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吉林化纤: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XXXX年7月) XXXX-04-27
吉林化纤发展史介绍
吉林化纤发展史介绍引言:吉林化纤作为中国化纤行业的重要代表之一,其发展历程经历了多个阶段。
本文将以吉林化纤发展史为主线,介绍其从成立至今的发展过程。
一、创立与初期发展(1958-1978年)吉林化纤成立于1958年,是中国第一家化纤企业,也是全国五大化纤生产基地之一。
初期,吉林化纤主要从事涤纶纤维的生产,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合成纤维原料。
196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吉林化纤逐渐扩大生产规模,引进了苏联的化纤生产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技术革新与产业升级(1979-1999年)改革开放以后,吉林化纤开始进行技术革新,引进了国外先进的化纤生产技术和设备。
1980年代,吉林化纤成功开发出丙纶纤维生产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满足了市场需求。
1990年代,吉林化纤进一步升级了设备,实现了生产线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三、产业结构调整与创新发展(2000年至今)进入21世纪,吉林化纤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吉林化纤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创新。
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吉林化纤开发出了一系列高附加值的特种纤维产品,如碳纤维、芳纶纤维等,为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吉林化纤加大了科研投入,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攻克了一系列技术难题,提高了产品的性能和品质。
在绿色环保方面,吉林化纤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出了一系列环保型纤维产品,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结语:吉林化纤作为中国化纤行业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国内外市场上备受认可的品牌。
在未来,吉林化纤将继续秉承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中国化纤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明确公司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3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CEO、CFO、以及其他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第4条委员会设立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或CEO担任,负责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5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记录。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6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监督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
评估并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发展方向。
第7条委员会的权力包括:对公司战略规划的最终审批权。
对战略执行过程中的重大调整拥有决策权。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8条战略规划的制定流程:市场调研与分析。
初步战略草案的编制。
委员会讨论与修订。
最终审批与发布。
第9条战略规划的监督流程:定期检查战略实施情况。
评估战略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必要时进行战略调整。
第五章决策机制第10条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集体讨论,民主集中。
重大决策需经过委员会成员多数同意。
第11条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内外部因素,包括市场趋势、公司资源、风险评估等。
第六章会议制度第12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
第13条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筹备和记录。
第14条会议内容应包括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七章文档管理第15条秘书处负责委员会所有文档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研究报告等。
第16条所有文档应进行分类、编号,并妥善存档。
第八章保密与纪律第17条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公司战略信息。
第18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章附则第19条本细则由委员会主席负责解释,秘书处负责修订。
第20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
000420吉林化纤: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公告编号:2021-41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碳纤维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特别提示:1.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协议为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奠定了基础,但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行政审批等不可预知的风险,项目进度将根据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2.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投资碳纤维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松原石化园区碳纤维项目投资方1: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投资方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项目实施地址: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以下简称“松原石化园区”)二、碳纤维投资合作背景碳纤维新材料产业是国家、吉林省和吉林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吉林省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发展低成本碳纤维复合材料关键制造技术及其在汽车、轨道客车和风电叶片产品上的应用”。
吉林化纤碳纤维产业与松原新能源产业是吉林省当下重点发展的产业,结合公司产业规划和松原的能源优势,由吉林化纤牵头,计划与三峡集团共同出资,在松原石化园区内建设碳纤维项目。
三、协议签署情况吉林化纤与松原石化园区管委会于2021年7月3日在吉林化纤会议室共同签署了《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同意由公司牵头计划与三峡集团共同投资的碳纤维项目落地到松原石化园区。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协议主要内容甲方: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1. 结合松原“绿电”优势,借助央企进吉林契机,吉林化纤引入长江三峡集团共同投资碳纤维项目落地松原石化园区。
2. 松原石化园区提供一定量的风场资源,共同引入国内外大型能源企业入驻园区,参与项目投资和资源开发,形成产业、资源的互为配套和产业链循环经济群。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1.25
•【文号】工信部联消费[2016]386号
•【施行日期】2016.11.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消费[2016]3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引导化纤工业加快转型升级,依据《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化纤行业的政策环境和法规要求
