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经济开发区环境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体系要求,提高经济开发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生态破坏等。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组织体系成立经济开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职责(1)指挥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的应急行动。
(2)应急办:负责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以及应急处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3)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监测、评估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4)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5)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受污染人员实施医疗救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6)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分级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2 响应程序(1)信息报告: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详细信息。
(2)启动预案:根据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应急处置:按照预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应急处置措施4.1 环境监测(1)立即开展环境监测,评估污染程度和范围。
(2)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污染风险。
4.2 人员疏散与救治(1)组织受污染人员疏散,确保其生命安全。
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规范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管理,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我省范围内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开区,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开区。
第三条功能定位:将经开区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第四条主管部门:省商务厅。
负责拟订全省经开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经开区设立、升级、扩区、调整、退出的审核,开展统计分析,对经开区建设和发展进行指导、督查和综合考评,研究经开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第二章省级经开区设立第五条设立原则:布局合理、功能互补、产业集聚、区域平衡。
优先选择对外开放度高、利用外资好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依托省定产业集聚区设立省级经开区。
名称为“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六条设立条件:(一)符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前景良好。
(二)符合土地利用和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合理,发展空间充分,基础设施配套,四至范围、规划面积和土地利用方案明确。
(三)符合国家及省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四)建立管理委员会制度,建立一级财政,实行集中精简、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五)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和对外开放度:申报区域内第二、三产业近两年增加值均达到40亿元;年实现税收收入达到2.5亿元;近两年累计进出口额达到3000万美元;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到2.5亿美元或实际引进省外资金累计达到100亿元;主导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达到70%。
园区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园区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区内环境管理工作,保障园区环境质量,提升园区整体形象,依照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园区内的企业、机构、居民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园区环境管理工作应遵循“防治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美化环境”的原则,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的园区环境。
第四条园区环境管理委员会为园区内环境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园区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环境保护第五条园区环境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园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园区内企业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培训。
第七条园区内的污染源应当建立监控系统,定期监测、报告排放情况,并向园区环境管理委员会提交监测数据。
第八条园区内禁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三章节约资源第九条园区内的企业和机构应当严格控制用水、用电、用气等资源的消耗,提倡绿色低碳生产方式。
第十条园区内的居民应当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等资源,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一条园区内的公共设施应当合理规划、合理设计,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最大程度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四章生态保护第十二条园区内应当建立生态保护区,保护园区内的植被、动物等生态资源,禁止乱砍滥伐、乱捕乱杀。
第十三条园区内的绿化工作应当根据园区整体规划,合理配置绿地,保护园林植物,提升园区绿化水平。
第十四条园区内禁止乱倒垃圾、乱丢烟蒂等行为,保持环境清洁,保护园区生态环境。
第五章美化环境第十五条园区内建筑、道路等设施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美化环境,提升园区整体形象。
第十六条园区内的垃圾处理应当科学合理,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的机制,提倡资源回收利用。
第十七条园区内的景观照明应当达到照明设计标准,保证夜间环境美观与节能环保。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园区环境管理委员会将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并公开曝光。
经济开发区环保管理制度
经济开发区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 适用于经济开发区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经济开发区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环保制度的制定、监督和执行。
2. 环保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环保规划与实施1. 经济开发区应制定环保规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
2. 企业应根据环保规划,制定并实施自身的环保计划。
四、污染物排放管理1.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控制污染物排放。
2.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监测空气质量、水质等环境指标。
2. 企业应定期向环保管理委员会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六、环境风险管理1. 企业应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
2. 对于重大环境风险源,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和管理。
七、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1. 鼓励企业采用节能、降耗、减排的技术和设备。
2. 推动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八、环保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培训。
2. 加强对企业环保负责人和员工的环保意识教育。
九、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环保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企业进行环保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经济开发区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环保管理委员会提出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管理需求。
