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农村垃圾收运管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特制定以下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实现农村垃圾的规范化收集、运输和处理,减少垃圾对农村环境的污染,营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农村生活环境。
二、责任划分1、村民负责将自家产生的垃圾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收集点。
保持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不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
2、村委会组织开展农村垃圾收运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
合理规划设置垃圾收集点,确保覆盖全村范围。
监督村民的垃圾投放行为,对不遵守规定的村民进行批评教育。
3、垃圾收运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及时收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
保证垃圾运输过程中的密闭性,防止垃圾撒漏。
将收集的垃圾运输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
4、乡镇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支持。
监督检查村委会和垃圾收运人员的工作落实情况。
三、垃圾收集1、分类要求农村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可回收垃圾如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应单独存放,定期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回收。
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应投放至专门的收集容器,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厨余垃圾如剩菜剩饭、果皮、菜叶等,应进行堆肥处理或就近进行生态处理。
其他垃圾如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应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
2、收集设施村委会根据村庄规模和人口数量,合理配置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点。
垃圾桶应标明分类标识,便于村民投放。
垃圾收集点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不影响村民生活的地方,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3、收集时间垃圾收运人员应每天定时进行垃圾收集,确保垃圾不积压。
四、垃圾运输1、运输车辆配备专用的垃圾运输车辆,车辆应保持整洁、密闭,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2、运输路线规划合理的垃圾运输路线,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的迂回和重复,提高运输效率。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旳原则,清运车每天上午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大概9:00结束,台式车根据实际运量进行清运,提早结束。
2、清运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台式车篷布遮盖严实,运送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
要常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
3、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状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负责人另作处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分类清运,压缩车、挑臂车只能运送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旳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点必须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原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洁净旳现象发生。
6、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压缩车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
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洁,车体洁净卫生,无异味。
6、必须爱惜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惜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7、为保护清运人员旳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旳劳保用品。
8、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旳经济惩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雇。
乡镇建筑垃圾清运方案
乡镇建筑垃圾清运方案乡镇建筑垃圾清运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乡镇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乡镇建筑垃圾清运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实现乡镇建筑垃圾的高效清运与合理处置,保护环境,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2.原则:科学规划、循环利用、分类管理、人民参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三、方案内容1.建立垃圾分类系统根据乡镇建筑垃圾的特点和组成,建立分类系统,将建筑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通过对各类垃圾的分别收集、运输和处理,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2.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渠道,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分类意识。
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组织居民参观清运中心或垃圾处理厂,增强群众对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建设清运中心合理规划并建设乡镇的建筑垃圾清运中心,包括垃圾收集站、分类站、转运站等设施。
清运中心应布局合理,方便居民投放和垃圾清运人员操作,同时要设立监控系统,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有效管理和安全性。
4.加大清运力度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如发放垃圾分类袋子、增加收运车辆等,提高建筑垃圾的清运效率。
同时,加强与社会管理部门、物业公司等的合作,共同制定并执行建筑垃圾清运计划。
5.推动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鼓励并支持乡镇居民参与垃圾回收工作。
通过建立垃圾回收站和回收点,提高垃圾回收率,减少对资源的浪费。
6.加强监管与执法建立健全乡镇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机制,加大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严厉处罚,形成垃圾清运的社会共识。
四、实施方法1.组建建筑垃圾清运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制定详细的乡镇建筑垃圾清运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并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进行实施。
农村清运垃圾人员规章制度
农村清运垃圾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清运垃圾工作,确保农村环境卫生,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清运垃圾是指负责收集、运输、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工作。
第三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护环境、促进农村文明,切实履行职责。
第四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恪尽职守,维护农村环境卫生。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清运垃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
第六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每天按时按点进行垃圾收集和运输,确保农村环境卫生。
