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的缺陷与政治认同性流失(1)
浅谈信访的弊端及对策
浅谈信访的弊端及对策信访是指公民和组织通过书信、电话、来访、上访、网络等方式向政府投诉、举报和求助的一种行为。
信访制度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然而,信访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如滋生形式主义、矫枉过正、影响政绩评价等。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信访的弊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信访的弊端之一是形式主义。
由于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考核评优过程中偏重数量而不重质量,政绩考核成为了部分公务员的首要目标。
这种量化考评方式导致了“数上去了”而实际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滋生了形式主义。
对此,我们应该加强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建设,使官员不再只关注解决问题的数量,还要关注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信访制度可能导致矫枉过正。
当某些官员为了避免形式主义的指责而不断强调“以人为本”,过度地关注民生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件民生事项解决不了,一天都不能好好干活”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政策的制定可能严重依赖于民调和舆情,而不够科学,容易导致矫枉过正的情况。
对此,我们应该强化政策制定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过度关注民调和舆情。
信访制度还可能导致影响政绩评价。
一些官员在解决信访问题时,会考虑自己的政绩评价,导致将信访问题放在了个人政绩评价的位置上,而非问题解决的出发点和终点。
这种情况导致了官员只会针对那些在他们管辖范围内的基层信访问题进行解决,而对更严重和恶劣的问题视而不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更严格、更科学的官员考核制度,对于不解决重大而紧急的问题的官员要负责问责。
此外,信访制度还可能导致工作量过大。
一些官员解决信访问题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导致他们在本职工作上的开展遭到影响。
特别是在基层单位中,频繁的信访事件会严重影响公务员的正常工作进度,甚至给整个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源,以减少信访量的增长,同时建立保障信访权利的渠道和机制,通过优化信访制度来缓解工作量过大的问题。
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
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作者:唐志强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27期摘要我国信访制度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重要制度,它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化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我国信访制度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信访制度政治参与存在问题作者简介:唐志强,长江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62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9.300(一)信访制度的萌芽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并没有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信访制度,这一时期我国的信访工作条件十分艰苦,而且工作十分零散、隐蔽,在各个方面都不够完善,所以这个时期的信访工作只能看作是我国信访制度的萌芽阶段,但是也正是由于当时的艰苦条件更加让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树立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光辉形象,为新中国成立之后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信访制度的发展历程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各个机关和部门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信访机构也不能幸免于难,信访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困难重重,这个阶段的信访制度举步维艰,不能及时处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人民群众的信访量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信访量较少。
(三)信访制度逐步发展完善当把“四人帮”彻底粉碎之后,特别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政治稳定,我国的经济开始复苏,再加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我国的信访制度开始慢慢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慢慢理性化、法制化和规范化,逐步开始完善。
2005年1月5日,我国颁布了《信访条例》,这就更加规范了我国信访制度的发展。
2017年我国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我国的信访制度向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进行转变,开始形成新时期的信访新格局。
论我国信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论我国信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中国的信访制度是一种特殊的管理机制,旨在允许公民通过信访途径向政府反映问题或寻求帮助。
然而,这一制度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探讨中国信访制度的缺陷,并提出一些可能的改进措施。
首先,中国信访制度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信访者通常对政府决策过程和内部机制了解不够,而政府对信访者的个人背景和诉求也了解不够。
这导致了信息的不平衡,信访者难以获得及时准确的反馈和解决问题的机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加强与信访者的沟通,提供更多真实有效的信息,使其了解政府的政策和决策过程。
其次,信访制度也存在着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当前,信访工作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而中央政府的调查和处理方式有限。
