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车事故的分类
铁路运输行车重大、大事故的处理办法
铁路运输行车重大、大事故的处理办法一、重大事故的分类及构成条件(一)客运列车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繁忙干线(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3h、双线行车中断满2h。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2.干线(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4h、双线中断行车满3h。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行车中断满或延误本列满6h。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二)其他列车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繁忙干线(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4h、双线行车中断满3h。
(3)机车、车辆脱轨6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2.干线(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6h、双线行车中断满4h。
(3)机车、车辆脱轨8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行车中断满8h。
(3)机车、车辆脱轨10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三)调车作业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繁忙干线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h、双线中断满3h;干线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6h、双线行车中断满4h;其他线路行车中断满8h。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第二章)
1、机车报废条件 2、机车大破条件 3、机车中破条件 4、客车报废条件 5、货车报废条件 6、车辆大破条件 7、车辆中破条件 8、动车组报废条件 9、动车组大破条件 10、动车组中破条件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二节 事故调查处理
一、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 1. 发生的月、日、时、分; 2. 发生的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米); 3. 列车车次、种类、机车型号、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关系 人姓名; 4. 事故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5. 人员伤亡情况及机车、车辆、线路损坏情况; 6. 双线区间是否影响另一线; 7. 是否需要救护车、救援列车或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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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故调查处理
2、事故损失认定
四、事故统计、分析 五、法律责任与罚则 六、运输事故的两重性及其转化
1、运输事故的两重性。 2、运输事故两重性的积极转化过程 3、运输事故两重性的积极转换条件 (1)认识和把握事故的运动规律。(2)挖掘事故信息资源。 (3)实事求是地分析事故。 (4)有效利用事故信息资源 (5)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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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8、中断铁路行车:系指不论事故发生区间或站内,造成铁路单 线、双线区间或双线区间之一线不能行车。 中断行车的时间,由事故发生时间起(列车火灾或爆炸由停 车时间算起)至恢复客货列车原牵引方式连续通行时止。 9、耽误列车:系指列车在区间内停车;通过列车在站内停车; 列车在始发站或停车站晚开、在运行过程中超过图定的时间 (局管内)或调度员指定的时间;列车停运、合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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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3、手动简易复轨器 (1)简易复轨器由起重部件和横向位移部件组成。 (2)使用手动简易复轨器起复车辆的作业顺序: 第一步,用千斤顶顶起脱轨车辆 第二步,横向移动千斤顶,将轮对推至对准钢轨上方 第三步,落下顶起千斤顶,将轮对落在轨面上复位。 第四步,撤出手动简易复轨器。
铁路行车事故名词、术语及事故等级与种类的判断
铁路行车事故名词、术语及事故等级与种类的判断一、事故分类1.行车事故(1)凡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在行车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均构成行车事故。
(2)行车事故分类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2.货运事故(1)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以及严重的办理差错,在铁路内部均属于货运事故。
(2)货运事故分类货运事故按其损失程度、影响和类型可以分为:火灾;被盗(有被盗痕迹);丢失(全批未到或部分短少,没有被盗痕迹的);损坏(破裂、变形、磨伤、摔损、部件破损、湿损等);变质(腐烂、植物枯死、活动物非中毒性死亡);污染(污损、染毒、活动物中毒性死亡);其他(整车、整零车、集装箱车的票货分离和误运送,误编、伪编记录以及其他造成影响而不属于以上各类的事故)。
(3)货运事故的等级货运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三个等级。
二、行车事故分类范围中一些名词和术语的含义1.冲突冲突系指列车、机车、车辆(包括轨道起重机,以下同)、动车、重型轨道车互相间或与设备(如车库、站台、车挡等)、轻型车辆发生冲撞,招致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破损。
在列车运行中由于人为失职或设备不良等原因,将车辆挤坏或拉坏构成中破及其以上程度,或在调车作业中由于人为失职或设备不良等原因将车辆挤坏或拉坏构成大破以上程度时,亦按冲突论。
由于机车、车辆冲撞造成货物窜动,将车辆撞坏、挤坏时,算冲突事故,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确定事故性质。
2.脱轨脱轨系指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包括拖车)的车轮落下轨面(包括脱轨后又自行复轨)。
每辆(台)只要脱轨1轮,即按1辆(台)计算。
由于车辆脱轨造成货物窜动将车辆撞坏、挤坏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确定事故性质。
3.整备作业整备作业系指机车、车辆在段管线或站线上进行给油、给水、给煤、补砂、清扫、检查等而调移的作业。
铁路运输一般行车事故的处理办法
铁路运输一般行车事故的处理办法铁路行车工作中凡事故性质及损害后果不够重大、大事故及险性事故的均为一般行车事故。
一、行车一般事故的范围一般事故分为A类、B类。
(一)A类一般事故1.调车冲突。
2.调车脱轨。
3.挤道岔。
4.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招致列车停车。
