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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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场地调查方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场地调查方案

XXX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XXXX有限公司初步采样调查方案目录1前言 (4)2地块基本情况调查内容 (5)2.1地块信息收集 (5)2.3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9)2.4企业产品 (9)2.5原辅材料 (10)2.6生产工艺及产排污情况 (10)2.7风险筛查结果 (11)3点位布设情况 (12)3.1疑似污染区域的识别分析 (12)3.2布点区域的筛选依据 (12)3.3布点位置和数量的确定依据 (12)3.4点位现场核实确认和调整情况 (12)4测试项目设置情况 (12)4.1热媒排气筒 (12)4.2污水装置 (13)4.3仓储区 (13)4.4主装置区 (13)4.5固废存放区 (14)4.6循环水塔 (14)5分析测试工作安排 (15)5.1分析方法的选择与确认 (15)5.2 实验室认可范围 (18)6样品采集工作安排 (19)6.1土孔钻探方法 (19)6.2地下水采样 (19)6.3采样方法的选择 (20)6.4采样设备的选择 (20)6.5样品数量 (20)6.6现场质控工作安排 (20)7样品保存和流转工作安排 (20)7.1包括但不限于样品保存和运输条件、样品流转安排、是否满足测试时限要求等; (20)8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安排 (20)9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计划 (20)附录1 (21)1前言XXX办公室地址位于XXXXX号,于2004年03月31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5,000万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5年里,主要经营技术引进及开发;项目投资;瓶级、纤维级聚脂切片、新型材料、化学纤维的生产与销售;纺织品及化工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纺织品、化纤产品、化工机械设备、通用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五金工具的销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2016 年中国环保部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要求各地政府根据其要求,对各工业场地及周边农田等关注区域有计划的展开较为详细的摸底调查,以期明确土壤所受污染程度及范围,为进一步制定相应风险管控措施及开展修复行动提供依据和工作基础。

新乡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质量信息公开

新乡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质量信息公开

新乡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质量信息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内容通常包括: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的影响情况等。

土壤污染物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

无机污染物主要包括酸、碱、重金属,盐类、放射性元素铯、锶的化合物、含砷、硒、氟的化合物等。

土壤污染物有下列4类:化学污染物。

包括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

前者如汞、镉、铅、砷等重金属,过量的氮、磷植物营养元素以及氧化物和硫化物等;后者如各种化学农药、石油及其裂解产物,以及其他各类有机合成产物等。

物理污染物。

指来自工厂、矿山的固体废弃物如尾矿、废石、粉煤灰和工业垃圾等。

生物污染物。

指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卫生设施(包括医院)排出的废水、废物以及厩肥等。

放射性污染物。

主要存在于核原料开采和大气层核爆炸地区,以锶和铯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长的放射性元素为主。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及其冶炼排放、长期对土壤进行污水灌溉和污泥施用、人为活动引起的大气沉降、化肥和农药的施用等原因,造成了土壤污染严重。

2006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视频会议中表示,全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

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般包括毒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污染的影响情况等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应当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主要包括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内容。

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还应当包括污染类型、污染来源以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金利金锌有限公司20万吨年铜基新材料合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金利金锌有限公司20万吨年铜基新材料合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金利金锌有限公司20万吨/年铜基新材料合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豫环审〔2024〕27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金利金锌有限公司20万吨/年铜基新材料合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河南金利金锌有限公司:你公司(91419001MA9FQPEN4L)上报的由河南绿韵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金利金锌有限公司20万吨/年铜基新材料合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所在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

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1.废气。

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

豫北某化纤厂地块污染土勘察评价

豫北某化纤厂地块污染土勘察评价

豫北某化纤厂地块污染土的勘察与评价【摘要】豫北某化纤厂地块改造,原场地由于长期进行化工生产,造成地基土和地下水污染,通过勘察,查明了污染土分布,进行了腐蚀性测试和评价,并分析了土和水的污染成分和路径,提出了防护措施。

