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我国房产税制现状及改革思路
一
、
我国现行 房产税 制存 在的 主要缺 陷
( )现行房产税 课税范围过于狭 窄,而免税范 围过 一
于 宽 泛 房 产税 是 一 个 传 统税 种 它是 以房 屋 为征 税 对 象 ,即
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 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
计税 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根 据 18 年 6 9
一
另外 ,名 目繁 多的税 费不仅使纳税人产 生逆 反心理 , 想方设法逃避税费 ,而且加大了政府税费征 管的成本。同
时由于收费的权力分散在各个部门 .缺乏有效地约束 .容 易形成竞争 收费的现象 甚至扭曲收费的性 质 变成 了部 门创收 ,最后导致腐败
起跑线上竞争 ,这不利于对税收进行征收管理 ,也不符
( )税收政策内外有别 ,显失公平 二 我国现行房产税 采取 内外有别 ,两套税 制并存 的 政 策。根据规定 ,对 内资企业和个人按 照 18 年 暂行条 6 9 例 的规定征税 ,而对外 资企 业和 涉外 人员要按照 15 年 1 9 颁布的 《 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的规定征收 并且只对 房产征税 ,不对地产征税。即使是同一税种 ,计税 时也有
是 . 它毕竟是在中国计划经济 向市场经济过渡 的初始阶段
建 立起 来 的 带 有 明 显的 的计 划 经 济 的色 彩 。近 几 年 来随
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 现行 房产税暴露出越来越 多的缺陷。对现行房产税 制度进行改
革 使 其 适 应市 场 经 济 的发 展 已成 为 当务 之急 。
也使房 地产开发商和 消费者对 政府行为 的规范性和稳 定 性产生质疑 ,极大地限制了房地产业规模的正常扩张。最 后 ,严重抑制了税收调节作 用的发挥 。在我国房地产业涉
浅谈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J H NAL (F ( ANGⅪ ADⅦ Nlr ( ) 7 s RA.【E I IV ' ]
V01 2 No. . 6. 5
CA E I TI DR NS TUI OFP m qSAND IAW E OL .
了物价上涨 , 同时引发投资、 用地扩张、 银行信贷危 机和不良资产增加等各种风险。
为抑制 房 价 无 止 境 增 长 , 家 先 后 出 台 了金 国 融 、 地等政 策 , 年初 颁 布 的“ 土 如 国八 条 ” 中第 四条
强对房 地产 市场的监 管和控制。针 对现行房地产税存在的 硬伤, 进行税制改革 势在 必行 。但 改革是把“ 双刃剑” 需综 , 合 考虑各方面 因素 , 以免造成 恶果 , 激化社会矛盾。
税、 税 、 花税 、 地增值税、 契 印 土 营业 税 、 业 所 得 企
方面 会 改 变 房 地 产 的 收 益 流 量 , 合 两 方 面 影 综
响 , 地产 资产 的均衡 价格 将低 于税 前水 平 。 房
但无论是哪一种观点 , 要使税收对房价产生积
极影 响 的前提必 须是 房地 产税 收体 制 自身 的完善 、 健全 。若其 自身存在 硬伤 , 政府 希 望通 过税 收控制 房价 只是 空谈 , 至加重 国 民税负 、 发 民怨 , 生 甚 激 产
反效 果 。
税 、 商投 资企 业 和外 国企业 所得 税 、 人所 得税 、 外 个
房产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和城 市维护建设税 共 1 2 个税种 ;k b 狭义上讲 , 房地产税收仅包括房产税 、 城
市房 地产 税和 城镇 土地 使用税 3 税种 。 个
浅议我国房地产市场税制改革
析
度 。房产 税 收 入在 小 税种 中 排 序
仅 次 于个 人 所得 税 和 印花 税 ,而
台 的一 系列税 收调 控 政策 更多 的
退 民进 ” 情况下 。 地产 开 始发 的 房
经 济形势 和 房地产 发 展而 不 断变
革。
,
远 超 过 同 期 税 收 总 额 增 长 速
较低的。
现 阶 段 。 地产 的 开发 投 资 、 房 转让 、取 得和 收益 通 常是 同 时进 行 ,这 四 个房 地产 产权 转移 的过 程通 常可 以笼统 称 之 为房 地产 流
一
、
问题 的 提 出
近年 来 , 地 产 税 制 的 改革 房 在 国 际 上 受 到 广 泛 的 关 注 和 重 视 。在 中 国 , 着个 人 私 有财 产 随
特 别 是 房 地 产 地 位 的 不 断 提 升
以 及 现 行 房 地 产 税 制 缺 陷 的 不 断 暴 露 , 地 产 税 制 的 改 革和 物 房 业 税 的 开征 也被 提 上议 事 日 程 。
6 在 地 方 税 各税 种 中 的 排位 居 %,
第 三位 。 果不 考 虑共 享税 的话 , 如
几 乎所有 的 商业 性质 的 建筑 用 地
都 要征 税 。 增加 的收 入 , 地方 政 在
现 行 税 制设 计 的 税 种 非 常 少 , 主
要有房产税 和城镇土地 使用税 ,
房产 税 在地 方税 收 结构 中 的地 位
我国房产税制的现状与改革
企业 很难 在 同一起跑 线上 竞争 , 不
利于 对税 收进行 征 收管理 , 也不 符
合税 收的公平 原则 。 ( ) 三 计税 依据 不够 科学 。 乏 缺
合理性
升 ,高 收入 者甚 至拥 有多套 住房 。 国家对这 部 分房产放 弃 征税 , 仅 不
有 损财政 收入 , 而且 使税 收 的杠杆
税 时也 有较 大 的差别 , 外资企 业和
扩大 的农村房产 ,特别是大批 的高
涉外 人 员缴 纳 的房 产 税全 部 按 照
房 产 原 值 扣 除 8 %后 按 照 12 0 l%
级公寓 、 别墅等经营性住房 征税 , 将 是我国房产税 收收入 的一大 损失 。 另外 ,我 国房 产 税 把 国 家 机 关 、 队和政 府财 政拨 款 的事业 单 军 位、 宗教 寺 庙 公 园 、 人 所 有 非 营 个 业 用等 用房列 为免税 的对象 , 当 在
、
