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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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组织。
第三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和相关程序开展工作,并坚持诚信、尽职、勤勉的执业精神,完成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赋予的任务,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并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决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名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一般由总经理担任组长。
第六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本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应根据第四至五条的规定予以补选。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企划部和市场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需是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上述事项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它在企业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并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委员会成员的选择1.1. 组成多元化的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来自不同部门和职能,以确保多元化的意见和观点。
1.2. 指定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成员应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战略决策的能力。
1.3. 确定专业领域代表:委员会应包括在特定领域有专业知识的代表,以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 委员会职责和权力2.1. 制定和评估战略目标:委员会应制定和评估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战略的实施过程,确保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2.3. 提供战略建议:委员会应提供战略建议和指导,帮助企业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挑战。
3. 决策流程和程序3.1. 确定决策流程:委员会应确定决策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决策的时间表、参与者和决策的标准。
3.2. 收集和分析信息:委员会应收集和分析与战略决策相关的信息,以便做出准确和明智的决策。
3.3. 综合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应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4. 沟通和协调4.1. 内部沟通:委员会应与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和职能进行沟通,确保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
4.2. 外部沟通:委员会应与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包括股东、客户和合作伙伴,以确保他们对战略决策的理解和支持。
4.3. 协调工作:委员会应协调各个部门和职能之间的工作,确保战略决策的协同实施。
5. 监督和评估5.1.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定期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5.2. 评估战略效果:委员会应评估战略的效果和成果,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5.3. 持续改进:委员会应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战略决策的过程和细则,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
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发展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健全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集团公司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省国资委要求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事关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等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由内部委员和外部委员组成,由董事会确定;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为召集人;第六条委员任职期间如因工作变动等情况不再适应担任委员职务,由董事会按程序增补委员;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五年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调整等涉及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集团公司发展影响较大的项目开发、项目建设等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1500万元及以上技术开发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集团公司及二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上市、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变更,投资参股其他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买短期债权,国有产权转让或长期债券发行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集团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各类意见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需要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委员会研究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议案和背景资料;会后,办事机构将讨论结果形成结论性书面材料,经主任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第十条投资项目具体工作程序一项目建议;子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项目投资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提出依据、产品内容、项目规模、主要建设条件和生产协作条件的初步分析、产品市场前景预测、建设周期、投资估算、资金筹措预案、效益估算等;二项目初步评估及立项;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有关专业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经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研究同意后进行项目立项;三项目可行性研究;由子分公司、项目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咨询等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四项目咨询论证;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依据编制的可研报告,结合宏观政策、微观信息和企业实际,进行充分论证,重点是项目风险分析,揭示项目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预案;五项目投资决策;经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论证后,出具书面意见,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审批;投资项目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要求上报省国资委批准后,方可进入实施阶段;第五章议事规则第十一条每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根据专业分工和研究事项需要,由主任委员指定7-15名有关委员出席;委员会执行机构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有关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第十二条参会的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论证意见,必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四条办事机构有关人员可列席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集团公司内部管技人员或外部专家列席会议;第十五条如有必要,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集团公司支付;第十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必须遵循本细则的规定;第十七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交由集团公司档案室保存;第十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的议案,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十九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组织制定,解释权归属集团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一、前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其战略规划的准确性和执行力的强大。
为了提高决策的水平和效率,许多企业都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文将探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有效的指导原则。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企业战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制定企业的长期和中期战略。
委员会应该对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内部资源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战略方案。
2. 监督战略执行:战略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委员会还应该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该定期审查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并对偏离目标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该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委员会应该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确保企业在面对风险时能够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
4. 人才发展: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人才发展战略进行审查和指导。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人才储备,并制定培养和激励人才的计划。
5. 资本分配: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资本分配进行审查和决策。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的资金分配符合战略目标,并能够最大化股东的价值。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1. 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由董事会选派,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
2. 会议频率:委员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以确保战略规划和执行的连续性。
会议频率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但至少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3. 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委员会成员应提前收集和准备相关资料,并在会议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 战略与执行的衔接: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促进组织的战略决策制定和实施而设立的,旨在提供高层领导者之间的协作平台,以便制定和评估战略目标、计划和行动。
本文档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流程,以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行和决策的高质量。
二、组成1. 委员会成员的选拔:a. 委员会成员由高层领导者和关键利益相关者组成,包括执行层、业务负责人和战略规划专家等。
b. 委员会成员的选拔应基于其在组织中的地位、经验、专业知识和对战略决策的贡献能力。
2.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a. 参预战略目标的制定和评估,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b. 监督战略计划的实施,确保其与组织整体目标的一致性。