第七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学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维护良好的工作形象,服从领导安排,服从指挥调度。
第二章农村清运垃圾人员的基本要求第九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具备健康体魄和较强的体力,能适应连续工作。
第十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能够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够热情接待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十二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和领导协调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第十三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和工具。
第十四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熟悉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政策法规,了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处理方法。
第十五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灵活应对突发情况。
第三章农村清运垃圾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十六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干净,规范垃圾分类投放。
第十七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按照工作安排,按时进行垃圾收集和运输,确保及时清运。
第十八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垃圾分类、分拣、处理等工作,保证垃圾资源化利用。
第十九条农村清运垃圾人员应当保持与群众的良好沟通,解答疑问,征求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农村垃圾清运制度
农村垃圾清运制度
农村垃圾清运制度
一、村庄日常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清运到村庄垃圾池或指定地点,农户建房施工等产生的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
二、乡镇(场)负责农村垃圾中转。
三、村庄垃圾原则上每天清运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增加垃圾清运次数,原则上保证垃圾不积压、及时清运。
四、垃圾清运过程中要保证垃圾无撒落,有异味的垃圾清运时要使用封闭的容器,保证垃圾清运过程中不污染空气。
五、乡镇(场)清洁办负责对垃圾清运员的监督管理。
镇级垃圾转运站管理制度(4篇)
镇级垃圾转运站管理制度镇级垃圾转运站是城镇的垃圾处理中心,负责将城区产生的垃圾经过分类、打包、转运等工序,最终运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为了保证垃圾转运站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镇级垃圾转运站的管理制度。
一、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的基础,也是环境保护的关键一环。
垃圾转运站应建立健全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居民、商户和单位的垃圾分类责任和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分类准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准则,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等。
并向居民、商户和单位进行宣传和教育,指导他们正确分类垃圾。
2.分类容器设置:为居民、商户和单位配备垃圾分类容器,明确标识不同类型垃圾的容器,并定期更换和清洗。
3.分类收集:设置相应的分类收集点,确保居民、商户和单位可以方便地将各类垃圾分类投放。
4.分类检查和教育:定期检查各个垃圾分类点的情况,如有发现错误投放的垃圾,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5.罚款制度:对故意或恶意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可依法进行罚款,并公开曝光。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是垃圾转运站管理的重要一环,涉及到站点卫生和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卫生环境保护。
为保证垃圾转运站的环境卫生,应采取以下措施:1.站点清洁:垃圾转运站应定期进行站点清洁,包括地面、墙壁和设备的清洁等。
2.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清洗垃圾容器,防止细菌滋生和异味扩散。
3.卫生消毒:定期进行垃圾转运站的卫生消毒,杀灭细菌和臭味。
4.垃圾倾倒管理:严禁在垃圾转运站周边乱倒垃圾,设置警示标语,加强管理和巡查。
5.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垃圾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防止垃圾渗漏和细菌传播。
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是垃圾转运站管理的重要保障,涉及到垃圾转运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
为确保垃圾转运站的安全运行,应建立以下制度:1.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本(2篇)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清运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垃圾清运是指对城市、乡镇、村庄等地区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清理、运输和处理的过程。
第三条垃圾清运管理的目标是规范垃圾清运行为,提高垃圾清运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垃圾清运管理适用于城市、乡镇、村庄等地区的垃圾清运行为。
第二章垃圾清运主体第五条垃圾清运主体应当依法取得清运资质,具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垃圾清运。
第六条垃圾清运主体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垃圾清运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垃圾清运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垃圾清运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三章垃圾分类与包装第九条居民应当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不得随意混装垃圾。
第十条垃圾清运主体应当根据垃圾分类情况,进行适当的包装,确保垃圾不会因包装原因造成外溢或污染。
第四章垃圾清运设备第十一条垃圾清运主体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垃圾清运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垃圾清运主体应当定期对清运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设备故障或缺陷。
第五章垃圾清运作业第十三条垃圾清运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清运路线和时间进行垃圾清运作业,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四条垃圾清运作业中,应当保持清运车辆的整洁,不得丢弃垃圾或造成二次污染。
第六章垃圾清运安全第十五条垃圾清运主体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确保清运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垃圾清运主体应当加强对清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清运作业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车安全。
第七章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垃圾清运主体,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第十九条特别严重情况下,垃圾清运主体可能被吊销垃圾清运资质,且不得重新申请。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垃圾清运制度
乡镇垃圾清运制度
乡镇垃圾清运制度是指针对乡镇地区的垃圾清运工作所规定的一系列规范、流程和措施,以确保垃圾清运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达到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等目的。
乡镇垃圾清运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解决乡镇地区垃圾处理的难题,使之逐步达到规范化、有序化的状态,加快乡村绿色发展。
一、制定垃圾分类制度
垃圾分类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制定不同的清运方式和处理方法,以减少垃圾清运的成本和能耗,确保垃圾的清运工作更加有效和节约。
二、清运路线和频率规划
