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合集下载

论对行政权力的法律控制

论对行政权力的法律控制

论对行政权力的法律控制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为国家、集体和公民提供服务的一种特殊权力,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行政权力的过度滥用会导致腐败和不公正,给社会带来严重的损害和危害。

为了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对行政权力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控制。

本文将重点探讨对行政权力的法律控制,包括法治原则、行政法规和行政诉讼等。

首先,法治原则是行政权力法律控制的基石。

法治原则强调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使权力,限制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和行政决策的任意性。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限和程序,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不得超越自己的权限和越权行使权力。

法律对行政权力设置了明确的界限和约束,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行政法规也是对行政权力进行法律控制的重要手段。

行政法规是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规则,是对法律的细化和具体化。

行政法规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

行政法规通过制定具体的规则和标准,明确了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应该如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行政诉讼也是对行政权力进行法律控制的重要渠道。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

行政诉讼程序严格,审判程序公正,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和不当行为。

行政诉讼有效地制约了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行政权力合法性和公正性的保障。

此外,还可以通过行政监察等方式对行政权力进行法律控制。

行政监察是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行政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一种方式,旨在预防和纠正行政机关滥用权力、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现象。

行政监察依法进行,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摘要】本文旨在探讨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的问题。

在我们将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概述。

在首先介绍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其次讨论了其范围和限制。

接着分析了法律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和司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审查。

在强调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化重要性,呼吁加强法律对其监管,以及完善司法审查机制。

通过深入探讨这些问题,旨在建立起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更有效控制机制,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律控制、司法审查、规范化、监管、审查机制1. 引言1.1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和规章的规定下,根据具体情况自由判断并依法采取相应行为的权力。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灵活性,但也容易导致滥用和不当行使。

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主要体现在法律和司法两个方面。

法律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主要包括对行使权力的限定和规范,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的要求。

司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审查则是实现法律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 正文2.1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框架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由决策和裁量的权力。

这是行政机关因应复杂的社会现实和多样化的情况所必然具有的一种权力,也是行政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本质是在特定的法定框架下,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行使权力的一种权利。

在处理各种具体案件时,行政机关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裁量,从而做出符合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决定。

行政自由裁量权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范围和内容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和约束。

