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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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文译文Unit 5

《国际贸易实务》课文译文Unit 5

第五单元跟单信用证与托收第一部分什么是跟单信用证?在出口商得到订单的同时,他也遇到了一个难题。

出口商希望尽快收得货款,在有把握得到货款前,他并不想把货发到遥远的地方去。

在国内市场,这并不是困难的问题,但当你对千里之外的顾客所知甚少时,就必须倍加小心了。

例如,假如货已装船了,顾客却不愿或无力支付货款,出口商就要花费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同样地,顾客也不愿支付任何款项,除非他收到货物或确信货物已经发过来了。

跟单信用证是这样一种付款方式,它保证出口商在发出货时,而不是顾客收到货时得到货款。

它也保证顾客在付款前确信得到货物的所有权。

出口商和顾客的难题在第三方的干预下解决了,这个第三方就是银行。

跟单信用证纯粹是一种由银行开立,对出口商有利的信用证。

“跟单”这个词就显示了整个信用证下的议付都同装运单据、发票、保险单等有关。

第二部分跟单信用证如何操作?跟单信用证的运作是从客户开始的,顾客在他自己的银行开立支付给特定出口商一定款项的信用证。

单据和款项的交换是在出口商所在的国家进行的。

货款只在特定条件下支付。

通常,这些条件是:是按订单规定下的货物;货物的价格已经指明了;有指明的发货日期;运费、保险等费用已指明。

实际上,有两家银行参与了跟单信用证的操作:一家是顾客自己的银行,用来开立信用证,即我们所知的开证行。

另一家银行实际上位于出口商的国家,并由它支付给出口商货款,这就是所谓的通知行或议付行。

例如,美国的进口商向巴西的出口公司订购了价值3000美元的货物。

美国进口商就去他们的银行,开立了数额为3000美元,以巴西出口公司为受益人,在特定情况下支付的账户。

这家银行(即开证行),就与出口商在巴西的银行(即议付行)联系。

如果出口商将装运单据提交给银行时,开证行通知议付行来议付、承兑或支付出口商的汇票。

出口商根据合同中规定的运输条款来安排运货,并收集相关的文件。

出口商把装运单据提交给他的通知行,并获得他的3000美元。

跟单信用证的形式

跟单信用证的形式

跟单信用证的形式1. 什么是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付款方式。

它是在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交易中,出口商委托其银行向进口商发出的一种支付保证。

跟单信用证的目的是确保出口商按照合同要求将货物准时交付给进口商,并依照合同提供相应的单据。

2. 跟单信用证的形式跟单信用证可以采用不同的形式,根据交易的具体要求和双方协商确定。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是指一旦发出,就不能被出口商、进口商或开证行单方面撤回或修改。

这种形式的信用证能够为出口商提供较高的支付保证,减轻了其交易风险。

2.2. 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意味着开证行在未经出口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撤回或修改信用证。

这种形式的信用证一般较少使用,因为它给出口商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3. 分期支付跟单信用证分期支付跟单信用证是指货款分为多个阶段支付的信用证。

在货物交付的不同阶段,出口商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开证行提交相应的单据,以获得相应的支付。

待验单据跟单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后,需要先进行核对和审核,确认单据符合合同要求后才会进行支付。

这种形式的信用证确保了进口商对货物质量和数量的控制。

2.5. 确定期限跟单信用证确定期限跟单信用证是指在合同中明确了信用证的有效期限。

出口商在这个期限内需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货物交付和单据提交,以获取相应的支付。

3. 跟单信用证的优点跟单信用证作为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具有以下几个优点:•出口商可以获得较高的支付保证,避免了因进口商付款风险而引起的财务损失。

•跟单信用证能够确保进口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单据,从而保证了货物质量和数量的控制。

•跟单信用证的使用可以减轻双方的交易风险,增加双方的信任度,促进贸易合作。

4. 总结跟单信用证作为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具有不同的形式和优点。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它为出口商提供了较高的支付保证,减轻了交易风险。

