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解读邹治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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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 切入点
一个出发点:立法宗旨 两个注意面:权利和义务 三个主体: 护士、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四方面关键内容: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对护士执业行为的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护士的执业注册。
10
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对优秀护士的表彰、 奖励措施,营造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护士(第20条) (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三)加强护士管理 三、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 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 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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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执业注册
七、执业注册 八、注册审批 九、注册变更
十、再注册及注销 十一、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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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
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 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 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护士条例》解读
《护士条例》已于2008年1月 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由温家宝总理签发,并在2008年护士 节那天开始实施的。
《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是国务院为了维护护士的 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患关系和 谐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的有 关护士的行政法规。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 空白,为全国147万护理工作者营造了有法 可依的从业环境。

护士条例解读-推荐优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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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 点的,应当向拟职业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变更的时间: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 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 的,应当在护士职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 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 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准予延续,延续职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待续延 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 课程学习包括教学和综合性医院完成八个月以上的护理 临床实习,并取的相应的护士资格证书 3、要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报考护士需要两个条件
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的责任: 也就是说护士没有依法履行其法律责任的
1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2 规范护理行为 3 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 4 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1993年护士管理办法
1 为加强护士管理 2 提高护理质量 3 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 4 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是指经职业注册, 取得护士职业证书, 按照本条例规定从事 护理活动,履行保护 生命,减轻痛苦,增 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 术人员
符合护士资格注销情况
1)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 期届满未延续的,
2)附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卫生行政许可, 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应该 注销
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这些人应该 怎么办?
条例施行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 管部门审核合格,可以发给护士执业 证书,不需要再重新考试、注册。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 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条例解读[优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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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 课程学习包括教学和综合性医院完成八个月以上的护理 临床实习,并取的相应的护士资格证书 3、要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报考护士需要两个条件
01 身份证 02 毕业证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 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条例解读试题
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 √ ) 2、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 ╳ )(应该参与) 3、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指导诊疗活动。( √ ) 4、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 )(5年 ) 5、条例共6章37条 ( ╳ )(35条) 6 、2008年 1月 23 日 ,国务院第 206次常务会议 通过了《护 士条例》
符合护士资格注销情况
1)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 期届满未延续的,
2)附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卫生行政许可, 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应该 注销
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这些人应该 怎么办?
条例施行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 书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可以发给护士执 业证书,不需要再重新考试、注册。
1.卫生行政机关的责任 2.医疗机构责任
四种情况包括什么呢?
1、没有执行国家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2、对于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没有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足额交了社会保险费用的 3、没有为我们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没有
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 4、对于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或者直接从事有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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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重点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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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情形-变更执业地点 变更的申请机构-拟执业地
的省级卫生主管部门 变更的通报-省级卫生主管部
门之间
.
28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延续
六、护士执业注册的延续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主管
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
29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注销(一)
七、执业注册的注销
.
3
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
(一)(护一)士护的士的一一些些合合法法权权益益得得不不到到有有效效的的保保障障
1.一些医疗机构在护士的使用上存在“一院两制”;
2.侵犯护士的劳动权益;一些医疗机构在护士的使用
3.严重影响o护n士e队伍稳定上。存在“一院两制”;
two 侵犯护士的劳动权益;
three 严重影响护士队伍稳定。
包括护士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受到 的行政处罚、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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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管理-卫生部门职责
依据法定条件办理 不符合条件,应书面说明理由 依据法定时限及时办理 办理执业注册--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办理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内 建立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受处分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是: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赋予公民特 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 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 证件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 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 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等六种 。
况,制定具体的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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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管理-注册变更
注意:护士变更执业注册是依法申请的 行为,其启动权在护士。护士在执业注册 地点有变化时,应当主动的向卫生行政部 门报告。如果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卫生 行政部门对聘用护士的医疗卫生机构将依 照本条例第28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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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执业知情权建议权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 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 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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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依法执业义务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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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义务
第十七条 病情危急处置、 问题医嘱报告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 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 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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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义务
第十七条 病情危急处置、
问题医嘱报告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针疗技 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 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 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33
护士的义务
第十八条 尊重保护患者义务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 患者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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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 切入点
一个出发点:立法宗旨 两个注意面:权利和义务 三个主体: 护士、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四方面关键内容: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对护士执业行为的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护士的执业注册。
10
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对优秀护士的表彰、 奖励措施,营造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护士(第20条) (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三)加强护士管理 三、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 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 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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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
(一)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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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

