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排班与考勤管理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排班与考勤管理公交公司是城市交通运营的关键组织,而工作人员的排班与考勤管理对于公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如何进行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排班与考勤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排班管理在公交公司中,排班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合理的排班计划可以确保车辆运行的平稳和乘客的顺利出行。
以下是几个关键要素:1. 考虑工作量和需求:首先,需要根据历史数据和实际需求量来评估每个时段的客流量。
根据客流量的高低,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数量和工作时间段。
2. 考虑员工休息和福利: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排班计划应充分考虑员工的休息时间和福利待遇。
合理安排轮休制度和法定假期,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热情。
3. 灵活应对突发情况:在公交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突发情况,如恶劣天气、道路封闭等。
排班计划应该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使得能够及时应对这些突发情况,确保运输服务的正常进行。
二、考勤管理考勤管理是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管理的重要一环。
有效的考勤管理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减少违规情况的发生。
以下是几个关键要素:1. 制定明确考勤制度:公司应制定明确的考勤制度和相关规定,使员工清楚知晓工作时间要求、迟到早退的扣款标准以及请假流程等。
通过明确的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2. 使用科技手段提高考勤效率:随着技术的发展,公交公司可以考虑采用考勤管理系统,如刷卡机、人脸识别等,来提高考勤效率和准确性。
这些科技手段可以实时记录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减少人为操作的可能性,提高管理的准确性。
3. 建立奖惩机制:公司可以建立奖惩机制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规范员工的行为。
例如,对于不迟到、不早退、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而对违规行为的员工可以进行扣款或者纪律处分。
三、优化管理策略为了进一步提高排班与考勤管理效率和质量,公交公司可以采取以下优化管理策略:1. 实施培训计划:为工作人员提供排班与考勤管理的相关培训,使其能够理解和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定。
公交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乡公交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不打卡)。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三条作息规定1.工作时间:驾驶员实行做四休一/做六休一(根据驾驶员的意愿选择),其他人员实行单休制。
2.行管、后勤人员作息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调度员、充电工、钱箱收纳员除外)3.调度员作息时间:6:30-20:30充电工作息时间:18:30-20:30钱箱收纳员作息时间:18:30-20:304.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四条考勤方式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行管后勤及劳务人员每天四次。
早上上班打卡时间8:00前,中午下班打卡时间11:30以后;下午上班打卡时间14:30前,下午下班打卡时间17:30后。
驾驶员每天打卡两次,早上上班一次,晚上下班一次。
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101分钟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无论何种理由,忘记打卡次数每月不能超过3次,未打卡且无领导签字的情况说明均按缺勤处理,一个月累计缺勤3天的则按旷工处理。
2.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登记表》(附件1),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等。
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要及时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附件2),由直属领导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综合管理部核实备案后,次月初由综合管理部据此统计考勤。
考勤人员要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一旦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将给予当事人300元负激励并降一档工资。
3.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附件3),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并以此作为报销差旅费的依据。
凡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出差标准及审批流程详见《出差管理规定》)第五条工资扣罚及处罚措施1.在正常工作日迟到早退的,一次负激励20元。
2.缺勤按事假处理,无故旷工负激励两倍工资,当月累计无故旷工2次的,负激励当月应发工资的50%,当月累计旷工3次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7次的,视同自动离职处理。
公交车公司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规定
公交车公司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规定在现代社会中,公交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公交车运营的效率和正常运转,公交车公司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勤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准时出勤和工作质量。
以下是公交车公司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规定:一、工作时间1. 上班时间:公交车公司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30,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2. 下班时间:每天下班时间为下午5:30,但在公交车未完成行驶任务前一律不得提前离岗,直到确认任务完成并交接工作。
二、考勤签到1. 签到方式:公交车公司使用电子考勤系统,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需在指定的考勤机上进行签到,以记录准确的上班时间。
2. 迟到管理:如果工作人员迟到,将按照迟到时间进行扣除相应的工资或年终奖,并以记录方式存档,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请假制度1. 事假:工作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24小时向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需提前向人事部门进行请假登记。
2. 病假:如果工作人员因病需要请假,必须提供医疗证明,并按照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的病假福利。
四、考勤纪律1. 严禁擅自调整上下班时间,未经公司批准离岗或提前离岗的,将按照旷工处理。
2.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件,外出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并记录离岗时间,外出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 在工作过程中,若因故离开工作岗位,需事先向领导请示并填写离岗事由表,未按规定请示离岗的,将按照旷工或违纪处理。
五、奖惩措施1. 考勤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包括奖金、表扬信等,作为对其优秀工作的认可和鼓励。
2. 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或其他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面临解雇。
