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个税改革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近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内将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是以加强个税专项扣除为核心内容,力图降低居民的税负压力。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提高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而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又都是以一定的限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因此在认真了解新政策后,每个纳税人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各项具体情况,以选择最优的方式进行登录申报。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子女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子女每年的扣除金额为1.2万,不可叠加。
也就是说,每个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扣除2.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的时间不是按学年,而是按自然年。
难点问题:1. 子女是否必须是在校学生?答:不是。
根据新规定,子女无需是在校学生也能够享受教育附加扣除。
2. 扣除为什么是按自然年?答:这是因为政府想要激发家庭教育、培养科学兴趣的潜力。
如果按学年进行扣除,那么就意味着有些孩子的教育时间会得到合理补偿,但也会有个别人的教育时间因时间差的原因而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纳税人每年可以扣除学费和教材费的金额,不可叠加,以一个子女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但是最高不超过4000元。
具体计算办法为:若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4000元,则可扣除实际支付金额。
若实际支付金额超过4000元,则只能扣除400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扣除的金额包括了学费和教材费的总金额,教材费不得单独计算。
1. 何种类型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抵扣?答:继续教育的范围包括非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业余技术培训等,可以选择在线学习、面授培训等形式。
答:可以提供学校开给的费用发票、证书和相关教育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
三、大病医疗大病医疗方面,新政策规定在纳税人本人或其扶养子女、配偶、父母在患有特殊疾病时,可扣除医药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的一部分,线上票据均可认证。
个税改革专项扣除对居民收入影响探析
个税改革专项扣除对居民收入影响探析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因为这关系着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2018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降低居民个人所得税负担。
个税改革专项扣除对居民收入有着怎样的影响?在这一轮个税改革之后,纳税人的实际收入会发生怎样的变化?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背后的意义和影响。
我们来看一下个税改革专项扣除对居民收入的影响。
个税改革专项扣除政策主要是为了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使其实际收入得到提升。
通过设立专项扣除,例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和房租等专项扣除项目,可以让纳税人在计税时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相应的支出,同时减少个税支出,从而提高实际收入水平。
个税改革专项扣除政策的实施对不同群体的影响也是不尽相同。
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专项扣除政策无疑是一大利好。
他们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专项扣除项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最终享受到实际收入的增加。
而对于高收入者来说,由于专项扣除的上限金额较低,个税负担的减轻相对有限。
但即便如此,通过提高公益捐赠和税延养老保险等专项扣除项目的上限,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高收入者的税负压力。
个税改革专项扣除政策的实施对于激发消费、促进就业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他们有更多的消费能力,将有利于拉动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由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减轻,他们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能够增加相应的消费支出,这将直接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从而刺激就业增长。
个税改革专项扣除政策的实施,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个税改革专项扣除政策的实施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随着专项扣除政策的实施,如何有效监管并确保纳税人合法享受专项扣除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南
附件: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南
一、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客户端
在手机应用商店里搜索“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安装后使用人脸识别认证注册,设置账号名称和登陆密码。
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发生变化
2019年度是通过电子模板导入方式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且扣除项目和扣除比例未发生变化,操作如下:
1.进入首页,点击“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然后点击“确定”。
2.核对信息后,点击“一键确认”。
3.确认完成后,系统会再次提醒,点击“确认”。
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
(一)作废或修改信息
1.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
2.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二)新增信息
1.在2019年基础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或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2.首次填写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年度选择“2020”。
(1)赡养老人。
(2)住房租金。
(3)住房贷款利息。
(4)继续教育。
(5)子女教育。
(6)大病医疗。
四、选择申报方式和扣缴义务人。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实施现状分析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实施现状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政策也逐步受到广泛关注。
2018年起,我国实施了新个税法,其中新增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旨在进一步减轻个人税负,促进消费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实施对广大纳税人的生活和税收情况有着重大影响。
然而,由于该政策的实施较为复杂,部分纳税人对其并不明确,导致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惑。
因此,有必要对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实施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推动我国个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社会公平。
本文将通过对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政策解读、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数据分析及调研结果、政策建议与改进措施、以及影响因素分析的研究,来全面了解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为深化个税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和建议。
1.2 研究目的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是分析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实施现状,探讨其在税收政策中的作用与影响。
通过对政策的解读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研究数据和调研结果,提出针对问题的政策建议与改进措施。
通过对影响因素的分析,试图揭示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方向,并探讨其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影响和作用。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为完善个税政策、促进税收公平和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提供参考,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3 研究意义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实施对于个人纳税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政策的出台可以有效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压力,进一步促进消费和投资,有助于稳定经济的发展。
通过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方式,可以更加精准地对个人纳税人进行税收优惠,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推动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升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
对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实施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019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贷 款利息
