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人为天价鱼洗地是怎样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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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鱼事件

天价鱼事件

建立监管联合体从根源杜绝“天价鱼”目录一、“天价鱼”事件导读 (1)二、案例背景 (1)三、企业处置 (2)四、政府应急 (3)五、舆情追踪 (4)六、责任追究 (6)七、案例分析 (8)(一)“天价鱼”后把脉旅游顽疾良性价格竞争是趋势 (8)(二)黑龙江省旅游局:五方面问题凸显 (9)(三)建议建立监管联合体从根源杜绝“天价鱼” (10)建立监管联合体从根源杜绝“天价鱼”一、“天价鱼”事件导读2016年2月发生在哈尔滨市松北区的社会热点事件,起因是一名常州游客陈岩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北岸渔村饭店疑似被“宰”。

同年2月15日晚,哈尔滨市松北区公布了该起消费争端问题的调查情况通报。

通报称,据调查,北岸野生渔村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及相关图解,属明码标价。

2016年2月19日,“天价鱼”涉事饭店被曝出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后,有游客投诉该饭店使用手撕发票真伪不明、公章不全。

黑龙江省地税局稽查局正在调查涉事饭店的税务状况。

2016年2月21日,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二、案例背景2016年2月14日,江苏常州游客陈先生在微博中爆料称,2月9日(大年初二)晚上9点多,他和家人共计20人在导游的带领下到哈尔滨市松北区的北岸野生渔村就餐。

点餐时,他们看到菜单上的标价,鳇鱼的价格是398元一斤,其他两种鱼的价格是298元一斤。

但在结账时,陈先生认为当时他看着鳇鱼称重为10斤4两,账单上却写着鳇鱼14斤4两,两桌饭结算下来总计花费了10302元。

为此,陈先生一行人在结账时与店家发生了争执,并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陈先生提供的菜单显示,“鳇鱼中段铁锅”单价为398元/斤,14.4斤共消费5000余元,“赶条鱼”与“雅罗铁锅”的单价均为298元/斤,加上几百元的配菜、饮品和主食等,陈先生一行20人共消费10302元。

哈尔滨市长回应“天价鱼” 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

哈尔滨市长回应“天价鱼” 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

哈尔滨市长回应“天价鱼”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新京报快讯(记者苏曼丽)今日,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长宋希斌在接受新京报(微信ID:bjnews_xjb)记者独家专访时回应了“天价鱼”事件,“我感谢那位南方的游客,感谢发现了问题、勇敢地提出问题。

”宋希斌说,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哈尔滨的旅游业整体是好的,目前哈尔滨全市各个行业都在开展行业规范和行业检查,加强城市的诚信建设。

“我相信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宋希斌说,游客不仅是去一个景点,他更要感受整个城市的市场秩序,“天价鱼”事件也提醒我们,怎么能够营造一个让游客感到公平、公正、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这是摆在我们政府面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谈到“天价鱼”事件的发生,宋希斌表示,这么大的市场不可能一点问题不出,关键是出了事之后,怎么吸取教训,让整个社会向有秩序、讲诚信、重操守的方向转变,很多商家也通过这个事汲取教训。

宋希斌认为,应该把政府、社会的诚信体系建立起来,各个行业要讲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政府机构也都要有职业操守,政府的职业操守就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市场秩序和管理负责。

哈尔滨松北区在深入调查、日常监管上,要汲取教训,建立更严格的监管制度,把市场的环境净化得更好。

“我相信一条鱼腥不了一口锅,如果腥了这口锅,我们也会采取更大的措施和办法。

哈尔滨旅游市场整体是好的,相信哈尔滨会越来越好。

”宋希斌说。

“天价鱼”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处理2月12日,游客陈某以网名为“jack光头”发布微博称,春节期间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北岸野生渔村”(实际名称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北岸渔村饭店)吃饭时“被宰”,引发网民热议,被称为“天价鱼”事件。

今天,哈尔滨松北区政府公布了“天价鱼”事件的处理结果,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柏森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级干部罗瑶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所所长赵立刚行政记过处分;对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贾红军、韩林娜诫勉谈话;给予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负责人赵兴和警告处分;给予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工作人员赵亚范通报批评;责令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北区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做出深刻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天价鱼”事件,问责是重建的开端

“天价鱼”事件,问责是重建的开端

“天价鱼”事件,问责是重建的开端让“天价鱼”事件淡出舆论视线不难,难的是如何吸取教训,如何解决这起事件所暴露的问题,如何让每一个出门旅游的人不必担心自己会被宰。

春节期间备受舆论关注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近日有了新进展: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柏森被行政记大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级干部罗瑶被行政记过,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所长刘刚被诫勉谈话,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贾红军、韩林娜被诫勉谈话。

此外,还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处分、通报批评。

但凡涉及行政部门监管缺失、执法不规范的公共事件,当事人和围观者的一个核心诉求就是依法问责。

在媒体和网络舆论的关注与追问下,事件几经反转之后基本真相大白,相关部门的几位官员皆被问责。

这样的结果令人欣慰,单一的“天价鱼”事件至此或尘埃落定,但当地的旅游环境建设却仍需时日。

回顾事件始末,涉事商家和职能部门的槽点实在不少:游客遭遇消费欺诈并被打伤,商家却公然撒谎说是“游客酒后赖账并动手打人”;商家坚称明码标价,经查不仅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还伪造消费者签名;职能部门初查称“未见出警人员有抽烟等不文明执法行为”,却很快被当事人晒出的照片否定……无论是商家想用拳头和谎言“欺生”,还是职能部门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都失算了。

