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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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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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生产技术及企业经营的保密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联合一厂、联合二厂、保气车间、成品库、原燃材料部门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入内,遇特殊情况,须有上级领导批示,方可入内。

遇到强行进入的,保卫值班人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对公司销售客户严禁在厂内随便走动,如需看玻璃规格、质量、厚度,只能在销售人员陪同下进入冷端区域或销售范围内观看。

若发现独自行动的,有关人员有权向其提出意见,说明理由,并让其离开。

三、公司各岗位员工对外来人员负有监管职责,若发现不熟悉外来人员,员工有权验其工作证,确定其为外来人员,必须马上报知领导部门,并对发现外来人员的员工进行10元奖励,同时对保卫科值班人员或责任人进行20元处罚。

四、各部门员工不得带小孩及无关人员入厂,若要找人,门卫打电话进行联系,并让其出厂接见,对强行进入或无理取闹者,保卫人员应对其进行制止。

五、对同行业的参观者,门卫应在询问情况其身份后,向公司总经理电话联系同意后,填写清楚会客单,由公司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厂内,出厂时必须有领导签字方可让其离去。

六、本管理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门卫工作的管理,规范车辆、人员、物资进出厂的规定,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资、车辆、人员进出厂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管理部
管理部是门卫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门卫人员的管理,物资出厂的审批。

第四条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物资、车辆、人员进出厂的管理,手续的办理和审核。

第五条门卫人员
门卫是门卫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物资、车辆、人员进出厂的手续进行验证,对违反规定的有权禁止其进出厂。

第三章物资进出厂管理规定
第六条物资出厂手续
任何人携带物资出厂必须出具经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不得放行。

第七条出门条的审批程序
1、物资出厂由经办人填写物资出门条,内容包括:物资名称、数量、事由,如物资较多须另附物资清单,并由经办人签字。

2、物资出门条须报部门主管审核签字。

3、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4、大宗物资或公司有明确规定的物资还须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管理盖章。

第八条物资出厂验证
1、物资出厂时经办人(驾驶员)须将经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门条交门卫验证。

2、门卫应对照物资出门条(物资清单)对出厂物资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保存好物资出门条。

第九条物资定义
物资指公司内的设备、工具、零配件、原材料、办公用品、废旧品、废旧包装等一切有价值的物资。

第四章车辆进出厂管理规定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出厂
1、外来车辆(摩托车)进入公司必须在门卫登记,包括姓名、单位、车牌号、进厂事由等,未进行登记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自行车和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公司。

3、外来车辆(摩托车)出公司,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车辆出厂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不接受检查者,门卫有权不予放行。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出厂
1、公司车辆外出须开具派车单(副总以上领导除外),如无派车单,门卫有权拒绝放行。

2、派车单由总经办开具并加盖总经办的章。

3、公司车辆出公司,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副总以上领导除外),门卫人员有权对公司车辆出厂进行检查,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

4、非工作时间,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出厂,如因工作需要出厂,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五章人员进出厂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进出厂
1、工作时间外来人员进厂必须填写会客单,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联系部门及人员等,不填写会客单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人员出厂时,将经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交交门卫核对注销后,方能离开公司,如携带物资出厂必须出具经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门条。

3、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

4、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人员进出厂
1、公司员工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须开具外出单,无外出单,门卫人员不得放行。

2、外出单的审批,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部长审批。

部长以上员工,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非工作时间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进厂,如因工作需要进厂,须由所在部门部长审批同意。

第六章奖惩规定
第十四条以上规定公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刁难门卫,对不执行上述规定者,处以当事人20-50元的罚款。

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50-100得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带物资出厂,手续不全者,对携带者给予3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对严格执法的门卫人员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若门卫人员徇私枉法从中作弊,发现一次,给予3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对举报者按罚款金额的20%进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

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南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和来我校工作、学习的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利,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安全。

第三条外来人员主要是指非本校的、来我校工作、学习的人员,如农民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以下简称“四工”)。

代培、办班、进修、培训、住宿的人员,以及租赁学校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服务、储运的人员,外来送货人员等。

第二章责任
第四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把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纳入行政管理之中,各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负责如下工作。

1、对外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2、督促外来人员及时办理有关的手续。

3、在外来人员中建立治保组织。

30人以上的成立治保小组,30人以下的设治保员。

4、调解外来人员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5、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外来人员中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第五条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是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如下工作。

1、对外来人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2、办理并检查外来人员出入学校的证件。

3、指导外来人员中治保小组和治保员开展工作。

4、对外来人员住地进行安全检查。

5、配合派出所查处外来人员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外来人员必须接受所在单位的管理,自觉遵守本规定。

第三章管理
第七条外来人员除按公安部门规定办理暂住证外,应持有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和我校用工部门
(系、部、处、室、公司、中心等)出具的证明。

代培,办班、学习、进修、培训、租赁单位等外来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报到通知单、单位介绍信和我校主办单位的证明,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第八条来校施工的单位应与保卫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书。

第九条确应需要在校内寄住的人员,凭用工部门书面申请和学校房管部门出具的入舍证明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外单位临时来我校参加会议、文体比赛和参观等集体活动的人员,由主办部门负责管理,并事先报告学校保卫部门。

第四章守则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学校规定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应自觉做好防火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严禁外来人员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

不得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

第十四条外来施工单位以及租赁学校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服务、储运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事故工作。

第十五条寄住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宿舍规章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宿。

第五章奖惩
第十六条对外来人员治安管理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发生以下行为,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情节轻微者,给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1、未经批准私自留宿他人或男女混住的。

2、打架斗殴、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扰乱校园秩序的。

3、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值勤人员管理的。

4、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和明火,在宿舍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5、私拿、偷盗、损坏公物数额较小。

