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程文件资料处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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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2024年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1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1、文字资料:(1)工程项目合同;(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3)总包单位报告、函件;(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6)会议纪要;(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8)施工组织设计;(9)施工进度计划;(10)工程报表;(11)经济签证;(12)现场技术核定单;(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15)工程竣工资料;(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2、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3、对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2一、对文件的管理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单位内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使用流程,确保工程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遵循合法性、实用性、系统性和保密性的原则,以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工程资料按照性质和用途,可分为技术性资料、管理性资料和财务性资料等类别。

每一类资料应明确归档要求和保管期限,便于检索与利用。

三、资料收集与归档1. 所有资料必须及时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

2. 资料归档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类清晰、易于检索。

3. 归档资料应注明日期、来源、责任人等信息,并进行电子化处理。

4. 特殊重要或涉密资料,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保护。

四、资料保存与管理1. 资料的保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确保资料不受损。

2. 定期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建立资料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归还期限。

4. 定期对过期无用资料进行销毁,确保信息安全。

五、资料的使用与查询1. 任何人员使用资料前需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和范围。

2. 资料查询应遵守查询规定,不得随意携带或复制敏感资料。

3. 对于经常使用的常规资料,应建立快速查询系统,提高查询效率。

六、责任与监督1. 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培训。

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单位负责人解释。

2.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本制度可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资料全过程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全过程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全过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是工程资料全过程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管理和控制工程资料的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工作。

2. 项目部设立资料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整理、归档、传输和保管等。

3. 所有项目参与单位要配合项目经理和资料管理岗位,按照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参与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三、工程资料的采集1.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参与单位要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相关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材料清单等。

2. 工程资料应当及时传输和共享,确保各参与单位都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工程资料,以便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3. 工程资料的采集应当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工程资料的整理1. 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归档方式进行整理,确保不同类型的资料能够方便地查阅和管理。

2. 整理工作应当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的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归档及时、准确。

3.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建立相应的备份和冗余措施,以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工程资料的传输1. 工程资料的传输应当采用安全的网络或通信方式进行,确保资料传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传输工作应当加密处理,确保资料不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3. 对于大容量的工程资料,应当采用快速且稳定的传输方式进行,以确保传输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六、工程资料的存储1. 工程资料的存储应当采用适当的存储设备和设施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存储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3.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建立相应的备份和存档措施,以确保资料不会丢失或损坏。

七、工程资料的使用1. 各参与单位在使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范围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一、目的建立和实施工程资料管控制度,以确保所有工程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满足法规要求和合同规定,支持项目管理决策和工程质量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以及项目管理团队。

三、职责分配1.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设计部门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并及时更新变更。

3. 施工部门负责现场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的编制和提交。

4. 监理部门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记录和整理工作。

5. 供应商负责提供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和相关技术资料。

6. 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如设计资料、施工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每类资料应有明确的编号规则,便于识别和检索。

五、资料编制与提交1. 所有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2. 资料提交应及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 对于关键性资料,应实行双重审核制度,确保资料无误。

六、资料存储与保护1. 所有工程资料应妥善保存在指定的档案室内,防火、防潮、防虫害。

2. 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云存储中,防止数据丢失。

3. 对于涉密资料,应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

七、资料检索与使用1. 资料管理员应建立有效的检索系统,确保资料能够快速准确地被找到。

2. 资料的使用应遵循相应的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外传或泄露。

八、资料更新与作废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保持最新状态。

2. 作废的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销毁处理。

九、监督与改进1. 定期对资料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资料管控制度。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工程档案规章制度规程

工程档案规章制度规程

工程档案规章制度规程一、总则1. 本规程旨在规范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3.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程档案的范围和分类1. 工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竣工资料等。

2. 工程档案应根据内容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分类,如技术档案、管理档案、财务档案等。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同步收集和整理档案资料。

2. 工程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排,确保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3. 对于重要或特殊的工程变更,应及时更新相关档案资料,并做好版本控制。

四、工程档案的存储与保管1. 工程档案应妥善保管在指定的安全环境中,防止损坏、丢失或泄露。

2. 电子档案应备份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3. 对于涉密工程档案,应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访问权限。

五、工程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工程档案应便于项目相关人员查询和利用,支持工程决策和管理。

2. 建立有效的档案检索系统,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率。

3. 对于外部查询和利用工程档案的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审批流程。

六、工程档案的移交与归档1. 工程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工程档案移交给业主或相关管理部门。