第五章 信用证 《国际结算》

第五章   信用证  《国际结算》
• [例15] All banking charges for seller’s account.
• [例16] Country of origin must appear on the outside of final container.
• [例17] All documents must be airmailed to us in two consecutive lots.
[问题]你认为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四、信用证的内容
1信用证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的说明
2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7货物说明 8装运条款
3金额与使用货币
9保险条款
4汇票条款
10特别条款
5议付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6单据条款
11开证行保证
1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文句
16
1.关于信用证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的说明
开证行用书信格式缮制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通知行的
信用证。 2.电开信用证(Teletransmission Credit)
用电讯方式开立和通知的信用证,分为电报方式、电
传方式和SWIFT方式。
简电本(Brief Cable)简电本信用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全电本(Full Cable)全电本信用证是一个内容完整的信用证,可
度;如以重量、长度、容积作为数量,则有5%的增减幅度。
[例9] 100 dozen of’6Cock”brand hoes art No.
H316 2 – 3/4LBS, dark-blue painted at USD 12.8 per dozen.
[例10] Red Dates 10 M/T grade 2 unit price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自足文件)。

跟单信用证概述

跟单信用证概述

跟单信用证概述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付款方式之一。

跟单信用证通常由买卖双方的银行作为中介来管理和执行。

本文将对跟单信用证的概念、特点以及使用流程进行概述。

什么是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由买卖双方的银行作为中介,以保证支付方式的信用工具。

买方的银行在买方的要求下开立跟单信用证,承诺在卖方按照指定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单据时支付货款。

跟单信用证是基于国际惯例和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UCP 600)进行操作。

跟单信用证的特点1.可靠性:跟单信用证是一种非常可靠的支付方式,买方的银行承担着付款责任,为卖方提供了更可靠的保障。

2.防范风险:跟单信用证规定了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才能获得付款,这有效地防范了贸易风险。

3.灵活性:跟单信用证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进行制定,可以灵活地设置付款条件和交单要求。

4.全球通用性: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付款方式,被广泛接受和采用。

跟单信用证的使用流程1.卖方与买方达成贸易合作意向,并商定使用跟单信用证进行支付。

2.买方通知自己的银行开立跟单信用证,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发票和其他要求的文件。

3.买方的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开立跟单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发送给卖方的银行,通知卖方准备交单。

4.卖方收到跟单信用证后,根据要求准备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并将单据提交给自己的银行。

5.卖方的银行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如果单据符合要求,则向买方的银行索取货款。

6.买方的银行根据跟单信用证的要求,支付货款给卖方的银行。

7.卖方的银行收到货款后,通知卖方,并将货款划入卖方的账户。

8.卖方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并提供交货单据给买方。

跟单信用证的注意事项1.卖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跟单信用证的条款和要求,确保能够按照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单据。

国际结算第5章信用证

国际结算第5章信用证

不承担保审兑单行义务 (Confirming Bank)
一旦加具保兑,与开证行 承担同样的第一性付款责
任。
5.1.2 信用证的内容
• 1、备用信用证的内容和跟单信用证相似,通常 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 备用证的完整编号; • 各方当事人的名称,包括开证行、申请人、受
益人、受证行; • 基础合同(进出口双方的贸易合同)签订的日
(3)控制物权
5.1.2 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通知行
兑付行
(Advising Bank) 有义(务H确on保or信in用g B证an的k表)面 真实性与有效性
即期付议款付、行延期付款或承兑。 (一Ne经go付tia款ti,ng无B追an索k)权。议付后享偿有付对行受益人的追
索(权Reinbursing Bank)
5.1.4 信用证业务的特点和作用
是一种自足性契约
基于银行信用,且开 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
责任。
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
三大特点
5.2信用证业务的 办理程序
5.2 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
受益人 (出口商)

