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办公用房标准各级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对比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满足办公使用功能的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第四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适用为主、满足办公需要的原则进行建设。
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的办公用房,应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的界限,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第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六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
第七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
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第八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关于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卫生、绿色建筑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二章建筑分类与面积指标第九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其适用对象见表1。
办公用房的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标准是什么
办公用房的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标准是什么办公用房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其中,档次较高的、设备较齐全的为高标准写字楼,条件一般的为普通办公用房。
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第十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第十一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一、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二、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宣、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四、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第十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第十三条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子方米。
《干部级别面积对照表》及公用房管理规定
《干部级别面积对照表》及公用房管理规定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表最近各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显示,办公用房不合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
湖北省纪委发布“热点法规有问必答”,详解“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问题”,特别对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问:办公用房问题的危害何在?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主要有哪些制度?领导干部在多个部门任职的可以安排多个办公用房吗?调动、离职或退休后怎样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理?省纪委法规室:违反规定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
这种做法不仅浪费国家财产和资源,加重人民群众负担,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侵蚀党员干部的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有200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2013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2013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4年由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制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1、对建设楼堂馆所是怎样规定的?省纪委法规室:2013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指出,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包括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2014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最新
2014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公布限定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昨天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分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五类,对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做了明确限定。
中央机关,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省级机关,正司级不超过30平方米,正处级不超过18平方米。
市级机关正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处级不超过24平方米。
县级机关正职不超过30平方米,正科级不超过18平方米。
标准还对食堂、停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作出明确规定。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装修应构造简洁、庄重实用,室内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高于20度,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低于26度。
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党政机关办公房有了新标准市县两级正职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提高;新建项目不得配建大型广场、公园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首次明确,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标准更明确,首对食堂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进行界定原国家计委1999年颁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后,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办公用房的功能与过去相比有较大的变化。
“新版标准”贯彻落实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化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新增大量图表解释、说明各项标准,让人一目了然。
“新版标准”是全国统一标准,具有强制性、规范性。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大小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大小标准第一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大小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大小标准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m2.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m2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地方机关(一)省级及直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m2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m2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m2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m2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m2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m2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第二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09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
国家此时公布该标准应该是为了进一步提醒各级政府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不要借用刺激经济之名大搞楼堂馆所建设。
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根据该标准,县(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介绍》国家公布该标准是为了进一步提醒各级政府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不要借用刺激经济之名大搞楼堂馆所建设。
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11月27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装修设计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使用面积)。
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申伯装饰设计师建议党政机关办公室装修设计,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
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相关链接申伯装饰设计新闻:正部级办公室设计面积每人不超过54平米。
(完整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有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
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24日附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二〇一四年十一月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分类与面积指标第三章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四章建筑标准第五章建筑装修第六章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第七章智能化系统第八章附则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条文说明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满足办公使用功能的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各级领导人员办公室面积的标准
大型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办公室面积的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公司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严确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含休息室、卫生间,下同)使用面积不超54平方米,其他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二)公司部门正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部门副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三)分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42平方米,其他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四)分分公司部门正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部门副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2平方米;(五)县公司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其他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区域营销中心比照此标准执行。
二、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各级单位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的规定,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为单位负责人豪华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家具,不得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各级单位负责人原则上只能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使用多处办公用房的须及时清退,确因异地兼职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各级单位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清退办公用房,不得以学习、阅文等各种名义变相提供专用办公室用房。
三、认真落实清理整改工作干部占用多处办公用房、办公室面积超标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分公司对于市管区县负责人,根据此规定出台具体整改措施,报公司备案后执行。
对超标办公室的整改,一般采取调换或合用的方式解决。
确需采用工程改造方式进行整改的,本着节俭原则,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材料使用要求环保、轻便、耐用,提倡利旧利废,对于不能利旧利废拆卸下来的旧物品物料要做折价处理冲抵整改用材,避免浪费。
如受建筑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件限制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待今后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者职务变动时一并整改,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2014各级官员办公室面积标准
各级官员办公室面积标准:正部级每人不超54平米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
办公用房不得占耕地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
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
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正司级不超24平方米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
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标准还对食堂、停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作出明确规定。
不宜建低层和超高层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方面,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选择位置适合、交通便利、环境适宜、基础设施和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安全保卫的地点。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
篇一: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11月27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装修设计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使用面积)。
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申伯装饰设计师建议党政机关办公室装修设计,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
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相关链接申伯装饰设计新闻:正部级办公室设计面积每人不超过54平米篇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一、关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投资“1999”2250号)和17号文件精神,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按如下原则整改:办公用房(含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或房管部门及时安排整改。
《干部级别面积对照表》及公用房管理规定
《干部级别面积对照表》及公用房管理规定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表
最近各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显示,办公用房不合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
湖北省纪委发布“热点法规有问必答”,详解“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问题”,特别对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问:办公用房问题的危害何在?