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山东省开发区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开发区规划应遵循科学性、前瞻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原则,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
第四条省、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规划的实施。
第二章规划制定第五条开发区规划应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面,总体规划应明确开发区的定位、目标、规模和布局,详细规划应具体规定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要求。
第六条开发区规划的编制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
第七条开发区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调整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规划实施第八条开发区的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九条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土地利用与管理第十一条开发区内的土地使用应符合规划要求,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
第十二条开发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十三条加强对开发区土地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第五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第十四条开发区应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
第十五条鼓励开发区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十六条开发区应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重点工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重点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经开区)管委会是推动园区经济发展的核心机构,其重点工作涉及多个方面,本文将从招商引资与项目管理、产业规划与发展策略、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科技创新与人才引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财政金融与资本运作、政策研究与对外交流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招商引资与项目管理招商引资是经开区管委会的首要任务。
管委会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和项目落户园区,包括但不限于举办招商推介会、开展定向招商、优化投资环境等。
项目管理则涉及到对入园企业的全程服务,包括项目选址、审批、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的协调与管理。
管委会需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产业规划与发展策略产业规划是经开区发展的基础,管委会需结合地方优势和市场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规划。
在产业发展策略上,管委会要关注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引导企业向高新技术、绿色环保等方向发展。
同时,管委会还需制定长远的发展目标,为园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指导。
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吸引企业和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管委会需加大投入,完善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同时,管委会还需加强对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为企业生产提供保障。
四、科技创新与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是经开区发展的核心动力,管委会需积极推动园区内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
人才引进方面,管委会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园区工作和创业,为园区的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五、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经开区管委会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管委会需制定严格的环保标准,加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监管,确保园区的生产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同时,管委会还需积极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
doi:10 11920/xnmdzk 2024 02 015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河一策 管理保护方案刘明国1ꎬ李㊀敏2(1.四川省水利规划研究院ꎬ四川成都610072ꎻ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ꎬ北京100083)摘㊀要:推行 河长制 ꎬ实行 一河一策 管理保护方案ꎬ是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定的全面贯彻ꎬ能有效的遏制河湖污染ꎬ保障区域水生态的安全.本文全面梳理了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绵远河和石亭江两条河流的水资源管理保护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ꎬ根据地区实际情况ꎬ制定了近期治理的总体目标.除此之外ꎬ分别从水资源保护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㊁水污染防治㊁水环境治理㊁水生态修复几个方面制定若干分项目标ꎬ并详细地规划了具体的任务ꎬ提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德开区 一河一策 管理保护方案不仅能有效解决现存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问题ꎬ还能为其他地区的河湖治理以及管理和保护问题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ꎻ水资源保护ꎻ河长制ꎻ一河一策ꎻ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图分类号:X321ꎻTV882.8㊀㊀㊀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2095 ̄4271(2024)02 ̄0228 ̄09收稿日期:2024 ̄01 ̄22作者简介:刘明国(1965 ̄)ꎬ男ꎬ四川绵竹人ꎬ高级工程师ꎬ从事水利规划研究工作ꎬE ̄mail:2595389007@qq.comOneriverꎬonepolicy ManagementandProtectionSchemeofDeyangEconomicandTechnologicalDevelopmentZoneLIUMing ̄guo1ꎬLIMin2(1.SichuanProvincialInstituteofWaterResourcesPlanningandResearchꎬChengduꎬSichuan610072ꎬChinaꎻ2.SchoolofWaterResourcesandEnvironmentꎬChinaUniversityofGeosciencesꎬBeijing100083ꎬChina)Abstract:TocomprehensivelyimplementtherelevantregulationsofthePartyCentralCommitteeonecologicalcivilizationcon ̄structionꎬthe RiverChiefSystem andthe OneRiverꎬOnePolicy managementandprotectionplanmustbeimplementedꎬwhichcaneffectivelycurbriverandlakepollutionandensurethesafetyofregionalwaterecology.ThisarticlecomprehensivelyreviewsthecurrentsituationandmainproblemsinwaterresourcemanagementandprotectionoftheJinyuanRiverandShitingRiverintheDeyangEconomicandTechnologicalDevelopmentZone.Basedontheactualsituationoftheregionꎬtheoverallgoalofshort-termgovernancehasbeenformulated.Inadditionꎬseveralsubgoalswereformulatedfromtheaspectsofwaterre ̄sourceprotectionꎬwatershorelinemanagementandprotectionꎬwater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ꎬwaterenvironmentgovern ̄anceꎬandwaterecologicalrestorationꎬandspecifictaskswereplannedindetailꎬwithaseriesofguaranteemeasuresproposed.The OneRiverꎬOnePolicy managementandprotectionplaninDekaiDistrictnotonlyeffectivelysolvesexistingwaterre ̄sourcemanagementandprotectionproblemsꎬbutalsoprovidesreferenceforriverandlakegovernanceandmanagementandpro ̄tectionissuesinotherregions.Keywords:ecologicalcivilizationconstructionꎻwaterresourcesprotectionꎻriverchiefsystemꎻoneriverꎬonepolicyꎻDeyangeco ̄nomicandtechnologicaldevelopmentzone㊀㊀水是我们正常生活和工业生产的重要资源ꎬ近些年来ꎬ随着社会的发展ꎬ水问题愈演愈烈ꎬ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困扰.