承运人

12
申请人 (进口商)
⑦⑥④
11 ⑩ ②
通知行/议付行/

兑付行

(出口地银行)

开证行 (进口地银行)
图5-1 信用证业务流程图
5.3信用证的种类
5.3 信用证的种类
根据是否 附有单据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
跟单信用证 (Documentary Credit)
5.3 信用证的种类
根据信用 证的性质
可撤销信用证 (Revocable Credit)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之跟单信用证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之跟单信用证

§5.2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三)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指与受益人签订贸易合同的进口商,系向银 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对象。但在“双名信用证” 中(即开证行以自身名义主动开证给受益人) ,没有开证申请人这一角色。
责任有三 :申请开证 ;提供支付保证 ; 开证行为执行申请人的指示而利用其他的服务 ,其风险应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是指信 用证开具后在其有效期内,未经开证行、受益 人、申请人、保兑行(如有)等相关各方的明确 同意,开证行不可单方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
§5.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一、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附件 可撤销信用证的常见措辞 1.This credit is subject to cancellation or amendment at any time without prior notice to you . 2.We hereby undertake to reimburse you for all drafts honoured by you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prior to your receiving notice of cancellation.
的汇票或单据的银行。 议付行的责任有三: 其一,审核单据并付出对价。 其二,如果单据遭开证行拒付或开证行因
倒闭而无力偿付,议付行对受益人享有追索权 。
其三,议付行自主选择所购买的单据,并 自行承担其风险。
§5.2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七)
付款行(Paying Bank) 指信用证上被开证行指明须履行付款责任 的银行,一般为开证行本身或开证行的代理行 。 付款行的责任有二: 其一,负有审核单据、及时付款的责任。 其二,付款行作为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 它的付款同样无追索权,只能根据代理协议, 向开证行请求偿付。

工大第五章 国际结算-信用证

工大第五章 国际结算-信用证

(五)信用证的作用
对开证行来说,它开出信用证是贷给进口商信用 ,而不是资金,不占用其自身资金,还有开证手续费收 入,此外,贷出的信用是有保证金或担保的,而不是无 条件的。当它履行付款后,还有出口商交来的货运单据 作为保证,如进口商不付款,它可以处理货物,以抵补 欠款。如果出售的货款不足以抵偿,仍有权利向进口商 追偿其不足部分,所以风险较小。 对出口地银行来说,因有开证行的保证,只要出口 商交来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即可垫款议付,收 取手续费和贴息,然后向开证行或指定的偿付行索偿, 所以风险较小。
案例: 国内某出口公司收到由香港某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 销跟单信用证,销售合约规定,货物包装条款为: “均以三夹板盛放,每箱净重10公斤,2箱一捆, 外套麻袋”;信用证却规定:“均以三夹板盛放, 每箱净重10公斤,2箱一捆”。 在该交易背景下,开证行的付款责任独立于进口商 的付款责任,为信用证与销售合约互相独立,开证 行不受销售合约的约束。因此,当受益人在信用证 效期内提交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 确立其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即使受益人未完全履行 在销售合约项下作为出口商的义务。
(四)信用证业务中存在的契约关系 (1)在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和信用证受益人(出口 商)之间存在一份贸易合同。由这份贸易合同带来了 对支付信用的需要。 (2)在开证申请人和开证银行之间存在一份开证申请 书。由这份开证申请书保证了信用证下收进的单据和 付出的款项将由开证申请人赎还。 (3)在开证银行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则由信用证锁定 。信用证保证了信用证受益人交到银行的符合规定的 单据将必定得到支付。
2.信用证是独立文件,与贸易合同分离(一种自足文件)
信用证是与买卖合同相分离的独立文件。 UCP600第4条A款规定:就其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 为其开立基础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 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 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 A款继续规定:“银行关于承付、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 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基于其与开证行或与受益人 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抗辩的影响。受益人在任 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合同 关系。” 第4条B款规定:“开证行应劝阻申请人试图将基础合同、 形式发票等文件作为信用证组成部分的做法。”

国际结算第5章.