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主要有哪些制度?
领导干部在多个部门任职的可以安排多个办公用房吗?
调动、离职或退休后怎样使用办公用房?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理?
省纪委法规室:违反规定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
这种做法不仅浪费国家财产和资源,加重人民群众负担,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侵蚀党员干部的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对此,党中。
2016年党政机关发布办公用房标准
2016年党政机关发布办公用房标准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11月27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装修设计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使用面积)。
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申伯装饰设计师建议党政机关办公室装修设计,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
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相关链接申伯装饰设计新闻:正部级办公室设计面积每人不超过54平米篇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发布:正部级禁超54平米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科级以下干部不能超过9平方米。
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市级正处级干部办公面积增一倍2014年11月28日03:14 来源:新京报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字号原标题: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市级正处级干部办公面积增一倍执行了15年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首次“更新”。
昨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下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新标准,规定省部级正职办公面积仍执行15年前的54平方米;局(处)级、处级以下办公面积均比15年前增加。
五省、四单位被指办公用房超标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该有多大?此前一直执行的是国家计委发布于1999年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但是近年来,多地政府和多个机关单位违规,豪华办公楼奢侈风屡禁不止。
本届政府履新之初做出“约法三章”,强调“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并多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
但豪华办公楼、超标办公用房并未就此“刹车”。
初步统计,去年5月至今,仅中央巡视组、审计署披露的超标办公用房问题,就涉及吉林、甘肃、湖南、云南、黑龙江五省份,以及三峡集团、中科院、林业局、民航局四个单位。
例如吉林,中央巡视整改报告显示,该省公检法系统48个单位超标建办公用房,应腾退办公用房14.9万平方米。
吉林省公安厅未经批准,开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
新面积标准明显向基层干部倾斜昨日,两部委发布的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重新修订了各级干部的办公面积。
对比15年前的老标准,新标准明显向基层干部倾斜,省部级官员办公面积与15前相同,而局处级面积相应增加,最高增加幅度较15年前翻了一番。
以市级正处级为例,新规定面积24平方米,相当于15年前的一倍。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他新规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国乡(镇)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选址规划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布
龙源期刊网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布
作者: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4年第12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
(镇)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
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
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5 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
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 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 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 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 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 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 平方米。
《标准》还对食堂、停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作出明确规定。
办公用房标准解释说明
办公⽤房标准解释说明⼀、办公⽤房标准解释说明国家办公⽤房标准依然按照2014年11⽉27⽇发布法《党政机关办公⽤房建设标准》参照执⾏。
1、党政机关办公⽤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级办公⽤房适⽤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级办公⽤房,适⽤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三级办公⽤房,适⽤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2、党政机关办公⽤房包括:办公⽤房、公共服务⽤房、设备⽤房和附属⽤房。
各类⽤房的内容如下:办公室⽤房,包括⼀般⼯作⼈员办公室和领导⼈员办公室。
公共服务⽤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间、公勤⼈员⽤房、警卫⽤房等。
设备⽤房,包括变配电室、⽔泵房、⽔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附属⽤房包括⾷堂、汽车库、⼈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除上述四类⽤房之外的特殊业务⽤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办公⽤房⼈均建筑⾯积1、⼀级办公⽤房,编制定员每⼈平均建筑⾯积为26—30平⽅⽶,使⽤⾯积为16—19平⽅⽶;编制定员超过400⼈时,应取下限。
2、⼆级办公⽤房,编制定员每⼈平均建筑⾯积为20—24平⽅⽶,使⽤⾯积为12—15平⽅⽶;编制定员超过200⼈时,应取下限。
3、三级办公⽤房,编制定员每⼈平均建筑⾯积为16—18平⽅⽶,使⽤⾯积为10—12平⽅⽶,编制定员超过100⼈时,应取下限。
4、寒冷地区办公⽤房、⾼层建筑办公⽤房的⼈均⾯积指标可采⽤使⽤⾯积指标控制。
三、各级⼯作⼈员办公室的使⽤⾯积1、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使⽤⾯积54平⽅⽶;副部级每⼈使⽤⾯积42平⽅⽶;正司(局)级每⼈使⽤⾯积24平⽅⽶;副司(局)级每⼈使⽤⾯积18平⽅⽶;处级每⼈使⽤⾯积9平⽅⽶;处级以下每⼈使⽤⾯积6平⽅⽶。
