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高校科研的三文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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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号:教技厅[2015]4号颁布⽇期:2015-12-25执⾏⽇期:2015-12-25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科技)司(局),部属各⾼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科研基础设施和⼤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精神,切实推进⾼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全⾯开放、充分共享,提⾼科研设施与仪器使⽤、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总体⽬标加强开放共享,服务创新。

加快推进⾼等学校科研设施与仪器在保障本校教学科研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向其他⾼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户开放共享,并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持创新创业,⽀持⼩型微型企业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创业提供有效⽀撑。

合理配置资源,提⾼效率。

有⼒促进⾼等学校统筹管理现有科研设施与仪器,合理布局新增科研设施与仪器,避免重复建设和购置,杜绝闲置浪费现象,切实提⾼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利⽤效率和效益。

⼆、组织管理1. 加强引导和督查。

⾼等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将⾼等学校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平和评估结果作为基地管理、科研管理的考评内容之⼀,把开放共享综合考评结果与规划发展再投⼊安排相结合,引导⾼等学校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共享共⽤。

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等学校向社会公布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实施情况及具体做法,并开展不定期督查。

2. 强化法⼈主体责任。

⾼等学校是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法⼈责任,切实履⾏实施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职责。

学校应设⽴由校领导牵头的⼯作组,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并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制定本校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教育部关于实验实训的文件

教育部关于实验实训的文件

教育部关于实验实训的文件实验实训是高等教育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

为了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工作,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指导意见。

本文将重点介绍教育部关于实验实训的文件及相关参考内容。

一、《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办法》该文件于2003年发布,是我国高等教育实验实训管理的基本法规。

文件中规定了高等学校实验室的设立、管理、使用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强调实验室要满足师生教学、科研等教学、科研需求,保证实验室设备、器材的完好、安全可靠。

同时要求实验室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实验室管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并建立实验室使用记录,确保实验室使用情况得到监管和管理。

二、《学校质量监控评估实验实训管理规定》该文件于2010年发布,是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和评估的指导性文件。

文件中规定了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实验实训管理机制,制定实验实训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实验实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另外,文件还针对实验实训评估要求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标准和方法,以确保实验实训具有可持续性、创新性和教学效益性。

三、《高等学校大学物理、普通化学、普通生物实验教材建设评价标准》该文件于2017年发布,是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实验教材建设进行规范的标准文件。

文件中规定了实验教材编写所需遵循的原则和评价标准,要求实验教材应当具有科学性、适应性、实践性和启发性等特征,能够促进学生知识的掌握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此外,文件要求实验教材应当符合国内外学科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

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实验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该文件于2018年发布,是为了推进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工作,提升物理实验教学水平而制定的试点方案。

文件中规定了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实验教学内容与教材的评价机制,鼓励实施创新实验教学模式,推进虚拟实验和实验数据处理等现代化教学方法的应用。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6.03.23•【文号】教技[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 [2002]202 号)精神,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地方高校科技创新作用,加强对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特提出如下意见:一、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性1.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地方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内知识积累、创造与传播的主体,是原始性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与平台,是科学精神、科学道德以及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2.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对于提高地方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科技创新既是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自身发展的主要动力和源泉;也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主要手段。

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提高地方高校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不仅是推动地方高校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而且是促进区域内高校和谐发展,推进全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3.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地方各类高校的协调发展;科学定位,培养特色;推进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地方高校结构、效益和办学质量的提高。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

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一、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要求科学研究是高校的重要职能,科研人员是高校科学发展的重要资源。

长期以来,高校科研人员牢记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使命,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做出重要贡献。

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对高校科学研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在高校科研活动中学术失范行为较为严重,贪污、挪用科研经费案件时有发生。

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维护科研秩序,是一项紧迫任务。

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总体工作要求是: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严格规范科研行为与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与创造性相结合,切实加强科研行为管理,促进科研人员廉洁从业。

二、高校科研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1.科研人员申报项目,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自身研究力量,加强可行性论证,对申报项目的工作基础、研究现状、人员组成等作真实陈述,保证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可信。

