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2022年珠海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七、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八、上一年度珠海同行业工资标准(元/年)
(一)农、林、牧、渔业23390元
(二)采矿业78750元
(三)制造业71409元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4333元
(五)建筑业41217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017元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按365天/年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级伤残按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2-10级伤残的按等级比例相应按90%-10%递减。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
注:①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任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仅参与对有责方车辆损失或车外人员伤亡损失的赔偿计算。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计划单列市深圳28812.40元 ;经济特区珠海26130.60元; 汕头19550.20元 ;一般地区24105.60元
珠海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珠海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珠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珠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对发生在珠海市境内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发生进行赔偿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包括两部分,即基本医疗费和工伤津贴。
其中基本医疗费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杂费、交通费以及护理费等,工伤津贴则包括伤残津贴和生活补贴两种。
珠海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其中,基本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为100%,伤残津贴和生活补贴的标准参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标准如下:
一、治疗费:按照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超过当地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不超过50元/天。
三、住院杂费:不超过100元/天。
四、交通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报销。
五、护理费:如有护理需求,按照医师开具的护理等级和护理时间,不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六、伤残津贴:根据受伤程度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倍。
七、生活补贴:根据受伤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倍。
以上是珠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为了保障职工权益,珠海市将继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赔付标准,为受伤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死亡1、死亡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本人月工资×40%〔配偶〕 30%〔其他亲属〕孤者增加10%伤残1、住院伙食补助费:出差标准的70%2、停工留薪期:≤24个月3、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职工月工资×60%〔一级护理〕、50%〔二级护理〕、40%〔三级护理〕、30%(四级)4、一至四级伤残的:○1退出岗位,办理残疾退休手续。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7个月〔一级伤残〕 25个月〔二级伤残〕23个月〔三级伤残〕 21个月〔四级伤残〕○3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90%〔一级伤残〕 85%〔二级伤残〕80%〔三级伤残〕 75%〔四级伤残〕○4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5职工要求一次性待遇的: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2);B、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0年;C、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一级) 14个月(二级) 13个月(三级)12个月(四级);D、护理费:按上○3标准计发10年。
E、户口从单位迁往原籍的,统筹地区职工月工资×6个月。
5、五至六级伤残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8个月〔五级伤残〕 16个月〔六级伤残〕○2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3解除劳动关系○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0个月〔五级伤残〕 8个月〔六级伤残〕○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50个月〔五级伤残〕 40个月〔六级伤残〕6、七至十级伤残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3个月〔七级伤残〕 11个月〔八级伤残〕9个月〔九级伤残〕 7个月〔十级伤残〕○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6个月〔七级伤残〕 4个月〔八级伤残〕2个月〔九级伤残〕 1个月〔十级伤残〕○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5个月〔七级伤残〕15个月〔八级伤钱〕8个月〔九级伤残〕 4个月〔十级伤残〕非法用工赔偿1、死亡: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珠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珠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者的伤亡。
对
于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劳动者,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金。
珠海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对于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珠海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和丧葬补助金两部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保险机构按照规定给付的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保险机构按照规定给付的一定数额的丧葬费用。
具体来说,根据珠海市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死亡前
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如果劳动者死亡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分之一,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如果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分之一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死亡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如果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五倍。
另外,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的,一般来说是根据劳动者
死亡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的若干倍来确定的。
具体的倍数标准可以根据当地的规定来查询。
总的来说,珠海市对于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和丧葬补助金的标准都是根据劳动者死亡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这些规定的出台,可以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也可以给予劳动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加强安全意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自身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全。
广东工伤赔偿等级表
广东工伤赔偿等级表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制定的,用于确定工伤保险赔偿金额的依据。
下面是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表的详细内容:一、工伤赔偿等级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根据工伤程度和赔偿标准划分为10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伤残、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九级伤残等级。
特别重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者需要长期护理的伤残。
一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丧失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二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明显丧失或者明显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三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四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轻度影响或者轻度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
五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的伤残。
六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受到轻度影响的伤残。
七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或者受轻度影响的伤残。
八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能力受到轻度影响的伤残。