针对各种水问题ꎬ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ꎬ国家和省委相继颁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第2期刘明国ꎬ等: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河一策 管理保护方案㊀«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ꎬ明确了河湖长工作的主要任务ꎬ构建了河湖管理保护机制ꎬ制定了维护河湖健康㊁保持河湖功能的制度保障措施[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问题导向㊁因地制宜ꎬ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ꎬ统筹上下游㊁左右岸ꎬ实行 一河(湖)一策 ꎬ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2-4].四川省委㊁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㊁国务院和四川省省委㊁省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ꎬ德阳市市委㊁市政府成立了德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ꎬ编制了各河流各县级行政区 一河一策 管理保护方案.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四川省重点和先进开发区ꎬ辖区内主要干流为绵远河和石亭江.针对辖区内河流ꎬ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和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经开区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方案围绕德阳经开区内绵远河和石亭江的水环境保护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㊁水污染防治㊁水环境防治㊁水生态修复等问题ꎬ详细分析了问题成因ꎬ制定了2018-2020年河流治理的总目标以及若干分项目标ꎬ并提出了多项实施措施和保障措施.德阳市经济开发区 一河一策 管理保护方案ꎬ可更好的推进落实河长制ꎬ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1㊀德阳经开区概况㊀㊀德阳经开区于1992年8月由省政府批准成立ꎬ2010年6月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幅员面积79.2km2ꎬ常驻人口35.5万人ꎬ下辖旌东㊁工农㊁八角井3个街道办事处.区域内3大区级河流均为沱江水系ꎬ主要干流为绵远河和石亭江ꎬ支流为齐家堰河(绵远河支流).1.1㊀绵远河河流概况绵远河是四川绵竹市境内的两河一级支流[5]ꎬ属沱江一级支流[6]ꎬ发源于龙门山脉九顶山南麓ꎬ河源高程4285mꎬ分北西两源ꎬ北源为黄土坑河ꎬ西源为长河坝河ꎬ至汉旺场出山谷口进入成都平原ꎬ流经隆兴㊁黄许㊁德阳市城区㊁德阳经开区㊁连山ꎬ在广汉三水镇易家河坝与石亭江㊁湔江汇合后称北河ꎬ并在金堂赵镇与青白江㊁毗河汇合后称沱江.绵远河河长126.9kmꎬ流域面积1222km2ꎬ河口高程436.0mꎬ天然落差3849mꎬ河道平均比降30.3ɢꎻ齐家堰河为绵远河左岸一级支流ꎬ发源于双东镇境内的狮子山ꎬ河源高程650mꎬ河道由北向南沿途流经双东镇㊁寿丰镇ꎬ于小河坝处汇入绵远河ꎬ河口高程462.20m.齐家堰河流域面积115.8km2ꎬ河道全长29.2kmꎬ河道平均比降4.0ɢ.经开区绵远河流域包括涉及旌东㊁八角井和工农3个街道办.绵远河干流从德阳城区凯江路大桥入境经旌东街道办ꎬ在八角井街道办宝凤社区1组出境ꎬ在经开区境内干流河道长13.1kmꎬ流域面积45.6km2ꎻ齐家堰河在旌东街道办福兴村7组边界入境经开区ꎬ在境内河长9.3kmꎬ流域面积17.7km2.绵远河经开区河段包括一个一级水功能区ꎬ下设4个二级水功能区ꎬ它们分别是:①沱江德阳旌阳区景观娱乐用水区②沱江德阳高碑景观㊁工业用水区③沱江德阳高碑排污控制区④沱江德阳过渡区.齐家堰河目前没有划分水功能区.1.2㊀石亭江河流概况石亭江属沱江上游二级支流ꎬ沱江流域发源于川西北九顶山南麓[7]ꎬ流经四川省德阳市㊁成都市㊁资阳市㊁内江市㊁自贡市ꎬ至泸州市汇入长江ꎬ共有大小支流60余条[8]ꎬ河源高程4088m.上段称平水河ꎬ下段为二道金河ꎬ至龙宝坪汇入头道金河后始称石亭江.自北向南流ꎬ流经什邡市红白㊁绵竹市金花至高景关出山口进入成都平原ꎬ在绵竹市景福乡亭江村入旌阳区境ꎬ流经经开区八角井街道办ꎬ在广汉市三水镇易家河坝与湔江汇合.入河口处高程451.0mꎬ河长113.7kmꎬ流域面积1512km2.石亭江从八角井街道办大汉社区8组入境ꎬ从成绵高速石亭江大桥出境ꎬ境内河道长度8.7kmꎬ流域面积13.6km2ꎻ石亭江经开区河段为经开区与广汉市界河ꎬ石亭江左岸为经开区ꎬ右岸为广汉市.石亭江经开河段只有一个水功能区ꎬ石亭江什邡德阳保留区.2㊀管理保护现状及问题2.1㊀水资源管理保护现状及问题德阳市2014年8月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ꎬ经开区被列入旌阳区范围.2015年对旌阳区考核结果为良ꎬ取用水总量为3.74922西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第50卷亿立方米.德阳经开区建立节水优先㊁治污为本的节水机制ꎬ2015年旌阳区(含经开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ꎬ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0.44ꎻ2016年旌阳区(含经开区)被四川省政府列入全省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在绵远河流域存在的问题有两方面:①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难度大.根据«旌阳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ꎬ旌阳区(包含经开区)ꎬ2020年用水总量为34112万m3ꎬ现状用水总量已接近2020年用水总量ꎬ未来用水管理难度增大.②饮用水源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经开区城区供水主要依靠德阳城市水厂ꎬ水源为都江堰人民渠.人民渠长距离输水ꎬ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石亭江流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难度大.同绵远河流域一样ꎬ现状用水总量已经接近2020年用水总量ꎬ控制难度很大.2.2㊀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现状及问题(1)绵远河经开区段未依法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ꎬ河道管理依据不充分ꎬ违章违建㊁侵占河道行为时有发生.(2)绵远河经开区段未编制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ꎬ功能分区不明确或分区管理不严格ꎻ岸线范围界定模糊ꎬ功能定位不清ꎬ在岸线管理方面缺乏技术依据.近年来ꎬ虽然在河道管理方面加强了岸线利用的依法管理ꎬ由于缺乏统一的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指导和技术论证ꎬ难以从根本上有效规范和调节岸线利用行为.(3)绵远河经开区段河道堤防等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未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多ꎬ侵占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严重.(4)河道蓝线规划编制普遍滞后ꎬ河道水域及其保护区管理不完善ꎬ存在不同程度夹河而建ꎬ挤占㊁破坏㊁覆盖河道等情况ꎬ且部分河道被填埋堵塞㊁水流不畅ꎬ随着城市的开发建设ꎬ其防洪排涝等级将难以满足要求[9].(5)经开区属于政府派出部门ꎬ在机构设置上没有水务管理部门ꎬ辖区内的河道管理主要依靠德阳市和旌阳区水务部门管理ꎬ造成河道管理能力薄弱ꎬ存在执法部门权限重合和空白区域现象ꎬ河道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2.3㊀水污染现状及问题沱江是四川盆地腹部区重要水系之一ꎬ也是四川省工业城市最集中的河流[10]ꎬ2016年以来总磷已成为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首要超标因子ꎬ特别是上游区域ꎬ沱江㊁岷江及涪江等一级支流总磷超标严重.绵远河经开区段入河排放口总计19个排放口ꎬ3个市政企业入河排污口ꎬ3个入河截污干管排放口ꎬ10个雨水管道排放口ꎬ3个无水管涵.绵远河经开区段入河污染物按来源包括工业源㊁城镇生活源㊁城镇径流㊁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田径流5类ꎬ其中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通过入河排污口集中排放ꎬ其他分散排放.石亭江经开区段入河排放口8个ꎬ其中2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ꎬ2个为企业入河排污口ꎬ4个排洪沟入河口.污染物来源主要有4类ꎬ分别是工业源㊁城镇生活源㊁城镇径流㊁规模化畜禽养殖ꎬ其中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通过入河排污口集中排放ꎬ其他分散排放.(1)柳沙堰城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未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登记ꎻ绵远河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没有办理登记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入河排污口未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登记ꎬ无排污许可证ꎬ排污情况监测由自己执行且频次少ꎬ仅1次/季度ꎬ处于无监督监测的状态.天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石亭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由四川省水利厅批复ꎬ通过项目环评审批ꎻ其他2个企业入河排污口均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ꎬ也没有展过项目环评审批工作ꎻ没有开展入河排污口自主监测和监督性监测ꎻ年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无法确定.