【关键词】污染土污染成分腐蚀性一、概况豫北某化学纤维厂,始建于1967年,主要产品为涤纶长丝、粘胶短纤维、涤纶poy丝、化纤浆粕等。

原场区内主要为:短丝车间、黄化车间、碱液池、硫酸池、小型造纸厂、陶瓷纤维、仓库、服务公司、污水处理厂等。

地块经改造后为住宅小区,拟建建筑物主要为多层和高层住宅。

二、主要地层岩性及地下水埋深在40.0m的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层主要分布为:0-2.5m为杂填土,2.5-4.5m为黄色粉土,4.5-7.3m为黄褐色粉质粘土,7.3-10.5m 为黄色粉土,10.5-14.1m为灰黄色粉土,14.1-18.5m为棕黄色粉土,18.5-24.0m为棕红色粉质粘土,24.0-30.0m为棕黄色粉质粘土,30.0-36.0m为棕黄色粉土,36.0-40.0m为卵石层。

勘探期间地下水位埋深为21.2-21.6m,地下水位变幅为1-3m,近五年最高历史水位为19.0m,历史最高水位约为7.0m。

三、场区污染土表观特征根据调查,在勘察现场地表残余建筑物有不同程度的腐蚀,墙体表面脱略、暴露的钢管铁锈斑斑、地表有白色粉末状物质析出及微弱的刺激性气味。

局部地表土壤疏松、多呈蜂窝状小凸起。

经对原厂区生产工艺、生产流程、成品及原材料的调查,场区内可能存在酸性或碱性或相关盐类的污染。

污染土勘探孔按酸液和碱液污染源的传播路径进行布设,以便分析在污染传播路径内地基土的被污染程度。

钻孔资料显示,污染较重的地基土多呈灰、灰黑色、灰绿色,土样有刺鼻、刺眼现象,风吹后土样中可见白色晶体析出,个别土样中亦可见晶体状物质。

四、污染成分、路径及污染程度经对土样进行化学分析以及对生产车间的调查,原化纤厂主要使用:碳酸钠、氢氧化钠、碳酸氢钠和氢氧化钙等碱性物质,以及硫酸、盐酸等酸性物质。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鹤政办文〔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鹤政办文〔2021〕22号淇县、淇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9日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为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2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二)工作目标。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标准规范,系统排查整治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规范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生态廊道完善提升,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保障水质安全。

二、排查范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两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三、排查内容(一)保护区标志及隔离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大沙河民权段砷污染底泥环境修复示范项目简介

大沙河民权段砷污染底泥环境修复示范项目简介

大沙河民权段砷污染底泥环境修复示范项目简介1.2底泥疏浚技术路线河道底泥处置的技术路线是:测定不同段底泥砷浓度→确定底泥体积→河道两侧挖出储泥坑→把底泥抽上岸自然干化→底泥运输→综合利用。

根据大沙河的河道地理特点和残水分布情况,本项目疏浚工程计划分别采取水利清淤和机械/人工开挖的方式进行。

2河岸储泥池及干化排水工程2.1工程建设内容底泥水利疏浚过程中,需在河岸开挖和构建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污泥储存池及集水处理池,并根据需要配建与排水量相适应的集水设施和水处理设施,以防止干化排水进入河道造成二次污染。

底泥水利疏浚工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 底泥水利疏浚工程示意图其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河岸上的污泥储存池和集水处理池按同样规模和要求以2:1的比例配建。

2、河岸上的污泥储存池和集水处理池防渗工程均采用土工管袋技术。

土工管袋是一咱由高强度土工织物制成的管袋式包容体,主要用于包裹砂类泥土,其直径可根据需要变化,最大长度可达近百植蜈蚣草等根系发达的富砷植物;并选取适当区域进行水泥地面硬化处理。

4、控制区域内河水砷浓度满足《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III类水(砷浓度小于0.05mg/L)标准。

已开展工作已开展的工作:1、底泥污染状况调查2、地下水污染排查3、化工厂污染源封存4、建设方案调研5、含砷底泥安全处置技术比选6、安全堆场和烧结结砖厂选址7、环境效益分析8、环保疏浚工程实验图1 水利清淤现场实验图2 机械开挖现场实验图3河岸储泥池及干化排水实验图4河岸储泥池干化排水收集建设进度安排1、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为项目准备阶段,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各项工程初步设计,进一步实施和完善各项工程实验。