九级伤残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轻度影响的伤残。
二、赔偿标准工伤赔偿等级表规定了各个等级的一次性赔偿金标准。
特别重大伤残赔偿金为24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级伤残赔偿金为15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伤残赔偿金为14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伤残赔偿金为13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伤残赔偿金为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伤残赔偿金为11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赔偿金为10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伤残赔偿金为9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赔偿金为8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伤残赔偿金为7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上是广东省工伤赔偿等级表的主要内容,可以作为广东省工伤保险赔偿的参考依据,为工伤员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2022年珠海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合计44个月)
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合计30个月)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一、上年珠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118元
二、上年珠海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818元
、上年珠海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949元
五、上年珠海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
计划单列市深圳90393元 ;经济特区珠海77504元 ;汕头49475 元;一般地区59345元
八、工伤伤残赔偿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珠海工伤保险费用标准
珠海工伤保险费用标准珠海市工伤保险费用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珠海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受伤、患职业病时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一、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标准1. 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各项经济补偿的总额。
3. 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标准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3%。
二、工伤保险费用的使用范围1. 工伤保险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康复费、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等各项补偿费用。
2. 工伤保险费用还可以用于开展工伤预防、职业卫生监测、职业病防治等工作,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水平。
三、工伤保险费用的管理和监督1. 工伤保险费用的管理和监督由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主要包括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进行审核和支付。
2. 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制度,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健运行。
四、工伤保险费用的调整1. 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2. 工伤保险费用的调整应当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合理确定调整幅度和方式,确保工伤保险费用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五、工伤保险费用的意义和作用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合理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对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结语珠海市工伤保险费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人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工伤赔偿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保险事故,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第二章工伤待遇标准第三条根据工人职工所在工伤保险缴费年限和工伤等级,确定工伤待遇标准如下:1. 一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8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5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50%。
2. 二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7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4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40%。
3. 三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6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3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30%。
4. 四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5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2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20%。
第三章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第四条根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给予报销。
1. 一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80%给予报销。
2. 二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70%给予报销。
3. 三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60%给予报销。
4. 四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50%给予报销。
第四章护理费标准第五条对于全残工人职工,按照月度基础护理费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如下:1. 一级工伤:按照月度基础护理费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珠海工伤统筹工资标准
珠海工伤统筹工资标准
珠海工伤统筹工资标准指的是珠海地区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工人工伤医疗费、养老金、生活补贴等一系列福利待遇的支付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珠海工伤统筹工资标准。
一、工伤医疗费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工伤医疗费是指工人在因工作引起的事故中受伤后所需要的医疗费用。
珠海工伤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标准为按照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来
确定。
具体来说,对于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统筹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为其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但医院收费不按比例外的一次性费用,超范围治疗或超范围医疗设备购置等费用不予支付。
二、工伤养老金
工伤养老金是指因工伤致残或患职业病期间,享受的领有养老金。
对于工伤致残的工人,根据伤残等级、工人的工作年限和缴费年限来确定养老金的支付比例。
具体来说,60个月及以
上缴费年限的工人,月养老金基本支付标准是职工现役期末月职工基本养老金的50%;不满60个月缴费年限的工人,月养
老金基本支付标准为职工现役期末月职工基本养老金的30%。
三、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是指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期间,享受的领有补贴。
根据工人的伤残等级、工作年限和缴费年限来确定补贴的支付比例。
具体来说,对于30%以上伤残的工人,月生活补贴支付
标准为职工现役期末月职工基本养老金的30%;对于20%以
下伤残的工人,月生活补贴支付标准为职工现役期末月职工基本养老金的20%。
以上就是珠海工伤统筹工资标准的概述。
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可能会根据珠海市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请及时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最新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表在广东省,工伤保险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工伤保险待遇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相关帮助。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
一、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1、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三、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一级至六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工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制定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表。
下面是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的内容:一、因工负伤、生物性病原体污染或者职业病患者工资待遇根据工伤程度不同,工伤保险金的给付标准有所不同。