国际结算第5章.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基本原理本章导学:与汇款、托收方式不同的是,信用证方式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之上,对先行发货的卖方提供了相对可靠地信用保证。

本章主要依据《UCP600》,讲授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基本原理,包括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性质及功能;阐述跟单信用证项下的基本当事人和基本业务流程;学习跟单信用证种类及应用,为进一步学习信用证项下审单审证打基础。

学习目标:1.理解跟单信用证的含义及其作用,掌握跟单信用证的性质;2.掌握跟单信用证基本程序;3.理解跟单信用证项下主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其关系;4.了解跟单信用证种类;5.熟练运用基本原理和观点分析案例;6.了解信用证的内容,掌握缮制信用证(SWIFT)的基本技能。

第一节跟单信用证概述一、信用证的定义、性质(一)关于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的定义“UCP600”:Credit means any arrangement, however named or described, that is irrevocable and thereby constitutes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信用证意指一项安排(arrangement),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安排(arrangement)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交单予以承付(Honor)的确定承诺。

重要概念之一:HONOUR 承付(也有译为兑付、交付)HONOUR是UCP600中出现的一个全新的概念。

Honor意指:a. to pay at sight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sight payment.(对即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b. to incur a deferred payment undertaking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deferred payment.(对延期付款信用证的延期付款承诺并到期付款)c. to accept a bill of exchange (“draft”) drawn by the beneficiary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acceptance.(对承兑信用证下受益人开出的汇票的承兑并到期付款)重要概念之二:相符交单该定义表述了一个概括的单据相符的标准,即审核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UCP600相关条款以及《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745)相符。

跟单信用证知识

跟单信用证知识

跟单信用证知识什么是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是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由买方通过银行开立,要求卖方在交货后向指定的银行提供一系列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如装船单、发票、保险单等),以便买方向银行支付货款。

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支付方式之一,对于保障贸易的安全和可靠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原理跟单信用证的基本原理是买卖双方通过银行作为中介,以信用为依托,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具体流程如下:1.买方与卖方达成贸易协议,并约定使用跟单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

2.买方联系自己的开证行,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单据和合同。

3.开证行审核信用证申请,确认收到具体的单据和合同,并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开立信用证。

4.开证行发出信用证给卖方的通知行,要求收到货物后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

5.卖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装运货物,并准备好相应的单据。

6.卖方将货物和单据交给指定的通知行。

7.通知行验收货物并检查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要求。

8.通知行将验收合格的货物和单据提交给开证行。

9.开证行支付货款给卖方,并将货物和单据交给买方。

跟单信用证的优势和风险跟单信用证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有着以下优势和风险。

优势:•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信用证作为一种中立的支付工具,可以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避免支付或交货风险。

•提供支付保证:通过信用证的开立和验收,买方可以确保货款只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单据后支付给卖方。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跟单信用证的使用可以提高国际贸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风险:•不符单据导致付款困难:如果卖方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不符,开证行可能拒绝付款,导致买方支付困难。

•信用风险:开立信用证的银行有可能存在信用不良的情况,导致买方或卖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操作风险:买方和卖方在操作信用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疏忽或错误,导致交易延误或失败。

第5章跟单信用证(LC)

