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编写人员的通知.doc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和“五区一园”建设,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能力和培育工作基础保障能力,2017年培育各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100万人。
二、重点任务和内容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等四个计划,着力做好七方面工作。
(一)选准培育对象。
以县为单位开展从业人员摸底调查,按主导和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培育对象库,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
登录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对象遴选分别按农办科〔2016〕21、22号文件精神落实,优先培育“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人员。
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对象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商扶贫部门确定,京津冀协同落实好“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育行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学员遴选按农办人〔2017〕23号文件精神落实。
农业委员会新型农民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型)采购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宣城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GS-CG-GK--安徽省宁国市农业委员会年新型农民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国市农业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农业委员会年新型农民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安徽省宁国市农业委员会年新型农民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项目编号:NGS-CG-GK--、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农业委员会年新型农民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型)采购项目、采购人:宁国市农业委员会、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标段(包别)划分:无、采购项目内容: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及宣城市下达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我市年承担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人(含宣城市级培训人),培训经费为元/人,包含中药材培训、水产养殖培训、休闲农业经营管理培训,采购需求详见下载附件。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具有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提供)办法、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企业网员库网员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我要投标”进行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2]56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渔业)厅(委、局、办):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为贯彻落实1号文件和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决定在全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法和路径,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在各地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我部确定了100个县(市、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见附件)。
现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及电话:科教司教育处邹萍************农业部办公厅2012年8月1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到农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表、汇总表
教材名称
组编单位
申报单位
出版时间
出版社名称
标准书号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教材类别
□种植类□养殖类□综合类
申报理由
教材简介及特色(教材主要内容、使用情况和效果,可列举出教材具有哪些特点和创新点):
申报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月日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月日
注:表中“教材类别”中的综合类是除种植类、养殖类范畴外的培训教材。
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
省份: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序号
名称
组编单位
出版社
出版时间
教材类型
注:表中“教材类型”请按照以下分类填写:1.种植类培训教材;2.养殖类培训教材;3.综合类培训教材。
农民教育培训教材目录
Z002130
奶牛疾病防治技术
12.50
2008年7月
中职必选
16
Z100323
畜牧生产经营管理
18.20
2014年3月
中职必选
17
Z101480
兽医药物临床应用
22.10
2013年5月
中职必选
18
Z101960
兽医病理与诊断技术
19.10
2014年2月
中职必选
19
Z101970
动物卫生防疫技术(中专)
中职必选
45
XX00430
农户规模肉牛养殖与牛场经营
25.00
2017年5月
中职必选
46
XX00320
农户规模肉羊养殖与羊场经营
18.00
2016年2月
中职必选
47
XX00040
农户规模肉鸡饲养与鸡场经营
18.00
2015年1月
中职必选
48
XX00220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员
50.00
2015年7月
49
Z100990
审计原理与实务
26.50
2014年2月
中职必选
34
Z101041
经济法与经济纠纷处理
(第二版)
26.10
2013年4月
中职必选
35
Z101071
农村合作经济会计(第三版)
21.70
2014年2月
中职必选
36
Z102290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
33.50
2013年2月
中职必选
37
Z101111
2016年11月
中职必选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可网上申报
精准扶 贫 培 训等 四 个计划 。 绕 这 四项 计划 , 农业 部将 进 ’ 步提 高新
江苏省盐城 市坚持三产融合打造农民增收致富新增长点
矗 烈每 51
编辑 . 赵昕( z h a o x i n @j s a g r i . g o v c n
日前 , 农 业 部 下 发《 关 于 做好 2 0 1 7年 新 型职 业 农 民培 育 工 作 的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通知 》 。 按 照“ 科 教兴 农 、 人才 强 农 、 可 网上 申报 新 型职 业 农 民 固农 ” 的 战 略 要求 , 2 0 1 7年 全 国将 培 育 各类 型 新 型职 型 职业 农 民培育 工作 的针 对性 、 规 业农 民不 少于 1 0 0万人 , 并且 首 次 范性 、 有 效性 : 提 高 新型职 业 农 民 尝试在 线 系统报 名 。 的发 展 能 力 和 培 育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I 二 作 基础 保 障 据 了解 , 有意愿 参 加培 训 的人 能力 ;开展 七个 方 面的重 点 工作 , 员 呵登陆 中 同新型 职业 农 民网 , 通 即选 准 培 育 对 象 、 科学组纵培训、 过“ 新 型职 业 农 民培 育 申报 系统 ” 创 新培 育 机 制 、 完善 信 息 化 手 段 、 或于机 下 载 “ 云 上智 农 ”A P P在 线 加 强 队伍 管 理 、 做好延伸服务、 提 报 名。 培训 内容 将强 化 农业科 技应 升 培 育 条 件 能 力 等 。 为此 , 农 业 部 用能力、 创 新 创业 发展 能 力 、 品 牌 要 求 强 化 组 织 领 导、 范 引领 、 资
程将 分为 现代 青年 农场 主培 养 、 新 型 农业经 营主 体带 头 人轮 训 、 农利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战略部署,加快培育滨城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滨城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6号)和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新型农民培训项目的通知》(鲁农财字〔2015〕9号)及《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滨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辖区范围内新型职业农民的申报认定与管理。
