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4区域治理齐抓共管及责任追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度(3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各项治安防范工作,建立重大治安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救护大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稳定长治久安。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队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
实行重大治安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制,促进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一步增强抓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大队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将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若因领导干部所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疏于管理教育等现象,以致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等重大治安问题,或导致本单位治安秩序混乱,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分管领导干部等人员追究党纪、政纪、刑事等责任,促使其加强防范意识,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治安问题。
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追究调查。
对发生的重大治安问题,要及时立案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查清发案原因,查明领导应负的责任,查出存在的隐患;对负有责任的人员,有关单位要按管理权限和处罚权限,根据其承担的责任,依照处分、处罚的程序严肃追究。
追究领导责任种类有:诫勉教育、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其中,应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的,由集团公司综治委作出决定和负责执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做到领导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未处理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等“三个不放过”。
三、各部门分工协助,落实追究制度。
根据维稳及综治委建立重大治安问题报告、记载、通报制度,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重大治安问题的通报,研究确定应予追究的案件,对特别重大治安问题要随时汇报、通报,必要时,经大队分管领导同意,随时确定予以追究的案件;由联席会议确定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由职能科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应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干部作出处理决定;由集团公司综治委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对作出追究责任决定的领导干部内部通报,必要时,可有选择地登报、播出,以扩大教育面,提高社会效果。
坚持“五大”管控举措 夯实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I Safe Produce“五大”管控举措,即依法治安、超前防范、狠抓落实、规范管理、严厉问责O 文/郝永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 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 度,对安生生产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企业安全生产指明了方 向。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安全 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治企方略,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坚决 杜绝,零敲碎打事故不能出现”作为 奋斗目标,把“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作为管控抓手,秉持“依 法治安、超前防范、狠抓落实、规范 管理、严厉问责”五大管控举措,多年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向好,开创 出企业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治安”,用法治 思维构建安全生产长效体制机制没有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就没 有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峰峰集团通过“明责、 建制、修法、架红线”,完善顶层设计,构建了 “依法治安、以严治企” 的安全管理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 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河 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暂行规定》,按照“凡事有标 准、凡事有人管、凡事有监督、凡事有考核”的标准,建立健全了 “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横 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格,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递压力。
二是明确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认真梳理《安全生产法》《煤矿安 全规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制度,印发峰峰集团《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与 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办法》《煤矿操 作岗位负面清单》等文件,设立了安全高压线,明确了安全红线,制 定了安全底线。
三是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明确集团公司领导、业务处室、基 层矿厂、生产区科分级管控分片包联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主体、主 管、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了区科、班组、岗位。
一号文件学习考试题[1]
安全1号文题库一、填空题1.河南煤化集团2012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指导思想是以“管生产、管业务必须同时管安全”为原则。
2. 河南煤化集团2012年工作的总基调是“持续提升、稳中求进”。
3.河南煤化集团2012年四个工作要求是“保安全、调结构、求实效、促和谐”。
4.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5、《煤化决定》指导思想是以“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为最高信条。
6、河南煤化集团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生产零事故、员工零伤亡为奋斗目标。
7、安全零理念是河南煤化集团安全工作的灵魂。
8、事故是员工最大的灾难。
集团公司坚决不要带血的GDP。
宁可我们多流汗,也不能让职工再流泪。
9、安全生命意识不能再用事故警醒,必须下大决心、下真功夫,做好“一万”的工作,杜绝“万一”的事故。
10、搞安全工作要带着亲情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
11、各单位按照核定能力、确定安全投入,下达生产计划,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生产行为,始终把生产建立在有可靠安全保障的基础上,安全没绝对把握,宁可“缓、减、少、停”,也不能冒险生产。
12、用人上要严格素质标准,把安全作为先决条件。
集团公司将在用人上高度重视安全,把对安全管理是否重视、管理标准是否严格、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安全业绩是否良好,作为一个干部、一个班子政治上是否可信、素质上是否可靠、能力上是否可用的否决标准。
13、瓦斯治理要重点做到“四个转型”。
一是在理念思路上转型。
二是在技术方案上转型。
三是在考核导向上转型;四是在职工队伍上转型。
14、《纲要》是实现高突矿井安全生产和长治久安的唯一正确选择,是长久之策,而不是权宜之计。
要充分认识并牢固树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瓦斯事故可防可控”等先进理念;把“不消突不进煤层”作为瓦斯区域治理的目标,把“抽采不达标不安排采掘”作为生产组织的前提。
在完善系统的基础上,坚持区域措施先行,实施以开采保护层和岩石抽放巷为主的瓦斯区域治理方案15、根据瓦斯区域治理工作需求,按照“干所学的、学所干的”要求,为完成瓦斯区域治理目标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治理做法