5.错误办理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6.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或防护信号。
7.列车分离。
8.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9.行车值班、值乘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10.列车发生火灾或爆炸。
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13.列车拉铁鞋开车。
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命令耽误列车。
15.错误操纵及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17.其他(经铁路局、分局决定算事故的列入本项)。
(二)B类一般事故1.机车故障耽误列车。
2.车辆故障耽误列车。
(1)车辆燃轴;(2)其他配件。
3.线路、桥梁、隧道设备不良耽误列车。
4.水害、塌方、落石耽误列车。
5.动车、重型轨道车故障耽误列车。
6.信号、通信设备故障耽误列车。
(1)信号设备;(2)通信设备。
7.供电、给水设备故障耽误列车。
(1)牵引供电设备;(2)信号供电设备;(3)给水设备。
二、一般行车事故的认定1.“耽误列车”(1)列车在区间内停车;(2)通过列车在站内停车;(3)列车在始发站或停车站晚开;(4)列车超过图定的停车或调度员指定的时间,包括早到没有早开,晚点列车增晚;(5)列车停运、合并、保留。
如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便是列车在运行中,终到站或交口站赶正点,仍视为耽误列车。
2.调车冲突、脱轨一般事故认定调车冲突、脱轨的事故,其损失及后果构不成重大、大事故条件时,列为一般事故。
3.挤道岔的认定凡车轮挤过或挤坏道岔就构成挤道岔事故。
“车轮挤过”系指车轮顺尖轨方向越过未开通的整根尖轨,尽管道岔未损坏,同样构成此项事故。
铁路车务行车规章应知应会问答(铁路交通事故分类)
铁路车务行车规章应知应会问答(铁路交通事故分类)1.何谓铁路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分为哪几类?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何谓“相撞”?“行人”和“其他障碍物”的含义是什么?“相撞”系指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互碰、撞、轧,造成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坏。
“行人”系指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停留的自然人(包括有关铁路作业人员)。
“其他障碍物”系指侵入铁路限界及线路,并影响铁路行车的动态及静态物体。
3.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类?哪些事故责任影响安全成绩?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判明责任。
事故责任依次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的影响安全成绩。
4.什么叫铁路人身伤亡事故?铁路作业人员在从事与行车相关的作业过程中,不论作业人员是否在其本职岗位,由于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纪律,或铁路运输生产设备设施、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或安全管理不善等造成伤亡事故。
5.构成特别重大事故的条件是什么?(1)造成30人以上死亡;(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4)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h以上:(5)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h以上。
6.构成重大事故的条件是什么?(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2)造成5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下重伤;(3)造成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5)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h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h以上:(7)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h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h以上。
行车事故案例分析
第二部分
应急处理
三、列车运行途中支管破损故障的处理方法。 处理方法: (1)损坏的支管在截断塞门以外(制动缸侧),可关闭截断塞门, 排除副风缸(工作风缸)的余风,继续运行(未拆下的管系要 用铁丝捆绑)。 (2)损坏的支管在截断塞门以内(主管侧),可将支管一端卸下, 同时卸下截断塞门和可以利用的短节,将其安装在主管三 通上,以便能关门继续运行。 (3)如果备用主、支管两用胶管、软铝皮和管卡子时,可用其 捆绑牢固,继续运行,并预报前方列检所。 (4)如果支管头端丝扣折断,可用铰锥、尖铲、方铁等工具, 将其剔出后,用短管和塞门装好,关门运行。 (5)如遇一辆车有两套104(或F8)制动机时,可只关闭一套制动 机。 (6)如果列车尾部一辆支管损坏,不能关闭截断塞门时,可将 前辆车的截断塞门关闭,卸下支管移装该车上继续运行。
第一部分
事规简介
一般B类: B1. 死亡1人; B2. 重伤5人以下; B3. 经济损失100万~500万。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 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7条) B4.1 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 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第一部分
事规简介
B4.3 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4 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B4.5 客车大破1辆。
第一部分
事规简介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 或设备损坏。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 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 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铁路事故等级分类
(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8)货运列车分离。
(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22)客运列车分离。
(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至列车超速运行。
一般D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1)调车冲突。
(2)调车脱轨。
(3)挤道岔。
(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⑵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⑶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⑷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铁路事故等级分类
