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采集、储存、制备、供应、输血技术操作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临床输血工作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保护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效果,降低输血相关风险。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临床用血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合理使用血液资源。
临床用血计划应当包括用血总量、品种、供应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备血。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评估制度。
临床用血前,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情、输血指征、输血风险等。
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第八条医院应当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技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成分输血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等。
自身输血包括术前自体备血、术中血液回收等。
第三章输血操作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输血操作规范。
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过程管理、输血后观察等内容。
第十条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当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一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应;能及时回报输血不良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准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等。
输血完毕,及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保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积极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临床输血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临床输血工作,防止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管理职责1. 医院输血科负责全院临床输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输血安全。
2.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输血前的评估、申请、输血过程中的观察和处理,以及输血后的随访。
3.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输血相关感染进行监测和预防。
4. 医院质量管理科负责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质量监控。
三、输血前的评估与申请1. 患者输血前,临床科室应详细询问病史,评估患者的输血需求。
2.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输血指征,向输血科提出输血申请。
3. 输血科对输血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输血指征后,安排血液供应。
四、血液采集与储存1. 血液采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2. 血液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通风、避光,温度控制在2-6℃。
3. 血液储存期限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过期血液不得使用。
五、输血过程中的观察与处理1. 输血过程中,临床科室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输血反应。
2. 输血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3. 输血结束后,填写输血记录单,内容包括输血品种、剂量、时间、输血反应等。
六、输血后的随访1. 输血后,临床科室应定期随访患者,了解输血后病情变化。
2. 如发现输血相关并发症,应及时报告输血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
七、输血相关感染预防1. 加强血液质量检测,确保血液安全。
2.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输血相关感染。
3.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输血安全意识。
八、质量监控与考核1. 医院质量管理科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临床科室输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输血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临床输血工作的安全、规范,降低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临床输血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患者输血安全,预防和减少输血相关并发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前的准备1. 患者知情同意:在决定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输血的目的、方法、风险和注意事项,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
2. 输血申请:经治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输血申请单,护士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采血标本: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及患者信息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患者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采血。
采血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一人一管制度。
4. 送检:将采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由输血科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保标本和申请单信息一致。
三、输血过程中的管理1. 交叉配血:输血科工作人员对血液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型、血型抗体、不规则抗体等指标符合要求。
2. 取血:责任护士凭取血通知单到血库取血,并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签名,无特殊情况一次只取一个患者的血。
取血过程中要避免血液震动,以防红细胞破裂。
3. 输血查对: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型化验单,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血制品有效期、血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八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如有疑问立即与血库联系,准确无误方可进行输血。
4. 输血过程:输血时,须由执行者二人或以上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边进行“三查八对”,再次查对血液质量后并双签名。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必须使用一次性输血器输血。
四、输血后的管理1. 观察与记录: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输血反应等,详细记录输血过程和患者反应。
2. 输血反应处理:如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通知医生,根据反应情况进行对症处理。
3. 输血后随访: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定期随访患者,了解输血效果和不良反应。
五、其他1. 加强输血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输血安全意识。
病人输血工作制度
病人输血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病人输血安全,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规范输血操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展输血治疗的临床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三、输血管理组织1. 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输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2. 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医务处、护理部、输血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3. 输血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输血管理工作。
四、输血准备工作1. 临床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申请输血,填写《输血申请单》。
2. 输血前,医生应向病人或家属说明输血的目的、可能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
3. 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单》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检查,确保血型符合。
4. 输血科负责血液制品的储存、运输和发放,确保血液制品质量。
五、输血操作流程1. 医生向护士领取输血器材,护士进行输血前核对,包括病人身份、血袋标签、血型、交叉配血结果等。
2. 护士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输血,确保输血速度适宜,观察病人输血反应。
