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在医院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平台,以创建市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精神,能认真贯彻执行《20XX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纲要》,并按照市卫生局、区卫生局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现总结如下:一、资金收入管理制度1、资金监管范围:村集体一切资金收入。
包括村长期积累、各业发包收入、经营收入、国家征用地补偿收入、变卖集体财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2、村集体各项收入必须全额、及时上交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政务服务中心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我县茶产业企业的新变革。
政务服务中心应岳宋乡党委政府的邀请参加乡茶产业座谈会,与其它部门领导和乡茶产业代表对茶产业企业今后的发展进行了座谈。
并提出建立岳宋乡茶叶协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以改变茶产业的现状,以协会为整体、变被动为主动引进龙头企业,打造品牌,将为我县的茶产业对外招商提供优越的前提条件。
3、村集体向农户收取费用,必须使用委托代理中心统一印制的非经营性收据,并凭单据存根向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核销;一是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各窗口单位都按照中心的要求将所有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八方面的内容输入中心电子触摸屏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在各窗口为来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二是充分发挥柳城政府门户网站的优势,开僻“政务服务”栏目,向社会公众公开了县政务服务中心简介、进驻中心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单位咨询电话、中心的基本办事流程图及综合窗口轮班表等内容。
群众通过门户网站可以了解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情况、办理业务的流程,并且可以通过拨打公开公布的咨询电话获得更为详细的审批服务信息。
通过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栏目的建设,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优势,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许多乡镇村集体纷纷成立了三资委员会,并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管理和运营。
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
2. 发挥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保值增值。
3.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员会与代理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构建良好的合作模式。
4. 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三、工作内容1. 委托代理机构的选择a. 委托代理机构需具备良好的声誉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b. 代理机构应具备专业的人才队伍和科学的管理理念。
c. 委托代理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和合法经营许可证。
2. 代理服务合同的签订a.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和合作期限。
b. 合同中需详细阐述资产管理的目标和方法。
c. 合同须规定定期报告机制和绩效评估标准。
3. 资产管理与投资决策a. 代理机构应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b.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代理机构应充分考虑风险控制和合规性要求。
4. 定期报告和绩效评估a. 代理机构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交农村集体三资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
b. 三资委员会应对代理机构的经营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跟踪。
5. 信息共享与沟通合作a. 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双方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流通。
b. 定期组织双方会议,加强沟通和协作,解决问题和难题。
四、工作机制1. 农村集体三资委员会a. 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
b. 监督代理机构的工作,并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
2. 代理机构a. 负责具体的资产管理和投资运营。
b. 需定期向农村集体三资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和经营状况。
五、工作保障1. 资金保障a. 农村集体三资委员会应向代理机构提供足够的经营和管理资金。
b. 代理机构应合理利用资金,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1. 概述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和引导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工作,确保中心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该制度适用于中心内的全部员工。
2. 中心职责(1)为三资企业供应委托代理服务,包含法律咨询、合同起草、知识产权保护、纠纷解决等。
(2)建立和维护与三资企业的良好合作关系,提升企业形象和口碑。
(3)保护中心的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严禁泄露客户信息。
3. 工作流程(1)客户接待:中心工作人员应以友好和专业的态度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并供应相应服务。
(2)咨询和评估:依据客户需求,中心工作人员应尽快对问题进行初步咨询和评估,给出初步建议和解决方案。
(3)合同起草和审核:中心工作人员应依据客户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撰写或审核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4)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应帮助客户保护知识产权,包含申请专利、商标以及维权等。
(5)纠纷解决:如有纠纷产生,中心工作人员应乐观搭配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解决,并向客户供应法律支持。
(6)服务记录和报告:中心工作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整理相关工作和服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4. 管理标准(1)工作时间: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30至17:30,中午休息一小时。
(2)信息保密:中心工作人员必需签署保密协议,严守客户和中心的商业机密,禁止私自泄露和传播相关信息。
(3)专业素养: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4)团队合作:中心鼓舞和提倡团队合作,重视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工作纪律: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听从领导布置,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等。
(6)客户满意度:中心将关注客户满意度,并依据客户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提升客户体验。
5. 考核标准(1)工作质量:评估中心工作人员供应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成绩,包含准确性、合规性和及时性等。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1. 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企业涌入中国市场。
这些企业在中国发展过程中,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与贸易活动,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各类涉外代理服务。
2. 工作机构设置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机构设置如下:•中心领导班子•经营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法务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中心领导班子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等人员组成,负责中心的决策、管理与指导工作。
经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业务拓展、客户服务、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培训、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法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中心的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工作。
信息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3. 工作职责与流程3.1 业务拓展部门业务拓展部门是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核心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代理服务业务发展计划和拓展方案。
2.承接各类涉外代理业务,包括企业注册、变更、注销、报税、报关、汇款、外汇业务等方面。
3.维护和管理本地外商投资企业信息库,及时更新且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业务拓展部门的工作流程如下:1.接受来自客户的代理业务咨询,并对业务需求进行评估。
2.根据客户需求,制定详细的业务方案和报价单。
3.与客户协商、确定业务细节和费用等事项。
4.公司内部下达相关指令,确保各个操作部门正确实施。
3.2 客户服务部门客户服务部门是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重要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代表法人、代理记账、代收代付等服务。
2.负责代理服务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和归档。
3.协调各操作部门,确保代理服务的高效实施。
客户服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如下:1.接受来自业务拓展部门的业务委托,并认真处理各项业务需求。