这种失算,不仅是在个案处置上的进退失据,更引发了可能危及当地旅游行业的连锁反应——大量情节类似的消费欺诈行为被曝出,“天价鱼”似乎成了一座城的负面标签。

类似的情节,我们并不陌生。

去年青岛“38元大虾”事件后,曾有评论说“一盘虾毁了山东旅游局花几个亿投放的广告”;前几年三亚频发宰客事件,很多游客明确表示“宁愿出国玩也不去海南”。

对于哈尔滨来说,“天价鱼”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小觑。

正因为如此,对涉事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是必需的,同时,这种问责更应该成为反思问题和重建形象的开端。

让“天价鱼”事件淡出舆论视线不难,难的是如何吸取教训,如何解决这起事件所暴露的问题,如何让每一个出门旅游的人不必担心自己会被宰。

天价鱼事件 配套PPT

天价鱼事件  配套PPT
建立监管联合体 从根源杜绝“天价鱼”
由“天价鱼”事件暴露出旅游业的 众多弊病、政府监管能力的不足, 建立监管联合体,整顿旅游业势在 必行
一、“天价鱼”事件导读
• 加入图片
• (旁白介绍)
二、案例背景
• 加入图片
• (旁白介绍)
三、企业处置
• (旁白介绍) • 重点突出对于初步调查结果质疑和批判。 • 加入图片
四、政府应急
• (旁白介绍)
• 既肯定政府应急调查的迅速又要着重批判 初步调查过程的随意和调查结果的敷衍。
五、舆情追踪
• (旁白介绍)
• 重点突出舆论在此次事件中起到的重要作 用,并反思地方党委和政府如何正确面对 和处置网络舆情事件。
六、责任追究
• (旁白介绍) • 反思此次事件中除此调查的不足,并思考 问责的威慑力有多大?如何让问责起到杜 绝重演的作用。 • 加入图片
七、案例分析
• (旁白介绍) • (一)“天价鱼”后把脉旅游顽疾 良性价 格竞争是趋势(对于此次事件的分析) • (二)黑龙江省旅游局:五方面问题凸显 • (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 • (三)建议建立监管联合体 从根源杜绝 “天价鱼”(针对类似事件的解决措施)
结尾
• 总结本课重点:
• 建立监管联合体 从根源杜绝“天价鱼” • (5条措施)
• “天价鱼”事件不是偶然的,说明一部分基层干部和市 场主体,在树立接受监督,特别是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方面的意识方面还有差距。 • 此外,这也说明黑龙江省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和经 营者,在树立以法律、制度、规则和信用为核心的市场 意识方面还有明显差距。这件事情上集中表现出来了。 • 但是,我相信这件事情对黑龙江发展市场经济不是 坏事情,正好给了我们深刻反省反思的机会。在媒体的 集中报道下,我们会有更多的干部思考接受监督意识不 够、法律意识不够的问题。 • 对“天价鱼”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政府不会袖手旁 观,将加强建立和完善政府日常监管制度、企业自律制 度和集中的有权威的投诉制度,全面改进市场主体和基 层干部的理念和观念,也欢迎媒体和社会继续监 督。 —— 黑龙江省省长陆昊

“千元鱼”“百元粥”频出_“天价”事件刺痛了什么?

“千元鱼”“百元粥”频出_“天价”事件刺痛了什么?

“千元鱼”“百元粥”频出 “天价”事件刺痛了什么?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近段时间持续引发关注。

鱼的斤两到底多少?鳇鱼是否为野生?渔村所开发票是真是假?一系列疑问被网友和媒体接连抛出。

截至2月19日上午,涉事饭店已被哈尔滨市相关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对其他问题的调查仍在进行之中。

近年来,“天价鱼”“天价虾”“天价海鲜”“天价炕”……各地频繁出现的旅游消费“天价”事件,不仅严重损害游客利益,也对我国旅游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天价虾”“百元粥”频现,“宰客”没商量春节刚过,一位网名为“jack光头”的游客发微博称,春节期间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北岸野生渔村吃饭时被宰,仅一份铁锅炖鱼就5000多元,两桌饭一共“被宰了一万多块”。

微博发出后迅速在网上发酵,引发网民对“天价”旅游消费的热议。

回顾近年我国旅游市场,每当长假旅游高潮退去后,各种旅游消费“天价”事件就会暴露出来,一次次突破大众心理底线。

从东北“天价炕”到三亚“天价海鲜”,从青岛“天价虾”到常州“百元粥”,各种日常消费品在汹涌的客流和旺盛的需求中身价倍增,成为普通游客无法接受的“奢侈品”。

“在景区,只要掏钱包消费就可能被‘宰’。

”作为资深“驴友”,今年35岁的哈尔滨教师马丽丽每年都要假期出行,也见惯了商家各种“宰客”之道。

“吃、住、购是旅游消费服务存在问题较多的方面。

饭菜质量差,数量不够还是小事,一些旅游消费品卖出几倍甚至几十倍于商品本身价值的‘天价’是常事。

多数旅客虽然生气,但觉得维权麻烦,或者不会维权,也就忍了。

”马丽丽说。

记者采访中遇到了被高价面条坑过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民高先生。

据介绍,去年他到南方某城市旅游,因胃肠炎发作,只能吃面条或稀粥,咨询餐馆专家认为,我国现有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尚难适应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维权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实际需求。

