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丫子志愿服务队章程
志愿义工队章程
志愿义工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的目的和意义1. 本章程旨在规范和组织志愿义工队的运作,确保志愿活动的有效开展,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
2. 本章程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志愿义工队的内部管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准则,提高团队的效能和影响力。
第二条组织名称志愿义工队组织名称为:[组织名称]。
第三条组织宗旨本志愿义工队的宗旨是:[组织宗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组织结构本志愿义工队按照以下组织架构进行管理:1. 队长:负责整个队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 副队长:协助队长进行团队管理和工作分配。
3. 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应部门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4. 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并按照组织安排的工作进行任务执行。
第五条选举和任命1. 队长、副队长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志愿者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2. 选举方式和程序由志愿义工队内部制定并公开。
第六条任期和换届1. 队长、副队长和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两年。
2. 任期满后,进行新一轮选举,并按照选举程序换届。
第三章志愿活动第七条志愿活动的类型1. 本志愿义工队的志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灾害救助等各类公益事业。
2. 活动类型根据团队成员的兴趣和能力进行灵活安排。
第八条志愿活动的组织和安排1. 志愿活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和安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 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提前通知志愿者,并要求志愿者按时参与。
第九条志愿活动的记录和反馈1. 志愿活动的执行情况由相关负责人进行记录,并对志愿者的表现给予适当的反馈和奖励。
2. 志愿活动记录和反馈作为评估志愿者工作质量和能力的依据。
第四章纪律和行为准则第十条纪律规定1. 全体志愿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义工队的相关规章制度。
2. 志愿者应当保持团结友爱的精神,共同推动团队的发展和进步。
第十一条行为准则1. 志愿者应尊重他人的权益,遵守公共秩序,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志愿者应保守志愿义工队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志愿服务队是指一支由志愿者组成的团队,致力于为社区、学校或其他组织提供志愿服务的队伍。
为了确保志愿服务的顺利进行,维护队伍的纪律和秩序,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一、队伍宗旨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服务社区、奉献爱心、传播友善。
通过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队员责任1. 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到达活动现场,并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2. 志愿者要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言行得体,尊重他人,尊重环境。
3. 志愿者应积极学习志愿服务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和服务能力。
三、队伍管理1. 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负责组织和协调队伍的活动,带领队员开展志愿服务。
2. 队员需服从队长的指挥和管理,执行队内规章制度。
3. 志愿者间要互相尊重、互帮互助,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四、活动安全1. 志愿者参加活动时,需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得做危险行为或危害他人的行为。
2. 志愿者参与救援、救助等特殊活动时,要服从现场指挥,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救助。
五、保密原则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和队员资料属于保密范畴,志愿者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有关信息和资料,不得滥用志愿者接触到的任何信息。
六、违纪处理1. 对于不按时参加活动、不履行义务等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将根据违纪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对于严重违纪的志愿者,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可能向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通报。
七、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并为其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
2. 对于在志愿服务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志愿者,将录用为永久志愿者,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志愿者。
2. 针对特殊志愿服务活动,将制定相应的临时规章制度,由队长和相关志愿者共同商定并执行。
以上就是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
通过遵守这些规定,我们将能够更好地服务社区,并在志愿服务中享受到成长和乐趣。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一、宗旨和任务志愿服务队是为了响应社会需求,促进社会进步,提供社会公益服务而组织的团队。
本团队的宗旨是传承志愿精神,发扬奉献精神,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本团队的任务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成员资格和要求1. 志愿服务队成员应是在校学生,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热爱公益事业,愿意付出时间和努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 成员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队内讨论和活动筹划。
3. 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被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4. 成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三、加入和退出1. 学生申请加入志愿服务队需填写入队申请表,经过评审并通过面试后方可加入。
2. 成员需遵守本团队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团队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
3. 若成员不能按时参加活动,需提前请假并得到许可。
4. 对于长期不参加活动、不履行义务的成员,团队有权根据情况决定予以取消成员资格。
四、活动安排和管理1. 志愿服务队将定期组织活动,成员应尽量安排时间参与,并提前告知队负责人是否能够参加。
2. 活动安排将提前通知队员,队员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积极参与活动。
3. 活动期间,队员应服从指挥,做好分工合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 活动结束后,队员应及时进行心得体会和反馈,为后续活动改进提供参考。
五、活动纪律1. 正式活动中,成员需佩戴统一的志愿服务队服装,保持整洁仪表。
2. 志愿服务中,成员应尊重被服务对象,保持礼貌和谦虚,不得有侮辱、歧视或伤害他人的言行。
3. 志愿服务中,成员应保护公共设施和被服务对象的财物,不得损坏或盗窃。
