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进出场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保障员工和承包商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以下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承包商在企业内进行作业的全部人员,包含承包商的工作人员和外聘人员。
二、安全培训要求1.承包商在进入企业之前,必需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承包商应依据作业内容和风险特点,组织针对性的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安全操作规程与标准;–不安全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紧急情况处理与应急预案;–安全设备的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佩戴;–灭火器使用与消防安全知识。
3.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对全部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和提升。
三、现场安全管理1.承包商在进入企业现场作业前,必需与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和规定,并签署相应的安全责任书。
2.承包商应依照企业的相关规定,配备必需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承包商的工作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需依照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进行工作,禁止违规操作。
4.承包商应设置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员工的工作行为,及时发现和除去安全隐患。
5.承包商的工作人员禁止擅自进入不属于其作业范围的区域,必需时应与企业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和沟通。
四、应急预案与处理1.承包商应订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在现场明显位置张贴,以便员工和外来人员了解和应急。
2.承包商在作业期间,如发生突发事故、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应快速采取救援措施,同时立刻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并依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承包商应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救援本领。
每次演练后,应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对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五、安全管理考核1.企业将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培训的组织与落实、现场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应急预案与救援本领等。
1.承包商进场与离场管理规定
承包商进场与离场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承包商进场与离场的安全管理,以确保承包商设备、人员在进场与离场以及进出公司生产区时,满足本公司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承包商进出公司所属范围以及公司项目施工区范围的安全管理。
3 定义3.1 承包商是指根据双方协议、合约,在公司承包定期或临时工作、服务的单位或组织。
3.2 进场与离场是指承包商进入或离开公司所属范围或项目区域门岗的过程。
4 职责4.1 安全部负责承包商进场与离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人员及设备、机具等进场与离场申请进行审批。
4.2 运行部、项目组或其他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和配合安全部对承包商进场与离场进行管理。
4.3 承包商负责提供人员及设备、机具等进场与离场所必需的报批材料。
5、工作程序和要求5.1 开工进场管理5.1.1 承包商在进行开工进场报批前需完成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并通过批准。
5.1.2 承包商开工进场报批,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已经通过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项目安全计划及安全管理规定;——应急计划、方案及预案;——开工准备的安全基础工作确认单;——开工进场计划;——进场设备、材料报批单,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需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设备检验证明;——需要经常进出公司门岗车辆清单;——主要设备、交通车辆的保险证明;——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所有电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照明器具的防爆证明;——人员进场报批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特种设备操作证复印件(需验证原件);——员工健康证以及工伤保险证明;——针对本项目进行的员工培训记录。
5.1.3 安全部在接到承包商开工进场报批材料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
5.1.4 审批通过后,承包商按批准的进场计划组织进场开工。
5.2 施工期或作业期的进场管理5.2.1 承包商在施工期和作业期新增人员或设备的进场必须提前报批,提交开工报批材料前四项外的所有报批材料。
5.2.2 安全部在正式受理后,及时完成审批工作。
进出场安全管理制度
进出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进出场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出场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工厂、办公楼等各类单位及其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进出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不断完善。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进出场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进出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员工进出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通道出入,不得私自闯入禁区。
第九条进出场设备和设施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条进出场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正常出入。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出场,一经发现将受到处理。
第十二条进出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消防器材,确保员工安全。
第十三条进出场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
第三章进出场管理的组织与实施第十四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进出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进出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进出场管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
第十六条进出场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联动。
第十七条员工进出场应当携带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查验,确保真实有效。
第十八条进出场应当建立安全档案,记录员工出入情况,以备查证。
第十九条进出场要设置电子监控和门禁系统,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进出场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现场管理,杜绝隐患。
第二十一条进出场严禁非工作人员闲逛,一经发现应当及时劝离。
第四章进出场管理的安全措施第二十二条进出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指引员工正确出入。