总结:公交车公司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规定对于确保公交车运营的顺利进行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制度和规范,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进而提升公交车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效益。
公交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确保公交运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驾驶员、调度员、售票员、维修工、管理员等。
第三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勤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考勤管理制度,监督考勤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按时到岗、规范操作。
第六条考勤员负责考勤数据的采集、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七条工作时间与休息日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日。
2. 驾驶员、调度员、售票员等岗位实行早班、中班、晚班三班倒班制,具体班次安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考勤方式1. 公司采用指纹考勤机进行员工考勤,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卡签到。
2. 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迟到、早退及请假1. 员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半天;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缺勤一天。
2. 员工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加班与调休1. 员工加班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员工加班后,可根据公司规定申请调休。
第四章考勤监督与奖惩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考勤监督小组,负责对考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考勤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六章特别规定第十六条驾驶员、调度员、售票员等岗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的,需在当班结束后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勤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工作考勤制度为了保证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出勤率,公交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工作考勤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确保公交运营的正常进行。
1. 工作时间公交公司规定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依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质,工作时间可分为早班、中班和晚班。
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排班进行上下班,不得擅自更改。
2. 考勤方式公交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每位工作人员都有一张个人考勤卡,用于刷卡记录上下班时间。
工作人员需在指定地点刷卡,以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3. 迟到和早退工作人员如果因故无法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岗,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汇报并请假。
对于未提前请假的迟到和早退行为,公交公司将按照一定比例扣减工资。
4. 缺勤和旷工公交公司对未经批准而缺勤的工作人员将被视为旷工,公交公司会根据旷工天数扣减相应的薪资。
对于连续旷工七天以上的工作人员,公交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薪酬制度公交公司为工作人员提供公正合理的薪酬制度,以激励工作人员发挥个人能力和努力工作。
1. 基本工资公交公司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工龄和绩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
基本工资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确保与时俱进。
2. 绩效考核公交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根据考核评分,公交公司将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以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加班补助由于公交运营的特殊性质,工作人员可能需要进行加班工作。
公交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加班工作给予相应的加班补助,确保工作人员的劳动权益。
4. 奖惩制度公交公司设立奖惩制度,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和处罚。
优秀员工将获得荣誉称号和奖金,而违纪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结语通过建立健全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公交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工作人员,确保公交运营的正常进行。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工作纪律是公交公司维持秩序和高效运营的重要保障,而严格的考勤制度则能确保员工的出勤率和工作质量。
本文将就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进行探讨。
一、工作纪律1. 服从指挥安排: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应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和指挥,执行安全生产和运营工作。
2. 严禁迟到早退: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提前离岗或推迟下班时间。
3. 注意仪容仪表:工作人员应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严禁穿着不符合规定的服装,头发应整齐干净。
4. 保守行车秘密:工作人员要严守行车秘密,不得将运营车辆的相关信息泄露给外界。
5. 文明待客:工作人员应礼貌待客,积极协助乘客上下车,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6. 禁止吸烟饮食: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严禁在公交车辆上吸烟和饮食,以免影响乘客的出行体验。
7. 开展岗前培训:公交公司应组织岗前培训,让工作人员了解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考勤制度1. 打卡制度: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打卡机进行考勤,确保上下班时间的准确记录。
2. 迟到早退扣工资:对于迟到早退的情况,公交公司将根据迟到早退的时间长短进行相应的工资扣除。
3. 请假制度:工作人员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加班制度:公交公司对于有加班需求的员工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并对加班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5. 奖惩制度: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公交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而对于工作不端和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6. 考勤异常处理:如出现打卡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应及时向考勤管理部门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按照公司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三、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的重要性工作纪律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提高公司整体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规范的考勤制度则能确保员工按时出勤,减少迟到早退的情况,提高工作计划的执行力。