我 国现 行房产 税制 存在
调 节作 用难 以发挥 , 利于 国家对 不
收 入进行调 节分 配。
( ) 收政 策 内外有 别 , 二 税 显失
公 平
主 要 缺 陷
根 据房产 税暂 行条例 的 规定 , 房 产 税 的缴 纳 要 根 据房 产余 值 或
( )现行 房产 税课 税范 围过 一 于狭 窄 , 而免税 范围过 于宽泛
前 的背景 下面 , 围过 于 宽泛 。 随 范 着农 村经济 的 发展 , 批企 业用 房 大 出现 , 同时 , 人 购 房 比重 逐 年 上 个
的税 率征 收 , 而对于 内资纳 税人 在
缴纳 房产税 时要 区分 房产 的用 途 , 如用 于 出租 , 需要 区分公 房 与私 则 房, 公房 税率低 , 私房 税率高 。 同时 还 对 外 资企 业 实行 了全 面 的所 得 税优 惠政 策。 直接 导致 了内外资 这 企业 税收 负担 轻重 不 同 , 内外资 使
中国房产税制改革略论——从修订《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角度
一
近几年经 中央批 准的多个 省市进行 “ 空转 征收 ”试 点并 未达 到预期效果 。近期 ,中央为防 止房地产 投 资过 热 ,又提 出要尽 快研究 制定合理 引导 个人 住房
消费 的税收政 策 。但 是 ,作 为房产保 有环节最 重要
、
区别对待农村房产 。征税对 象应 包
括行 政 村 经 营 性 用房
需求 的不断 扩大和房 价 的持 续 上升 。 “ 屋作 为一 房
种特殊 的生产 要素进 入市场 ,使得 房产税与 我 国经
税 征收范 围 ,似 乎争议 并不大 。但 是 ,农 村个人住
宅 是否能够 免 除?个人认 为 ,农村 个人住 宅应 当纳 入 免征对象 。原 因在 于农 村宅基地 审批 和建房都遵
第 3卷 3
第 4期
石 家庄经 济学 院学报
Junl f h i hagU i r t o cnm c ora o S ia un nv sy f oo i jz e i E s
V0 . 3 No. 13 4 Au g. 2 0 01
21 0 0年 8月
中国房产税制改革略论
中 图分 类 号 :D 2 .2 9223 文 献 标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0 .8 5 (0 0 40 1-3 0 76 7 2 1 )0 - 100
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税制改革的思考
房地产 保有环节征 税的影 并提出 政策建议。 响, 相关
镇土地使用税三个税种。 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 的 目 在于合理调节政府与房地产的所有者或房地产的实际 占 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 展, 其弊端日 益暴露出来。
竞争。
房地产税费不清, 征收混乱我国税权集中于中央,
地 府对 方政 征税的兴 趣较小, 但是对掌握在手中的房地
环节的税制及其政策目 标进行规范性改革与 合理设定。
一
产收费 很热衷, 如土地出让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
、
现行房地产保有环节税制存在的主要缺陷
市 育 加 、方 点 设 等 某 费 象 教 附 费 地 重 建 基金 。 些收 对 本
地 的 4 税 , 种 费 高 0 5项 等 产 有1个 种 各 收 从 达8至1 不 , 0
3
基 建 管 理 优 化 第2 卷 21 年第2 总第9 期 4 02 期 1
目 前我国的 房价建设成本占4% 各类税费及其利润则 0, 占 到了6% 而且这些名目 0。 繁多的税费, 多数集中 在房 地产交易的环节。作为聚财和分配手段的税收对于保
我国的 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 耕地及其后备资源不 足。 据全国 土地详查资料表明,99 1 年我国人均占 9 有耕
成 就 以 等 价上 这不 低了 地的 本 可 坐 房 涨。 但降 土 使用 效 , 且 地 在 有 间 增 部分 几 没有 率而 房 产 保 期 的 值 也 乎 被
课税, 造成了 财政收 的流失 ( 保有环节 三) 征税范围 过窄
浅谈我国房地产市场税制改革——基于税负转嫁与税负合理分配的分析
一
、
问 题 的提 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党 的十六 届三 中全 会通 过 的《 中共 中央关 于完 善社 会 主 义市 场 经 济体 制 若 干 问题 的决 定 》 已经 明
调节 住 房需 求 。上述 税 收调控 措施 几乎 都是从 房地 产流 转环 节人手 。在 流转 环节 抑制 房 价上涨 的税 收 调控 政 策运行 的机理 是 : n 手 房售房 者 的交易 成本 , 少其 投 机收 益 以抑制 房 地 产 市场 投 机 需求 , 增a - 减
从 而 降低房 地 产市 场价 格 ( 抑 制房 地 产价 格 上 涨速 度 ) 或 。然而 , 达 到税 收调 控 政 策 的各 种 效 应 , 要 隐
确 提 出 : 实施城 镇 建设税 费 改革 , 件具 备 时 对不 动 产开 征 统 一规 范 的物业 税 , 应 取 消 有 关 税 费 。 “ 条 相 ” 自此 , 物业税 被 认 为是引 领我 国新 一轮 房地 产税 收综合改 革 的核 心 政策 。2 0 0 7年 1 O月 , 家税 务 总局 国 宣 布 将物业 税 “ 空转 ” 点 由北 京 、 试 江苏 、 深圳 等 6个 省 市 扩 大 到 河 南 、 徽 、 建 、 连 等 1 安 福 大 0个 省 市 。 但 目前 国家还 未 出台具 体 的征 收 细则 , 关于 物业税 改革 相关 问题 的争论 至今 尚无 定论 。 “ 国六条 ” 相关 政策 要求 进一 步 发挥 税 收 政策 的调节 作 用 , 等 完善 住 房 流 转环 节税 收政 策 , 引导 和
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