4. 志愿服务中,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5. 成员不得私自泄露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和被服务对象的隐私。
六、奖励和处罚1. 对于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成员,将给予嘉奖和表彰。
志愿服务队章程
志愿服务队章程志愿服务队章程第一部分宗旨第一条:___志愿者服务队是在青岛开发区团委志愿者协会直接领导下,由志愿从事各种公益服务的社会志愿服务性社团组织。
第二条:本志愿服务队将使用统一的___志愿者服务队队旗、队徽。
第三条:本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爱心,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全区群众参与活动,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以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
第五条:本志愿服务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从团委志愿者协会和各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整体安排,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志愿者服务队最高权力机关是区团委志愿者协会和___志愿者服务队理事会。
第二部分组织内理事会第一条:本志愿者服务队理事会设常务理事4名。
第二条:各部部长人选由理事会提名推荐或个人自荐,经理事会审查通过。
第三条:本志愿者服务队部门干事通过公开招募、团组织推荐等形式产生。
第四条:理事会或各部例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五条:理事会职权:1、听取和审议理事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本志愿服务队的重要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3、修改本志愿服务队章程;4、选举产生本志愿服务队理事长、副理事长;5、聘请志愿服务队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6、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他重大事务。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常务理事的职权:1、召集并主持志愿服务队理事会全体会议;2、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3、执行志愿服务队理事会全体会议的决议4、决定志愿服务队理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第七条:理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理事会下设策划部、综合部、宣传部、服务部、四大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各部门职能依照《志愿者服务队各部职能细则》执行。
第四部分考核及表彰第一条:对志愿服务队队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及表彰是对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肯定和有效认证。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一、总则志愿服务队是由一群热心公益、自愿奉献的人士组成的团体,旨在通过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为了确保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志愿者招募与注册1、招募条件(1)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队的相关规定。
2、注册流程(1)申请人填写《志愿者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2)志愿服务队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参加志愿者培训。
(3)申请人参加志愿者培训,培训合格后,正式成为注册志愿者。
三、志愿者权利与义务1、权利(1)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各种培训和活动。
(2)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3)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退出志愿服务队的自由。
2、义务(1)遵守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服从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和安排。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按照要求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3)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和隐私,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4)保守志愿服务队和服务对象的相关秘密。
四、志愿服务活动管理1、活动策划(1)根据社会需求和志愿服务队的宗旨,制定年度和月度志愿服务活动计划。
(2)活动计划应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人员安排等。
2、活动实施(1)在活动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物资准备、人员培训等。
(2)活动过程中,志愿者应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和相关要求开展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3)及时记录活动过程和服务效果,收集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
3、活动总结(1)活动结束后,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活动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2)根据总结和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今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五、志愿者培训与考核1、培训内容(1)志愿服务理念和精神的培训。
志愿服务队章程范文
志愿服务队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搭建青年志愿者与社会需求之间的桥梁,建立和谐社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是由志愿者组成,团结一心、互相帮助、互相关心的集体。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青年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机制为委员会制度,由志愿者自愿组成,负责队内事务的决策与执行。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六条志愿服务队的组织架构包括委员会、管理团队和志愿者。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委员会是队内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管理团队和志愿者代表组成。
第八条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组织运营工作,包括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
第九条志愿者是指自愿申请加入志愿服务队的无偿劳动者,具备适应该服务项目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志愿服务项目第十条志愿服务队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社区环境整治、环境保护、扶贫帮困、老年人陪伴、义务教育辅导等。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每年至少组织一个大型公益活动,以更好地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和拓宽服务领域。
第十二条志愿者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选择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但需在志愿服务队事前统一安排。