不得隐瞒与项目协作单位以及参与人员的利益关系。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项目的评审工作。

2.科研人员要在学校指导协助下,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的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不得以编造虚假合同、虚列支出项目等手段编报虚假预算。

3. 科研人员要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的预期目标和要求,认真完成各项研究任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

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进度和执行期、主要研究人员。

不得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转包他人,利用科研项目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科研项目安全。

4.科研人员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教育部科技司解读《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技司解读《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技司解读《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近年来,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日益受到关注,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为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教育部科技司发布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并在近日解读了该文件。

本文将就此文件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中的精神和要求。

一、科技与教育并重,注重综合素质评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中强调,高等学校要坚持科技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不仅要关注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这意味着高校在评价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成果时,不应仅看重SCI论文发表数量,还要考虑科研成果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素质提升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影响。

二、鼓励多样化的科研成果评价方式为了充分体现科技创新价值,文件中鼓励高等学校多样化的科研成果评价方式,不仅仅固守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这一传统指标,还要综合考量专利申请数量、科研项目成果、奖项荣誉等方面的表现。

这将有助于激励科研人员在不同领域取得更多的成果,促进学校科研活动的全面发展。

三、科研成果应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文件中提到,高等学校科研成果不仅要追求学术水平和社会价值,更要关注国家发展战略的需求。

高等学校在制定科研方向和项目时,必须充分考虑国家重大科技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为保障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强调了学术诚信建设的重要性。

高等学校要加强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教育,营造诚实守信、团结合作的学术氛围,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杜绝学术造假和抄袭等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管理和监督,提升科研成果质量文件指出,高等学校要建立科研成果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科研成果的申报、审批和公示流程,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成果质量的评估,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属各高等学校: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积极推进形势与政策教育,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是,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地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不断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要根据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针对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

2.要定期编写形势与政策教育宣讲提纲,建立形势与政策教育资源库。

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3.29•【文号】国科发区〔2019〕116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区〔2019〕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技部教育部2019年3月29日附件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我国大学科技园从1991年起步探索,经过20多年建设发展,规模日渐扩大、模式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的试验基地、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核心载体、校企资源融合共享的枢纽平台,是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高校源头创新作用,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新一轮有序发展,对于促进高校资源集成与开放、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对于提升创业科技内涵,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具有引领意义;对于支撑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科研育人功能,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进教育和科技深度融通,具有示范意义;对于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整合技术、人才、资本和信息等创新要素,集成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协同发展,营造开放式创新创业生态,具有标杆意义。

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行为的实施办法

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行为的实施办法

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行为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XXXX〕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XXXX〕7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XXXX〕6号)精神,更好推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从我校教育事业改调发展和科研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坚持教育引导、规范制度、完善服务、监督约束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我校科研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和我校特点的科研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提高科研组织化水平为着力点,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经费利用效益,规范科研人员行为,不断激发我校科研创新的生机与活力,营造良好科研氛围,保证科研工作的有序有效有力推进,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健全科研管理机制,增强科学管理能力1.强化学校管理责任。

学校是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科研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以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作为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管理机制。

学校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科研经费的监管。

校长要认真履行法人代表责任,指导督促分管科研、财务工作校领导,加强对科研行为的管理。

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对科研活动督促引导和对科研经费监督管理的职责。

2.明确管理部门职责。

学校要明确科研、财务、资产、档案、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权责,加强分工与合作,将责任落到实处。

科研处要组织好全校科研项目规划、选题、申报、立项、年度检查、鉴定结题、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工作,加强对科研人员行为的指导和管理。

财务处要按项目管理规定和经费管理办法对科研人员的经费预算、支出、决算等情况严格审核把关,推进财务信息公开。

资产管理处要加强对资产设备的监督,对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要及时进行审核和清查。

教育部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教育部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教育部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近年来,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和创新能力的崛起,高校的科技创新也成为了教育部关注的焦点。