探讨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摘要:本文对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费制度存在着内外兩套税制并存有违公平、税种设计与计税依据欠科学、房地产税收法律体系混乱以及房地产税收计税办法不科学等诸多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税制;改革;建议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8-0051-01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内外兩套税制并存有违公平第一,兩套税制。
对于内外资的房地产企业分别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第二,兩套房地产税制与土地税制。
对于资房地产企业来说,只是征收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对于涉外的企业,仅仅是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对房产征税,但对地产不征税;第三,城市维护的建设税以及教育费的附加内外是有差异的。
相对于内资房地产企业来说,外资房地产企业是不征收城建税以及附加教育费的。
第四,耕地政策上对于耕地的征税政策没能得到统一,不征收外资企业的占用耕地。
因此,实行这兩套税制,对内资企业的利益会受到很大的打击,税收的公平性原则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1]。
2.税种设计与计税依据欠科学第一是房地产的转让和收入,既按照整个营业额征税,又按照土地的增值额征税;第二是对纳税人的房产座落地。
不仅从量额上对城镇土地进行征税,而且从价格上对房产征税;第三,当房地产的产权发生转移时,签订的契约或者是合同的双方需要课征印花税。
而且承受方还需课征契税;第四是土地的课税设置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第五是关于房租的收入。
不仅需要征收5%的营业税,而且还需要征收12%的房产税;第六是关于房地产开发时的增值额问题。
增值额不仅包括土地的增值税,而且还有企业所得税。
因此,就导致了房地产税种的增多,环节多,以及又出现了征收不到位的现象。
3.房地产税收法律体系混乱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由于税种的增多,使得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也提高了。
浅谈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
差 很 大 , 产 税 收 入 无 法 随 着 房 地 产 的 增 但 从 宏 观 角度 看 , 界 各 国特 别 是 发 达 国 3 我国房地产税 制的改革措施 房 世 值 而 相应 增 加 。 对于 出租 的 房 产 , 照房 产 家 的 房地 产 税 制 一 般 有 以 下几 个 显 著 的 基 3. 完善我 国现 行房地 产税 制 依 1
产 估 价 理 论 和 评 估 方 法 , 国 在 实 际 征 收 各 过 程 中所 采 用 的房 地 产 估 价 方 法主 要 有 市
计 的税 种 非 常少 , 免税 范 围大 。 且 这种 典 型
的 窄税 基 模 式 造 成 了 明显 的 税 负 不 公 。 交
2 1 3房 地 产 取 得 税 制 ..
约市场正常的生产进程。 分 为 原 始 取 得 和继 承 取 得 。 今 各 国 设 置 现
价 技 术 与此 相 适应 , 多 国 家的 税 务部 门 许
税 收 办 公 室 , 国 的 财 产 管 理 处 和 财 产 评 美
如 我 国 房 产 税 以 房 产 原 值 扣 除 一 定 比例 的 房 地 产 取 得 税 类 的 税 种 主 要 包 括 遗 产 还 专 门 设 有 财 产评 估 机 构 , 英 国的 资 本 后 的 余 值 作 为 计 税 依 据 , 然 按 房 产 原 值 税 、 与税 、 录 税 和 印花 税 等 。 虽 赠 登 计税 比较稳 定 , 这 种计 税 方 法 , 但 未顾 及 房 2. 国外 房地 产税 制的 经验借 鉴 2 屋后 期 的 升值 因 素 , 房 屋 的 市场 价 值 相 与 尽 管 各 国 房 地 产 税 制存 在 一 定 差 异 , 估办 公 室 , 新加 坡 的 产 业估 价 及 核 税处 等 。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基于发达国家的经验
美国
1 9 7 3往
1 . 财产税税率不 得超 过 1 %; 2 本地居民 2 / 3以 部分地 区选择征收所得税 ,以弥补财 上同意,州政府才可开征新的财产税 政税的减少
《 地方财政法》规定 : i . 非住宅建筑 的财产税税 英国
1 9 88伍
率 由中央政府决定 ,然后再根据各地方 的成人数 由于税 收制度的不完善,许 多地方 出 分配 给各地 方政 府 ; 2 . 废止 对住宅征收的财产 现了民众抵制人头税的抗议活动
史最为悠 久。各个 国家和 地区 对房地 产税 不断 进 行 改革 ,以适应 不断发 展 的需要。但是 ,在这 些
亚、 印度、菲律 宾 、尼 日利 亚、 巴西 等发 展 中 国
家 在 推进 地 方 自治过 程 中,也 开始了不动 产税 改 革 ,并将 其作为地方 自治改革 的重 要 内容。2 0世 纪9 0年代 后期 ,俄 罗斯 、拉脱 维亚、立陶宛、阿 塞 拜疆 、吉尔 吉斯斯 坦等一 些 中东 欧、 中亚等转
1 9 7 7 证
取消房产税
降低 企业和个人的税 收负担,改善地 区投资环境
1 . 征 收 土 地 综 合 保 有税 ; 2 . 建 立 完 善 的 土 地 评 税 制 改 革 后 房地 产 市场 开始 降温 , 2 O 世纪8 0 年代 估体系 ;3 . 开征土地增值税 ; 4 . 加强土地 登记 土地价格开始下降 制度管理 房地产投机减少
摘要: 房地产税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在许多国家的实践中已经得到证明, 我国政府也逐渐认 识到其重要性并越来越多地将其作为调节房地产业发 展可依赖的路径选择。 在房屋保有阶段开征统一的