第四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2.参与志愿服务队的决策与管理的权利;3.接受志愿服务队提供的培训和学习机会的权利;4.享受志愿服务队提供的保险和其他福利的权利。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2.遵守志愿服务队的章程和规章制度;3.关心队友,互相帮助,共同进步;4.保护志愿服务队的利益和声誉。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队的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团队任期为一年,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由委员会组织召开。
志愿服务队 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志愿服务队的整体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是由一群志愿者组成的具有团体性质的服务组织,旨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爱心,传递正能量,服务社会。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社会和谐、互助友爱的精神。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的标志为一个象征爱心和奉献精神的标志,所有队员需佩戴标志以示身份。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服从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和指挥,服从执行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指示。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的成员都是志愿者,具有独立人格、自愿参加,自愿退出的权利。
第八条志愿服务队的成员要严格按照队纪、队规、队章执行,不得擅自决定和执行与志愿服务队宗旨相违背的活动。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志愿服务队设有指导机构和执行机构两个部分。
第十一条指导机构由一名队长和若干名副队长组成,队长负责领导和管理志愿服务队的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
第十二条执行机构由若干名部长和干事组成,部长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干事协助部长工作。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成员需遵守指导机构和执行机构领导的指示,服从指挥。
第十四条指导机构和执行机构每季度召开例会,审查工作计划和总结经验,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志愿者的要求和权利第十五条志愿者需具备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投入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志愿者有权参与志愿服务队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关权益。
第十七条志愿者需服从队领导的指挥和管理,严格遵守队规、队章和队纪。
第十八条志愿者有权向队领导反映工作中的问题或建议,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志愿者需尊重其他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社会公德,热爱祖国,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吃苦耐劳,讲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第二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由部长负责组织和管理,要事先制定详细的计划和安排,确保志愿服务活动顺利进行。
志愿者队伍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志愿者队伍的所有志愿者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章程的宗旨是:弘扬志愿精神,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者队伍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章程,领导志愿者队伍开展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一)理事会主席:负责领导理事会工作,对外代表志愿者队伍。
(二)理事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理事会日常事务。
(三)理事会秘书长:负责理事会文件起草、会议记录等工作。
(四)理事会成员:负责参与理事会决策,协助理事会主席开展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设办公室,负责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志愿者招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年龄在18岁以上,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意识。
(二)招募过程中,对志愿者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组织面试。
(三)通过面试的志愿者,需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一)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技能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
(二)组织志愿者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三)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确保志愿者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第四章志愿服务第九条志愿服务内容:(一)参与社区服务,如环保、敬老、助残等。
(二)参与公益活动,如扶贫、支教、慈善等。
(三)参与应急救援,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救援工作。
第十条志愿服务要求:(一)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协议,服从组织安排。
(二)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
(三)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时间:(一)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服务时间。
(二)志愿者应保证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章考核与激励第十二条志愿者考核:(一)理事会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范本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广大市民提供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递正能量。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资料整理和文件归档。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功能小组,如宣传组、策划组、后勤组等,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队员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志愿服务队队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二)具有奉献精神,愿意为公益事业付出时间与精力;(三)遵守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积极向上。
第八条志愿服务队通过宣传、招募、面试等方式选拔队员,选拔过程中注重队员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志愿服务队对新队员进行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知识、技能培训、团队建设等,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条志愿服务队根据社会需求和队员特长,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作,共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确保活动安全,做到预案齐全、措施得当、风险可控。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队员自筹等。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设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定期公布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队经费主要用于:活动策划与实施、队员培训、道具器材购置等。