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不能随意滥用权力或违法行使权力。

行政自由裁量权也受到行政诚信原则、公平原则、合理原则等法律原则的制约和规范。

试论行政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试论行政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关 键词 行 政 裁 量权 立 法控 制 行 政 控 制 司 法控 制
_l 0 _
裁 拳 怠
- -。 。 |
为贯 彻行 政的法治主义 ,从立法 上对行政裁量权进行控制 的课题 非常之多 , 重要 的内容可 以归纳 为五个方面 : 第一 , 从立法上 明确行 政裁量标准 。在现代 各国 , 行政权 在
CANGS ANG
试论行政裁量权的 律控制
武 媛 媛
摘 要 行政裁量权是现代行政 法的一个核心 内容 , 随着现代社 会经济和技术 的迅速 发展 , 政府 组织调整社会生 活 的职能和权 限范 围不断扩大, 行政机关 享有 的裁量权也随之增加 。 但是行政裁量权存在可能被滥用 的危险。 行政 自由裁 在 量权不断扩大与对行 政裁 量权 的控 制不断加 强过 程中, 现代行政法不 断向前发展 。本 文从 立法、 行政 、 司法三个方 面来具 体分析对行政裁量权 的法律控 制。
行政裁量权是行政权 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一个具 有多重含 国家权力配置 中 日益显现 出其无 可 比拟的重要性 。代议机关 通 义的概念 。从认识论 的角度来讲 , 它是一种 思维 性质 , 一种审慎 过法 律 ,往往 只是对行政机关 的法律 提案加以形式或者程序审 使其转化为全体 国民意志而 已。 在过去一段 时间 的思虑 、 周详的态度 。从法律角度来说 , 根据《 牛津法律大辞典 》 查 并予以通过 , 内, 行政立法盛 行于各 国 , 导致 行政权 的扩张 和膨 胀 , 这使得许 的解释 , 它是指酌情作 出决定的权力 , 并且 这种 决定应是 正义 、 多人认识 到从 立法上缩小行政裁量 的重要性。这就产生 了应该 公正、 正确和合理的_ 1 】 国《 。美 布莱克法律辞典 》 对行政 自由裁量 由谁来立 法的问题。 有人认为 , 行政立法是由行 政机关 为 自己制 解释为 :行政人员所享有 的在 他认 为合适或必需 的情 况下行为 定规则 , 而作为将来在行政 诉讼 中的被告 , 行政机关不可能制定 或不行 为的选择权 ; 如果没有表明滥用裁量权 , 这种行 为或 不行 使 自己在 日后 的诉讼 中败诉 的法。因此 , 为了确保作 为国家 的执 为不能被推 翻。王名扬先生在 《 国行政法》 书中 的定 义是 : 美 一 维护 国民的权利 和利益 , 必须 由国 “ 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机关对于作 出何种决定 有很 大 自由, 以在 行机关 的行政部门的合法性 , 可 民代 表机关 制定或 者修改行政实体法规 范和程序法规范 ,以强 各种可能采取 的行动方针 中进行选择 ,根据行政机关 的判 断采 化对行政 裁量 的控 制 , 而不 应该由各级行政机关 的官员 , 甚至不 取某种行动 , 或不采取行 动。 行政机关 自由选 择的范围不限于决 应该 由司法官员和行政法学研究 者在实质上代 替这项工作 。 定的内容 , 也可能是执行 任务的方法 、 时间 、 地点或侧重面 , 包括 第二 , 完善程序立法 , 确保行政裁 量有程 序可循 。各 国的经 不采取行动 的决定在 内。 ”在我 国, 行政 自由裁量权的概念最早 验表明 , 要从 实体上控 制行 政裁量权 , 往往难 以获得令人满意 的 见于王珉灿 主编 的 《 行政法概要 》 ,该 书对 行政裁量权定义是 : 效果 。于是 , 人们转 而致力于对行政裁量权 的程 序性 控制 , 通过 “ 法律没有详细规定 , 凡 行政 机关在处理具 体事 件时 , 以依照 可 程序 的公 开和公平原则 ,将法律规 范所设 定的适 当程序适用于 自由的判断采取适 当的方法的 , 是裁量 的行政措施 。 [ ” 罗豪才教 引 行政 裁量过程之中 , 将行使 行政裁量权 的依据 、 标准 、 条件 、 决策 授在其 主编 的《 行政法学》 中这样定 义 : 自由裁量权是 指在法律 “ 过程和选择结果予以公开 , 并相应导入公众参 与机制 , 这些 已经 规 定的条件下 , 行政机关根 据其合理 判断 , 决定作 为或不 作为 , 成 为世界 各国行政 程序法典 中较有普 遍性 的内容 。而程序立法 以及如何作为 的权力 。” 的完 善 , 对于避免或者减少 行政裁量权 的滥用 , 具有极其重要 的 通过对上述概念 的分析 比较 可知 ,行政 自由裁量权 的基本 意义 。 内涵是 选择权 , 其概念应 当包含 以下 几个要 点 : 1这 种权 力是 () 第三, 扩大受案范 围 , 建立对一切行政 违法行为进行司法审 行政 主体在其权 限范 围内享有 的权 力 ;2 行政主体在行使 此项 () 查 的制度。通过扩大受案范 围而广泛 地纠正行政裁量的违法和 权力 时可根据 自己的意志 和判 断作 出选 择 ;3 行使此项权 力的 () 不 当来建 立公 益诉 讼制度 以保障 因行政裁 量等违法或者不当行 前提是缺乏羁束性规范 ;4 这种权 力可使行 政相对人 的权 利和 () 政行 为而受到侵害的民众的利益。 此外 , 为了充分而全面地贯彻 义务发生变化 。 因此 , 行政裁量权是指行 政机关在行政活动 中依 法治 主义 , 还应该切实 地建立和完善违宪审查制度 , 构筑与行政 据法律 、 法规赋予的权限 , 在符 合立 法 目的和公正合理 的原则的 诉讼 互为补充的全面的救济机制。 条件下 , 自行判断行 为的条件 , 自行 选择作为 的方式 和 自由作 出 第四 , 完善所有法 律规范 , 立明确的权利救济标准 。为 了 确 行 政决定 的权力 。 行政裁量权作 为一种行政权力 , 它的取得必须 对传统的权利救济诉讼制度 中的原告资格 、具体行政行 为等诉 有法律 的依据 , 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 的精 神和原则 。 的利益予 以客观化 、 具体化 , 不仅要 建立一 般 的原则 , 而且要对 每一类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诉 以及可 以起 诉的原告范 围等进行 臻 具体 的梳 理 , 定明确 的权利救济标 准 , 制 尽量制定 或完善细密 、 详 实的法律规范。即使一般地 、 抽象地扩大诉 的利益 , 若不改变 任何权力都可能被滥用 , 尤其是没有及 时 、 面而有效 的监 行政诉讼 作为个人权利救济诉讼 的性 质 ,就不会导致获得保护 全 督的权力 , 都必 然会 蜕变为腐败 的温床 。 正如英国历史学家阿克 的个 人急剧增多的结果 。此外 , 问题的关键在 于, 若有利于行政 顿勋 爵指 出的:权力导致腐败 , “ 绝对权 力导致绝 对腐 败。 亍 ” 政 机关 胜诉 的实体法 规范不修改 的话 , 即使扩大 了诉 的利益 , 也难 裁量 的局 限性和危险性 , 主要在于其容 易被 滥用。 因此 , 对包括 免“ 起诉本身是 合法 的, 因诉讼 理 由不 能成 立而 予以驳 回” 但 的 行政裁量权在 内的任何权力都应该予以必要的限制 。 结局 。 这样只能增加对权利救济毫无意义的判决 , 却不能从根本 1 法控制。 . 立 上解决 问题 。因此 , 了贯彻权 利救济和法治主义 , 为 应该对不够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能和权力过程中所拥有的自主决策权和自由裁量权。

这种权力让行政机关可以更加灵活地适应各种复杂的行政情境,提高行政效率,但它也可能导致滥用职权、权力滋长等问题。

因此,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必须建立合理的监督和控制机制,以保证其行使是合法、合理的。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通过裁量决策来完成具体工作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机关在行使该权力时,必须坚持法律规定和国家管理机构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利益,实现合法、公正、公平和便利的管理政策和政策目标。

然而,现实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或疏忽。

首先,由于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完善,导致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存在许多盲区和漏洞。

其次,一些行政机关以“行政方便性主义”的名义,将自由裁量权与不合理的利益诉求纠缠在一起,从而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共利益。