第三条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思想理念先进、创业欲望强烈、市场意识超前、务农意愿稳定、社会责任意识较强,具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五个基本特征。
第四条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充分考虑其产业规模、技能水平、经济架构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二章认定标准第五条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认定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具体标准如下:1.生产经营类:(1)基本要求:原则上具备中等专业教育基础或参加累计不少于150个学时的培训,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稳定从事农业生产3年及以上。
(2)生产规模:①种植业以种植小麦、玉米、棉花、蔬菜、瓜果等作物为主。
种植规模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流转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或协议。
粮食、棉花种植面积50亩以上;瓜果、蔬菜需达20亩以上;从事蔬菜设施栽培(钢架大棚)达到3个标准大棚(每个大棚占地面积在1亩左右)及以上。
②畜禽养殖业以养殖生猪、蛋(肉)鸡、蛋(肉)鸭、牛、羊等畜禽为主。
养殖生猪存栏50头以上,年出栏不少于100头;养殖蛋(肉)鸡、蛋(肉)鸭存栏2000只以上,年出栏不少于10000只;养牛存栏10头以上,养羊存栏50只以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公布日期】2014.09.22•【字号】新农科[2014]203号•【施行日期】2014.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农科〔2014〕203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局:根据农业部要求,结合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农业厅2014年9月22日附件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加快工作步伐,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农业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将农业作为主业来经营,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
具有明显的职业特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指对经过教育培训,达到自治区职业农民标准的农业从业者通过考核、评价、指导、服务,对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资格证的评价管理活动。
第四条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是从业者从事农业行业所必备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管理能力的证明,是享受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分级认定。
第七条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6至55岁之间;(二)初级职业农民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应具备高中或农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应具备农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职业特征鲜明、经营规模大、主体地位明确、从业稳定性高,是名副其实的农业继承者;(三)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初级职业农民收入应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倍,中级达到5-10倍,高级达到15倍以上;(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现代农业理念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掌握先进生产经营模式,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当地农民致富。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2 XIANGCUN KEJI 2022 年 6 月(上) 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3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策
3.1 有效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3.1.1 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 论氛围。省级主管部门可在官方网站、公众号、政 务号开辟培训服务专栏,引导各地相关部门及时沟 通,交流经验。同时,要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充分利用 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紧密结合农民生产 生活需求,以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为宣传重 点,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成功经验、做法, 切实关注农民利益,吸引农民积极参与培训。 3.1.2 政府管理部门要加强体系建设,完善培训 工作组织结构。农业管理部门要明确各级农广校在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统筹规划、 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等职能,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 培训工作。依托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阳光工程 办公室、农技推广机构,以及种子管理、土肥、农机 化技术推广、农业信息、农业经济、园艺特产、农 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等业务系统,积极与高校、科研机 构、实训基地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系统的专业技能 优势,做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负责人、各农业 产业发展带头人、农业经理人、种粮大户、农村科 技带头人和农机大户等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工作。 3.1.3 完善培训长效机制和服务机制。农业管 理部门应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管理制度,健全班主任制度、培训台账制度、第一课 堂制度、阶段报告制度和培训监管制度等,建立健全 系统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机制。同时,结合当 地实际,优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监督、评价、考核 机制,逐步完善培训机构退出机制,使新型职业农民 培训工作步入科学化、常规化、长效化轨道。各级 农广校要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和做法,建立“ 双联系” 服务机制,健全培训机构、基层农技人员对受训人员 的跟踪服务机制,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培训后的政策 宣传、技术指导、经营指导等服务,帮助其解决生产 经营中的实际问题[4]。政府主管部门还应明确,培训 只是开始,如何让新型职业农民学有所用、带动周围 农民增收致富,才是培训工作的最终目的。因此,政 府部门要根据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实际,结合新型职业 农民就业创业的情况,改进社会化服务保障机制,为 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规咨询、继续教育、 市场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促进培训内容向实际生 产力转化,从而激发农业经济发展活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工程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工程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8.12•【字号】鲁人社函〔2020〕52号•【施行日期】2020.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工程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加快推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做好企业职工、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