第六章考核与激励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对队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活动表现、团队协作等。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队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志愿者服务队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结构、运作机制和活动内容,明确队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志愿者服务队的健康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第二条本服务队名称为“XX志愿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
第三条服务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条服务队接受上级团委、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服务队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
第六条理事会由队长、副队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和部分优秀志愿者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和修改服务队章程;(二)选举和罢免队长、副队长;(三)决定服务队的重大事项;(四)监督服务队财务;(五)聘请和辞退队长、副队长、秘书长、各部部长。
第八条队长职责:(一)领导理事会开展工作;(二)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三)负责服务队整体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四)协调与其他组织的关系;(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副队长职责:(一)协助队长开展工作;(二)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三)参与服务队重大事项的决策;(四)协助队长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条秘书长职责:(一)负责服务队文件、资料的管理;(二)组织理事会会议;(三)处理服务队日常事务;(四)负责与上级团委、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沟通。
第十一条各部部长职责:(一)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二)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计划;(三)协调部门内部事务;(四)向队长、副队长汇报工作。
第三章队员管理第十二条队员选拔:(一)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精神;(二)自愿加入服务队,遵守服务队章程;(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
第十三条队员权利:(一)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服务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获得服务队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和表彰;(四)退出服务队。
第十四条队员义务:(一)遵守服务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服务队组织的活动;(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保质保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四)维护服务队的形象和声誉。
志愿队伍章程模板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队伍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志愿队伍的宗旨、任务和活动方式,保障志愿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志愿队伍成员,是志愿队伍开展活动的准则。
第三条志愿队伍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助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志愿队伍的任务是: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弱势群体。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志愿队伍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六条队长负责志愿队伍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分管工作;成员负责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队伍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包括:宣传组、活动策划组、后勤保障组、志愿者培训组等。
第八条各工作小组负责相应工作,确保志愿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活动原则第九条志愿队伍活动遵循以下原则:1. 公益性:活动以公益为目的,不追求经济利益。
2. 实用性:活动内容符合实际需求,切实解决社会问题。
3. 严谨性: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过程严谨,确保活动效果。
4. 安全性:活动过程中确保志愿者和受助者的安全。
四、活动内容第十条志愿队伍活动内容主要包括:1. 爱心支教:为贫困地区学生提供课业辅导、生活关爱等。
2. 环保活动:组织环保宣传、植树造林、清洁社区等。
3. 社区服务:开展关爱老人、关爱儿童、关爱残疾人等志愿服务。
4. 慈善捐助:组织物资捐赠、筹款活动,帮助困难群体。
5. 其他公益活动:根据社会需求,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五、活动流程第十一条志愿队伍活动流程如下:1. 活动策划:确定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内容等。
2. 宣传动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宣传志愿活动,招募志愿者。
3. 活动实施:按照策划方案,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
4. 活动总结:对活动进行总结,分享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六、志愿者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入队条件:1.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精神。
2. 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或特长,能够胜任志愿活动。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服务队管理,提高志愿服务队成员的组织纪律性,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是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自愿参加、服务社会、无偿奉献的组织。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关爱他人,传递温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核心价值观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秉持公益、热爱、奉献的原则,履行服务承诺,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领导机构第六条志愿服务队设立队长一名,队长负责队伍的整体工作,管理队伍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设立副队长一名,协助队长管理队伍,充分发挥作用。
第八条队长、副队长由全体志愿服务队成员推举产生,任期两年。
第九条队长、副队长除了具备较高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外,还需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二节队伍建设第十条初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成员需进行面试,通过后方可正式加入队伍。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成员需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积极参加队内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成员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