第二十三条进出场应当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加强巡逻守护。
承包商进出场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进出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工程项目承包商的进出场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基建项工程目承包商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对项目管理单位的承包商进出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四条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承包商进出场的归口管理工作,且应结合实际管理需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五条在完成“五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之后,应做到施工场区的封闭化管理,主要进出口通道须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且保卫值班室、车辆减速带及车辆冲洗设备等配套设施应齐全。
第六条应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质状况、周边环境、交通网络等情况,至少设置两个进出施工现场的通道,且做到人车分流管理。
第七条应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正式投用进出场区的门禁管理系统,且应委托专业保安公司或施工总包方负责厂区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简称厂区管理单位,下同)。
条件具备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覆盖出入口、全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对高危作业做到实时监控,且做好永临结合等方面的统筹策划工作。
第八条承包商应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进场申请单,并提交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专项施工资质证书;(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及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三)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四)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诺书;(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书和授权委托书;(六)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及主要管理人员通信联络表;(七)入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八)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质检员和计量员等人员的上岗证;(九)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十一)高危作业人员体验报告、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证明;(十二)本单位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及其它应报备的资料。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项目管理团队及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审核。
承包商进场与离场管理规定
承包商进场与离场管理规定1. 背景在建筑领域中,一般会请承包商来完成一些专业工作,如土建、通风、电气等。
这些承包商需要在工程进场和离场时遵守各种规定,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并确保工人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
2. 进场管理规定2.1 注册登记在承包商进场前,需要进行严格的注册登记。
必须到现场办理实名制登记,并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相应的施工资质证明材料,和项目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和《现场管理规定》,方可进入现场。
2.2 安全教育承包商进场后,必须接受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指导和管理。
同时,承包商也需要对自身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工人完全明白现场安全规定,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测量调校承包商在进场前,也需要将施工设备和实测结果提前准备好,并对其进行测量调校。
这才能确保施工设备的精度和工程的质量,并减少后期修复的负担和成本。
2.4 施工检查在承包商进场之后,施工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视。
同时,承包商也要对自己积极地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离场管理规定3.1 安全检查承包商在施工完成后,需要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安全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则需要及时解决,并提交检查报告。
同时,承包商也要在施工材料、设备等方面进行清点,以确保离场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报告评价离场后,承包商需要提交施工报告和工程评价报告。
这些报告需要包括施工的质量、安全和工期等方面的情况说明,以便项目单位对施工工作进行评估。
3.3 清理整理承包商在离场前需要彻底清理并整理好施工现场,将所有的施工垃圾和材料都清理干净,并妥善保存整理好现场设备和施工材料等。
这些都需要严格遵守项目单位的相关规定,以确保给项目单位带来最大的便利。
4. 结论在建筑领域中,承包商的进场和离场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才能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工人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
同时,也需要着重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以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承包商入厂作业安全规定
承包商入厂作业安全规定1、为确保承包商之人员作业安全,维护本公司财物完整,免除无谓损失与困扰,特订定本规定。
2、开工前承包商应审查其施工人员施工机具&防护器具,以确认符合安全规范。
3、承包商所属施工人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入厂,并不得于厂区内嚼食槟榔及指定场所外吸烟。
4、承包商所属人员不得任意进入与施工无关之场所及撕纸铺地睡觉。
5、承包商应依本公司之监工人员指示卸货存放。
6、承包商所使用之车辆,非经同意不得于厂内停留。
7、工程施设期间,承包商须亲自或指派富有工程经验之代理人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并应约束所属人员严守本公司规律,随时随地注意工地安全卫生。
倘因不正当行为或触犯治安法令而引起纠葛案件,概由承包商负完全责任。
如所属人员遇有意外伤亡或因工作失慎致误伤他人情事时,由承包商负完全责任,本公司若发现资财缺损,为承包商所属人员所为者,承包商应于事发后十五日内负责赔偿。
8、承包商对于工程施工所必须之架台或吊举作业应责由专门人员办理,对于高架上之施设作业,应自备安全带、安全索、合格施工架,并在其架基或工作场所周围悬置警告标志,并严禁抛落工具物品等,对于密闭式贮槽或作业场所可能有危险气体出现或从事于运转中机器设备抢修作业者,事前除应注意通风及环境测定等安全措施,作业中应有个人防护器具及泄漏应变器材等,并应派员担任警卫与接应。
9、为配合工程施设所须之临时配电作业,应请本公司发包单位商洽电气部门同意后统筹办理,承包商应备有静电侦测器和活电感知器等器材及必要个人防护具。
10、承包商为工程施设所准备之各类工具、电气器材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绝缘性良好,所配附之电缆线应完整无缺,线径应符合所使用之容量。
11、进入厂区作业,应一律自备安全帽配戴,并备妥各种必须之防护器具。
12、不得雇用素行不良或来历不明之工人,以免增加本公司之安全顾虑。
13、承包商人员出入厂区应依照本公司入厂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手续,在工作时间内,人员已明了厂内工作区域、危险区域,不得接近或触动与工作无关之设备。
进出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进出管理。