这导致地方政府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存在不同的方式和标准,导致信访者的待遇不均。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建立一个独立的信访机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确保信访者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此外,信访制度中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也是一个问题。
当前,信访处理的重点主要是调查并给予答复,而忽视了问题的解决。
信访者通常只能得到一个简单的回答,而无法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在信访制度中加强问题解决的环节,建立有效的调解机制,以确保信访者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最后,信访制度的效率和透明度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当前,信访处理的程序繁琐,时间长,而且结果往往不透明。
这导致信访者对信访制度的失望和不满。
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提高信访制度的效率和透明度,例如简化信访申请程序,优化信访处理流程,并确保信访结果公开透明。
综上所述,中国的信访制度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可以加强与信访者的沟通,建立一个独立的信访机构,加强问题解决的环节,并提高信访制度的效率和透明度。
通过这些改进措施,我们相信中国的信访制度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公民,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第一篇: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在我国的司法体系还不够完善、社会正义的维护和各种权利制衡不尽人意、相关改革还不到位的情况下,信访制度作为一种救济性的制度安排,对于维护群众利益、疏导社会矛盾来说是必要而又合理的。
一、信访制度的价值和意义1、信访是人民群众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的制度性方式,也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
当前,信访制度已成为人民代表大会之外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的一种最直接、最常用、制度性的群众性利益表达渠道。
2、信访是个体权利对公共权力的控制,是公民监督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的有效途径。
信访制度则是党发动人民群众监督地方基层干部的有效手段和途径。
同时,信访制度也是反映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的一种主要渠道,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信息源。
3、信访制度是党和政府及其负责人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一种制度化形式。
群众信访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联系群众、了解社会情况和民间信息的重要渠道。
信访制度,通过群众反映问题,政府调查后予以解决,能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承诺,体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4、信访制度深化政权合法性,维护社会稳定。
群众来信来访,体现了共产党政权与民间社会的交流与互动,反映了社会对政权的认同状况。
同时,信访作为一种常规制度的出现则反映了共产党人调和、消解社会矛盾的努力,有利于实现政治稳定,建立政权合法性。
二、当前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1、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信访工作责任制不明确,信访部门责重权轻,对产生信访事项的机关督促的力度不够,工作效率、效能低;对因行政不作为或侵犯群众利益引发越级信访的行政行为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由于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任何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层层转办,导致信访不断升级,中央有关部门受理信访量直线上升。
由于信访机构林立,而缺少统领机关,而整个系统缺乏统一协调的机制,缺乏统一的计算机联网,信息不共享,信访者一个问题可能同时找几个机构,得到的答复和解决方案可能不一样,各机构推来推去,信访人投诉无门,只能在各信访机构之间来回跑动。
03之三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
“信访研究深度品读”之三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教授于建嵘最近,我主持的课题组发表了一份题为《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的调查报告,受到朝野关注并引发了一场有关信访制度何去何从的争论。
国内最具影响的媒体《南方周末》对此评论说:“于建嵘在这场争论中是比较孤独的一个。
他的‘弱化信访权利救济功能’观点遭到了强有力的质疑。
有人认为是不考虑中国国情的理想主义,更有人认为是迂腐。
”虽然我对许多媒体的相关报道并不完全认同,却不得不承认上述有关我目前处境“孤独”的描述是比较客观的。
的确,在我每天接到的数十个电话或邮件中,虽有人对我表示关心和慰问或求助,但鲜有明确表示同意我观点的,更多的是不满或指责。
这样的指责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其一是国家信访系统的官员,特别是那些要求强化信访的官员,就有地方信访官员从南方飞到北京来,其目的就是要当面指责我:“如果不给我们信访部门实权,那老百姓的冤屈如何才能解决呢?!”。
其二是那些称之为公共知识分子的学者如康晓光等人,他们的理由是中国是一个以行政主导的国家,加强信访机构的权力来解决社会问题是“亲民”和“仁政”的重要表现;其三是一些信访群众和具有社会底层关怀的学者。
有一位打算到北京来上访的江西农民给我写信说,如果没有信访了,中央如何才能帮我们解决问题呢?就连我十分敬仰的秦晖教授也在电话里质问我,“如果取消了信访制度,人民还有说话的地方吗?”面对如此多的批评和质疑,我感到有必要作一些回应了。
正因为如此,我特别感谢北京大学的燕南讲坛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陈述的机会。
我的基本观点仍然是,现行信访制度已成为了祸国殃民的遮羞布,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
我今天要讲两个问题,其一调查结论;其二改革设想。
一、调查结论我对信访制度最初的关注是在1999年。
当时,我在调查湖南农民维权抗争时就感到信访制度存在重大的缺陷。