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不仅是对公司的负责,同时也体现了对乘客的尊重和关怀。
公交公司人员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运营安全与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驾驶人员、维修人员、客服人员等。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三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员工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四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现象,每次迟到或早退扣款50元。
第六条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八条旷工1天以上,取消当月效益奖,考核扣款100元/天;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作辞退处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工作纪律第九条员工需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十二条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
第十七条公司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定、工作不认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车辆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分配给各部门使用。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需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司车辆,如需借用,需经领导批准。
公交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公交运营安全、准时、舒适、便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驾驶员、乘务员、维修人员等。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20%。
第五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
第六条乘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应热情周到、文明礼貌,主动为乘客提供帮助,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
第七条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坏、盗窃公司物品。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聊天、睡觉等。
第十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时打卡签到,不得代打卡。
第十二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请假单。
第十三条请假手续不全或未请假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第四章纪律处罚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扣除当月工资的5%。
(二)记过:书面警告,扣除当月工资的10%。
(三)记大过:书面警告,扣除当月工资的20%。
(四)降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降低员工职务。
(五)辞退:严重违反本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予以辞退。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公交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司运营安全、有序、高效。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为乘客提供优质、便捷的公交服务。
公交公司对员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交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交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驾驶员、乘务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培训与教育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接受不少于一个月的岗前培训,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岗位职责。
第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考勤与考绩第七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劳动纪律。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员工因公出差、休假等特殊情况需调休的,需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五条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驾驶员和乘务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和提供服务,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公司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等。
第二十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员工进行处罚,处罚形式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七章争议处理第二十一条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员工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公交公司是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进行论述,以展现其重要性与运作方式。
一、工作考勤制度公交公司的工作考勤制度是确保工作人员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保障交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重要措施。
该制度包括以下要点:1. 考勤时间与签到:工作人员需要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表开展工作,并按时签到。
签到可以通过电子考勤系统、指纹识别等方式进行,以确保准确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
2. 假期管理:公司规定了带薪休假、事假、病假等假期制度,以便工作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请假,并在请假期间安排替代人员。
3. 迟到早退:公司对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的情况进行管控,包括设定迟到早退的次数和可能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出勤。
4. 加班管理:如果公司需要工作人员加班,将根据工作量、时间、法律法规要求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加班补助政策,并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工时限制。
二、薪酬制度薪酬制度是激励与奖励工作人员的关键机制,公交公司的薪酬制度应当公平、合理、透明,并能够体现工作人员的付出和贡献。
以下是薪酬制度的一些要点:1. 岗位工资:公交公司根据每个职位的技能要求、工作难度、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这样可以保证工作人员在不同岗位上有相对公平的薪酬待遇。
2. 绩效考核与奖励:公司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奖励机制。
绩效考核可以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处理问题能力等方面,而奖励可以是绩效工资、年终奖金、荣誉称号等形式。
3. 加班补助与福利待遇:公司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加班情况给予相应的加班补助,并为工作人员提供一些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4. 薪资调整与晋升机制:公司应定期对工资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和通货膨胀的影响。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与出勤管理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与出勤管理公交是城市交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保障城市交通运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公交公司的正常运行和高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与出勤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与出勤管理进行探讨。