再者,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机关可能存在“权力过载”的情况,滥用职权,从而伤害了公众利益。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机制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利益,避免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或疏忽,必须建立合理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下面将从立法、政策和实践三个层面,探讨如何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

1、完善法律体系首先,需要完善法律体系,明确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条件。

制定出更加明确和具体化的法律规定,保证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坚持法律规定和国家管理机构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利益,实现合法、公正、公平和便利的管理政策和政策目标。

此外,还需要完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为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操作标准,防止滥用职权和权力滋长。

2、强化内部监管其次,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管。

行政机关应该设立专门的职务监察机构,对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行使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核和监管。

行政裁量权的合理限制与控制

行政裁量权的合理限制与控制

行政裁量权的合理限制与控制近年来,行政裁量权被广泛讨论和关注。

作为政府官员在办理事务时进行决策和裁决的一种权力,行政裁量权的合理限制与控制是确保政府行为合法、合理和公正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探讨行政裁量权的合理限制与控制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行政裁量权的定义和特点行政裁量权是政府官员在履行公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对特定事务做出决策和裁决的权力。

行政裁量权的特点是具有自由裁量性、宽泛性和异质性。

自由裁量性意味着在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过程中,政府官员可依据自己的判断、经验和价值观作出决策,而不受具体的制度规定和程序限制。

宽泛性则指行政裁量权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财政、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领域。

异质性体现在行政裁量权的行使结果可能不一致,即不同官员在同一案件上可能做出不同的裁决。

二、行政裁量权的合理限制与控制的必要性尽管行政裁量权具有某种必要性,但过度或滥用行政裁量权可能导致官员的个人意志对决策的过分干预,增加行政不确定性,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导致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因此,合理限制与控制行政裁量权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合理限制与控制可以确保公平与公正。

行政裁量权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和约束,可能会因为官员的个人喜好、偏见或腐败等原因导致决策的不公平和不公正,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其次,合理限制与控制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裁量权的滥用或过度行使会导致官员在决策过程中缺乏严谨性和效率,从而影响公共利益的实现和推进。

最后,合理限制与控制是保障法治的需要。

行政裁量权的合理限制与控制可以加强法治原则在行政活动中的体现,确保政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三、行政裁量权的合理限制与控制的途径为了合理限制与控制行政裁量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1. 加强立法规定与监督。

通过制定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明确行政裁量权的边界和行使的条件,限制政府官员的主观判断和决策自由。

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行政裁量权的行使符合法律法规。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2 0年 6
口陈 敏 徐 萍
( 西安 市雁塔 区人 民检察 院 陕西西安 7 0 6 ; 1 10 12西北政法 大学 陕西西安 7 06 ) 10 3
摘 要: 行政 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的最活跃部分 , 重中之 重, 是 可以说行政法就是一部关于行政 自由裁量权的法 行政 自由裁量权 的灵活性 , 决定 了其易于被滥用 行政 自由裁量权 的滥用 , 必然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 成侵 害, 进而构成对依 法行政 的威胁 。因此 , 必须加 强对行政 自由裁 量权 的控制。 前 , 目 如何对行政裁量权 进行有效 的控制逐渐成 为现代行政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 本文正试 图从 立法、 行政 、 司法三方 面研究如何 对 其进 行 控 制 , 行 政 自由 裁 量权 能合 法 合 理 运 行 , 发挥 积 极 效 应 , 使 以 更好 地 保 护行 政 相 对 人 的合 法 权 利 。 关键词 : 行政 自由裁量权 立法控制 行政控制 司法控制
行政 自由裁量权 作 为一种权 力 , 赋予 了行政 主体 更大 的 自由, 这 使得 行政 自由裁 量权 存在被 滥用 的更大 的可 能性 。而现 实 生活 中确 实存在 大 量滥 用 行政 自由裁 量权 的 情 形 。伯 纳 德. 施瓦 茨 说 过 :无 限 的 自由裁 量 是残酷 的统 治 ,它 比其 他人 为 的统治 手段 对 ” 自由更 具有破 坏性 。” 以 , 们要 像美 国学 者韦 德和 福赛 所说 的 所 我 样 , 行政 自由裁量权 ” 让 戴着镣 铐跳 舞”使 自由裁量 权的 行使 者 , 在确 定的框架 与 内容之 内 自由裁 量 , 行政 行为必 须适度 、 公平正 义, 必 须符合 法律 的意 图和 精神 , 基于 正当 动机和 适 当考虑 。因此 , 我 们要 加强 对行 政 自由裁量 权 的监督 制约 机制 的建 立 , 种监 督制 这 约机 制 一般包 括立 法控制 、 政控制 和 司法控 制 。 行 ( ) 一 立法 控制 从立 法这个 源头 上对 行政 自由裁量 权进 行控 制具 有非 常现实 的重 大意 义 , 达到 正本清 源 之效 果。 可 1 立 法上尽 量 明确行政 自由裁量 的种类 、 . 幅度 、 情节 裁量 基准 我 国现 行 的有 关 行政 管理 的法 律 、 规和 规章 , 关 自由裁量 法 有 权 的许多 规范 过于 宽泛 , 性条 款过 多 。有 的只是 规定 了处 罚种 弹 类而 并无 量罚 幅度 , 比如 说我 国 《 在 土地 管理法 》 七十 五条 的规 第 定 ; 的虽 规定 了量 罚的幅 度 , 是 所做 范围太 大 。再 比如 在 《 有 但 治 安管理 处 罚条例》 规定 , 违 反治安 管理者 可 根据违 法 的情况 处 以 对 警告、 罚款 或拘 留 , 罚款数 额为 1 0 2 0元 以下 , 留时间 11 天 , 拘 .5 但 是它却 未规 定何种 情 况下 处警 告或 罚款何 种情 况下 处拘 留 ,何种 情 况下 可 以并 罚等等 。 时, 同 有些 概括 性 的用语 如” 情节 严重 ” ” 、情 节 较轻 ” 等 , 有 明确 的标准 , 作带 来 了一定 的 困难 。 种情 等 没 给操 这 况 可 以借鉴 刑 罚的” 中线 论”使其达 到一 种理 性 的裁量 基准 。 , 在此 以行政 处罚 为例 , 般将 处罚基 数选 取在 处罚 幅度 的中线 位置 。 一 如 罚款 5 0 0 0元 以下 , 则可 选取 2 0 5 0元作 为处 罚基 准 , 从轻 、 重 由 从 此 划 分: 者是 50 或 00元到 300元 的幅度 规定 , 00 可选 取 150元 70 作 为处 罚基准 , 该金 额分 别是从 轻处 罚的上 限和 从重 处罚 的下 限 。 另外, 将违 法 行为 的性 质 、 节及 社会 危害程 度等 处 罚裁量 依据 尽 情 可 能具体 化 , 明晰其 范围 与标准 , 可按 轻微 、 轻 、 较 一般 、 较严 重 、 严 重 等划 分若干 个裁 量等 级和裁 量档 次 。同时 还应对 行政 处 罚 的从 轻、 减轻情 节 以及” 以处 罚 ” 可 也可 ” 不予 处 罚” 两 可” 的” 行为 加 以明 确规 定 。 2加 紧制 定行政 程序 法 . 行政 程序 是限制 随意 行政 的前提 , 政程序 由法律 的 形式确 行 定下 来之 后 , 方面 , 一 行政 主体 要遵 循行政 程序 的规 定 , 严格 按照 行 政 程序 法来操 作 。这样 ,行政 主体 在每 一个 具体 的执 法环 节上