国家局瓦斯治理登封现场会交流材料集中全力打赢区域性瓦斯治理攻坚战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0月)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平煤集团是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矿区之一,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重大事瓦斯煤尘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在现有32对生产矿井中,有12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二矿、十三矿、香山公司、平禹煤电四矿、平禹煤电白庙矿、梨园矿长虹公司),2对高瓦斯矿井(十一矿、瑞平公司庇山矿),有4对矿井(四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不同程度的发生过冲击地压(岩爆)现象。
随着矿井不断向深部延伸,煤层瓦斯压力、含量也在不断增大。
据预测,矿区丁组煤层瓦斯压力由-400米水平的0.60MP增加到-800米水平的2.16MP,含量由4.58m3/t增加到7.06m3/t;戊组煤层压力由-430米水平的1.51MP增加到-800米水平的2.55MP,含量由16.7 m3/t增加到30 m3/t己组煤层压力由-430米水平 1.67MP增加到-800米水平的2.45MP,含量由11.5 m3/t增加到29.5 m3/t。
在建矿井首山一矿在-580米水平测定,戊8煤层瓦斯压力达6.8MP,戊9-10煤层5.4MP,推测煤层瓦斯含量在30 m3/t以上。
矿区自1984年发生第一次煤与瓦斯突出以来,累计发生突出152次,突出总煤量15851吨,总瓦斯量85万立方米,平均煤量104.3吨/次,平均瓦斯量5592立方米/次,其中最大强度今年8月1日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专家组认定,突出煤量2500余吨,瓦斯量26万立方米。
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下面,结合平煤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各种专项活动,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了“8.1”事故情况,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对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沉得下去、严得起来,把整个身心扑到安全上,要采取非常措施,严防死守,严查重处,始终保持安全高压态势,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市交通局质量强市建设情况报告
X市交通局质量强市建设情况报告X市交通局2023年质量强市建立状况报告2023年,我局仔细贯彻《X市委政府关于印发X市推动质量强市建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建立工程、运输产品和效劳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质量建立工作,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推动状况(一)工程建立质量方面。
一是加强工程治理。
强化过程管控,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盲目冒进展为。
严格遵守“施工作业前必需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需按规定进展论证和审批,施工作业前必需进展技术、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需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完成后必需阅历收合格前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五必需”要求。
二是强化监视检查。
成立督查组,对涉及道路、水运等工程要实现检查“全掩盖”,发挥“双随机”检查对工程的执法震慑作用,对检查中发觉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质量问题,实行现场处理、责令整改、挂牌督办、行政惩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立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三是实施联合惩戒。
对发觉工程工程存有重大质量隐患,不准时整改;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质量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质量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立、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并与每年度信用评价挂钩。
(二)营商环境增效方面。
一是稳妥推动综合执法改革。
整合道路运政、大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视治理、安全生产监视治理七类执法职能,成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统一行使X市三区交通运输执法职责,已完成执法队伍调整。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梳理权力清单X项,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效劳”改革,使审批流程更优、环节更少、时限更短、本钱更低、效率更高。
全年实施行政审批X万余件,办理营运车辆审验、换证等非审批效劳事项X万余件,培训驾驶员X名,办理旅游包车线路牌X张。
“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
是指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全社会共同责任,齐抓共管,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的一种机制。
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责任:
1. 一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方信息快速传达、及时通报,实现各部门的工作高效协同。
2. 三防:指防范、防控和应急处置。
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要共同加强犯罪和灾害的防范工作,采取措施减少犯罪和灾害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共管: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公共安全和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 责任制:政府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和职责,加强工作监督和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通过“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能够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力量合力,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为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安居乐业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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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范文(二篇)
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范文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和防尘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健康,我们制定了一套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该责任制将明确各个职责,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并将责任分散到各个层级和岗位上,以确保每个员工都积极参与防尘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总则本公司将建立一套全面、长效的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以减少粉尘对员工的危害,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该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内各个部门,各个岗位。
二、领导责任(一)公司领导班子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防尘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公司领导班子要制定防尘工作方案,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组织会议、培训等形式,落实防尘工作。
(三)公司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防尘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部门责任(一)各个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防尘工作方案,并根据公司领导班子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各个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防尘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知识水平。