房 地产税 已经成 为政 府 部 门和 理论界 的共识 。 房 地产 税 收 改革对房地产业发 展 的影响被 赋 予很 高的期 望, 本文 通过借 鉴 国夕 卜 房- 产税 改革 的经验 提 出我国现 行 旁产税 改革 的建议 。 关键 词: 房 地产税 , 国际比较 , 问题 , 税 收 改革 中图分类号 : F 2 9 3 . 3
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前期研究
契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
税收
• 为地方税,2004年契税收入约占当年中 国税收总额的2.3%。 • 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实行3%到5%的幅 度比例税率。省级政府在上述幅度内自 行确定。
房地产收费制度
• 中国目前与房地产相关的收费项目繁多,且各 地方的情况差异较大。就一般情况而言,收费 项目在数十种之多。收费一般进入地方财政的 预算外资金,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补充。
直接针对房地产本身的税收
• • • •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城市房地产税 ------耕地占用税 ------契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988年开征,为了促进合理使用城镇土地,适当调节 城镇土地级差收入,对使用的城镇土地征收的一种税。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各类国内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包 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 税额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实行等 级幅度税额标准。 •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 地方税务局征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
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征收的一种税。
– 1987年开征 – 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占用国有和集体所有 的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所有 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 – 计税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 量和经济发展状况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 率。 – 纳税人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占地之日起30 日内一次性缴纳。 – 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征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所 有。
房产税:
• 1986年开征。 • 纳税人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 典人、房产代管人和使用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 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 计税方法:分为两种(1)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30%以后的余值,按照1.2%税率计算。 • (2)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按照12% 的税率计算。 • 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 由地方税务局征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
浅谈房地产税制改革
关 键词 : 业税 ; 物 房产 税 ; 地产 税 制完善 房
Ke ywor :p o rytx ra saetx;e le tt a e c ds rpe a ; e le tt a r a saet p  ̄ t t x
中 图分 类 号 :2 33 F9.
文献 标 识 码 : A
Va u l e Eng n e i i e rng
・2 ・ 3
浅 谈 房 地 产 税 制 改 革
Dic so o alEsat x Re or s us i n n Re t e Ta f m
李 京 L ig 刘 艳 玲 LuY nig 董 娟 Do gJ a i n; J i a l ; n n u n
( 天津 大学 , 津 3 0 7 ) 天 0 0 2 ( ini nvri , ini 0 0 2 C ia) Ta j U iest Tajn3 0 7 , hn n y
谈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的税源。第二, 设置较少税种是为了避免因税 管理 , 以及公平性等方面进行探讨和实践。 费复杂而导致重复征收等不公平现象的发
人和使用人。 第三, 我国地域辽阔, 考虑到各地
( ) 一 税制改革的原 则 ( 方向) —— “ 宽税 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的因素 , 纳税人税收负担能