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的可能性问题分析

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的可能性问题分析

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的可能性问题分析摘要行政自由裁量权构成了行政权的主体,并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判断现代行政特点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以及所起到的实际作用。

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有其现实的必要性,目的是防止其被滥用。

从这一层面上说,行政法的主要功能就是有效管理与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规范。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律控制可能性作者简介:王吉,黑龙江省庆安县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2-154-02行政自由裁量权属于现代行政法的范畴,对其具体概念的界定有很多的观点,每一种观点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内涵都有着一致的倾向,都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的主体依据特定的权限,在实际的行政权力比较缺乏的情况下行使的一种权力。

从这一角度来说,可以为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如下定义: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则、目的、精神,自主寻求判断事实与法律的最佳结合点,并据此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在实际的应用中,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的主要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法定性;二是自主选择性;三是相对性。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在现实中使用的意义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自由裁量权,它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现实的使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政自由裁量权可以为行政管理实现快速化与高效化提供必要的保障。

国家权力的具体构成主要有三部分,依次是立法、司法、行政。

立法通常是统治阶级依据其自身的意志,针对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的最大特点是比较严谨和周密的。

所以在具体权力行使的过程中,立法权的周期比其它权力形式的周期要长,这是为了达到更加科学严谨的效果。

行政管理工作的范围比较广阔,需要解决各种类型的实际问题,且在实际的应用中有着很大的变化性,这种变化性是现有的法律所不能预料到的。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司法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司法控制



为逾 越裁 量权 , 也会呈 现为 形 式违法 。 因此 , 裁量 的不适 当拘 对查技 往 术和标 准共 同 使用 的特征 。 三 、 行政裁 量权 的 司法控 制 对 虽 然 自由裁量 权是不 可避 免的 , 它被普遍 认为 是法 治的对 但 立面, 因而 必 须受 到 一定程度 的法律控 制 。在 传统上 , 行政 自由 裁 量权 的 司法控 制有 三种 办法 : 第一 , 更详细 地审 查 行政 机 关事 实认 定 的证据 , 并扩 大程序保 障 的范围 : 第二 , 求行政 机关 为其 要 在特 定情 形下 作出的某 种选 择详 尽说 明理 由, 在一 定时问 内保 并 持前 后一致 , 或至 少 为其对既 定政策 的偏 离提供 有说服 力的 充分 理 由; 第三 , 要求 明确表述立 法 目的 以限制行政机 关的选择 范围。 虽然 传统控 制方法 过于 简单 , 但现代 的司法 对策扔 基 本延续 了传 统思 路 , 在此 基础 上有 所修 正 。在我 国 , 并 完善 行政 自由裁量 的 法律 控制 应 当:
环境 , 法机 关没 有 能 力制 定 出面 面俱到 的 法律来 调 整我们 的社 会 生活 , 立 这样 就需要 行政 机 关有 一定 的行政 自由裁量 权 。 而行 政 裁量权 的 滥用 也在 日常 生活 中表现 得十 分 明显 。本 文以期 通过 对行 政 自由裁 量权 的分 析 来提 出有 效控 制其 滥 用的
( ) 用 职权 二 滥
《 行政 诉讼 法》 5 第 4条第 2 第 5点 中规 定 , 项 对于 滥用职 权 的 , 以判 决撤 销或 者部 分撤 销 , 可 以判 决被 告 重新 作出 具体 可 并 行政 行为 。 行政 法理 论 中, 条条款 也被 公认 为 是钏 对滥用 行 在 该 ‘ 政 自由裁 量的 规定 。 且 , 而 考虑 不相 关因 素或者 不 考虑相 关 因素