为了培养更多的人才,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教育部积极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本文将讨论教育部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原因、措施和影响。

一、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原因1.响应国家发展需求在新时代,科技创新被视为国家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高校是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教育部有责任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以满足国家的发展需求。

2.引领未来发展趋势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引领未来发展的关键。

高校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和研究基础,具备成为科技创新领域的领军者的潜力。

教育部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旨在培养更多的科技创新人才,为未来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支持。

3.提升高校科研竞争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也是提升高校科研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教育部重视高校科研水平的提升,通过推动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提高高校在科研领域的竞争力,推动中国高校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影响力。

二、教育部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措施1.加强科研投入教育部增加了对高校科研的投入,鼓励高校扩大科研团队规模,提高科研项目的经费支持,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

此外,教育部还鼓励高校与企业、研究院所等组织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优化科研评价体系为了更好地评价高校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教育部不断优化科研评价体系,建立科研成果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通过科研成果的评价,激励高校教师积极投身科研创新,提升科研水平。

3.强化人才培养教育部鼓励高校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供更多的科技创新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同时,高校也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创新平台。

三、教育部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影响1.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教育部的推动使得高校更加注重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会议两个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会议两个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会议两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81.10.19•【文号】[81]教高一厅字007号•【施行日期】1981.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会议两个文件的通知((81)教高一厅字007号)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厅(局),各高等学校:现将周林同志在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会议上做的《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办好高等学校图书馆》的报告和总结讲话发给你们,请根据本省、市、自治区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九日附件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办好高等学校图书馆教育部副部长周林(一九八一年九月十六日)解放后三十二年来,我国高等学校的图书馆事业和整个教育事业一样,有了很大的发展。

按一九八一年四月底六百七十所院校图书馆的统计,藏书已达两亿册,工作人员一万七千多人。

广大的图书馆工作者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辛勤劳动,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做出了可贵的贡献,也为图书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解放初,我们接收和改造了旧中国留下来的高校图书馆,随着教育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图书馆工作也有了较快的发展。

一九五六年,在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形势下,根据周总理关于加强和改进图书资料工作的讲话精神,我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会议。

那次会议总结了解放后图书馆的工作;明确了高等学校图书馆的性质、任务和方针。

制定了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对高校图书馆的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后来,由于“左”的偏向的干扰和经济困难的影响,高校图书馆事业受到了一些阻滞。

但总的说来,“文化大革命”前的十七年,我国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还是健康的。

“文化大革命”十年中的高校图书馆事业遭到了一场空前的浩劫和摧残。

许多学校被撤销或搬迁,房屋被占用,图书大量散失;不少学校图书馆被长期关闭;很多图书资料被当作“封、资、修”的毒草而遭到封存以至焚烧}图书馆专业人员被批判或长期下放;图书馆内部工作制度被破坏殆尽;长期积累的书刊资料被中断订购,元气大伤,损失惨重。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4.04•【文号】教党函〔2019〕37号•【施行日期】2019.04.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等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

各高校党委要充分认识落实科研管理政策创新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

经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各高校要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已出台的新政策新要求,对现行科研项目、科研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外国专家和科研人员差旅、会议、因公临时出国(境)等管理办法开展全面自查。

凡是与党中央、国务院新政策新要求不符的管理办法,要逐一清理和修订完善;尚未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抓紧制定出台。

除国家和项目主管部门有明确具体规定外,各高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可作为预算编制、经费管理、审计检查、财务验收、评估评审、巡视督查以及纪律检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遵循科研规律,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各高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体现教学科研经费与学校行政管理经费的差异性,合理区分业务活动与公务活动,支持科研活动规范、高效开展。

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科研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由高校结合学校实际自主确定开支标准、报销范围,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销手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以下简称《通知》)贯彻落实工作,指导高校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优化高校科研管理的责任感1.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是加快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高等教技厅〔2018〕5号教育综合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双一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高校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原始创新的主战场,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担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