以下是广东省的工伤保险金给付标准:1. 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待遇:- 一级残疾:一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二级残疾:二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国家最低工资标准60%;- 三级残疾:三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国家最低工资标准50%。
2. 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待遇:- 一级残疾:一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原工资标准;- 二级残疾:二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原工资标准80%;- 三级残疾:三级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每月给付原工资标准70%。
3. 丧失劳动能力的待遇(待遇给付期限不超过60个月):- 丧失劳动能力:给付底薪的60%作为一级丧失劳动能力伤残津贴;- 丧失劳动能力65%以上:给付底薪的80%作为一级丧失劳动能力伤残津贴。
二、工亡待遇1. 工亡待遇标准:- 工亡丧失生活来源的家庭:给付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 工亡丧失生活来源的个人:给付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
三、职业病患者工资待遇1. 工亡待遇标准:- 特殊工种特殊病种:按照国家规定给付一定比例的薪金。
四、其他待遇1. 医疗费用:- 享受工伤保险期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补助;- 包括住院医疗费、门诊医疗费等。
2. 目前暂无工伤保险金、工亡待遇、职业病患者工资待遇、医疗费用补助的相关标准。
以上为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的内容。
请注意,由于法律法规经常进行修订,具体标准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
标准
法律依据
基数
支付渠道
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费用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30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2条
按当地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住院期间伙食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其他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按当地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交通、食宿费
(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按因公出差标准
按当地标准报销
器具
辅助器具费
国家规定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32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5条
按国家标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销
工伤保险基金
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间
按实发生
《工伤保险条例》33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3条
按实际需
用人单位
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工资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工资待遇
原工资福利
《工伤保险条例》33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3条
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
(按医疗期规定执行,经鉴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珠海工伤赔偿标准
珠海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是指对因工作职业上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造成劳动者身体伤害、致残或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给予劳动者或其家属的一种经济赔偿。
珠海市是中国的特大型城市之一,也是一个工业发达的地区,因此工伤赔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珠海市工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珠海市工伤保险暂行条例》以及《珠海市职工工伤保险金支付办法》等法规文件来确定。
这些法规文件对工伤赔偿的标准、计算方法、赔偿项目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1. 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负责支付工伤劳动者的医疗费用。
珠海市对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主要参照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标准来确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75% - 85%的比例进行赔偿。
2. 工伤伤残赔偿金的标准:对于工伤导致的劳动者伤残,珠海市按照伤残程度、劳动者年龄、职工职务、个人平时工作能力以及工伤发生的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然后根据评定结果来确定伤残赔偿金的标准。
一般来说,伤残赔偿金是按照伤残程度的百分比来计算的,具体标准根据不同等级的伤残而有所不同。
3.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如果劳动者因工伤导致伤残,而丧失或者减少劳动能力,被评定为一级到四级伤残的,珠海市还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予安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主要是根据伤残程度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伤残对应的补助金金额也不同。
4. 工亡赔偿金的标准: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劳动者,珠海市将给予适当的工亡赔偿金。
工亡赔偿金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一般是按照劳动者过世前一年的工资收入来计算,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支付。
总的来说,珠海市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规文件来确定的,对劳动者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亡赔偿金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广东工伤赔偿标准表
广东工伤赔偿标准表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包括职业病和工伤事故。
在我国,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和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的。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广东省的工伤赔偿标准表。
首先,对于工伤职工的伤残赔偿金,广东省规定了不同等级的伤残所应获得的赔偿金数额。
例如,一级伤残的职工可以获得伤残赔偿金的15个月工资标准,而二级伤残可以获得12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金,以此类推。
另外,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也有相应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
其次,对于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广东省规定了一定的报销比例。
在工伤确认后,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其中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费、药品费等。
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其丧葬费用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报销。
此外,广东省还规定了工伤职工的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补助金是指在工伤职工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一定比例的工资。
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在工伤职工被认定为一定程度伤残后,可以获得的一次性赔偿金。
总的来说,广东省的工伤赔偿标准表涵盖了工伤职工在工伤发生后的各项赔偿内容,包括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报销、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这些规定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发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工伤赔偿标准表中的具体数额和规定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以确保能够获得最新的相关信息和政策指导。
总之,广东省的工伤赔偿标准表为工伤职工提供了全面的赔偿保障,旨在帮助工伤职工尽快恢复健康,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要加强对工伤保护的重视,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工伤赔偿标准表
广东工伤赔偿标准表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以下是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一、轻伤1. 工伤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所列的医疗费用项目标准进行报销,可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 医疗期工伤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和治疗情况,工伤期内的工资80%~100%作为工伤津贴发放。
3. 工伤伤残津贴:如造成劳动能力下降但工作能力未丧失,按伤残等级和工资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月度伤残津贴标准及付费期限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之规定执行。
二、重伤1. 工伤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所列的医疗费用项目标准进行报销,可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 医疗期工伤津贴:医疗期内工资的100%作为工伤津贴发放。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工资指导线,按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支付。