第5章跟单信用证(LC)
Main parties 基本当事人
七、偿付行(REIMBERSING BANK)
八、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九、承兑行(ACCEPTING BANK) 十、转让行(TRANSFERING BANK)
指定银行 Nominated Bank
1) Applicant/importer/the buyer申请 人
(二)信用证性质特点
JS4
1、开证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UCP600第7条规定了 开证行的5个承诺,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信用证结算方式 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 款保证,开证行是第一付款人。出口商(一般即信用 证的受益人)可凭信用证,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 向开证行凭单取款,而无须先找进口商(一般即信用 证的开证申请人)。开证行的付款不是以进口商的付 款作为前提条件。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不 受合同条款约束。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UCP600第4条关于L/C与 合同的关系, 虽然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为基础 的,买卖双方要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但是信用证一经 开出,在信用证业务处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与权利都必须以信用证为准,信用证是一项与买卖合 同分离的独立文件。
i.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 i. is to make a payment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 third party(the “Beneficiary), or is to accept and pay bills of a customer(the “Applicant”) or on its own behalf; ii. 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 ii. authorizes another bank to effect such payment, 汇票; or to accept and pay such bills of exchange(Draft(s)), or iii. Authorizes another bank to negotiate, against iii. 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stipulated documents(s), provided that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Credit are complied with.

《跟单信用证》课件

《跟单信用证》课件

跟单信用证的特点和流程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信用证,要求卖方按照一定的条件提交必要的单据给付款行。流程包括开证行发 出信用证、卖方按要求装船和提交单据、承兑行检查和支付货款。
跟单信用证的优势和风险
跟单信用证为卖方提供了可靠的支付保证,减少了付款风险。然而,也存在着单据准备和符合要求的压力,以 及信用证之间存在的不一致性和不可抗力的风险。
跟单信用证的注意事项和常见 问题
在使用跟单信用证时,卖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信用证条款,并确保提交符合 要求的单据。常见问题包括货物符合度、单证错误和付款延迟等。
跟单信用证的案例分析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深入了解跟单信用证的应用和问题。比如,处 理迟交货、货物损坏和文件错误等情况。
总结和展望
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支付工具,它为双方提供了对信任和风险的 平衡。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跟单信用证将进一步简化和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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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定义和作用
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由银行或金融机构以买方的请求为基础, 向卖方承诺支付货款。它在国际贸易中作为一种支付保证,确保交易双方的 利益。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买卖双方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为卖方提供了信任和支付保证,同时也为买方提供 了商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保证。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定义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定义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定义什么是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又称为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用的支付方式。

它是由进口商的银行(开证行)以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为进口商与出口商之间实施的一项贸易安排提供付款保障的一种银行承诺。

跟单信用证在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跟单信用证的特点跟单信用证具有以下特点:1.支付保障:通过跟单信用证,出口商可以确保收到货款,而进口商可以确保收到合格符合要求的货物。

2.信用证即时性:跟单信用证的支付通常是即时的,即在出口商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文件后,开证行便立即付款。

3.国际认可性:跟单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认可的支付方式,常被使用于国际贸易中,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可接受性。

4.减少交易风险:通过跟单信用证,交易双方可以减少支付风险和货物质量风险,确保交易的顺利完成。

跟单信用证的工作方式跟单信用证的工作方式如下:1.开证阶段:进口商与出口商在达成交易协议后,进口商向开证行发出信用证开证的请求,并向开证行提供一定数量的文件(合同、Proforma发票等)以作为开证的基础。

2.开证行审核:开证行在接到进口商的信用证开证请求后,会对进口商的信用状况和可还款能力进行评估,并审核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通知给出口商:开证行向出口商发出通知书,通知出口商有一份以其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已经开立。

4.出口商准备货物和文件:出口商准备相应的货物,并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准备符合条件的文件(如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5.提交文件:出口商向开证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文件。

6.议付阶段:开证行对出口商提交的文件进行检查和审核,如果文件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将向出口商议付货款。

7.付款:开证行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将货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跟单信用证的优势和应用领域跟单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以下优势:1.减少风险:通过跟单信用证,买卖双方可以减少支付风险和交付风险,保障双方利益。

