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及其应对策略
工程招投标中的串围标现象和应对措施
工程招投标中的串围标现象和应对措施摘要:随着建筑招投标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大,不少地区出现了“围标、串标”现象。
“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有从制度建设着手,建立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监管的制度体系,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的行为,才能有效遏制这种违法行为。
关键词:招投标;围标、串标;监管制度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起源于80年代,1984年国务院颁布暂行规定,提出改变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实行招标、投标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
随着《建筑法》及《招标投标法》的发布、实施,目前我国已全面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大,企业利润空间的缩小不少地区出现了“围标、串标”现象。
1.问题的提出所谓“围标、串标”,是指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几家投标单位通过事先商定并达成私下协议,对招标项目的一个或几个招标标段用相近性报价、压价或抬价等手段串通报价,以达到排斥其它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让他们其中的投标者中标的目的。
这是一种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操纵招投标结果的行为。
它使公开招标流于形式,共同损害国家、集体和公民(包括其它投标人)的利益。
“围标、串标”过程中往往附带“陪标”。
所谓“陪标”,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中,几家投标单位通过事先商定并达成私下协议,由“内定中标人”去组织投标的行为,其中最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书盖上本企业的印章,其他标书制作故意使其留有瑕疵。
这样,“内定中标人”在评标时,必然是“中标人”。
另外几家盖章的同类企业就是“内定中标人”的“陪标人”,他们的行为称为“陪标”。
投标人之间的“围标、串标、陪标”现象异曲同工,都属一种串通投标行为,是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行为。
二、“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归结起来主要是下面三个方面的原因:1.法规不完善、执法薄弱从法制环境上看,虽然我国的工程建设法规体系日益完善,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但由于起步较晚,缺乏长期实践考验和及时修订补充,在行业管理上又政出多门,因此使法规体系存在不配套、不细致、不完善和不严谨的问题,使不法行为有机可乘。
招标公司串通围标(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招投标市场在规范化和透明化的进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招标公司串通围标现象尤为突出。
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
本文将对招标公司串通围标现象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招标公司串通围标现象的成因1. 利益驱动:招标公司串通围标的主要原因是利益驱动。
一些招标公司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与投标企业串通,抬高投标价格,从而在招标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2. 监管不到位:我国招投标市场虽然已逐步完善,但监管仍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一些监管部门对招标公司的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查处,导致串通围标现象屡禁不止。
3. 招标制度缺陷:我国招投标制度在制定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实际操作,导致一些制度缺陷为串通围标提供了可乘之机。
如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理等。
4. 投标企业道德缺失:一些投标企业为了中标,不惜与招标公司串通,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招标公司串通围标现象的表现形式1. 投标文件雷同:串通围标的投标企业,其投标文件内容高度相似,甚至完全一致,严重违背了招投标的公平竞争原则。
2. 投标价格异常:串通围标的投标企业,其投标价格往往低于正常市场价,以吸引招标公司关注。
3. 评标过程异常:在评标过程中,串通围标的投标企业可能通过暗箱操作,使自己的投标文件获得高分,从而提高中标概率。
4. 中标后价格异常上涨:中标企业中标后,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提高工程报价,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四、对策建议1. 加强监管: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招标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串通围标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提高违法成本。
2. 完善招标制度:对招投标制度进行改革,消除制度缺陷,提高招投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提高评标委员会素质: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道德素质的评标专家,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4. 加强对投标企业的教育:提高投标企业的道德素质,使其自觉遵守招投标规则,抵制串通围标行为。
施工招标围标串标(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蓬勃发展,工程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施工招标成为建筑企业获取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招标人权益。
本文旨在分析施工招标围标串标现象,探讨对策,以期为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二、施工招标围标串标现象分析1. 围标现象围标,即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通过联合投标、低价投标、虚假投标等方式,共同排斥其他竞争对手,以达到中标目的。
围标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联合投标:多个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提高中标概率。
(2)低价投标:部分投标人为了获得中标机会,采取低价投标策略,导致招标价格低于实际成本。
(3)虚假投标:部分投标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如虚假业绩、虚假资质等,以欺骗招标人。
2. 串标现象串标,即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通过协商、签订协议等方式,共同控制招标过程,以达到垄断市场、操纵价格的目的。
串标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协议串标:投标人之间事先达成协议,约定中标候选人,共同排斥其他竞争对手。
(2)围标串标:围标和串标相结合,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共同排斥其他竞争对手,并操纵招标过程。
(3)暗箱操作:部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相互勾结,进行暗箱操作,操纵招标结果。
三、施工招标围标串标现象成因分析1. 利益驱动围标串标现象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利益驱动。
部分投标人为追求中标,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如围标、串标等,以获取高额利润。
2. 招标制度缺陷我国现行招标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如招标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透明、监督机制不健全等,为围标串标现象提供了可乘之机。
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失职部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过程监管不力,存在失职、渎职现象,为围标串标行为提供了便利。
4. 监督力度不足当前,我国对施工招标市场的监管力度仍显不足,部分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围标串标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及其应对策略
围标串标产生的原
02
因分析
利益驱动
巨额利润诱惑
在某些行业或项目中,由于利润 空间巨大,企业或个人受到巨额 利润的诱惑,铤而走险选择围标 串标。
不正当竞争压力
部分企业为了生存或发展,在面 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时,选择通过 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 。
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推动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自觉遵守招标法律法规和 道德规范,从源头上防止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如开展诚信教育、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加 大对守信企业的奖励力度等。
THANKS.