c. 审查战略决策的风险和影响,并提出改进建议。
d. 提供战略决策相关的资源支持,并协助解决战略执行中的问题。
三、运作流程1. 会议召集:a. 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并确保会议时间和地点的安排。
b. 委员会主席应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2. 会议程序:a. 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确保议题的全面讨论和决策的高效实施。
b. 委员会主席应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秩序和讨论的公正性。
c. 会议记录员应记录会议要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等重要信息。
3. 决策流程:a. 委员会成员应充分讨论和分析战略决策的各个方面,并就关键问题达成共识。
b. 决策应基于充分的信息和数据,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并遵循组织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
c. 决策结果应以多数意见为准,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投票方式进行决策。
4. 决策实施和监督:a. 委员会成员应共同制定战略计划和行动计划,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b. 委员会主席应定期向组织高层领导者汇报委员会的工作发展和决策结果。
c. 委员会成员应监督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和改进。
四、评估和改进1. 委员会绩效评估:a. 委员会主席应定期评估委员会的绩效,包括决策质量、工作效率和成员参预度等方面。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公司高层决策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和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二、委员会组成1. 委员会主席:由公司CEO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协调各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2.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确定。
三、委员会职责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和中期的战略目标和计划,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
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部门按照战略目标进行工作,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实施过程。
3.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和管理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在可控的范围内实施。
4. 资源分配: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决策公司各项资源的分配,确保资源合理配置,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
5. 战略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战略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案,确保公司持续发展。
四、委员会运作方式1. 会议召开: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提前通知各委员。
2. 决策程序:委员会成员就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采取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主席在表决结果达成后作出最终决策。
3. 会议记录:委员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形成会议记要,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4. 工作报告:委员会成员负责向委员会报告各自部门的工作发展和战略执行情况,提出问题和建议。
5. 专题研究: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题工作组,对特定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五、委员会评估和调整1. 评估机制:公司高层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战略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的评估。
2. 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公司高层可以对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方式进行调整,以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效能。
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细则(试行)
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细则(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董事选举工作条例》,规范和加强国务院所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制定本细则。
二、职责范围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提供战略规划、市场调研、经济预测、投资方案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具体包括:(一)对国有企业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分析和指导,并提出可行性意见,明确战略目标和重点领域。
(二)为国有企业制定市场调研和经济预测,分析行业和市场趋势,提供商业和战略前瞻性洞察。
(三)优化和完善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和投资规划,支持各类重点投资项目的调研、评估、论证和决策,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创新思路和方向,推进科技创新和创新能力提升,提供优质战略合作伙伴。
(五)与国有企业董事会密切配合,参与制定国有企业的决策和管理,并且协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企业治理机制。
(六)开展各类专题研究和交流,促进国有企业之间的经验和信息共享,促进行业和品牌形象提升。
三、工作要求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应当坚持服务国家和企业、服务战略和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企业价值和社会效益,履行好提供咨询、研究、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等职责。
1、部门具体要求(一)坚持开放、合作、创新、协同的原则,进行跨领域和创新性思维的研究和交流,提高研究水平和思路创新。
(二)加强项目管理和信息披露,提高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2、员工具体要求(一)认真组织并参与专题研究和讨论,撰写研究报告和提供建议。
(二)认真负责好委员会的工作,及时推进各项工作并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注重个人形象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维护公司形象。
四、工作机制国有企业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设委员和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人员配置,确保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合理搭配。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明确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组成、工作程序以及决策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战略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可行性。
本细则适用于我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日常运作。
二、背景为了应对市场竞争的变化和复杂性,我公司决定成立战略决策委员会,以集思广益,制定公司发展的长期战略和重大决策。
战略决策委员会将成为公司高层决策的重要机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引领。
三、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 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战略问题,包括投资、合作、并购等重大决策。
3. 监督和评估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
4. 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支持,为公司各级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5. 审查和评估公司战略决策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四、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组成1. 委员会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2.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总监等,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顾问。
五、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1.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主席确定,并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
2.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准备。
3. 会议由主席主持,按照议程逐项讨论,并形成决策意见或建议。
4. 决策意见或建议应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表决,形成共识后,由主席宣布决策结果。
5. 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起草,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决策意见和行动计划等,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发送会议纪要。
六、战略决策流程1. 问题识别:公司各级管理层和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需要战略决策的问题,经过初步筛选和评估后,提交给战略决策委员会。
2. 问题分析: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对所提交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收集必要的信息和数据,制定分析报告。
3. 决策讨论: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分析报告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决策意见。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精选3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七至九名成员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也可以聘请公司外部有关专业人士担任委员。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二)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事项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应作好董事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必要依据:(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将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对外进行协议、、章程(草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福州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人员组成 (1)第三章职责和权限 (2)第四章决策程序 (3)第五章议事规则 (3)第六章附则 (5)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