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WORD版【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三办发[2019]62号关于《市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三纪字[2019]62号《市实行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我镇决定于2019年9月开始对农村实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现将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导,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保持我镇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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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背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管外商投资企业,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我国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委托代理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管。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企业私密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
工作原则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原则包括:1.服务第一,客户至上,贴近客户,满足客户需求;2.专业化,严谨细致,保密可靠;3.按需服务,量身定制,针对性服务;4.遵法合规,推进企业按法律法规办事,不折不扣执行法律法规。
工作流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分为委托代理申请、资格审核、委托代理、信息管理、变更注销、投诉解决等六个步骤。
1.委托代理申请:企业填写委托书,提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2.资格审核: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向企业提供代理手续办理。
3.委托代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依据企业需求提供委托代理服务,协助企业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代表企业办理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行政管理和法律事务。
4.信息管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和保密,确保信息带资企业私密性。
5.变更注销:企业需要变更或注销委托代理申请时,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批,并依据法律法规执行。
6.投诉解决: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企业投诉和需求进行解决,及时反馈解决情况。
服务内容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包括:1.经济合同代理:协助企业办理与合同有关的行政管理和法律事务。
2.活动管理代理:协助企业办理活动策划、场地租赁、物资采购等事宜。
3.财务管理代理:协助企业完成金融机构业务、账务管理、财务报告编制等事宜。
4.项目管理代理:协助企业完成项目投资、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事宜。
5.人力资源代理:协助企业办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法律事务等事宜。
服务结果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服务结果包括:1.企业委托代理事务得到妥善处理,符合法律法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帐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
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农村腐败现象的发生,逐步建立起民主、公开、透明、科学的农村民主管理工作新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十七大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以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通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防腐体系建设,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和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实施内容(一)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使用权和监督权相分离。
各村“三资”委托代理后,其管理的主体仍然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村民代表签字表决同意,乡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村委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对“三资”运作程序进行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借贷、挪用村集体“三资”。
(二)全面清查,规范登记。
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范围和方式、财务移交、调账建账、登记造册,按全县统一制定的格式和程序进行。
对于权属不明、无法定证件、存在争议的资产,暂时按村“两委”认可的权属进行登记,待权属明确后,再做调整。
做到村级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清查登记不重不漏。
(三)依法办理、民主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双方依法签订委托合同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须依法规范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三资”管理台账等,正确引导和帮助村民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同时,按规定公开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三、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25日—7月31日乡镇要相应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为“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村三资规范管理办法
农村三资规范管理办法为了建立制度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手段先进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本利益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晋办发〔20xx〕39号)精神,结合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第一条落实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
农村财务(含组级财务)在坚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五权不变原则的前提下,在确保村级组织独立开展经济活动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对农村集体财务事项和会计核算实行全代理。
第二条乡(镇、办)在经管站加挂“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牌子,中心设主任1人,由乡(镇、办)经管站长兼任、设代理会计若干人,实行严格的总会计、总出纳和审核岗位分离,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第三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农村会计专业知识和能力,接受各级农村财务会计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准确、及时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和资产登记等会计事项,严格监督记账凭证业务流程。
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事项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按规定开设专门账户,对筹集和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第五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农村财务制度为委托代理的村(组)编制财务公开明细表和会计报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财务数据和提供各类财务信息,为委托代理的村(组)对外投资、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第六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承担乡级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公开)平台、农村土地确权信息平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应用平台的信息录入、发布、统计核算等业务工作,接受省、市、区相关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度
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度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一、资金管理1、村集体的一切经济收入由服务中心统一开出收据存入信用社固定账户。
2、在现金管理过程中,不准非出纳人员保管或经手现金,不准白条顶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3、村集体一切开支由村报账员持原始凭证,经服务中心复核开现金支票,从信用社固定账户领取现金。
二、资产、资源管理1、村集体一切资产要造册登记,进行公示,建立台账。
2、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联营等形式经营的,要采取公示、招标、投标或其他公开形式签订合同,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3、土地及荒地等资源性资产的经营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资产经营方式不得转变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性质。
5、征地补偿费要专户储存,实行规范化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管理制度1、村向农户收取的各种承包款、一事一议筹资款以及村集体各项收入等,统一使用由忻州市经营管理站监制的收据,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
使用时加盖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财务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章和开票人印章。
严禁无据收款和白条入账。
.2、收据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保管。