第三章:队员权责第一节权利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享有公平、公正、公开的会员权益。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队成员有参与活动、提出建议、监督队伍等权利。
第二节责任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成员需积极参与队内和队外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成员要爱护队伍的声誉,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队伍的形象。
第十八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遵守活动安全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队伍管理第一节活动安排第十九条志愿服务队将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成员需按时参加。
第二十条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需提前告知队员。
第二节行为准则第二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尊重队伍内外的每一位成员,不得歧视、诽谤或攻击队员。
第二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章:处分制度第一十五节处分范围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队伍规章制度的志愿服务队成员,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开除等处分。
志愿服务队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志愿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明确志愿服务队的宗旨、任务和活动方式,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队名称:[志愿服务队名称]第三条本队宗旨: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队任务: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高队员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培养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队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
第六条理事会由队长、副队长、秘书长、各部负责人及热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志愿者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和修改本队章程;(二)决定本队的重大事项;(三)选举和罢免队长、副队长、秘书长;(四)监督本队财务;(五)决定本队的解散和清算。
第八条队长职责:(一)全面负责本队的日常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队的年度工作计划;(三)协调各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对外代表本队,参加相关活动。
第九条副队长职责:(一)协助队长工作;(二)分管一个或多个部门,负责该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三)完成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秘书长职责:(一)负责本队的文秘、档案、宣传工作;(二)协助队长处理日常事务;(三)负责本队的财务管理;(四)完成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队员第十一条加入本队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二)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四)自愿加入本队,履行队员义务。
第十二条队员权利:(一)参加本队组织的各类活动;(二)对本队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获得本队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三条队员义务:(一)遵守本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本队组织的活动;(三)维护本队形象,宣传本队宗旨;(四)完成本队交办的任务。
第四章活动与经费第十四条本队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开展公益宣传;(二)组织志愿服务项目;(三)参与社区服务;(四)开展志愿者培训;(五)举办志愿服务交流活动。
志愿服务队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志愿服务队,是指以自愿参加、无私奉献为原则,以服务社会、帮助他人为目的,由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遵循以下原则:1. 公益性原则:以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为宗旨,不谋取任何经济利益。
2. 自愿性原则:志愿者自愿参加,自愿退出,不受任何强制。
3. 互助性原则: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相互帮助,共同进步。
4. 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维护志愿服务队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服务队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理事会:负责志愿队的全面工作,制定志愿服务计划,监督执行情况。
2. 会长:理事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处理志愿服务队的重大事务。
3.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4.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如策划部、活动部、宣传部等。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和罢免:1. 理事会成员由志愿者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2. 理事会成员如有违法乱纪行为,经志愿者大会表决,可予以罢免。
第三章志愿者第六条加入志愿队的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他人提供帮助。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4.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第七条志愿者的权利:1.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接受志愿服务培训。
2. 了解志愿服务队的运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 享有志愿服务队的荣誉和奖励。
4. 退出志愿服务队。
第八条志愿者的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
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不得以志愿服务队的名义谋取私利。
4. 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九条志愿服务队的活动范围:1. 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清洁、关爱老人、帮助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服务队成员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明确队员的权利与义务,提高志愿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队是以志愿服务为宗旨,由热心公益、具备一定志愿服务能力和素质的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范围包括:扶贫帮困、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社区服务、应急救援等公益活动。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互助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服务队的工作计划,监督服务队财务,处理服务队重大事务。