根据垃圾清运量、清运范围和同类设施的分布,制定清运路线和清运频率,以确保每个地区都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垃圾清运,避免垃圾覆盖,形成环境污染。
三、建立垃圾清运监控系统
建立垃圾清运监控系统,对垃圾清运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有利于发现和解决垃圾清运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四、落实责任制
建立乡镇垃圾清运并实施责任制,责任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垃圾清运和相关工作,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或存在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五、加强垃圾收集设施建设
加强垃圾收集设施的建设,扩大垃圾清运的范围,逐步实现对乡镇范围内垃圾清运工作的覆盖,促进乡村环境的改善和发展。
六、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强乡镇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支持和投入,鼓励垃圾能源回收利用,如通过废弃物的处理,形成能源和肥料等资源,减少垃圾的污染和浪费。
综上所述,乡镇垃圾清运制度是乡镇地区垃圾清运和处理的重要规范和指引,其实施有利于提升乡镇垃圾清运效率和规范性,推进绿色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乡村绿色发展的步伐。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3篇)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垃圾清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环境,促进城市的美观和卫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垃圾清运工作必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减少垃圾产生量,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和乡镇的垃圾清运工作。
第四条垃圾清运工作应当由专业的清运公司承担,清运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五条垃圾清运工作应当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垃圾清运体系,确保城市和乡镇的垃圾清运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垃圾分类和分包管理第六条城市和乡镇应当建立垃圾分类制度,按照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进行收集和处理。
第七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根据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垃圾分类清运流程和设备,确保不同类型垃圾的清运分开进行,避免交叉污染。
第八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与相关单位合作,建立专门的回收站点,收集可回收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九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对厨余垃圾进行处理,可以采取堆肥、沼气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十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对有害垃圾进行专门收集和处理,特殊有害垃圾应遵循特殊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定期对垃圾进行称重和统计,每月上报垃圾清运情况。
第三章垃圾清运设备和保养第十二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清运车辆,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垃圾清运车辆应当配备专门的垃圾箱,能够防止垃圾溢出和异味扩散。
第十四条垃圾清运车辆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避免污染环境和传播疾病。
第十五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定期对清运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城市和乡镇应当建立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垃圾清运公司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垃圾清运公司,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资质等措施。
第十八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信息。
垃圾清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垃圾清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清运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城市、镇、乡、村庄的垃圾清运活动。
第三条垃圾清运活动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处理、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的经费投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垃圾清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的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二、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第八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垃圾清运设备;(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完善的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内从事垃圾清运活动。
第十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了解垃圾清运安全知识,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单位在清运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频次进行清运;(二)使用密闭式垃圾清运车辆,保证垃圾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抛洒、不污染环境;(三)将清运的垃圾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四)对清运工具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二条垃圾清运单位在清运过程中,发现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损坏、满溢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对其清运车辆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6篇)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一、镇政府统一对全镇所有垃圾清运车辆进行管理,防止变卖、转让、抵押、改装、闲置、损坏、挪作他用等情况发生。
二、垃圾清运车辆产权属村委会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村卫生负责人负责本村清运车辆的管理、使用。
三、清运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将车辆交于无证人员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不得对车辆的外观、颜色、喷字等进行涂改、遮挡;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四、清运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五、车辆只能用于本村垃圾清运,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六、清运车辆只能在本村至垃圾填埋点(场)之间运行,不得跨区域行驶。
七、各村应为垃圾清运车辆购买交强险。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2)是为了规范垃圾清运车辆的运行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车辆准入标准:对垃圾清运车辆的基本条件进行规定,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排放标准、载重能力等。
2. 车辆配备要求:规定垃圾清运车辆的必要配备设施,如密封性装置、卫生设施等,以确保垃圾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3. 车辆运行管理:明确垃圾清运车辆的运行管理要求,包括车辆的运行时间、路线规划、速度限制等。
4. 车辆维护保养:规定垃圾清运车辆的维护保养责任和周期,包括定期的检修、保养和清洗,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卫生条件。
5. 人员管理要求:要求垃圾清运车辆的驾驶员具备相关驾驶执照和操作技能,并进行相关培训,以确保安全驾驶和操作。