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我国旅游消费市场日渐火爆,景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面临事多人少、年龄老化、监管手段滞后等局面,给旅游市场监管带来一定影响。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法学评析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法学评析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法学评析摘要2016年2月,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一经在网络上爆料,马上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对此事件众说纷纭。

本文从法学的视野,根据官方的调查结果,分析事件中所存在问题,探讨问题的违法性,在此基础上对禁止虚假宣传、禁止消费欺诈以及健全市场行政监管机制提出建议,并由“天价”一词引发对市场调节价的思考。

关键词: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行政监管;市场调节价一、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回顾青岛“天价虾”事件平息不久,继之而来的是网上爆料的“天价鱼”事件。

2016年2月一名常州游客在哈尔滨市旅游景区附近的松北区北岸野生渔村饭店就餐时,店家提供的是人工养殖的鳇鱼却谎称是野生鳇鱼,被报398元一斤,没有讨价还价之地,店家甚至殴打顾客,强迫顾客买单,由于当地民警执法不规范,最后“被迫结账”。

最终导致“事虽息,人不宁”的结果,该顾客回家后在微博上留言表示对高昂价格的极大不满。

由于网络信息量大,短短时间内此事件家喻户晓,引起社会和媒体的高度关注。

当日哈尔滨松北区成立调查组,次日调查组得出草率的结论:北岸野生渔村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及相关图解,属明码标价;关于鳇鱼价格每斤398元是否违规,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鳇鱼销售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畴之内,是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市场调节价。

这样的回应显然是广大网民和市民不能满意的。

2月16日,哈尔滨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天价鱼”事件调查工作,责成市相关部门立即介入指导,要求松北区政府充实加强调查力量,依法、公正、客观地开展调查取证,尽快完成调查处理工作。

政府调查组的深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调查结果显示:“北岸野生渔村”把人工养殖鳇鱼当野生鳇鱼售卖,欺诈消费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未按时申请延续,属于无证经营;证照与牌匾名称不符,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点菜单上签字系饭店服务员所签;双方发生过肢体冲突,陈某被打情况属实;民警张某某出警存在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

青岛大虾和云南天价鱼事件背后的旅游乱象

青岛大虾和云南天价鱼事件背后的旅游乱象

春节后第一周,哈尔滨吃鱼被宰事件霸占着舆论:有网帖曝称春节期间在“北岸野生渔村”消费了一万多元,从发帖曝光“天价鱼”到举报者神秘失联,从常州地税否认举报者为本系统干部职工,到官方调查称商家“明码标价”,从当事人现身说法被打到2月21日调查组重新认定为“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一次涉嫌宰客的消费行为,如同一幕舆情大剧,让看客如坠云里雾里。

请你就此谈谈对此事件的看法。

【参考答案】近两年,随着旅游业消费升级,因价格乱象引发的争议屡屡出现。

从“三亚海鲜排档”到“青岛大虾”,地点和饮食品种不同,但本质是监管失灵下宰客经济的乱象。

【评析——开头表明态度:事件背后反映了旅游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监管失灵导致宰割经济乱象。

开头比较简洁,能够联系其他时政内容,能够举一反三,体现了自己的整合能力。

】成熟的市场法则强调自愿平等、公开透明,在我们的道德直觉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容易获得合理性,但我们不能忽略另一个关键词——公平。

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平都是最核心的原则之一,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不仅要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也要遵循公平原则。

价格畸高的背后,实则是对公平原则的破坏,而且很明显有着背靠旅游景区的另一种垄断意味。

【评析——分析部分,指出事件背后的根本问题:市场未按公平原则交易,导致问题发生。

】从多起类似事件看,监管部门的反应和初始态度往往遭到诟病。

物价、工商等部门缺乏横向协作,屡屡陷入事前缺乏有效管理,事中不能及时应急,事后难以查缺补漏的尴尬。

受此所困,游客往往陷入循环投诉、无人救急的窘境。

这不仅让众多旅游目的地“宾至如归”的宣传变得可笑,更让游客满肚子都是“外乡人”被宰的委屈。

【评析——从政府角度分析:政府在处理类似旅游欺诈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

做人讲诚信,为商更离不开诚以待人、童叟无欺,政府诚信则直接关联着政府公信力。

往小处说,旅游是个饭碗,事关一家人的穿衣吃饭;从大处看,旅游是一张名片,是地方和政府的口碑。

“桂林天价鱼”案件处置情况及对市场价格监管的思考

“桂林天价鱼”案件处置情况及对市场价格监管的思考

收银员、 服 务 员 等相 关人 员 均表 示 娃 娃 鱼 售 价 1 6 0 0 元/ 斤 . 已在 菜 谱 上 标 明 ,并 否 认 给 出租 车 司 机 回 扣: 通 过 公 安 部 门“ 天 网” 监 控 视 频 录像 , 找 到 出租
频、 标价本 , 询 问 当事 人 并 录 制餐 馆 现 场 当时 提 取 的证 据 是 消 费者 所 点 娃 娃 鱼3 斤3 两, 娃 娃 鱼 价 格 在 鱼 池 旁 和 点 菜 价 目本 上 都 进 行 了标 示 1 6 0 0 元/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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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天价鱼" 案件处置情况 及对市场价格监管的思考
口 高应 中 蒋金 发
2 0 1 6 年4 月2 0日《 桂林 晚报 》 第5 版 刊发 的《 天
哪 !吃 一条 鱼 竞要 5 0 0 0 元 !》 稿件 后 , 多家 媒 体 相 继 转载 , 引 发 社 会 强 烈反 响 。桂 林 市价 格 监 管 部 门顶 着 舆论 压 力迅速 、 高效、 公 正 地 完 成 了“ 桂 林 天 价 鱼” 案 件 的调 查 、 取证 、 定性及 处罚工 作 . 同时对 当 前 市 场价 格 监 管作 了认 真 思考 。
和餐 饮从 业人 员资质 等方 面也没 有找 到违反 相 关 法律 法规 的 有 力 证 据 。案 件 调 查 直 到4 月2 4日还 没
有 取 得 实质 性进 展 。
规 定 明码 标 价 、 在标价 之外加价或者 收取未予标 明 的 费用 等 不 正 当价 格 行 为 。2 0 1 6 年4 A 2 7日广 西 壮 族 自治 区物 价 局 布 置 从 4 月2 8日至5 月3 1日在 全 自 治 区开 展餐 饮 行 业价 格 行 为 专 项 整 治 工作 。 重 点 也