配备比例 配备比例

权益保障

加强管理
加强管理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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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护 士条例》总则 中明确制定条 例的宗旨是:
2
“维护护士的合法权 益,规范护理行为,促 进护理事 业发展,保障 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的 身体健康”。
9
《护士条例》重点解读
1
《护士条例》于 2008年1月23日经国务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 过,由温家宝总理签 署第517号国务院令公 布,自2008年5月12日 起施行。
2
一、《护士条例》制定的背景
护理是一项涉及维护和促 进人的健康的医疗活动,具 有专业性、服务性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 业的发展,我国护理事业发 展比较迅速。护理工作为维 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发 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护理 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 问题。
3.尊重、关心、爱护
护士1承.不担能的严工格作按。照诊疗护理规范要求履行护理指责患;者不够。
2.护理工作简单化;
3.尊重、关心、爱护(三患)者一不些够护。士的执业行为不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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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规范护士注册行为
依法执业 规范行医
依法执业
规范行医
6
二、制定《护士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二权) 严益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 营造尊重护士、关营造爱尊重护关士爱护的士的良良好好社社会氛会围。氛围。 (二) 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四、护士条例主要内容
护士的权利义务 医疗机构的职责 护士执业管理
10
护士权利和义务

《护士条例解读》PPT课件

《护士条例解读》PPT课件
(第17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
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 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 成不良后果的;”
护士的义务
★《条例》对护士急救义务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明确了“立即通知”、 “先行抢救”、 “必要的紧急救护” 的医疗义务。 因此,要求护士要加强学习,积累 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临床抢救、复苏 技术,提高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能力。
护士的义务
五、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 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 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 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 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 医疗救护。(第19条)
护士的权利
共四条: 一、有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 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 险的权利。
注册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至少3年的护理、助
产专业,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实习,取得相应 学历证书; 3、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1、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 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符 合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 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条例》解读及 护理案例分析
永德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杨丽明
2014年10月23日
衷心希望:
通过本次学习,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履行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规范护理行为,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护理专业水平。
一、《护士条例》解读
士条例?
为什么要学习护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广大人 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对护士的 要求也越来越高,护士的工作不再只是打 针、发药。健康教育、心理护理、专科护 理等已成为护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医学模式的转变也要求护士要从生物、心 理、社会的观念出发,满足人民群众的身 心健康需要。《护士条例》从法律层面规 范和明确护理工作行为,提高护理工作质 量。

护士条例解读

护士条例解读

条例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在规范护理行为、 保障护士合法权益,促进护理事业发展 方面应履行的职责
目前,护士都是在一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护士义 务的履行需要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进行监督,护士权利的实现 有赖于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物质保障。据此,条例设专章规定 了医疗卫生机构三方面的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一)
19世纪末,美国康奈尔大学做 了一个著名实验:把一只青蛙直接放 进滚烫的热水锅里,青蛙感到巨痛, 会立即跳出来;而若先把青蛙放进冷 水锅里,慢慢地加温,青蛙会在不知 不觉中 , 舒舒服服地被烫死。这就是
“青蛙效应”。
由此联想,对于作为从事具有风险性、挑 战性的护理工作的护士来说,风险贯穿于护理活 动和患者诊疗的全过程,护理人员应高度意识到 护理行为中的各类风险。时刻保持职业警觉,提 高防范的意识。只有做到未雨绸缪、居安思危, 才能在真正危机到来时,临危不乱。使难题迎刃 而解。
护士的义务(五)
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 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 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 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此外,为了加强对护士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护理行为 的规范,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建立本行 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纪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 业信息系统;护士执业良好纪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 完成政府指令性任 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 因违反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全统计,1996年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公民隐私权受 侵犯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约占民事赔偿纠纷案件的12%;到 了1997年,这类纠纷所占比例就上升到25%。随着群众法律意识

护士条例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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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培训课件护士条例培训课件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日益增加,护士作为医疗团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提高护士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护士条例,以规范护士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

本文将从护士条例的背景、内容和培训课件的设计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护士条例的背景护士条例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护士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护士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护士作为医疗团队中的重要成员,直接参与患者的护理工作,其行为举止和职业道德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院的声誉。