因此,在近几年发表的论文中,我提到过要改革信访制度。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信访工作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公众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信访工作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就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一些建议进行讨论,以期为信访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
一、信访制度不健全信访制度是信访工作的基础,对于发现和解决问题至关重要。
然而,当前信访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问题:1.1 制度法规不完善。
当前信访制度在法律法规方面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明确信访的程序和标准。
1.2 组织架构不合理。
信访工作涉及多部门的协同合作,但目前部分地区的信访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重叠,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1.3 超期处理问题。
信访工作存在处理周期长、回复不及时等问题,可能会引发信访群众的不满和不信任。
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1)进一步完善信访法律法规,明确程序和标准,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2)优化信访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减少重复办理,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信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部门及时、有效地回复信访群众的问题。
二、信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信访工作是一项需要高素质人员参与的工作,但现实中信访人员素质的不均衡存在以下问题:2.1 缺乏专业知识。
信访工作涉及面广,需要信访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政策以及沟通技巧等方面知识,然而部分信访人员的专业素养不够。
2.2 过分强调“信访不受理”。
有些地方过分追求信访案件的不受理率,对信访群众不够耐心、不够耐心和不够关心,导致群众对信访工作的不满。
2.3 老龄化问题。
信访工作需要耐力和较强的心理素质,但现阶段信访人员普遍年龄较大,缺乏新鲜血液的注入。
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1)加强信访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升信访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2)建立激励机制,推动信访人员关注群众利益,提高工作满意度和积极性。
(3)鼓励青年人才进入信访工作,注重信访队伍的年轻化和多样性。
三、信息化建设滞后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信访工作也应该借助信息化建设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然而现实中存在以下问题:3.1 信息互通不畅。
论我国信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论我国信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专业:法律论我国信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摘要建国以来,信访制度规定的群众信访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和维护公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具体形式。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现行的信访制度已经出现了困境。
积极完善信访制度对和谐社会的建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改革与创新。
本文对现阶段我国信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信访制度存在问题完善措施装订线目录一我国信访制度设计初衷及其定位 (3)1.1信访是一种弱救济性的行政救济手段 (4)1.2信访是一种行政监督途径 (4)1.3信访是一种重要的民意表达方式 (4)二我国信访制度的既存缺陷和问题 (4)2.1信访制度的功能错位 (4)2.2信访制度“人治”色彩浓厚 (5)2.3信访机制运行失轨 (5)2.4在集权体制下关于信访制度的逻辑悖论 (6)三完善我国信访制度的有效措施 (6)3.1重新设定信访功能目标 (6)3.2整合机构,规范信访部门职能权力,形成“大信访”格局 (6)3.3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阳光信访 (7)结论 (8)参考文献 (8)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在此过程中加剧。
信访作为公民合法表达的渠道之一,相较于其他行政和法律的救济形式信访具有门槛低、更直接、更全面的特点。
狭义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这里仅指有关行政机关接待信访人、处理信访事项的一种行政活动[1]。
广义的信访是指除了行政机关开展的狭义信访活动外,权力机关、党务机关、司法机关甚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均开展信访接待活动。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信访制度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减压阀”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自身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又成为导致许多社会矛盾的渊源。
中国信访制度的缺陷分析及其应对策略
中国信访制度的缺陷分析及其应对策略——以山西省某县农村征用土地信访事件为案例[摘要]:信访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尚不完善的背景下,实现和维护公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具体形式,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现行的信访制度已经出现了困境。
本文从一个真实的案例出发,透视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缺陷,分析信访制度在反映公民利益诉求方面日益缺失的原因,并且在已有理论的基础上尝试提出弥补信访制度缺陷、完善信访制度功能的应对策略,进而重申信访制度在当代中国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信访制度缺陷利益表达应对策略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众利益表达和权利维护的制度。
现实情况表明,信访制度对于公民权利的救济和社会稳定的维护是不可或缺的。
我国现正处于农业化向工业化、城市化转型的关键阶段,“有超过70%的土地在农村,有超过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有超过70%的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