高校是科研项目的法人承担单位,也是科研人员的聘用管理单位,既是政策落实的主体,也是政策受益的主体。

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入学习《通知》要求,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内涵,深刻领会国家发展对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

二、明确要求,细化措施,切实将中央要求落实到位3.教育部按照“能放尽放、可简尽简”的原则,破除束缚高校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推动《通知》精神贯彻落实。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在巡视中将科研管理改革创新的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失职渎职、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区分开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的“放管服”举措,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权。

4.高校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科研经费调剂、横向委托经费、科研急需设备采购、年薪制、成果转化、科研诚信等具体管理办法,于2019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4.02•【文号】教思政厅[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我部于2007年建立了第一批21个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以下简称辅导员基地)。

近年来,辅导员基地在我部和有关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在依托高校的支持下,积极承担培训、研究、咨询等方面的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辅导员培训和研修质量,我部制定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辅导员基地遵照执行,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建立的省级辅导员基地可参照执行。

附件:1.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2.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基本标准(试行)教育部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1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以下简称辅导员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辅导员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

教育部发布高校科研资助政策

教育部发布高校科研资助政策

教育部发布高校科研资助政策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经济的不断提升,高校科研成为促进国家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方面。

为了支持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高校科研资助政策。

本文将对其中的几个重要政策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对高校科研的影响。

一、科研项目资助政策教育部对高校科研项目资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

首先,教育部加大了对基础研究项目的资助力度,鼓励高校开展基础研究,为国家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基础。

其次,教育部重视应用研究项目的实施,鼓励高校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助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此外,教育部还为高校提供了多种形式的项目资助,如众创空间建设经费、学术交流资助等,以充分激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二、科研人才培养政策教育部高度重视科研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来吸引和培养优秀的科研人才。

首先,教育部将加大高校教师的科研经费支持力度,提高他们的科研动力和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潜力。

其次,教育部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科研平台。

另外,教育部还出台了科研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政策,更加注重科研成果和实际应用的贡献,鼓励和支持那些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影响的教师和学生。

三、科研成果转化政策教育部密切关注和支持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工作,通过政策制度的创新和改革,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首先,教育部鼓励高校与产业界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推广,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其次,教育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金融支持和资金引导,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更多的资助和支持。

此外,教育部还对科研成果的转化做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让的管理,为科研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四、科研团队建设政策教育部鼓励和支持高校建设一流的科研团队,为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提供强大的力量。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03.23•【文号】教社科厅[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社科厅[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2013年3月23日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设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以下简称发展报告项目)。

为加强和规范发展报告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发展报告项目的宗旨是,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扣时代主题,扎根社会实践,汇聚研究团队,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形成研究特色和学术品牌,锻造一批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咨询型智库。

第三条发展报告项目要以服务国家战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数据库建设为支撑,以推进协同创新为手段,大力开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对策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具有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系列发展报告和政策建议,以扎实有力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

第四条发展报告项目按照“整体规划,滚动实施,定期评估,打造智库”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引入竞争和淘汰机制,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评估合格者持续支持,不合格者淘汰。

第二章资助范围和建设任务第五条发展报告项目重点资助下列重大问题:1.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列入国家战略的经济区、示范区、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11.25•【文号】教技[2010]4号•【施行日期】2010.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教技[20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效推进高校科研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促进高校专职科研队伍建设,指导高校科研助理的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件: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高等学校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提高创新人才的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稳步推进高等学校专职科研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科研助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科研助理是指学校根据承担科研任务和学校科技长远发展需要聘用的从事项目研究、实验(工程)技术和科研辅助的人员,是学校专职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应紧密结合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精神,积极吸引优秀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参与学校科研工作。

高等学校要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科研体制和用人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现代大学发展规律和要求的科研体制和用人机制,结合高校教学科研的实际,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能进能出、稳定与流动相结合的专职科研队伍。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领导负责,人力资源、科研、财务、就业指导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科研助理聘用和管理机制,统筹协调学校科研助理聘用与管理工作。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5.06.26•【文号】教财[2005]11号•【施行日期】2005.06.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财务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高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但从近年来审计、检查的情况看,也有少数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或已有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