案例分析与实践
04
某大型工程围标串标案例分析
要点一
案例描述
要点二
原因分析
在某大型工程招标过程中,多家企业为了获取中标机会, 采取了围标串标手段,通过非法勾结、串通投标等方式干 扰招标秩序,最终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标,严重 影响了工程质量和进度。
该案例围标串标的原因主要包括利益驱动、监管缺失、法 律制度不完善等。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巨额利润,不惜违反 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招标。同时, 监管部门对招标过程的监督不够严格,使得围标串标行为 得以实施。此外,当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存在漏洞,也 为围标串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防止围标串标的成功实践分享
强化监管措施
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 成有效的威慑力。如增加监管人员数量、提升监管技术水平、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等。
完善法律制度
建立完善的招标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为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有力的法 律武器。如制定更加严格的围标串标认定标准、完善相关刑罚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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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生的原因
1、市场信息不对称。
有些标书信息不完整,影响投标者的经济效益,导致投标者涨价,最终产生范围标串标。
2、投标价格过高。
投标反应强烈或者其他投标者有优势,导致其他竞标者报价过高,最终产生范围标串标。
3、缺乏公开竞争。
投标者之间有隐藏合作关系,报价软硬结合,最终产生范围标串标。
4、投标者误行为。
借助于可报多个低价格,有利于公司确保中标,但在竞争中最终
形成范围标串标。
二、应对策略
1、加强市场信息的普及和宣传。
充分传播招标文件的要求,加强对重要信息的明确
和宣传,加强投标者的法律意识,提高投标者的道德水平。
2、严格实施财务审查制度。
在招标预审中,加强对投标者实力和信誉的考核,建立
财务审查制度,防止投标者发表不合理的投标。
3、推行竞标套价制。
加强竞标者的报价套价,让投标者在多个竞标套价中,自由选
择有利的因素,减少报价空间,降低范围标串标的可能性。
4、加强招标监督。
全程开放录取报价,完全公开竞标报价,加强招标人监督,要求
竞争对手勇于承担出价、投标者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防止组织范围标串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问题及防范措施建筑工程招投标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串标围标问题屡见不鲜。
这种现象的存在会给有关方面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串标围标的风险。
一、串标围标问题的原因1、招标条件不合理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在进行招标时,缺乏足够的经验,往往会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条件,这些条件可能会使得招标人员更难进行招标。
比如说,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技术要求比较高,而这些要求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都难以满足,因此会让一些企业选择串标,来确保自己能够参加招标。
2、利益驱动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一些企业会采取串标、围标等手段。
这种行为的出现,是因为企业存在一些利益需求,在面对招标时,如果不能够满足这些需求,企业就会选择采用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
3、招标方管理不周在进行招标时,如果招标方的管理不周,就会出现某些企业利用这种机会,采取串标、围标等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招标方没有对招标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二、防范措施1、制定合理的招标条件为了避免一些企业采取串标、围标等手段,招标方需要制定合理的招标条件,并确保这些条件可以被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所满足。
在制定这些条件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招标的实际情况,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招标顺利进行。
2、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管在进行招标过程中,招标方需要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管,对于那些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的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招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对于发现串标、围标等问题的,应当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警告,并要求这些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3、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制度为了遏制企业存在串标围标等行为,招标方可以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制度,在对企业进行评估时,可以把公司历史记录、经营管理水平、工程质量、信誉度等方面纳入考虑范畴。
评估结果对企业的资质认定和招标资格的确定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可以有效地提高招标的公正程度。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宜宾县政府采购工作已经开展了近六年,机构和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善,操作程序也越来越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围标串标现象无法杜绝且越来越具有隐蔽性。
现就这些现象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作一些简单分析,谈谈自己的一些肤浅的看法。
一、政府采购中围标串标的形式:1、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公司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
2、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它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或支付串标和陪标人的一定费用。
3、个别项目经理或社会闲散人员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或直接借几家投标单位的资质签定假的《授权委托书》去参与投标,表面上是几家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人在背后操纵。
4、串标者在投标时采用同时报高价、同时报低价等手段串通报价,目的是想高价中标或低价中标后提供劣质产品或服务。
二、串标围标行为存在的原因分析(一)、经济利益是投标人围标串标的根本动力。
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诚信的丧失。
任何公司来竟标,都是为了经济利益,不愿意白费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
所以,各公司和企业为了中标,不择手段,甚至可以丧失诚信。
(二)、对围标串标的阻力不够。
1、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依据不完善和充分,导致对围标串标违法行为的“界定难”和“处罚难”,给予围标串标可乘之机。
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是很明确和细致,都是“指导性”或“粗略型”的条款,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和操作,更是难以执行。
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如何界定,就找不到相关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凭工作经验进行职业判断。