论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论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3完善行政 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的建议
3 . 1 完善 立法 控制
把上述学者 的观点综合起来看 , 笔者认为 ,在行政法律法规的条 件下 ,行政主体符合法律法规 的范 围及原则 ,针对具体 问题下的行政 法律关 系,自主的寻求判断事实与法律的最佳结合点 ,并据此作出或 不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即对具体行政行 为的范 围、方式 、种类 、 幅度 、权限等的 自主选择权。 2我国行政 自由藏量权存在的问题
力”。
我 国在立法中对行政 自由裁量行为进行司法监督有明确规定 , 但 是行政 自由裁量 的标准并不合 理 ,并且在 立法方面也 没有具体 的规 定 ,在理论界的定论也无法达成一致。在这样 的情况看来 ,行政行为 想要得到规 范化是一个难点 。要想在行政 自由裁量权方面发挥司法审 查的作用 ,就必须加强行政 自由裁量权立法上的规范性 。 行政 自由裁量权在审查标准上的的模糊性让法官在其司法实践中 所做 出来的理解和运用上也显得不尽相同 ,在实 际操作过程的做法也 不统一 。一些法官仍然适用行政诉讼审查的具体行政行 为的 自由裁量 权 的审查判断标准 的合法性标准; 案件的 自由裁量权 ,只对一些程序性 审查 ,只是流于形式; 一些法官的 自由考虑检讨标准可以是严格 的可 以 是广泛 的和武断的。这些做法导致混乱 ,法院的 自由裁量行为 的司法 实践和检讨结果的审查适用 的标准不统一 , 对实施行政 的负面影, l f o
2 . 1 法律 规范 比较笼 统
行政 自由裁量权 的法律规范 比较笼统 ,特别是在 目 前我 国立法条 件相对不成熟 的情况下 ,法律法规 只是在形式上赋予了行政机关 的自 由裁量权 ,从而解决一些小的问题 。在立法上的语 义在语 言上显得含 糊不清 ,缺乏标准的具体执行措施 。在设定行政处罚上 , 处罚幅度也 不完善 ,例如在 《 海洋环境保 护法 》中,第八十七条规定 “ 违反本法 第五 十五条第三款 的规定 ,将 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外废弃物 运进 中华 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的 ,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 , 并 根据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危害后果 , 处十万元 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的罚 款。”此规定的处罚幅度就显得 比较大了。

浅谈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论文

浅谈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论文

浅谈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论文作为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自由裁量权一直是法学界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

文章首先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入手,探讨目前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浅谈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然而,我国的法律体系存在很多漏洞,各方各面并不完善。

特别是行政管理领域,涉及的问题比较广泛和复杂,这就让行政法律法规在社会关系的调整方面处于一种千头万绪的状态。

照目前的形势来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细化,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很好地适应复杂和不断变化的行政事项,作出的规定往往并不完善。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概述(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什么是行政自由裁量权?学者们的解释是不一样的。

一些学者认为,自由裁量权是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判断、自行选择和自由决定,从而作出公正而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而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或者在法规无明文规定亦无习惯法可循,或者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下由行政机关以自由判断作出适当处理的权利。

总结上述学者的观点,我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的目的和精神,自我寻求最佳结合点,确定事实和法律,并据此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具体表现为行政行为的范围,方式,类型,规模,权限等选择权。

(二)行政自由裁量的特点首先,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种相对自由的选择权。

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行政机关拥有了自由决定管理某项事物的权利,但这种自由必须受到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约束。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行政自由裁量权中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它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和约束。

其次,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特殊性。

行政自由裁量权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下使用,是针对个案进行的,不能推而广之,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这主要是由自由裁量权裁量事项内容的多样性、性质的复杂性造成的。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摘要】行政自由裁量权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自己的判断和决断能力,自主选择适当的行政措施或决定的权利。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涉及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下可以做出的自主决策。

行政自由裁量权可能被滥用,导致权力过度集中或行政行为不当。

法律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主要体现在立法对行政权的授予及限制,以及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和监督机制的建立。

司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也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司法审查和司法途径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通过法律的控制和司法的监督,可以有效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正和正义。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律控制、滥用、监督、司法、范围。

1. 引言1.1 引言在本文中,将深入探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范围、滥用情况,以及法律和司法对其进行控制和监督的方式和效果。

通过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全面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在行政实践中的作用和影响,为进一步探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行政法治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2. 正文2.1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处理、履行事务的自由权利。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使行政职权的基本方式,其实践是行政行为有效运行的基础。

行政自由裁量权既是行政机关的权利,也是一种责任。

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广泛性、特殊性、唯一性、相对性等特点。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广泛性表现为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很大的决策自主权,可以自行确定处理事务的方式和内容。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特殊性表现为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需要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精神,不能随意滥用权力。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唯一性表现为其只能由行政机关具有,其他机构或组织无法代替行使。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相对性表现为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受到法律的约束。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决定、处理事务的权利,具有广泛性、特殊性、唯一性、相对性等特点。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规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规制

区域治理法治现代化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规制宁善威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摘要: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管理中广泛运用的一种权力。

