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20)

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20)
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20)

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20)

为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2020年第3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一、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扣减: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扣减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扣减。

二、纳税人申报资源税时,应当填报《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

三、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2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6年第38号)附件2、附件3、附件4,《国家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2018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发布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8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2017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017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017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为纳税凭证:购销、加工、建设勘察、建筑安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应于书立、领受上述凭证时,根据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同一应税凭证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都应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补贴印花税票。 现行印花税实行的比例税率有四档,即: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另外,规定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印花税采取“四自”纳税的,实行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同时对已粘贴税票予注销的完税方式。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应向地税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地税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纳税人需对应税合同及其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实行核定征收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区级地税局批准可按地税机关每年确定的应税合同签订的金额占其购销或提供劳务、服务结算或应计总金额的比率按月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资源税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资源税的概念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种税 B.资源从其物质内容角度看,包括空间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等 C.对其中一部分资源征收资源税,可以体现国家对资源产品的特定调控意图 D.国务院重新发布忡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包括盐税在内 的资源税 2.下列有关纳税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B.进口矿产品或盐的单位和个人 C.经营已税矿产品或盐的单位和个人均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 D.上述选项的“单位”是指中外合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 3.下列不属于扣缴义务人的具体内容的是()。 A.独立矿山的单位已联合企业的单位 C.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D.容易漏税的单位和个人 4.有关纳税人纳税地点的正确描述是()。 A。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B.纳税人跨县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上属单位与核算单位在不同省份,对其开采的盐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C.纳税人跨县开采的资源税产品,其应纳税款由政府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计算划拨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应当向销售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5.有关纳税期限的正确说法是()。 A.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纳税的时间范围 B.根据规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纳税的态度和税额多少,分别核定为5 天,15天 C.应纳税数额越大,纳税期限越长 D.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6.下列()情形不可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A.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C.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D.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 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A.二.B、三C.四D.五 二、多项选择题 1.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征资源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目的。

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20)

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20) 为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2020年第3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一、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扣减: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扣减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扣减。 二、纳税人申报资源税时,应当填报《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 三、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2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6年第38号)附件2、附件3、附件4,《国家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2018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发布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8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国家税收作业三

一、判断题 1.对《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未列举名单的纳税人所适用的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该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上、下30%的幅度内核定。 ( √) 2.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 3.在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过程中,企业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5%,14%,2%计算扣除。 ( × ) 4.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准予按实扣除。(×) 5.对股票交易不征收印花税。(×) 6.两人共同取得的同一所得项目的收入,按税法规定两人按分得收入分别计税。(√) 二、不定项选择题 1.资源税的纳税人为( BC )。 A.销售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B.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C.开采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D.收购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2.下列情况( ACD )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A.房地产出租 B. 房地产买卖 C.房地产赠与 D. 房地产评估增值 3.按照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税收可分为(BC )。 A.价内税 B.直接税 C.间接税 D.价外税 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资本性支出不得作为一次性费用列支。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项目有( BD )。 A.资本的利息支出 B.购进各项无形资产的支出 C.被没收的财物 D.房屋的建造支出 5.某人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一次为3000元,一次为4500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 )。 A.1160元 B.1200元 C.1340元 D.1500元 6.工薪所得可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有( ABC )。

2014年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014年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3贴花 5贴 5贴花 3贴花 5贴 0.5贴花

3贴花 5贴花 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 (一)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精选免费课程 (二)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 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三)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四)免税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 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 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 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 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精选免费课程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关于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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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标 签】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 【颁布单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辽地税发﹝2006﹞151号 【发文日期】2006-09-29 【实施时间】2006-09-2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资源税 各市地方税务局: 资源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05年以来,为充分发挥资源税调节收入,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先后对石油、天然气、铁矿石、钼矿石、锰矿石、岩金及煤炭等矿产的资源税适用税额和征收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资源税收入稳步增长,已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税种之一。为了进一步落实资源税政策,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税源监控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积极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建立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税源控管的协作机制。一是要求对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特别对手续不健全,流动性较大的纳税人要依法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二是要及时取得国税部门的税务登记信息、工商管理部门营业执照信息、安全生产部门办理矿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矿产品开采用地信息、矿管部门办理的采矿证信息、矿产资源补偿费发放信息、采矿计划信息等。三是建立资源税户籍税源管理制度。通过对征收机关掌握的纳税登记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并与有关部门的纳税信息进行分析核实,对从事应税矿产品生产销售的纳税人实行动态的税源监控管理。 二、加强资源税核定征税管理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对本辖区内各类应税矿产品生产