3. 输血过程中,医生和护士应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4. 输血结束后,护士填写《输血记录单》,医生进行输血后评估。
六、输血后管理1. 输血后,医生负责跟踪观察病人病情,评估输血效果。
2. 护士负责输血器材的回收、消毒和处理,确保医疗安全。
3. 输血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七、输血安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输血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输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输血操作技能。
3. 医疗机构应加强输血科建设,提高输血服务质量。
4. 医疗机构应开展输血相关科学研究,推广输血新技术。
八、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由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制定,对2003版的医疗工作制定中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临床输血审批制度1.临床科室申请用血必须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签字核准鉴定。
2.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参照-附件)及控制用血量。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量超过2000毫升,需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史中写明用血指征。
3.凡属必须履行用血申报手续的患者,经治医生应认真填写“用血通知书”,由家属持“通知书”及有关证明,到区用血办公室办理用血证明后,方可予临床用血。
夜间或休息日急诊用血,可由家属持“通知书”到本院门诊收费处交纳用血互助金及血款后准予用血,事后家属到区用血办补办用血证明后,可到财务科退还用血互助金。
如遇经济确有困难者,可由科主任(或二值班)与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共同认可签字后,方可先用血后补款。
4.临床医生必须有计划地申请用血量,原则上应在规定期限内用完所备血液,如遇特殊情况,尚未用完所配制的血液,应及时通知血库进行调剂。
如调剂无效或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血液报废的经济损失,应由申请备血科室承担。
二、输血前检测和告知制度1.临床医师议定输血治疗方案前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使其理解输血治疗和输血相关实验检查的必要性。
2.输血前必须进行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HIV、梅毒等传染性病原血指标的检查,并将相关结果填入《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治疗同意书》。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的核对制度1.确定输血后,经治医生认真填写“输血检验报告单”,并开出备血医嘱。
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制度
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输血用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的临床输血用血工作。
第三条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临床输血用血安全水平。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用血管理部门,负责临床输血用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临床输血用血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输血用血管理组织,明确临床输血用血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临床输血用血管理制度,包括临床输血用血的申请、审批、采血、储存、运输、发放、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输血用血质量控制制度,对临床输血用血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用血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临床输血用血知识和意识。
第三章临床输血用血流程第九条临床输血用血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指征提出输血申请;(二)输血科(血库)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三)输血科(血库)为患者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四)输血科(血库)对血液制品进行储存、运输、发放;(五)临床医生为患者进行输血;(六)输血后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评估;(七)对输血废弃物进行处理。
第四章临床输血用血安全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用血的安全管理,预防输血不良反应和输血传染病的发生。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用血的操作规程,确保临床输血用血的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输血用血过程中出现的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输血用血过程中的输血传染病进行监测和控制,防止输血传染病的传播。
第五章临床输血用血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临床输血用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提高临床输血用血工作质量。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委员会及职责、会议记录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委员会及职责、会议记录一、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院临床输血管理,提高临床输血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临床输血管理原则1.1 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使用血液制品。
1.2 优先使用自体输血、成分输血,严格控制异体输血。
1.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第二条临床输血管理组织2.1 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输血管理工作。
2.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输血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2.3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临床输血管理职责3.1 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监督实施。
3.2 监测、分析临床用血情况,推进临床用血科学化、规范化。
3.3 组织临床输血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输血知识水平。
3.4 审核临床输血申请,确保输血适应症准确。
3.5 监督临床输血操作,保障输血安全。
3.6 处理临床输血不良事件,及时上报。
3.7 开展临床输血研究,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第四条临床输血管理程序4.1 临床输血申请: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填写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签字同意后,报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4.2 输血科配血:输血科收到输血申请单后,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液安全。
4.3 输血前检查:输血前,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感染筛查等,确保患者适合输血。
4.4 输血过程:医护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输血,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确保输血安全。
4.5 输血后评估:输血后,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记录输血效果及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第五条临床输血管理考核与奖惩5.1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输血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2 对在临床输血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最全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最全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输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床输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障患者安全。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临床输血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输血科(血库),负责血液的储存、发放和输血前后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输血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临床输血管理第六条临床输血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血型和输血指征进行,优先考虑自体输血和成分输血。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临床输血申请、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临床输血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临床输血前,应当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供血与受血者血型相符,避免输血反应的发生。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输血过程的监控,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临床输血后,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输血反应的观察和处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输血反应。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登记、分析和反馈,提高临床输血安全性。