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公司重大投资行为,是指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和其他投资项目,以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提出需要战略委员会审定的投资项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委员均由董事担任。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委员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七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公司重大投资的评审工作,并向战略委员会履行报告职责。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九条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开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和投资项目,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进行风险评估,向董事会提供审核意见和建议;(四)对公司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五)对公司拟投资项目的立项工作进行审核;(六)代表董事会对公司已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实施、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组织投资项目实施后的评估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调整和整改的意见。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1.1总则1.1.1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1.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2人员组成1.2.1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1.2.2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2.3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1.2.4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2.5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
必要时,战略委员会可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投资评审小组职责。
1.3职责权限1.3.1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4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1.3决策程序1.2.6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资料:(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向战略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公司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关键的组织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包括成立目的、组成成员、职责和工作流程等。
二、成立目的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其具体目的包括:1. 提供高层管理层面的战略指导,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方向与目标一致;2. 分析和评估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为公司制定相应的战略计划;3.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确保战略的顺利实施;4. 监督战略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
三、组成成员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应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董事会成员、总裁、高级副总裁以及其他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管理知识;2. 具备较高的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4. 具备对公司整体利益负责的意识。
四、职责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审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计划,确保其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一致;2. 分析和评估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3. 监督战略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4.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5. 提供战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战略方向。
五、工作流程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1. 定期召开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并确定;2. 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3.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和时间安排,确保高效的讨论和决策;4. 会议应记录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5.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6. 委员会成员应保持信息的机密性和保密性,不得将会议内容外泄。
六、总结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对于公司的战略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的高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的要求以及决策流程。
二、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审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计划,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2. 分析和评估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3. 监督战略的实施发展,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4. 提供决策支持,解决重大战略性问题。
5.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事务。
6. 提供战略指导,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委员会成员的要求1. 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公正。
2. 委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顾问组成,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思维能力。
3. 秘书:由公司秘书处提供支持,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管理。
四、决策流程1. 会议召集:主席根据需要定期召集会议,并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
2. 议程确定:主席与秘书商议确定会议议程,并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3. 材料准备:相关部门根据议程准备相关资料,并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4. 会议进行:主席主持会议,挨次进行讨论、决策和审议事项。
5. 决策记录:秘书记录会议决策,并及时整理成会议记要,提交给委员会成员审阅。
6. 决策执行:相关部门根据决策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发展。
7. 决策评估:委员会定期评估决策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五、其他事项1. 保密性:委员会成员需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确保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外泄。
2. 委员会的权威性:委员会的决策具有约束力,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
3. 委员会的改进: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运作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决策流程。
六、结论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成员要求和决策流程,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通过有效的委员会运作,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准确性。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委员组成,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1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1名委员代为行使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二)最近3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制定了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下⾯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 第⼀章总则 第⼀条为适应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要求,加强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公司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条投资与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投资决策进⾏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任委员会主任(召集⼈),其他委员由董事长、⼆分之⼀以上的.独⽴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
第四条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委员⼈数。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为投资与战略委员会的⽇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对拟提交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进⾏初审,并跟踪相关事项的实施(执⾏)进展。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六条投资与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的投融资⽅案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运作(如公司发⾏股票、公司债券)、资产经营项⽬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进⾏审议; (四)对公司合并、分⽴、清算,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事项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在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实施后,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执⾏)情况进⾏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明确公司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3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CEO、CFO、以及其他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第4条委员会设立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或CEO担任,负责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5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记录。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6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监督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
评估并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发展方向。
第7条委员会的权力包括:对公司战略规划的最终审批权。
对战略执行过程中的重大调整拥有决策权。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8条战略规划的制定流程:市场调研与分析。
初步战略草案的编制。
委员会讨论与修订。
最终审批与发布。
第9条战略规划的监督流程:定期检查战略实施情况。
评估战略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必要时进行战略调整。
第五章决策机制第10条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集体讨论,民主集中。
重大决策需经过委员会成员多数同意。
第11条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内外部因素,包括市场趋势、公司资源、风险评估等。
第六章会议制度第12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
第13条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筹备和记录。
第14条会议内容应包括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七章文档管理第15条秘书处负责委员会所有文档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研究报告等。
第16条所有文档应进行分类、编号,并妥善存档。
第八章保密与纪律第17条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公司战略信息。
第18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章附则第19条本细则由委员会主席负责解释,秘书处负责修订。