三、管理制度1. 进出场时间(1)施工工地允许进出时间为早上6点到晚上10点,该时间段外任何人员及车辆不允许进出施工工地。
(2)特殊情况需延长进出场时间,需经项目负责人批准。
2. 进出场人员及车辆管理(1)工程相关工作人员进出工地须按要求佩戴工作证,非作业人员、未配戴工作证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客户进入现场看房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要求签署《施工现场看房安全协议》并戴好安全帽,进出大门时做好登记。
(3)严格控制进出工地车辆的管理,送货车辆进入工地必须要有指引人并做好登记工作,出场时须进行空车检查。
3. 新进工人进场管理(1)施工单位新进工人进场,必须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带领进入施工现场并及时办理工作证。
(2)新进工人需参加岗前安全培训,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 物品出场管理(1)任何人员携带大量物品外出须所属施工单位项目部签发物品出场证明,项目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2)施工人员退场时,携带物品须进行检查,确定全部为个人物品后方可放行。
5. 门卫安保值班管理(1)门卫安保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管理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2)值班时需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对可疑人员和物品进行严格检查。
四、责任与奖惩1. 项目负责人对本施工现场的进出场安全管理制度负总责。
2. 各部门、班组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停工等处罚。
4. 对在进出场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承包商进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承包商在车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车间的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入场前的安全培训(1)承包商在进入车间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入场安全培训,了解车间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2)培训内容包括:车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车间安全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2. 安全生产责任(1)承包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3. 安全防护措施(1)承包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4.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承包商在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报告,并及时整改。
5.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控(1)车间负责人应加强对承包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控,确保作业安全。
(2)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并要求承包商改正。
6.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后,承包商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承包商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调查。
(3)根据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各车间、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五、监督与考核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罚。
3.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承包商,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承包商入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我公司厂区的承包商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承包商入厂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承包商入厂施工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承包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承包商入厂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承包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承包商入厂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查;(三)对承包商入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四)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五)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六)处理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承包商入厂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承包商入厂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二)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查;(三)负责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负责对承包商入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五)负责处理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
第三章承包商安全资质及管理第八条承包商入厂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三)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具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第九条承包商入厂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副本;(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施工资质证书;(四)安全生产条件证明;(五)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四章入厂手续及安全教育第十一条承包商入厂前,需办理以下手续:(一)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二)填写《承包商入厂登记表》;(三)提交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四)办理施工许可证。
入厂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入厂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入厂承包商及其施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入厂承包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入厂承包商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入厂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一条入厂承包商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安全技术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项目概况及安全风险分析;(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及预防措施;(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具的使用及维护;(四)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五)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遵守。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三)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工具的使用及维护情况;(四)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情况。