另类“洗地”

另类“洗地”

龙源期刊网
另类“洗地”
作者:
来源:《七彩语文·中学语文论坛》2017年第04期
“洗地”原本指用水清洗地面,却在网络交际中逐渐产生了不同的意义。

如:在抄袭圈,你觉得哪个抄袭作品的人,其粉丝最无耻洗地,最爱洗白?那么,“洗地”经历了什么样的变化过程,它的新义项又是如何产生的?
“洗地”这个词,作本义讲时,使用频率比较低。

这个词被人们广泛注意,要从周星驰的电影《功夫》说起——电影中斧头帮的大哥杀了鳄鱼帮的老大,血流得满地都是,斧头帮二当家在杀人后大喊一声:“警察,出来洗地了!”此时,收了赃款的警察才走出来为其清洗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洗地”便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可见,电影中的“洗地”,意义仍然是“把地面清洗
干净”,但电影中的情境已经为这个词添加了一层隐含的意思,即“某人因为收受好处,与做坏事的人沆瀣一气”,也可以理解为“收了好处,替人掩盖错误”。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洗地”的意义又产生了新变化。

随着追星文化、粉丝文化的兴盛,明星的一些行为被曝光受到批评时,粉丝们会站出来对批评声进行反驳,并为自己的偶像进行辩护。

如某明星的演技广受诟病,粉丝却说:“你知道他有多努力?走到今天有多么不容易吗?”这种失去客观性,不加思考进行维护的行為,也被称为“洗地”。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网络上,只要有人对事物进行辩解,不管此人是否与事件有利害关系,辩白是否有理,都极有可能被定性为“洗地”,双方因此失去了继续交流的可能。

“洗地”由此成为理性交流的绊脚石,也成了当下网民交际心态的侧面折射。

(摘编自《咬文嚼字》2017年第5期)。

天价鱼之思:法治与诚信缺一不可

天价鱼之思:法治与诚信缺一不可

天价鱼之思:法治与诚信缺一不可作者:暂无来源:《中国商界》 2016年第4期每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和如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都备受社会的关注。

今年2月份发生在哈尔滨一个小饭店的“天价鱼”事件,就持续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关注。

令人咋舌的“天价”鳇鱼今年2月14日,江苏常州的陈先生和家人去哈尔滨旅游,被导游带到一家名叫北岸野生渔村的饭馆。

他点的菜品中,有一段鳇鱼,最后被要价5731.2元。

陈先生遭遇的鳇鱼价格,远超去年青岛“天价大虾”的价钱,此事因而被称作“天价鱼”事件。

2月21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吊销北岸野生渔村的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

随后,哈尔滨市在全市范围开展了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的口号是: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举报一起追究一起。

于是,社会舆论再次翻转。

价格欺诈不能见怪不怪“天价鱼”事件,当然也成为三月份召开的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论的话题。

一条普通的鱼,商家敢以“天价”出售,足以引至公众注意。

“天价鱼”现象,表面上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实质上则反映出市场经济主体诚信意识不强、政府监管缺位等一系列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市长宋希斌在此次两会期间表示:“天价鱼”事件,涉及社会诚信和社会管理秩序问题。

对此类问题的处理,应当着眼于让整个社会向有秩序、讲诚信、重操守的方向转变。

对于这种转变,政府应当担负重要的推动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省长陆吴也在人代会上发言说,对法律制度和规则的信用意识必须加强,对“天价鱼”事件,各级政府必须引为深刻教训。

不诚信会相互诱发“天价鱼”事件,暴露出一些经营主体诚信度之低,已经到了令人惊愕的程度。

在商业领域,由不诚信导致的不合理的“天价”,虽然呈现偶发状态,但必须重视。

不诚信行为,给社会带来的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必然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天价鱼”事件的冷思考

“天价鱼”事件的冷思考

“天价鱼”事件的冷思考作者:黄鸣鹤来源:《民主与法制》2016年第07期春节期间,发生在哈尔滨的“天价鱼”事件,成为举国舆论关注的焦点。

经过“剧情”多次反转、是非难以辨明的波折后,当地终于得出了调查结论,欺诈顾客的餐厅被吊销执照,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之前,令人记忆犹新的是“青岛大虾”风波,虽然宰客商家受到严罚,但当“青岛大虾”被戏谑为一种货币计量单位时,当地官员感叹,再多的文宣投入,也无法修复遭到重创的地方形象。

可以说,“天价鱼”的出现,提前结束了“青岛大虾”的尴尬,成功转移了公众愤怒的视线。

但问题在于,即便将“天价鱼”餐厅逐出市场,宰客现象在中华大地就能杜绝?消除了“大虾”和“鳇鱼”,下一个爆发点在何处?西北,还是西南?所谓“民以食为天”,与宰客现象相伴的,还有困扰国人已久的食品安全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已演变成“互害”模式,自己生产的东西不敢吃,卖给别人,再从市场上买回生产者不敢食用的食品。