企业职工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对象为注册在山东省境内各类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对象为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支持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以及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针对企业职工、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需要,以更新专业知识、增强技术适应、掌握先进技术、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和职业道德养成等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生产实践,注重学以致用。
三、培训形式。
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目录清单内的知识更新工程培训机构是企业职工、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的实施主体。
培训要创新形式,可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并对参训学员进行考试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依据。
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超过90学时。
培训工作原则上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资金保障。
各市要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5号)有关规定,对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的企业职工、农民中的新型职业农民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培训班学习总结
Q4
学习心得体会
建立学员档案,填写学员登记 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变被 动学习为主动思考,颁发结业
证书和合影照片,升华培训认
可度,为培训划上圆满句号
03
长期计划
策划方案
• 培训有方案、方案有流程,流程有标 准,培训有的放矢
教学延伸
• 优秀学员故事整理、优秀基地分类梳理,优秀工具不断 推广,学员课后持续交流
方法创新 模式创新
新型职业农民是一种身份,他们的成长与发展是解决国家主要矛盾的重要基础,要瞄准国家 方针政策、要聚焦农民需求痛点、要创造性的开发实用课程,要积极探索各类互动式、参与 式、师徒式、服务式等培训方式,走进课堂、走进一线、走进群众生活和工作中,才能接地 气,出实效。
细节出彩 深受感动
每晚一次分组研讨交流,大家积极发言,专人做好记录,第二天分享汇报,不间断的微信群信息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师资培训班 学习总结
8月20-26日 广东韶关平甫村培训基地
刘均平等37人
01.
CONTENTS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培训回顾
培训收获 后续计划
02. 03.
01. 培训回顾
01
37人
14个市州
100%
出勤率
8堂课
理论教学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倍加珍惜机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学习听讲 遵守各项规定,力求学有所获。此次培训对于 全体受训学员拓宽视野,启发思路,提升素质, 增强能力等方面给予了很大的帮助。
讨论与思考
• 争做一名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老师讨论要点: • 1、四讲四有:讲政治、有理念;讲规矩,有纪律; 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 2、四情四性:农民感情、工作热情、火热激情、 基层实情;示范性、带动性、创新性、先进性 • 3、六重四心:重品德、重案例、重务实、重提高、 重交流、重创新;恒心、花心、耐心、爱心 • 4、职业化、专业化
关于加强全省农民培训师资库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省农民培训师资库建设的通知各直有关单位: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部署和要求,整合利用社会各类师资人才力量,建立起农民培训师资库,为推进农民教育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我省农业农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有师资库存在范围不广,数量不足,部分师资能力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难以满足培养大批高素质农业从业者的需求。
为充分发挥农业推广、教育和科研单位以及农村各类能人在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农民培训师资库进行扩充、完善和更新。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师资筛选入库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在本级师资库中扩充、更新一批符合条件并且能够承担新时期农民培训任务的师资。
(一)入库师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师资类型主要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
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教师。
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
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
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2.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3年以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担任技术讲师或实践讲师的,可放宽职称条件。
3.年龄6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入库师资工作职责1.承担各级农民培训的授课与跟踪指导服务;2.承担与农民培训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教材的编写、多媒体课件制作等工作;3.承担农业技术咨询,在线答疑及现场指导等工作;4.参加各级农业部门组织的送科技下乡等服务;(三)入库师资能力素质要求1.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培训授课的关系,能满足农民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单位及培训机构的任务安排;2.认真备课,能熟练应用多媒体讲课信息技术,准确传授知识,规范技术操作,指导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实践中遇到的难题;3.根据农民培训管理部门安排,进行相关教学管理,完成有关培训绩效评定工作;4.积极探索适应农民认知特点的培训模式,努力提高讲课效果和培训质量。
成立教材编制小组通知
成立教材编制小组通知
尊敬的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的教学改革要求,我们计划成立一个教材编制小组,旨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成绩。
具体事宜如下:
1. 小组成员
- 主任:王老师
- 委员1:李老师
- 委员2:张老师
- 委员3:刘老师
2. 小组任务
- 对学校所使用的教材进行审核和评估
- 为各学科编制优质且适合学生研究的教材
- 研讨教材编写的最佳实践和方法
- 协助教师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3. 小组工作安排
- 每周二下午3点到4点开会
- 第一周讨论小组职责和目标
- 第二周至第六周进行教材审核和评估工作
- 第七周至第十周开始教材编写工作
- 之后每周继续开会,监督教材编写进度
4. 小组资金支持
学校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以保障教材编制小组的顺利进行。
5. 期望成果
通过教材编制小组的努力,我们希望能够提供更优质、丰富、
有趣的教材,以提高学生研究的积极性和成绩。
请各位教师积极参与教材编制小组的工作,共同努力提升我们
的教学水平。
具体事宜请和王老师联系。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合作!敬上
教育处。
国家安监总局228号(农民工培训教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件建设部农业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局)、农业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切实提高农民工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高危行业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当前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
据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