2. 归档的工程档案应齐全、规范,满足长期保存的要求。

3. 对于需要永久保存的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考核1. 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违反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升工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八、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

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2、档案材料的保管;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工程资料工作制度

工程资料工作制度

工程资料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保障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资料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资料的接收与发放1. 工程资料员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各部室发送的各种图纸、文件等资料,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2. 工程资料员负责发放本部门对外发送的各种图纸、文件等资料,并办理登记手续。

3. 工程资料员应规范工程项目开发施工期间的各类图纸变更通知、工程合同及其它工程项目方面文件资料的收发,保管制度。

4. 对各种工程资料进行科学的规范的编号、登记、复印。

三、工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1. 工程资料员应随工程的开展进行同步收集和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资料。

2. 对需要变更的文件和设计方案,应对其进行编号登记,及时、有效地传达到工程技术文件使用者手中。

3.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尽快着手进行立卷归档。

4. 归档文件必须齐全、完整、系统、准确。

5. 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6. 归档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四、工程资料的保管与检查1. 工程资料员应严格执行资料工作的要求,加强资料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料安全。

2. 按照资料保管期限定期鉴定资料。

3. 维护项目工程资料的完善与安全,对违反本制度或不正确使用的行为,拒绝提供使用。

五、工程资料的借阅与使用1. 发放的图纸资料必须留原件一份,连同发放清单一起存档。

2. 相关部门借阅图纸及工程资料,应报工程主管工程师同意,登记相关借阅内容及时间,到期归还时,须经双方签名确认。

3. 若因公须借阅公司规定的机密资料,须报总经理同意并填写有关借阅手续后,方准借阅。

六、工程资料的归档与移交1. 工程资料员应参与本公司工程竣工图的整理和移交。

2. 工程资料员负责视具体情况定期清理资料室档案。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5.1.8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组织和排序可按纸质文件进行。
5.2卷内文件排列
5.2.1卷内文件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类别和顺序排列。
5.2.2文字材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体与附件不应分开,并应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projectaudio-visualarchives
记录工程建设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整理arrangement
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工程文件进行挑选、分类、组合、排列、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图4.2.8竣工图
章示例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尺寸应为:50mm×80mm。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应盖在阁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竣工图的绘制与改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制图标准的规定。
3.0.7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3.0.8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专业培训。
4归档文件及其质量要求
4.1归档文件范围
4.1.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4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或图纸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涵盖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各类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技术规范、合同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3.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资料管理细则。

二、资料分类与编码1. 工程资料应进行合理分类,如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等,并建立统一的编码体系。

2. 编码应简洁明了,便于检索和管理。

例如,设计资料可以用“D”开头,施工资料用“S”开头。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收集到的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

3. 电子文档应存储在安全的网络服务器上,纸质文档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

四、资料的审核与归档1. 所有工程资料在使用前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的审核。

2. 审核通过的资料应及时归档,建立完整的档案索引系统,便于查询和使用。

3. 归档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资料的使用与保管1. 使用工程资料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实时性。

2. 对于重要资料,应建立备份机制,防止因意外情况导致资料丢失。

3. 资料的借阅和使用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

六、资料的更新与作废1. 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部分资料可能需要更新或替换。

应及时标注版本号,并注明更新日期。

2. 作废的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档案系统中予以注明,避免误用。

七、责任与考核1. 各参建单位应对资料管理工作负责,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善的单位进行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一、引言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大量的资料和文件。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的运维管理,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

本文将对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工程资料管理的目的2.资料管理的原则(2)分类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方便查找和使用。

(3)规范命名:对于每个资料,都应制定统一的命名规范,确保命名的准确性和易查性。

(4)限制权限:对于一些重要的资料,可以设置权限,限制查看和修改的范围,保护信息安全。

(5)备份存储:对于重要的资料,应进行定期的备份存储,以防资料的丢失和损坏。

3.资料管理的流程(1)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应明确资料的收集范围和要求,并进行资料的整理和分类。

(2)资料的编目和归档:对于每个资料,都应进行编目,包括资料的编号、命名、摘要等信息,然后进行归档存储。

(3)资料的查找和使用:在需要使用资料时,可以通过资料管理系统进行查找,按照编目信息进行检索。

(4)资料的修改和更新:如果资料发生了变动,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并在资料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

(5)资料的销毁和归档:对于一些无用的资料,可以进行销毁处理,对于存档的资料,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三、归档目录的制定为了方便资料的管理和查找,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归档目录。