2、2011年1月至2011年4月为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和建设能力准备阶段,完成治理和修复工程的工程设计并。

淇河调研报告

淇河调研报告

淇河调研报告淇河调研报告淇河是河南省的一条重要河流,也是千河之源。

为了解淇河的现状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本次调研共选择了淇县境内的淇河段进行实地考察。

调研开始时,我们首先对淇河的水质进行了测试。

测定结果显示,淇河的水质较为清洁,pH值接近中性,且无明显臭味,符合一般地表水的标准要求。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淇河的水流速度较慢,河道底部淤泥较多,这可能会导致水流不畅,进一步诱发洪涝灾害。

其次,沿岸的工厂和居民区对淇河的排污情况较为严重,尽管目前水质符合标准,但长期的污染排放可能会对水质产生潜在的威胁。

在对淇河的调研过程中,我们还对河岸带的植被进行了考察。

我们发现,在淇河的河岸带范围内,树木繁茂,绿化覆盖率较高,这为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持水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我们也注意到了一些问题。

一些河岸带的树木受到了过度砍伐,导致了生态系统的破坏和自然景观的流失。

同时,我们发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河岸带的开发和人为活动,绿地面积减少,导致了水土保持能力的下降。

此外,我们还对淇河的沿岸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淇河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农业生产有着重要的影响。

居民们普遍认为,淇河提供了丰富的水资源,支持了农田的灌溉和家庭生活用水。

但是,他们也认识到了淇河存在的问题,如水污染和水量不稳定。

绝大多数居民希望政府采取措施保护淇河,并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

综上所述,淇河的水质目前较好,但存在水流不畅和污染威胁的隐患。

同时,河岸带的植被受到过度砍伐和开发活动的影响,亟需保护。

调查还发现,淇河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淇河的生态环境,建议政府加强河道治理,提高水流速度,减少河道淤积;加强水污染治理,对污染企业进行监管和改善;加大植被恢复和保护力度,加强树木的保护和种植;加强环境教育,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力。

这些措施的落实将有助于改善淇河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核查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核查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核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2.24•【字号】吉环农字〔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核查情况的通报吉环农字〔2018〕8号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为加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2018年1月16~17日,我厅对全省2016年和2017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18万元,主要用于土壤基础性工作和土壤治理项目,涉及49个市、县(市);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10018亿元,用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和土壤治理与风险管控项目,涉及12个市。

根据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底,2016年度中央资金总体预算资金执行率为44.67%,其中,磐石市资金执行率达到96%,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白城市总体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执行率均在50%以上。

2017年度中央资金各地均未拨付到项目单位,部分地区启动招投标程序,项目建设总体偏慢。

(一)2016年度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落实情况基础性工作。

一是划定禁养区。

各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大部分地区已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是编制土壤详查实施方案。

吉林市、德惠市、安图县、梨树县等地区启动了《土壤详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其他地区未开展。

三是污染地块调查评估。

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永吉县、梨树县、伊通县、辉南县、柳河县、通化县、东丰县已完成污染地块场地调查招投标工作并签订第三方服务合同,通化市、桦甸市、梅河口市已启动招投标程序,其他地区未开展。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梳理问题突出区域并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范围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梳理问题突出区域并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范围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梳理问题突出区域并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范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8.01.23
•【字号】豫环明电[2018]13号
•【施行日期】2018.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污染防治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梳理问题突出区域并纳入土壤
污染状况详查范围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近日,我厅接到环保部重要通知,全国近期发生多起因涉重矿山、尾矿库等污染农用地土壤事件,严重威胁到粮食安全和人体健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中,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三部委于2016年部署了包括涉重矿山、尾矿库等在内的问题突出区域的梳理排查工作;2017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工作中,也要求各地进一步梳理排查问题突出区域、包括涉重矿山、尾矿库在内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并纳入详查范围。

