境外分行的人民币账号、境外他行的人民币账号。
根据境外企业账号的不同,各家银行选择使用自有企业网银、现金管理类系统还是落地手工处理。
企业可以自由选择使用哪一种。
但是当境外成员企业的账号都是NRA账号的时候,就只能采用第二种方式,好像是2014年国家有发文规定NRA账号不可以作资金归集顶点账号用。
7. 结算银行主要职责(1)将业务操作规程报送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开展业务前收集整理企业资料并向人行备案;主办企业、结算银行发生变更的,变更前后的主办企业和结算银行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述机构更新备案材料。
(2)检查资金池主办企业是否在当地注册成立的,确认后,为主办企业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账户内资金按单位存款利率执行。
保证境内外成员企业与此账户发生资金往来通过其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
(3)按照展业三原则,做好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可使用简化流程政策。
(4)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账户信息、业务信息以及跨境收支信息。
六、银行营销指引1、锁定目标客户政策准入的跨国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由境内外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共同组成的企业联合体。
全国版资金池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应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应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境内成员企业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及未被列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
同时,要求参与资金池的境内外成员企业经营时间均在三年以上。
目标客户有以下共同特征:(1)境外设有实际运营的关联企业。
(2)境外有充裕的资金。
资金来自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
(3)需要将境外资金调入境内使用,或者需要资金出境支持境外项目建设或者海外投资等。
建议银行以下方面定位目标客户。
(1)从已和银行合作现金管理服务的集团企业入手,包括已和银行合作银企直联、现金管理系统的集团企业,以及进行资金归集的集团企业等,这类客群最易营销成功。
(2)此项业务具有排他性,资金池的主办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开办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因此,银企关系越密切,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建议从总、分行级核心客户名单中物色潜在客户。
(3)《通知》对集团企业准入门槛很高,因此,北、上、广、成都等集团总部集中的地区客户机会较多。
(4)从母公司在境内的离岸业务客户中筛选。
(5)此外,还可以留意当地国资委旗下有“走出去”业务的大型国企,根据海关数据的国际结算量较大的集团企业客户,以及重点工业园区内集团企业等。
2、营销面谈准备确定潜在客户符合《通知》的准入门槛要求后,建议在企业约谈时,在详细介绍银行的资金池方案之前,向企业了解以下信息。
(1)了解集团组织架构,拟参加资金池的子公司和集团的股权关系,明确主办企业所在地,从而明确承办业务的分支行。
(2)了解集团是否已有财务公司开展境内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合作银行是哪一家;是否已经开展境内/跨境外币资金池业务,合作银行是哪一家。
(3)集团和当地人行的关系如何,对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是否有过沟通。
因为业务开展需要当地人行的支持。
(4)集团企业的资金需求和现金管理需求,考虑除了资金池方案,是否还有替代方案可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的现金管理个性化需求或许可以协助我们拿下资金池业务。
3、方案营销成功后,需要经过以下流程完成方案的落地实施。
(见图2)其中,承办业务的分行需要向天津自贸区内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备案资料,包括:(1)结算银行与主办企业签订的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协议;(2)主办企业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申请,包括:①境内外成员企业名单(含名称、注册地、股权结构、营业时间);②境内成员企业反映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和营业收入的报表;③境外成员企业反映上年度营业收入的报表;④主办企业与成员企业签订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协议,或跨国企业集团出具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且各方均同意的证明材料,协议或证明材料须保证归集的现金流来自于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
人行分支机构应在结算银行提交完整的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并出具备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