针对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必须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高校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

各高校的党政主要领导,特别是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的校长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必须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

二、必须将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三、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

教育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相关文件、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相关文件、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相关文件全体研究生同学:根据中国科协和教育部宣讲教育通知的精神和河北省科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正在开展针对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

近年来,教育部发布了有关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系列相关文件,为了方便大家学习,现将相关文件搜集整理如下,供大家学习参考。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2011年12月附件一、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附件二、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附件三、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附件四、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附件一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长期以来,高等学校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献身科学、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体现了崇高师德,树立了良好学术风气,为教学科研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学校和教师队伍形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绝不姑息。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特提出如下要求:一、高等学校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伪造注释;(五)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二、高等学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

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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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的指导
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学校应面向国家战略 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自身优势特色,集成 校内、校外优势资源,遴选、推荐基础好、水平 高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项目申报各级各类科研 计划项目。 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和研究团队科研项目执行能力, 加强统筹协调,扭转重申报、轻质量的现象。 指导和协助科研人员科学规范地做好项目申请书、 经费预算书、合同(协议)等编制和签订工作, 完善和规范项目推荐申报程序,确保申报项目研 究的质量和材料的真实性。
科研成果的科学普及功能
发挥科研成果的科学普及功能。学校要引导科研人 员树立科研项目成果服务社会的意识,积极创造条 件,扩大科研项目成果效益,大力推进学校相关科 研资源向全社会开放和共享,鼓励科研人员积极面 向社会和学生开展科学普及及宣传教育活动,为培 养学生科学精神、提升全社会科学素养做出贡献。
科研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坚持科研经 费统一管理原则,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范围和标 准使用经费,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不得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购买与科研 活动无关的设备、材料。 不得虚构项目支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不得虚列、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用科研经费报 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 不得用科研经费从事投资、办企业等违规经营活 动。 不得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学校用科研经费 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不得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
《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四个 部分,共21条。 第一部分就完善高校科研管理体系提出了具体要 求。 第二部分就高校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做出了 明确规定。 第三部分是要求高校建立科研服务体系。 第四部分是要求高校优化考核与监督机制。
严格防止虚假资源匹配和虚假合作,严禁利用科研项目和 国有为参与科研项目的个人及其亲属谋取利益,坚决杜绝 假借合作名义骗取国家和社会资源。
项目研究过程的监督管理
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的监督管理。学校要依据项目合 同(任务书)的预期目标和要求,督促科研人员按 进度完成各项研究内容,了解项目执行进度和进展 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要引导科研人员合理统筹安排科研与教学活动,将 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注重创新能力培养。
三者之间的联系
此次制定印发的三个加强科研管理工作文件, 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覆盖科研项目 管理、经费管理和人员管理“三位一体”的制度 体系。
三个文件不仅分别对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加强科 研经费管理、加强科研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还就建立配套的监督检查措施和奖惩制度做 出具体规定,从制度上对科研管理工作的程序进 行了明确规范, 加强了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强化了责任追究。
建立科研服务体系
分别从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体系;加强 科研服务队伍建设;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库,提 高管理效率;规范科研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确保完 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等四方面提出要求。
优化考核与监督机制
具体包括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 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 和奖励制度;健全诚信体系,建立科 研人员科研诚信档案;强化监督管理 职责,有计划地开展全过程检查和审 计;建立有效奖惩制度等。
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
注重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学校要最终成果完成 人的贡献,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科研项目成果的 保护、转化、应用及申报知识产权。 科研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依据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科研合同的约定确定。
学校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申报、转让、使用信息 登记制度,保障学校和研究人员的合法权益,不 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 私利。
第二部分是科研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 针对当前科研行为不规范的突出表现形式,从项目 申报、预算编制、项目执行、学术道德、经费使用、 学术评价、项目负责人等方面,提出了七项行为规 范 和16条禁止性规定。