”1近年来,农村土地信访案件特别是涉及征地的信访案件居高不下,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因素。
而在这类信访活动中存在着大量非正常上访行为,这种非正常上访行为干扰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也严重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和谐,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最大消极因素。
面对农村信访活动非秩序化的种种不良现象,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显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的具体处理方法亦不能有效遏止非正常上访行为。
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现阶段农民信访量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访制度本身的设计及其运作还存在缺陷。
一从案例中透视信访制度的缺陷当前,农村信访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其中,有关土地征用的信访问题大约占一半以上。
山西省某县农民围绕土地征用赔偿问题引发的信访事件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山西省东部某山区县在1983年经县政府批准,与A村协商联合开办了一家年产值约10万吨的小型煤矿,附加条件是每年免费为该村村民提供冬季供暖所1参见杨宏宇:《当前农村土地征用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分析》,《三江论坛》,2006年第3期,第26页需的煤炭,并且在招募职工时优先录用本村村民。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信访工作是指群众通过上访、来信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问题和诉求的一种制度。
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体制机制,信访工作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信访工作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不足之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信访工作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工作责任不清。
在一些地方,信访工作重要性被忽视,工作责任被低估,导致相关部门不够重视信访问题,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给信访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其次,信访工作存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工作程序不规范。
在一些地方,信访工作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导致信访渠道混乱、流程不畅。
例如,一些群众在上访时需要经历多个环节、多个部门才能解决问题,且处理时间长,给群众带来了不便。
此外,信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主要问题,如信息沟通不畅、对信访问题的处理不力等。
传递信息的渠道不畅通,导致信息传达出现偏差和滞后,进而影响问题的解决。
同时,信访工作中的一些部门在对待信访问题时可能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对于一些复杂的信访问题,处理不力导致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
另外,信访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一些信访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问题时态度恶劣,甚至出现纵容不当、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信访工作的公信力,也给群众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外,信访工作中还有一些实质性问题。
部分问题无法迅速解决,导致信访工作失去了及时化、精准化处理问题的效果。
同时,信访工作中对一些复杂问题的解决缺乏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导致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在面对信访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之处时,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
同时,应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让更多人了解和支持信访工作。
其次,相关部门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信访”特指人们依照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运用写信或上访等形式,向社会组织及其管理者反映个人或集体的某种愿望和要求,并由有关组织处理的活动。
具体地说,我国的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党的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和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这些组织处理的活动。
一、当前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一,信访职能过于宽泛,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上行趋势明显。
一个还没有现代化的政治体系,总是由少数机构担负着许多尚未分化的功能,中国目前的信访制度就是如此。
信访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参与类,即向各级党、政、人大、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求决类,主要是要求解决涉及自身利益的各种具体问题;诉讼类,指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双方的信访。
信访涉及的社会矛盾可以归结为八大类:一是企业改制、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二是“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三是涉法涉诉问题;四是城镇拆迁安置问题;五是反映干部作风不正和违法乱纪问题;六是基层机构改革中的问题;七是环境污染问题;八是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要求解决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问题。
几乎所有社会问题、社会冲突都可以诉诸信访部门,信访制度承载了整个社会变革转型及社会稳定的重任,由此导致信访案件大量积压,同时不断升级上行,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