享受 条件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 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 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 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 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 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赡养
老人
享受 标准
条件 方式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 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 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 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赡养
老人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 止的年末。
2. 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 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
所得类型
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 ▪ 工资薪金 ▪ 劳务报酬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19年1月1日前 代扣代缴申报
2019年1月1日后 预扣预缴申报
非居民纳税人 ▪ 工资薪金 ▪ 劳务报酬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其他分类所得
代扣代缴申报(无变化) 计税方法(有变化)
代扣代缴申报 (无变化)
个税扣除标准2019
个税扣除标准2019个税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各项支出和费用的标准。
2019年,我国个税扣除标准有了一些调整,以下将对这些调整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9年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
这意味着,纳税人的收入中,超过5000元部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调整将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消费和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
其次,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至1000元。
这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在纳税时按照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支出的实际费用,在每个子女每年1000元的标准额度内扣除。
这一政策鼓励家庭投入更多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此外,赡养老人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也提高至2000元。
这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在纳税时按照赡养老人的实际支出,在每个赡养老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额度内扣除。
这一政策有利于减轻家庭赡养老人的经济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再者,住房贷款利息和房租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继续执行。
纳税人在纳税时可以按照住房贷款利息和房租的实际支出,在每年12000元的标准额度内扣除。
这一政策有利于鼓励居民购房和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最后,大病医疗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也继续执行。
纳税人在纳税时可以按照大病医疗的实际支出,在每年60000元的标准额度内扣除。
这一政策有利于减轻大病患者和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全民健康。
总的来说,2019年个税扣除标准的调整,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家庭和谐、住房保障和全民健康。
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咨询相关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
2019年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2019个税改革到底改了什么?有哪些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影响?作为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又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好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怎么扣除,能帮我们省多少钱?中公会计为您整理了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解读,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看病就医一直是老百姓们热议的话题,从前看病难、看病贵,国家也因此加大了医保改革,而在今年更是把大病医疗支出作为个税的附加扣除,减轻老百姓负担,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
接下来我们针对最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简单说明,看看具体带来了怎样的好处。
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工资中允许扣除三险一金及5000元基数后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发生重大疾病,走正常的医保报销,自己多承担的看病钱不会使得个人所得税减少。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暂行条例实施后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大病医疗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在80000元的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针对大病医疗保险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几个特点需要注意: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一次扣除,不能分摊到月。
2.据实扣减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不一定是要患病者本人,也可以是配偶。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发生重大疾病的,也可以由父母一方扣除(注意不可以由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这充分考虑了患有重大疾病时没有办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的情况,更加合理化、人性化。
3.如果同一个家庭中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均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支出医药费的,需要分别核算扣除额(注意实际支出金额不可以累计,但是分别核算后可按上述规定分别扣除)。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19)-
专项附加扣除 — 子女教育
• 其他规定 • 1. 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
除, 即每月1000元 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配偶双方分别 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选 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2.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 纳税人应当留 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 资料备查。
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起止时间
• 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 为年满3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 接受学历教育的, 为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当月至结束的当月 • 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连续计算 • 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连续计算
•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符合本办法规定 扣除条件的, 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起止 时间
• 纳税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 为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最 长不得超过48个月
• 纳税人参加职业资格教育的, 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
专项附加扣除 — 继续教育
算 扣除额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 扣多少? 支出,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
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时, 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什么时 候扣除
• 大病医疗扣除, 只能由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办理综合所得汇算 清缴时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
其他规定
• 1. 被赡养人范围: • 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随着新个税改革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税负将会相应地减轻。
而在新个税制度中,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专项附加扣除的设立。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定标准将税前收入的一定比例直接扣除,以减少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政策。