生。第三, 税率低即指一般情况下主体税率都 基、 少税种、 低税 率” 宽税基 、 。“ 少税种、 低税 力差别很大。因此 , 在税率设 计时建议采用幅 比较低 , 目的是减少税收的征缴阻力。 此外 , 从 率” 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是 经国际经验证明的较 度比例税率, 即由中央政府规定比例税率的幅
二、 中国现行房地产税制改革探 索
统一从价计征 , 使税基与土地区位因素 和房产
慈善等机构的房地产实行减免政策以外, 其他
为使房地产 税收体制 与当前国 民经济 以 的实际价值紧密结合起来。其次, 的房地产 新
凡是拥有或使 用房地产者都要 依法交纳房 地 及房地产业 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 中国的房地产 税 的纳税人应 包括 中国境 内土地使用权 和房 产税, 这样就为房地产税收提供了充足而稳定 税制改革应从改革税收环境 、 税收要 素、 征收 屋产权的所有人、 经营管理单位 、 承典人、 代管
房地产税制改革与影响分析
房地产税制改革与影响分析2023 年,随着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全面落地,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将发生深刻的变革。
房地产税制改革是我国财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资源配置合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分析。
一、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背景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房地产税作为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之外的第四个大类税种,长期以来一直备受关注。
我国房地产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及对经济的带动作用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发展。
然而,当前的房地产税制存在多个问题,如税基过窄、税率过低、税收地方性较强、税制与房地产市场矛盾等,这些问题在实践中都给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尝试,我国在提高税收稳定性、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地方税体系等方面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方案。
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税务征收对象的扩大首先,房地产税的财政征收对象将由目前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扩大到所有物业所有权人,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外商投资企业。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税收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2.税力目标的增强其次,房地产税税目和税率也将有所调整。
房地产税的税基将不再是过去的房产税,而是扩大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土地和不动产设施等方面;税率方面也将作出调整,将以不同形式的税率替代现行的税额和税率。
3.优化税务管理最后,房地产税实施后,地方政府管理业务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标准化。
管理手段将主要包括纳税人个人或企业的税专员管理员、税收确权等措施,督促管理者落实好房地产税务管理职责。
三、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影响分析1.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房地产税改革是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一次调整和变革,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显然是深刻的。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International FinancingJune 2021 国际融资Problems Existed in China's Real Estate Tax System and Reform Suggestions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文/谭梅蕾我国房产税征收现状我国现行征收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地产的计税余额和房地产的租金收入,以房地产计税余额为计税基础的房产适用1.2%的税率,房地产计税余额为房地产购买原值减去一成或三成;以房屋租金为计税依据的房产适用12%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根据土地占地实际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占用土地的个人或单位征收税款的一种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是指向占用耕地并且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耕地实际占地面积一次性征税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于1984年后开始征收。