(三)各个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防尘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按照规定对防尘设施和设备进行更新和改进。
四、岗位责任(一)各个岗位负责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防尘工作方案,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各个岗位负责对本岗位的员工进行防尘知识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防尘方法和操作技能。
(三)各个岗位负责监督本岗位的员工遵守防尘规定,如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报告上级主管。
五、员工责任(一)员工要积极参与防尘工作,树立防尘意识,自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二)员工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防尘培训,提高自己的防尘知识水平,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三)员工要爱护和维护防尘设施和设备,正确使用和保养相关设备,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员工要积极参与对工作环境的改善,提出合理的建议并积极参与改进工作。
六、考核与评价公司将定期对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员工进行防尘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煤矿安全双十条 双七全版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一、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现违法生产建设矿井,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整顿达不到要求的矿井,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十二五”期间,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一律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已批在建的同类矿井项目,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重新组织审查其初步设计,并完善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止建设。
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进行抽采效果评判,实现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建立防突机构和队伍,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现防突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
五、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9万吨/年及以下突出矿井停产整顿的要求,未经评估的不得进行采掘活动;凡是经评估后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兼并或重组,否则一律依法关闭。
六、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关于“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的要求。
凡是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凡是1个月内发生3次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关闭。
山西省社会治安防范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十一号
山西省社会治安防范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山西省社会治安防范管理暂行规定(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十一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管理,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犯罪,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境内所有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治安联防组织,划分责任地段,确定责任区,制定治安责任制,实行区域治理,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治安工作应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政绩和评选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规定由各地区行政公署、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驻地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应接受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管理。
第五条公安机关是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负有指导、检查、监督的责任,有权对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出表彰或处罚的决定。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维护社会治安的义务。
对违反社会治安的行为应当制止和举报。
公民应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斗争。
提倡公民在遭到非法侵害时,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
第二章治安组织第七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单位应加强治保组织的领导,整顿治保组织,充实治保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骨干作用。
第八条城市街道、集镇、工矿区应组织治安联防队,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维护本区域的繁华街道、车站、广场、商业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工作,为了更好地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需要建立追究制度,对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这个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打造责任链条:建立明确的责任链条,明确各级领导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责任和任务。
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体系。
2. 完善考核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定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评估。
对于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 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察机制,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通过巡视、考核、督察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4. 督导责任分解:明确各级领导的督导责任和工作要求,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及时督导。
同时,要建立相关的督导记录和材料,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和认识。
加强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总之,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更好地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提高治理效果,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严格制度执行狠抓现管理为公司持续安全稳定发展而努力奋斗
严格制度执行狠抓现场管理为公司持续安全稳定发展而努力奋斗(2013年月日)各位代表、同志们:我受公司委托,向大会作安全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2年安全工作回顾2012年,我们按照和的安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年的安全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积极推行“012345”安全管理模式,扎实推进安全自主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工作,全公司的安全工作继续保持了平稳态势。