6、有关单位的治安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或不执行整改措施,致使外来人员连续发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校内以往的规定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条例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篇4
为确保公司财物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有序,使出入公司的外来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公司管理,听从指挥,按规定的区域装卸及停车,严禁跨越区域,禁止到处闲逛。

任何车辆禁止停放在厂区(东西及南北)主干道。

,违者罚款50—100元。

三、厂区内一切车辆限速15公里,外来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内部。

四、来访人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烟火对食品有害的物品入厂。

五、禁止在厂区内任何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六、外来人员不得在厂区内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在厂区内袒胸露背,躺地睡觉,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

八、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动用公司的设备、物品及消防器材。

九、外来人员、车辆如造成破坏公物事件,有本人承担赔偿一切损失。

十、进入厂区的一切外来人员、车辆,发现有偷盗者或欺诈行为,按原物价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外来人员严禁在任何地方干危害公司利益的事和搞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十二、外出车辆必须出具出门证,值班员按照出门证进行数量、品种核对,检查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十三、出厂时用《临时出入证》还取行驶证,临时出入证不得涂改、损坏、转借和丢失,违者罚款50元。

十四、安保部以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厂区内所有外来人员、车辆的活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篇5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外来人员管理,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内部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人员)。

3、职责
3.1综合办负责制定此规章制度并对此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考核。

3.2各部门负责此制度的实施,对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厂区进行安全教育和进入厂区后的安全监护。

4.定义
4.1外来参观人员:到企业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4.2外来施工人员:到本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5、内容
5.1 外来参观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公司时,首先到门卫处联系接待部门。

在获得同意进入公司的通知后,凭有效证件在门卫进行登记,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按来宾人数发放通行证。

(2)进入厂区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要求严格遵守,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求其退出生产区,终止参观接待。

(3)进入公司的外来参观人员只能在公司接待厅等待,未经允许严
禁进入生产区域、仓库区域。

若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上述区域,必
须得到接待部门负责人批准。

(4)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进入现场须有本公司人员陪同,告知遵守现场安全制度,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

(5)在参观过程中
①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

②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③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岗位用品用具。

④生产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按照公司要求处罚。

⑤进入公司的外部人员要讲究卫生,有随地吐痰、踩草皮、乱丢纸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者,按照公司规定处罚;
(6)参观人员只能从公司大门进出公司,若发现翻围墙等其它手段进入公司,一律按偷窃行为论处。

5.2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1)进入公司施工的单位人员入厂流程及要求同5.1。

接待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其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告知外来施工人员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作业的注意事项、需要办理的安全票据、办理程序和基本要求。

(2)公司相关单位必须对外委施工单位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①验证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②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③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签订的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要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

(4)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遵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票证,并服从本企业的安全监管,具体内容如下:
①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

②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外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现场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③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作业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相关要求佩带防护用品。

④进行动火、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有限空间、设备检修、盲板抽堵、断路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作业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公司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⑤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

每项施工
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

⑦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⑧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⑨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本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⑩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我公司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6 处罚
外来人员违反本公司相关安全规定的将按照规定处罚,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7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篇6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如下:
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
的相关证件。

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在学校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课间离校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课间离校卡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

寻访的老师没有在学校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房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7、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8、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9、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0、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保卫人员应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

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篇7
1、本规定适用于出入各店食堂生产作业区的外来人员。

2、对外来人员进入食堂作业区的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并不得影响食堂正常供餐。

供餐时间内不安排接待外来人员。

3、凡到店来访、检查、会客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必须接受店长、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4、店长、值班人员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来访时间和事由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5、来访人员需在店长或指定负责人的陪同下,方能进入食堂生产作业区。

6、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各店人员陪同并经店长经理批准,在非作业区着好工作装,戴好脚套,并经过消毒由店长指定人员陪同进入生产区。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必须遵守本店各项有关规定。

7、对外来施工人员(如维修、安装等),按“谁联系,谁负责”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外来施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厨房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因外来施工人员在生产作业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各店损失及其后果的,全部责任应由外来施工人员负责。

8、此制度与厂方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共同执行。

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篇8
1、施工前必须签订安全责任状,必须有作业审批单,经车间主任批准,办理施工出入证后,方可进入施工,在施工期间对车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

2、施工现场必须有一名现场负责人,每天上下班时与车间班长一起巡查、复查,对发现有损坏设备、设施;丢失工具、物品的,按原价赔偿。

3、服从车间工作人员的管理,不乱动车间各种阀门、设备、设施,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赔偿。

4、所有施工人员在车间内严禁吸烟、喝酒,违者罚款200元。

5、必须保持车间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当日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不得乱扔生活垃圾,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300元。

6、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电器,用电必须专职电工负责,需报经甲方用电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接电(用电负责人王彦杰:xxxx)。

接电需接在用电负责人指定的配电箱上,不得随意乱接,违者罚款,500元。

当日停工时必须断电,用电布线必须规范、合格,插座、插头、电线必须质量合格,合乎规定,不得有发黄、烧焦、破损、漏电等情况。

7、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施工出入证在车间作业,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违者罚款100元。

8、施工单位负有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教育的义务,不得进行偷盗、破坏、酗酒闹事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有上述事件发生,将取消施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9、所用施工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车间。

10、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报车间主任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

外来人员进场管理制度篇9
一、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规范校门安全保卫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二、校门实行检查登记制度。

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三、校外人员需进入学校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向门卫说明入校原因,征得门卫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

没有有效证件或来校目的不明者,谢绝入校。

严禁校外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游玩或锻炼身体。

四、凡在校内举办各种类型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会议、文体活动等,主办单位应提前(至少1天)联系学校,在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有关校外人员方可进入学校。

五、外来机动车辆出入校门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接受门卫检查和询问,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出入学校。

六、禁止出租车进入学校。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入校的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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