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三条协会的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第四条协会统一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考试规则(二)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三)组织编写、出版、发行考试统编教材;(四)编制考试预决算;(五)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考试频次,发布考试计划和公告;(六)组织命题工作;(七)组织考务工作;(八)公布考试成绩;(九)对考试违纪情况进行处理;(十)建立考试信息系统;(十一)受理从业资格考试咨询;(十二)与考试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协会制定的考试大纲、编制的考试预决算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之后执行。
笫三章从业资格考试第六条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考试报名截止之日,年满18周岁;(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四)中国证监会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参加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成绩无效:(-)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二)以前年度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时作弊或扰乱考场秩序受到禁考处分,禁考期限未满的。
第八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由科目一和科目二组成。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协会可根据行业与市场发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者调整相关的考试科目。
(五)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六)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参加考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协会酌情给予其三至五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罚;(一)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三)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基金从业资格的规定

基金从业资格的规定1.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否要求相关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3条规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是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同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6条也规定,持有基金从业资格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之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是否需要基金从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3、34条规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是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条件之一。
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基金托管部门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拟从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少于8人,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托管业务从业经验。
3.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形有哪些?《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16条规定,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①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②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③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律师在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时是否需要审查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质?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规定,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就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发表法律意见。
5.关于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高管人员资质要求有哪些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中的规定,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变更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同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类型等申请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高管人员和基金经理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六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基金管理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为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运作,切实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六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发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定实施前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组织的有关基金从业人员考试并已在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任职的工作人员,视为已取得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并补发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其他尚未通过中国证监会组织的有关基金从业人员考试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现有工作人员,须在2000年7月1日前取得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运作,切实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金从业人员包括下列人员:(一)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助理人员;(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内设基金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经理;(四)基金管理公司的督察员;(五)基金管理公司中从事研究开发、市场推介、销售、交易、基金财务、监察稽核、电脑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六)基金托管部中从事研究开发、清算交割、基金财务、交易监控、监察稽核、电脑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前款(一)项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三)项所称基金经理是指在基金管理公司中专门负责基金投资的专业人员;(四)项所称督察员是指在基金管理公司中负责公司监察稽核工作,并可以就监察稽核情况独立向公司董事长、中国证监会行使报告权的专业人员。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最新)1、[选择题]2000年10月8日,()发布并实施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由此揭开了我国开放式基金发展的序幕。
A.中国银监会B.基金业协会C.国务院财政部D.中国证监会【答案】D【解析】2000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由此揭开了我国开放式基金发展的序幕。
2、[选择题]公司型基金依据()设立并营运。
A.公司法B.公司章程C.基金法D.基金合同【答案】B【解析】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3、[选择题]基金从业人员在向客户推荐或销售基金时,应当了解并考虑客户信息不包括()。
A.投资经验B.风险承受能力C.保证收益率D.流动性要求【答案】C【解析】常识题。
4、以下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特点的是( )。
A.组合投资、分散风险B.集合理财、专业管理C.独立托管、保障安全D.投入较少、回报较高【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包括:5、[选择题]()机构的营业网点数量众多,受众范围广。
A.代销B.直销C.包销D.承销【答案】A【解析】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数量众多,受众范围广。
6、[选择题]私募基金经理在销售私募基金时,投资者应当签订的文件不包括()。
