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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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8.28•【字号】豫交文[2013]561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豫交文〔2013〕56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8月20日-25日,省厅组织了10个督导组,由厅级干部带队,以暗访为主,对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督导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安全生产的总体情况总体上看,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运输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健全有力,宣传动员保障到位,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较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创建等活动有序开展。

郑州市汽车中心站、开封汽车中心站、焦作豫通物流公司、周口市运输公司特运公司、周运集团项城客运公司汽车站5家单位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到位,运营状况良好;郑州-新乡城际公交线路豫AL3138号客车经营行为规范,安全行车制度落实到位,服务周到。

这5家单位和豫A L3138号客车应予以表扬。

但督导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些问题相当严重(见附件),最关键的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棚架,没有真正落实;对企业、对驾驶员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不到位,“三品”检查落实不到位,车辆例检例保落实不到位,封闭式管理落实不到位。

二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流于形式,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流于形式,对企业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流于形式,对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超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超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超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7.10.30•【字号】•【施行日期】2017.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超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0号)等文件要求,促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监管,实现治超关口和重心前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货运源头排查,确定重点源头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落实治超责任和管理措施。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面排查辖区内矿山、水泥厂、煤场、砂石料场、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及货运站等场所,认真填制《河南省货运源头单位排查表》(见附件1),登记完善《河南省货运源头单位排查台账》(见附件2)。

货运源头排查要结合当地实际,实施动态管理,排查记录和登记台账要存档备查。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排查结果,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将货运量较大、容易发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货物集散地及货运场站作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并上报当地政府批准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落实货源单位责任,规范货物装载行为货运源头单位是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履行责任,实行承诺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货运源头单位要在货物装运场地安装合格的称重检测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装载,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站),并不得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2.10.18•【字号】豫交文[2012]811号•【施行日期】2012.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2〕81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为规范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行为,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有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二级达标企业(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的考评和考评员适任条件的审核、培训、考试发证、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在长江干线从事跨省航运的企业,由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二、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考评结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告。

第二章考评员管理第五条考评员专业类型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码头、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五种。

考评员资格最多只能申请两种专业类型。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03.24•【字号】豫交安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安监〔2011〕12号)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扩权县(市)交通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投资集团: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行业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企业(包括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与养护、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渡口等)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和落实“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管许可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监督到位、奖惩严明、装备经费有保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第二章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监管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依法对交通运输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并定期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等相关信息;(四)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五)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1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交财〔2005〕43号2关于明确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计算拆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征〔2007〕5号3关于下发《河南省交通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交办〔2008〕15号4 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构造物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评审制度》的通知豫交建管〔2009〕86号5 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6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60号7 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交运管﹝2010﹞6号8 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相关制度的通知豫交法﹝2010﹞9号9 关于增设超限运输车辆网上行政许可审批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路政〔2011〕14号10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安监〔2011〕12号11关于进一步强化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豫交建管〔2011〕66号12 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2011〕68号13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和计量支付管理的通知豫交文〔2012〕2号14 关于加强全省内河水运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2012〕3号15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重大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豫交〔2012〕40号16关于进一步开放服务区经营市场加快推进服务区经营专业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交〔2012〕112号17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2〕153号18 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投标资料造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的通知豫交文〔2012〕251号19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2〕396号20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2〕501号2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交文〔2013〕29号22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际公交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2013〕12号23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2013〕32号24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应急保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2013〕93号25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普通干线经营性收费公路回归公益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3〕1号26关于强力推进全省公路桥梁和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通知豫交文〔2013〕136号27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3〕144号28 关于印发《河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3〕175号29 关于推广应用桥梁预应力智能张拉压浆系统等质量控制技术的通知豫交文〔2013〕186号30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强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3〕224号31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通知豫交文〔2013〕250号32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豫交文〔2013〕380号33关于积极开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豫交文〔2013〕460号3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3〕494号35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河南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3〕576号36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3〕593号附件2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1关于规范对社会中介机构委托行为的通知豫交财〔2004〕63号2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驻客运站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路运〔2005〕33号3关于下发《河南省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交办〔2008〕16号4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77号5关于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80号6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开展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豫交建管〔2011〕42号7关于在河南省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中使用电子图纸的通知豫交规划〔2011〕285号8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国道和省道建设项目计划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豫交〔2012〕44号9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监管的通知豫交文〔2013〕601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4.06.04•【字号】豫交法规函〔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豫交法规函〔2024〕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持续深化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信用河南”建设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4日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做好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信用河南”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加强信用监管、创新信用应用,推进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制度规范1.加强制度建设。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最新政策精神,依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我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