第二,信访机构缺乏统一协调机制,责重权轻,效率低下。
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分散,归口不一。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
但这些信访机构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中央信访机构对地方信访机构及中央各部门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十分有限,缺乏强制约束。
各级信访机构地位低下,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资源和实际权力,而信访的指向往往是掌握党政司法权力的官员,却让没有权力的信访部门出面处理,把信访部门当成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出现权责错位。
信访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信访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言信访部门作为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正与公平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信访部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对于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有助于改进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问题和不足1. 工作流程不够规范1.1 缺乏标准化的操作规程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事务时,缺乏明确的操作规程,导致工作流程不够规范。
不同的人员对于同一件事情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
1.2 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目前,对于信访部门的工作进展和工作结果的监督不够强力,导致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这也使得一些信访事务未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2. 人力资源不足2.1 从业人员数量不够信访部门的从业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大量信访案件的处理需求。
在一些特定时期(如灾难、突发事件),信访部门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
2.2 人员专业素养不足由于人员数量不足,信访部门在招聘和培训方面也存在一定难度。
信访部门的从业人员在专业素养上存在差异,有的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充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欠缺。
3. 缺乏信息化支持3.1 信息收集和管理不便利信访部门在信息收集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目前,大多数信访部门还采用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方式,信息检索和管理效率较低,无法满足大数据时代的要求。
3.2 信息安全问题需要重视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信访部门面临着信息安全的挑战。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技术手段对信访部门进行数据攻击和信息泄露,给信访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
对策和建议1. 规范工作流程1.1 制定操作规程信访部门应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不同的人员在处理同一件事情时采取一致的方式和标准。
可以借鉴其他行业的管理经验,制定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
1.2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信访部门的工作进展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我国信访制度的设计缺陷及其改革建议
我国信访制度的设计缺陷及其改革建议作者:高旭军来源:《东方法学》 2013年第6期高旭军*内容摘要:信访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在强化人民群众监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凝聚人心方面曾起到重要作用。
但目前,这一制度的存续和发展遇到了极大的挑战,因此其改革也成为当前我国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们社会中种种信访难题,就应该通过改革彻底消除上述设计缺陷。
首先,信访机构的改革——重新定义信访的功能,应该完全取消信访具有的解决争议、维护权益的功能,同时强化信访机构了解民情和参政议政功能。
其次,进行司法制度改革。
重树法律的权威,恢复我国社会对司法机制的信心。
最后,在过渡阶段的措施,要进行说服诱导工作,劝说信访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其争议。
依法处理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关键词:信访制度司法救济设计缺陷一、问题的提出信访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逐步发展和形成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为了规范信访工作,国务院先后于1995年和2005年颁布了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以下简称“信访条例”),2007年国务院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信访制度在强化人民群众监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凝聚人心方面曾经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目前,这一制度的生存和发展却面临着重大的危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公民层面而言,信访既是我国法律明确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一项权益救济途径;事实上,我国公民也比较信赖这一救济途径,每年巨大的信访量就表明了这一点。
甚至我国公民对信访的偏爱程度已远胜于正常的司法救济途径,以至于出现了“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的怪象。
〔1 〕由此已严重影响了法律和司法机构的威信。
另一方面,从政府层面而言,政府部门似乎并不十分喜欢信访这一方式。
这具体表现在由政府部门设置的直接障碍和间接障碍两个方面。