但是即使明显地判断出该招标中有围标串标行为,我们却不能立即出具相关的书面资料以“围标、串标”为由将其“出局”,因为必须慎重:如果依据不充分,我们反会被投标人“投诉”。
公司内部招标串标围标(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招标投标在各个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招标投标制度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招标投标市场的秩序。
本文将分析公司内部招标中串标围标的现象,探讨其成因及对策。
二、公司内部招标串标围标现象1. 串标行为串标是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统一报价,以排斥其他投标人,从而中标的行为。
在串标过程中,投标人往往通过私下协商、联合投标等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抬高报价,使得其他投标人失去竞争力。
2. 围标行为围标是指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以排斥其他投标人,确保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的行为。
围标过程中,投标人往往通过暗中操作,使其他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从而实现围标目的。
三、公司内部招标串标围标现象的成因1. 招标制度不完善部分公司内部招标制度不完善,缺乏对投标人资格的严格审查,使得不合格的投标人有机可乘。
同时,招标流程不透明,缺乏对投标过程的监督,为串标围标提供了可乘之机。
2. 招标人员素质不高部分招标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对招标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不够熟悉,导致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漏洞,为串标围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3. 利益驱动部分投标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以获得中标机会。
同时,部分招标人员也可能因收受贿赂而故意放任串标围标行为。
4. 招标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公司在招标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使得其他投标人无法及时获取信息,从而失去了参与投标的机会。
四、公司内部招标串标围标现象的对策1. 完善招标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制度,明确招标流程、投标人资格、评标标准等,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加强对招标制度的执行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提高招标人员素质加强对招标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确保招标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招标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县政府采购工作已经开展了近六年,机构和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善,操作程序也越来越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围标串标现象无法杜绝且越来越具有隐蔽性。
现就这些现象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作一些简单分析,谈谈自己的一些肤浅的看法。
一、政府采购中围标串标的形式:1、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公司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
2、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它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或支付串标和陪标人的一定费用。
3、个别项目经理或社会闲散人员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或直接借几家投标单位的资质签定假的《授权委托书》去参与投标,表面上是几家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人在背后操纵。
4、串标者在投标时采用同时报高价、同时报低价等手段串通报价,目的是想高价中标或低价中标后提供劣质产品或服务。
二、串标围标行为存在的原因分析(一)、经济利益是投标人围标串标的根本动力。
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诚信的丧失。
任何公司来竟标,都是为了经济利益,不愿意白费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
所以,各公司和企业为了中标,不择手段,甚至可以丧失诚信。
(二)、对围标串标的阻力不够。
1、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依据不完善和充分,导致对围标串标行为的“界定难”和“处罚难”,给予围标串标可乘之机。
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是很明确和细致,都是“指导性”或“粗略型”的条款,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和操作,更是难以执行。
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如何界定,就找不到相关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凭工作经验进行职业判断。
但是即使明显地判断出该招标中有围标串标行为,我们却不能立即出具相关的书面资料以“围标、串标”为由将其“出局”,因为必须慎重:如果依据不充分,我们反会被投标人“投诉”。
而我们只能从其他途径去找投标人的漏洞和不规的地方,以别的方式让其“出局”。
围标串标问题的整改方案怎么写
围标串标问题的整改方案怎么写一、引言围标串标是指标包发布者和标包接收者之间经过事先勾结而执行的标包策划和标书编制活动,旨在违背公平、公正的招投标规则以非法获取利益。
围标串标问题对于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形象都造成了严重破坏。
因此,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围标串标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围标串标问题的成因、围标串标问题的影响、围标串标问题的整改策略及相应措施。
二、围标串标问题的成因1.规则不完善:招投标制度存在的一些规章制度不完善和缺陷,容易给围标串标问题提供可乘之机。
2.管理不到位:政府监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等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现、查处措施不力。
3.市场环境复杂:招投标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缺乏透明度,容易给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操作空间。
4.利益驱使:个别投标人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和竞争优势,采取围标串标的方式来实现其目标。
三、围标串标问题的影响1.损害公平竞争:围标串标行为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削弱了良性竞争机制,使得真正具备条件和实力的企业失去了公正的竞争环境。
2.浪费资源:围标串标问题导致一些企业不得不通过非法行为才能获得标书中的项目,增加了企业参与招标过程中的成本,浪费了大量的资源。
3.影响工程质量:如果标书不真实反映实际情况,那么最终中标的企业可能无法按照承诺的要求完成工程,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4.破坏政府形象:围标串标问题的存在和严重性会影响政府形象,使得公众对政府的诚信度产生怀疑,从而破坏政府的公信力。
四、围标串标问题的整改策略1.完善制度:通过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加强监管: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和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举报电话和受理渠道,及时处置围标串标问题。
3.强化惩罚力度: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处罚力度,深入调查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将其违法行为公之于众,形成威慑效应。
浅析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方面的问题及防范