七项行为规范和16条禁止性规定
科研人员申报项目,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 自身研究力量,加强可行性论证,对申报项目的 工作基础、研究现状、人员组成等作真实陈述, 保证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可信。 不得隐瞒与项目协作单位以及参与人员的利益关 系。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项目的评审工作。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六个部分,共18条。按照“权责一 致、管服并重、奖惩兼施”的原则,从八个方面 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 一是建立分级管理体制 • 首次明确院系科研经费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学校、 院系、课题组三级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二是进一步明确学校预算管理责任和权限, • 建立财政资金支持的相关科研项目预算评审制度, 规范了预算调整程序; 三是加强间接费用管理, • 明确费用计提方式; 四是加强科研经费统一管理, • 强调不管是纵向科研经费,还是横向科研经费,应 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纠正横向科研经费属 于项目负责人个人所有的观念;
科研项目涉密工作的管理 加强科研项目涉密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科学
技术保密规定》等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建立完善 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相关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落 实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完善保密防护措施,规 范涉密信息系统、载体和设备等的管理,加强对 从事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和学生的管理、教 育和培训。 在项目申报、立项和验收时,及时提出定密建议。 对于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 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纵向项目计划任务的调整
严肃纵向项目计划任务的调整。纵向项目合同 (任务书)一经批复应认真履行,任务目标原则 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并符合国家规定调整范围 的,应依据相关管理要求履行有关程序。 对于涉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目标、研究内容、 研究进度和执行期、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等 重大事项的变更,要组织专家论证,学校严格审 核把关,并按照项目组织单位或计划主管部门规 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办理和执行。 防止利用任务调整降低研究目标、水平或造假。 对任务调整造成的不良后果,学校和项目负责人 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科研人员在学术评价和学术评审活动中,要坚持 科学标准,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如实反映评价 对象的质量和水平,若与被评对象存在利益关系, 要及时主动说明并回避。 不得在学术评价或学术评审活动中徇私舞弊,接 受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 付凭证。 不得泄露评审信息,散布不实评审信息,利用评 审工作或掌握的评审信息谋取利益,从事不正当 交易。
三个文件出台
为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针对高校科研管 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在深入调查研究、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印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 见》(以下简称《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制 定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 的意见》(以下简称《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 (以下简称《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
制定三个文件的主要考虑
近年来,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 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过程 中,少数高校存在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 全、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尤其是个别科研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现象 时有发生。
研究制定这三个文件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明确科研活动行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促进 科研行为规范化; 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明确高校主体责任,加强 和改进高校科研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确保科研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合作(外协)项目的审核把关
严格合作(外协)项目的审核把关。学校应结合项目研究 任务目标的需要,强化对合作(协议)真实性、可行性和 合规性的审核。 要对纵向项目的合作(外协)单位资质、履行合作(协议) 任务能力、业务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要严格区分界定校内科研活动与个人公司业务范围,加强 对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本人及其亲属或有直接利益关系 人员所成立或参与公司承担合作(外协)项目的严格审查, 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项目负责人要主动申明与合作 (外协)方的关系,提供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严格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学校要将各类科研项目经 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办法要求以及合同(任务书)和预算批复,组织科 研人员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认真做好转拨和外协经费的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加强对劳务费、间接使用费用和结存结余经费等 的管理,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加强对横向项目经费 的规范管理,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报销审核监 督制度。
教育部三文件宣贯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 《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
提 要
•1
•2 •3
–…制定三个文件的主要考虑以及三者之间的联系
– …《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4
– …《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完善高校科研管理体系
分别从 强化学校管理责任、 强化管理部门职责与协同、 严格规范项目负责人的责权 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
从科研项目的申报指导、合作审核、过程监督、计 划调整、经费管理、结题验收、涉密管理、成果管 理和成果应用等九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
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研究 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进度和执行期、主要研究 人员。 不得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转包他人,利用 科研项目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 科研项目安全。
科研人员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 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 人体健康的、违反伦理道德等方面的研究。 不得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篡改 科研数据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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