一、工作纪律1. 服从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交公司的规章制度,包括班车准时发车、安全驾驶、服务态度友好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服从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公交运营的正常有序。
2.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尊重乘客,关注乘客需求。
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微笑、热情、耐心等积极的工作态度,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3. 严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应当严守公交运营的各项纪律要求,包括不私自提前停车、无故迟到早退、不随意更改线路等。
只有严守工作纪律,才能避免因个人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
4. 维护公交车辆和设备工作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公交车辆和设备的卫生、整洁等方面,保持车厢内外环境的整洁有序。
工作人员还应当按规定维护车辆设备的功能,确保乘客的乘车安全和舒适。
二、出勤管理1. 准时出勤工作人员应当准时到岗,不得迟到。
在公交行业,准时出勤是确保车次正常运行和乘客出行的基本要求。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排班制度,并及时记录和处理员工的出勤情况。
2. 加强考勤管理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可靠的记录和检查。
可以利用现代化的考勤系统,如刷卡、人脸识别等方式,提高考勤效率和准确性。
3. 激励与约束并重公交公司应当充分激励工作人员,鼓励他们保持良好的出勤记录和工作纪律。
同时,对于违反出勤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分,确保工作纪律的执行。
4. 健全的请假制度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请假制度,明确请假的程序和要求。
工作人员应提前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汇报,以便公司做好人员的安排和调配。
公交公司全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交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二、员工管理制度第四条工作时间及考勤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请假。
2.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员工请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工作纪律1.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爱护公司财产。
2.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3. 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奖惩制度1. 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分。
三、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七条驾驶员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八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应按时参加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第十条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整洁,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四、车辆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损坏车辆。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对车辆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进行记录。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交考勤制度
公交考勤制度是公交公司对员工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对于确保公交车辆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员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公交考勤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四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公交考勤制度应保证对所有员工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公正现象。
2. 严格管理:公交考勤制度应严格执行,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 科学合理:公交考勤制度应结合公交行业的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勤方案。
4. 人性化关怀:在执行考勤制度的同时,应关注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状况,体现人性化关怀。
二、主要内容1. 考勤方式:公交考勤制度采用指纹识别、IC卡、GPS定位等多种考勤方式,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2. 考勤时间:员工上班、下班时间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申请。
3. 考勤地点: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地点进行考勤,如有变动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4. 考勤结果:考勤结果分为正常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各种情况均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5. 考勤记录:考勤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以便于查询和核对。
三、实施要点1. 宣传教育:公司应加强对公交考勤制度的宣传教育,让员工充分了解考勤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2. 培训指导:公司应组织考勤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员工掌握考勤系统的使用方法。
3. 监督检查:公司应加强对考勤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考勤制度的严格执行。
4. 激励约束:公司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考勤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考勤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处罚。
四、注意事项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考勤规定,如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应提前向上级报告。
2. 员工在请假、外出等情况下,应提前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 员工在考勤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寻求帮助。
4. 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勤资料,如考勤卡、指纹识别器等,避免丢失或损坏。
总之,公交考勤制度是公交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才能确保公交车辆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员工权益。
公交司机考勤
公交司机考勤篇一: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规范企业考勤管理,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制定《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集团公司所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考勤范围的界定第三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考勤管理。