就直接障碍而言,各级政府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北京、各省省会等主要城市对上访群众进行“接访”、“截访”、“劫访”,进而对他们采取“处罚”、“关押”、“拘留”等强制措施;〔2 〕就间接障碍而言,各级政府部门均会定期编制并公布“信访排名”,并将该排名作为衡量下级政府及其官员政绩的一项重要标准,信访量排名靠前者代表政绩不佳。
信访制度的弊端
信访制度的弊端随着社会的发展,信访制度成为维护民众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种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为民众提供申诉渠道,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但是,随着信访制度不断扩大和升级,一些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需要我们认真面对和解决。
一、滥用信访制度一些人为不正当目的滥用信访制度,给政府和国家造成一定的压力和影响。
他们打着维权、申诉的旗号,以声讨为名,故意煽动社会对某些事件的舆论,给政府形成压力。
这种行为不仅浪费政府和社会的资源,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二、信访成为一种敛财途径一些地方干部利用信访来敛财,通过收受信访费、承揽信访案件,对申诉人进行敲诈勒索,获取不法所得,危害了申诉人利益,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这种现象让申诉人感到无处可诉,社会上某些权力机构失去了公信力,出现了腐败的现象。
三、信访制度缺乏有效的调解机制信访机制的存在,本意是帮助民众解决问题,但是在实际中,一些申诉人遇到的问题并不是法律层面上的问题,而是群体矛盾、人情问题、意见不合等。
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调解来解决,但由于信访制度缺乏有效的调解机制,大量的信访案件只得不到解决,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信访制度与法律制度之间缺乏衔接在信访制度与法律制度之间,应该有明确的衔接机制,但现实中很多人在使用信访制度时,把信访当作一种救济手段,就是不走法律程序;因为在信访中,有些人本来就无法获得公平正义,他们把信访当成一种发表声音、煽动舆论的工具,最终影响了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实施。
五、信访制度存在滞后和过时的情况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信访系统也在不断完善,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现实中一些信访部门还停留在过去的管理模式中,不适应社会发展和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信访制度成为了一种陈旧和滞后的机制。
这不仅让受众产生了被忽视和排斥的感觉,而且导致信访部门的工作效率低下,降低了人民群众对信访制度的信任和依赖。
信访制度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重要手段,但其弊端也不可忽视。
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信访制度进行进一步的优化、改善,建立更加完善的机制和制度,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信访制度的漏洞
信访制度的漏洞随着我国的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信访工作日益重要。
信访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
但是,随着信访工作的深入发展,我们也逐渐发现了信访制度中的漏洞和问题,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谈谈信访制度的漏洞。
一、信访制度的法制性不够现在的信访制度已经有了完整的法律条文,但是在实践运用中,信访工作往往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常常出现“阳奉阴违”的现象。
比如,信访接待工作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但实际上,一些信访部门为了避免问题和纠纷,经常采用不合法的措施来应付来访者。
这就会导致信访工作的法制性不足,导致信访制度的稳定性受到影响。
二、信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分离不够明确信访制度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纠纷和矛盾,但是现实中,往往是信访部门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和回避,导致问题的无法得到妥善处理。
信访部门和政府部门应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但现实中总是存在这种状况,造成了信访问题处理的困难和低效。
三、信访工作中的个别态度问题信访工作是一项严肃的事业,信访工作人员的态度和言行也应该严谨端正。
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有一些信访工作人员的不理性、不负责任的行为,也会导致来访者和社会公众的不满和不信任。
有时候是因为工作超负荷,工作压力过大,或者是个别人的素质不达标,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信访工作中的个别态度问题。
四、对一些信访问题的解决方法不够科学信访问题的解决方法应该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但是往往出现对信访问题的解决方法随意、主观性较强的情况。
一些解决信访问题的方式,没有考虑到问题的本质和实际情况,一些信访问题的处理方法过于粗暴,造成了新的矛盾和冲突。
五、有些信访人士自身问题限制了信访工作如果一个信访人士有一些自身问题,如缺乏法律知识或意志力不够强,他的信访工作就会受到影响。
在信访过程中,来访者自己的能力、素质、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等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对于解决问题会有诸多不利因素。
这就需要我们在信访工作中,除了对信访制度的规范,还要在来访人士的自身问题方面给出建议和指导。
信访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信访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访工作越来越重要,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面就相继进行分析:一、工作效率低下信访工作效率低下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信访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对市民问题进行处理耗费时间长,而且传统的答复方式通常需要大量时间,以致信访处理过程延长。
此外,信访处理机制不够完善,反馈信息不能及时地传达到企事业单位,进一步造成了信访问题解决的滞后。
二、信息不透明导致信任度低在现阶段情况下,信访工作缺少透明度,以至于影响了市民和信访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度。
市民对于处理效果不明确的信访问题,常常会产生不满和疑虑,加大了信访工作的难度和复杂度。
因此,如何增强信访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会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之一。