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8.24•【字号】豫人社办〔2023〕85号•【施行日期】2023.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85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委),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和《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精神,创新乡土人才评价机制,激励农村优秀人才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助力农业强省建设,在总结前期新型职业农民“一步到位”直评副高级职称和漯河市开展初、中级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建议,我们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订了《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8月24日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和《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精神,创新乡土人才评价机制,鼓励高素质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农”事业发展,遵照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农业职业发展特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所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或服务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2024新版新型农民培训投标方案(2024)
其他费用
包括交通、食宿、通讯、宣传 等杂项费用。
29
投标报价策略制定及优势分析
市场调研
了解同类培训的市场价格水平和竞争 状况,为报价提供参考。
成本加成法
在成本估算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利 润比例作为报价。
2024/1/29
竞争导向法
根据竞争对手的报价水平,制定具有 竞争力的报价策略。
优势分析
从教学质量、师资力量、培训效果等 方面分析自身优势,为报价提供有力 支撑。
农业生物技术应用
普及农业生物技术知识,如基 因编辑、生物育种等,推动农
业绿色发展。
10
乡村文化传承与保护意识培养
乡村文化传承
挖掘和整理乡村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乡村 优秀传统文化。
乡村文化保护意识
加强乡村文化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乡 村文化价值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2024/1/29
乡村文化创新
鼓励农民在传承乡村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 ,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
2024/1/29
13
招生渠道拓展及合作方式探讨
01
与地方政府、农业部门 合作,纳入政府培训计 划
2024/1/29
02
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等 合作,开展定向培养
03
04
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 台,进行线上招生和宣 传
14
与中高等院校、职业培 训机构等合作,开展联 合办学
宣传推广策略制定
制作宣传资料,包括海报、宣传册、 视频等,突出培训特色和优势
2024/1/29
22
合作单位或机构支持获取
2024/1/29
寻求政府支持
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农民培训提供有力 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更名及调整委员人选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2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更名及调整委员人选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更名及调整委员人选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教育)司、有关行业协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有关单位:我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自2000年成立以来,在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建设、推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发展、促进就业和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适应教材建设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我部决定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名称变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推动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工作。
同时,对委员人选进行调整,在有关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确定了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地方委员实行席位制,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厅(局)长担任所在地方委员;当分管人员发生变动时,由接任人员递补担任地方委员。
希望各地、各有关单位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委员的工作;希望各委员充分发挥作用,履职尽责,努力工作,为推进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工作做出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9月28日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名单——结束——。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申请表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申请表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教育背景:
(请列出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
工作经历:
(请列出过去三年内的相关农业工作经验)
申请原因:
(请简要说明为什么选择申请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个人优势:
(请列出您在农业领域的专业技能、经验或特长)培训需求:
(请列出您希望在培训中学习和提升的技能和知识)职业规划:
(请简要描述您对未来在农业领域的职业规划和目标)
个人介绍:
(请简要介绍您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
其他补充信息:
(请提供其他您认为对申请有帮助的信息)
申请人声明:
我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组织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
编写人员的通知
各产业技术体系、有关农业职业院校,厅相关单位:为扎实推进我省新型农业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决定统一组织编写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系列教材,现将编写人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材主编的申报及确定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思想水平;
2、精通相关课程基本理论、掌握本学科发展动向;
3、具有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科研教学成果丰富;
4、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备副高以
上职称;
5、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和较强的编审能力。
教材主编要在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按照公开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照基本条件择优确定。
教材编写人员在3人以上应设主编。
(二)参编人员的确定
参编人员由教学专家、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生产一线技术人员三部分组成。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思想水平;
2、精通相关课程基本理论、掌握本学科发展动向;
3、具有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科研教学成果丰富;
4、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
上职称;
5、具有较好的写作水平。
二、相关要求
拟申报人员请认真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材编写人员申报表》(附件二),于6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电子版报省农业厅科教处,其中电子版同时发。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人:
山西省农业厅科教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