第四条各类假的界定:(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当年退休的员工按月折算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必须在当年内休完。
集团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
年休假的冲抵:单位已批准同意的病假、事假,经员工本人申请可以与年休假相冲抵。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病假:员工因病不能到岗履行工作职责,必须持合肥城建医院病假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履行病假审批手续。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规范企业考勤管理,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制定《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集团公司所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考勤范围的界定第三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考勤管理。
第四条各类假的界定:(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当年退休的员工按月折算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必须在当年内休完。
集团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
年休假的冲抵:单位已批准同意的病假、事假,经员工本人申请可以与年休假相冲抵。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病假:员工因病不能到岗履行工作职责,必须持合肥城建医院病假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履行病假审批手续。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公交公司作为城市重要的交通运输组织之一,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为确保公交服务的高效和安全运营,建立健全的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对于公交公司和工作人员的发展都至关重要。
一、工作纪律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是保障工作正常进行和确保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
在工作纪律方面,公交公司应明确以下制度:1. 出勤纪律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和班次计划准时到岗。
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都必须受到纪律处分。
同时,公交公司也应为员工提供合理的休假制度,使员工在疲劳过重或需要调整状态时能够合理休息。
2. 服务纪律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工作人员应礼貌待客,不得有任何歧视和不友好行为。
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应保持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相应的服务技能,积极主动协助乘客解决问题。
3. 安全纪律公交公司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应急预案,严禁酒后驾驶和违规行为。
对于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要及时向公司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工作人员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能力。
4. 保密纪律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应严守公司机密,对于公司内部运营情况、业务数据等都应保密。
禁止将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给外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二、考勤制度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是对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方式。
合理、规范的考勤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环境,确保公交服务的正常运营。
常见的考勤制度包括:1. 签到制度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到,通过刷卡或其他方式记录到岗情况。
不得代签、漏签等,以免影响工作人员的正常出勤和工资发放。
2. 考勤记录公交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记录系统,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考勤数据的记录和统计。
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确保工作人员的工时和出勤情况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公交公司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
而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作为公司的重要支撑力量,他们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对于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与薪酬制度进行论述,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工作考勤制度1. 考勤方式公交公司的工作考勤可以使用多种方式进行,例如刷卡、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
这些方式能够准确记录每个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工作时长,确保工作考勤的可靠性。
2. 考勤规定为了保证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应制定明确的考勤规定。
这些规定可以包括上班时间、迟到早退的处罚措施、请假制度等。
员工应该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3. 休假制度公交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休假制度,包括带薪年假、病假、事假等。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休假时间,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同时,公司需要确保在员工休假期间有足够的人手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营。
二、薪酬制度1. 基本工资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应该享受到合理的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职位等级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以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
2.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公交公司薪酬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通过绩效考核来确定薪资的增长空间。
这样既能够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又能够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
3. 加班与奖金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运营特点,可能需要进行加班工作。
公司应该建立加班制度,确保员工加班工作得到合理的补偿和休息。
同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也应该设立奖金制度,以鼓励员工的努力和进步。
三、改进建议1. 提升考勤管理系统公交公司可以考虑引入先进的考勤管理系统,以提高考勤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这样可以减轻考勤人员的工作负担,同时也为公司的数据分析提供便利。