有人将之归结为人性的黑暗,甚至质疑我们这个民族是不是良心大大坏掉了。

但又如何解释,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时期,各行各业都有百年老店,视消费者口碑、视质量如生命的各种传奇。

但凡是人,多有自利的经济理性,虽然不排除高尚的利他行为存在,但人性的基本盘是自利,而这种自利必须以不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法律制度的设计,规制的正是人类行为的底线。

换言之,以损害他人的方式利己者必须受到惩罚,正气才有弘扬的余地。

另一方面,则是政府监管是否到位?比如,“天价鱼”餐厅的标价是否违反物价法?是否涉嫌价格欺诈或虚假广告?当地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发舰和处理问题的机制究竟存在什么问题?应当看到,正如犯罪学理论所证明的,犯罪犹如染草,只要种子在,有土壤,终是要冒芽,再多的警力投入,也无法完全遏制犯罪的发生。

侵害消费者权益也是如此,只要有利可图,必然有人铤而走险。

更何况,消费侵权的违法成本并不高,涉事商家多以罚款、关门了事,并不妨碍日后“东山再起”。

究竟是谁的错

究竟是谁的错

究竟是谁的错时间:2016-08-07 09:08:08 | 作者:陈柏林形形色色的社会当中,有着兜着不一样利益的人,纠纷冲突不理解是难免的,重要的事我们怎样去看待这个问题。

这样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就显得尤为重要。

最近在网上有一篇新闻“反转再反转—哈尔滨天价鱼”。

起因是游客在哈尔滨吃鱼被坑了一万多元,游客随后就在网上发了帖子,并且还表示店家对他们动手,虽然后来叫来了警察,但警察执法不合理偏袒等。

随着事情逐渐的发展,也在微博上引起了不小的舆论,店家也坐不住了,在网上否定游客所说的事情,随即在网上发出了游客账单的照片,称游客并未把他们打折的部分账单发出,打完折也就七千多元。

对“饭店打人”的“指控”,店家称是游客打了店家的人并拿出监控证明。

后来店家为了息事宁人报了警,协商后打了七折。

当时双方都很满意的解决了。

可事后游客却在网上发帖诋毁。

接着相关部门也介入调查毕竟事关哈尔滨的门面。

经调查,店家确实是明码标价,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网上的舆论也开始了反转,下面的评论也都一致的对着游客,“店家是无辜的”,“游客欺人太甚”等等从这件事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我们总不能一味的把矛头指向店家,难道游客就没有一点过错吗?其次,游客先在网上发出的一万元的账单只是账单的一部分,后来店家把完整的账单发出来实际只有七千多,往往我们总会被这些表象所蒙蔽,事情经过反转再反转后真相大白。

可能一些平常所具有的惯性思维会令我们的思想方向“误入歧途”,甚至有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人们这一弱点去犯罪。

就像游客在网上博取网友的同情心理制造舆论导向一样。

这就愈发的需要我们具有一双明亮的双眼去揭发一切污秽。

在平常学习生活中,难免会与同学发生摩擦,我们不能总是怪别人吧,先想想自己是不是哪里错了,从自身开始找原因。

能从自己身上找问题的人很少不是不想作,是很多人做不到,毕竟思考方向是每个人自身的利益出发。

但我相信要是能这样解决事情,我们平常就会少很多的麻烦,甚至多一些朋友,身边的朋友也会对你刮目相看也说不定。

抽干整个湖的水,只为抓一条鱼,有人说炒作劳民伤财,真是这样吗

抽干整个湖的水,只为抓一条鱼,有人说炒作劳民伤财,真是这样吗

抽干整个湖的水,只为抓一条鱼,有人说炒作劳民伤财,真是这样吗
抽干湖的水为抓鱼,真的会伤财劳民吗?很明显,外界看似绝对的语句——可
能完全是错误的。

首先说明的是,湖是广大人民的共同财富,抽干湖的水就像是人们从共同的财
富中消耗资源一样,这才是炒作劳民伤财的真正源头。

可以说,如果没有人来破坏这一经济活动,抽干湖的水就会成功,个体的收获就会增加,大众的收货就会减少,因此破坏了大众利益。

其次,有一些外来势力会利用抽干湖的水抓鱼,从而获取收益,如果说把这种
行为归结为抓一条鱼,显然是很片面的。

因为,抓鱼赚钱这部分要让外来势力收获好处,但会让本地农民付出代价。

在自然资源的持续开发上,本地农民会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失。

此外,湖的水体环境也受到了扰乱,破坏湖的水体环境容易导致鱼类的死亡和
浮游生物减少,进而影响赤潮及浮游泥沙扩散,从而淹没湖面,大大损害了湖泊代表的生态平衡。

总而言之,抽干湖的水为抓鱼,虽然可以得到一条鱼,但会直接影响本地农民
的利益,影响赤潮的发生,并且由于抓鱼的行为大量消耗自然资源,耗费财富和劳动力,因而极大的伤财劳民。

“天价鱼”事件真的“明”码标价了吗?

“天价鱼”事件真的“明”码标价了吗?