本文将对新个税改革中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深入探讨,重点解决其中的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首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此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000元,适用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及以下、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家长。
但涉及到的一个难点问题是子女是否需要在本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报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与子女报考学校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无关,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年3600元。
对于在职场上进行持续学习,提高职业素养的人来说,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此项附加扣除,难点问题在于,需要准确把握“持续学习”的概念。
持续学习应理解为在职员工报名参加的与本人工作直接相关的非学历或证书教育、研修班、研讨会、中外专业人士讲座等,不包括本人离岗、休假、调离、被辞退期间的学习情况。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一年一次,标准为60000元。
对于此项附加扣除,难点问题在于,如何确认是不是“大病”,同时又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
首先,要确定的是所患疾病是否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大病”范畴;其次,需要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病历、医保报销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最后,应当注意的是,在列支专项附加扣除时,为避免重复扣除,要把医保报销和商业保险理赔等扣除完毕后,剩余部分再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来抵扣应税所得。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高可达12000元,但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为准,折算后直接扣除,不得超过12000元。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天,我们来讲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的。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都适用于扣除规定。
●子女的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同时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扣除的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若是父母两人扣除分配选定后,还想进行分配变更,改成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则需要等待一个纳税年度之后进行,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无论子女在民办学校孩子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一定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新扣税标准2019
新扣税标准201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通知,2019年将会有新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这一消息引起了广大纳税人的关注和讨论。
新的扣税标准将如何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接下来,我们将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将实行累进税率,分为七个等级,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这意味着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将享受不同的税率,高收入者将面临更高的税负。
这一变化将对高收入人群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需要及时调整财务规划。
其次,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新的起征点。
根据通知,2019年起征点将提高至5000元。
这意味着在5000元以下的收入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这一政策将有助于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促进消费增长。
此外,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调整。
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这将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额。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另外,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一些细则和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比如对于跨境收入、股息红利等收入的征税规定,以及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特殊纳税对象的税收政策。
纳税人需要了解这些细则,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结构,避免因为不了解税收政策而产生不必要的税收支出。
综上所述,新的扣税标准2019将对广大纳税人产生一定的影响。
纳税人需要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状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额。
同时,税务部门也将加大宣传力度,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适应这些新的税收政策。
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新的扣税标准将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个人财务健康作出贡献。
2019年起,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式大变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2019年起,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式大变各位会计人注意了!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而最近最受大家关注的劳务报酬,劳动报酬个税问题你了解多少?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变化。
新个税法重点一览: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哪些日常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呢?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 劳务报酬所得个税怎么算?1月1日后计算方式完全变了!举个例子:小明帮着一家公司翻译外文,取得了12万元的劳务报酬,小明想知道这笔劳务所得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呢?2018年的计算方式:个税=(12-12×20%)×40%-7000=3.14万元提醒: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适用以下税率表: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2019年的计算方式:若是2019年不考虑其他所得与其他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个税=(12-12×20%-6)×3%-0=1080元提醒:明年劳务报酬跟工资薪金、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并入属于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表如下: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提醒: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每年)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个税改革新政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调整解析
个税改革新政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调整解析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教育成为了每个家庭重要的一部分。
为了鼓励家庭支持子女教育,我国税务部门推出了个税改革新政,其中包含了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调整。
本文将对这一政策进行解析,探讨其对个人纳税人的影响和意义。
个税改革新政自2019年起正式实施,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调整。
根据新规定,纳税人可以在全年纳税申报时,将自己的子女教育支出列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内,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
这一调整使得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减轻了个人经济负担,鼓励了家庭对子女教育的支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哪些支出可以列入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子女教育支出主要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具体包括学费、书籍费、住宿费以及交通费等。
纳税人在扣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等以证明支出的真实性。
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扣除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确保了优惠政策的正常运行。
其次,对于纳税人来说,享受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这一政策能够有效减轻家庭子女教育的经济负担,让家庭更加有能力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其次,个人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能够享受更多的优惠,针对这一优惠政策的调整,参照所得额的不同,各个纳税人所能享受的扣除额度也不尽相同。
这一调整能够更好地激发个人纳税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然而,尽管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调整给个人纳税人带来了一定的好处,但也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限制和规定。
