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7年税务筹划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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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税收筹划》
大作业题目(内容):
一、什么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特点有哪些?(20分)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收筹划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性。合法性是税收筹划最本质的特点,也是税收筹划区别于逃避税收行为的基本标志。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体现在其行为是在尊重法律、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
(2)筹划性。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运用税法的指导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事先规划与控制,以安排纳税义务的发生并达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3)风险性。所谓税收筹划风险,是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因素的存在,无法取得预期的筹划结果,并且付出远大于收益的各种可能性。
(4)方式多样性。各税种在规定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及纳税期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尤其是各国税法、会计核算制度、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差异,这就给纳税提供了寻求低税负的众多机会,也就决定了税收筹划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遍存在和形式的多样性。
(5)综合性。综合性是指税收筹划应着眼于纳税人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的增长,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
(6)专业性。专业性主要不是指纳税人的税收筹划需要其财务、会计专业人员进行,而指面临社会大生产,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国际经贸业务的日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而各国税制也越来越复杂,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作为第三产业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便应运而生。
二、某公司既生产经营粮食白酒,又生产经营药酒(已取得国家医药卫生部门的正式批文),两种产品的消费税税率分别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10%。2010年度,该公司粮食白酒的销售额为200万元,销售量为50000千克,药酒(酒精度低于38度)销售额为300万元,销售量为40000千克,但该公司没有分别核算。2011年度,该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2010年度基本相同,现在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1:统一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销售额。方案2:分别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销售额。从节税的角度出发,该公司应
当选择哪个方案?(20分)
方案一,企业生产经营适用两种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适用较高税率。在该方案下,该公司的纳税情况如下:
①酒类应纳消费税
=(200+300)×20%+(5+4)×1
=109(万元)
②酒类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09×(7%+3%)=10.9(万元)
③合计应纳税额
=109+10.9=119.9(万元)
方案二,企业生产经营适用两种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分别核算后可以适用各自的税率。在该方案下,该公司的纳税情况如下:
①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
=200×20%+5×2×0.5=45(万元)
②粮食白酒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5×(7%+3%)=4.5(万元)
③药酒应纳消费税
=300×10%=30(万元)
④药酒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0×(7%+3%)=3(万元)
⑤合计应纳税额
=45+4.5+30+3=82.5(万元)
⑥比方案一节税额
=119.9-82.5=37.4(万元)
因此,该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方案二由于充分利用了分别核算可以适用不同税率的政策从而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三、甲企业计划2016年度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15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为120万元,广告费支出为480万元。该企业2016年度的预计销售额8000万元。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20分)
方案一:
(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150万元扣除限额计算:150*60%=90(万元)8000*0.5%=40(万元)
业务招待费支出税前可扣除限额为40万元;税前不能扣除额为110万元。
(2)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元)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发生额=120+480=600(万元)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全额税前扣除。
方案二:
(1)缩减业务招待费支出,将业务招待费支出控制在66.67万元(8000*0.5%*60)以内,假设业务招待费正好为66.67万元(即将83.33万元的业务招待费变为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则:66.67*60%=40(万元)
8000*0.5%=40(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可扣除40万元;税前不能扣除26.67万元。
(2)同时适当增加83.33万元的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支出,则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元),因此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全额税前扣除。
(3)由此可见,方案二与方案一相比,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均可全额扣除,但业务招待费税前不能扣除额减少了83.33万元(110万-26.67万)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四、利宁厨具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钢材时,若从北方钢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处购入,则每吨的价格为50000元(含税)。若从得平钢铁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则可取得由所得税所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含税价格为44000元。试作出该企业是否应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的决策(已知城市维护建
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15分)
答:从价格优惠临界点原理可知,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抵扣率为3%时,价格优惠临界点86.80%,或者说,价格优惠临界点的销售价格为43400元(50000×86.8%)。从题中的报价来看,44000元大于价格优惠临界点43400元,因此,应从北方钢铁厂(一般纳税人)采购。
从企业利润核算的角度看,从北方钢铁厂购进该批木材净成本:
50000/(1+17%)-[50000/(1+17%)*17%*(7%+3%)]=42008.55(元)
从得平钢材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该批木材净成本:
44000/(1+3%)-[44000/(1+3%)*3%*(7%+3%)]=42590.29(元)
由此可看出,从得平钢材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该批木材的成本大于从北方钢铁厂购进的成本,因此,应从北方钢铁厂购买。
五、吴明通过竞标获得安升街街道办集体企业的经营权(平时不领取工资),租期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租赁后,该企业主管部门不再为该企业提供管理方面的服务,其经营成果全部归吴明个人所有,吴明每年应缴纳租赁费8万元。2016年在未扣除上缴的租赁费的情况下,获得利润18万元,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他条件。吴明可通过
怎样的方式减轻税负?(15分)
答:方案一:吴明将原企业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80000-80000-3500*12)*20%-3750=7850(元)
实际收入=180000-80000-7890=92150(元)
方案二:吴明仍使用原企业营业执照,假设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相等,则: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80000*25%=45000(元)
承包承租应纳税所得额=180000-45000-80000-3500*12=13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3000*5%-0=650(元)
实际收入=180000-80000-45000-650=54350(元)
方案一可使吴明增加实际收入=92150-54350=37800(元)
吴明若想减轻税负,必须变更营业执照,将原企业营业执照变更为个体营业执照,这样就能免去企业所得税,只征个人所得税,从而使实际收入增加。
六、甲保健品公司采用直销方式推销产品,由业务员为其推销,其业务员并非企业雇用的员工,而是一些兼职人员,所签合同并非劳动合同,而是业务或劳务合同。合同中有如下条款:“业务员从公司的提货价必须要与卖给客户的零售价一致,然后根据销售额的5%从公司获取提成。”本年度该保健品公司直销收入总额为10000万元,进项税为500万元。
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10分)
答:方案一:仍采用原合同的条款。
须分为两道销售环节,第一道是公司将商品按照提货价卖给业务员
应纳增值税=10000*17%-500=1200(万元)
第二道是业务员讲商品按照零售价卖给客户
应纳增值税=10000*3%=300(万元)
(当然,这200万元的增值税,业务员不可能去缴,只能由公司代缴)
方案二:修改合同条款为:“业务员以公司名义去销售,按照公司统一定价卖给客户,然后根据销售额的5%从公司获取提成。”则只有一道销售环节,即公司销售给客户。
应纳增值税=10000*17%-500=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