归档目录可以根据资料的性质、用途、工程阶段等进行划分。

以下是一个示例归档目录:1.工程项目基本资料:(1)招投标文件(2)工程合同(3)相关协议和备忘录2.工程设计资料:(1)设计方案(2)施工图纸(3)工程量清单3.工程施工资料:(1)施工计划(2)工序控制表(3)施工记录和检验报告4.工程验收资料:(1)验收申请和报告(2)验收变更和整改记录5.工程运维资料:(1)设备档案和维护手册(2)设备故障和维修记录以上仅是一个示例的归档目录,实际的归档目录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以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项目。

三、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的全面收集,不遗漏任何关键文件。

2. 准确性原则: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有效,数据准确无误。

3. 及时性原则:工程资料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的工程状态。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工程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资料分类与编码1. 按照资料性质和用途,将工程资料分为技术资料、管理资料、财务资料等类别。

2. 对每一类资料进行编码,编码规则应简单明了,便于检索和管理。

五、资料收集与整理1. 明确资料收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资料的及时收集。

2. 定期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持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六、资料存储与保管1. 采用电子化管理系统存储资料,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2. 对于重要资料,应做好备份工作,防止数据丢失。

3. 设立专门的资料保管区域,对资料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七、资料使用与借阅1. 规定资料的使用权限,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借资料。

2. 建立资料借阅登记制度,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

八、资料更新与维护1. 根据工程进度和变更情况,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2. 定期对存储的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可用性。

九、监督与考核1. 建立工程资料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 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优化管理流程。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按照公司相关程序进行修订。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青市政管字〔20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治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依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治理的通知》(鲁建发[2010]24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治理,从全然上解决档案流失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治理的通知》(鲁建发[2010]24号)中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责任书)》、《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要求,对列入市政工程档案接收范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桥梁(含加固)、涵洞、地下通道、海河坝、轨道交通等市政工程及中修以上养护修理工程,其工程档案归集按以下步骤和要求办理:(一)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要求建设单位与档案室必须签订《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责任书)》,未签署合同书(责任书)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二)在受理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时,必须把《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作为必备要件,未取得验收意见书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在受理设施移交申请时,必须把《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作为必备要件,未按规定向市政治理处移交工程档案并取得合格证的,不予办理市政设施移交。

二、各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青岛市市政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报送工作规程》的规定,做好市政工程竣工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声像档案的编制、收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市政工程竣工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并及时归档、验收和移交。

三、市内四区工程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其他区市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青岛市市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报送工作规程》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青岛市市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报送工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竣工档案报送工作程序 (2)第三章建设单位职责 (5)第四章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6)第五章纸质与电子文件的归档范畴及整理差不多要求 (8)第六章声像档案的拍照范畴及归档要求 (21)青岛市市政工程治理处二0一一年二月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本市市政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治理的通知》(鲁建发[2010]24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工程资料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规章制度一、总则工程资料规章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工程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报告、材料进场记录等。

各类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易检索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和提交工程资料,应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理单位应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任何未经审核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四、资料保管与维护工程资料应妥善保管在指定的地方,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电子资料应备份存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访问或篡改。

五、资料使用与查询工程资料的使用应遵循“谁需要知道,谁使用”的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分发范围。

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资料时,应遵守查询程序,不得随意传播或用于非授权的目的。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工程资料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施工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并通知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

通过上述内容的规范,可以确保工程资料的管理更加有序和高效,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文档支持。

每个参与单位都应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共同维护工程建设的良好秩序。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资料的管理往往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方人员的协作,因此,建立一套明确、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于指导实践、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化管理已成为工程资料管理的大势所趋,因此在规章制度中加入电子资料管理的相关条款,也是适应现代工程建设需求的必然选择。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为加强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工程各项目资料管理设置一名专人负责资料编制、收集、归档管理及相关单位接洽。

2、工程资料包括从开工到竣工直至工程资料报送建设单位或城建档案馆全过程的图纸,技术文件资料,资料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包括全过程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批、归档。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对规程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从而达到规程管理要求。

3、现场工程资料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进行认真填写。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保证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

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填报的工程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抽撤或撕毁,保证工程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

4、工程材料进场前由材料员提供材料、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工程进行时及时材料员报送交易卡等。

施工期间涉及各专业例如水、电、暖、通风、消防等检测,由各专业工程师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员及时做进行归档并形成电子文档。

5、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管理,工程资料按规定采用打印加手写签名的形式。

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发生的所有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要纳入相应档案盒,档案盒侧面及正面应有标识,并整齐码放在档案柜中。