(2)绵远河干流3个入河截污干管排放口ꎬ收集的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污绵远河.10个雨水管道排放口直接排入绵远河ꎬ在降水初期ꎬ城市面源污染物随城镇径流直接接入面源河ꎬ造成水体污染.存在部分生活污水借道雨水管网偷排情况.污水系统布局不合理ꎬ主次关系不明ꎬ且存在多处雨污水管道交叉敷设ꎬ错接或碰撞的风险较大[9].(3)农业污染主要是在绵远河区段ꎬ该区段农田在没有城市覆盖的区域ꎬ仍然是传统的农业方式ꎬ存在农药㊁化肥存在过度施用现象ꎬ通过农灌尾水直排032第2期刘明国ꎬ等: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河一策 管理保护方案㊀进入流域水体ꎬ对水体产生较大的影响.另外ꎬ村内居民垃圾处理不规范ꎬ随意倾倒现象较为突出ꎬ甚至直接倒入沟渠中ꎬ加重水体污染.(4)沱江流域作为我国重要的磷矿产地ꎬ磷矿开采企业多分布于沱江上游绵远河和石亭江流域ꎬ如绵远河上游的清平磷矿㊁天池磷矿以及石亭江上游的金河磷矿等ꎬ其磷矿产量占四川省产量的95%以上[11]ꎬ几十年的开采利用导致该地区环境问题日益严重[12].同时ꎬ绵远河㊁石亭江中游沿岸聚集着大量磷化工企业ꎬ磷石膏多沿河堆积ꎬ由于很多老的磷石膏堆场未采取防渗㊁渗滤液收集等措施ꎬ在降雨影响下污染物易随降雨汇入沱江ꎬ造成沱江流域磷污染[13].龙蟒集团分别在锦元河和石亭江左岸设置宝凤磷石膏堆场和照桥磷石膏堆场ꎬ堆场底部未进行防渗处理ꎬ堆体的边坡坡度过大ꎬ整体稳定性差ꎻ堆体表面未设置阻隔层ꎬ雨水渗入堆体内部ꎻ磷石膏堆场渗漏或外溢污染ꎬ严重威胁绵远河和石亭江的环境安全.(5)散户养殖不同程度存在无相应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或处理设施不运行㊁习惯性河道放牧等问题需要整治.同时ꎬ还有个别病死畜禽随意抛入沟渠水中ꎬ腐烂后严重污染水体.(6)辖区内餐饮直排㊁错排的商铺数量众多ꎬ其污水直接倾倒入市政雨水排水系统ꎬ导致餐饮废水直排河道ꎻ部分农家乐无污水处理设施ꎬ排污不规范ꎬ污水漫排㊁直排入河ꎻ洗车场数量众多ꎬ部分洗车场污水经地面散排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或直排河道.部分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污水无净化或循环利用设备ꎬ直排入河.2.4㊀水环境现状及问题2.4.1㊀水质状况及问题根据监测资料ꎬ绵远河流域和石亭江流域水功能区内水质均不达标.其中绵远河水质指标多为Ⅳ㊁Ⅴ类水ꎬ主要的超标污染物为氨氮㊁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㊁高锰酸盐指数.石亭江水质也有多项监测指标超标ꎬCOD超标16.7%ꎬ氨氮超标58.3%ꎬ总磷75%.绵远河流域内各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如表1.表1㊀绵远河经开区监测断面水质状况Table1㊀WaterqualitymonitoringstatusofMianyuanRiversection(DeyangEconomicandTechnologicalDevelopmentZone)水功能区名称类型代表测站评价次数不达标次数超标项目沱江德阳旌阳区景观娱乐用水区入境旌湖2311氨氮ꎬ五日生化需氧量沱江德阳高碑景观㊁工业用水区金沙江路大桥2417氨氮ꎬ五日生化需氧量ꎬ总磷ꎬ高锰酸盐指数沱江德阳过渡区出境青龙庙85氨氮ꎬ五日生化需氧量ꎬ总磷2.4.2㊀河岸垃圾堆积问题绵远河河岸垃圾堆积比较严重ꎬ部分河面及河道两岸倾倒着各种居民生活垃圾ꎬ随处可见塑料袋和饮料瓶ꎬ有的河段存在垃圾漂浮物ꎬ异味明显.部分河段存在倾倒泥土㊁建筑废弃物现象.2.4.3㊀黑臭水体绵远河经开区流域ꎬ现有黑臭水体2条ꎬ分别是穿城堰㊁胜利堰.黑臭水体的治理力度需要加强.石亭江经开区流域现有黑臭水体5条ꎬ分别是丁家堰㊁干河子㊁黄连泉㊁三十支渠㊁麻鸡堰.其中丁家堰已列入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名单ꎬ黑臭水体治理不足问题更加突出.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ꎬ这就导致了相关责任单位不明确ꎻ资金压力大也大大影响了黑臭水体的整治进度和成效ꎻ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黑臭水体的源头治理难度较大.2.5㊀水生态现状及问题2.5.1㊀生态基流不足绵远河上游主要的取水工程有绵竹官宋硼堰㊁罗江县穿山堰㊁玉女堰等ꎬ其中绵竹市官宋硼堰取水枢纽位于汉旺出山口处ꎬ自流灌溉面积12.5万亩ꎬ设计取水流量43m3/sꎬ而该段多年平均流量仅13.2m3/sꎬ枯水期来水量仅4m3/sꎬ来水量满足绵竹市工农业生活用水都比较紧张ꎬ部分时段无生态水量下泄.虽然已编制了«绵远河水量调度方案»ꎬ但在实际运行中执行难度较大.石亭江流经绵竹㊁什邡㊁广汉㊁旌阳区三市一区ꎬ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居全市前列ꎬ为沿岸居民生活㊁农业用水㊁工业用水提供支撑.由于生产和生活用水的用水逐年增加ꎬ石亭江流域水资源总量逐年减少ꎬ河道生态用水严重不足ꎬ远远低于维持河流正常生态平衡所需的生态流量.据多年水文资料显示ꎬ石132西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第50卷亭江月平均流量为3.2m3/sꎬ极端最小流量仅为0.5m3/sꎬ生态用水稀缺ꎬ尤其是在枯水期.此外ꎬ由于源区生态遭到严重破坏ꎬ导致森林生态功能衰退ꎬ地表水径流量减少ꎬ河流自净能力变低.2.5.2㊀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机构不健全ꎬ队伍人员少ꎬ缺乏专业人才ꎬ监管能力需要提高.部分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不强ꎬ在建设过程中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ꎬ水土保持措施实施重大变更现象.水土保持方案 并联审批 过程中ꎬ存在相关部门把关不严的问题.2.5.3㊀绵远河水体流动性较差㊁水体自净能力不足由于枯水期绵远河上游自身来水较小ꎬ难以满足上游自身用水需求ꎬ导致绵远河旌阳区段来水严重不足ꎬ旌湖上几座水闸枯水期水量交换有限ꎬ主要依靠都江堰人民渠部分时段充水ꎬ水环境容量严重不足ꎬ难以满足水体自净的要求.3㊀管理保护措施3.1㊀水资源管理保护措施(1)做好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区域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ꎬ2018年12月底前建立预警体系ꎬ发布预警信息ꎬ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 (2)加强水资源费(税)征收ꎬ强化用水激励与约束机制ꎬ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3)加快推进经开区节水型社会建设ꎬ推广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ꎬ推广节水设施器具应用ꎬ有条件地区可开展用水工艺流程节水改造升级㊁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技术应用㊁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等. (4)加强绵远河和石亭江经开区段水功能区管理ꎬ落实入河(湖)污染物削减措施ꎬ加强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管理ꎬ强化排污口水质和污染物入河湖监测等.3.2㊀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措施(1)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要求ꎬ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绵远河经开区㊁石亭江经开区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推动河道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工作ꎬ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落实工作经费ꎬ确定岸线保护区㊁保留区㊁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ꎬ明确河道岸线管理目标.(3)规范河道采砂.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㊁划定禁采区ꎬ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ꎻ做好河道已关闭采沙场的清理平整工作.(4)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推动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ꎬ2020年底前ꎬ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5)干流综合整治.加快绵远河经开区段㊁石亭江鹄鸣村段堤防工程建设ꎬ开展绵远河右岸柳风社区险工段堤防整治ꎬ新建八角井两岸出境河道的防洪堤.打造金沙江水闸至柳梢堰水闸的水景观.3.3㊀水污染防治措施(1)对排污企业进行排查.开展经开区企业排污情况普查工作ꎬ摸清企业污染物排放具体情况ꎬ建立排污口台账.对未办理排污许可的企业进行整治ꎬ对不能满足的企业依法取缔.关停流域内磷石膏矿堆场.规范磷石膏堆场ꎻ严格涉磷企业审批㊁鼓励磷化工企业转型升级.(2)开展 小散乱 企业整治.对排污量大ꎬ不符合产业政策 小散乱 企业进行关停并转. (3)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德阳市柳沙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ꎬ由1级B标提为准Ⅳ类ꎻ德阳市石亭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4)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加快推进经开区城乡水环境治理项目ꎬ分别对绵远河和石亭江经开区段进行改造ꎬ建设污水管网工程ꎬ禁止城镇生活污水直接排放.(5)餐饮㊁农家乐㊁农贸市场污水收集.对辖区内餐饮㊁农家乐㊁农贸市场等分散的排污户进行排查ꎬ对废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系统的进行整改ꎬ使废污水全部收集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ꎻ对无法整治的商户实施关停等措施.(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完成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ꎬ完成禁养区内散养户的粪污综合治理任务.促进畜禽养殖布局优化ꎬ进一步提232第2期刘明国ꎬ等: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河一策 管理保护方案㊀升种养平衡水平ꎬ科学配置消纳土地面积ꎬ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ꎬ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ꎬ强化散养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ꎬ适度推广散养户集约化ꎬ推行废弃物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在综合治理期间和全面治理完成后ꎬ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监管长效机制ꎬ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14].