三、输血科(血库)管理第十二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血液储存、发放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血液安全。
第十三条输血科(血库)应当严格执行血液储存要求,保证血液质量。
第十四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血液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血液库存量,避免血液过期浪费。
第十五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四、培训和考核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输血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临床输血理论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临床输血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
五、监督和责任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输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1临床用血应坚持输血原则,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做到科学用血、合理用血。
2.各科手术患者,凡符合自体输血适应证的,临床医师应积极主动地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动员工作,采用自体输血的方式供血。
3.建立严格的用血审批制度。
择期用血申请量在2000m1以下的,由科主任审批签字,提前24小时送输血科进行审批、配血。
申请用血量大于2000m1时,应提前与输血科联系(急诊抢救的除外),并报医务处审批。
夜班、节假日或急诊抢救的,由当日值班的***医师审核签字,并报院行政值班审批。
4.申请使用血小板或洗涤红细胞,应提前一天送申请单,使用血浆应提前半小时送申请单。
急诊抢救者例外。
5.输血前,主管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交代可能出现的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播性疾病,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特殊情况应报告医务处,批准后方可用血。
6.择期用血时,应进行输血前常规检查(血常规、A1T、HIV、HCV、HBsAg)o梅毒等人患者拒绝检查时,应在输血同意书上签字说明。
急诊患者或紧急抢救时,应留取血样备做上述常规检查。
7.出现严重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积极抢救,报告科主任、输血科及医务处,夜班、节假日报告院行政总值班。
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七章第34条进行核查和检测。
医患双方共同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并通知提供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到场。
8.取回血液后要尽快输注,做到随输随取。
血液一旦发出,不得退回。
因故停止用血,需及时通知输血科。
9.输血科应加强临床用血审查和指导工作。
对不合理的输血申请,有权给予调整或者拒绝发血,并及时向临床进行反馈。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_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条例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_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条例临床输血管理制度_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条例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应制定规范的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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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学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年度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血库负责。
2.临床输血工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血库的设置执行卫生局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从人员配置、布局和设施、设备上加以完善。
4.血库应制定血库负责人岗位职责、各级别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以明确职能范围,作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血库应制定技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程序,制定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输血专业技术操作规程,现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建立起室内质控标准。
6.血库应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协助下建立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制度、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防火安全制度、血液报废登记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报批医务科审批后严格实施,并在医务科协助下对相关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7.医务科负责建立《临床用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考核的范围和办法加以规定。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篇2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
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
医院临床输血制度(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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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管理制度
输血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输血科管理,确保输血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输血科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输血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输血科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全面负责输血科的工作。
第五条输血科应当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输血科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输血科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输血科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血液管理第七条输血科应当建立血液入库、储存、发放管理制度,确保血液质量。
第八条输血科应当建立血液报废管理制度,对不合格血液进行报废处理。
第九条输血科应当建立血液追踪管理制度,对血液来源、流向进行追踪管理。
第十条输血科应当建立血液信息管理制度,对血液信息进行登记、保管。
第四章输血管理第十一条输血科应当建立输血申请管理制度,对输血申请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输血科应当建立输血前检查管理制度,对受血者进行输血前检查。
第十三条输血科应当建立输血记录管理制度,对输血过程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输血科应当建立输血后监测管理制度,对受血者进行输血后监测。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十五条输血科应当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对输血科各项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六条输血科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价,对质量控制结果进行分析、改进。
第十七条输血科应当建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第六章培训与教育第十八条输血科应当定期对输血科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十九条输血科应当对输血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输血科的监督、检查,确保输血科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输血科进行评审,对输血科工作进行评价、改进。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医院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临床输血管理政策、制度,监督、指导临床输血工作,对输血质量进行评估和控制。
2. 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护理部、输血科、检验科、感染管理科、伦理委员会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 输血科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血液的采购、储存、发放、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等。