第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入厂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内部施工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内部进行施工、维修、检修等活动的承包商。
二、适用范围1. 公司内部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项目。
2. 公司内部从事建设工程施工、设备维修、设施维护等活动的承包商。
三、职责与权限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发布本制度,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入厂施工活动,确保施工安全。
3. 承包商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培训、现场安全防护、事故处理等。
四、安全管理要求1. 承包商入厂前,需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安全生产许可证;(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责任制;(5)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6)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2. 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承包商方可入厂施工。
3.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现场安全;(3)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安全;(4)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告。
4. 承包商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承包商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考核与奖惩1. 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等。
2. 对考核合格的承包商,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责令整改,并可根据情况给予罚款、暂停施工等处罚。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制度将相应予以修订。
入厂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入厂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检修等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厂区进行施工、维修、检修等活动的承包商及其员工。
三、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承包商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生产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施工、维修、检修等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 承包商:负责遵守本制度,确保施工、维修、检修等活动的安全进行。
四、制度内容1. 资格审查(1)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等。
(2)承包商应具备良好的安全生产业绩,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 安全培训与教育(1)承包商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承包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安全措施(1)承包商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承包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4. 施工现场管理(1)承包商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2)承包商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危险区域。
(3)承包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应急处理(1)承包商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2)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考核与奖惩(1)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2)对遵守本制度、安全表现良好的承包商,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安全表现差的承包商,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承包商进场规章制度
承包商进场规章制度一、引言承包商进场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行为,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管理制度。
通过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管理承包商的进场行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承包商进场的基本要求1. 承包商进场前,必须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相关的资质证明和工作计划,并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和审核。
2. 承包商进场前,必须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进场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方达成共识并共同遵守规章制度。
3. 承包商进场后,必须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登记和备案,同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动员。
4. 承包商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遵守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
5. 承包商进场后,必须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确保质量和进度。
6. 承包商进场后,必须遵守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度,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7. 承包商进场后,必须严格执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三、承包商进场的管理措施1. 承包商进场管理责任(1)监理单位负责承包商进场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指导承包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
(2)施工单位负责承包商进场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协助监理单位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和管理。
(3)承包商负责自身进场管理的组织和实施,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2. 承包商进场管理制度(1)承包商进场前,必须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工作计划,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和审核。
(2)承包商进场后,必须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进场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承包商进场后,必须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登记和备案,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动员。
(4)承包商进场后,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遵守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