进一步完善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监管制度,研究起草《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河南省道路运输“两客一危”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试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4.09.12•【字号】豫交文〔2014〕633号•【施行日期】2014.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4〕63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8月13日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4〕599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范围内开展以“平安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及“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并制定了《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9月12日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省厅张琼厅长在收看电视电话会议后的讲话要求,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线,以“打非治违”为抓手,按照零容忍、严监管的标准,用实招、用硬招,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集中精力解决施工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省厅成立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马健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副组长:王春江厅建设管理处处长吴连民厅质监站站长成员:张伟中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霍书斌厅质监站副站长贾渝新厅质监站总工程师聂卫林厅质监站副站长张四伟厅质监站副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21.05.20•【字号】豫交文39•【施行日期】202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豫交文3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2号)规定,深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有效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交通运输行业重要政治责任,也是推进行业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大力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认知能力、研判能力、决策能力和支撑能力,严密防范和有效化解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二、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研判机制。

省厅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认真对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见附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当地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变化趋势、环境影响因素、风险规律、事故教训和突出问题等重点,及时准确发现重大风险和系统性、区域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精准提出应对方案和具体措施。

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在制定和实施行业涉及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政策制度、重大工程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进行风险评估,听取各方意见,防止决策失误。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持续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持续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持续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4.28•【字号】豫交文[2013]251号•【施行日期】201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持续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3〕25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豫交文〔2013〕19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持续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28日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2013年全国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建设,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着力推进全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交安监发〔2013〕116号)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质监发〔2013〕1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持续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取得创建实效,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促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4.03.26•【字号】豫交文〔2014〕184号•【施行日期】2014.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4〕18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现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交通运输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2014年3月26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4〕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为切入点,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道路运输事故减少。

(一)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一岗双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有关企业自我约束,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

(二)2014年年底前完成国、省道干线安保工程1500公里,2016年前完成2500公里危险路段的整治任务。

积极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2014年完成1000公里,2015-2016年每年不少于1000公里。

《3月11日会议记录》

《3月11日会议记录》

《3月11日会议记录》吴文佑:今天,交警、路政及养护协作单位共同召开xx年第一次路警企联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阶段工作,共同谋划xx年工作,巩固一路三方良好的合作机制。

今天的会议有以下几项议程:一、各单位总结xx年春运及前阶段除雪保通工作:二、高界处介绍“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安排:三|、共商xx 年路警企联勤联动及相关工作:四、领导讲话。

下面,请何科长介绍前阶段工作。

何文军。

总结xx年春运及前阶段除雪保通工作。

(附材料)吴文佑。

刚才,总结了我处前阶段工作,下面,请各单位总结一下前期工作。

单位发言:1、中桥集团:1、介绍一大队冬季冰雪天气应对工作:○2、春运工作开展情况:○3、建2、高警一大队:○议:676k~678k应急车道树木遮挡行车视线,需修建:关闭636k,开启640k豁口。

1、冰雪天气应急设备、人员处置:○2、应急车辆无法在中分带掉头,中3、高警五大队:○3|岳潜段涉路作业单位多,4、分带应急措施:○作业审批由专人管理:○施救、中控业务。

路产巡查人员接故障车未到现场;中控值机人员对故障车辆无措施;故障车辆停放点;大客车施救路警企联勤联动问题;日常工作互动,客运车辆违章行为整治,监控中心信息反馈。

1、冰雪天气应急准备,处置得当,总体较好;○2、救援作业现场警示标4、高警二大队:○志设置应规范;路警联勤,无缝对接。

1、安全局势良好;○2、施工作业现场防范措施应加强;○3、合理设置中分5、六潜路政:○带豁口。

1、安全防护设施修复;○2、施工作业现场标牌设置及现场管理。

6、高界路政:○吴文佑:下面,介绍高界处“三线三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统一安排,管理处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前期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场正在进行整治,也请各单位对该项工作给予配合。

操川:介绍高界处“三线三边”环境治理方案(附材料)吴文佑。

刚才处介绍了“三线三边”治理工作,下面,共同商讨xx年路警企联勤联动及相关工作。

何文军:1、开展宣传教育工作;2、专项整治行动;3、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季度组织涉路施工安全检查;4、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协调,保物保安。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5.04•【字号】豫交文[2012]341号•【施行日期】2012.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2〕34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省厅制定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河南创建的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省厅成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郭晓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副组长:苗章栓省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成员:李玉辉厅安全监督处处长胡耀松厅运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吴连民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房益林厅路政运管处副处长郭留红厅公路局副局长刘国杰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杜玉清厅道路运输局调研员王杰亭厅航务局副局长聂卫林厅质监站副站长张长留省收费还贷中心副主任崔元钊省交通集团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质量安全及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质量安全及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质量安全及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4.12.04•【字号】豫交文〔2014〕844号•【施行日期】2014.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质量安全及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豫交文〔2014〕844号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厅领导“关于涉港项目有关问题的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施工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持续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省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质量、安全及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12月19日。