2. 定期培训公交公司可以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公交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公交企业员工考勤制度一、考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考勤制度是确保员工出勤纪律的一种管理制度,它的目的是保证员工能够按时到岗,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质量。
同时,考勤制度也是公交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用来评估和奖惩员工的工作表现。
二、上下班时间和打卡制度1.上班时间:员工每天应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并准时开始工作。
2.下班时间:员工应该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
3.打卡制度:所有员工需要在规定的打卡机上使用工作卡进行打卡,在进入和离开工作岗位时进行打卡记录。
缺勤和迟到早退会记录在员工的考勤记录中。
三、请假制度1.事假:员工需要向上级主管提前提交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并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后方可请假。
2.病假:员工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后方可请病假。
3.年假:员工可以根据企业规定的年假制度进行休假,但需要提前提交年假申请并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
四、迟到早退和缺勤制度1.迟到早退:员工如果出现迟到早退的情况,需要准备书面说明,并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如果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次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缺勤:员工如果出现缺勤情况,需要书面说明请假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后方可补假。
如果缺勤未经批准或者超过规定次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考勤记录和管理1.考勤记录:公司会根据员工的打卡记录和请假记录进行考勤统计,并建立员工的考勤档案。
2.考勤管理:公司会设立考勤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考勤管理,监督员工的上下班情况和请假情况,并及时进行工资和绩效考核。
以上是关于公交企业员工考勤制度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公交企业的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同时,为了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请在制定和执行考勤制度时,充分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
公交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公司、车队行政人员劳动纪律考核管理第一条自觉遵守上班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考核50元/次。
第二条上班时间内严禁玩游戏(工作因素除外)或打游戏,公事出外必须核对出外公示栏,表明出外因何事至何单位(部门)筹办何事,出外办事上班前并无特定情况必须回去公司或车队办公室,违者考核50元/次(下午至成都办事经领导核准除外)。
第三条上班时间内不得走串其它办公室(工作因素除外),凡在其它部门办公室闲谈久座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考核50元。
第四条凡病、事、产、婚、二十三日,须由本人向公司办公室明确提出书面提出申请,表明事由,写下清起止日期,经公司领导核准盖章后,方可生效(病假须要提供更多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门诊除外):1、旷工1天以上中止效益奖,当月年终奖,考核付款100元/天,已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总计旷工15天作解雇处置。
2、病假3天以上(含3天),只享受当月效益奖50%,4天以上(含4天)14天以下(含14天〉不享受当月效益奖,15天以上(含15天)取消当月年终奖。
3、病假按病假当月对应天数考核付款:部门正副科级50元/天,通常管理人员30元/天,15天以上只享用郫县当地月最高基本生活确保工资,并中止当月年终奖。
4、事假期间无工资,1―3天只享受效益奖50%,4―7天不享受效益奖,8天以上扣当月年终奖。
5、产假4个月,放假期间并无效益奖、并无上岗工资,只享用郫县当地月最高基本生活确保工资,并按放假月计入年终奖;6、婚假一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7、二十三日5天,婚丧假超假实际天数按事假规定考核。
病事假考核付款不不含换班日,若年休假充抵可不甩充抵天数考核款。
第五条公司不定期对公司车队行政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抽查,如发现管理人员未请假无故不在岗,一律视作旷工处理,扣款100元/次,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作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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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规范企业考勤管理,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制定《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集团公司所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考勤范围的界定第三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考勤管理。
第四条各类假的界定:(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当年退休的员工按月折算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必须在当年内休完。
集团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
年休假的冲抵:单位已批准同意的病假、事假,经员工本人申请可以与年休假相冲抵。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病假:员工因病不能到岗履行工作职责,必须持合肥城建医院病假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履行病假审批手续。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在城建医院就诊的,由城建医院开具病假证明;在其它市级三甲以上医院(含市级三甲医院)就诊的,凭市级三甲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加盖医院医疗行政印章)、病历、疾病诊断书(含检查报告单、医疗影像资料)、医疗费用单据及员工卡到合肥城建医院开据病假证明(明确病假天数),并于次日将城建医院病假证明和本人请假条交至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休病假;在其它市级三甲以下医院就医的各类资料不作为员工办理病假手续依据。
2.重病、急病不能及时办理请病假手续者,应委托他人代办、48小时内凭有关材料补办请假手续。
3.医疗期: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医疗期规定的3个月至24个月的病休时间为累计计算时间。
(四)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不能到岗工作,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递交请假条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婚假:1.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指初次结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23天。
2.员工请婚假,由本人持书面申请和结婚证经所在单位计生负责人审核,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办理婚假手续。
3.员工在领取结婚证1年内可以办理婚假手续;超过1年的,不享受婚假。
(六)丧假:1.员工亲属死亡(指父、母、配偶、子女)需要员工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予3天丧假。
2.员工请丧假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凭死亡证明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七)孕休假、产假、节育假:1.已婚的公交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监票员和售票员女员工怀孕且坚持不间断工作至怀孕7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孕休假。
外勤女员工办理孕休假须凭合肥城建医院开据的孕休证明,经所在单位计生负责人审核后,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办理孕休假手续。