承包方入厂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包方入厂作业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环保、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包方进入我公司厂区进行作业的情况。
第三条承包方入厂作业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入厂手续第四条承包方入厂前,应向我公司提交以下材料:1. 承包方营业执照副本;2. 承包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 承包方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培训证明;5. 承包方作业方案及应急预案;6. 承包方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第五条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承包方办理入厂手续。
第三章入厂安全教育第六条承包方入厂后,应参加我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2. 厂区安全设施及安全操作规程;3. 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处理流程;4. 环保知识及环境保护要求;5. 质量管理要求。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承包方需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四章作业现场管理第八条承包方作业现场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2.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误入;3.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安全;4. 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5.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九条承包方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第五章环保与质量管理第十条承包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确保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不受污染。
第十一条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作业,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承包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我公司废弃物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作业结束与离厂第十三条承包方作业结束后,应向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作业总结报告;2. 安全生产记录;3. 环保监测报告;4. 质量检验报告。
公司外来承包商入场安全须知
公司外来承包商入场安全须知
为了确保公司的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的安全,以下是外来承包商
入场安全须知:
1. 安全培训
所有外来承包商在进入公司场地之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
培
训将包括公司对安全政策和程序的说明,以及针对潜在风险和紧急
情况的培训。
2. 准入许可证
外来承包商必须获得有效的准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公司场地。
准入许可证将由安全主管或部门领导签发,必须予以妥善保管和随
身携带。
没有准入许可证的人员将不被允许进入公司场地。
3. 个人保护装备
所有外来承包商在进入公司场地时应穿戴适当的个人保护装备。
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鞋、头盔、防护眼镜和耳塞。
没有正确佩戴个
人保护装备的人员将不被允许进入工作区域。
4. 安全意识
外来承包商在公司场地内必须始终保持安全意识。
请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指示,注意身边的环境和潜在风险。
任何发现的安全问题或不安全行为都应立即上报给安全主管或部门领导。
5. 紧急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外来承包商必须遵循公司的紧急撤离程序。
请熟悉公司的紧急出口位置和撤离路线,并按照指示迅速有序地离开危险区域。
请注意,违反以上安全须知的外来承包商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制裁或撤销准入许可证的风险。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与安全主管或部门领导联系。
感谢您的合作和理解,让我们共同致力于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承包商进出管理及其它规定
施工合同承包商进出管理及其它规定1.施工单位进出厂流程和行为要求1.1凡进入厂区的任何施工单位,必须先在南门卫进行登记,并由当班警卫确认是否收到由使用部门填写递交的《厂内施工申请单》,再通知公共服务部人员签字确认后进场,并佩戴好发放的施工证。
1.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工人不得碰触厂区内的任何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等任何与施工无关的物品,若有违反,施工单位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3在规定的吸烟区域吸烟,并不得在施工场所之外的区域转悠。
1.4未经许可,不得在厂区内就餐、住宿。
2.施工安全及培训2.1施工单位需在开工前到通力安全部门进行公司的安全培训,并在《EHS 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上签字盖章(可与工程合同同时签章)及在培训记录单上签字。
2.2在遵守通力《EHS 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协议协议》的前提下,同时需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要求:(1)凡所有涉及连接通力的电源总配电箱、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停水、断电等作业时,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通力项目负责人并得到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如有违反,则该施工单位永久不得参加通力工程的竞标,并承担造成的所有的损失及费用。
(2)由于施工单位单方面施工原因造成通力目前正常使用的有关监控、消防、门禁系统损坏,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无偿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若该施工单位无维修资质,通力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不得有异议。
(3)施工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有LA认证),穿安全鞋,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4)施工使用工具、设备必须由通力安全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5)凡涉及动火(含电焊、切割)、停水、动土、登高施工作业时必须由通力公共服务部等部门填单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6)动火(含电焊、切割)作业时,现场必须配备2只以上灭火器。
(7)特种施工作业需依照国家标准佩戴相关防护用品。
(8)施工或报价时,凡涉及挥发性材料,必须有环保认证标识。
承包商入场管理规定20070518
承包商入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承包商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人员及设施进场的审查工作,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惠州炼油项目的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条承包商人员入场承包商人员入场根据作业时间分为长期作业人员(工作时间15天以上)、短期作业人员(工作时间15天以内)、临时作业人员(工作时间7天以内)和参观访问人员(1 天)四类。
长期作业人员必须经HSE部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办理正式入场证,并在十五天内将人员暂住证、保险上报HSE部备案;短期作业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和参观访问人员由HSE部负责相应安全教育,由HSE部或PMT 负责发放入场证,特殊情况列名单经PMT经理签字后入场。