6. 事故处理机制:规定垃圾清运车辆发生事故时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保证事故及时处理,减少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影响。
7. 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垃圾清运车辆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车辆的运行情况、设施配备、人员管理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垃圾清运车辆的管理水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共安全的影响,保障城市的清洁和居民的健康。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垃圾清运管理制度11、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压缩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大约9:00结束,台式车根据实际运量进行清运,提早结束。
2、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
要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
3、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分类清运,生活垃圾,严禁和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点必须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因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的现象发生。
6、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车要每日清理一次。
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7、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2为进一步完善我景区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加强景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效改善景区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静宜的景区,根据中共宝兴县委办公室、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景区管理处研究,制订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按照“各自分工、统一收集、处处清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一)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
农村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13篇)
农村垃圾清运管理规章制度(13篇)篇1:小区垃圾清运规章制度夏季到了,为确保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三、垃圾清运人员管理:(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
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
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
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三)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篇2:小区垃圾清运规章制度为提高我乡环境卫生质量,创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垃圾清运有效,规范管理特别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二、对辖区范围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三、各村保洁员应按时集中本村垃圾做到所有垃圾必须全部集中到中转站。
四、垃圾清运员应做到每周两次清运到焚烧炉进行处理。
五、保洁员、清运员就及时对保洁、清运设施、运输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确保正常使用。
六、在清运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解决。
七、认真完成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篇3:农村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切实加强对保洁员、清运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保洁员、清运工基本条件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服从指挥,要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清运工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乡镇垃圾清运方案
4.建立健全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规范垃圾清运行为。
5.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垃圾清运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预期效果
1.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2.优化垃圾清运路线,提高清运效率。
3.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降低处理成本。
4.提升乡镇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本方案旨在为乡镇垃圾清运提供一套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为实现乡镇环境卫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2篇
乡镇垃圾清运方案
一、引言
鉴于我国乡镇地区垃圾产生量的持续增长,为提升垃圾处理效率,改善乡镇环境卫生状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垃圾清运方案。本方案旨在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为乡镇居民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2.垃圾收集与运输:目前采用传统垃圾桶收集,垃圾车运输至附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3.存在问题:垃圾桶分布不均,部分区域垃圾收集设施不足;垃圾处理方式单一,无法实现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三、方案设计
1.垃圾分类收集
(1)在全镇范围内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每个投放点配备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桶。
-优化垃圾清运路线,提高清运效率;
-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垃圾桶不满溢;
-采用封闭式垃圾车,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3.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厨余垃圾:采用生物发酵技术处理,产生的有机肥用于绿化施肥;
-可回收物:送往专业回收机构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有害垃圾: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理;
-其他垃圾: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处理。
4.全面推广阶段:在全镇范围内推广垃圾分类和清运方案,确保垃圾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为确保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特制定了垃圾清运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垃圾清运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篇一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防止抛撒污染,控制二次污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维护西大沟镇(场)环境卫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西大沟镇(场)各单位、各村队,各外委单位、临时检修单位。
三、职责1、西大沟镇人民政府对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清运进行监督。
2、民政办负责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垃圾的确认。
四、垃圾清运程序1、工业垃圾池容积率达到80%,必须立即当天清运完毕。
2、生活垃圾容积率达到50%,必须当天清运完毕。
(四)质量标准1、垃圾按指定地点装载。
2、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3、装载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车走场清,垃圾容器周围2米净,垃圾容器外体净。