服务中心设置票据登记专簿。
由村报账员领用。
领用时,注明日期、号码、份数,由领用人签名。
村报账员用完后应将票据存根交乡镇服务中心办理票据撤销手续,以明确责任。
3、票据管理谁遗失谁负责。
如发现票据遗失,要自遗失之日起七天内报告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并写出书面检查,自费登报声明作废。
4、收据使用必须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
其他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款人私章并限修改一次。
5、收款收据长期不缴或款项不按时入账,超过一个月的视为挪用。
6、收据存根保存十五年以上,票据登记专簿保留十五年委托代理业务运行程序1、编制年度村级资金使用预算。
年初村级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村级资金使用预算方案,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经管站审核并备案。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集体资产管理与利益分配的需求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稳定发展,我县决定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通过规范和强化代理服务工作,为农村集体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专业指导,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利益最大化。
二、机构设置我们将设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要内设三个部门:1. 集体资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运营,确保农民的收益最大化,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益。
2. 法律顾问部门:提供农村集体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农村集体处理各类法律问题,保护农民权益,维护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3. 经济规划与项目咨询部门:为农村集体提供经济规划与项目咨询服务,帮助农民科学规划和管理集体经济,提高项目规划和运营水平。
三、服务内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提供以下服务:1. 集体资产监管服务:- 监督各类资产与项目经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指导农村集体制定资产管理与运营规划,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加强对农村土地、林木、矿产等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2. 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 提供农村集体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 代理农村集体处理法律纠纷,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培训农村集体成员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3. 经济规划与项目咨询服务:- 帮助农村集体科学规划和管理集体经济,提高效益;- 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趋势,为农民提供经济指导;- 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帮助农村集体开展新的经济项目。
四、工作安排与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组织协调工作。
2. 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服务行为。
3. 加强队伍建设:招聘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代理服务水平。
4. 宣传推广: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对代理服务的认知和了解,增强合作意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协议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协议书兹经三方互相商议,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经营行为,确保合法权益的实现和风险的最小化,特订立本委托代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甲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乙方:委托代理方名称丙方:代理承办方名称一、背景和目的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三资经营的资格和条件。
乙方是一家经营范围涵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经营的专业机构。
双方根据自身优势和需求,为了更好地推进甲方的三资经营事务,以实现发展目标和获利需求,达成委托代理合作。
二、委托范围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合法代理人,负责承办以下事项:1. 就甲方三资经营的各个环节提供咨询、规划和决策支持。
2. 代理甲方与相关合作伙伴洽谈、签署和履行与三资经营相关的合同和协议。
3. 协助甲方进行三资经营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4. 受甲方委托,管理和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资料。
5. 代表甲方与有关部门、机构沟通协调,解决与三资经营相关的问题和纠纷。
6. 提供甲方需要的管控、监督和评估报告,并及时通报甲方运营情况和风险预警。
7. 其他双方明确委托的相关事宜。
三、委托期限本次委托的起始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期限为____年。
协议到期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解除合同。
四、委托费用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三资经营事务,并按约定提供相应的费用作为报酬。
具体的费用构成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五、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保护1. 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严格保守彼此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非法使用或复制商业资料。
2. 双方确认,委托代理事项的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
六、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七、协议效力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份,各方均持有相应有效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积极发展,集体资产管理日益重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集体资产,提高集体经济效益,我国逐渐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本文将针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论述,以期有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背景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的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将部分资产管理职能委托给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代理服务。
这项工作的推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集体成员的利益。
三、目标1. 提高集体经济效益:通过委托代理服务,可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提高资产管理的水平,从而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
2. 保障集体成员利益:委托代理服务应考虑到集体成员的利益,确保资产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3. 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通过引入专业机构或个人,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推动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工作内容1. 机构选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应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代理服务。
2. 任务拆分:将集体资产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分为不同的任务,如资金管理、土地出租、资产评估等,并明确各个任务的责任与要求。
3. 数据共享: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应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保持密切合作,实现数据共享,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沟通。
4.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
五、工作流程1. 设立工作小组和专门机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应设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同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具体执行任务。
2. 信息采集:收集相关资产信息,并进行初步评估,为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3. 外部招标:对需委托代理服务的项目或任务,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选择合适的机构或个人。
4. 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在选择好代理机构后,与其签订代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六篇)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着力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资,规范代理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一、以_______为指导,按照____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上接受县农经总站的指导和监督。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
中心内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中心主任岗位职责、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和村报账员岗位职责,各岗位职责相互监督。
四、实行主任负责制。