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收政策出现了很多弊端,如税源管控难度大、征税人员有限等,在一定程度上无法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进行改进。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的问题房产税征收范围小我国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较小,现行的房产税只针对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征收,而对于农村区域的房屋是不征收房产税的,因此农村的很多企业或者单位利用税收免征政策不合理地使用农村土地,导致农村大量土地受到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不利于农村的发展。
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好,有些地区的经济甚至赶超城镇,农村具有巨大的经济潜力。
我国很大的国土面积都属于农村用地,现在大量的农村土地被用于非农业经营活动,但是国家对农村区域的这些房产不征收房产税,这就造成了房产税征收的地域不平衡性。
我国房产税征收制度还规定,对于军队用土地、行政机关用土地、事业单位用土地以及个人自用的房屋都免征房产税。
如今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很多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已经转为企业,不再提供公共社会用品,这些单位的房屋其实不应该继续属于免征房产税的范畴。
两会热点“房地产税改革”全深度解读
两会热点“房地产税改革”全深度解读作为中国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房地产业一直备受关注。
近日,两会期间提出了房地产税改革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对房地产税改革进行全深度解读,以期更好地理解该问题的核心所在。
一、背景介绍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
然而,由于政策和市场变化的影响,这一趋势正在发生逆转。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中国政府对于房地产税的改革势在必行。
2018年7月1日,土地增值税法正式实施,这给未来房地产税的改革提供了契机。
在最近的两会中,房地产税的改革又再次成为了热点话题。
二、房地产税改革的意义房地产税改革的意义在于:1、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当前,地方政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土地出让收入和财产税来维持财政支出。
然而,在当前的阶段中,土地出让收入受到地方政府财政体系的制约,而财产税则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
因此,房地产税的改革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意义重大。
2、优化资源配置长期以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下,而这也导致了房地产产业的资源配置不平衡。
因此,房地产税的改革将有利于通过调整房地产市场的税收结构来改善资源配置,从而推动房地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抵御虚火,调控房地产市场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虚火”现象,这也是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巨大隐患。
因此,房地产税的改革将有助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的奖励机制,打击房地产市场的虚火,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房地产税改革方案1、税收范围扩大根据目前房地产税改革的方案,房地产税将覆盖房屋、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等范围,将取代现有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税率定向目前还没有很明确的方案公布,但据媒体报道,实行分层定向税率的方案已成为基本共识。
具体而言,将根据房屋的规模和位置确定不同的税负,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中小户型的住户。
3、税收用途设立房地产税的征税收入将用于城市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土地供应改革和政府债券偿还。
谈中国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
府规定 价格 出租 的廉租 住房 , 以免征房 产税 。 可
( ) 镇土 地使 用税 二 城
中 国 的城 镇 土 地 使 用税 是 为 了 促进 合理 使 用 城 镇 土 地 , 当调 节 城 镇 土 地级 差 收 入 , 适 对使 用 的
( ) 一 房产税
1%至 3%以后 的余值 为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为 0 0
1 % ; 一 种 以房 产 租 金 收 入 为计 税 依 据 , 用税 . 另 2 适 率为 1%。税 款按 年征 收 , 2 分期 缴纳 。 应 纳 税额 计算 公 式 : 应纳 税 额 =计税 依据 ×适
1纳税 人 。城镇 土地 使用 税 的纳 税人包 括 在城 .