根据目前形势需要,为避免问题突出区域遗漏,导致详查完成后再曝出新的类似问题引发追责,各地环保部门须对本辖
区内问题突出区域进行进一步梳理,尤其梳理可能污染农用地土壤的涉重矿山和尾矿库,确保将其纳入详查范围;尚未纳入详查范围的,要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要求,抓紧时间补充布点,各地务必于3月20日前,通过土壤污染详查任务管理平台
(http://10.71.24.21:8088/ssp/login.html)上报至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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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附件:问题突出区域汇总表
2018年1月23日。

环保部门2017年7月执行《环境保护法》

环保部门2017年7月执行《环境保护法》
因此,环保部门应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衔接,狠抓线索摸排,快速、准确、有力的打击各类严重 影响公共安全、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同时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综合实策,标本兼治。
,违法性质非常恶劣,针对这种主观恶意的情形,不能仅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等处罚方式,必须充分运用法 律手段给予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该公司涉嫌私设暗管排污行为 ,已构成行政拘留条件,必须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处以人身处罚,才能形成有效威 慑。本案中,淇县公安局对其相关责任人按较重情节,处以十三日的拘留。
5月11日,包河区环保局、区检察院、包河公安分局对案件涉及的环境损害问题召开专门会议,会议邀请专家对 环境损害情况进行评估鉴定,合肥市检察院、瑶海区检察院、蜀山区检察院等单位参加会议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五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通过暗管 、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 有毒物质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易美优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涉嫌污染环境罪,合肥 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24日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包河分局于2017年5月4日对涉案单位3人依法实施 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例2
安徽合肥易美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倾倒污染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
一、案情简介
2017年3月3口,包河区环保局在对合肥非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凡公司”)的日常监察中发现,该 公司厂区监控显示3月2日凌晨有餐厨废液外运情况。包河区环保局经调查发现,合肥易美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和非 凡公司于2016年10月份签订服务合同,负责将非凡公司餐厨污水外运至指定的污水处理厂。3月1日夜间至3月2日凌 晨易美优公司共外运7车次的废液出厂,由该公司会计负责带路并指定倾倒点,出厂后分别倾倒至包河区大连路、山 东路上的两处污水井,其中大连路共倾倒5车,山东路共倾倒2车,倾倒总量为92.44吨。倾倒至大连路污水井的餐厨 废液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合肥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倾倒至山东路污水井的餐厨废液通过管网直排至外环境,造 成了土壤和水体的污染。

查清资源底数_筑牢发展基石——淇县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纪实

查清资源底数_筑牢发展基石——淇县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纪实

测绘前沿“测量标志是国家用于测绘生产活动的重要基础设施,请大家一定爱护好这些标志。

”2022年11月27日,在淇县向庙口镇韩屯村,淇县自然资源局测绘队员王萌正在向村民宣讲测量标志保护的重要性。

近年来,淇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测量标志保护工作,通过精心组织、统筹谋划,逐渐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外业核查、内业入库、标志巡查和管护等工作机制,确保测量标志底数清、位置清、状态清,切实做好测量标志普查保护工作。

统筹谋划 精心部署淇县位于河南省北部,西半部为山区和丘陵,测量标志大部分裸露在地表上,风化侵蚀严重,再加上道路修建、矿山开采等活动的影响,部分测量标志遭到破坏,为开展普查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大家要高度重视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没有条件,我们就创造条件,坚决不折不扣完成工作。

”在测量标志普查工作部署会上,淇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成明要求。

为保障普查工作按时完成,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

同时,将各乡(镇)自然资源所作为辖区内测量标志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有序推动测量标志普查工作。

攻坚克难 强力推动“山里环境复杂,有时候为找到一个测量标志,在山上一转大半天。

”回纳入日常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并就测量标志的作用、对其实施保护的意义、管护人如何巡查管护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切实增强大家的责任感、使命感。