二、检查范围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及重点水运项目。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本次检查随机抽取各建设项目的4个施工标段进行(不够4个标段的项目所有标段全部检查,有2个及以上总监办的项目,每个总监办抽检2个施工标段),检查形式以现场检查为主,重点查看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工地标准化建设等方面。

本次检查以各被检项目为单位,公布实体质量合格率,总体检查情况全省通报。

主要检查内容见附表。

四、组织形式检查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设一个巡视组和四个专业检查组。

巡视组: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巡视督导。

组长:马健副组长:王春江?吴连民?刘传河专业检查组: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标准化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第一专业组组长:霍书斌成员:孟德臣孙念安王劲松闫光辉秦莉娅魏华尹瑞新刘全中王庆检查项目:德商高速范县段、南林高速南乐至豫鲁省界段、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商登高速商丘段、沱浍河航运开发(河南段一期)大青沟及浍河段建设工程、沱河段建设工程。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3.16•【字号】豫交文[2012]204号•【施行日期】201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2〕204号)现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并于3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省厅专项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省厅决定自2012年3月16日到2012年12月31日,在全系统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抓管理、促规范、树形象,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树立交通运输部门良好形象,为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有力保证。

二、整顿内容(一)爱岗位,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

要按照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部署,健全责任机制,细化分解责任目标,严格奖惩考核。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

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勤奋工作,按时上下班,认真解决机关内部迟到、早退、上网聊天打网络游戏等不良现象。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

深入治理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

(二)正作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现将《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2018年6月12日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为全面加强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切实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有效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着力优化公路路域环境,防止和减少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桥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8〕213号)要求和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树立“抓执法就是抓安全”的责任意识,采取“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工作方针,完善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大力开展以货车超限超载、客运市场秩序、公路路域环境三项治理为重点的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最大限度消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一)切实抓好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整治1.强化货运源头监管。

要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加大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2.29•【字号】豫交文[2012]153号•【施行日期】2012.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2〕15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交安监发〔2011〕777号),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安全生产约谈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约谈(以下简称约谈),是指省交通运输厅与被约谈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诫勉谈话。

被约谈单位包括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行业管理机构、交通运输企业。

第四条约谈由厅领导或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厅安办)提出,根据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和类型,由分管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建设工程的厅领导主持约谈,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参加约谈工作。

第五条厅安办负责约谈的具体组织工作,其职责为:(一)负责通知参加约谈的单位和人员;(二)负责约谈记录,起草及印发约谈纪要;(三)负责相关约谈材料的整理归档保存;(四)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跟踪、督办整改方案的执行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五)其他事项。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4.06.29•【字号】豫交文〔2014〕409号•【施行日期】2014.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交文〔2014〕40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大力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全面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高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水平,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4〕120号),现转发你们,请结合行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是在对风险源辨识和评估的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结果、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系列活动,是着力解决制约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突出问题、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实力的必然选择。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研究,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细化明确任务目标。

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评估、控制、分类分级标准、检查考核、教育培训等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作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抓紧抓实。

三、要确保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要把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与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标准,构建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不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预防预控能力。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
•【公布日期】2014.05.19
•【字号】豫交文〔2014〕299号
•【施行日期】2014.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交文〔2014〕29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8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品道路运输及公路隧道桥梁安全运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安委〔2014〕9号)、《河南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危险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2014〕23号),深刻汲取“3·1”晋济高速岩后隧道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决防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厅运输局要及时收集汇总情况,并于6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结果以书面总结形式报送交通运输部运输司。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和较大事故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和较大事故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交文[2013]615号【发布部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13.09.17【实施日期】2013.09.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3〕61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肃查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对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9月17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第一条为严肃查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较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工作,有效减少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项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厅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挂牌督办事项的综合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有安全管理职能的单位(以下简称“挂牌督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

第四条被挂牌督办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单位或交通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被挂牌督办单位”),应当按照挂牌督办单位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和事故查处工作。

第五条挂牌督办程序包括:(一)核实挂牌督办信息;(二)送达挂牌督办通知书;(三)督促整改、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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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
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交文[2012]690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2.09.07
【实施日期】2012.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豫交文〔2012〕69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8.28”全国全省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9.4”厅党组会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保持行业稳定的要求,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现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九月七日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8.28”全国全省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9.4”厅党组专题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以公路、水路、交通基本建设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排查治理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高发频发势头,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自9月10起至10月20日止。

三、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郭晓明副厅长
副组长:
苗章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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