450创新思维浅析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方面的问题及防范许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秦 培 王 军 丁成飚所谓围标、串标,是指某个投标人通过一定的途径、秘密伙同其他投标人共同商量投标策略,串通投标报价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以非法手段赢取中标的一种违法行为。
一、围标及串标出现的原因及目的我国目前建筑市场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建筑企业整合重组不够理想,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企业迫于生计难以退出建筑市场,在一定利益的驱动下会选择陪标。
这些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在利润的驱动下以不同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承揽工程。
产生此现象的原因是因为在建筑市场实行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双重准入的过程中,由于传统理念的因素,往往侧重于企业资格、而忽视个人执业资格。
在评标时,侧重于评审企业资历和实力等,而轻视项目经理的资质,履历及拥有的资金,设备实力;工程利润的大小与围标串标的预期收入成正比。
利润的大小是产生围标的关键因素。
工程项目越大及其丰厚的利润是导致围标串标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产生围标、串标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围标的主要因素:1、承包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通过围标提高报价,一旦成功可获得高额利润;2、建筑市场明招暗定的现象比比皆是;3、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失控或越轨后导致以包代管或允许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从而多家挂靠的行为成为可能;4、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的施工企业无路可走,存在陪标潜在的市场;5、建筑市场管理办法至今未出台到位,给投标分子有机可乘。
二、围标及串标的成本及其风险围标人对招标人、招投标代理机构的权钱交易成本。
一般情况下围标人首先会与招标人取得联系,招标人与围标人达成一致协定,进行权钱交易。
通过权钱交易,招标人授意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围标人共同制定投标策略,以期以合理、合法的程序赢取中标。
围标人对陪标人参与围标的补偿成本。
通常情况下围标人会通过各种熟人关系在建筑市场上寻找一些施工企业作为陪标人共同参与围标,围标人与陪标人达成合作协议后,参与陪标的施工企业会在围标人的授意下以一般投标人的身份编制投标文件,并和围标人共同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标。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问题的分析与对策摘要:分析了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以及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提出了防范和减少围标串标行为的对策,从而逐步从根本上杜绝围标串标行为。
关键词:围标;串标围标是在某项建设工程的招标过程中,同一投标人挂靠几个施工企业或多个施工企业约定轮流“坐庄”,并做出多份不同或雷同的投标文件,以各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承揽工程项目的行为。
串标是投标人通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彼此之间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就投标报价相互通气,达到避免相互竞争,共同损害国家或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1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1.1投标者之间串标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某一投标人给予其他投标人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后,这些投标人的投标均由其组织,不论谁中标,均由其承包。
1.2投标者与招标者串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招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招标者为某一特定的投标者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排斥其他投标者。
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行为虽然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是围标串标行为都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他们的本质都是投标人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以达到中标,从而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
2围标串标现象产生的原因2.1施工企业的投机行为一方面部分施工企业投机心理严重,施工企业不是通过加强企业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来增强竞争力,通过公平竞争达到中标的目的,而是注重短期行为,想通过串标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或谋取中标。
再加上围标串标处理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难度,在这一方面对于围标串标的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另一方面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的施工企业无路可走,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被淘汰的局面,企业通过参与招投标,充当陪标的角色已经成为部分企业的重要“经营收入”。
工程招标中围标串标现象原因及防范对策探讨
工程招标中围标串标现象原因及防范对策探讨摘要:对当前工程招标中围标串标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进行分析,从完善招标投标管理的制度、措施,创新监管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有效防范、打击围标串标。
关键词:工程建设;招标;围标串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建筑业市场先后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制度,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但由于僧多粥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招标投标环节作为国家、集体工程发包的必经之门,自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竞争的热点、攻克的关键点。
在巨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围标串标现象屡禁不止,如何防范工程招标围标串标,达到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目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
一、围标串标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一)招投标体制不完善科学,给违规操作留有空间。
如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不统一,多头管理。
各行政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制定具体办法时,各有侧重,以致政出多门,招投标具体操作时无所适从。
招标管理部门职责不清,有的地方招标管理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二)招投标制度不完善,使围标串标有可乘之机。
如一些招标人借一些工程项目投标资质设置无硬性规定,提出不合理的资质要求,排斥大部分潜在投标人,故意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废标陷阱,导致一些投标企业在非实质性条款上被判为废标,使得投标局限在少数几家“意中人”之间竞争,增大了串通投标的可能。
如评标标准不规范,什么样的工程、什么规模的工程必须评标,没有一个具体规定或标准,大多数情况下由业主定。