三、信访制度不规范信访制度不规范是信访工作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
它与信访人员不够专业、前期预处理不健全,以及管理制度过于宽松等诸多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
其中,过于宽松管理制度导致的人员素质低下是信访制度不规范的最根本原因,因此必须期待在信访制度上做出改善。
四、投诉渠道不畅通,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投诉渠道不畅通问题往往是影响信访工作最为严重的一点,也是带来“访难”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投诉渠道不畅通,许多信访问题很难得到及时的负责人处理和解决,这让许多市民对信访工作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五、传统处理方式效率低下目前许多地区和机构对信访的处理方式还停留在传统的人工审批和答复阶段,时间长、信息素质差、工作效率低的问题也就成了不断困扰信访工作人员的核心难点。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采用现代化的人工智能进行信访工作的管理和解决问题已经成为一大趋势。
综上所述,信访工作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不足,因此未来的信访工作需要通过加强人才培养、精细化管理、完善服务等多方面来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透明度,建立规范化的制度体系等各个方面来加大信访工作的努力,来减少信访问题的出现,并确立消除信访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固本控源,才能达到全面巩固社会和信访领域的大局稳定。
信访制度的漏洞
信访制度的漏洞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民生问题的关注度也日益提高,因此民众通过信访渠道向政府反映问题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信访制度的建立旨在为民众提供一条向政府反映问题的正式渠道,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政府了解底层民情,改进工作方式。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人们也发现了一些信访制度的漏洞,这些漏洞给民众的合法权益和政府的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本篇文章将就信访制度存在的漏洞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漏洞之一:群众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反馈信访制度的一个主要目的是让民众向政府反映问题,并通过政府的回应解决问题。
但实际上,由于政府机关的繁忙和人手不足等原因,许多民众的反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回应,这让民众感到被漠视和无助,导致信访工作不能得到顺利的开展。
建议:政府在实施信访制度时应更加注重及时反馈,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增强信访制度的公信力。
同时,在政府部门中建立专门的反馈岗位,确保及时处理民众反映的问题。
漏洞之二:有关方面难以得到准确的信息在许多情况下,民众通过信访制度反映的问题十分复杂,相关部门难以准确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此外,在部分地区,信访制度被一些人滥用,故意夸大问题,以此牟取个人利益,这也进一步增加了政府解决问题的难度。
建议:政府应该提高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确保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避免信息的重复收集和传递。
同时,设置举报渠道,加强民众对于举报的认知,同时设立专门的举报机构进行核实,防止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漏洞之三:政府部门不负责在实践中,由于分权管理或部门间管理不当等原因,一些问题在处理上出现了“推脱”、“搪塞”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信访制度的正常运行。
此外,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存在政绩观念过重,重视“形式”而不重视实际解决问题的现象,也导致信访制度的漏洞和问题。
建议: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信访制度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同时,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行政透明化,让群众真正了解政策信息,增强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提高信访制度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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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的缺陷与政治认同性流失(1) 摘要:信访是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和时代术语,信访权也是中国特色的政治权利。
现行信访制度的缺陷导致了政治认受性流失。
保障当代中国农民的信访权,应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关键词:农民问题信访权信访制度
在中国,有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就是信访。
关注当代中国农民,不能不关注中国农民的信访和信访权。
作为中国共产党联系群众重要方式和制度安排的信访,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治国中创造的当代术语,指的是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信访”一词更多地被“上访”一词所取代,农民自己将向上级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称之为上访,政府官员一般也将农民的信访活动称为“农民上访”,社会上也更多地习惯使用“上访”一词来概括民众的信访活动。
在官方正式用语和学术理论研究中则较多地使用信访一词。
本文的主要兴趣是从权利的视角来审视和分析当代中国农民的信访或上访。
密尔在《代议制政府》这部名著中指出:“男子和妇女一样,需要政治权利不是为了可以进行统治,而是为了不致受到暴虐的统治。
”[1]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不但无损于“党的领导”和现有的政治秩序,相反,有利于增强执政合法性,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与可
持续发展。
一、信访权:中国特色与宪法渊源
“信访”是当代中国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单位在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新词汇。