市、 县城 、 建制镇 和工矿 区范围以 内使用土地 的企 业、 行政单位 、 事业单位 、 军事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
表 1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税 额 标 准 表
地 区
一
税 额 标 准
、
大 城 市
每 平 方 米 每 年 15 . 0元 至 3 .0元 00
1纳税人 。房产 税在 中 国境 内的城 市 、 城 、 . 县 建
税收天地
86 1. 9亿元 , 占当年 中国税 收总额 的 1 %和地方 税 . 5
收人 的 2 . 11 %。
单位 、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西藏 自治 区暂时没 有 开征此税 。 2 税额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不同地区和 . 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实行等级幅度税额标 准 , 税额标 准表如 表 1 :
一
制镇 和工 矿 区征 收 。纳税 人包 括房 屋产权 的所有 人 和房 产经 营管理单 位 、 承典 人 、 管人 和使用人 。西 代 藏 自治 区暂时没 有开征 此税 。 2计 税 依据 、 率 和计 税方 法 。房 产 税 的计 税 . 税 依据 和税 率 分 为 两 种 :一 种 以房 产 原 值 一 次减 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费的情况我国的现行的房地产税是以房产和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征收的税赋。
这里所说的房产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应税房产。
因此,我国现行房地产税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涉及房屋建设、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的营业税和营业附加税,房产税,涉及土地使用和土地使用权或房产转让交易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和所得税,涉及企业所得的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其他产生合约的印花税等。
这些税赋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并于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8月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废止)。
另外,我国还有一些涉及房地产方面的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四源费、防洪费、集资费等。
其中,几种主要税种的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分别是:1、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屋的价值和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
房产税课税对象的范围包括投入生产经营活动(自用或出租),给所有权人带来了收益的房地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3号),“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其中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是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2、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列入征税范围的耕地包括:(1)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土地;(2)菜地;(3)园地;(4)鱼塘;(5)其他农用土地。
税率为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为实际占用耕地的面积。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一种税收。
这种税种在转让时征收,即按转让次数征收。
这里指的转让是有偿转让,不包括无偿转,并且仅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集体土地的转让需先征用再转让。
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为转让所得的增值金额。
转让所得的增值额= 转让所得的收入- 应扣除项目的金额。
其中,转让所得的收入包括货币、实物和其他收入;应扣除项目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出让金、拆迁补偿安置费;(2)土地开发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开发建设、安装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3)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契税、印花税等;(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税率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即超额累进税率,即将纳税人的计税收入,按规定的级距分段,各级段都根据其超过上一级收入数的部分,按各该级适用的税率分别计税的一种税率。
4、契税:契税是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
纳税人是指权属关系的承受人。
课税对象为权属关系发生转移变动的土地、房屋。
税率实行比例税率,现为3%~5%。
实际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幅度内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计税依据依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几种:(1)房地产成交价格;(2)核定价;(3)房地产交换的价差。
5、印花税:印花税是国家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其课税对象为签立和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领受权利、许可证照;(4)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所记载的价款数额。
我国的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
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比例税率。
6、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赋税已经有了比较好的结构和效果,主要表现在征税税种和税源结构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框架。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税费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甚至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我国的税收体制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具体来看,这些发展变化主要包括:1、税源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我国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已经达到70%。