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对中心业务工作、政务建设、廉政建设等全面负责。
五、建立出勤考勤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
因办理业务离岗时需向中心主任报告,工作人员因病因事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由中心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的报镇政府研究批准,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上报镇政府并纳入干部年终综合考评。
六、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中心每半年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对照出勤考勤、服务态度、工作效率、遵守纪律、勤政廉政、群众满意率等方面,评出先进个人报镇政府;对工作不认真、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将考评情况纳入年度个人考核、评先评优内容。
七、建立报账员管理制度。
(1)、报账员在业务上接受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培训,每年终,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将各村报账员的工作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作为镇对各村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2)、报账员对村级的各项收入一律使用县农委统一印制的“村级专用票据”,同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负责足额、及时地上交至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核算。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64号)和《辽宁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资管发[2011]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集体“三资” 的范围(一)资金。
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二)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投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固定资产,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投资等其它资产。
(三)资源。
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律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二、“三资”管理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求为指导,以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为载体,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机制为目标,切实加强服务指导,保证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一定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原则,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公开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要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和处置要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三是成员受益原则,遵循“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三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实行“三资”代理的工作步骤(一)清查核实资产。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代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代理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规范、科学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三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三里畈镇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三资”监督代理实施细则》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所设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组和其它单位委托的资金帐务。
第三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中心会计、中心出纳、代理会计(专管员)。
第四条:村不设主办会计和出纳,只设1名报账员。
第五条:村成立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小组(3—5人)。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六条:村级财务实行群众监督公开管理的原则。
坚持村级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实行报账制度。
每周二为村报账日,报账员必须按时到财政所“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报账。
严禁包包帐和断头帐的情况发生。
第七条:严格报帐程序。
1、村报账员按时将本村发生的收入、支出到“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报账。
各项收入等款随时存入服务中心存款专户,坚决杜绝坐收坐支和白条抵库。
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村报帐员申报,服务中心根据该村业务量的需要,核准给付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2、村报帐员报帐的收、支凭证,必须有经手人或证明人说明事由,村主任签字和理财小组印章等要素齐全,方能送报。
第八条:严格票据管理。
村级收款收据必须使用财政所发放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只能由村报帐员以一换一的方法消号换据领用,严禁其他人员领据收款和代收款项不按时进账。
第九条:强化支出监督管理。
村级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督的正规发票,专项工程建设要使用税后发票,做到“四有”(即:有事由、经手人和证明人、村主任审批、理财小组印章),当月度支出当月度入帐报销。
对无钱支付且必须支出的,健全手续后作应付款报账处理。
当月不入账的开支,服务中心将作过期报账处理。
2024年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关于提升服务质效与规范运作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确保各项工作的严谨、高效与规范,本中心特此公告如下:一、服务宗旨与要求本中心秉持“优质高效,规范运作”的原则,全面公开岗位职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亮牌办公,以热情服务、文明礼貌的态度,高效有序地履行各自职责。
我们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现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 全面负责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2. 负责接待来人来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解释,并配合上级检查工作;3. 审核村级报账员上报的收入、支出原始凭证;4. 审核村级上报的资产、资源变动情况;5.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并及时纠正;6. 监督指导村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7. 配合村两委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三资”委托代理问题。
三、会计岗位职责1. 熟练掌握并贯彻执行《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律及本乡镇关于村集体财务制度;2. 在“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内按月进行记账、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3. 编制村集体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4. 按财务制度及时办理村级往来结算,确保票据真实、完整、合法,并制止以白条或不规范票据入账;5. 每月与出纳核对存款与现金余额,确保账据、账款、账实、账表、账账五相符;6. 将村集体“三资”相关原始资料扫描录入系统,并进行简要分析,为乡镇领导提供决策依据;7. 保守村集体经济秘密和“三资”数据安全,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提供;8. 加强村集体债权债务监管,制止不良债务发生;9. 负责编制各村集体财务公开表并协助做好财务公开及建档工作;10. 建立并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及档案管理;11. 认真做好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四、出纳岗位职责1. 负责各村集体账户的设置与管理,确保账户分立并安全保管印鉴;2. 办理村级资金往来结算,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3. 审核村集体用款计划的合规性及支付凭证的有效性;4. 初审村集体各项支出单据的合规性并拒收不合规单据;5. 及时记录村集体存款、现金日记账并确保账款相符;6. 负责村集体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及缴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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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制度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乡“三个文明”建设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乡综合站接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
三、乡综合站设站长、总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
四、站长岗位职责:(1)负责全面工作;(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负责对服务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五、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
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六、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七、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乡综合站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乡农经管理站账户;(5)定期到乡综合站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