因此,制定护士条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护士条例的内容护士条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护士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规范、护理操作规范、护理质量控制、护理纠纷处理等。

其中,护士的基本要求包括护士的学历、职称、技能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护士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的规定。

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护士的职业操守、职业责任、职业荣誉等方面的要求,旨在引导护士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护理操作规范主要包括护士在护理过程中的操作技能、卫生防护、感染控制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护理质量控制主要包括护理质量的评估和监控,以及护理质量的改进和提升。

护理纠纷处理则是指对于护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应如何处理和解决,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院的正常秩序。

三、护士条例培训课件的设计为了使护士能够深入理解和熟悉护士条例的内容,各地纷纷开展了相关的培训工作。

护士条例培训课件的设计是培训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课件的设计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 简明扼要:课件的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和繁琐。

护士条例的内容较为繁杂,因此在设计课件时应根据护士的实际需求,选取重要和常见的内容进行讲解。

2. 图文并茂:课件的设计应注重图文并茂,通过图片、图表和案例等形式,使护士能够更直观地理解和掌握护士条例的内容。

同时,通过真实的案例,可以引导护士思考和分析,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护士条例解读邹治真

护士条例解读邹治真

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违法的处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 •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 法规 规章 • 发现医嘱违反诊疗技术规范 ——未提出或未报告
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 违法的处罚 • 泄露患者隐私
他在我们 医院查出 有梅毒
第五章 法律责任
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违 法的处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发生自然灾害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 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助的
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不履行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 受到投诉,经查证属实,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 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违法的处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 ——警告 ——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吊销执业证书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条件
通过卫生部组织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普通全日制三年以 上课程学习 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 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符合卫生部健康标准
护士条例
卫生主 管部门 20日内 注册
第二章 执业注册
有效期 5年
通过执 业资格 考试3 年内
逾期接 受3个 月培训
向卫生 主管部 门申请
执业注册程序及有效期
从事护理工作条件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 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护士条例
表彰奖励
白求恩奖章 省部级劳动模范 省部级先进工作者 南丁格尔奖章 技能大赛冠军
第一章 总则
优秀护士 护士长
高尚荣誉
护士条例
变更执业地点
执业注册程 序及有效期 延续注册
第二章 执业注册

护士条例解读

护士条例解读
护士条例
护理部:张爱兰 2017年7月11日
《的 护士条例立法思路 护士权利与义务 医疗卫生机构责任
立法背景
护士数量短缺:护士缺编的恶性循环。 社区护理人才短缺:社区护理应占护理人员总数的一 半以上。 高学历人才短缺:我国护士队伍仍有 57.65% 为中专或 高职学历,护士本科及以上学历仅3.55%。 高层次专科护理人才短缺。
防控 应急 尊重关心 保护隐私 医嘱违法 必要时提出报告 病情危急通知医师 紧急情况必要救护
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突发事件,服从安排,参与救护 患者人格和权利的尊重 利于建立相互信任的护患关系
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 必要报告科室负责人
抢救垂危患者生命 应先行必要的紧急救护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诊疗技术规范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责的法律责任2
未保证护士权利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
处罚;对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处分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责的法律责任3
未制定、实施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 护士接受培训的、未履行护士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告
护士执业管理-执业条件
一、护士执业条件
进行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执业注册制度是《护士条例》确定的一项重 要法律制度。 护士经执业注册后取得的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 从事护理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
护士执业管理-注册条件(一)
保障人类健康
立法
目的
保障护士 合法权益
增强护理人 员责任心
调整医护 床护比例

《护士条例》解读

《护士条例》解读

二、注册程序
1、首次注册 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 机关缴验资料:执业证书,身份证,健康证明,省级卫生 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 2、再次注册 护士注册有效期为两年,满两年需要再注册。
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 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 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 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 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 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 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 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 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 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 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一)保护人体生命健康的原则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 (四)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 (五)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六)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七)患者权利自主的原则
※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 Origins of health law 一、概念 是指卫生法律法规由何种国家机关 创制并表现为何种法律在急诊室护士长领导下工作 2、做好急诊病员的检诊工作,按病情决定优先就诊,有困难时请求医师 决定 3、急诊病员来诊,应立即通知医师,医师未到之前,遇到特殊危急病员 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置,随即向医师报告 4、准备各项急救所需用品、器材、辅料,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准确地 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5、经常巡视观察病员,了解病情、思想、饮食情况,及时完成治疗及护 理工作,严密观察与记录留观病员的情况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努 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分诊业务能力和抢救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 故 7、护送危重病员及手术病员到病房或手术室