化纤行业的政策环境和法规要求化纤行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化纤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为了保护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环境和法规要求来规范化纤行业的发展。
本文将深入探讨化纤行业的政策环境和法规要求,并分析其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一、政策环境1.国家产业政策化纤行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受到国家高度重视。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来促进化纤行业发展,如加大对新材料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产业链水平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化纤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激发了企业的创新热情。
2.环保政策我国环保政策对化纤行业影响深远。
为了减少化纤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我国实施了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达标企业给予奖励,对不达标企业进行处罚。
此外,我国还鼓励化纤行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
3.质量监管政策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监管政策来规范化纤产品的质量。
这些政策包括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抽查和召回制度等,强化了对化纤产品质量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政府还大力支持化纤行业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提高产品品质和竞争力。
二、法规要求1.安全生产法规化纤行业是一个高度危险的行业,涉及到的化学物质具有较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包括生产设施安全、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
化纤企业必须按照这些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并且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劳动法规化纤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涉及到大量工人的劳动权益问题。
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规要求,包括工资支付、工时管理、安全保障等。
化纤企业必须按照这些法规要求合理安排工作,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3.知识产权法规化纤行业涉及到大量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保护知识产权是关键。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法规要求,包括专利保护、商标注册、技术转让等。
发展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是
发展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是发展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和推动组织的发展战略,确保组织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取得成功。
该委员会的成员通常由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和顾问组成,他们具备丰富的经验和知识,能够为组织提供战略方向和决策支持。
发展战略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战略目标和方向: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组织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
他们通过分析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内部资源等因素,确定组织在未来几年内应该追求的目标和发展方向。
2. 确定战略计划和行动: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战略的具体计划和行动。
他们会与各部门合作,制定具体的战略计划,并确保这些计划与组织的长期目标相一致。
同时,他们还会监督和评估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计划。
3. 分析市场和竞争环境: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市场和竞争环境进行全面的分析。
他们会采集和分析市场数据、竞争对手的行动和趋势等信息,以便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和挑战,为组织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4. 评估组织能力和资源: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评估组织的内部能力和资源情况。
他们会审查组织的人力资源、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以确定组织在实施战略时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和资源支持。
5. 监测战略执行情况: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监测战略的执行情况。
他们会定期审查战略的执行发展,评估达成目标的进度和效果,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建议。
6. 提供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持:发展战略委员会作为高级管理层的重要咨询机构,负责为组织提供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持。
他们会就重大战略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决策,匡助组织制定正确的战略方向。
总之,发展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和推动组织的发展战略,确保组织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取得成功。
他们负责制定战略目标和方向,确定战略计划和行动,分析市场和竞争环境,评估组织能力和资源,监测战略执行情况,并提供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持。
通过这些职责的履行,发展战略委员会能够为组织的长期发展和竞争优势提供重要的支持和指导。
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中国化纤行业蓬勃发展,产品多元化、设备智能化、节能环保、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
在充分发挥化纤行业发展潜力的同时,国内外存在着多重挑战,如原材料价格波动、存在质量问题,市场风险大等。
因此,为实现中国化纤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化纤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制定这一指导意见。
首先,推进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
要持续投入大量资源,推动科技进步,加快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为全面发展提供依托。
其次,加强质量管理。
要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加大质量投入,提升质量和科技含量,强化检验检测,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确保生产安全、产品质量稳定,尽量做到零投诉。
再次,加强行业综合能力建设。
要加快企业绩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管理的完善,提高行业综合能力,使企业更加积极响应行业发展趋势。
此外,还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等方面的研发投入,推进技术和工艺的改进,深入推动化纤企业依托后端创新,营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服务的良好环境。
最后,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加强政府和企业对市场的参与,落实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对外开放,创新政策支持措施,有效推升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之,实施这些指导意见,切实提升化纤行业的发展质量,从而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政策指导,调动企业积极性,坚持以质量立行业,为中国化纤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化学纤维制造行业的品牌战略与推广策略