首先,纳税人在享受扣除政策时需要提供详细的支出证明材料,这对于一些没有保存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纳税人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困扰。
其次,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计算方式上有一定复杂性,需要对不同费用进行细分和统一计算。
这对于纳税人来说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需要注意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操作规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3.14•【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现将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以下统称无住所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关于所得来源地(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
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
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且当期同时在境内、境外工作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境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确定来源于境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
境外工作天数按照当期公历天数减去当期境内工作天数计算。
(二)关于数月奖金以及股权激励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住所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者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对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攻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攻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项费用,是为了减轻个人负担、提高个人收入的政策措施。
为了帮助纳税人正确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本文将提供申报攻略和操作指南。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介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我国自2019年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用于减轻个人负担、提高可支配收入。
具体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步骤如下:1.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完成实名认证。
2. 登录个税APP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功能。
3. 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目的具体金额和相关证明材料。
4. 提交申报并等待审核结果。
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提供准确的材料: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子女教育的学校证明、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发票、住房贷款利息的贷款合同、住房租金的租赁合同等。
务必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2. 注意时间节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申报,逾期将无法享受优惠。
3. 及时更新信息:如有相关信息变更,需要及时在个税APP上更新并重新申报,以确保享受到相应的扣除。
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优势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对广大纳税人有诸多优势和利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减轻负担: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能够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减轻个人负担,提高可支配收入。
2. 支持教育和居住:通过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扣除,能够支持纳税人的教育支出和居住需求。
3. 促进消费: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后,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增加,有助于提高消费能力,促进经济发展。
4.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能够鼓励和支持子女赡养父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及标准
附件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及标准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个
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及标准总结如下:
一、子女教育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二、继续教育(纳税人自身角度)
特别提示: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三、住房贷款利息
特别提示:
1.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
询。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住房租金
特别提示: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五、赡养老人
六、大病医疗
特别提示:大病医疗需在报税年度次年3月1日-6月30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享受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解读 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解读专项附加扣除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什么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什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1、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子女在学前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费用时,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2、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按每月400元扣除,同一学历扣除不得超过48个月;3、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在一年内,与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汇算时扣除,限额为8万元;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商业银行或公积金贷款,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5、特别扣除住房租金,纳税人在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也需要扣除;6、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独生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摊扣除2000元,每人分摊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5、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三、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如果是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2、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3、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则适用比例税率计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总之,纳税人收入为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满足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已高出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条件,则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退税。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1.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提供证明资料?为了让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更好地落实,方便纳税人享受,实行“申报信息即可享受,部门协作事后核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征管方式。
因此,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给单位或税务机关;相关资料,既不用提供给扣缴单位,也不用给税务机关,自己留存备查就可以了。
如果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发现您填报的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核对不上,会找您核对,这时需要您出示相关的资料,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和配合。
2.什么时点开始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各项扣除的享受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不同扣除项目,可以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子女教育。
在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在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以上两项教育类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大病医疗。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住房贷款利息。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自2019年1月起享受扣除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赡养老人。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7项个税专项扣除明细表