(7)绵远河农业污染防治.绵远河经开区通过水肥一体化工程㊁农业节水灌溉工程㊁农村黑臭支沟㊁农灌沟及农业面源截污工程㊁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㊁农灌沟及农业面源截污工程等措施ꎬ减少农业污染.3.4㊀水环境治理措施(1)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护设施清查ꎬ对于存在缺失或损毁的ꎬ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 2008)设置㊁完善界牌㊁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ꎻ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实施隔离工程ꎬ通过护栏㊁围网等物理隔ꎬ防止畜禽养殖㊁人类活动等对重点水域水质的直接影响.(2)黑臭水体治理.完成绵远河流域的穿城堰㊁胜利堰㊁石亭江流域的丁家堰㊁黄连泉㊁三十支渠5条黑臭水体治理.对辖区内的渠堰塘坝进行排查ꎬ对新增黑臭水体进行整治.3.5㊀水生态修复措施(1)水系景观带及生态林建设工程.打造以绵远河㊁石亭江等主要河流为骨架ꎬ其它支流㊁湖库㊁渠系为支撑的水系绿色生态廊道绿化体系ꎬ实现 水清㊁畅流㊁岸绿 目标.(2)水土保持.以小流域单元ꎬ山㊁水㊁田㊁林㊁路㊁渠㊁村综合规划ꎬ以坡耕地治理㊁经果林和水土保持林营造为主ꎬ着力水土资源优化配置ꎬ提高土地生产力ꎬ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3)推动绵远河水量调度方案实施.按照«德阳市城市生态与环境用水专题研究»成果ꎬ每年10月10日至次年6月30日从人民渠调水3m3/sꎬ调水量6800万立方米ꎬ保持长流水ꎬ绵远河水质基本满足要求ꎬ无异味㊁水体感官较好.3.6㊀保障措施为保障全面推行河长制下河道治理取得的成效ꎬ除了落实 一河一策 制定的任务与措施外ꎬ还需要有力的组织保障㊁资金保障ꎬ严格的监督考核和广泛的公众参与等ꎬ共同形成长效稳定的河道保护机制[15].(1)组织保障经开区成立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委担任组长ꎬ管委会主任和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ꎬ下设总河长办和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ꎬ两办会同区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及有关街道ꎬ按照分级编制㊁分级负责ꎬ分类编制㊁部门负责ꎬ分步编制㊁分步实施ꎬ自下而上㊁上下结合㊁部门联动的原则ꎬ围绕河流管理保护六大任务ꎬ组织编制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绵远河和石亭江经开区段组织体系如表2㊁表3所示.表2㊀绵远河经开区段河长Table2㊀RiverchiefsofMianyuanRiver(DeyangEconomicandTechnologicalDevelopmentZone)河流级别河长姓名部门职位绵远河区级伍泽亮德阳经开区党工委党工委副书记绵远河街道级刁斌八角井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田裕波旌东街道党工委㊁办事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㊁办事处主任张顺友工农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书记表3㊀石亭江经开区段河长Table3㊀RiverchiefsofShitingRiver(DeyangEconomicandTechnologicalDevelopmentZone)河流级别河长姓名部门职位石亭江区级孙振国德阳经开区管委会管委会副主任曾俊明德阳经开区管委会㊁管委会党工委委员㊁管委会总工程师石亭江街道级蒋贤文八角井街道党工委㊁办事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㊁办事处主任332。
国家环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国家环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1.11•【文号】环监[1993]015号•【施行日期】1993.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环监[1993]015号)各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各部、委、局、总公司和全军环办: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在经济建设加快发展情况下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1993年1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在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建设发展的新形势下,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方面不断开拓,积极探索,出台了一些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措施,对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有的地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仍然过于繁杂,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有的地方又出现简单放权和项目审批不严的倾向,不能确保审批质量。
因此,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克服各种片面认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1、先评价,后建设。
建设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经济开发区内新建项目、企业以自行筹措资金和留用资金知主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制度,先评价,后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应逐步建立制约机制,提高报告书的质量。
2、认真执行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合理布局,优化资源利用。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建议
05
环保监管与执法力度加强方案
监管体系完善方案
建立全面的环境监测网络
在高新区内设置多个监测站点,实时监测空气、水 质、土壤等环境指标。
强化污染源监管
对高新区内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其 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完善应急预案
制定高新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 程序和责任分工,提高应对能力。
市形象和吸引力。
产业结构优化
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高新区产 业结构得到优化,绿色产业和高技术 产业占比不断提升。
社会效益显著
高新区环保工作的推进,带动了相关 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促进了区域经济增长。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与挑战分析
环保政策趋紧
随着国家对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高新区 将面临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更高的治理要
有一定比例。
设立环保专项资金
02 针对高新区环保需求,设立专门的环保资金,用于支
持高新区环保设施建设、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
优先支持绿色项目
03
政府在项目审批、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等方面,优先
支持符合绿色发展方向的项目。
企业自筹资金渠道拓展方案
提取环保公积金
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从利润中提 取环保公积金,用于支持企业 内部的环保设施建设和升级改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影响生物多样性 。
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环保问题可能影响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形象和声誉,进而影响 到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
03
环保目标与指标设定
总体目标设定
空气质量达标
确保园区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开发区环境管理条例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1986年3月4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3月1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的环境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开放地区,是指国家批准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对外经济开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应当把环境保护纳入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对外经济开放区进行新区建设必须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和布局的要求进行建设。
对外经济开放区现有的不合理布局,应当结合城市改造、工业调整逐步加以解决。
在生活居住区、水源保护区、疗养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调整或搬迁。