一般A类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01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30号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造成人员伤亡、重伤或经济损失的,其等级划分标准如下:一、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级标准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5、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5、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7、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 000万元以上5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6、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7、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四)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1、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 类事故: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4.1 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行车事故分为:①特别重大事故;②重大事故;③大事故;④险性事故;⑤一般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构成条件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或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人员死亡50人及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 000万元及以上。
二、重大事故的分类及构成条件(一)客运列车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繁忙干线(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3 h、双线行车中断满2 h。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2.干线(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4 h、双线行车中断满3 hc(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3.其他线路(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6 h。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二)其他列车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繁忙干线(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 h、双线行车中断满3h.(3)机车、车辆脱轨6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2.干线(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6 h、双线行车中断满4 h。
(3)机车、车辆脱轨8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3.其他线路(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铁路一般c类事故标准
铁路一般C类事故标准
一、C1类事故
C1类事故包括自然灾害导致的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其中一种后果。
具体来说,是由于地震、台风、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铁路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铁路安全受到严重影响,以及火车出轨、颠覆、脱轨、碰撞、挤岔等重大事故所导致的一种或几种后果。
这类事故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需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并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二、C2类事故
C2类事故包括因人为操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
这类事故虽然没有直接涉及自然灾害,但同样会带来严重后果,如火车倾覆、出轨、碰撞、脱轨,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等。
对于这类事故,铁路部门同样需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并按照相关规定展开调查处理工作。
在事故等级划分中,C类事故属于比较重大的一类,通常需要铁路部门进行全面的事故调查和评估,以明确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C类事故,铁路部门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了C类事故外,铁路事故还分为A类、B类和D类等其他类型的事故。
其中,A类和B类事故分别是指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而D类事故则是指一般事故。
不同类型的事故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程序,以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铁路事故等级划分
事故等级第一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第五条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铁路行车事故名词、术语及事故等级与种类的判断
铁路行车事故名词、术语及事故等级与种类的判断一、事故分类1.行车事故(1)凡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在行车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均构成行车事故。
(2)行车事故分类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2.货运事故(1)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以及严重的办理差错,在铁路内部均属于货运事故。
(2)货运事故分类货运事故按其损失程度、影响和类型可以分为:火灾;被盗(有被盗痕迹);丢失(全批未到或部分短少,没有被盗痕迹的);损坏(破裂、变形、磨伤、摔损、部件破损、湿损等);变质(腐烂、植物枯死、活动物非中毒性死亡);污染(污损、染毒、活动物中毒性死亡);其他(整车、整零车、集装箱车的票货分离和误运送,误编、伪编记录以及其他造成影响而不属于以上各类的事故)。
(3)货运事故的等级货运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三个等级。
二、行车事故分类范围中一些名词和术语的含义1.冲突冲突系指列车、机车、车辆(包括轨道起重机,以下同)、动车、重型轨道车互相间或与设备(如车库、站台、车挡等)、轻型车辆发生冲撞,招致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破损。