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

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 资源税法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资源税思维导图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退(免)已纳的资源税; 2.一次性课征——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包括个体户)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知识点:税目、税率 (一)税目(征税范围)——5大类

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率(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二)税率

注意事项: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知识点:扣缴义务人 知识点: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数量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1.销售额中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资源税的销售额不包括的内容: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是指卤水。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四条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率,按本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执行。 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本细则所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执行。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或者资源状况、开采条件相近矿山的税率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资源税习题及答案

资源税习题 一、判断题 1.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出口的矿产品和盐,也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 ) 2.某省一独立核算的煤炭企业下属的一个生产单位在外省。1999年该企业开采原煤340万吨(其中含省外生产单位开采的60万吨),当年销售原煤300万吨(其中含省外生产单位开采的50万吨)。已知原煤每吨单位税额为4元,1999年该企业在本省应缴纳的资源税为1 000万元。( ) 3.资源税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对应税的资源产品征收。( ) 4.土地增值税仅涉及内资企业、单位和个人。( ) 5.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二、单选题 1.在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中,不准予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的项目是( )。 A.支付的土地出让金B.建筑安装工程费 C.房地产开发费用D.转让房地产交纳的营业税 2.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30 000吨和外购液体盐20 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5元)加工固体盐12 000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30元,液体盐税额为每吨8元。该纳税人本期应缴纳资源税为( )。 A.36万元B.26万元C.2万元D.31万元 3.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规定正确的是( )。 A.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B.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30% C.依照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无须补缴耕地占用税 D.耕地占用税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 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20 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500万元。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 )。 A.4 000万元B.2 000万元C.5 000万元D.6 000万元 5.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则( )。 A.所耗用的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B.按照液体盐、固体盐征两道税 c.按照液体盐的课税数量计税D.按照固体盐的课税数量计税 6.几个单位共同拥有一块土地使用权,则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 )。 A.其中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最大的单位B.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 c.共有的各方D.协商确定纳税人 三、多选题 1.某铜矿2009年5月销售铜精矿4 000吨(选矿比为20%),每吨不含税售价为1 500元,当地铜矿石资源税为每吨1.2元,应纳资源税和增值税税额为( )。 A.资源税0.48万元B.资源税2.4万元

2019年资源税税目税率表.doc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下面是赠送的年度工作总结,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欢迎再度光顾 XXXX年度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XXXX就快结束,回首XXXX年的工作,有工作成功的喜悦,有与同事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惆怅。不知不觉中紧张而有序的一年就要过去了,一年以来,在公司领导的悉心关怀与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步,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为以后更好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条件。一年以来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不断学习专业技能,向周围工作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用知识充实自己,扩大知识面,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做到尽心尽力,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树立公司现象,使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最大化,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同时也是对公司产品宣传。以及对公司产品性能的收集,以便作出及时改进,使产品更好的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 三要学会善于沟通交流,加强协助协调。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还应该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一种产品很多时候是由于操作不当才出现问题,而往往不是客户反映的质量不行,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找出症结所在,和客户进行交流,规范操作,从而避免客户对产品的不信任乃至公司形象的损害。在过去的工作中得到了一些体会,在工作中心态很重要,工作要有激情,保持阳光的微笑,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便于和客户沟通。在日常

的工作中做到较好跟客户沟通,做到令客户满意,每次优秀的技术服务,代表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多了一份了解和信任。 四要继续学习专业知识,做到实际掌握,熟练操作。一年来,通过不断学习和摸索,学习了气体的产生、收集及方法,逐渐熟悉和掌握了本公司推出的燃气机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在部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熟悉并掌握了公司推出的科迈控制系统的原理、调试方法,并且到武汉陈家冲垃圾电厂对燃气机控制系统改造,学习调试,积累了一些经验. 总之,一年来,干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不能达到更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发扬本人优点,改正不足,扬长避短,争取更大的成绩。展望XXXX年的工作,我会更加的努力下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断的进步,取得更大的成绩。每一年我都有进步,相信不断的成长就会得到更大的回报,我会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我最大贡献,相信自己在下一年做的更好! 祝大家来年工作学习都进步!