第六条理事会由队长、副队长、秘书长、财务负责人及各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理事会决议,协调各部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设置如下:1. 宣传部:负责宣传服务队工作,扩大影响力,提高队员素质。
2. 组织部:负责组织志愿者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
3. 财务部:负责管理服务队财务,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4. 培训部:负责队员培训,提高队员志愿服务技能。
5. 外联部:负责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建立联系,争取支持与合作。
第三章队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队员权利:1. 参与服务队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 享有队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服务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接受队内培训,提高自身志愿服务能力;5. 享受队内提供的福利和保障。
第十条队员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服务队章程;2.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完成服务任务;3. 维护服务队形象,树立良好口碑;4. 关心队内其他队员,互相帮助,共同进步;5. 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扩大服务队影响力。
第四章活动与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分为常规活动、主题活动和临时活动。
第十二条常规活动包括:1. 每周例会;2. 定期培训;3. 定期表彰优秀队员。
第十三条主题活动包括:1. 志愿服务月;2. 公益项目活动;3. 节日庆祝活动。
第十四条临时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由理事会决定。
志愿者服务队章程示范文本
志愿者服务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激发广大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培养志愿者服务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队是一个以志愿者为主体、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的组织,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医疗卫生、灾害救援等领域。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秉承公益性原则,不谋取任何经济利益。
所有收入将用于活动开支和公益事业推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设立理事会,由成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志愿者服务队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组成。
主席负责领导和指导全体成员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协调队伍日常事务。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决定志愿者服务队的重大事项。
平时由主席召集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日常工作。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活动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专业委员会由成员自愿报名,并经理事会批准组建。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十条志愿者服务队实行自愿加入、自由退出的原则。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他人加入或退出志愿者服务队。
第十一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并具备相应技能或知识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志愿者服务队。
第十二条成员需遵守志愿者服务队的章程和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尽职尽责,并参与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队鼓励成员积极参与活动,并根据贡献程度设立荣誉称号和奖励机制。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队建立健全成员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入队考核、奖惩制度、退出程序等。
第四章活动开展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队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能力,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
活动内容应具有公益性和可持续性。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机构合作,共同推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十七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定期进行活动总结和评估,以提高活动效果和质量。
志愿者工作队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工作队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加入志愿者工作队的成员。
第三条志愿者工作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者工作队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工作队队长:负责全面领导志愿者工作队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对队长负责。
3.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资料管理、财务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
4.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如:策划部、活动部、后勤部、宣传部等。
第三章成员资格与义务第五条加入志愿者工作队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
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备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志愿者工作。
第六条加入志愿者工作队的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服从工作队的安排和调度。
2. 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
3. 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
4. 维护志愿者工作队的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口碑。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志愿者工作队的职责:1. 组织策划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帮助。
2. 联系社会资源,为志愿者提供培训、交流和学习机会。
3.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4. 宣传志愿者工作队的形象,扩大志愿者工作队的知名度。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资料管理、财务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
2. 策划部:负责策划、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3. 活动部: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包括场地安排、人员调配、物资筹备等。
4. 后勤部:负责活动物资的采购、保管、分发等工作。
5. 宣传部:负责志愿者工作队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影响力。