第五条管辖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补充标准;对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保证达到本地区环境质量要求的,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报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按照前款规定制定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所在地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执行。
第六条对外经济开放地区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设备,必须符合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要求,对产生污染,国内又不能配套解决的,应当同时引进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
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做到防治环境污染的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的一切单位个人,在签订经济合同同时,应当明确当事人各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合同中不得有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内容。
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
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李盛霖二000年七月二十一日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等工业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餐饮、娱乐、旅游等非工业建设项目以及各类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本市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四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总体规划,采用资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设备与清洁生产工艺,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符合规定的控制目标限值。
建设项目从境外引进技术、设备以及从境外购买物品,必须符合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现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结合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等有计划地改产、搬迁。
在建设项目选址报告中应当有环境保护内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初步选址。
滨州城规划管理办法——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与管理
滨州城规划管理办法——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与管理一、引言滨州市作为山东省的重要城市之一,拥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
为了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滨州市制定了城规划管理办法,其中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与管理。
本文将对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与管理进行详细介绍。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与管理的背景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2003年,是滨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合理规划和管理开发区的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利用效果,滨州市制定了相应的规划与管理办法。
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与管理的原则1. 保护环境:确保开发区建设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提高生态效益。
2.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科学规划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合理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开发区的整体服务水平。
4. 产业结构优化:引导和支持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5. 空间布局合理:合理规划布局,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与管理的内容1. 开发区总体规划制定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包括用地规划、产业规划、建设规划等,以确保开发区的有序建设和高效运行。
2. 土地利用规划根据开发区的用地需求和环境条件,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各类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规划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提高城市的交通运输和生活设施水平。
4. 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包括大气、水域、土壤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开发区建设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5. 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五、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与管理的重要性1. 推动经济发展:规划合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2. 提高城市形象:规划与管理开发区可以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增加城市的吸引力。
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
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8•【字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2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赵龙2024年2月28日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开发区管理,提升开发区发展质量,促进开发区在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规划建设、整合优化、促进发展、服务保障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开发区,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省级开发区。
第三条开发区建设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区域布局合理、用地节约集约、产业集聚优化、设施配套完善、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原则,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努力建设成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引领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辖开发区建设发展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发区建设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立省开发区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研究解决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开发区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商务部门负责全省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开发区管理服务工作,共同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具体政策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7.12.10•【文号】环发[2007]188号•【施行日期】2007.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厅)、商务主管部门和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规范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创建、管理、命名和验收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学技术部组织制订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二○○七年十二月十日附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全面和深入开展,规范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设计创建的新型工业园区。