每年4月中旬和10月下旬,该局还组织人员全面开展测量标志巡查,重点查看标志牌是否存有、是否发生位移、是否遭到损坏、是否遭到建筑覆压等情况,并对标点位进行复测,同时,对标周围环境拍照摄像存档,为测量标志的保护、使用、管理和建立台账等工作提供依据,并加强制度建设,将全县测量标志点纳入测量标志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明确测量标志管理和保护责任人,签订《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进一步强化测量标志管护意识。

为加强测量标志保护的宣传工作,该局还在全国土地日和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在城区广场、公园和主要道路旁设置宣传牌和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测量标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让“保护测量标志,公民人人有责”意识深入民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10月份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进展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10月份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进展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10月份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进展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10.31•【字号】豫环办[2018]167号•【施行日期】201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10月份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进展情况的通报豫环办[2018]16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环境监测制度与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豫环文〔2018〕101号)和《关于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8〕66号)要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负责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监测;各省辖市环保局负责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和工业园区周边进行土壤监测,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监测任务,以后持续进行,每年监测一次。

为全面掌握监测进度,省环保厅对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监测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10月份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各地进展情况经统计核实,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和郑州航空港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数量共计775家。

截至10月25日,全省已完成自行监测的企业有223家,占总数的28.77%,正在进行自行监测的企业有302家,占总数的38.97%。

其中洛阳、信阳、驻马店、巩义、汝州五市进展较快,已完成监测的企业占本地重点监管企业总数比例超过了60%。

企业周边监测已完成50家,占总数的6.45%;进展较快的有开封、平顶山、汝州、长垣。

对以上进展较快的市、县在全省提出表扬。

企业自行监测和企业周边监测进展较慢的有:周口、新蔡、航空港区;固始企业自行监测和企业周边监测无任何实质进展。

对以上进展较慢的市、县(区)在全省提出批评。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鹤政[2017]25号【发布部门】鹤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1.28【实施日期】2017.11.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2017〕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鹤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28日鹤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鹤壁市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区,保护好土壤环境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居环境健康,事关生态文明和美丽鹤壁建设。

当前,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时期,局部区域重污染企业退出,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土壤污染状况不清,土地利用存在安全隐患。

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南水北调沿线、鹤壁市饮用水水源地及沿线环境安全和城乡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鹤壁。

二、工作目标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

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淇县道路环评报告报批稿公示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淇县道路环评报告报批稿公示环评报告

淇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评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16年10月前言.1项目背景及特点自2011年起,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始接手市政道路建设(此前为交通局分管)。

2016年和2017年拟在淇县城区内新建太和路、淇河东路、淇水西路、人民北路、高铁西路、人民路东段、永达路南延等7条市政道路,新建太行路跨赵家渠桥,对太行路、同济大道、红旗路、云梦大道进行升级改造,并且对淇水路及太行路进行绿化工程的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2.5亿元。

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先行行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支撑、保障和引导作用。

同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中原经济区”的大战略下,也承担着更加重要的职责。

淇县政府非常重视交通、市政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1年以来,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加大对市政道路建设、市政设施维护、供水管网和燃气管网改造等投资力度,稳步推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本项目作为鹤壁市淇县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地区面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鹤壁市淇县的城镇形象和城镇品位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本项目道路已由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向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备案,并获得了批复,详见附件1。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本项目属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编号为E48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附件2)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T城市交通设施138城市道路“新建、扩建快速路、主干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扩建次干路”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含新建、扩建主干路,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成立了由相关环境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对涉及到的线路进行实地调查,对涉及道路的声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收集整理了有关规划和设计资料、当地社会经济资料以及其它相关资料。

土壤污染程度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程度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程度调查报告一、引言土壤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之一,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农业发展,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解土壤污染的程度,本调查报告旨在全面分析土壤污染的情况,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二、调查方法我们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法,选取了城市、农田和工业区等不同类型土壤样本,共计100个样点。

每个样点的土壤样本进行了多项污染物的分析测试,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和有机物等。

三、调查结果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以下是土壤污染的主要情况:1. 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是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