美国学者施瓦茨曾高度评价行政自由裁量权,认为其是行政权的核心问题。

但这种权力极易被滥用,从而产生背离行政管理目标、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不利后果,故而如何控制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成为行政法学研究的重点之一。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规制一、行政自由裁量权概述1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涵义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将自由裁量权定义为:“自由裁量权也是一种羁束性的权力,受法律羁束,但权力行使的时间、方式或者范围留给权力行使者自由裁量。

”英国学者韦德认为,自由裁量权是一种按照合理和公正规则行事,而不是按照个人观点任意行事的权力,应是按照法律法规行事,而不是恣意妄为。

自由裁量权应该是法定的、固定的,而不是独断的、模糊的、幻想的。

它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我国行政法学家王明扬先生认为:“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机关对于做出何种决定有很大的自由,可以在各种可能采取的行动方针中进行选择,根据行政机关的判断采取某种行动。

也可能是执行任务的方法、时间、地点、或侧重面,包括不采取行动的决定在内”。

综上,笔者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管理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自由斟酌、自主选择做出一定的行政行为的权力。

2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运用相较于立法权、司法权等其他国家权力,行政权是最广泛、直接作用于行政相对人利益的权力,且行政权实施的程序不如立法权、司法权实施程序严格,因而行政权极易被不正当使用。

而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的重要内容,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自由抉择空间,所以更容易被不当运用,体现为以下几种情形:2.1越权裁量越权裁量是指行政主体超越法定的权限行使裁量权,主要表现超越法定幅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超越法定范围行使自由裁量权。

2.2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具有行政自由裁量权,但却因某种不正当目的故意造成权力的不正当行使,违背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目的的行政违法行为[1]。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政⾃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政⾃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关于这个问题店铺⼩编为你整理了⼀下关于这问题的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政⾃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这个问题,如果你想知道,请跟着⼩编⼀起往看吧,马上为你解答,跟上店铺⼩编的步伐⼀起往下看吧。

⼀、⾏政⾃由裁量权的相关概述(⼀)⾏政⾃由裁量权的概念什么是⾏政⾃由裁量权?学者们的解释是不⼀样的。

⼀些学者认为,“⾃由裁量权是⾏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判断、⾃⾏选择和⾃由决定,从⽽作出公正⽽适当的具体⾏政⾏为的权⼒”;⽽有的学者认为,“⾏政⾃由裁量权是⾏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或者在法规⽆明⽂规定亦⽆习惯法可循,或者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下由⾏政机关以⾃由判断作出适当处理的权利。

总结上述学者的观点,我认为,⾏政⾃由裁量权是指⾏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的⽬的和精神,⾃我寻求最佳结合点,确定事实和法律,并据此作出或不作出具体⾏政⾏为的权⼒,具体表现为⾏政⾏为的范围,⽅式,类型,规模,权限等选择权。

(⼆)⾏政⾃由裁量的特点⾸先,⾏政⾃由裁量权是⼀种相对⾃由的选择权。

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政机关拥有了⾃由决定管理某项事物的权利,但这种⾃由必须受到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约束。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政⾃由裁量权中的⾃由并不是绝对的,它的⾏使必须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和约束。

其次,⾏政⾃由裁量权具有特殊性。

⾏政⾃由裁量权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下使⽤,是针对个案进⾏的,不能推⽽⼴之,不具有普遍约束⼒。

这主要是由⾃由裁量权裁量事项内容的多样性、性质的复杂性造成的。

最后,⾏政⾃由裁量权具有法定性。

⾏政⾃由裁量权来源于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授予⾏政机关以⾃由裁量的⽅式,可以是明⽰的⽅式,也可以是默⽰的⽅式,它的存在必须是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否则⾃由裁量权的⾏使是⽆效的,是违法的。

⼆、我国⾏政⾃由裁量权法律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法律规范过于笼统⽬前,我国⽴法条件相对不成熟,法律法规只是在形式上赋予了⾏政机关⾃由裁量权,让⾏政机关可以解决⼀些简单的⾏政问题。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行政自由裁量权指的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针对具体案件所面临的现实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裁量,进行各种决策、行政行为的权力。

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实践中广泛存在,具有灵活性和实际性,可以让行政机关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但是,行政自由裁量权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1)权力滥用: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可能会违背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共利益,从而导致权力滥用的情况出现。

(2)权力过度: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可能会过度行使权利,从而导致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出现。

(3)权力不当: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可能会出现决策不当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共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出现。

由此可见,行政自由裁量权虽然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

二、法律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为了避免行政自由裁量权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法律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了一定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法定原则: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即行政机关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外行使权力。

(2)裁量范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则需要行政机关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进行判断。

(3)裁量程序: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需要行政机关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裁量和决策,不能违反程序规定。

(4)裁量决策: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需要符合公共利益、合理性等原则,避免决策不当、权利过度等问题出现。

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践应用在实践应用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至关重要,需要行政机关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养,以免出现权力滥用、权力过度、权力不当等问题。

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合规: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保行为合法、正当。

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作者:侯凯中来源:《学理论·学术版》2009年第01期摘要:行政权的扩张导致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广泛存在。

一方面,行政自由裁量权逐渐成为了现代行政必不可少的权限,是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需的,最大限度地影响和控制着现代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存在有着重要意义;另一方面,按照行政权和公民权的平衡论观点,行政自由裁量权又是极易被滥用的一种权力。

建设依法行政的现代民主法治国家,试图将其控制在一定原则和框架之内,从行政法上为行政自由裁量权设置一系列规则,要求其存在和行使必须接受必要的控制,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和社会等方面的法律控制。