6、工程资料收发均应有文字记录。

施工资料原则不得少有三套,其中报送监理单位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自行保存一套,施工单位资料应为原件。

具体份数视情况而定。

7、工程物资材质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报送为复印件时,在文件的右下角注明原件存放处、存放人、时间等,加盖项目章。

8、工程物资复试由于各检测单位随做检测随结款,要做好备用资金,以便不耽误工程进展。

如出现复试不合格,需要二次复试时,要及时送检。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5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5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特制定本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适用于除政府部门批件原件之外的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办公室存档)及图纸;1、管理内容及要求3.1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3.1.1对施工方、监理方、质监站等相关单位发送至工程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登记、分类、归档,需传递的及时传递。

3.1.2设计院发来的的图纸和设计变更,资料员分类、编号、登记、并留一份原件归档,需发放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电子版及时报备集团工程部。

3.1.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图纸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重发现象,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备案工程部资料员;工程部资料员按报备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图纸。

3.2版本更新3.2.1工程文件、资料、图纸均应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3.2.2新接收改版文件、资料、图纸,如是整卷、整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3.3图纸资料的补遗和索赔3.3.1图纸资料如遇交付清单不符、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设计部门,限期补齐和更换。

3.3.2如图纸资料未按合同日期提供,资料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经理,督促落实。

3.4图纸不符的处理收到图纸资料,工程部认为该图纸资料与工程项目不符不能执行应注明原因,及时将图纸资料送还设计部门。

3.5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3.5.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应组编完毕,并作为验收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验收。

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利用,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应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的完整无缺,包括设计图纸、会议记录、施工日志、检验报告等。

2. 准确性原则: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

3. 系统性原则:工程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进行归档,便于检索和使用。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工程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资料收集: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整理。

2. 资料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资料整理: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和格式要求,对资料进行系统化整理。

四、资料存储与保管1. 电子资料:应采用可靠的电子存储设备进行备份,并定期更新数据。

2. 纸质资料:应妥善存放在防火、防潮的环境中,并设置专人负责管理。

3. 资料借阅:建立资料借阅登记制度,确保资料的追踪和管理。

五、资料利用与维护1. 资料检索:建立高效的资料检索系统,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快速找到所需资料。

2. 资料更新: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及时更新相关资料,保持资料的最新状态。

3. 资料维护:定期对存储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长期可用。

六、责任与考核1. 明确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资料归档责任。

2. 考核机制:建立资料归档管理的考核机制,对归档工作进行定期评价。

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第壹章总则第壹条工程资料是工程施工的记录和总结,是工程验收、使用、维护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 (以下简称规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X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X 公司在北京地区从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资料管理应遵照本规定执行。

外埠工程、业主及监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应符合本规定外,仍应满足相应要求。

第二章资料管理体系和职责第三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X 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资料编制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我X公司承担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审核及移交工作。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 (分X 公司) 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工程资料的第壹责任人,资料员、质量员、试验员、材料员、测量员、工程技术人员为相关责任人。

各项目经理部(分X 公司)必须设 1 名专职资料员,且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其职责是:1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料目标设计的编写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进度按资料目标设计内容催促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经核实后按类别妥善保管,发现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

3、工程竣工后,汇同资料管理相关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报X 公司技术质量部验收及向相关方移交工作。

第五条实行总承包(或者设指挥部)的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总承包(指挥部)负责组织、汇集、组卷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为保持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工作的连续性,未报经劳人部和技术质量部商议允许,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资料员的工作,确需调出时,应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第八条施工技术资料指规程中明确的 C 类资料。

如建设、管理单位有特殊要求,依据国家及地方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增加相应内容。

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提高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理部门对各类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法规、规范、设计文件、施工方案、验收资料、报告、证书等。

第三条监理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文件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和归档。

第二章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监理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文件资料,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五条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接收施工单位提交的文件、定期进行工程资料采集与整理、定期进行文件资料整编等。

第六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工程文件资料清单,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确保文件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对于不符合监理要求的工程文件资料,监理部门应当及时指出问题并要求整改。

第三章文件资料的存储与保管第八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文件资料存储系统,对各类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第九条监理部门应当制定文件资料存储标准规范,明确文件资料的存储位置、存储格式和存储期限等要求。

第十条监理部门应当严格控制文件资料的存储权限,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修改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监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文件资料进行备份和存档,防止文件资料丢失或损坏。