通过园区的创建,可加快实现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促进我国工业粗放型增长方式的转变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从根本上缓解环境污染的压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园区的申报、验收和管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区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区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2.21•【字号】•【施行日期】201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区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新区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由2014年1月23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2月21日新区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落实和污染减排,保障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实现新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参照《北京市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13〕19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区设立“新区环境保护资金”(以下简称“环保资金”),用于支持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促进作用的项目。
资金额度为每年一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拨款、国际组织援助和社会捐款等。
第三条本办法涉及的支持、奖励等各类资金均在环保资金中列支。
环保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北京市及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遵循诚实申请、科学评估、公正透明、择优支持、专款专用和科学监管的原则,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新区成立“环保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环保资金进行统筹管理,确定资金使用方向、方案和额度,协调解决资金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成员单位包括大兴区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以及开发区环保局、发改局、投促局、企业发展服务局、财政局、审计局和监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环保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发布部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0【实施日期】2019.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8月27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9年9月20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开发区应当坚持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相协调、发展需求与资源支撑力和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方针,实行环保优先、预防为主,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五条开发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机构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具体落实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
其他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职能。
第六条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与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宜,建立生态风险防范和环境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共同做好区域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经费纳入财政收支预算予以保障。
第八条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编制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规划,并组织实施。
西藏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
西藏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4•【字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9号•【施行日期】2011.09.1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9号)《西藏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9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西藏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西藏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发挥西藏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加快产业集聚、促进对外开放、优化经济结构、推动拉萨市城市化进程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西藏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第三条开发区是西藏综合改革的试验区、特色产业的示范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开发区应当建设成为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环境优良、劳动关系和谐、综合服务功能全面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特色经济园区,充分发挥其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第四条自治区支持开发区在土地、财税、金融、投资、外贸、科技创新、管理体制等领域先行先试。
第五条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其在开发区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开发区重大事项。
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对开发区业务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
第七条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拉萨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拉萨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拉萨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行使综合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职能。
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各地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不断加快。
然而,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也伴随着环境问题。
为了有效保护开发区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和生活环境,制定并完善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现状分析1.开发区环境问题严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例如空气、水污染严重,大量的工业废水排放对河流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垃圾处理问题等。
2.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当前,开发区环境管理监管体系不够健全,监管部门缺乏相关环保技术和专业知识,缺少环保监管设施和设备等问题。
3.环保意识薄弱在一些开发区,相关企业和居民对环保意识薄弱,很多企业和居民缺乏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对环境损害了解的不够。
4.存在一些环境违法现象一些企业为了谋求经济利益,不顾环境保护法规,存在环境污染、违法排放等行为。
三、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促进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制定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2.保障公众利益完善的环保制度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存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
3.增强企业环保意识通过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可以促使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环保投入,自觉遵守环保法规。
四、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内容1.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制定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必须以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为依据,确保环保制度的严谨和合法性。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3.环境监测与预警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对环境空气、水质、噪音等等进行监测,及时预警,做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4.环境管理机构设置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环保技术人员,完善环保监管体系,提高对环保问题的监管能力。