在列车运行中由于人为失职或设备不良等原因,将车辆挤坏或拉坏构成中破及其以上程度,或在调车作业中由于人为失职或设备不良等原因将车辆挤坏或拉坏构成大破以上程度时,亦按冲突论。
由于机车、车辆冲撞造成货物窜动,将车辆撞坏、挤坏时,算冲突事故,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确定事故性质。
2.脱轨脱轨系指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包括拖车)的车轮落下轨面(包括脱轨后又自行复轨)。
每辆(台)只要脱轨1轮,即按1辆(台)计算。
由于车辆脱轨造成货物窜动将车辆撞坏、挤坏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确定事故性质。
3.整备作业整备作业系指机车、车辆在段管线或站线上进行给油、给水、给煤、补砂、清扫、检查等而调移的作业。
铁路事故等级划分
铁路事故等级划分事故等级第一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 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第五条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 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上10小时以下。
火车安全事故 分级
火车安全事故分级
火车安全事故可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 轻微事故:此类事故主要包括旅客轻微受伤、财产损失等情况。
如车窗破裂、行李掉落等。
2. 一般事故:此类事故涉及人员伤亡较多,如车厢内乘客跌倒、碰撞,以及车厢连接处发生的事故等。
3. 重大事故:此类事故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如列车脱轨、火灾、** 等。
这类事故可能涉及多个车厢,甚至整列列车。
4. 特别重大事故:此类事故为最严重的火车安全事故,通常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列车颠覆、坠河等。
这类事故可能对铁路运输造成重大影响,甚至引发社会恐慌。
根据以上分级,火车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也会有所不同。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主要由铁路部门进行处理和调查,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则需由国家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和处理。
同时,各级别的事故均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为了确保旅客和铁路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我国 ** 和铁路部门一直致力于提高铁路运输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提高列车设备质量、加强铁路线路维护、提高铁路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等多方面工作,努力降低火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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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事故的分类
铁路行车工作包括列车在车站到达、出发、通过,区间运行,调车作业等,因此,铁路行车事故分为列车(含旅客列车和其他列车)事故和调车作业事故两类。
调车事故是在车站调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牵涉面较窄,而列车的行车事故是在线路和车站运行中发生的事故,牵涉和影响面大,危害也大。
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凡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在行车工作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的行车事故,均构成行车事故。
并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处理。
行车事故本着列车事故从严,列车事故与调车事故有所区别的原则,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第2.1.1条规定,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或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各作业)发生冲突、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50人及其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近年来,在实际操作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即算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第2.2.1条、第2.2.2条和第2.2.3条规定,凡客运列车、其他列车、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各作业)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表2一1中后果之一时,均构成行车重大事故。
3.大事故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第2.3.1条、第2.3.2条和第2.3.3条规定,凡客运列车、其他列车、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表2—2中后果之一时,构成行车大事故。
4.险性事故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第2.4.1条规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但损害后果不够大事故条件的为险性事故。
(1)列车冲突;
(2)列车脱轨;
(3)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4)向占用线接人列车;
(5)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6)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7)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8)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9)列车中机车、车辆制动梁或下拉杆脱落;
(10)列车在区间碰撞轻型车辆、小车、路料及施工机械;
(11)列车中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断轴;
(12)接触网塌网、坠落、倒杆刮上客运列车;
(13)关闭折角塞门开出列车;
(14)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或货物坠落损坏行车设备;
(15)其他(性质严重的列车事故,经铁路局决定列入本项)。
5.一般事故
造成后果,但损害后果不够大事故及险性事故条件的事故为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分为A类、B类,详见《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第2.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