第5章信用证概论

第5章信用证概论

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时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向受益人所作的一 项书面承诺或保证。
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为商业信用所作的一种担保
信用证时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开证行的付款形式是多样的 开证银行可以在接受请求后开证,也可以主动开证
二、信用证的性质及特点
(一)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自足文件
信用证是开证行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存在的一 项契约,该契约虽然是以贸易合同为依据开立 的,但是一经开立就不再受贸易合同的约束。 信用证业务的各关系人只受信用证条款的约束, 由于银行不是贸易合同的当事人,银行不受贸 易合同的约束。
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 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信用证结算是银行信用 信用证结算是银行凭单付款 开证行的付款方式有三种:
1)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 款。 2)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 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 3)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 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1) 简电本(Brief Cable)是指仅记载信用证金 额、有效期等主要内容的电开本。详细条款将 通过证实书另由航空邮寄通知行。
简电本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能作为交单议付的依 据。开立时,一般要在电文中注明“随寄证实书” (Mail confirmation to follow)的字样,并随即将 信开本形式的证实书邮寄通知行。
(2) 开证行保证条款(Engagement/Undertaking Clause) 保证文句一般以“We hereby engage/undertaking…” 句式开头 (3) 开证行名称及代表签名(Opening Bank’s Name & Signature) (4) 其他特别条件(Other Special Conditions) (5) 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的申明(Subject to UCP600 Clause) 一般文句:This L/C was issued subject to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2007 reversion ICC publication No.600.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是银行与出口商签订远期购货合同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了取得出口商开立的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项下的全部金额而向其提供的有条件承兑或议付的书面保证文件。

它对进口方来说是一种担保,即如果出口商不能按照信用证规定交货时,则由开证行负责赔偿。

因此,信用证就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见的结算工具之一。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并依照开证行所在地的法律和惯例向受益人开立的有条件的保证支付指定款项的书面文件;或者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并依照申请人所在地的法律和惯例开立的证明申请人遵守信用证条款的一份文件。

可见,信用证是一种独立于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当事人双方都必须接受这个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只有经过该第三方验证认可才能够执行相关业务活动的协议,否则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无法获得利益补偿,而且这个第三方还享有索赔追偿等重大权力。

从理论上讲,除非客户没有收到单据(恶意拒收),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仅凭单据(不需审核原始单据的真伪及内容)即可对出口企业做出承诺或拒绝承诺的处理决定。

实践中很多银行发现出口企业有意造假、变造单据等欺诈行为时,通常也往往采取先放弃货款追讨,待货物装运后再将货款转入出口企业账户的办法。

但是实际生产中,出口企业故意制造假单据蒙骗银行,进而谋取高额货款的行为屡禁不止。

据了解,目前我国80%左右的进口融资性售后回租贷款资金流向为民间借贷市场,甚至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导致银行抽逃资本金的案例。

而进口押汇、打包贷款、出口退税贷款等银行贷款则多被各类企业拿去炒房或投资股票市场,真正流向实体经济的资金极少。

在这样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管控压力更加巨大。

基于以上考虑,人民银行适时推出信用证新规,让银行严格区分“预先授信”与“凭单付款”两种交易方式,不再存在对同一笔交易两种业务标准的情形,为银行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创造公平环境,降低银行评估信用状况的难度和成本,为今后落实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章 跟单信用证