三、临床用血管理1. 医院使用血站统一供给的血液,根据临床用血情况,定期向血站报送用血计划,保持一定的储备血量。
2.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Hb>100g/L一般不必输血,Hb<70g/L才需输血,Hb 在70 g/L ~100g/L之间,结合患者心肺功能以及术后是否有继续出血可能而决定是否输血。
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
3. 临床医生在给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应根据病情,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认真做好临床输血治疗前的全面评估,记录在病历中。
4. 患者需要输血时,临床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输血治疗的利弊。
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后,与患者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方可输血治疗。
5. 临床输血治疗前,临床医生应开具检查医嘱,对患者进行血常规、ABO,RH血型、凝血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和ALT检测。
四、血液质量管理1. 输血科工作人员负责血液的入库、保存。
2. 血液入库前要核对验收,核对内容包括: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等。
3. 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拒绝入库。
4. 合格的血液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进行储存。
五、输血过程管理1. 输血科工作人员按照临床医生开具的输血医嘱,核对患者信息、血液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配血。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一、输血指征和禁忌症1.输血指征:临床上,确有输血需要的患者才能进行输血。
输血指征主要包括急、慢性失血、严重贫血、骨髓抑制、手术及产后失血等。
2.输血禁忌症:下列情况禁止进行输血:非输血性贫血、轻度贫血、低体重、未经血液学鉴定而臆断需输血、相对贫血.二、血液安全1.输血配血制度:首次用血需完成血型鉴定与配血,确保输血的血型与受血者相容。
2.输血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医务人员应向受血者及其家属详细说明输血的风险与可能引发的合并症,并征得其同意。
3.血液筛查:对血液供应者进行相关传染病的筛查,包括乙肝病毒、丙肝病毒、爱滋病病毒等。
确保输血安全和血源的质量。
三、输血前的准备1.输血前的体格检查:医务人员在进行输血前,应对受血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了解患者的病史、基础疾病及体征,评估患者是否适合输血。
2.输血前的实验室检查:在输血前完成相应的实验室检查,如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凝血功能等。
这些检查能更全面地了解患者的血液情况,为输血提供依据。
四、输血过程1.输血设备管理:对输血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保证输血设备与其他器械的隔离,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3.输血前后的质量控制:医务人员应确保在输血前后进行适当的质量控制,如记录患者的体温、脉搏、血压等,观察输血反应的发生。
4.输血时的注意事项:医务人员在进行输血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保持输血通路的正常通畅,并记录输血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五、输血后的管理1.输血后的监测:输血结束后,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患者的监测,观察输血反应的发生和输血效果的达到。
2.输血效果的评估:输血后,医务人员应对受血者进行相应的检查,并评估输血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3.输血后的护理:输血后,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适当的护理,包括饮食调控、日常活动的限制等。
六、输血反应的处理1.输血反应的早期识别: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监测患者的体征变化,及时发现和识别输血反应的症状。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加强对临床用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效、合理。
第四条临床用血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输血。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医疗、护理、输血、感染控制、药学等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七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临床用血情况,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第三章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供应情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制品,建立血液制品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血液制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安全。
储存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库、专锁、专人管理。
第四章输血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输血管理制度,规范临床输血操作程序,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输血科(室),配备专业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
输血科(室)应当具备独立的采血、检验、输血等功能,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临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实验室检测结果等因素,合理选择输血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输血指征、血液制品种类、剂量、输血时间等信息。
第十四条输血前,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安全。
第十五条输血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输血不良反应,确保患者安全。
最全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最全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临床输血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护理、检验、药学、感染管理、伦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3.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4. 各临床科室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临床用血管理1. 执业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科学合理地制定临床用血方案。
2. 执业医师应当严格掌握输血指征,避免不必要的输血。
3. 执业医师应当遵循成分输血的原则,优先使用成分血制品。
4. 执业医师应当正确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注明输血原因、预期疗效、可能风险等。
5. 执业医师应当向患者或家属充分解释输血的必要性、可能风险和替代方案,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四、血液管理1. 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2. 输血科(血库)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3. 输血科(血库)应当定期对血液储存条件进行检查,确保血液质量。
4. 输血科(血库)应当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5. 输血科(血库)应当对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负责。
五、输血前检查1. 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
2. 七查”指: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条形码号;献血者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效期;储存条件;输血器材质量。
3. 八对”指: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住院号;床号;药物过敏史;输血史;输血反应史;输血目的。
4. 九不用”指:不符合临床用血指征的不用;血液质量不合格的不用;未进行输血前检查的不用;未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的不用;未进行输血前评估的不用;未进行输血后监测的不用;未进行输血后评估的不用;未进行输血后随访的不用。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临床输血工作的进行,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本制度旨在明确临床输血管理的程序、责任和要求,以保证输血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2. 术语和定义•输血:将血液或血液制品经过合法途径输给患者的过程。
•供血机构: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供应血液或血液制品能力的医疗机构。
•输血适应证: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输血的合理理由。
•输血不良反应:指输血过程中患者出现的异常症状或体征。
3. 输血操作规范3.1 输血前准备•您的身份:医务人员在进行输血前要核实患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和年龄等。
•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的病情,医务人员要判断输血的适应证,确保输血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输血意愿:在开始输血前,医务人员要与患者或其家属沟通,并征求其同意进行输血操作。