护士条例解读

护士条例解读
•2006年人事部、财政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实施办法》:明确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 10%;
•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护士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艰苦边远地 区津贴制度的有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待遇。
二、《条例》的立法宗旨
❖ 加强护士管理
建立护理管理组织、人员;依条例允许合 法护士从事护理工作;建立护士岗位责 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介绍
•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 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 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 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 应的医疗措施。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介绍
• 第五十九条 :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 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 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 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 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 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责 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者依照行政法 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 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 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 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
事故的隐患 ❖ 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
二、《条例》的立法宗旨
条例立法的宗旨是,既要维护护士的合法权 益,又要规范护理行为;根本宗旨在于促进护 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护士条例学习总结

护士条例学习总结

4月17日下午,三峡大学仁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举办了主题为“学习《护士条例》,弘扬天使风采”的演讲比赛。

本次比赛是为了让临床护理人员和护理本科生更加深入学习和领会即将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实施的《护士条例》。

医院领导、各护理教研室老师和一线护理人员、2004级护理班以及2005级护理班全体同学参加了这次活动,20位参赛者来自两个护理班。

参赛者通过深入学习《护士条例》和相关释义,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来阐述了自己对《护士条例》的理解。

他们满怀激情地颂扬了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重点结合《护士条例》所规定的护士职责和义务要求,表示一定要努力学好基础理论知识,苦练护理操作基本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贯穿在对患者的服务上,做一名优秀的高级护理人才。

崔克雄、庞丽等同学在演讲中还通过幻灯片来丰富了他们对各自观点的阐述,使其演讲更富感染力。

经过激烈的角逐,比赛最终产生了一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以及若干优秀奖。

在简道林副院长的总结中,此次比赛圆满结束。

学习宣传护士条例新的《护士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施行。

《护士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护理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施行,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策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卫生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反映新时期、新形势对护理工作的新要求;是促进护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

我院将积极开展对《护理条例》的宣传。

将5月5日——5月11日定位《护理条例》宣传周。

护理部将《护理条例》发到院内网上,鼓励全院职工自学,并可在网上畅所预言,发表心得体会。

在宣传周内,联合院办在我院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护理条例》的标语和横幅。

在院报上大力宣传《护士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

宣传各科学习贯彻《护理条例》的情况,宣传护理事业的发展和广大护理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等。