化学纤维制造行业的品牌战略与推广策略一、前言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中,化学纤维制造行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
品牌战略与推广策略成为了企业获取竞争优势、提高市场份额的关键手段。
本文将深入分析化学纤维制造行业的品牌战略与推广策略,并提出具体实施建议。
二、品牌战略分析1. 品牌定位品牌定位是企业品牌战略的核心。
在化学纤维制造行业,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产品特点和自身优势,明确品牌定位。
例如,企业可以定位为高端市场,强调产品的优质性能和高品质服务;或者定位为环保市场,突出产品的可持续发展特点。
2. 品牌核心价值品牌核心价值是企业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化学纤维制造行业,企业应充分挖掘和传递品牌的核心价值,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
例如,企业可以将品牌核心价值定位于创新、环保、舒适、安全等方面。
3. 品牌形象品牌形象是企业品牌战略的基础。
企业应通过统一、鲜明的视觉元素,塑造品牌形象。
在化学纤维制造行业,企业可以采用与产品特点相符的图案、色彩、标识等,展现品牌形象,提高品牌识别度。
三、推广策略分析1. 市场调研市场调研是企业制定推广策略的重要依据。
企业应对目标市场、消费者需求、竞争对手等进行深入研究,以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此外,企业还应关注行业动态、政策法规等因素,及时调整推广策略。
2. 营销渠道营销渠道是企业推广策略的关键环节。
在化学纤维制造行业,企业可采用多种渠道进行产品推广,如线上渠道(电商平台、企业官网等)、线下渠道(实体店、展会等)、合作伙伴渠道等。
企业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营销渠道。
3. 营销活动营销活动是企业推广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可通过举办各类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在化学纤维制造行业,企业可以举办新品发布会、行业论坛、技术研讨会等,与行业内外人士交流互动,扩大品牌影响力。
四、结论本文从品牌战略和推广策略两个方面,分析了化学纤维制造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产品特点和自身优势,明确品牌定位,塑造品牌形象,挖掘品牌核心价值。
共促全球化纤行业繁荣发展
共促全球化纤行业繁荣发展作者:陶红来源:《纺织服装周刊》2023年第38期目前,全球范圍内的化纤企业盈利趋于稳定,市场波动减弱。
“在渡过最近一两年的困难后,我坚定地看好中国以及全球化纤产业中长期的发展,以及稳定的盈利预期。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端小平在第29届中国国际化纤会议(吉林2023)暨第10届中国碳谷碳纤维产业大会上表示,对化纤工业的发展充满信心。
“当前,行业发展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
对化纤行业来讲,我们有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我们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我们有规模最大、门类最全、配套最完备的纺织产业体系,我国化纤行业已成为全球纺织产业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极。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王孝洋对于行业再上新台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发挥国内产业链完整性优势,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二是紧抓新材料发展机遇期,做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建设者;三是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影响力,做全球合作发展的推动者。
据悉,在吉林市召开的这场国际化纤会议,以“共促全球化纤行业繁荣发展”为主题,吸引全球化纤业界同仁实现了面对面相聚,共同围绕全球化纤工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以及碳纤维的技术、生产、应用等内容,深入探讨在时代变革下行业发展的多样性、差异性、复杂性、规律性和长期性,共创化纤行业高质量发展锦绣华章。
会议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吉林市人民政府主办,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指导,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国际交流中心、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办,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支持。
专注长期,解码可持续发展新形势下,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亦成为全球化纤界的发展目标之一。
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既是当下面临的一大挑战,也蕴含着极大机遇。
端小平从供需关系、科技、绿色三方面探讨了化纤工业的可持续性。
化学纤维行业的品牌战略与市场推广
化学纤维行业的品牌战略与市场推广1. 前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化学纤维行业的企业要想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必须重视品牌战略与市场推广。
品牌战略是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市场推广则是企业实现品牌价值传递、提升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分析化学纤维行业的品牌战略与市场推广的关键要素,以期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2. 品牌战略的关键要素2.1 品牌定位品牌定位是企业品牌战略的基础,准确的定位能够使企业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化学纤维行业的企业应根据自身优势、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明确品牌定位。
例如,企业可以专注于高端市场,以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满足特定客户群体的需求;或者以低成本、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的产品占领市场份额。
2.2 品牌核心价值品牌核心价值是企业品牌战略的核心,体现了企业品牌所传递的核心信息。
化学纤维行业的企业应强调品牌的核心价值,如环保、可持续发展、创新、高性能等,以增强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
2.3 品牌传播与推广有效的品牌传播与推广是实现品牌价值传递、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重要途径。
化学纤维行业的企业应运用多种传播手段,如广告、公关、线上线下活动等,扩大品牌影响力。
同时,企业还应注重与行业媒体、行业协会等合作,提高品牌在行业内的地位。
3. 市场推广的关键要素3.1 市场细分化学纤维行业的企业应根据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对市场进行细分。
例如,可以根据应用领域(如纺织、建筑、汽车等)和客户类型(如制造商、经销商、终端用户等)进行市场细分。
通过对细分市场的深入研究,企业可以更精准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3.2 产品策略产品策略是市场推广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制定合适的产品策略。
化学纤维行业的企业可以关注新产品研发,以创新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企业还应关注产品质量和性能的提升,以增强产品竞争力。
3.3 渠道策略渠道策略是企业实现产品销售的重要手段。
化学纤维行业的企业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渠道策略。
《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2.04.21•【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便于理解《指导意见》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编制背景我国化纤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70%,化纤占我国纺织纤维加工总量的84%,先进功能纤维、高性能纤维等化纤新材料是纺织行业稳定发展和持续创新的核心支撑,也是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