黑龙江密山经济开发开发区管理办法
黑龙江密山经济开发开发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黑龙江密山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管理,促进开发区加快开发建设和对外开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开发区实行一体化封闭管理,是具有特定功能、特定范围,享受相应优惠政策,赋予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特定区域,开发区主要开展生产加工及其配套的物流和商服等业务。
第三条开发区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并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为2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是:南至富密壕、北至西山脚下、东至三友驾校、西至解放沟。
第四条开发区内的单位、企业、个人以及开发建设中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机构与职能第五条密山市人民政府设立密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开发区范围内的唯一行政主体。
为避免管委会与其他部门造成不必要的机构重叠与职能交叉,管委会依据政府的授权在开发区内统一行使经济社会各项管理职能.第六条管委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界定职能、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并实行一个机构多块牌子、一个部门多种职能的管理体制。
管委会初期下设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招商服务局和财税统计局四个内设机构。
第七条开发区要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管委会的内设机构,可以在不突破领导及非领导指数的前提下自主设立并报编委备案.(二)管委会工作人员,可根据开发区各个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不受现有编制的限制,采取调任、任命、选任、挂职、招聘等灵活的用人机制从各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在社会公开招录、招聘。
(三)工作人员的使用,在其进入开发区后身份、职级、工资冻结,档案予以封存、保留,由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灵活使用。
如不适应开发区工作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在恢复原有身份、职级、工资的基础上由市委、市政府重新安排工作;属于在社会上招聘的工作人员直接解聘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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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环境保护,预防环境污染,防止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开发区管委会依照开发区内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环保部门对开发区企业实行监督管理,定期召开企业业主会议。
第三条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第四条进入开发区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清洁生产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生产工艺、设备。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报送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报。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与主体工程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七条建设单位污染治理方案须经有资质单位设计。
项目建成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前应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检查认可后方可试生产或者试运行,调试期一般为3个月,试生产期间申请验收监测,调试结束应及时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审批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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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建设单位按设计要求组织环保工程施工,接受环保部门及开发区管委会的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现场,避免施工噪声、震动、粉尘污染周围环境,对因施工造成的生态损失和破坏,应及时予以补偿和修复。
第九条开发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
开发区管委会及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区内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及雨水管网的定期排水。
第十条开发区企业均须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一个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污水不得排入雨水管网。
雨水排口和污水排口各一个。
第十一条所有企业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都必须
经预处理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
理厂接管标准后方可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由污水处理厂制定并经环保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排污单位须按照环保部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
安装流量计、COD或TOC在线监测仪等监控设备,设立标志牌。
第十三条开发区内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必须建设配套处理装置,
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环评文件相应规定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十四条开发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一律不得新上燃煤锅炉。
工业开发区现有临时锅炉废气必须经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后排放,待供热管网覆盖后临时锅炉须无条件拆除。
第十五条禁止随意倾倒、填埋、焚烧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
工业垃圾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处理措施,并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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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并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临时堆存必须采取防雨、防渗措施,储存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各企业必须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环保部门按年度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行为进行评级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开发区内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单位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八条开发区内的企业应积极实施清洁生产,逐年组织清洁生产审计,积极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第十九条开发区内的企业应如实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依法缴纳排污费。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不得组织(试)生产。
(一)环保审批手续不完备的;
(二)污染防治措施未按审批要求做到位的;
(三)自动化监控设备及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未到位的;
(四)未与污水处理厂办理污水纳管手续、污水不能按规定纳入污水管网的;(五)污水预处理效果未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
(六)废气处理未能做到达标排放的;
(七)危险固废未办理转移审批手续的;
(八)企业内部环保管理网络以及环境污染应急措施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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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情节较重的责任人员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