“天价鱼”事件真的“明”码标价了吗?
青岛大虾门疑似出了姐妹篇。

大年初二,江苏游客陈先生被导游带进哈尔滨某景点附近一家餐厅,点了三条鱼,结账时竟然高达1 万多元。

陈先生认为存在宰客行为,双方发生争执。

最新消息称,调查部门在涉事餐馆调查时发现,餐馆的各种菜品及鱼类价格均有很明显的标注和公示,不存在标价不明的现象。

事件有着太多看点。

比如,游客是被导游带进餐厅消费的,报警后民警竟称解决不了,就要先拘人,此言令人浮想联翩。

游客还称,事实消费没有14.4 斤,存在短斤少两,这也值得调查。

而就目前来看,最值得关注的,可能还是明码标价。

在旅游市场,宰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通常认为,只要价格明显超出合理水平,且商家没有明码标价,就可称为宰客。

在这起事件中,无论商家,还是调查人员,都认为做到了明码标价。

由此出发,这一事件会得到怎样的处理,也是可想而知的了。

但是,这里必须厘清一个前提:为什么要强调明码标价。

答案当然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可在现实中,有些所谓的明码标价,远比制度设计复杂,知情权几乎无从谈起。

拿当初的天价虾来说,假如玩文字游戏,其实也做到了明码标价,只是商家把数量关系从斤偷换成了只。

假如消费者不是特别细心,就有可能发生判断错误。

这样的明码标价,与宰客的距离,仅一步之遥。

具体到哈尔滨天价鱼,商家似乎做到了明码标价。

可是消费者拿着菜单,看到鱼价398 元/斤,其实并没有一个直观的判断。

消费者并不知道一条鱼有多重,也许认为吃一条鱼不过几百元。

假如消费者知道吃下来要花一万多元,还会选择消费吗?。

天价鱼舆情分析

天价鱼舆情分析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舆情分析一、事件概况微博用户@jack光头(陈先生)发布微博称,其一行人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了哈尔滨松北区的一家餐厅“北岸野生渔村”就餐,当时知道鱼的单价分别为398元/斤和298元/斤,但结账时发现此前称重10.4斤的鳇鱼,变成了14.4斤,同时另外两种鱼也被乱写斤两,两桌饭共花了10302元,为此,在结账时陈先生与店家发生冲突并致伤。

随后有网友向微信号xwg110119爆料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最后在网络中经过不停地反转,当地政府成立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介入进行调查”。

针对目前已核实的北岸野生渔村饭店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其停业整顿,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二、媒体关注度(一)媒体指数由上图可以看出,媒体以新闻头条的方式报道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大致有三个高峰,也就是在2月14日、17日、21日这三天媒体对天价鱼的关注达到峰值,在2月21日,媒体关注度开始下降并不断降低,事件处于最后的回落期。

(二)媒体关注度分析通过对网页新闻、新浪原创微博、新浪媒体微博平台有关“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内容的搜索,2.12—2.13是事件的发生期,媒体对事件的关注度和报道力度较低;从原创微博和网页新闻的搜索数据来看,2.13—2.14是事件的发酵期,原创微博数量达到245条,网页新闻680条;2.14—2.17是事件的发展期,其中2月17日达到媒体关注度的峰值,网页新闻760条,原创微博818条;2.17—2.19媒体的关注度开始降低,到2.21日又达到一个峰值,网页新闻达到700条,原创微博407条,2.21过后,事件开始进入回落期,媒体的关注度和网民的关注度降低。

从总体报道量来看,在2.12—2.23期间,网页新闻3340条,原创微博2608条,媒体微博167条。

网页新闻成为报道力量的主力军,要远远高于媒体微博数量。

“天价鱼”背后的信任危机

“天价鱼”背后的信任危机

“天价鱼”背后的信任危机2015年国庆节火了青岛大虾,刚刚过去的春节又让哈尔滨“天价鱼”成为焦点。

剧情几经反转,仍扑朔迷离,没有结论和说法。

按照这位江苏顾客的报料,自己一行在哈尔滨旅游,在导游带领下来到“北岸野生渔村”,遭遇了398一斤的“天价鱼”和短斤少两;商家的说法则是我明码标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至于鱼的重量,因为地方口音的差异,顾客听错了。