我们的调查显示,在工业区附近的土壤样本中,镉、铅、汞等重金属元素超过了国家标准限值,达到了有害的程度。

这对于周边农田的农作物生长和人类健康构成了威胁。

2. 农药残留农药的使用对土壤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农田土壤样本中,许多种常见的农药残留超过了安全标准。

这不仅对土壤生态系统造成了负面影响,还可能通过农产品链传递至人体,对人类健康产生潜在风险。

3. 有机物污染有机物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废弃物和农药的分解产物等。

调查显示,一些工业区和农田样本中存在苯并[a]芘、苯酚等有机污染物,这对于土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带来了潜在威胁。

四、讨论与解决方案针对土壤污染的程度,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减轻其影响和恢复土壤生态系统。

1. 加强监测和监管建立全面的土壤污染监测体系,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排放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规。

2. 采取治理措施针对重金属污染,可以采取土壤修复技术,如土壤固化、植物修复和化学还原等方法,减少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含量。

对于农药残留和有机物污染,应提倡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的发展,减少农药的使用,促进土壤的自然修复。

3.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土壤污染问题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注意土壤保护,减少对土壤的不良行为,推动可持续的土壤利用。

五、结论土壤污染程度调查结果显示,重金属、农药和有机物等污染物对土壤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2018年度淇县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度淇县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度淇县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淇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四)部门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淇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附件:淇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第一部分淇县环境保护局概况一、淇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一)淇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淇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

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受县政府委托对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省、市、县规定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淇县自然资源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淇县自然资源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淇县自然资源局淇县 20 个村实用 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中标公告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 术集团有限公司
172.3
2023-04-2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2 日 生成
4/1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目标单位: 报告时间:
淇县自然资源局 2023-08-22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TOP1
淇县自然资源局淇县国家储备林 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北京中林联林业规 划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64.6
TOP2
淇县自然资源局淇县国家储备林 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编制项目
北京中林联林业规 划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64.6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6 2.1 节支率分析 .......................................................................................................................6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7 三、采购供应商 .............................................................................................................................8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8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8 四、采购代理机构........................................................................................................................10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0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0 五、信用风险 ...............................................................................................................................12 附录 .............................................................................................................................................12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9.3 超标评价结果
(2)
9.3.1 农用地土壤污染物超标评价 根据 Pi 值的大小,将农用地土壤单项污染物超标程度分为 5 级(表 1),并按污染物项目
统计不同超标程度的点位数和比例,如果点位能代表确切的面积,可同时统计面积比例。
表 1 统计单元内土壤单项污染物超标评价结果
超标等级 Ⅰ Ⅱ
Pi 值 Pi ≤1.0 1.0< Pi ≤2.0
— 25 —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T 4883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
表 2 统计单元内土壤多项污染物超标评价结果
超标等级 Ⅰ Ⅱ Ⅲ Ⅳ Ⅴ
P值 P ≤1.0 1.0< P ≤2.0 2.0< P ≤3.0 3.0 < P ≤5.0 P >5.0
超标程度 未超标 轻微超标 轻度超标 中度超标
重度超标
点位数(个) 点位(或面积)比例(%)
9.3.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超标评价 根据 Pi 值的大小,将建设用地土壤单项污染物超标情况分为超标和未超标(表 3),并按
超标程度 未超标 轻微超标
点位数(个) 点位(或面积)比例(%)
— 29 —

2.0< Pi ≤3.0

3.0 < Pi ≤5.0

Pi >5.0
轻度超标 中度超标 重度超标
若存在多项污染物,根据 P 值的大小,将农用地土壤多项污染物超标程度分为 5 级(表 2), 并统计不同超标程度的点位数和比例,如果点位能代表确切的面积,则统计面积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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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询价文件采购编号:QXCGXJ-2018-181招标人:淇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兴建建设管理二〇一八年十一月淇县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询价邀请函兴建建设管理受淇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淇县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现邀请贵方参与:一、项目名称:淇县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二、采购编号:QXCGXJ-2018-181三、采购容:淇县疑似污染地块(1#、2#、3#地块现场自行勘查)土壤环境状况详查,并在详查的基础上,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详见询价文件)四、提交成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通过专家评审。