•输血前实验室检查:医务人员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如血型鉴定、免疫学试验等。
3.2 输血过程•输血设备准备:医务人员应按照规范操作要求,准备输血所需的设备,包括输液器、输血管等。
•输血前准备:医务人员在输血前应将输血液体验过筛检查,确保血液安全无菌。
•输血实施:医务人员要按照规范操作要求,将输血液缓慢注入患者体内,并及时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
•输血记录:医务人员要详细记录输血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输血时间、输血品种和输血量等。
•输血后处理:输血完成后,医务人员要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记录输血反应、观察患者情况等。
3.3 输血后随访•输血后观察:医务人员要在输血后进行观察,及时发现输血不良反应,以便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输血后记录:医务人员要详细记录输血后的观察结果和处理情况,并及时上报管理部门。
•输血后补救治疗:在发生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治疗措施。
4. 质量控制4.1 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医院应建立专门的输血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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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临床输血制度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向输血科(血库)申请备血。
9.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输血科(血库)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
“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
“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案号、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⑧血量。
“九不用”指:①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②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③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④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⑤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⑥血浆层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⑦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⑧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⑨过期血或有疑问的血液不用。
13.输血以“先慢后快,密切观察”为原则,输注前15min,以1~3ml/min为宜,无输血不良反应后,适当加快速度,一旦有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清原因后再输注。
14.做好输血过程记录,对输血不良反应及时认真处理,并记录。
15.规范书写输血病历和“三单一书”,“三单”指:《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书”指:《输血治疗同意书》。
16.做好配血后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配血后标本2~60C至少保留7d,输血后血袋至少保留1d。
17.输血相关资料年终移交档案室妥善保存,至少十年。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为了使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1.输血科(血库)以“安全第一、服务临床”为宗旨,为临床各科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坚持24h值班制,为临床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和安全可靠的血液及制品。
3.做好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工作。
4.做好临床用血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5.积极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6.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试剂,使用仪器设备符合计量标准,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档案。
7.认真做好标本收集、处理、检测、保留工作。
8.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工作,ABO血型鉴定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至少使用2种方法(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
9.认真做好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领取、发放、运送工作,以及配血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
10.认真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登记工作。
11.做好各种实验记录及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撰写科研学术论文,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13.做好实验室消毒灭菌,清洁卫生工作,按规定做好生物垃圾的消毒处理、运输消毁工作。
14.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
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
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
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血库)。
《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有执业医师签字和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
血样标签粘贴牢固,标签上正规书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血型(已知时填写)等。
14.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接收登记。
15.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
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必要时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到床旁确认血型。
16.严格执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复核制度。
对多次输血者,要查对前几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标本或配血。
对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两次抽血确认血型。
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复查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18.凡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认真调查和处理。
19.严格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有书面记录,在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科室其他同志协商,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
输血科(血库)感染管理制度1.科室布局合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标识明显。
血液储存室、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
2.清洁区必须每天三氧或紫外线密闭消毒30~60min,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3.接受医院“院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定期抽样检查。
清洁区达到Ⅱ类环境标准,空气细菌菌落数<200cfu/m3,物表菌落数<5cfu/m2,医务人员手指菌落数<5cfu/m2。
随时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用高效消毒剂及时处理。
4.各个岗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禁止自采自用血液,必须按规定从合法血站取血,确保用血安全。
6.科学合理使用成分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7.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8.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达到有关标准。
9.工作人员上岗时,应随时警惕血源性传染病的传播,作好自身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10.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用消毒液清洁一次,每月对冰箱内空气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随时保持冰箱清洁卫生。
11.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等生物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贴生物危害标记,进行无害化处理。
一次性空针每天消毒清洗后如数交回供应室并签字,盛血试管每天送医院焚化炉毁型焚烧处理,血液洗涤水消毒后倒入下水道,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12.各种消毒处理资料档案保存至少3年。
输血科(血库)安全制度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
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