当地管理部门介入后的初步结论,基本维持了商家的说法,强调店里有明码标价,就没有违法行为。

但接着三天之后,又以擅自改变商铺名称和营业许可到期为由,查封了这家餐厅。

网上舆情则是起起伏伏,莫衷一是。

一些同情顾客,认为旅游地区宰客是常见现象,只是很多没曝光而已;甚至发展到地域歧视,人身攻击。

“宰客”这一现象,从三亚到哈尔滨、从青岛到四川(17日有网友爆料在自贡吃鱼被宰),确非一地所独有,也绝非餐饮业所独有。

这些事件的背后,反映了我们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达到了严重危机的程度。

当你高兴出游时,点个菜都需要“机警”,这是不是一种悲哀?网民的争议是一个方面,少数媒体也以调查为名“拉偏架”。

就在事件曝光后的第五天,有两家报社记者发布实地调查结果。

一家晚报说,当天他在这家“北岸野生渔村”看到几乎没有顾客,餐馆工作人员感叹生意一落千丈——作为当前倍受争议的主角,出现这一现象应该是正常的吧。

但另一家经济报的记者则报道说,他看到这家餐馆仍然顾客盈门,甚至有顾客说消费万元很正常。

作为受众,我们不知道两位记者先生谁说的是真的。

曾经我们相信报纸电视,但越来越多的假新闻让我们产生信任危机,特别面对互相矛盾的说法,我们更不知道该信谁。

我们也曾很相信,甚至“迷信”专家,可惜无数事实证明,专家几乎都是利益决定脑袋的“砖家”。

对官方的信任叫公信力。

可现在大家对官方的信任度也锐减。

当地调查“天价鱼”的结论一出台,质疑其草率、地方保护主义的看法不少,甚至怀疑“保护伞”者亦有之。

这不能只怪罪群众不相信有关部门,公信力的丧失是一个渐进、累积过程。

哈尔滨“天价鱼”:赢了道理输了人心

哈尔滨“天价鱼”:赢了道理输了人心

哈尔滨“天价鱼”:赢了道理输了人心常州游客在哈尔滨吃鱼被宰万元的消息,在节后上班第一天刷爆网络,很多网友对商家口诛笔伐,甚至上升到地域攻击。

然而最新调查显示,商家确实明码标价,点餐时也向客人确认过并留下水单。

饭店经理还表示是游客酒后赖账,动手打人,老板为了息事宁人最后打7折,只收了7200元。

又一次剧情反转!商家宰客变成游客赖账,消费风险提示过了,知情权保障了,没有强买强卖,执法部门也没有不作为乱作为。

如果以上全部属实的话,我们已经很难在法理、道理上再苛责商家,“控方”原有的火力点均已不攻自破。

然而,剧情真的反转了吗?就算商家成功洗白,7200元的天价仍如鲠在喉,东北人淳朴好客的好名声已被抹黑,这一刀在哈尔滨城市形象上砍出的伤痕,短期内也很难愈合。

辽宁台春晚,宋小宝演的小品叫《吃面》,当他看到一碗海参炒面180元时,吃了一管辣根(芥末)压惊。

现在常州游客和广大网友的心情就像吃了管辣根一样——被顶住了。

明明被宰,怎么就没处说理了?其实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价格上,而在于公众心中的道德诉求,所以暂且把物价法和消法放在一边。

在商言商,买卖并不只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必须遵循相应的商业道德和价值取向,在保障客人的消费权利外,还要注重消费体验;跳出商业范畴,如何定价、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模式,也不只是饭店自家的事,而是关乎民风民情,凝聚着一个城市的人文风貌。

说句良心话,这家名叫北岸野生渔村的饭店真没欺诈。

某众点评网上可以看到,从2013年开业,他们的鳇鱼就卖398一斤,旅游旺季居然也没涨价,当真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可光顾过的游客体验如何呢?用一个字总结是“坑”,用两个字总结是“忽悠”。

绝大多数评价都说是被导游或司机拉去的,上当是共同心声,拉低哈尔滨形象是普遍感受。

满分五星的综合评分,该店只有两星,不知道老板看了作何感想。

即使你赢了所有道理又如何?输的是人心啊!天价虾事件后,国家旅游局局长说一只青岛大虾就抵掉了几个亿的广告效果。

浙江省考时政备考之“天价鱼”调查的难度到底有多大

浙江省考时政备考之“天价鱼”调查的难度到底有多大

更多浙江公务员考试真题<<<点这里看浙江省考时政备考之“天价鱼”调查的难度到底有多大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作为浙江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及其他各类考试共同所考察的考点,在申论、浙江省考面试等考试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建议广大考生需注重关于时政热点的积累。

为方便各位考生在备考期间系统的复习浙江省考时政热点以及与之相关的热点解读,在此浙江人事考试网邀您及时关注更新国内外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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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围观吐槽“天价鱼”,根源在于大家对涉嫌“被卖”“宰客”等现象的深恶痛绝,甚至是对一些地方及相关部门市场监管能力的不信任近日,有网友自曝春节期间和家人在哈尔滨旅游,一顿“鱼宴”吃了上万元,还因斤两和价格问题与饭店方面发生肢体冲突,引发大量网民关注。

连日来,随着媒体披露的信息逐渐增多,舆论几度发生反转,有关“天价鱼”的话题持续发酵。

一起春节期间的消费纠纷,为何成为全国关注的话题性事件?15日晚,哈尔滨相关部门公布初步调查结果,通报称“明码标价无违规”。

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鱼的价格由商家按照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并通过市场竞争最终形成,所以此事不涉及价格欺诈。

只有在价格明显偏离物品本身价值或对百姓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时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才会进行指导和调控。

官方表态不但没有打消公众疑虑,反而成了“扬汤止沸”。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也许就在于后续调查进展过于缓慢,远远慢于媒体的调查披露,错过了有效引导舆论的时机。

16日,“天价鱼”事件再次“反转”,一度“失联”的当事消费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饭店点菜单下面签字造假,这让由市场监管、旅游以及公安等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再度陷入了尴尬。

为何涉事饭店所售的鳇鱼价格明显高于其他商家,却能在市场竞争中存活?为何网上“点评”口碑较差的“高价”餐厅仍然客源不断?“虚高”的价格中是否隐含了“黑色产业链”?调查的难度到底有多大,舆论的风向为什么总是被媒体带着跑?对于不太了解的问题,如果官方不能“一锤定音”,公众往往习惯从其他只言片语或是自己的一些经历中去寻找答案。

诚实认错怎么就这么难

诚实认错怎么就这么难

诚实认错好得很姜文来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了解到,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2月21日新华社)猴年春节期间,热闹的事情很多,其中热议春节晚会、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更引人注目。

特别是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不断反转,新闻热炒,热闹非凡,让人眼花缭乱,难辨是非。

这回终于有了确定性结论,算是板上钉钉了,暂时未天价鱼事件打上一个逗号。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反反复复,歹戏连台,令人生厌的同时,也不断地烧烤当事人的诚信。