五、资金来源:预算资金采购预算价:25.0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中任意3个月或以上完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质量技术单位颁发的CMA资质(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土壤检测项)5、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参加招投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在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文件发放信息:1、询价文件发放时间:2018年11月21日— 2018年11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2、询价文件发放地点:淇县东风路八巷4号(联系:);3、获取费用:1000 元/本(售后不退);4、其它有关事项: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委托证明及参加人员;八、投标文件接受信息:1、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下午15:00 整,以投标文件递交并签到时间为准;2、投标文件递交至: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鹤淇大道与纬六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天天创业园北门院路东)七、开标有关信息: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下午15:00整;2、开标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鹤淇大道与纬六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天天创业园北门院路东)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淇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先生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兴建建设管理办公地址:市东新区商务环路金成国际10#楼1401室联系人:王先生先生电话: 5 68081056转601传真:。

第一章询价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询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1、供应商参加本询价活动应当符合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关于报价2.1供应商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一切费用,包括现状调查费、设计费、规划编制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税费等与调查、评估有关的所有费用。

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费用。

采购项目成交价即为双方签订合同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对此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予以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视同无效报价文件。

2.2报价应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3、报价人应保证编制文件的完整,合理。

4、质量:通过专家评审。

5、提交成果期限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但至少应满足询价文件最迟时间要求)。

6、询价保证金6.1 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提供询价保证金,其金额见“询价须知前附表”,并于2018年6.2询价保证金结算凭证上的交纳人名称必须与询价供应商名称完全相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摘要栏或备注栏用简短文字注明所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采购项目名称,并务必于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至下述指定的账户。

供应商应持银行出具的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在规定的询价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将该凭证随同报价文件一同提交。

6.3 招标人拒绝接受未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6.4 未中标的询价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可来我公司办理退款手续;6.5询价保证金应提交至下述专用银行:行号:4户名:淇县诚信交易服务帐号:0000 0125 6049 7222 2012开户行: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歌信用社6.6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7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原递交账户。

(2)为便于保证金的退还,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提交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资料。

7、报价文件数量及密封要求:数量见询价须知前附表,装订后密封在非透明袋中,未按要求提供的将拒绝接收。

8、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见前附表规定,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将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公开唱价。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见前附表。

报价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个人)参加询价活动。

否则,询价小组将对其报价予以拒绝。

9、报价文件编制9.1 报价文件应按本询价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要求胶装成册,否则询价小组将不予推荐。

9.2报价文件中应详细列明所投报货物的具体技术参数及规格,如与本项目货物需求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存在负偏差的应明确注明并详细描述偏差情况。

如发现供应商隐瞒负偏差或被询价小组共同认定该负偏差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无效。

9.3重大偏差(负偏差)系指投报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或无效的。

对某一项技术指标重大偏差的认定,由询价小组一致认定,如询价小组在某一项技术指标的重大偏差的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询价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的原则确定,并作书面详细记录并由询价小组签字确认。

10、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办法10.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现场公开唱价,容为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中的相关容。

10.2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

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库抽取的技术、经济、法律类专家共三人组成。

10.3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必须低于前次报价。

具体评审办法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和细则”。

10.4本项目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将宣布废标:11.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1.2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无法接受;11.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行为的。

1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2.1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同时对构成违约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和赔偿责任。

12.2询价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有报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的权利。

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淇县环境保护局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13. 成交通知1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13.2 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日及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按有关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13.3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4. 签订合同14.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4.2成交通知书、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4.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4.4采购人不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4.5 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容的协议的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3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有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4.6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15、供应商质疑程序1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首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材料。

1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但答复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遵守“实事”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管理机构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调查论证费用。

16、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建议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或网上曝光、或禁止参加政府采活动等处理:16.1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有效期撤回其报价文件的;16.2询价过程中未经询价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16.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询价失去竞争性的;16.4向询价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16.5供应商报价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16.6未在报价文件规定的期限领取成交通知书的;16.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8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实际提交成果期限超出采购合同要求的;16.9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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