服务志愿队规章制度
服务志愿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质量,促进行业的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凝聚爱心力量,特制订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团志愿者服务队中的全体志愿者,包括领导、指导员、志愿队员等。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的任务是通过积极参与社区、学校、机构等单位的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贡献爱心和奉献力量,以促进社会和谐、共建美好家园。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口号是“奉献爱心,传递温暖”。
第二章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架构包括队长、副队长、指导员、队员等。
第六条队长负责领导全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组织培训和活动策划。
第七条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并在队长不在时代理队长职责。
第八条指导员负责指导队员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队员要服从队长、副队长和指导员的领导,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队每年选举一次队长和副队长,任期为一年,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队每月组织一次团队会议,评估工作进展和成果,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队每季度举办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人员应提前报名,按时参加。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队每年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成果展示和汇报会,总结工作经验和进行表彰。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队每季度组织一次志愿服务培训,提高队员的服务水平和意识。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队要遵守服务规范,不得为个人私利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队要保护环境,培养良好的公民意识,树立文明服务的形象。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队的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立功表现突出的队员,可进行奖励,如表彰、奖金、奖杯等。
第十八条对违反规定、擅自脱岗、无故缺席、消极怠工的队员,可进行处罚,如劝诫、警告、降职等。
第十九条对于重大违纪行为,队员将被开除出队,并被取消志愿者资格。
第五章志愿者服务队的中心理念第二十条志愿者服务队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中心理念,关心队员的身心健康,注重队员的情感需求。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和管理,加强志愿服务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效益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队员若干名。
队长和副队长由队员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设立指导老师一名,负责指导队员的工作,协助队长组织活动。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每个学期召开队内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作出决策。
第三章入队与退出第五条愿意参加志愿服务队工作的同学须填写入队申请表,经队长和指导老师同意后,正式成为队员。
第六条队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退出志愿服务队:自愿退出、受到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未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
退出队员需向队长提出申请,并经队长和指导老师同意后生效。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七条队长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制定并执行队伍的工作计划。
队长有权指挥队员工作,协助队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副队长协助队长组织队内工作,协调队员之间的关系,负责志愿服务队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队员应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并按照队长的要求完成任务。
第十条指导老师负责指导队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每学期制定一份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具体的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
队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相关材料和装备。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需遵守活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随意离队或擅自组织活动。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当尊重被服务对象,遵守社会公德,保护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应迅速报告给队长或指导老师。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出色的队员,可以给予嘉奖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职责的队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记过等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志愿服务队形象,影响正常活动秩序的队员,可以给予开除队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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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丫子志愿者服务队章程总纲路丫子志愿者服务队隶属于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团委,是一支热心公益、积极向上、脚踏实地的爱心团队。
小队最初由八名队友在下乡支教之后组建,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小队不断发展壮大起来。
自建队以来,路丫子小队秉承“赤脚行于乡间,踏实走好每一步”的宗旨,一步步成长。
小队活动以每年寒暑假的下乡支教、为农村孩子建立书屋为核心,在校园内外也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图书衣物募捐及义卖、探访敬老院等活动。
在做公益活动的同时,也丰富了队友们的课余生活,让我们的大学更有意义。
小队发展至今只有短短一年半的时间,但凭借每一位队友的付出,小队已经发展成一支拥有核心队员七十人,志愿者两百人左右的队伍。
我们的队伍还很年轻,未来我们会不断完善自身,使队伍更大更强;我们也会铭记小队的宗旨,踏实走好每一步!路丫子小队新浪博客:/luyazixd人人主页:/601211449新浪微博:/luyazixd第一章章程的目的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小队所有成员,希望大家本着对小队负责的精神,认真遵守。
第二条章程目的(一)规范小队的日常活动及各项工作。
(二)保证小队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三)给予每一位队友权利和业务,营造出公平、公正、公开的队内氛围,更有利于小队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三条组织结构图第四条编内队长职责(一)领导团队进行活动;(二)协调团队工作;(三)就问题解决或实际选择提出建议;(四)提供资源;(五)指导问题的处理;(六)帮助计划的实施;(七)提供正式和非正式的认可。
第五条编内队长任务(一)策划本学期活动;(二)落实和检查每组策划;(三)指导与监督每组进行校内与下乡活动;(四)负责统筹小队事务,提升小队名声;(五)对队员进行思想教育指导。