4. 长期护理补贴金:如造成丧失劳动能力并需长期护理,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护理补贴金。
5. 遣散费:在有遣散费的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予以支付。
三、死亡1. 丧葬费:按照当地规定的丧葬费标准向家属支付。
2. 生活费:按照当地规定的生活费标准向家属支付。
3. 抚恤金:根据死亡人员的抚养人数及工资收入标准向家属支付抚恤金。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造成伤残但未死亡,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工资指导线,按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支付。
以上是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的一部分内容,具体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工伤发生的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细致计算。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执行标准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执行标准的通知
正文: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执行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执行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5元。
二、工伤职工到市外就医所需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用,凭经办机构批准的市外转诊文书报销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一)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据报销;
(二)乘坐火车,在硬卧标准内凭据报销;城市间火车属于直达全列软席列车的,按软席标准凭据报销;
(三)乘坐轮船,在轮船三等仓标准内凭据报销;
(四)乘坐飞机,按同区间火车硬卧标准凭据报销;
(五)因抢救、丧失行动能力需要包车的凭据报销。
三、工伤职工到市外就医所需的转入地入院前市内交通、食宿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三日,按合计每日不超过200元的标准凭据报销。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结束——。
珠海工伤赔偿标准
珠海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是指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导致身体损害的劳动者,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和其他待遇。
珠海作为广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其工伤赔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下面将就珠海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珠海的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伤亡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内容。
具体标准如下:1. 医疗费,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期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后列支报销。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工伤程度,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支付,伤残等级越高,补助金越多。
3. 工伤医疗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待遇,待遇标准为其本人在职工伤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停工休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待遇,标准为其本人在职工伤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5. 伤亡津贴,对于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领取一定的伤亡津贴,以补偿因工伤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6. 供养亲属抚恤金,对于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领取一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帮助家庭渡过难关。
除了以上提到的工伤赔偿标准外,珠海还建立了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伤职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和医疗保障,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
总的来说,珠海的工伤赔偿标准相对较为完善,能够有效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赔偿标准的执行力度不够、赔偿流程繁琐等,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工伤赔偿标准的落实到位。
希望通过对珠海工伤赔偿标准的介绍,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不断完善工伤赔偿制度,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和帮助。
珠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珠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珠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等法规,珠海地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丧葬费
根据被保险人在工作期间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的乘积,每年增加2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倍。
二、供养亲属生活费
(1)配偶生活费:按被保险人死亡前一年平均月工资的60%
支付,最高不超过当地年平均工资的20倍。
(2)子女生活费:每个子女按照配偶生活费的20%计算,最
高支付三个人的生活费。
三、死亡赔偿金
根据被保险人死亡前一年的平均月工资,每增加一年工作年限,支付被保险人死亡前一年平均月工资的6倍。
以上是珠海地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标准仅为参考,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受害者的工资收入及相关情况进行细化评定。
同时,如果雇主未参加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和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劳动法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对于工伤死亡赔偿的申请和操作流程,建议受害者家属
及时联系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和合法赔偿。
珠海工伤赔偿标准
珠海⼯伤赔偿标准现在国家规定任何单位都必须保障⾃⼰职⼯的⼯作安全,所以规定他们必须给职⼯购买⼯伤保险,那么⼤家知道珠海⼯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珠海⼯伤赔偿标准根据《⼯伤保险条例》第三⼗条、三⼗三条、三⼗七条、六⼗⼆条、六⼗四条和《江苏省实施〈⼯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七条规定,江苏省徐州市⼯伤职⼯鉴定为⼗级伤残的,,除⼯伤医疗和停⼯留薪期⼯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1、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残补助⾦为为7个⽉本⼈⼯资;2、劳动解除或者终⽌,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2.7万元,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1.35万元。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付。
本⼈⼯资,是指⼯伤职⼯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平均⽉缴费⼯资。
本⼈⼯资⾼于统筹地区职⼯平均⼯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平均⼯资的300%计算;本⼈⼯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平均⼯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平均⼯资的60%计算。
⼴东省⼈民政府《江苏省实施〈⼯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七条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单位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时,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次性⼯伤医疗补助⾦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级8万元,九级5万元,⼗级3万元。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级1.5万元。
设区的市⼈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平、居民⽣活⽔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政部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伤职⼯,⼀次性⼯伤医疗补助⾦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民政府批准确定。
珠海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珠海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者健康损害。
针对工伤事故,我国有一套完善的赔偿标准,其中包括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珠海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对工伤赔偿标准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对于一级工伤,即因工作原因致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根据珠海市相关规定,一级工伤赔偿金为受害人月工资的30%乘以伤残等级。
若工伤导致受害人需要进行职业培训或者转岗,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培训费和生活补助。
其次,对于二级工伤,即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全身功能丧失或者重要器官丧失,赔偿金标准为受害人月工资的50%乘以伤残等级。