第20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战略的委员会。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需要建立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方面,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1.1 确定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包括董事会主席、CEO、CFO、COO等高管,以及具有战略规划经验和能力的外部专家。
1.2 委员会主席选举:委员会主席应由董事会主席或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协调工作。
1.3 委员会秘书安排:委员会应设立秘书处,负责协调会议安排、文件归档、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2.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和短期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与董事会的整体愿景一致。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部门按照战略规划开展工作,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2.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评估和管理公司的战略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战略的可持续性。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方式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战略执行中的问题。
3.2 决策程序:委员会应建立明确的决策程序,确保战略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3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公司全体员工披露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保持透明度和沟通畅通。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4.1 全票通过:委员会的重要决策应当经过全票通过,确保各成员对战略决策的支持和认可。
4.2 多数通过:对于一些日常性的决策,委员会可以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提高决策效率。
4.3 投票程序:委员会的投票程序应当规范,确保每位委员的表决权利和程序公正。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监督机制5.1 监督委员会工作: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XXX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XXX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党委委员、董事、企业高管、外部行业专家等组成,成员总数为单数,最低人数不能少于3名。
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相应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九条公司董秘办负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公司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秘办,做好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资料:(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提供拟签署的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资料;(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在对相关项目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公司有关部门提供有关补充资料,有关部门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为了推动组织战略发展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本文旨在制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其职责、成员构成、工作流程以及决策方式,以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二、委员会职责1.制定组织的战略方向和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2.评估和分析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趋势,提供战略决策所需的信息和建议。
3.审议和决策重大战略问题,包括市场开拓、产品发展、投资决策等。
4.监督战略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的有效实施。
5.定期评估和调整战略,以适应环境变化和组织发展需要。
三、委员会成员构成1.主席:由组织最高领导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关系,确保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2.委员:由组织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各部门负责人、高级顾问等,具备丰富的战略决策经验和专业知识。
3.秘书:由专职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纪要撰写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1.定期会议: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决策重大战略问题。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由主席提前通知,并由秘书协助安排。
2.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委员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和解决紧急的战略问题。
临时会议的召开由主席决定,并通知各委员。
3.决策程序:委员会根据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多数决策或一致决策的方式进行决策。
在决策过程中,委员有权提出异议和建议,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
4.决策执行:委员会决策的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委员会成员要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如有需要,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决策的跟踪和调整。
五、决策方式1.分析决策:根据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制定战略决策方案,并评估其风险和收益。
2.协商决策:通过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和讨论,达成共识并制定决策方案。
3.投票决策: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投票方式进行决策,按多数票通过或否决决策方案。
六、其他事项1.保密原则:委员会成员在执行委员会职责时,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与委员会工作相关的信息。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和工作细则1.1总则1.1.1为适应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关键竞争力,确定企业发展计划,健全投资决议程序,加强决议科学性,提升重大投资决议效益和决议质量,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依据《中国企业法》、《上市企业治理准则》、《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章程》(以下简称“企业章程”)及其它相关要求,企业特设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1.1.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关键负责对企业长久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议进行研究并提出提议。
1.2人员组成1.2.1战略委员会组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1.2.2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2.3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企业董事长担任。
1.2.4战略委员会任期和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能够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企业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依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要求补足委员人数。
1.2.5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
必需时,战略委员会可委托专业机构负担投资评审小组职责。
1.3职责权限1.3.1战略委员会关键职责权限:(一)对企业长久发展战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提议;(二)对《企业章程》要求须经董事会同意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提议;(三)对《企业章程》要求须经董事会同意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提议;(四)对其它影响企业发展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提议;(五)对以上事项实施进行监督检验;(六)董事会授权其它事宜。
1.3.2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4决议程序1.4.1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议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企业相关方面资料:(一)由企业相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责任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标意向、初步可行性汇报和合作方基础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向战略委员会立案;(三)企业相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协议、章程及可行性汇报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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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组织。
第三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和相关程序开展工作,并坚持诚信、尽职、勤勉的执业精神,完成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赋予的任务,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并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决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名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一般由总经理担任组长。
第六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本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应根据第四至五条的规定予以补选。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企划部和市场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需是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上述事项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对上述事项的研究和建议以书面提案的形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条投资项目的程序:
1.投资评审组负责投资项目的准备,调研安排,组织编制立项意见书,可行性报告。
并经投资评审组初审通过后,签署评审意见报战略决策委员会审核; 2.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组的报告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组。
召开会议的通知应在会议召开日至少五个工作日前发出,特殊情况应征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3.战略决策委员会在审核投资项目时,各委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向投资评审组询问,会后应形成书面纪要(记录),并明晰记录各委员的有关意见。
第十一条重大融资与资本运作项目:
1.重大融资与资本运作项目,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建议应设立专门工作组。
专门工作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决定,负责方案的调研、立项和有关文件的编制,并按照董事会授权、联系和协调中介机构,并将方案初稿报战略决策委员会审核;
2.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专门工作组的报告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审核,并将讨论结果和意见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专门工作组。
会议的通知应在会议召开日至少五个工作日前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