序号 1 2 教育支出 继续教育支出
大病医疗支出
范围 学前教育支出(满3岁-小学入学前) 学历教育支出(小、初、高、中职、技工、
扣除标准 1000元/月/每个子女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400/月,最长不超4年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 房的纳税人发生的住房租金
支出。
直辖市、省 会,计划单列 超过100万人口
的城市
不超100万城市
1500/月 1000元/月 800元/月
未婚,本人扣除
已婚且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 同,由一方扣除
纳税人已婚且工作城市不 同,分别扣除。
赡养老人
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 父母,以及子女均去世的年
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
婴幼儿照护支 出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2000元/月
本人扣除
合计2000元/月,每人分摊 不得超1000元
平均分摊,约定分摊(书 面),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书面协议)
1000元/月
一方全扣,也可双方各50%
住房贷款利息 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期间,不超20年
1000元/月;不得与住房租 金专项扣除同享;房子必 须在境内,只能享受一次
首套房利息扣除
纳税人未婚,本人扣除,已 婚,夫妻一方可以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首套 房利息,选择一套房由购买 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或
各50%
3600元/年,取得证书当年
1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 的医药费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
个人所得税抵扣信息录入说明
个人所得税抵扣信息录入说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最大亮点就是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切实降低税负,实现精准减税。
具体说明如下: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范围:有子女处于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阶段的纳税人,不论子女在境内、外接受教育,不论接受公办、民办教育,都可以安好规定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具体可扣除的教育阶段包括学前教育(3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子女)、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方式。
扣除标准:纳税人的子女教育支出,在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予以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有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扣除。
法定监护人未受教育子女父母的,可选择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一经约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对扣除方式的约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扣除。
法定监护人不是受教育子女父母的,比照上述原则扣除。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范围:限定在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方式。
扣除标准:纳税人在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在境内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
大学生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纳税人工作后再接受研究生及以上的学历教育,只能由纳税人本人申报学历继续教育支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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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阶段
——
——
1
——
——
2
——
——
3
——
——
4
——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序号
*继续教育类型
*发证(批准)日期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Nhomakorabea*发证机关
1
3.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
已填写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信息的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信息导入失败,无法享受政策。
序号
*主要工作省份
*主要工作城市
出租方信息
*住房坐落地址
租赁信息
*类型
*出租方姓名 (组织名称)
出租方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租赁期起
*租赁期止
1
2
3
4
5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政策适用条件:
1.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
2.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咨询贷款银行),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
3.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未同时扣除;
*身份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当前受教育阶段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
教育终止时间
*当前就读国家(地区)
*当前就读学校
*本人扣除比例
1
2
3
4
5
6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租金支出
政策适用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
2.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扣缴义务人签章: 经办人签字: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机构(人)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序号
说明内容
1
模版适用范围。本模版适用于个人在扣除年度内,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进行税前扣除。
6
信息采集失败的处理。如因填写不规范,可能导致扣缴义务人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遇到扣缴义务人未及时为个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可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
7
信息变化的处理。个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相关信息项,并重新提供给扣缴义务人。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子女教育支出
*扣除年度
2019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身份证件类型
*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扣缴义务人名称(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配偶情况
配偶姓名
配偶身份证件类型
配偶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承诺:我已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本人已就所填扣除信息进行了核实,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月数)
1
2
注:组合贷款的,分两行分别填写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赡养老人支出
政策适用条件:
1.扣除年度有一位被赡养人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且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
已填写住房租金支出信息的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信息导入失败,无法享受政策。
*房屋坐落地址
*本人是否借款人
*房屋证书类型
*房屋证书号码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
序号
*贷款类型
贷款银行
*贷款合同编号
2
专项附加扣除报送方式。个人可将采集的信息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也可在年终汇算清缴自行申报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3
不涉及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无需填写本模版。
4
请勿修改模版已有的内容,包括底部标签页的名称;请勿手动修改或填写背景色为灰色的单元格。
5
填写模版时,请关注模版每页的顶部说明和单元框的提示说明。
政策适用条件:
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2)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
序号
*子女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
*是否独生子女
分摊方式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被赡养人信息
序号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地区)
*关系
*出生日期
1
2
3
共同赡养人信息
序号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地区)
——
——
1
——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继续教育支出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政策适用条件:
1.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政策适用条件:
1.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勿填写本页,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序号
*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