资源税类

资源税类

第8章资源税类 8.1.1 资源税概述 8.1.1.1 什么是资源税 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的国有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8.1.1.2 资源税的作用 5.1.2.1 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国有资源 5.1.2.2 有利于合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形成开采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环境 5.1.2.3 有利于促进分配格局的调整,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8.1.2 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 8.1.2.1 征税对象 资源税仅以税法上列举的、在我国境内开采的矿产资源和盐资源作为征税对象。 8.1.2.2 征收范围 1、矿产品 (1)原油:指天然汽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伴生的天然气;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均指原矿。 2、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卤水) 8.1.3 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率和减免税 8.1.3.1 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 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8.1.3.2 资源税的税率 8.1.3.2.1 资源税的税率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固定税额),并按资源等级和产区确定了差别税额。 8.1.3.2.2 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方法征税,计税时不考虑价格问题,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8.1.3.3 资源税的减免规定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8.1.4 资源税的申报缴纳 8.1.4.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 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 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8.1.4.2 资源纳的纳税环节 1、纳税人将自产应税资源产品对外销售,

资源税练习习题.doc

1、资源税部分 一、判断题 1.资源税是对开采 , 生产所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的一种税。 2.资源税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 3.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部分不 计缴资源税。 4.原煤、洗煤、选煤及其他煤制品均应缴纳资源税。 5.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单项选择题 1.某油田 1 月份生产原油 10000 吨,其中已销售 8000 吨,已自用 1500 吨( 不是用于加热、修井 ) ,另有 500 吨待销售。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 8 元,其 1 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 ) A 80000 元 B 64000 元 C 12000 元 D 76000 元 2.下列油类产品中,应征收资源税的为 ( ) A 人造石油 B 天然原油 C 汽油 D 柴油 3.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是 ( ) A 收购矿产品的企业 B 购进原矿独立矿山 C收购零星矿产品的联合企业 D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

4.某煤矿3 月份生产销售煤炭10 万吨,天然气5000 万立方米。已知该煤矿适用的单位税额为元 / 吨,煤矿临 近的某石油管理局天然气使用的单位税额为 8 元/ 千立方米,问煤矿 3 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 ) A 55 万元 B 40 万元 C 15 万元 D 25 万元 5.按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 ) 为课税数量 . A 销售数量 B 开采数量 C 生产数量 D 计划产量 三、多项选择题 1.资源税的税目共有7 个,其中包括( ) A 天然气 B 天然矿泉水 C 盐 D 煤炭制品 2.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 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 ( ) 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B进口应税产品的单 位 C进口应税产品的个人D私有企业 3.下列属于不征收资源税的煤炭有( ) A煤炭制品 B 原煤 C 进口煤 D 洗煤E亏损企业生产的煤炭 4、矿产品资源税的纳税人包括( ) A 经销单位 B 运销单位 C 开采个人D收购未税产品单位 E 开采单位

2016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一览

2016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一览(全)会计网2016-02-26 13:56 | 2016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人说明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 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 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 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 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 贴花 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立合同人4.建筑安装工程 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 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 等 按租赁金额1‰ 贴花。税 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 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 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收取的费用0.5‰ 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 使用的,按合 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 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 为合同使用 的,按合同贴 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 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 使用的,按合 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 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 使用的,按合 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 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 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0.5‰贴花立据人 1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 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 贴花5元 立账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 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 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领受人

关于资源税缴纳

关于资源税缴纳 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国境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纳税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征税围 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税围包括矿产品和盐。 1.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等。 2.盐,系指:固体盐、液体盐。具体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等。 税率 我省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单位税额是: 1.原油:22元/吨 2.天然气: 13元/吨 3.金属矿原矿: 铁矿石 9元/吨 4. 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未列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单位税额分为三档:即水晶、玛瑙为1.5元;其他粘土、建筑用砂石为0.5元;其他产品为1元。 计税方法 资源税以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围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减税、免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它减税、免税项目。

工业企业资源税的纳税辅导――资源税

业企业资源税的纳税辅导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 的当天。 具体按照结算方式不同,可以分为: (1) 纳税瞬扇〕?分期收款和预收贷款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br> (2) 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 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 产品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具体实施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划拨。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按照税法规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 日、15日、或者1个月,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 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 日、5 日、 10 日或者1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资源税的减免税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1.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照顾。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现规定,冶金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60%,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30%。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得给予减税免税。 五、资源税的缴纳 一)预缴税款 按照规定,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应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 二)纳税申报月度终了后,企业应当填制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 纳税申报。 三)税款缴纳 对于以1日、3日、5日、10 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工业企业,应当于月度终了后