而评标小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业主单位派出的人员,有失公正性:评标过程中,评标指标不明确,存在极大的主观随意性;评标中定性因素多,定量因素少,缺乏客观公正;再如专家评标时间过短。
目前大部分城市中、小型工程的评标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专家对每份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基本上不超过1小时;大型工程的评标时间也只有2天左右,专家对每份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也不足2小时。
而一般情况下,投标单位仅施工组织设计就长达数十页乃至于超过百页,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专家很难对各投标文件做出全面的评审,因而很难实现招标工作中所要求的择优选择中标人的原则,这使不法分子围标串标有了可乘之机。
工程设计招标围标串标(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招标投标制度在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本文将对工程设计招标中的围标、串标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工程设计招标围标串标现象概述1. 围标现象围标,是指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排挤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在工程设计招标中,围标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提高投标报价,以排斥其他投标人。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压低投标报价,以降低竞争强度。
(3)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指定某一投标人中标。
2. 串标现象串标,是指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事先约定投标报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工程设计招标中,串标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确定投标报价的最低限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约定投标报价的上涨幅度。
(3)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泄露招标信息。
二、工程设计招标围标串标现象的原因分析1. 利益驱动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往往源于投标人的利益驱动。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中标意味着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部分投标人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围标、串标。
2. 招标程序不完善目前,我国工程设计招标程序尚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为围标、串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如招标文件不明确、评审标准不严格、评标专家选取不规范等,都可能导致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
3. 招标监管力度不足在工程设计招标过程中,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围标、串标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一方面,监管部门对围标、串标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的监管不到位,使得围标、串标行为得以滋生。
4. 招标人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由于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对围标、串标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及其应对策略
部分监管部门对围标串标的处罚力度不够,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使得部分 企业和个人敢于冒险违规操作。
04
应对围标串标的策略和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执行力度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围标串标行为,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其定义、特征和处罚措施, 为打击围标串标提供法律依据。
强化法律法规执行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围标串标行为,提高违法成本,使企业或个人对围 标串标行为望而却步。
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推进信息公开和透明化
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市场透明度,防止企业或个人利用信息 不对称进行围标串标行为。
完善招投标制度
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推行电子招投标、信用评价等措施, 为参与招投标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03
和蔓延。
研究不足之处与展望
01
本次研究主要从理论角度对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缺乏实地调研和 案例分析,因此研究结论可能存在一定局限性。
02
在应对策略方面,虽然提出了一些措施和建议,但可能存在实施难度较大、可 行性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03
未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对围标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效果进 行评估;研究如何完善招投标制度,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探 讨如何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围标串标行为的监管和查处效率。
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及其应对策略
目录
• 引言 • 围标串标的定义及表现形式 • 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 • 应对围标串标的策略和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1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复杂,围标串标行为 时有发生。
2
围标串标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工程质量,甚 至引发腐败现象。
招投标中出现围串标乱象的根源与应对策略思考
招投标中出现围串标乱象的根源与应对策略思考工程建设领域之中围标串标问题仍然突出,在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屡禁不止。
本文试图找到现阶段解决围标串标的一些方法。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市场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日趋健全,但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之中围标串标问题仍然突出,在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屡禁不止。
在实践工作过程中,监管部门对于围标串标行为的查处往往会陷入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困境。
围标串标行为越来越成为招投标过程中的毒瘤。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分析招投标过程之中围标串标行为的现象,出现的根源,造成的危害,从而试图找到解决围标串标的方法。
1.围标串标的种类(1)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串通。
(2)代理机构及监管人员与投标人的串通。
(3)投标人之间的串通。
2.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1)招标文件制定不完善,给投标人有机可乘。
(2)投标人投机心里较重,追求利润不择手段。
(3)资质管理不够科学,挂靠资质漫延。
(4)招标代理机构过多过滥,造成恶性竞争。
(5)监管体制不健全,打击力度不够。
3.治理围标串标行为的对策3.1建立统一有形的招标市场,加强联合监管力度加强市场建设。