总结2012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认真践行安全理念,安全工作目标更加明确。
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
2012年,各单位积极推行“012345”安全管理模式,认真践行安全零理念,深入开展零理念对标,做到了零理念的落地生根。
围绕安全零理念,公司年初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了深化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狠抓瓦斯、水害、顶板管理及强化职工安全培训等重点工作,把“零工亡”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做好全年的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
(二)积极实行安全机制创新,安全自主管理得到深化。
以“双基”建设为总抓手,健全完善“4+2”考核体系,持续深化“双基”工作向“动态化、专业化”推进,推行安全计划管理,狠抓班组“三个转型”,强化了安全自主管理。
同时,依靠月度“双基”考核,坚持问题倒查、责任追溯,围绕制度建设、工作执行力,反查管理执行和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对公司及上级考核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连带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
2012年,共责任追究6起85人,其中副矿级及以上人员追究37人次,罚款6.68万元。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河南煤化组织的10月份“双基”考核中,、代表参加考核,取得了第一名。
(三)强化安全质量达标,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夯实。
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公司年初提出了争创驻外子公司第一名的奋斗目标。
探析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8OVERVIEW 区域治理作者简介:宋宁玲,生于1976年,本科,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研究。
探析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宋宁玲摘要:落实“两个责任”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本文介绍了南京地铁招标采购事业部如何让“两个责任”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以及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工作建议。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0)32-0048-0001一、存在的问题(一)责任界定不清晰基层单位对“两个责任”的内容和范围容易存在认识偏差;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做到将廉政建设与部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二)主体责任表面化作为基层党组织,招标采购事业部没有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通常是年初和部门“四管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对策与思路招标采购事业部深刻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做到“一个坚持,一个联系,五个措施”,即坚持党风廉政与生产经营同等重要;党风廉政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五个具体措施并举,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真正在部门内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抓住重点群体,层层落实责任廉政建设的关键在人,招标采购事业部廉政工作重点群体主要是两个层级:一是抓住部门班子成员。
支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
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
在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是抓住“四管人员”。
部门涉及的重要岗位人员主要有招标管理、物资采购、合约管理和库存管理等。
环保责任追究实施方案
环保责任追究实施方案
首先,立法方面。
应当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环保责任的主体和范围,规定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程序。
同时,建立健全环保法律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的立法框架,提高环保法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次,监管方面。
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监管体系,加强环保监管力度,对环保违
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对环保责任主体的监管,推动其履行环保责任,减少环境污染。
再次,处罚方面。
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停
产整顿、责任人追究等措施。
同时,对于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强有力震慑,有效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环保责任追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推动
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环保责任追究实施方案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类健康的重要举措。
只
有加强立法、监管和处罚,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希望各级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积极落实环保责任,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齐抓共管整改措施
齐抓共管整改措施
齐抓共管整改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加强协调配合: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进整改工作。
4.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5.注重总结评估:及时总结评估整改工作成果,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整改工作机制。
具体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精选
区域平安负责制治理规定一、推行区域平安负责制的意义、目的“区域平安负责制”是推进基层平安自主治理的有效载体,通过建立“区域平安负责制”,把分公司所有的治理空间和作业区域内的平安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治理层面、每一个岗位人员,明确每个层面、每个岗位人员的平安治理区域、平安治理权限和所承担的责任,从而构建“事事有标准、人人有责任、处处有人管”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平安长效治理体系,实现企业持久的本质平安。
二、区域平安负责制的内涵区域平安负责制,确实是将企业所有的治理空间和作业区域细分到人,由区域责任人主动查找本区域内的平安隐患,主动制止本区域内的人员违章,以实现区域平安自主治理的一种方法。
区域责任人包括:本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在该区域内的效劳人员(如检修人员等),到该区域内指导工作的各级治理人员。
三、区域平安负责制的工作要求1、强化教育。
要让所有员工明白本人的治理区域,本人的治理责任,明白平安检查的标准,明白平安检查的方法,明白得平安检查表的使用。
2、强化检查。
车间、部室领导要强化验证检查,及时觉察征询题,处理征询题。
3、强化整改。
治理部门和各单位要抓好隐患整改并及时做好反响与告知工作。
四、区域平安负责制的根本做法确实是明确一个区域,落实二项责任,施行三项举措,推行五项考核。
明确一个区域,确实是将分公司所有的治理空间和作业区域,按照治理的责任权限,层层分解到每一个治理层面、每一个岗位员工。
详细做法:1、操作人员。
以消费效劳岗位为核心,包含岗位门前区域作为岗位操作人员的平安治理区域,施行区域治理。
2、维修人员。
轩设备设备检修场地的不确定性,为此以检修工程(含特种设备作业)所在地作为设备检修人员的平安治理区域,施行区域治理。
3、治理人员。
班组长在进展治理的同时,将公共场所作为平安治理区域,施行区域治理;车间领导和各专业治理人员以行政管辖区域或正在执行公务的场所作为平安治理区域,施行区域治理。
落实二项责任,一是检查和消除区域内的事故隐患的责任,责任流程是施行隐患“查找、辩识、告知、整改”四闭环治理。
安全齐抓共管实施方案
安全齐抓共管实施方案一、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齐抓共管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只有人们具备了正确的安全意识,才能够在危险来临时做出正确的反应。