从广义上说,信访“指的是古今中外的社会成员通过写信、访问等形式向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反映个人或集体意愿的社会政治交往活动;狭义的信访指的是我国人民群众通过写信、访问等形式向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反映个人或集体意愿(主要是反映情况,陈述意见,解决问题等)的社会政治交往活动。
”[2]XX年5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对于信访的定义是这样界定的,即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3]这种对信访的定义显然是比较狭窄的。
在现实生活中,信访人的诉求对象除了各级人民政府外,还有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以及人大、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
对于信访活动的类别,有的学者作了个人理解的划分。
应星将1949年之后的信访活动划分为大众动员型信访、拨乱反正型信访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安定团结型信访三种类型,
认为信访在中国仍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替代性的矛盾处理方式。
[4]不过这种划分似乎过于宽泛,比如将改革开放以来的信访活动简单地界定为“安定团结型信访”就完全没有把握新时期信访的新特点和复杂性。
周梅燕则将中国目前的信访活动划分为参与类信访、求决类信访、诉讼类信访三种类型。
他认为,参与类信访主要是指对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司法机关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及批评的信访事项;求决类信访在目前各级政府机关受理的信访事项中所占比例最大,大到动拆迁、征地补偿、失业保障,小到社区小、电、煤的维修、邻里纠纷甚至家庭矛盾都会找政府信访,以求解决;诉讼类信访是目前中国最为叹为观止的奇特信访类型,这种对已经终审生效的法院判决提出的没完没了的申诉状况,显示了中国司法权威及法院公信力存在的危机。
[5] 信访这一当代中国使用频率极高的词汇,既是中国特色的产物,也是中国特色的反映。
信访之中国特色,其意蕴有二:一是自古以来中国的德治、礼治和人治之治国方略,形成了官纳言于民、民诉言于官的沟通机制。
一方面,开明的统治者乐于把采集民间的意见和不满作为其统治伦理的重要展示,另一方面,被统治者只有通过信访这种唯一合法的制度管道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
尧置“进善之旌”,立木为表,使民书政之得失。
舜置“敢谏之鼓”,使谏者击之以自闻;舜还专设纳言官,“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
下”。
[6]禹置鼓、钟、罄、铎、鞀以待四方之士,“教寡人以道者击鼓,谕以义者击钟,告以事者振铎,语以忧者击罄,有狱讼者击鞀。
”[7]此后的历代统治者无不设置相应的制度平台以表达民意,这种制度平台,对于普通农民来说,常用的上访方式就是到县衙击鼓鸣冤、遇钦差大臣拦轿喊冤。
一般来说,官员们对民众的这种上访方式并不阻挠,也不罗织罪名予以制止。
信访之中国特色之意蕴二是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密切相关。
中国共产党是在苏俄具体指导下建立的列宁式政党,其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受布尔什维克党的影响。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认为处理人民来信是社会主义国家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反对官僚主义、加强对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实行监督的最有效的办法。
为此,列宁亲自起草了《关于苏维埃机关管理工作的规定草案》,对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每个苏维埃机关,都要张贴关于接待群众来访的日期和时间的规定,不仅贴在屋里,而且贴在人人可以看到的大门外面。
接待室必须设在可以自由出入、根本不需要什么出入证的地方。
每个苏维埃机关都要有登记簿,把来访者的姓名、意见要点和问题性质最简要地记下来。
星期日和假日也要规定接待时间。
”[8]列宁本人还亲自接待来访的工人和农民。
据福齐也娃统计,列宁在被行刺前两个月当中,“接待了171人(进行了125次接待),
平均每天接待2-3人,每周接待17-20人。
”[9]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奉行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并自豪地认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创造性发展。
刘少奇将群众观点概括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
”[10]毛泽东则把共产党的群众观点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认识论结合起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的群众路线。
中国共产党在党章中明确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并视“密切联系群众”为共产党最有效的工作法宝。
当代中国的信访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这种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因而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之中。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很自然地把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贯彻到治国理政之中。
在当代中国,信访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演变成了中国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信访权。
林喆认为“信访权是公民以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要是领导人)反映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促使有关部门处理或解决并给予答复的权利。
从严格意义上讲,它是由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所延伸出的一种权利,它是对维权渠道堵塞的一种补救
措施。
”[11]XX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XX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则指出:“国家重视通过信访渠道依法保障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
”[12]这实质上是说公民的信访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或者说中国公民通过信访这种中国式渠道来行使宪法赋予的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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