推动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对深化纺织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我国化纤工业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较低、部分关键原料和装备存在短板等问题对行业制约越发凸显,双碳目标任务对化纤工业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亟需通过编制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锻造长板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满足纺织工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为目的,推动行业规模继续保持合理增长,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化纤工业对纺织产业链的引领作用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服务能力,构建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现代产业体系。
《指导意见》按照“创新驱动,塑造优势;优化结构,开放合作;绿色发展,循环低碳;引领纺织,服务前沿”的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推动化纤工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
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
集团战略发展委员会章程
集团战略发展委员会章程建议,并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四)审议和决定集团重大战略、目标及经营方向,制定并推进实施相关计划;五)审议和决定集团的投资、融资、重大合同、重大资产置换、重大财务决策等事项;六)审议和决定集团的重大人事任免、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事项;七)审议和决定集团的重大风险管理、危机处理等事项;八)审议和决定集团的重大改革、重组、并购、分立等事项;九)审议和决定集团的重大社会责任、环保、安全生产等事项;十)审议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会议程序第十条会议召开一)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委员和列席人员;二)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按照议程和会议程序进行;三)委员长应当主持会议,决定会议的主题和议程,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会议表决一)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按照表决程序进行;二)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三)表决结果应当以出席委员的多数意见为准。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一)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做好记录工作;二)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的过程和决策结果;三)会议记录应当由委员长或者委员指定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XXX董事长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会所有。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时须经XXX讨论并经XXX董事长批准。
建议:为了使文章更加清晰明了,建议将每一条内容进行编号或者标号。
决策性建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
这项工作需要对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进行分析,积极寻找优质可控的合作项目,并参与公司各类合作项目的论证、总体规划、方案策划、沟通谈判,协调实施过程,提供专业的意见,供决策参考。
同时,还需要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年度计划与目标,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重大投资方案,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重要人事任免,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落实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
吉林化纤:整合优化提高效率内拓外联双轮驱动
吉林化纤:整合优化提高效率内拓外联双轮驱动赵永霞【期刊名称】《纺织导报》【年(卷),期】2016(000)005【总页数】2页(P31-32)【作者】赵永霞【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近两年,我国化纤行业进入新一轮调整周期,作为行业重点企业,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砥砺前行,加速自主创新,推进科技进步,引领和开拓新的消费市场,拓展产业联盟。
坚持管理与技术结合、创新与市场结合、资本与产业结合的发展理念,以“三资、三产、三效、三率”为工作主线,围绕紧缩调整,发挥核心业务优势,增强流动性,坚持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并重,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进,力争开创转型发展新局面。
在“夯实主业,加快升级,适度转型”总体战略的指导下,吉林化纤加大了技术创新的力度,加快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集约化方向发展,制定了技术创新战略,依托市场、结合生产实际研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需求量”的“三高”产品,并推动其产业化;按国际标准提升机电水平,为生产与研发提供高技术的装备保障;通过管理机制的不断创新,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技术创新工作的有效开展,达到提升产品档次、降低成本的目的,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在2013年9月接掌帅印后,吉林化纤董事长宋德武提出了“整合优化、提高效率、内拓外联、双轮驱动”的工作新思路,将产品开发的重点锁定在“三化”路线上,即:传统产品优质化,规模产品差别化,新产品产业链一体化。
针对目前集团的三大类主力产品,宋德武提出以功能性、高性能、绿色发展可循环性为产品开发重点,技术能力与产业链整合能力并行。
在“市场缺位,我们的定位”思想的指导下,吉林化纤通过调研发现用户的潜在需求,将研发方向定位在市场缺乏而又被用户所期待的产品上,成效显著,先后成功开发出了一系列新产品,比如:(1)大有光腈纶通过对腈纶工艺配方的优化调整,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优化改造,采用特殊的工艺成形条件,使大有光腈纶的品质不断提升,光泽度,手感、强度不断提高。
某化纤公司发展战略建议书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2020/4/14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展历程
仪征化纤是我国最大的化纤和化纤原料基地,属国家特大型企业。以 聚合能力计,现为世界第四大聚酯生产商。
公司于1978年筹建,1982年组建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1993年12 月股份制改组设立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加入中国石化集团 公司,2000年改为现名。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战略环境分 析
(二)企业产业环境分析
2. 国内聚酯行业已成为完全竞争性行业。 聚酯市场已进入全面竞争时代,民营企业迅猛增长,产业集
群趋势明显,行业竞争日益加剧。 我国聚酯行业的投资主体呈多元化发展态势,国有及国
有控股、民营、外资及合资企业多元发展的局面已经形 成。 聚酯产能分布的地域集群趋势非常明显,江浙沪地区已 成为我国聚酯产品的产销重心。至2003年底,江浙沪三 地的聚酯产能占全国的67%,消费量则超过全国的80% 。 聚酯企业纷纷扩充产能,企业规模迅速扩大。1998年我 国聚酯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企业只有仪征化纤 一家,到2003年底已达到了10家,国内前十名聚酯企 业产能之和达到了56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能的40%。
(四)仪征化纤的优势和劣势
★企业战略环境分 析
2. 仪征化纤的劣势