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和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
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
”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行为的根源在于不法投标人违背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在治理围标串标问题上,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打破地区限制和行业垄断,保证各地企业参与招投标竞争,增加围标串标的难度和成本,从而逐步杜绝围标串标行为。
按照要求各地建立统一有形招投标市场,所有招标项目必须进市场进行统一交易,各行业管理部门进场统一监督。
招标公司串标围标(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司串标围标行为的类型1. 串标行为串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通过协商、口头约定等方式,共同操纵招标结果,以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1)招标人泄露招标信息,为特定投标人提供便利条件;(2)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达成协议,约定中标人;(3)招标人明知投标人存在违法行为,仍然与其签订合同。
2. 围标行为围标是指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通过串通投标、虚假投标等方式,操纵招标结果,以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提高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压低报价;(3)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放弃投标;(4)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提供虚假投标文件。
二、招标公司串标围标行为的原因1. 招标人追求不正当利益招标人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不惜采取串标、围标等手段,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达到操纵招标结果的目的。
2. 招标人监管不力部分招标人对招标过程监管不力,对投标人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导致串标、围标行为得以滋生。
3. 招标人缺乏诚信意识招标人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忽视诚信原则,采取不正当手段操纵招标结果。
4. 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串标、围标行为的界定、处罚力度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三、招标公司串标围标行为的危害1. 损害公平竞争串标、围标行为破坏了招标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使其他投标人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损害了市场秩序。
2. 影响招标项目质量串标、围标行为导致中标人质量不高,可能影响招标项目的质量,给招标人带来经济损失。
3. 增加招标成本串标、围标行为使招标人不得不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应对,增加了招标成本。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串标、围标行为使招标项目偏离了公共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四、防范招标公司串标围标行为的措施1. 加强招标人监管加强对招标人的监管,建立健全招标人信用评价体系,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进行处罚。
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及其应对策略
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及其应对策略摘要:本文将分析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围标串标现象,分析该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并提出防范围标串标的策略群和政策建议,目的在于研究如何有效的防止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发生。
本文在对围标串标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措施,以求对实践操作具有指导意义,加强有关人员对围标串标现象的重视。
关键词:招投标;围标串标;产生原因;应对策略虽然我国实行《招标投标法》已经长达8年多之久,但是招投标工作一直不尽人意,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其中,围标串标现象占有很大的比例,十分突出。
招投标本身应该是一种公平的竞争行为,它要求参与竞争的各方处于充分的竞争状态,但是我国现行招投标中非充分竞争现象严重,导致了大量的围标串标行为发生,并且围标串标是一种典型的危害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在我国建筑市场中发生的频率很高。
根据刘荣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法理分析》一文指出,在我国招投标市场上,围标串标行为所占已经达到了一半以上,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围标串标的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秩序,而且侵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是一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围标串标行为的成因围标串标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不是单方面原因就可能产生的,而是综合了种种因素,互相作用,互相维持,才形成了今天的局面。
如果想从根本上杜绝围标串标行为,或者说让围标串标行为更好的为建筑市场服务,必须理清产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原因,从根本上掌握它。
根据大量的资料研究,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法律法规方面的因素⑴现有法规体系存在弹性空间,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我国现有的各种建设工程技术法规大约有3500项,要求强制执行的有2700多项。
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存在制定、实施、修改方面透明度差、强制性标准范围过宽、数量过多等问题。
而且由于基本建设投资由过去国家单一主体向目前国家、地方、企业等多元主体转变。
但是,建设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所要求的相关法律建设却没有跟上。
围标现象的产生原因及防范措施
围标现象的产生原因以及防范措施摘要:现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法规制度已经逐渐完善,施工企业之间竞争也存在越来越多的竞争。
面对这一现状,很多企业仍然可以牢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来展开竞争获得项目,得到经济效益。
但同时也有少数的建筑企业竟不惜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牟取非法利益,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现象就是一个较为常见的不正当竞争现象。
本文对围标的概念以及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有效防范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围标原因措施一.围标的概念围标也称为串通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共同来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排挤其他投标人,限制竞争,使一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或行为。
围标的实质,是特定的投标人“胁迫”或用利益诱惑其他投标人共同对招标人拟建项目进行串通投标,通过非法方式夺标,最终“中标”人就会付给其他围标人一定的报酬,使双方共同获利。
在此期间围标各方形成同一联盟,通常在整个围标过程中陪标人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要求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