第五章  跟单信用证

(三)开证申请人向银行提供保证金
二、开证行开出信用证
(一)信用证开立的形式:信开和电开
1、信开:即以信函的方式开证并通过邮递方式寄送。 信开信用证任何时候都是信用证的有效文本。 2、电开:以电报、电传、SWIFT等方式开出和传递 信用证 (1)简电开证:是仅记载信用证金额、有效期等主 要内容的电开信用证,一般不能作为信用证的有效 文本,须以后来邮寄的证实书为有效文件。 简电开证主要起预先通知的作用,以便出口商备货订 仓。
付款行和议付行的区别: 1、付款行付款后向开证行索偿凭借的是二者之间签 订的代付委托合同;而议付行向开证行索偿凭借的 是购买的汇票和单据。 2、付款行对受益人没有追索权;而议付行对受益人 有追索权。 3、付款行没有处理单据和货物的权利,而议付行有。
(七)偿付行:如果开证行与付款行或议付行之间
没有帐户关系,开证行就会指定一家共同帐户行向 付款行或议付行进行偿付,这家共同帐户行就是偿 付行。 偿付行的责任: 在接受开证行的偿付指令后,只要付款行或议付行提 供的信用证号码、开证行名称和账户以及索偿金额 符合偿付授权书的内容,偿付行就应向付款行或议 付行付款。 注意:偿付行没有审单权 偿付行的权利: 1、在没有接受偿付委托之前可以选择偿付或不偿付 2、在偿付后向开证行索偿及收取手续费。
(二)开证行审核申请书及申请人的资信
由于开证行一旦开出信用证就不能撤销(UCP600规 定所有的信用证均为不可撤销信用证),且信用证 这种结算方式实际上是开证行凭借自身信用先替进 口商垫款。因此开证行必须对开证申请书以及申请 人的资信进行严格审核(审核要点详见P231和 P232),以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 那么开证行开证后可能会碰到哪些风险呢?
(六)议付行:即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一家银行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指凭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或仅凭货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