在新闻被炒的过程中,受伤最大的是莫过于哈尔滨的形象,人们不禁要问,哈尔滨究竟怎么了?哈尔滨在“护犊子”吗?让人对哈尔滨产生不良的印象,一个天价鱼个案演变成影响哈尔滨形象的社会事件,着实令人深思。

如今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调查结论出来了,店主得到应有的处罚,举报者的名誉得到了维护,尽管“正义”来得迟到一些,但“正义”终于还是来了,谁是谁非,已经大白天下了,是值得令人欣慰的一件事。

我不禁要问,天价鱼事件过程中,过错方诚实认错怎么就这么难?假如事件当初过错方就勇敢地承认错误,不掩饰不狡辩,会有这么大影响吗?其社会付出的代价一定要比现在小的多。

综观我国其他众多的社会事件,同样存在类似问题,问题出来了,错误人吞吞吐吐,像挤牙膏一样一点一点地挤,吞吞吐吐认错的结果,让事件调查过程中新闻不断,逐渐被热炒。

不断掩盖错误最终是掩盖不住的,是纸包不住火,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最终还是要将真相摊在阳光下下。

但在不断掩饰错误过程中,却逐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且是难以弥补的伤害。

既然如此,为何不当初“竹筒子倒豆子”直来直去,一次性讲清楚,该认错就认错,将相互的伤害降低到最低?犯错误是人的天性,非常可贵的是犯了错误不是去掩饰错误,而是勇敢地承认错误,并认真地改正错误,这样的人才显得更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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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人为天价鱼洗地是怎样心态
作者:侯虹斌
这个年过得真是不太平,哈尔滨的“天价鱼”事件情节一再翻转,令人防不胜防。

事情的最开始,是有顾客声称在哈尔滨吃到“天价野生鳇鱼”,一顿鱼宴吃了上万元;接着,有网友写长文表示,东北的野生鳇鱼就是这么贵,怎么啦,人家明码标价,吃不起别吃啊;很多网友蜂拥而至地表示赞同:别黑我们大东北,这个价格不算啥,嫌贵你别吃啊!随着15日哈尔滨松北区专项调查小组通报初步调查情况,称涉事饭店明码标价不违规后,这种意见更是占了上风。

虽然有渔业专家、网友撰文明确反对这种说法,指出这种鳇鱼并不贵、周边同档次甚至更高档次餐厅的同类菜肴价格比这便宜、存在导游司机拉客等,但仍然有相当多的人并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

然而,新闻发生了逆转:“天价鱼”饭店承认服务员代签账单,其餐饮许可已过期,养殖鲟鳇冒充野生鳇鱼,故意多切强卖,当日营业时鳇鱼头也并未在渔村公示的易拉宝菜牌上“明码标价”,导游自曝带人提成60%,当地官方未联络顾客,强行“洗地”,当事顾客的私人资料被曝光……另外,网友们更补充了新信息:这是一家当地众所周知的黑店,大众点评恶评如潮、多桩投诉,好评都是店家自己刷出来的……
一个饭馆,是不是“黑店”,要考虑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强买强卖、是否涉嫌欺诈,而这个店,多项都违反了。

如果我是当地人,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辩解和洗白。

问题是,如果你不是店主本人或者在这个店有股份,为什么要作这个保证?为什么要把自己、把一座城市、甚至整个地域的荣誉与一家小饭馆捆绑在一起?
一个地方有几家黑店,没啥大不了的,当地政府对其该整改整改、该罚款罚款、该倒闭倒闭,大家知道开黑店没有好下场,敢于违法的自然就少了。

但现在,不仅当地的相关部门涉嫌护短,连众多网民也纷纷表示:你说它是黑店,分明是黑我们大东北!——这个节奏,是要
让大家知道,原来不怪这家黑店,而是你们这一片儿的人都是赞同宰客的?原来在这里被宰,不仅得不到公道,还会被落井下石?你觉得,这种思维方式,对当地的发展会有好处吗?
实际上,这些年来,对地域的忠诚捍卫,已成了网络一景。

不止一个地方,只要是基于当地负面新闻引发的评论,赤诚维护自己所在的省份和地域的发言,总是最激烈的。

一些人总是自动地把自己和当地不良现象密切捆绑在一起,一旦当地有什么黑店之类的,就觉得骂的是他自己,冒犯了他本人的尊严。

无法否认事实本身,要么强调“我们这里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的”,要么强调“难道别的地方不是这样吗”;可只要事实不变,这种辩解有什么力量?
这种心态,实则是自我认知不完整,需要捆绑别的东西来刷存在感。

而地域,则是最简单、无需多加思索的一种捆绑物。

我不仅为我的家乡自豪,而且不允许别人说我的家乡一个“不”字。

但我的家乡到底好不好,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能说出来。

另一方面,我也能理解为什么网友们的焦点放在饭店已明码标价、试图证实这位顾客自身有问题上。

这是一种区隔自我与他人的方式;通过表明受害者“外地人”“不懂行”“无理取闹”,重建自己“本地人”“懂行”“守规矩”所以不会上当受骗的心理自信。

他们的逻辑就是“你别骗我,他们不懂,骗他们吧,那我就帮你说话”。

但这种心理区隔,除了帮助黑店进一步宰客,进一步地影响地区的形象之外,其实对自己也无益。

其实,要保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利益,说到底,还是应该有分清是非对错的能力,站在有道理的一方;而不是无端端地把自己和地域捆绑、和不相关的骗子捆绑,这样,才能让黑店无所遁形,文明才可能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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