2.女员工自生产之日起正常产假90天,难产(剖腹产)另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另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的初产妇增加产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3.女员工实行节育假:(1)放臵宫内节育器:给予3天假期。
(2)人工流产:第一次人工流产者及因放环、结扎、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者中,凡孕13周以下,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者,给予14天假期,同时放臵宫内节节育器的,给予增加2天假期;中期(孕13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给予30天假期。
(3)女员工办理节育假,须凭合肥城建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经所在单位计生负责人审核后,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办理节育假手续。
(八)工伤假:按照工伤条例规定申报并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需要治疗和休息时应由合肥城建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请工伤假。
2.员工因工负伤,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同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3日内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材料送集团人力资源部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时凭相关病假资料到合肥城建医院开据病假证明后方可休假。
3.员工工伤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人力资源部书面告知工伤假期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的,按照病假处理。
4.员工在工伤期内未康复的,凭相关病历、医学证明等材料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延长工伤假,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确认后,方可继续享受工伤假,工伤假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5.工伤治疗期终结后,员工无致残的应回原岗位工作;致残无法工作的,应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是否回原岗位工作。
第五条其它界定(一)迟到:未经单位批准,没有在规定上岗时间前到达,而是晚于规定时间到达的。
(二)早退:指在工作期间,未到规定的休息或结束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
(三)中途离岗:指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又返回的。
(四)旷工:指在工作期间,没有得到约定或法定的许可,擅自不到岗位,或者超过约定或法定时间未到岗的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考勤:1.在工作时间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2.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60分钟以上的;3.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递交请假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或请假未批准的;4.请假逾期的;5.工伤休假到期未办理续假手续,不上岗的;6.外借人员(协议)期满后,未回单位工作的;7.员工内部调动时本人必须签收调动介绍信,超过调动介绍信规定的报到时限拒不报到的;8.不服从调动、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上岗的;9.骗取、伪造、涂改病假证明的;10.已配发考勤设备的单位、部门,员工未按照要求使用考勤设备考勤的。
(五)待岗:下列两种情况员工待岗:1.因公交线路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本企业暂无法安排上岗的员工需要待岗;2.员工违反《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必须予以待岗处理。
待岗的员工,由所在单位向员工本人发放书面待岗通知,待岗员工本人必须签收,并按照待岗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做指定的工作。
第三章假期审批界定第六条各单位和部门的审批权限:病假不超过1个月(含1个月);事假1周内不超过3天,1个月内不超过6天;员工事假超过所在单位(部门)审批权限,应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
工伤假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规定期限执行。
年休假、婚假、丧假、孕休假、产假均由所在单位和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审批。
第四章各类假期及相关考勤工资待遇界定第七条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界定(一)病假待遇:员工请病假,每天扣款标准为:本人月岗位工资×2.5%,全月病假发放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事假待遇:员工请事假,每天扣款标准为:本人月岗位工资÷21.75,全月事假停发工资,事假期间自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婚假待遇:基本工资+年功奖励+绩效工资;营运驾驶员发放基本工资+年功奖励+考核工资。
(四)丧假待遇:基本工资+年功奖励+绩效工资;营运驾驶员发放基本工资+年功奖励+考核工资。
(五)孕休假待遇:按照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六)产假待遇:自生产之日起至产假期满其工资由社保部门支付;产假期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个人部分由所在单位开具单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补交至计划财务部。
(七)节育假待遇:(1)放臵宫内节育器假期的待遇:基本工资+年功奖励+绩效工资;营运驾驶员发放基本工资+年功奖励+考核工资。
(2)人工流产假期的待遇:工资由社保部门支付;假期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个人部分由所在单位开具单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补交至计划财务部,或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八)工伤假待遇:员工工伤认定前先按照病假待遇发放工资,工伤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按上一年度员工本人社保缴费基数发放工资并补齐停工留薪期工资。
(九)迟到、早退及中途离岗:1.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在30分钟以内(含)每次扣罚本人月岗位工资×1%;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在60分钟以内(含)每次扣罚本人月岗位工资×2%;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在6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含)的,按照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在4小时以上的,按照旷工1天处理。
2.首、末班车未放每次扣本人月岗位工资×2%。
(十)旷工:营运驾驶员岗位以所在线路的月岗位工资为基数,修理工岗位以集团公司确定的工资定额为基数,其它岗位为以员工本人月岗位工资为基数,旷工每天扣基数÷21.75×200%;当月旷工5天以上(含5天)的,扣全月工资。
(十一)待岗:1.因公交线路调整等原因本企业暂无法安排上岗的员工,待岗期发放年功奖励+在岗津贴+合肥市最低工资。
2.因违反《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第十条规定,待岗期间按照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第五章考勤管理流程第八条各单位应指定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考勤员,原则上每一个站点(主站)、每一个班组都要设立考勤员,负责本线路、班组及部门的考勤。
第九条考勤记录是职工出勤的主要证据,必须坚持每天记录,营运驾驶员、修理工等岗位用考勤设备考勤的,必须在上岗前和下班后各采集一次;未设臵考勤设备的,由考勤员采用考勤表公开、逐天考勤,准确记录出勤情况。
第十条每月末,考勤员应将当月出勤情况整理汇总,填写考勤表和劳动用工使用情况月报表,经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在次月5日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