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

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的三个特点:
L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
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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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1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二、跟单信用证的内容(2) (三)品名描述 品名描述一般包括商品名称。单价;数量; 金额;价格条件;包装;唛头等。
(四)银行间指示 银行间指示一般包括费用条款;最晚交 单期;寄单条款;银行保证条款:开证 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所遵循的国际规则。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2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二)
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一般指出口商,责任有三。 其一,受销售合同的约束,按时备货出运。 其二,精确制单,及时交单议付。 其三,若单据遭开证行拒付,应执行议付行 的追索请求,开证行或保兑行的议付除外。单 据由开证行代为保管期间,风险由受益人自行 承担。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2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五)
通知行(Advising Bank) 指应开征行委托,将该信用证通知 指定受益人的银行。 通知行的责任有二。 其一,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的信 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即核对电开L/C的密 押及信开L/C的印鉴)。 其二,通知受益人。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2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六)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二、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附件 保兑行同意保兑的措辞 1 . We confirmed the credit and thereby undertake that all drafts drawn and presented as above specified will be dully honored by us at our counter on or before… 2.At the request of our correspondent,we confirm their credit and also engage with you that a11 drafts drawn under an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will be dully honored.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2020/12/11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第五章 跟单信用证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审证与修证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1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一、跟单信用证的定义 依据《UCP500》的解释,跟单信用证是指一项约 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凡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 照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的名义作出, 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 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 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 并支付该汇票;(3) 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该定义的实质是,信用证系银行有条件承诺付款 的一种保证。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2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三)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指与受益人签订贸易合同的进口商,系向银 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对象。但在“双名信用证” 中(即开证行以自身名义主动开证给受益人), 没有开证申请人这一角色。
责任有三 :申请开证 ;提供支付保证 ; 开证行为执行申请人的指示而利用其他的服务, 其风险应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5.1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三、跟单信用证的特点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跟单信用证是一份自足的文件 跟单信用证是纯粹的单据交易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1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四、跟单信用证的作用 (一)提供付款保证 银行以自身的信用为贸易双方的结算奠 定基础,所以商业信誉加上银行信用的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已被广泛采用的一 种支付方式。 (二)提供融资手段 (特别是远期信用 证)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依照预付货款条件的不同,可将部分 预支信用证用细分为红条款信用证和绿条 款信用证。
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Credit)即允许 受益人在货物出运前先凭光票向指定银行预支 部分货款作为备货资金的信用证。为醒目起见, 预先垫款的特别条款习惯上用红色打印 。
绿条款信用证(Green Clause Credit)要求货物 装运前,须以预支行名义存库,受益人凭汇票 和仓单向指定行申请预支部分贷款。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1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二、跟单信用证的内容(1) (一)基本要素 基本要素一般包括信用证性质及编号;通 知行行名及地址;受益人名称及地址;效期及 到期地点;开证金额;运输条款(最晚装期等); 付款方式及期限。 (二)单据条款 单据条款列明的是所要求单据的名称、份 数及具体要求,一般包括发票;装箱单;保险 单(如CIF价格条款);运输单据;质量及质量证 书;产地证等其他单据。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六、预支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 )是指在该 证加具特别条款,授权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 在交单前预先垫款给受益人的一种信用证。 其目的在于帮助出口商生产或采购已销售的 货物,系一种装船前的资金融通。
依照预支额度的不同,可将预支信用证分 为全部预支信用证和部分预支信用证。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1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五、跟单信 用证统一惯 例
《跟单信 用证统一惯 例》由49条 组成,其基 本框架如右:
1.总则与定义; 2.信用证的形式与通知; 3.义务与责任; 4.单据; 5.其他规定; 6.可转让信用证;
7.款项让渡。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2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一)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指根据开证行的指示或授权,向信用 证上的指定银行执行偿付的银行,一般 为开证行的账户行。 偿付行无审单责任,仅是按照与开证 行的协议履行单纯的付款行为。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一、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是指开证 行有权自信用证开出后不必事先通知或不经受 益人及相关方的同意,随时撤销或修改该信用 证。因此,可撤销信用证的开证行对于受益人 不承担第一性的付款承诺。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是指信 用证开具后在其有效期内,未经开证行、受益 人、申请人、保兑行(如有)等相关各方的明确 同意,开证行不可单方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三、即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一)即期付款信用证 付款行收到满足信用证条款的汇票或单据, 应在规定的7个银行工作日内对受益人履行付 款责任。 (二)远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主要包括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 信用证、议付信用证。 (三)议付信用证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四、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款项让渡
(二)背对背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 credit)又称转 开信用证,指申请人(背对背信用证项下的进口 商)将国外开来的受益人为他的原证作抵押,要 求其委托行另开一份内容相似,而受益人为实 际供货商的新证。 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 人货物而从中渔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 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来沟通贸易。
开证行(Issuing Bank) 开证行的责任有三。 其一,审核单据,并从单据所包含的信息 中确定单证是否相符。 其二,如果单证包含了有效的不符点,根 据《UCP500》第14条规定发出不符点通知。 其三,第一性的且为终局性的付款责任, 即履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的4 项保证。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四、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款项让渡 (一)可转让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指信用证
的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受委托付款、承担延期 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或者在自由议付信用 证情况下,经特别授权作为转让行的银行,把 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权转让给一个或数个 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二、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一般指 经另一家银行加具保证付款条文或声明 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Non—confirmed L/C) 一般指仅由开证行对受益人履行承兑和 (或)付款之责,而无第三方附加任何信用 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绿条款信用证现已很少使用。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七、循环信用证(定义)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指该 信用证带有条款和条件,使其被全部或 部分利用后,不须修改信用证,金额能 够重新恢复至原金额而再被使用,直至 达到约定的次数或总金额为止。 循环信用证的性质可以是不可撤销的, 也可以是可撤销的。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五、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即两张信 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 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这种支付方式对于进口方(远期信用证的申 请人)来说,表面上是用信用证付款,实际上是 用产品进行偿还;而对于设备、原料的供应者 (原期信用证的受益人)来说,可以利用收到 的远期信用证进行资金的融通。
第五章跟单信用证
§5.3 跟单信用证的类型
四、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款项让渡
(三)款项让渡 款项让渡(Assignment of Proceeds)即款项过 户,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 件下,可以把信用证的应得款项让渡给他人。 如果出口商不是货物的实际供货人,当来 证为不可转让信用证且该中间商不愿意或无能 力开立背对背信用证时,中间商可采用款项让 渡的方式。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指由开征行指定的愿意购买该信用证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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