在宣传周内组织一次上街义诊,对《护士条例》进行热烈、求实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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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不履行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 受到投诉,经查证属实,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 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违法的处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 ——警告 ——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吊销执业证书
第二章 执业注册
有效期内变更执 业地点
向当地卫生主管 部门报告
变更执 业地点
跨省变更者现主管部 门向原主管部门报告
主管部门7个工作日 内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条例
延续注册
第二章 执业注册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 执业
届满前30日向主管 部门申请
有效期5年
护士条例
良好与不良 执业记录
第二章 执业注册
良好记录
受到的表彰 奖励
5
6
表彰
奖励
护士条例
立法 目的
第一章 总则
维护 护士 合法 权益
规范 护士 行为
促进 护理 事业 发展
保障 医疗 安全
护士条例
经执业注册取得 护士执业证书
第一章 总则
保护生命
依照本条例规定 从事护理活动
护士的定义
减轻痛苦
卫生技术人员
增进健康
护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护士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护士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患者人格和权 利的尊重 利于建立相互 信任,以诚相 待的护患关系
及时向开具医 紧急情况抢救 嘱的医师提出 垂危患者生命 应先行必 必要报告科室 负责人或卫生 要的紧急救护 机构负责医疗 服务人员
护士执业的根本准 则
护士条例
护士都在 一定的医 疗卫生机 构执业 护士义务的履 行需要医疗卫 生机构直接进 行监督
促 进 护 理 工 作 规 范 化
Page
31
保护和尊重护士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 护士受法律保护
护士条例
改善护士工作条件
第一章 总则
保障护士待遇
各级政府部门在促进 护理事业发展上的职 责 应采取的措施
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促进护理事业发展
护士条例
监督管理部门 Sub title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主管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 监督管理工作 •
第一章 总则
护士条例
互动题
护士条例颁布时间?通过时间? 护士条例共有几章节?多少条? 请说出各大章节的题目
颁布护士条例的目的
护士条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护士的定义】 第三条 【保护和尊重护士】 第四条 【各级政府部门在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上的职责】 第五条 【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 【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七条 【执业条件】 第八条 【执业注册程序及有效期】 第九条 【变更执业地点】 第十条 【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 【良好与不良执业记录】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获得工资、福利及参加社保的权利】 第十三条 【获得职业危险保护权】 第十四条 【获得职务、职称、参加培训、交流等权利】 第十五条 【获得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信息及提出意见、建议权】 第十六条 【遵规守法】 第十七条 【危急病情及医嘱违规的处理】 • • • • • • • •
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违法的处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 •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 法规 规章 • 发现医嘱违反诊疗技术规范 ——未提出或未报告
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 违法的处罚 • 泄露患者隐私
他在我们 医院查出 有梅毒
第五章 法律责任
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违 法的处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发生自然灾害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 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助的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 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护士条例
表彰奖励
白求恩奖章 省部级劳动模范 省部级先进工作者 南丁格尔奖章 技能大赛冠军
第一章 总则
优秀护士 护士长
高尚荣誉
护士条例
变更执业地点
执业注册程 序及有效期 延续注册
第二章 执业注册
执业条件
良好与不良 执业记录
申请执业注册条件
第二章 执业注册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条件
通过卫生部组织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普通全日制三年以 上课程学习 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 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符合卫生部健康标准
护士条例
卫生主 管部门 20日内 注册
第二章 执业注册
有效期 5年
通过执 业资格 考试3 年内
逾期接 受3个 月培训
向卫生 主管部 门申请
执业注册程序及有效期
从事护理工作条件
2 3 1 1 2 3
不良记录 违反本条例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违反诊疗技术规范
完成政府指 令性任务
护士条例
工资报酬
享受福利待遇 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专业培训 学术研究交流 专业协会团体 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
卫生防护 医疗保健
权利
相关信息 提出意见建议
患职业病 获得赔偿 表彰奖励
护士义务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517号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 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8年5月12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医疗机构 相关职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共三十五条
护士条例
第一章
1 2 3
44
总则
护士条例立法目的 护士的定义 保护和尊重护士 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 监督管理部门
护士条例
侵犯护士合法 权益的处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护士条例
侵犯护士合法 权益的处罚 • 扰乱医疗秩序 • 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 侮辱 威胁 殴打护士 • 侵犯护士合法权益 ——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护士条 例的颁 布
人民群众健康 需求得到更好 的满足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 职责
护士权利的实 现有赖于医疗 卫生机构提供 物质保障
医疗卫生机构有三方面的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
按照卫生部要求 配备护士
护理质量、患者安全密切相关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 职责
未达配备标准,条例实施三年内达到
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
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提供卫生防护用品,采取有效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
护士条例
加强护士管理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 职责
按照卫生部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 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 业地点变更手续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者在本 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
临床实习人员应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 职责
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
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 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保证接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 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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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隐 私】 第十九条 【参与公共卫生及疾控工作】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第二十条 【护士配备数量标准】 第二十一条 【不得参加护理活动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卫生防护】 第二十三条 【工资、福利、社保及津贴】 第二十四条 【护士培训】 第二十五条 【设置或配备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的机构或人员】 第二十六条 【岗位责任制及投诉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护士监管工作中的违法处分】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有关护士配 备及护理人员执业资格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有关工资、 福利、社保、津贴及职业危险保护规定的法律责 任】 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有关培训、管 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护士执业违法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 【吊销执业证书的禁业期限】 第三十三条 【侵犯护士合法权益的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换证及过渡措施】 第三十五条 【施行日期】 附录
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提高护理质量 保障医疗安全 防范医疗事故 改善护患关系
规定护士 5个方面 的义务
护士义务
防控应急 尊重关心爱护 保护隐私 医嘱违法 必要时提出报 告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病情危急立即 遵守法律、法规、 规章 通知医师 诊疗技术规范 紧急情况必 要救护
公共卫生和疾 病预防控制工 作 突发事件,服 从安排,参与 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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