5、道路上、道路两侧撒落垃圾在最后一车垃圾清运出必须清扫干净。
(六)监督管理1、西大沟镇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业和生活垃圾的清运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或站所予以整改。
五、考核1、将工业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内,一次处罚500元。
2、未按要求将工业或生活垃圾指定存放,一次处罚500元。
3、随意倾倒、堆放垃圾,一次处罚500元。
4、未按要求清运,一次处罚1000元。
5、清运垃圾车辆或倾倒垃圾车辆沿途抛撒、遗漏的垃圾未清理干净,一次处罚1000元。
6、对检举、揭发乱扔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200-500元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篇二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实施条例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实施条例第二条垃圾清运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乡镇及其他居民区的垃圾清运,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的清运工作。
第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垃圾清运管理方案,明确垃圾清运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确保垃圾清运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清运服务提供商,确保清运服务的公平竞争。
第五条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配备必要的清运设备和人员,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六条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当制定垃圾清运工作方案,明确清运车辆的调度安排和路线规划,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清运效率。
第七条垃圾清运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车辆故障导致垃圾清运工作受阻。
第八条垃圾清运服务提供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垃圾清运,不得随意更改清运计划和路线,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垃圾,采取相应的清运方式和处置措施,确保垃圾的分类和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提供垃圾分类指导和宣传,增强公众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参与度。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垃圾清运监管机制,加强对清运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对垃圾清运单位和服务提供商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四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地方政府所有。
总结:本条例旨在规范垃圾清运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通过建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选择合格的清运服务提供商,保障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
要求垃圾清运单位根据不同类型的垃圾采取相应的清运方式和处置措施,并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指导。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清运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024年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7、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2
1、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每天早晨、晚间须定时清理二次生活垃圾的收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1)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处政府对各村环卫人员按照该村总人数每月人均0.5元的标准补助进行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2)垃圾中转站奖补。处政府鼓励各村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由处政府会同市住建局规划布点,垃圾中转站土建工程由各村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费用由市处两级共同承担。
(3)处级环卫公司补贴。处政府对环卫公司车辆运输、车辆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贴,确保环卫公司正常运转。
第八条城市公共卫生费的收费标准:各企事业单位外墙四周卫生责任区由环卫部门保洁的,按每平方米每月0。12元(1。44元/平方米/年)的标准收取公共卫生费。
第九条从村庄主要负责人个人工资中支出20xx元作为全年村庄环境保洁考核押金,办事处另外给予奖励基金20xx元,共计4000元作为奖惩基金。对不按照指定地点投放垃圾或村庄辖区环境脏乱差者,每查处一次扣200元,被市级部门通报一次扣400元,年底根据日常考核结果兑付奖惩基金。
垃圾清运管理办法
垃圾清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清运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城市、镇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垃圾清运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做好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第六条产生垃圾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以下简称产生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垃圾清运义务。
第三章垃圾收集第七条垃圾收集容器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标注,便于识别。
第八条产生者应当将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维护、更换。
第四章垃圾运输第十条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方式进行运输。
第十一条垃圾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实行封闭式运输,防止垃圾泄漏、遗撒。
第十二条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垃圾运输记录,真实、完整记录垃圾的收集、运输情况。
第五章垃圾处理与处置第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工艺、标准处理垃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五条禁止将未经处理的垃圾直接填埋或者焚烧。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垃圾清运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垃圾清运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所有。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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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压缩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大约9:00结束,台式车根据实际运量进行清运,提早结束。
2、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
要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
3、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分类清运,生活垃圾,严禁和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点必须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因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的现象发生。
6、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车要每日清理一次。
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7、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9、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