同时,受害人的就业前景和生活质量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对于三级工伤,即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双手、双脚、手脚、手指等重要部位的丧失,赔偿金标准为受害人月工资的40%乘以伤残等级。
此外,受害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康复费用和生活补助。
四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单眼失明、一只手或一只脚的丧失,赔偿金标准为受害人月工资的30%乘以伤残等级。
同时,受害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康复费用和生活补助。
五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单目失明、一只手或一只脚的丧失,赔偿金标准为受害人月工资的25%乘以伤残等级。
同时,受害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康复费用和生活补助。
六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某一重要器官功能损害,赔偿金标准为受害人月工资的20%乘以伤残等级。
同时,受害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康复费用和生活补助。
七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其他丧失,赔偿金标准为受害人月工资的15%乘以伤残等级。
同时,受害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康复费用和生活补助。
八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轻度伤残,赔偿金标准为受害人月工资的10%乘以伤残等级。
同时,受害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康复费用和生活补助。
九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轻微伤残,赔偿金标准为受害人月工资的5%乘以伤残等级。
同时,受害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康复费用和生活补助。
十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轻微伤残,赔偿金标准为受害人月工资的3%乘以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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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 交通、食
宿费
停工留薪 期间工资 福利待遇
因工负伤 (患职业 病)经批准 需转市外治
疗者 因工负伤 (患职业 病)需治疗
者
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用,凭经办机构批准的 市外转诊文书按标准凭据报销一次;转入 地入院前市内交通、食宿费用,原则上不 超过三日,按合计每日不超过200元的标
准凭据报销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停 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 单位负责。
50个月 40个月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 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 78个月 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 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 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 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 64个月 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珠海最低工资 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因公死
亡;2、伤残
一次性工 职工在停工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
亡补助金 留薪期内因
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导致死
亡的
附:一、本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制作,仅用于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具体以相关条例为准。
二、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珠海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珠海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珠海市职工平 均工资60%的,按照珠海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次性伤 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 一次性伤残就
工伤残疾等 残补助金 每月按本 疗补助金(离 业补助金(离
级
按本人工 人工资比 开单位)按本 开单位)按本
资
例
人工资
人工资
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2、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的经市劳鉴会确认,可延长最多 不超过12个月。3、评残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4、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 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制作时间:二O一一年五月
制作单位: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科
三级
40%
四级
安装假肢、 辅助器具 矫形器、假 安装及修 眼、假牙和
理费 配置轮椅等 辅助器具 1、因公死
亡;2、伤残 职工在停工 留薪期内因 丧葬补助 工伤导致死 金 亡的;3、一 级至四级伤 残职工在停 工留薪期满 后死亡的
30% 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6个月的珠海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
应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 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确认。
1、因公死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 亡;2、伤残 放给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 职工在停工 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 留薪期内因 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供养亲属 工伤导致死 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 抚恤金 亡的;3、一 准的基础上增加10%。2、核定的各 级至四级伤 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 残职工在停 公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 工留薪期满 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13个月 11个月 9个月 7个月
6个月 4个月 2个月 1个月
25个月 15个月 8个月 4个月
44个月 30个月 19个月 12个月
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保险
待遇标准
待遇项目
生活护理 费
享受条件
一级 二级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珠海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按月支付 60%
50%
单位支付
备注 已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鉴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三金合 计
一级
二级
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 、伤残津 贴、一次 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
三级 四级 五级
27个月 90% 25个月 85% 23个月 80% 21个月 75%
18个月
10个月
六级
16个月
8个月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 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珠海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本补足差额。2、工伤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职工 户口从单位所在地迁往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由珠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标准每半 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按珠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费等,由用人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 、跨统筹地区户籍的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的,应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发一次 性伤残津贴(10年)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级15个月,2级14个月,3级13个月, 4级12个月);要护理的,护理费按规定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劳动关系。
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2011版)
工伤保险 待遇项目
享受条件 因工负伤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医疗 费
(患职业 病)需治疗 者(包括康复
符合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药品 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总额
性治疗)
住院伙食 因工负伤(患职 补助费 业病)需住院者
每人每天35元
待遇标准
单位支付
备注 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后死亡的 政部门规定)。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 资,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 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 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公死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