第四条车辆、机具入场1、承包商车辆、机具和工具等由PMT负责入场审查和资料的存档,HSE部负责办理入场证,临时入场的车辆、机具和工具由PMT审查后发放临时入场证入场。
PMT对审查、检验合格的车辆、机具发放《车辆/设备检验合格证》,承包商凭该证到办证中心办理入场证。
机具填写《机具入场申请表》经PMT S理审批即可入场。
2、临时拉运材料、设备入场的车辆,应由所属承包商(PMT派引领人填写《材料进场申请表》,引领车辆到指定门岗,抵押驾驶证后,引领入场,全程陪同。
3、临时入场的车辆、机具和工具由PMT发放临时入场证,有效期15日。
4、机动车进出门岗限速5公里/小时以下,严禁超速;机动车在建设现场限速15公里/小时,对违返规定的车辆,将给予30-200元/车的处罚。
5、任何机具、物资、车辆未经审批严禁占用公共区域和道路6、各种机动车辆在出入门岗时,必须主动接受执勤保安的检查。
车载物资出场,请执行《惠州炼油项目建设期物资进出场管理规定》。
7、上下班高峰期,除拉运人员的车辆外,严禁货运车辆、机具进出现场。
第五条施工建设部、合同采办部和技术设计部管理参照PMT参观访问证、临时人员入场证、短期作业人员入场证和临时车辆入场证不得转借,入场资料要存档备查。
承包商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确保入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施工区域的承包商及其工作人员。
三、职责与分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和人员备案,确保承包商具备合法的资质和合格的施工人员。
3.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承包商入厂施工的招标、合同签订和施工进度管理。
4. 承包商:负责遵守本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四、制度内容1. 资质审查:承包商入厂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保险合同复印件-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 人员培训:承包商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培训内容包括:-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紧急事故处理措施- 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3. 安全协议:承包商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安全协议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责任- 安全管理措施- 紧急事故处理措施4. 施工区域划分:公司根据施工需要,将施工区域划分为安全区域、危险区域和禁入区域,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标识。
5. 安全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承包商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包括:-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情况- 紧急事故处理预案6. 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按规定上报公司。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承包商的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入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承包商入厂作业安全规定
承包商入厂作业安全规定1、为确保承包商之人员作业安全,维护本公司财物完整,免除无谓损失与困扰,特订定本规定。
2、开工前承包商应审查其施工人员施工机具&防护器具,以确认符合安全规范。
3、承包商所属施工人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入厂,并不得于厂区内嚼食槟榔及指定场所外吸烟。
4、承包商所属人员不得任意进入与施工无关之场所及撕纸铺地睡觉。
5、承包商应依本公司之监工人员指示卸货存放。
6、承包商所使用之车辆,非经同意不得于厂内停留。
7、工程施设期间,承包商须亲自或指派富有工程经验之代理人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并应约束所属人员严守本公司规律,随时随地注意工地安全卫生。
倘因不正当行为或触犯治安法令而引起纠葛案件,概由承包商负完全责任。
如所属人员遇有意外伤亡或因工作失慎致误伤他人情事时,由承包商负完全责任,本公司若发现资财缺损,为承包商所属人员所为者,承包商应于事发后十五日内负责赔偿。
8、承包商对于工程施工所必须之架台或吊举作业应责由专门人员办理,对于高架上之施设作业,应自备安全带、安全索、合格施工架,并在其架基或工作场所周围悬置警告标志,并严禁抛落工具物品等,对于密闭式贮槽或作业场所可能有危险气体出现或从事于运转中机器设备抢修作业者,事前除应注意通风及环境测定等安全措施,作业中应有个人防护器具及泄漏应变器材等,并应派员担任警卫与接应。
9、为配合工程施设所须之临时配电作业,应请本公司发包单位商洽电气部门同意后统筹办理,承包商应备有静电侦测器和活电感知器等器材及必要个人防护具。
10、承包商为工程施设所准备之各类工具、电气器材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绝缘性良好,所配附之电缆线应完整无缺,线径应符合所使用之容量。
11、进入厂区作业,应一律自备安全帽配戴,并备妥各种必须之防护器具。
12、不得雇用素行不良或来历不明之工人,以免增加本公司之安全顾虑。
13、承包商人员出入厂区应依照本公司入厂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手续,在工作时间内,人员已明了厂内工作区域、危险区域,不得接近或触动与工作无关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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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进出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基建工程项目承包商的进出场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基建项工程目承包商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对项目管理单位的承包商进出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四条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承包商进出场的归口管理工作,且应结合实际管理需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五条在完成“五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之后,应做到施工场区的封闭化管理,主要进出口通道须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且保卫值班室、车辆减速带及车辆冲洗设备等配套设施应齐全。
第六条应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质状况、周边环境、交通网络等情况,至少设置两个进出施工现场的通道,且做到人车分流管理。
第七条应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正式投用进出场区的门禁管理系统,且应委托专业保安公司或施工总包方负责厂区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简称厂区管理单位,下同)。
条件具备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覆盖出入口、全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对高危作业做到实时监控,且做好永临结合等方面的统筹策划工作。
第八条承包商应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进场申请单,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专项施工资质证书;
(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及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三)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四)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诺书;
(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书和授权委托书;
(六)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及主要管理人员通信联络表;
(七)入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八)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质检员和计量员等人员的上岗证;