关键词:行政权;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律控制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02—37—04一、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分析目前,广大学者就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达成了共识,即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法规赋予(或消极默许)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中为实现行政目的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在特定的范围内自行判断行为的条件、自行选择行为的方式和自由做出决定的权力。

“管理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已不适用于现代社会。

“行政权的目的也不再限于对社会的管理控制,而是主动为公众谋福利,对公民的关怀‘从摇篮到坟墓’,由‘最好政府最少管理’进到‘最好政府最多服务’。

”[22]不管从积极意义上讲的行政自由裁量有着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是为了调和法律的普遍公正和现实的个别不公正之间的矛盾,实现个案的正义,还是消极意义上讲的行政自由裁量是弥补立法能力无法预测、规范变幻不拘、姿态万千的社会发展的有限性,都表明现代社会需要行政自由裁量权。

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作用,但现实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控制。

正如英美学者韦德(H.W. R.Wade)和福赛(C.F.Forsyth)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描述为:它是给决定者在确定的框架与内容之内的一定程度的自治,是“戴着镣铐跳舞”。

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

目录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涵 (1)二、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2)(一)社会关系的复杂性 (2)(二)立法的滞后性 (2)(三)行政行为的效率性 (2)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及危害 (2)(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及表现 (3)(二)行政自由裁量滥用的危害 (4)四、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5)(一)有效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 (5)(二)加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制度控制 (5)(三)加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体制控制 (6)(四)加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立法控制 (7)(五) 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控制 (7)参考文献 (8)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摘要: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自行决定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既有其积极的作用,也有其消极的影响。

它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之必需的权限,能使行政执法者审时度势地处理问题。

但行政自由裁量权由于较少受到法律的约束,人为因素比重大,主观性强等特点,容易造成权力滥用和显失公正的现象。

深入研究行政自由裁量权,对于丰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促进行政法的发展及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使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是行政主体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必须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

本文就如何合理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怎样适当而合理地运作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研究,以期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有效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权力中最显着、最独特的一部分,它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之必需的权力,其可以使行政主体审时度势、灵活机动地处理行政法律关系。

可见,在现代行政法中,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要实现行政法治,又必须对行政自由载量权加以一定的控制。

因此,行政自由裁量权不仅是各国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而且也是行政主体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必须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

