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核算难点与方法优化【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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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主营业务成本 N;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N。 例 2:若例 1 中甲企业为生产型出口企业,有内销业务,当年免抵税额 为 M1,其余金额同例 1,且 M1<M。则甲企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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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予免征和抵减内销商品税额部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M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M1。 未抵减完部分, 借:银行存款 M-M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M-M1。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会计分录同例 1。 通过以上两例进一步解释了“进项税额转出”和“出口退税”两个明 细项目是“进项税额”的抵减项目,而“出口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 作为“销项税额”的抵减项目。 三、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的比较 由于涉及税法相关知识,在财务会计有关教材和参考资料中,对增值 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规定以及视同销售的概念只是转述税法的相关规 定,对应的会计处理也缺少与税法相结合的深入讲解,尤其是视同销售 的会计处理以及视同销售在何种情况下确认收入、何种情况下不确认收 入,都是较难掌握的内容。另外,企业自产或外购货物在对内用于应税 或非应税项目时的区别也是难点之一。 上表将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进行对比,并明确列示了视同销售是 否确认收入。涉及具体业务时,只需判断该业务属于表 1 中的何种情
况,再按照其要点进行会计处理即可。
例 3: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建造厂房过程中领用自产库存商 品一批,该批商品成本 40万元,售价(公允价值)50万元。按照上表, 该情况为自产货物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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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记入“在建工程——厂房”科目的金额为 48.5万元(40+50×17%) , 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为 8.5万元 (50×17%) 。 若此例中是在建造生产流水线过程中领用的自产库存商品,其他条件 和金额不变。按照上表,该情况为自产货物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生 产该批库存商品过程中所耗用材料等的进项税额仍旧可抵扣,则记入 “在建工程——流水线”科目的金额为库存商品的成本 40万元。 例 4: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建造厂房过程中领用原用于生产 的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成本 40万元。按照上表,该情况为外购货物 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则记入“在建工程——厂 房”科目的金额为 46.8万元(40+40×17%),记入“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的金额为 6.8万元(40×17%) 。 若此例中是在建造生产流水线过程中领用的生产用原材料,其他条件 和金额不变。按照上表,该情况为外购货物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原材 料采购过程中所发生的进项税额仍旧可抵扣,则记入“在建工程——流 水线”科目的金额为库存商品的成本 40万元。 四、转出多交增值税与转出未交增值税的计算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项目中,“转出多交增值税”与 “转出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项目对应金额的计算是较难掌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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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核算难点与方法优化【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需要在“应交税费”一级科目下设置“应交增 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来核算企业增值税相关业务。 其中,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又需开设“已交税 金” 、“进项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 税”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 、“转出多交增值 税”八个明细项目。这些明细项目之间的关系,如图 1 所示。其中,贷 方“进项税额转出”A1和“出口退税”A2作为借方“进项税额”A的抵 减项目,而借方“出口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B1作为贷方“销项税 额”B的抵减项目。 应交增值税 T 形账户图如下: 二、出口退税的相关核算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 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 纳的税金。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 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了以下两种常见做法:①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 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之
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②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
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 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 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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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相关教材和资料述及出口退税时,大多将以上税法规定原文 转述,没有进一步的解释,是较难准确掌握的内容,尤其是两种企业的 区别之处。在此作进一步说明:①相同之处:从税法规定可以看出,虽 然出口企业增值税税率为零,但退税的形式并不都是全部退回税款,未 退回部分称为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对于以上两种企业而言, 相同之处为该未退回部分均计入销售成本,同时该部分对应出口前已发 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转出。②两种企业免征部分的不同在于,对外贸 企业一般以货币资金形式退回,而生产企业一般有内销业务,所以先将 该部分用于抵减其内销商品应纳销项税额,如有未抵完部分再以货币资 金形式退回。 例 1:甲企业为外贸企业,假设 2013年在出口货物前已发生的进项税 额为 20万元,即甲企业出口货物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额)”账户借方发生额为 20万元。假设当年免征税款 M 万元,剩余 N 万 元作为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M+N=20。则甲企业相关会计处 理如下: 收到免征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M;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M。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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