(九)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十一)高危作业人员体验报告、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证明;
(十二)本单位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及其它应报备的资料。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项目管理团队及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审核。
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须要求承包商书面承诺变更人员在资质、能力等方面不低于原有人员。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在承包商正式进场前组织召开安全沟通会,对其进行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的书面告知。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对承包商进行进场前的管理审核,确认其具备进场条件后方可通知厂区管理单位办理进场手续。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制定的安全健康环保计划进行审核,对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遵循合同条款及安全健康环保计划的情况进行评价,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对承包商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医药品箱及应急救援器材等方面的配置情况,以及临时生活区的消防安全、饮食安全、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承包商离场前,应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完成人员“现场出入证”和车辆“通行证”等的退还手续。
第二节人员进出场管理
第十五条承包商必须为所有进场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并按照厂区管理单位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及证件押金。
第十六条厂区管理单位应对进场人员的正确着装情况、劳保用品配置情况及随身物品携带情况等进行检查,严防发生盗窃、破坏等不法事件。
第十七条临时访客管理
(一)临时访客(包括外来车辆驾乘人员)应在保卫值班室进行登记,接受安全注意事项的书面告知,且办理“临时访客证”后方可进入施工场区。
(二)厂区管理单位应为临时访客准备安全帽、反光背心等个人劳保用品。
(三)厂区管理应对临时访客进出场随带的随身物件进行检查,严防发生盗窃、破坏等治安事件。
第三节车辆进出场管理
第十八条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按照办公车辆、施工车辆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九条对于报废淘汰、外观破旧且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办公车辆和施工车
辆,严禁进入施工场区。
第二十条汽车吊、履带吊等属于特种设备的特殊施工车辆,进场时需提交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安全检验合格证等资料。
平板车、运输车等一般施工车辆,进场时需提交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相关证照。
进行审核备案,并办理有使用期限的“长期通行证”。
第二十一条厂区管理单位对承包商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备案后,根据施工车辆的使用期限办理“长期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
第二十二条车辆驾乘人员应将“通行证”放置在车窗的明显位置,并接受厂区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四节设备物资进出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设备物资进场管理
(一)设备物资进场前,项目管理单位应对照承包商填报的“设备物资进出场申请单”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入场。
(二)项目管理单位应对承包商建立的机具、设备、工器具等清册清单进行核查,并督促其及时进行更新。
(三)外来送货车辆载有非本工程项目的设备物资时,接卸货接洽人应随车同往卸货地点进行现场监督,并按规定流程办理“设备物资进出场申请单”。
第二十四条设备物资出场管理
(一)属于本工程工程建设的永久设备或物资,因返厂、退货或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出场时,承包商须填报“设备物资进出场申请单”(须附情况说明和物资清单,下同),并报请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核实批准。
(二)承包商自有的设备和物资退场时,承包商必须填报“设备物资进出场申请单”,并报请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审批,必要时还应提供本单位的清册清单进行核对。
(三)项目管理单位应对照“设备物资进出场申请单”对施工车辆进行进场前、出场前的实物检查。
第五节危险化学品进出场管理
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如汽油、酒精、硫酸、
烧碱、乙炔、压缩氧气等。
第二十六条危化品运输车辆应配备警示灯、警示标志及相应的消防、应急设备,如灭火器等,且气瓶类运输车辆应配备有防晒设施。
第二十七条氧气、乙炔等压缩气瓶应按照国家规定分类运输、存放,禁止混装进出场。
第二十八条长期和临时运输危化品的车辆进出场均需办理《危险化学品进出场审批表》。
第二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险货物驾驶员证、押运员证等原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人员进场证和车辆通行证。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中国环保中程技术中心负责编制及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承包商进场申请单》
附表2:《承包商进场管理检查表》
附表3:《设备物资进出场申请单》
附表4:《危险化学品进出审批表》
承包商进场申请单
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承建本项目的工程,现已做好进场准备工
作,现将相关资料提交贵方,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专项施工资质证书;
附件2::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及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附件3: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附件4: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诺书;
附件5:项目负责人的任命书和授权委托书;
附件6: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及主要管理人员通信联络表;
附件7:入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8: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质检员和计量员等人员的上岗证;
附件9: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附件1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附件11:高危作业人员体验报告、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证明;
附件12:本单位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及其它应报备的资料。
(公章)
项目负责人:日期:
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公章)
■审核人:日期:
项目管理单位审查意见:
批准人:日期:
承包商进场管理检查表
设备物资进/出场申请单
注:1、本单一式三份,由承包商、归口部门和厂区管理单位各留存一份。
2、进场人员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如车辆送完货后空车出场,早凭承包商持有联作为出场凭证。
如车辆载有物资出场,则需办理出场手续。
危险化学品进/出场申请单
注:1、本单一式三份,由承包商、归口部门和厂区管理单位各留存一份。
2、进场人员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车辆及人员应满足国家规定的安全资质要求。
4、如车辆送完货后空车出场,可凭承包商持有联作为出场凭证。
如车辆载有物资出场,则需办理出场手续。
附表5:(资料性附录)
承包商名称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