2、地⽅机关(1)省级及直属机关:省(⾃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使⽤⾯积54平⽅⽶;省(⾃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使⽤⾯积42平⽅⽶;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使⽤⾯积24平⽅⽶;副厅(局)级每⼈使⽤⾯积18平⽅⽶;处级每⼈使⽤⾯积12平⽅⽶;处级以下每⼈使⽤⾯积6平⽅⽶。
2014年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2014年1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印发通知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有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
该《建设标准》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执行。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2014年版标准”)首次明确,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面积规定对比1999年版标准,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没有变化,但各级基层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面积普遍增加。
同时,服务用房面积有所减少,中央机关、省直机关服务用房人均范围从16到19平方米,下调到7到9平方米。
2014年版标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规模和标准,功能以及管理和监督等均做了详细的规定,主要针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1999年国家计委颁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分为三级: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级机关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并按级别给出了人均建筑面积指标。
新标准改为五类,增加了1999年标准未包括的乡(镇、苏木)级,并弱化了办公用房的等级概念,直接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进行划分。
市县两级办公用房面积标准调整较大。
公务人员办公室面积对照表
公务人员办公室面积对照表展开全文所谓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指的是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相关具体规定,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实质上是办公用房使用中的铺张浪费,是领导干部贪图享乐和形式主义的表现,应当予以纠正。
情节严重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三十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
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
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表类别适用对象使用面积(平方米/人)中央机关部级正职54部级副职42正司(局)级24副司(局)级18处级12处级以下 9 省级机关省级正职 54 省级副职 42 正厅(局)级 30 副厅(局)级 24 正处级 18 副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市级机关市级正职 42 市级副职 30 正局(处)级 24 副局(处)级 18 局(处)级以下 9 县级机关县级正职 30 县级副职 24 正科级 18 副科级 12 科级以下 9乡级机关乡级正职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作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乡级副职 乡级以下注:各级党政机关领导人员办公室可在上列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休息室。
省部级领导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正职办公室可在上列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不超过6平方米的卫生间。
各级领导办公室使用面积一览表
各级领导办公室使用面积一览表
正部级官员办公室禁超54平米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m2.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m2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m2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m2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m2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m2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m2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m2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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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县级机关 正科级
省级机关科 级直属机构 、派出机构 县级机关 、事业单位 副科级 按县级机关 科级单位标 准执行
18(省制 乡级机关 定) 乡级副职
12
中央机关 处级
12
省级机关 副处级 市级机关 局(处)级 以下
12
9
中央机关 处级以下
9
省级机关 处级以下
9
9
县级机关 科级以下
9(省制 定)
乡级机关 乡级以下
中央机关 部级单位组成部 24 正司(局) 门的正、副局 级 (司)人员办公
室面积指标按不 中央机关 超过省级机关或 中央机关相应的 副司 正、副厅(局、 (局))级 司)级标准执行
副省级城市、副
24
省级机关 副厅(局) 级
关于注1中的“依 次类推”,举例如 下:某副省级城市 关于注1中的“依 副省级城市、副部 次类推”。某副省 所辖某区政府(副 级单位组成部门的 级城市政府组成部 30 市级机关 市级机关),其正 市级副职 正、副局(司)人 门(副厅级单 职办公室面积指标 员办公室面积指标 位),其正职办公 适用地市级机关市 按不超过省级机关 室面积指标不超过 级副职,其副职办 或中央机关相应的 省级机关正厅级, 公室面积指标不超 正、副厅(局、 其副职办公室面积 中央机关 司)级标准执行 过地市级机关市级 指标不超过省级机 市级机关 司(局)级 关副厅级。 派出机构 24 正局(处) 、事业单 级
2014年办公用房标准各级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对比(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中央机关 部级正职 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
54
54
中央机关 42 部级副职
42
省级机关 省级副职
副省级城市、副部 级单位副职办公室 市级机关 面积指标按不超过 42 市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标 省级机关 处级直属 市级机关 机构、派 18 副局(处) 中央机关处级派出机 出机构、 级 构、事业单位按市级 机关局(处)单位标 准执行 事业单位 按市级机 关局 (处)单 位标准执 行
30
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
24
县级机关 县级副职
24(省制 乡级机关 定) 乡级正职
18
18
位按省级 机关厅 省级机关 (局)单 正处级 位标准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