招投标的目的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选取优秀的投标人,但围标、行为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对有序竞争机制应有功能的充分发挥产生了阻碍,改变和破坏了招投标本质的意义,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被个别企业操纵,而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则被拒之门外。
这一现象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逃避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容易产生腐败现象,有极大的危害。
不仅会破坏建设市场的正常管理和诚信环境.也会严重影响到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会损害大多数投标人的利益,严重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二.产生原因围标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这不是单方面原因就可以产生的,而是综合了很多种原因。
它们之间互相维护,互相作用,从而导致了现在的情形。
我们必须要理清产生围标行为的原因,并且从根本上了解它,才能从本质上杜绝这种行为。
通过研究大量的资料,大致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法律法规方面的因素想要防止围标现象的产生,必须解决的是目前我国招投标法制中对于围标、陪标等如何界定的问题,立法部门应尽快制定详细可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将何为围标、陪标等界定清楚。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宜宾县政府采购工作已经开展了近六年,机构和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善,操作程序也越来越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围标串标现象无法杜绝且越来越具有隐蔽性。
现就这些现象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作一些简单分析,谈谈自己的一些肤浅的看法。
一、政府采购中围标串标的形式:1、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公司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
2、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它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或支付串标和陪标人的一定费用。
3、个别项目经理或社会闲散人员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或直接借几家投标单位的资质签定假的《授权委托书》去参与投标,表面上是几家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人在背后操纵。
4、串标者在投标时采用同时报高价、同时报低价等手段串通报价,目的是想高价中标或低价中标后提供劣质产品或服务。
二、串标围标行为存在的原因分析(一)、经济利益是投标人围标串标的根本动力。
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诚信的丧失。
任何公司来竟标,都是为了经济利益,不愿意白费时间、精力和投标费用。
所以,各公司和企业为了中标,不择手段,甚至可以丧失诚信。
(二)、对围标串标的阻力不够。
1、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律依据不完善和充分,导致对围标串标违法行为的“界定难”和“处罚难”,给予围标串标可乘之机。
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是很明确和细致,都是“指导性”或“粗略型”的条款,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和操作,更是难以执行。
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如何界定,就找不到相关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凭工作经验进行职业判断。
但是即使明显地判断出该招标中有围标串标行为,我们却不能立即出具相关的书面资料以“围标、串标”为由将其“出局”,因为必须慎重:如果依据不充分,我们反会被投标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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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串标产生的原因及其应对策略摘要:本文将分析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围标串标现象,分析该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并提出防范围标串标的策略群和政策建议,目的在于研究如何有效的防止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发生。
本文在对围标串标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措施,以求对实践操作具有指导意义,加强有关人员对围标串标现象的重视。
关键词:招投标;围标串标;产生原因;应对策略虽然我国实行《招标投标法》已经长达8年多之久,但是招投标工作一直不尽人意,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其中,围标串标现象占有很大的比例,十分突出。
招投标本身应该是一种公平的竞争行为,它要求参与竞争的各方处于充分的竞争状态,但是我国现行招投标中非充分竞争现象严重,导致了大量的围标串标行为发生,并且围标串标是一种典型的危害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在我国建筑市场中发生的频率很高。
根据刘荣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法理分析》一文指出,在我国招投标市场上,围标串标行为所占已经达到了一半以上,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围标串标的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秩序,而且侵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是一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围标串标行为的成因围标串标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不是单方面原因就可能产生的,而是综合了种种因素,互相作用,互相维持,才形成了今天的局面。
如果想从根本上杜绝围标串标行为,或者说让围标串标行为更好的为建筑市场服务,必须理清产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原因,从根本上掌握它。
根据大量的资料研究,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法律法规方面的因素⑴现有法规体系存在弹性空间,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我国现有的各种建设工程技术法规大约有3500项,要求强制执行的有2700多项。
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存在制定、实施、修改方面透明度差、强制性标准范围过宽、数量过多等问题。
而且由于基本建设投资由过去国家单一主体向目前国家、地方、企业等多元主体转变。
但是,建设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所要求的相关法律建设却没有跟上。
因此,出现了很多管理上的空白地带。
⑵政府监管不严,执法薄弱在我国,市场监督机制相当不完善,而且政府被认为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
从招投标到建设工程质量,从勘察设计到企业资质认定、竣工验收等,几乎所有相关法规都规定,有行政主管部门行驶监督权。
但事实上,政府却没有能够做到无所不能,这其中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⑶地方保护严重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比较严重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政府部门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资源供给权、工程验收权、行政处罚权等特殊权利来限制外地、外行业企业的进入,搞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