原料资源制约着企业进一步发展。 汽、电等公用工程配套瓶颈将开始出现。随着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公用工程的供应将出现紧张,尤其是汽电需求方面。 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降低,规模优势已不明显。 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人均产能和劳动生产率偏低。 与民营企业相比,生产成本高。 与外资或合资企业相比,产品附加值低,持续创新能力不强。 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际市场尚未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不利于参与世界竞争。
创新 为企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创新为企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吉林化纤集团始终把创新摆在企业发展的首位,矢志不渝,持之以恒。
多年来,吉林化纤集团以“整合优化、提高效率、内拓外联、双轮驱动”为工作思路,以“夯实主业、加快升级、适度多元化”为发展战略,从调整产品结构入手,以创新为主线,驱动技术和管理两个轮子,不断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在经济下行、行业洗牌等多重压力下,吉林化纤集团在人造丝、腈纶、竹纤维和碳纤维原丝等产品上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在管理模式上大胆创新,企业的市场话语权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二法宝。
吉林化纤在技术创新上大胆实践、敢为人先。
他们大胆引进先进设备,着力开展新技术攻关,优化产品性能和质量,既抢占了市场份额,又实现了企业转型升级。
今天的吉林化纤,拥有大型化、匀质化、连续化、细旦化的人造丝产品,高端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享誉全球;拥有国内1/3以上的腈纶产能,醋青纤维属于世界首创,扁平纤维质量与进口产品比肩;拥有全国最大的碳纤维原丝生产基地,开创了大丝束规模化生产的先河……技术创新,让吉林化纤有了拳头产品和核心技术,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使之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管理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吉林化纤立足企业发展实际,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
抓住提升生产效率、管理效率、经营效率、执行效率、加强班组建设、丰富竞赛载体等管理要点大胆创新……跟踪督办、加强调度的工作机制,“定责任人、定任务目标、定时间、定检查、定奖惩”的“五定”工作原则,全面质量管理、全员成本核算、全过程劳动竞赛的“三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提升了精益化管理水平,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整体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充分释放。
唯创新者进,唯创新者强,唯创新者胜。
吉林化纤的创新实践充分证明,企业只有不断创新,研发新技术、掌握核心技术,发展才有旺盛的生命力、强劲的竞争力。
面对扑面而来的新科技革命浪潮、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唯有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之路,才能勇立潮头、基业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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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
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五条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当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七条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八条战略发展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战略发展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发展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九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第十条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工作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发展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收集、提供公司有关发展战略和投资决策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工作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发展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工作小组;
(四)由工作小组评审后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四条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工作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工作小组。
第五章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十五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召开。
临时会议须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方可召开。
第十六条战略发展委员会定期会议应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临时会议既可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战略发展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八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会议通知应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九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委员。
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第六章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二十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一条战略发展委员会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二人或二人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该项委托无效。
第二十三条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四条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同意、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
第二十五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传真、电话方式进行并以传真方式作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字。
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二十六条工作小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但非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如有必要,战略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八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三十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
该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委员人数不足战略发展委员会无关联关系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超过”、“少
于”、“低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四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六条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