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包括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让他们时刻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齐抓共管实施方案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这包括制定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等。
只有通过制度的约束和监督,才能够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在工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推动全民安全参与。
安全齐抓共管需要全民参与,只有人人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才能够形成合力,做到安全共管。
我们需要倡导全社会人员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如邻里安全宣传、安全知识培训等,让每个人都成为安全管理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五、加强安全技术装备建设。
在安全齐抓共管实施方案中,还需要加强安全技术装备建设。
这包括加强对各类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推动安全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提高安全技术装备的智能化水平,以应对各种复杂的安全挑战。
六、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
面对突发的安全事件,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应急预案。
只有在事前做好充分的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才能够在危急时刻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实施安全齐抓共管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主体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齐抓共管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通三防”责任区域划分规定范本
“一通三防”责任区域划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明确“一通三防”责任区域划分的具体范本。
二、责任区域的划分原则责任区域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协调性原则:责任区域应基于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和社会治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确保各个责任区域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2. 全面性原则:责任区域应覆盖城市、农村、工业区及其他重要场所,确保在各类环境中都能有效落实“一通三防”责任。
3. 精确性原则:责任区域的划分应具体到每个社区、街道或其他细分区域,确保责任的明确性和落地实施。
三、责任区域的划分范本根据上述原则,责任区域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一通责任区域划分1. 河道、湖泊、水库和其他水域:负责相关水域的巡查、清理、维护和安全管理。
2. 道路交通:负责道路交通管理、事故疏导和交通安全宣导。
3. 公共场所:负责公园、广场、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
4. 住宅小区:负责小区内的安全巡逻、治安防范和应急响应工作。
5. 企事业单位:负责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6. 港口、机场和火车站:负责港口、机场和火车站的综合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
二、三防责任区域划分1. 消防责任区域:负责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2. 防洪责任区域:负责河流、水库和其他水域的防洪工作和应急处置。
3. 防震责任区域:负责地震灾害预警、地震紧急援救和灾后重建。
四、责任划分的具体工作内容1. “一通”责任区域划分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2) 确定责任人员及其具体职责;3) 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活动;4) 监督责任区域内工作的实施情况。
2. “三防”责任区域划分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相关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2) 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 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责任区域的管理与评估1. 责任区域的管理应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区域内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学习陈祥恩同志讲话心得体会
河南东升煤业有限公司学习陈祥恩同志讲话心得体会通防科刘湘杰学习陈祥恩同志讲话心得体会9月20日早会中,巢矿长带领与会职工共同学习了陈祥恩在安全视频会议中的讲话《用务实的作风和有效的措施坚决抓好一号工程》。
通过此次学习,深有体会,现将体会汇报如下:本次安全视频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瓦斯治理河南专题培训班暨河南省瓦斯抽采及利用现场会主要精神;结合上级要求和集团公司实际,对当前的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迅速提升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效果,为河南煤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首先,陈祥恩同志在一开始就对现在全省面临的安全问题提出了看法,告诫各位同志要切实认清当前面临的安全形势,虽然我省对天字一号工程:瓦斯区域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瓦斯治理的先进理念不断深化、体制机制不断优化、综合治理目标超额完成、综合治理工程成效显著,瓦斯综合治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但是,河南煤化下属的几个矿区依然出现了一例例的生产事故,这些事故用血的教训告诫我们,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要开展“三思考、三查摆、三提升”活动,要求个领导班子每人都要亲自撰写出思考查摆提升专题报告。
接下来,讲话中又提出,要切实找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卢展工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不能只看好的一面,更多的是要看问题,看不足,更多地研究问题。
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证实问题,勇于面对问题。
只有把情况吃透、措施定好、落实到位,问题和不足才会彻底解决。
要善于学习先进、取长补短。
河南煤化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集团公司先进安全理念没有彻底真正入脑入心,虽然河南煤化明确提出了一些安全零理念,但是集团公司部分领导干部和基层员工脑子不清、思路不明,仅仅把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停留在口头上、纸上和墙上,仅作一些肤浅的表面文章,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付诸行动。
二、上级指示精神和政策措施没有原汁原味地坚决贯彻。
对于省政府出台的40、41、42号文等文件,好多领导干部都没有吃透文件的精髓和根本要求。
治安防范工作总结最新总结
治安防范工作总结社区治安工作总结(一)、齐抓共管把社区治安作为社区建设的保证:(1)、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2)、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会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治安志愿者的活动中。
社区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住宅区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和黑板报,使我们的创建平安社会活动宣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3)、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今年全年,我社区共出动义务巡逻队7000多人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佩戴义务巡逻袖章下户巡逻已形成制度化。