第六条编内组长职责(一)指导与协调小组工作,起领导作用;(二)解决小组问题并提建议;(三)协调小组内关系;(四)提供正式和非正式认可;(五)协调队长工作。
第七条编内组长任务(一)策划本学期小组活动;(二)分配小组个人任务;(三)带领小组策划与组织活动;(四)与队长、各组长常沟通,向队员传达小队最近状况;(五)引领小组进行娱乐活动或其他活动;(六)将小队信息及时通知队员。
第八条编外组成(一)队长:由自我推荐然后老队长选出候选人,最后由组长与队员投票产生。
职责:(1)领导与指导编外队员;(2)协调编内工作;(3)策划本学期计划。
任务:(1)安排与统计编外人员参与活动;(2)调动编外人员积极性;(3)组织队员进行娱乐活动。
(二)队员:由初试后未进入复试以及自愿加入者组成。
职责及任务(1)协助编内工作;(2)参与下乡支教活动;(3)小队大型活动主动参与者。
第九条监管会组成:由前两届老队员组成(3个队长和其他老队员)职责:(1)监督与指导工作;(2)传授经验;(3)协助调节对内矛盾。
任务:(1)年度开始,对新队长组长进行工作技能培训工作经验传授;(2)协助解决小队出现的难题;(3)作为小队重大决策指导者;(4)监督小队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临时组是为解决临时突发状况而成立,从各小组中由“组长推荐然后队长选举”产生的10个人组成。
职责及任务(一)解决小队临时发生的事情,协调组长,队长共同工作;(二)由队长组织成立。
临时组成立事后立即解散。
第十一条花语组是编内的常设组,小队日常活动大多以小组为单位进行。
第十二条花语组组内各组员的职责要具体到个人,具体如下:职务具体任务人数摄影负责人负责小组内各活动的摄影照片视频整理与制作 22 新闻负责人负责小组内活动后续跟踪管理,对活动后小组内总结报告,文章,以及小组各种活动资料的存档书记员负责每次会议的记录并及时在会后与队长或组长交流 2生活负责人负责小组内物品采购、物资财务负责人负责小组内财务记录与出纳 1通知负责人负责小组内各种活动通知,发信息并统计参加活动人数 1 每一职务都有一个总负责人,总负责人由老队员中选出,由总负责人将所有小组资料收集到一起,便于整理。
第三章团队文化建设第十三条共同理想目标——小队的精髓思想:(一)为公益分忧解难,共创公益事业的辉煌;(二)谨记当初进小队时的信念,激励自己努力前行;(三)为山区孩子带去知识与欢乐,托起希望之光;(四)为需要我们帮助的人奉献我们微薄的力量。
活动:(一)开展培训会(二)经验交流会(三)主题会议第十四条团队文化——核心思想:(一)团队意识:小队每个成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二)团队协作:每个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彼此理解,互帮互助,忠诚,愿意付出,坦诚交流,互通信息(三)团队创新精神:队员之间容忍不同观点,支持在可接受范围内进行不同实验活动:(一)策划团队游戏;(二)组织集体活动;(三)小队见面会。
第十五条组内文化思想:(一)组长与队长之间坦诚交流,互通信息;(二)组员应听取组长安排,并可之处错误;(三)组员之间互爱互助,有工作热情;(四)共创组内和谐氛围。
活动:(一)娱乐节目(如游戏、KTV等)(二)体育锻炼(三)食堂聚餐第十六条成员成长(一)表达:脚踏实地,用行动表达对公益事业的热爱;工作中把握机会,增强自我表达能力。
(二)奉献:点点滴滴,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三)分享:坚持不懈,在爱的道路上你我同携。
(四)感受:真心实意,付出爱的力量收获爱的温馨。
(五)传播:厚德译人,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第十七条书屋(一)定期到达农村书屋视察,了解孩子们阅读情况;(二)为鼓励更多孩子读书与书屋所在学校联系,举办各类活动;(三)每学期定期向书屋带去更多读书。
(四)下乡:寒暑假组织小队部分队员下乡支教。
第四章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八条档案材料包括:(一)人员档案;(二)活动档案;包括书屋、下乡、日常的各种相关活动会议记录、照片、音像等。
(三)小队的“协议”及章程。
第十九条小队管理主要分为队内和组内管理(一)组内(有效期一年):各组内形成的各种活动文件材料,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立卷和归档,并定期向小队档案管理总负责人移交重要文件保管。
(二)队内:由队内选出一名责任人员对小队的主体档案及协议、章程进行管理,并对组内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第二十条档案包括主体档案包括建设书屋、下乡等大型活动的相关档案。
第二十一条档案材料的收集(一)由各组组长整理本组内所策划的活动资料便于年终总结大会筛选出适宜小队日后发展的活动。
(二)由总负责人确立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管期限,对不同类型的档案采用不同措施积极收集保管档案,并及时催办理完毕的活动文件上交回收整理立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总负责人对筛选留下的各种文件材料整理并进行小队网盘、电脑存档以及电子版、纸质版存档各一份,对小队的各种协议及章程进行原稿及电子版相关存档第二十三条管理原则包括:(一)活动文件以择优原则每届往下保存;(二)小队的各种活动的相关视频、相片由相关人员对比筛选并进行网盘存档保留;(三)各种信息由总负责人进行定期检查管理。
第二十四条档案利用:申请人提交申请表申请借阅或复印资料。
第五章编内外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编内为核心和主要培养对象,为小队的不断发展提供有生力量。
第二十六条编外为组织的扩展,为小队的广泛发展打好基础,同时也可为编内输入优秀成员。
第二十七条编外队长与编内组长共同由小队队长带领,编外队长与编内组长在组织机构上属同一级身份。
编外有为小队活动提供参与人员的义务,编外成员有参与小队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无论编内外都具有自主开展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编外每学期至少应组织一次公益性活动。
第三十条编外应积极多组织活动,每学期提出每学期的活动规划。
第三十一条编外与编内组织的活动策划都需要由小队队长组织编内组长、编外队长及相关策划人员开会,商讨策划可行性及进行相关修正,最终活动形式依商讨结果而定。
第三十二条编内外组织的活动可视活动需要自行决定参与的人员(属编内或编外或编内外都有)第三十三条编外可以在小队基本章程的框架下完善编外的组织及章程相关制度,提交队长决策会议后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十四条每半学期编外成员可经由组长推荐,综合评定,队长认可即可加入编内。
第六章换届选举制度第三十五条选举的基本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民主第三十六条选举程序:由各组长提名并收集组内有意愿当队长的人员,组长与组内人员一一交谈了解自己所提名者的民心情况,然后在下乡后,与下乡队长就相关人员进行多角度分析并综合评定,选出小队的下一届队长。
第七章选拔制度第三十七条选拔程序(一)招新宣传:军训期间准备招新工作,军训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二)报名咨询(三)面试(初试及复试)(1)初试:以初步筛选为目的(2)复试:要求形式灵活多变(例:以小组讨论形式)(四)见面会(五)培训与考查(六)宣传形式:串寝、海报、展板、宣传单、网络等。
(七)串寝:提前整理有关寝室的相关信息及招新报名表、登记表。
(八)初复试中注意对名单校对。
(九)初试1)初试会议统一管理阶层的标准;2)候选人要求:态度踏实,富有爱心,乐于奉献,对自己的工作负责认真肯干。
3)面试官要求:至少三人;回避面试自己所熟知的面试者;忌提出过于犀利的问题,忌掺杂个人情感。
(十)复试1)复试会议统一意见;2)组长要进行点评记录;3)面试者需具团队精神、端正踏实的态度并且参与度高。
第八章培训制度第三十八条培训目的:为了让新成员更好的了解并融入小队,新任队长、组长更好的了解自身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小队各项事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培训制度。
第三十九条培训原则:以应对当前及以后小队需求,更好更踏实的建设路丫子志愿服务队。
第四十条培训对象:新任队长、新任组长、新成员。
第四十一条编内组新成员入队培训:(一)目的:为使编内组新成员了解小队文化、制度,加强对小队的认同感、归属感特展开此培训。
(二)时间:培训将会在完成招新后一周内展开。
(三)负责人:队长及编内组组长(四)内容:培训以见面会的形式展开,内容可包括唱队歌、宣誓、介绍小队文化及制度等,并在会上宣读本学期小队规划,让新成员了解自身责任和义务。
培训中可穿插一些游戏环节,以更好调动新成员的积极性。
第四十二条编外组新成员入队培训:(一)目的:为使编外组新成员了解小队文化、制度,加强对小队的认同感、归属感特展开此培训。
(二)时间:培训将会在完成招新后一周内展开。
(三)负责人:队长及编外组组长(四)内容:培训以见面会的形式展开,内容可包括唱队歌、宣誓、介绍小队文化及制度等,并在会上宣读本学期编外组规划,让新成员了解自身责任和义务。
同时向其说明同样有下乡机会且半年后享有进入编内的资格。
培训中可穿插一些游戏环节,以更好调动新成员的积极性。
第四十三条各组特色能力培训:(一)目的:为使小队全面发展,提升自我,更好服务他人,特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特色能力培训。
(二)时间:完成招新后即可开展,培训每两周需至少开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