由于我国现在的个人投资渠道还不是很完善,房地产已成为许多居民投资的重要渠道。
房地产交易的繁荣带来不动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房地产税源的大量增加。
而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费还主要是对交易环节征税,这已经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尽管税目繁多,但十分不统一,税种和税目的制定也不尽科学,而且税率较低,房地产税在地方和中央的财税来源中所占比例还非常小,这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税收流失,不利于我国财税制度的完善,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有十分不利的影响。
据统计,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占地方和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只有3.5%,而在美国房地产税占全部税收总和的10%左右,在英国,房产税也要占到地方财政的30 – 40%,高的可达70 – 80%,低的也有10 – 15%。
因此,我们应当扩大税源,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使房地产行业在国家税收当中占到主体地位,这才是与当前房地产行业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赋税征收方式。
2、房地产税制改革势在必行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税制的完善与税收的充足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一个国家的税收对社会资源的分配也起着十分重要的调节作用。
而我国现在的房地产税制还不是很完善,从税目到税率都有待改进。
我国现在房地产税收的税目过于庞杂,税源不够充分,课税对象、纳税义务人的构成和税率也不尽合理,这对于我国财税制度的完善十分不利,同时也不能起到很好的分配调节作用,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因此,对房地产税制进行改革十分必要。
3、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征收新的房地产税过去一到两年时间里,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高潮,城市房地产投资十分活跃,需求十分旺盛,大量民间资本涌入房地产市场。
供不应求的格局导致了房价激增,高企的房价又导致了资本继续涌入,市场一片繁荣。
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房地产的价格已经超过了许多居民的承受能力,许多人买不起房。
为稳定房价,国家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严厉的调控政策,包括限购、限贷、加大土地供应、征收房地产税等。
其中征收房地产税已在重庆和上海施行。
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和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
就政策效果来看,目前的政策对于打击房地产投资和投机、抑制房价已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据估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价格将迎来“拐点”。
与其他政策相结合,征收房地产税对于打击房地产投资和投机、抑制房价也将起到一定作用,但现在就重庆和上海的方案来看,效果还比较有限,以后出台适用于其他城市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时可能会有所变化。
据相关人士介绍,在全国多数城市开征房地产税或物业税已进入准备阶段。
三、我国现行房地产税的弊端就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来看,从税种税目到课税对象、从税率到计税依据都存在种种弊端,已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亟待改革。
这些弊端主要包括:1、税费种类过于繁杂我国现有的房地产税所包含的税种有十几种,还有一些行政性收费,其中许多已经不适应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改革。
例如,我国自1994年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当时土地流转十分频繁,十分有必要将其作为单独的一种税种进行征收。
而当前的情况是土地流转的频率已经大大降低,完全可以将增值税纳入统一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一并征收。
又如土地出让金,现在的土地出让金是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一次性征收,无异于将未来40 – 70年的税赋一次性征收,这就导致地方政府热衷于卖地,追求近期的财政收入的增加,这十分不利于土地的长期有效利用。
另外,目前实行的这种“批租制”会导致拿地成本提高,地价也随之被抬高,从而导致投机行为十分猖獗,会影响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要使这种状况得到改善,必须对房地产税进行改革。
2、征税范围过窄,优惠范围过宽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仅对城镇、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适用,不包括农村。
我国农村土地十分广袤,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房产规模急剧扩张,农民也开始进行房地产投资,不对农村房产征税实际上是放弃了很大一块税源。
另外,这也使得一些企业在农村修建高档别墅、度假村时逃避纳税。
其次,我国实行公有住房制度改革后,大多数房产已实现货币化,公房性质发生了变化,已经明令允许上市。
在这种情况下,这一部分公房也应该纳入房产税征收的范围。
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中还存在大量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将非盈利性机构自用的房地产以及个人所有非营业性房地产纳入免于征收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范畴。
这些优惠政策适用的范围过宽,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和经济的发展,应当予以改革。
3、目前以土地出让金为税基重复征税的方式不合理、不科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系主任丁芸曾认为:“现在有的城市各种税费和低价占房价50%左右,多达百余项。
其中重复和不合理收费就约占房价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