社区还给义务巡逻队配备了小喇叭,通过播放喊话录音提醒居民加强防范,社区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防范力量建设显著增强,刑事案件发案率得到有效遏制,社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4)、2xx年度xx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今年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群防群治工作上,我社区为了更好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降低发案率,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想方设法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没有围墙的小区要修建围墙,没有安装防盗门的单元楼要做好住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在单元楼的楼梯口统一安装防盗门。
xx一区启用义务巡逻队员在小区门口值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小区治安状况大大好转,车辆失窃现象减少,中午休息时间也没有收废旧的噪音出现,居民反映很好。
6月份起,我社区义务巡逻队员开始在巡逻过程中运用小喇叭播放喊话录音,并在各居民楼张贴倡议书,号召居民们行动起来,争取统一在单元楼楼梯口安装防盗门,齐心协力创建平安社会、平安社区。
这一倡议逐渐深入到居民当中,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动员作用。
至今年11月为止,我社区已有49个单元楼安装了防盗门,占辖区单元总数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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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2008‟355号关于印发《平煤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齐抓共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原煤生产单位、安全业务保安处室,规划发展部、财务资产部、建工集团:《平煤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齐抓共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已经集团公司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五日平煤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齐抓共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为落实《关于印发<平煤集团公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瓦斯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平煤…2008‟347号),全面推进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实现集团公司“不掘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不采突出危险采煤工作面”目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齐抓共管责任制第一条行政正职职责(一)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矿井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健全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职能机构和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负责制订本单位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督促实施,严格考核。
(三)定期组织召开区域性瓦斯治理专题会议,平衡解决区域性瓦斯治理所需人力、物力、技术和资金,确保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按计划、设计施工,并在队伍、资金和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
第二条总工程师职责(一)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计划和措施。
(二)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区域性瓦斯治理设计、方案论证和审查工作,把好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审批关。
(三)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安全费用计划时,优先安排区域性瓦斯治理费用,并严格考核。
(四)负责研究分析本单位井田范围内保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特征及其规律,编审有关地质测量技术资料,为合理布置、开采保护层提供技术依据。
(五)组织考察和评价被保护层保护范围和效果。
(六)掌握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主管生产(采煤)副职职责(一)负责分管战线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规定,对本战线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按照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平衡、协调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及设备,组织保护层工作面开采设备选型论证。
(三)负责保护层采煤工作面投入生产前的验收,确保生产系统完善、装备设施齐全、瓦斯治理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四)组织保护层开采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保证推进度、采高等符合要求,确保工作面回采起到保护层开采效果。
(五)掌握本战线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主管开掘副职职责(一)负责分管战线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规定,对本战线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组织制订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月计划。
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区域性瓦斯治理开拓、准备及回采等工程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区域性瓦斯治理的开拓、准备及回采等工程的月计划并予以优先安排。
(三)组织实施区域性瓦斯治理开掘规划、计划和措施,保证区域性瓦斯治理开掘工作面及工程按计划开工,安全施工,如期完成。
(四)负责组织区域性瓦斯治理开掘工程投入生产前的验收,确保“一通三防”系统完善、装备设施齐全、作业规程贯彻落实到位。
(五)掌握本战线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主管机电副职职责(一)负责分管战线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规定,对本战线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为区域性瓦斯治理提供矿井供电、提升、运输保障。
(三)负责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机电设备管理。
第六条主管安全副职职责(一)对区域性瓦斯治理管理制度、规划、设计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
(二)参加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设计和作业计划的审查。
(三)对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对区域性瓦斯治理各项工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定期复审和现场落实情况认真督促检查。
(四)对违反区域性瓦斯治理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处、开拓处、总办室、通风管理中心、机电处、地测处对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负业务保安责任,安全监察局对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一)生产管理处1.负责采煤战线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规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加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3.参加保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的设计审查及投产前的工程验收工作。
4.负责保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对保护层开采所需设备的选型工作。
6.负责审查各原煤生产单位年度保护层开采计划。
(二)开拓处1.负责开拓战线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规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加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3.负责审核各矿采掘接替规(计)划、瓦斯治理工程规(计)划,制定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开拓、准备及回采等工程规划,并将其列入开拓工程年度计划,对相关矿井进行考核。
4.参加水平、采区设计审查时,优先满足保护层开采工程需要。
5.参加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审查和投入生产前的验收工作。