四川省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第一条为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源税的纳税人为在我省境内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资源税征收范围包括一切开发和利用具有商品属性的矿产品、盐等国有资源,具体范围如下: (一)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1、原油、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开采的天然气。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以原煤加工的洗煤和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金属矿产品原矿,指纳税人自用和销售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原矿。具体包括铁矿石、锰矿石、硌矿石、铜矿石、铅锌矿、铝土矿、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钼矿石、镍矿石、黄金矿,以及省政府确定的贡矿、稀土矿 。 5、其他非金属矿产品的原矿,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具体包括宝石、宝石级金刚石、玉石、膨润土、石墨、石英砂、萤石、重晶石、毒

重石、长石、沸石、滑石、白云石、硅灰石、凹凸棒石粘土、高岭土、耐火粘土、云母、大理石、花岗石、石灰石、菱镁矿、天 然碱、石膏、硅线石、工业用金刚石、石棉、硫铁矿、自然硫、磷铁矿及省政 府确定的沙(各种沙料、河沙、山沙、黄沙、火山渣等)、石(各种砂岩石料,卵石、条石、石榴子石、砚台石、玄武石、煤矸石、砂岩、页岩等)、普通粘 土(包括铸型粘土,砖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 料用粘土、红土、黄土、泥岩,保温材料用粘土、建筑用粘土等)、芒硝、矿 泉水。 (二)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1.固体盐,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2.液体盐,指氯化纳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俗称卤水。 第四条资源税的税目、税额依照《资源税税目税税额明细表》、《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及省政府等有权机关的规定执行。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应税产品的课税 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第五条资源税课税数量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销售,以销售量为课税数量; (二)纳税人收购应税产品,以收购数量为课税数量; (三)纳税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四)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以应税产品的 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六条资源税税额采用从量定额征收办法。其应纳税额,按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第七条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时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三)扣缴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第八条资源税纳税地点如下: (一)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 关缴纳。纳税人在本省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地方税务局确定。 (二)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跨省开采的矿山或油(气)田(独立矿山或独 立油田、气田、联合企业)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的,对其开 采的矿产品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如独立矿山、独立油田 或联合企业),按照采掘地各矿井的实际销售量(或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旧法规对比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旧法规对比 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令第66号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2011年第6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资源税实施细则的修订,主要根据其上位法相关授权对内容作相应操作性规定,与旧《实施细则》相比,新《实施细则》增加了5条,删除了2条,修订了6条,保留了5条。 一、新增加的内容 新《实施细则》: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 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第六条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计算方法,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八条条例第四条所称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在资源税纳税申报时,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将其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 增加内容解读:不难看出,以上条款中(第五—九条)都是对资源税从价计征方式的政策衔接,相关问题的口径与增值税保持了一致;第十条明确了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的要求。 二、删除的内容 旧《实施细则》:

2018年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人说明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按购销金额0.3‰贴立合同 1 购销合同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花人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立合2加工承揽合告、测绘、测试等合0.5‰贴花按收取费用0.5‰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3 花人同 按承包金额0.3‰贴立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4 花人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立合同税额不足1元,按15 财产租赁合同人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元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0.5‰贴立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按运输费用6 货物运输合同的,按合同贴花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花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立合同1‰按仓储保管费用7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同使用的,按合同仓储保管合同人贴花贴花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单据作为合同使用按借款金额0.05‰贴立合同借款合同8 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按合同贴花花人 包括财产、责任、单据作为合同使用保证、信用等保险合按保险费收入1‰贴立合同 9 财产保险合同同花人的,按合同贴花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按所载金额0.3‰贴立合同 10 技术合同同花人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立据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花 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立账簿的合计金额0.5‰贴12 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人花。其他账簿按件贴元花5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按件贴花5元领受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使用证 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 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应税煤炭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缴纳资源税。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即:自采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原煤是指开采出的毛煤经过简单选矸(矸石直径50mm以上)后的煤炭,以及经过筛选分类后的筛选煤等。 洗选煤是指经过筛选、破碎、水洗、风洗等物理化学工艺,去灰去矸后的煤炭产品,包括精煤、中煤、煤泥等,不包括煤矸石。 第三条煤炭资源税应纳税额按照原煤或者洗选煤计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原煤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原煤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 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洗选煤计税销售额按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计算。洗选煤销售额

是指纳税人销售洗选煤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第四条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 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5〕70号)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 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导致应税煤炭产品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计税价格。 第五条洗选煤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 市级财税部门根据煤炭资源区域分布、煤质煤种等情况确定,体现有利于提高煤炭洗选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洗选煤折算率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在煤炭市场行情、洗选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可进行调整。 洗选煤折算率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一:洗选煤折算率=(洗选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环节平均成本- 洗选环节平均利润) ÷洗选煤平均销售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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