探讨如何适当地、合理地运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9 世纪后期, 在工业化和都市化潮流的冲击下, 随着社会 多样化和经济复杂化的发展, 行政管理事务急遽增多, 行政权 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 加之行政管理的专业性、 技术性不断增 强, 使得立法机关不可能制定出详尽、 周密的法律来满足行政 管理各个方面的需要。为了有效地管理经济和应对越来越复 杂多样的行政事务, 更好地为公众提供福利和服务, 立法机关 不得不大量地使用模糊语言和不确定法律概念,严格规则主 义开始动摇, 行政机关在事实上获得了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既 可以在法律规定之内自由裁量,也可以在法律规定之外自由 裁量。也就是说,行政自由裁量权幷不受具体法律规范的拘 束, 只要符合法律的目的和精神, 行政机关都可以自由裁量。 正因如此,传统的依法行政原则的涵义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宽 泛化: 只要不违反法律规范, 行政机关就可以自由决定, 而不 是行政机关的一举一动都需要法律的依据。由此形成了内涵 最为广大、 外延最为狭小的依法行政的新概念。依此概念, 依 法行政实际上只具有了 “消极的界限” ② 。 总之, 行政自由裁量权产生的原因, 既有法律层面的原因, 即法律语言的抽象性, 概括性, 也有更深层的社会性原因。这 些社会性原因是客观的,因而也就决定了行政自由裁量权存 在的必要性。各国之所以赋予行政机关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主要还是基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实现个别正义 等考虑。 2 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法律控制之必要 韦德曾说过, “所有的自由裁量权都可能被滥用, 这仍是 个至理名言。因此, 对任何权力都应当有某种法律控制。③行 ”
⑨ 形成的得到社会成员广泛认可的习惯性做法。之所以要求行 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受行政惯例约束,在于行政惯例
政自由裁量权也是如此。法律赋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目 的, 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和更好地保护相对人利益。 但 行政自由裁量权本身是一柄双刃剑, 其运用既可以为善, 也可 以为恶。如果不加以适当的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就会成为 “脱绺的野马” 不可避免地会被滥用。 , 在实践中, 行政机关滥、 怠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形十分普遍。 “如果行政机关并不是惟一根据裁量规定的法律目的进行裁 量; 或者在具体案件上, 进行利益衡量时, 未充分地考虑有关 行使裁量权的基准性观点 (根据该裁量规定, 应就各种公益及 私益妥为衡量) 漏为斟酌涉案因素, , 或追求不当目的, 即均构 成裁量滥用。④施瓦茨具体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区分为 ” 六种情形:1) ( 不正当的目的;2) ( 错误的和不相干的原因;3) ( 错误的法律或事实根据;4) ( 遗忘了其他有关事项;5) ( 不作为 或迟延;6) ( 背离了既定的判例或习惯。⑤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违背了法律授权的目的和意愿, 干 扰和破坏了法律秩序, 其后果严重, 危害性大。 具体表现在: 一 是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社会秩序; 二是助长特权思想, 导致不良社会现象的出现; 三是滋生腐败, 影响党和政府的威 信; 四是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损害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正是如此, 美国大法官道格拉斯指出:无限自由裁量权是残酷 “ 的统治。它比其他人为的统治手段对自由更具破坏性。 ” 正是基于行政自由裁量权对于正义的 “善” 的价值和可能 的 “恶” 的副作用并存, 韦德提出, 法治并不要求消除广泛的行 政自由裁量权,但法治要求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为 了防止行政机关将裁量权变成“根据个人好恶做事的专断权 力” 对裁量权必须加以控制。 , 3 法律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途径 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就是让行政自由裁量权 “戴着镣铐跳舞” ,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者在确定的框架与内 容之内自由裁量, 使之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 基于正当动机 和适当考虑, 体现公平正义的要求。但是, 在规范和控制行政 自由裁量权方面, 制定法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 承担规范和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 自由裁量权是如此重要, 如此广泛, 甚至达到 “没有行政自由裁量权就难以有效进行行政管理” 的 程度。美国行政法学者施瓦茨说,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的核 心。行政法如果不是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那它是什么 呢?尽管行政法的全部功能并非规范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 施瓦茨将行政法说成是 “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 未必十分 妥当, 但勿庸置疑的是, 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法最基本、 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1 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发展 所谓行政自由裁量权, “行政机关对于作出何种决定 是指 有很大的自由余地,可以在各种可能采取的行动方针中进行 选择,根据行政机关的判断采取某种行动或不采取某种行 动” ① 。 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以洛克、 孟德斯鸠为代表的启蒙思 想家提出分权理论,将行政权从其他权力混合状态中分离出 来, 赋予其独立的、 自主的地位。出于对封建专制政治滥用权 力、 随意践踏民权的恐惧, 洛克等提出了严格的法治原则 (严 格规则主义) 认为法治是与自由裁量权相冲突的, , 行政机关 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而不得享有自由裁量权。在这种思 想指导下, 资产阶级在授予行政权力时比较慎重, 并不轻易授 予权力, 以避免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防止权力滥用。加之 当时行政管理事务较少, 行政关系相对比较简单, 立法机关认 为它完全可以对行政机关如何管理行政理务作出详尽的规定, 不必给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因此, 在早期, 行政机关享有的 自由裁量权非常有限, 可以说被压缩到几乎没有的程度。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孙笑侠.法律对行政的控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278. 张国庆主编.行政管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470. [英]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70. 翁岳生.行政法 (上)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248. [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571. 姜明安.论行政裁量权及其法律规制.湖南社会科学,2009(5). 张宏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51. 刘阳中.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控制.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1(3). 章志远.行政惯例如何进入行政裁量过程.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0(4). 王建华.行政裁量控制中的裁量基准和公众参与.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9 (5).
量权的控制, 是行政法的重要任务。 除了制定法 (硬法) 的控制外, 软法的控制也必不可少。 应当通过立法目的、 立法精神指 引行政自由裁量权; 通过法律程序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通过行政惯例约束行政自由裁量权; 通过裁量基准规制行政自由裁 量权, 以保证行政自由裁量权正当合法地行使。 关键词 行政自由裁量权 行政权 法律控制 文献标识码: A 中图分类号: D922.1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and Legal Control
WANG Ping
(Shenzhen Baoan People's Court, Shenzhen, Guangdong 518101)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as the core areas of executive power, there is necessity and legitimacy of its existence, but there is the risk of abuse. Strengthen the control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is an important task of administrative law. In addition to statutory law (hard law) of control, control of soft law is also essential. Should guide the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through the legislative intent and the legislative spirit; Through the legal norms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bound by the administrative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discretionary basis through the regu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in order to ensure the legitimate exercise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executive power; legal control
社会科学学科研究
Social Sciences Discipline Research
法学研究
Law Research
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

(深圳市宝安区法院
摘 要

广东・深圳 518101)
行政自由裁量作为行政权的核心领域, 其存在有必然性与正当性, 但也存在着被滥用的危险。加强对行政自由裁
(中) 2011 年 8 月
科教导刊
法学研究
Law Research
社会科学学科研究
Social Sciences Discipline Research
限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作为最低限度的要求,行政机关在行 使自由裁量权时, 一是要恪守中立性; 二是要保证行政相对人 对裁量过程的充分参与。总之,通过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运 “ 作的法律程序,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方式、 步骤、 顺序、 时限等程序方面的问题,是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不被滥用的 一种比较有效的法律方法。⑧ ” (3) 通过行政惯例约束行政自由裁量权。所谓行政惯例, 指的是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的过程中,基于长期实践而
相结合, “软硬兼施” 才能有效地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 , 保证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符合法律的目的和利益。 一般地说, (包括软法与硬法)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 法律 基本途径有: (1) 通过立法目的、 立法精神指引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律 目的和精神是隐含在法律深处的法律的本质性的东西,是法 律之 “魂” 。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 必须洞察法律的 目的和精神,不能对其进行丝毫的歪曲和篡改。在亚里士多 德看来,如果说具体法律规范在执行时可以根据情况加以改 变的话, 那么法律的精神、 法律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 改变的, 都必须加以遵守和执行。⑦行政机关对某一个案的处 理, 即使符合形式意义上的法律 (即法律条文) 但不符合法律 , 的目的和精神, 这种裁量行为也应当被认为是无效的。 (2)通过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程序是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方式、 步骤、 顺序、 时限等 的总和。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遵循法定的行 政程序, 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 遵循法定的步骤、 在法定的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