6.负责区域性瓦斯治理开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三)总办室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技术文件和规定,指导和监督检查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的开展。
2.参与编制和审查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
组织煤与瓦斯突出采煤工作面和保护层工作面设计审查,参加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投产前的验收。
(四)通风管理中心1.负责牵头组织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的相关工作,对原煤生产单位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规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审查原煤生产单位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
3.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一通三防安全费用计划时,优先安排保护层开采和高低位抽放巷等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费用,并严格考核。
4.负责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工作5.参加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审查,组织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投入生产前的验收。
6.负责督促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应用效果考察,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公司推广应用。
7.负责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一通三防方面现场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五)机电处1.负责机电运输战线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规定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制定设备计划时优先考虑保护层开采设备,并指导保护层开采有关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论证,督促设备及时到位。
3.加强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设备管理,为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提供机电运输保障。
(六)地测处1.负责地质测量部门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规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指导矿井区域性瓦斯治理相关地质资料的系统整理工作,审批矿井保护层补充勘探设计。
3.负责集团公司保护层开采动态和保护层开采储量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5.负责组织审查区域性瓦斯治理有关水害威胁评价报告及重大水害防治工程设计,并监督重大水害防治工程的实施。
(七)安全监察局职责1.对区域性瓦斯治理管理制度、规划、设计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
2.参加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工程设计审查。
3.负责对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
4.监督检查区域性瓦斯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5.对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八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做到“应抽尽抽、应保尽保”,不按规定落实的取消矿井及矿级领导班子成员年终所有评先资格。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罚款50~100万元,给予行政正职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给予总工程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分别对其罚款1~3万元,并扣减矿级领导应兑年薪的10%。
(一)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区域开采前没有按要求开采保护层。
(二)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突出区域开采前没有按要求施工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罚款30万元~50万元,给予行政正职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给予总工程师或相关行政副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分别对其罚款1~2万元。
(一)突出区域没有进行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设计。
(二)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未按设计施工。
(三)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未列入年度和月生产经营计划考核。
(四)没有完成打钻、抽放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
(五)准备采区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开掘其他巷道者。
(六)采煤工作面未构成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回采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罚款10~30万元,对行政正职罚款1~3万元,给予总工程师或相关行政副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分别对其罚款1~2万元。
(一)符合突出危险性鉴定条件的煤层,没有按计划完成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工作。
(二)未及时组织审查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设计或未及时组织审批瓦斯治理工程措施而影响瓦斯治理工程进度的。
(三)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
(四)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工作面投产前,未经集团公司验收或验收未获通过即进行生产。
(五)保护层工作面由于管理因素随意跳留煤柱,影响其保护范围和效果。
(六)未按期完成保护层补充勘探设计,无法掌握保护层煤层赋存及地质构造情况,影响保护层正常开采。
(七)在规定时间内未探明0.6m及以上煤层赋存情况的。
(八)煤层瓦斯抽采工程未做到与采掘工程同步设计、超前施工、超前抽采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罚款5~10万元,对行政正职罚款1~3万元,给予总工程师或相关行政副职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分别对其罚款1~2万元。
(一)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与瓦斯抽采工程没有同步设计。
(二)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供电、提升运输不完善,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三)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排水系统不完善或排水系统能力不够。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罚款3~5万元,对单位行政正职罚款0.5~1万元,对总工程师或相关行政副职罚款3000~5000元。
(一)未按规定完善专回进行采掘活动的。
(二)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行分区通风。
(三)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出现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的。
(四)矿井风阻偏高未按规定时间整改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罚款3~5万元,对行政正职罚款0.5~1万元,对总工程师或相关行政副职罚款1~2万元。
(一)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设计未按要求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的。
(二)进行近距离保护层开采时,没有按规定前探煤层间距、煤层厚度、地质构造。
(三)采煤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报审的。
(四)没有认真考察和评价被保护层保护范围和效果。
(五)区域性瓦斯治理工程未按质量标准化管理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