一些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驱动下,表现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他们采取给本地企业非法加分等手段来向本地队伍倾斜,给他们提供“保护伞”,最终形成建筑市场的分割封锁与垄断。
2、招投标市场方面的因素⑴投标施工单位不正当竞争建筑施工业作为完全竞争行业,门槛并不高,建筑市场中存在这大量的施工队伍,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很多不具备资格和条件的施工企业也都混进建筑市场,去争抢数量有限的建设项目,这就导致了工程建设市场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一个项目往往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单位去竞争,异常的激烈。
但是由于很多小企业,不具备法定资格的资格,技术水平低,资质差而无法与正规的建筑队竞争获得项目,为能承包到工程,于是个别建筑企业就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不正当竞争,也就是围标串标上来。
⑵招投标市场机制的因素在发达的西方国家,除了法律及道德约束外,市场也有许多约束承包商行为的机制,如银行信贷与担保对承包商行为的约束,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行为约束,行会与中介机构对承包商行为的约束等。
银行信贷与担保对承包商行为的约束主要表现为对承包商是否提供担保(保函)或担保费用,以及是否给予承包商所需的贷款。
西方发达国家中,业主总是要求承包商在承包工程时提供银行履约保函以及办理各种不同类型的保险。
一个有实力、有信誉的承包商与一个在上述方面较差的承包商同时竞争时,前者会因为更有可能取得银行担保或支付担保手续费较低而获得较后者更大的竞争力。
行会与中介机构对承包商的约束力表现为对承包商进行评价与定级。
一般工程招标均有工程级别与承包商级别相适应的原则,行会和中介机构可根据承包商的施工表现、业绩与资信状况对承包商做出评价与评级。
评价成绩好的可以升入高等级从而使自己处于更有力的竞争地位、评价成绩较差的承包商则可能列入行会公布的“黑名单”之中,多年翻不过身来。
在我国建筑市场上,上述的两种机制都没有建立起来。
保险公司没有普遍开展建筑工程保险的业务,同时官方机构也没有为企业评定等级。
导致了我国招投标市场机制相对比较混乱,容易滋生围标串标现象。
3、其他因素除上述各大因素之外,还有些其他的因素也滋生了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
例如,信息不对称,这包括业主与承包商的信息不对称、中介机构和业主以及承包商的信息不对称等等。
另外,各方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道德失衡都是围标串标产生的重要愿意之一。
综合上述原因,可以用鱼骨图的方法将其直观的表现出来:图1导致围标串标的原因二、预防围标串标的措施而想要预防围标串标的发生,就需要针对围标串标产生的根本原因出发。
这样可以将其应对策略分成三大部分——法律法规的完善,招投标市场机制的改动,以及其他措施。
下面详细介绍:1、完善制度管理和创新法律法规,抑制围标串标的发生围标串标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有非常客观的利益存在。
但是并不是因为其道德观念发生了变化,从而改变了他们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方式,而是因为制度结构发生了变化,即个人选择的环境改变了。
选择围标串标的人不在少数,成千上万,这就要从制度上找原因。
我国招投标起步和发达国家比相对较晚,所以在制度上存在许多问题,这在上文也已经详细的进行了分析。
因此从制度的建设入手,将有效的抑制招投标中围标串标的发生。
⑴建立起系统的法律依据由于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的初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保障市场经济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法至今仍未出台。
对围标串标行为的规定散见于《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价格法》、《建筑法》等系列法律法规中,期间矛盾层出。
法律有所交叉,致使我国对串通招投标行为的研究要么将其视为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要么将其作为政府采购中的问题之一,把串通招投标行为一分为二,结果必然导致法律定制上的混淆,和规制手段的错误。
为了解决这种情况,首先需要对我国现有的法律进行整合调整,使得建筑市场的几种法律相互之间没有交叉的情况发生,让法律更加清晰,这就会更好的确定各种情况,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依靠。
其次需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规制串通投标行为的基本法律依据。
⑵建立全方位招投标监管制度一个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应该包括三个层面的监督: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⑶加大执法和处罚的力度目前罚款的比例太小,只占围标人中标后所获利润的5%左右,对个人的处罚金额则更小。
因此在执法过程中,一旦发现,就必须给予严厉的处罚,除了责令其停工,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罚外,还要将违规施工的企业清除出场,重新组织招标,并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相应的加大罚金的数量,增加围标串标的风险。
同时也可以仿照国外,建设“黑名单”制度,将围标串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再在全国范围内公示。
在建筑市场管理法规中,加强追究个人责任和处罚的条款,建立个人责任制度。
针对那些签字的负责人,使他们明确自己的责任。
2、对招投标市场进行规范,抑制围标串标的发生招投标市场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即可能导致无数围标串标的发生,对经济、资源、社会都造成一定的损害,又可以提高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水平,所以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⑴对招标程序进行规范这其中主要包括广泛发布招标公告;健全公开报名制度;简化或者资格预审环节;加强对投标保证金的管理以及加强事后监管。
⑵规范招标中介机构的行为需要坚持中介机构应有的社会性和独立性,提高招标中介机构的质量。
企业需要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而政府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的管理,只需从宏观方面入手,对中介机构进行监管,查处是否有违法行为等,而不应该对其微观的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这样才能真正保证中介机构的独立性,使中介机构能发挥它预期的作用。
3、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抑制围标串标的发生根据建设部规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目标,各地交易中心都建立了较完善的工程交易网站,并与全国联网,具备了资源共用,资源共享的原则。
通过Internet网络发布招标公告等各类建筑信息,实行网上招投标活动,使全国的施工企业均衡享有网络资源。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严格网络资格预审审核及公示制度,使所有的企业报名和资格预审均可从网络上进行,招标方对资格预审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广泛接收社会的监督,从该环节上防止招标方剔除其他竞争企业。
加快建立招标代理、投标人的网络信誉体系。
要求监管部门对投标人建立电子诚信档案,制定出诚信评价的标准,对投标人围标串标的行为,在电子招标文件中作出除法律规定以外的惩罚性约定,一经核实,可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
并且通过诚信网络的建设,可快捷得查询企业的资质和信誉现状。
同时建立专家网络信用系统,对交易过程实现专家的计算机随机抽取和自动通知,并对专家每次评标的数据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对比,能够发现专家对其某些企业的评定是否一致存在偏颇。
通过网络数据共享,可形成建筑市场及施工现场的联动监管。
在建设工程交易网络管理系统中,采集建设工程交易的所有信息及数据,包括工程概况、交易情况及工程交易的所有中标数据,并对所有工程数据进行了统一编码,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等监管工作夯实了信息基础。
质量、安全灯监管工作根据工程交易信息对现场展开监督检查,其检查的结果反馈到市场交易管理系统。
上述都是抑制围标串标发生的有效手段。
但是可以说,没有一种方法单独使用可以抑制围标串标的发生。
换句话说,上述的方法需要同时使用,相互协助,相互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够形成一个抑制围标串标的措施群,而这个措施群才能真正的抑制围标串标的发生,将围标串标现象减到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