第四章文件资料的检索与传递第十二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便捷的文件资料检索系统,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查找需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对于其他部门和施工单位需要查阅的文件资料,监理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持,并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文件资料传递机制,及时将重要文件资料传达给相关责任人员。

第五章文件资料的归档与销毁第十五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文件资料归档体系,对已经完成的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第十六条监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过期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和销毁,确保文件资料的及时更新和空间节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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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文件资料处理管理规定
1.0目的
加强工程文件资料管理,保证工程文件资料处理工作安全、高效。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工程类文件、资料的处理工作。

3.0定义
3.1工程文件资料:指项目在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基建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的统称,包括文字资料、电子文件、图片、图像资料等。

3.2工程文件资料处理工作:指工程文件资料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4.0管理职责
4.1工程文件资料处理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工程文件资料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公司的工程文件资料处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工程部门的文件资料处理工作。

4.2工程文件资料处理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

主办部门负责工程文件资料的办理等具体工作。

公司工程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处理工作。

5.0工程文件资料的处理
5.1文件资料的产生。

工程文件资料应以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流程要求,由主办部门主办人员及时编制、填写、制作。

文件资料内容要求准确真实,编写清楚规范。

5.2审核把关。

根据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工程文件资料,由工程部门负责人负责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主要审核文件资料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文字运用是否准确、体式是否规范等,并提出处理意见。

5.3会商。

当工程文件资料内容涉及到多个专业和部门时,主办部门应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会商。

会商分为面会及函会(即书面会签)。

在函会时,工程
部门负责人应在审核文件资料的同时,明确文件资料会商范围,包括会商人员或部门,保证会商对象明确并无遗漏。

相关专业人员或协办部门应及时提出书面会商意见,并将文件资料及时返回主办部门。

5.4审批。

经审核会商意见一致的文件,按照公司相关工程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

审批后的文件退回主办部门。

5.5转交办与分送。

主办部门负责人根据领导审批要求,转相关专业主办人员具体办理。

如待办事宜涉及到其他协办部门、单位或人员的,由主办部门明确分送范围,并将文件资料复印分送至相关协办部门、单位及人员并做好分送记录。

如需相关专业或人员传阅的,要做好传阅记录,传阅完毕后,及时返回主办部门。

要保证分送与传阅对象无遗漏。

5.6承办与催办。

主办部门主办人员接到转交办的文件后,应会同协办部门及人员,按照规定时限及工作要求及时承办,并将承办结果反馈给主办部门及相关协办部门。

5.7结办。

主办部门主办人员在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向主办部门负责人及时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并在文件资料原件上书面注明承办结果,交主办部门资料员集中汇总保管。

经办人不得个人保存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

5.9汇编文件。

文件资料由产生至办理完毕,主办部门资料管理员应填写《工程文件资料传递登记表》(见质量记录1),全程记录文件传递过程。

文件资料办理完毕后,资料员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中要求归档的文件资料范围及时收集、整理办理完毕的文件资料,并分类汇编成册。

5.10文件的存放保管。

汇总到部门资料员处的文件资料,应按办毕与未办毕分类有条理的存放,同时资料文员要对所管理文件资料勤理、勤翻,存放有序。

5.11借阅。

已处理完毕的文件资料如需查用时,须到资料员处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见质量记录2),明确借阅时间、文件标题、编号、页数、借阅人、归还时间,机要文件还须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借阅。

借阅人员须确保文件资料安全,不得丢失、抽页、剪裁、涂改或转借他人。

5.12翻印。

借阅的文件如属机要文件,借阅人不得自行翻印,须经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

翻印后,资料员要登记编号,视同正式文件管理。

5.13归档。

工程部门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公司档案管理控制程序及时汇编、整理(立卷),按时按要求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

6.0工程文件资料管理
6.1工程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6.2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应保证文件资料不遗失,不泄密,便于查找与调阅、方便工作。

工程部门文件资料应集中到资料员处统一管理,个人不得保管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6.3工程部门文件资料应做好平时归类工作,随时办完,随时集中保管。

6.4对已归类的文件资料,要能随时调出,以方便部门或人员工作利用。

7.0工程文件编号
工程文件原则上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控制程序》中分类文件及公司其它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时间前后顺序自001起开始编号。

8.0相关文件
8.1公文处理办法
8.2档案管理控制程序
9.0质量记录
9.1工程文件资料传递登记表
9.2工程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
记录1、
工程文件资料传递登记表
记录2、
工程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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