A.投资者风险评估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B.风险说明书C.投资者符合合格投资者的承诺函D.投资说明书【答案】D【解析】选项D不包括在内: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选项A符合),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选项C符合);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选项B符合),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7、[选择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合规管理部门要保持行使权力的独立性,因此要与其他部门之间保持绝对的独立B.管理人要将合规考核工资和高管人竞聘考核相结合C.合规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合规理念贯穿到每一业务操作环节和所办理的每笔业务做到全自参与,各负其责D.公司领导是合规管理制度的制定者和传达者,应当明确合规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答案】A【解析】合规管理部在一定程度上要保持行使权力的独立性,但并不是说与其他部门之间保持绝对的独立,A错误。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3年1月26日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机构是指《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专业人员和证券业务是指《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人员和业务。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细则规定,负责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第四条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依据本细则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五条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人员,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取得从业资格。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六条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申请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执业证书的申请通过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进行。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向所在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执业证书申请表;(二)身份证复印件;(三)学历证明复印件;(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执业证书的申请程序是:(一)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第八条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机构;(二)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三)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三十日内审核完毕。
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选题(共40题)1、(2017年真题)股权投资基金的托管服务包括()。
A.Ⅰ、Ⅱ、ⅣB.Ⅰ、Ⅱ、Ⅲ、ⅣC.Ⅰ、Ⅲ、ⅣD.Ⅰ、Ⅱ、Ⅲ【答案】 B2、“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不包括()。
A.政府监管为核心B.行业自律为纽带C.科学技术为基础D.机构内控为基础【答案】 C3、按照现行规则,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完成后,应在()办理基金备案。
A.基金公司B.基金份额登记机构C.中国证监会D.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答案】 D4、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变更()以上股东,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A.5%B.2%C.3%D.10%【答案】 A5、财务尽职调查重点关注标的企业的()财务业绩情况。
A.期望B.预计C.当前D.历史【答案】 D6、关于清算退出,以下描述错误的是()A.清算退出主要有两种方式:解散清算、破产清算B.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公司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C.通过破产清算方式退出的,股东收回全部投资的可能性极小,一般情况下甚至会损失全部投资D.公司解散清算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组成【答案】 D7、信托(契约)型基金主要特点,不包括()A.信托(契约)型基金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因此,契约各方可通过信托契约进行相关约定,运作比较灵活。
B.信托(契约)型基金中,除非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基金投资者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信托(契约)型基金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需要缴纳所得税,取得缴纳的所有税,就可以避免了双重纳税。
D.信托(契约)型基金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只有基金投资者而要对取得的投资收益缴纳所得税,避免了双重纳税。
【答案】 C8、在开展基金服务业务的各个阶段,基金管理人应关注基金服务机构是否存在与提供基金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基金服务机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隔离措施,具体要求有()。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协会应加强对委托的考试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定考试实施方案,明确考试组织任务、要求和责任,保障考试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考试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第十七条 命题人员有违反协会从业资格考试保密相关规定的,协会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协会可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分或者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考试实施
第十八条 协会组织实施考务工作。本办法所称考务工作是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考区考点设置、考场安排、考场监督、试卷评阅、考试成绩和考务信息管理等。
第八条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由科目一和科目二组成。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协会可根据行业与市场发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者调整相关的考试科目。
第九条 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每科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取得该科成绩合格证明。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超过四年未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需要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或在申请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具体要求见协会相关规定。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参加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成绩无效:
(一)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
(二)以前年度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时作弊或扰乱考场秩序受到禁考处分,禁考期限未满的。
第十四条 命题委员会专家对入库前收集的考试题目采用集中审题方式,进行三轮审核,组建考试题库。题库管理人员要不断对题库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持续完善题库建设,优化题库试题结构与内容,确保考试试题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以适应行业最新发展需求。
基金从业应知应会考试流程

基金从业应知应会考试流程1. 报名资格根据最新修订的《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已被行业机构聘用的境内人员,且拥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免除基金从业考试的全部科目。
只需通过所在机构组织的应知应会知识考核,即可申请注册从业资格。
2. 组织机构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通知,以下机构可以组织应知应会考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总部及其分公司银行总行及二级以上的分支机构3. 考试内容与题型考核大纲由协会制定并定期更新,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两个方向。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核科目分为证券类和私募股权类,题型为50道单选题,考核时间为60分钟,合格标准为80%正确率。
4. 考试类型选择应知应会考核科目分为卷一(证券类)和卷二(私募股权类):证券类:适合拟从事证券类基金业务活动的人员,如公募基金管理、私募资产管理、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基金代销等。
私募股权类:适合拟从事私募股权类基金业务活动的人员。
5. 报名流程机构需注册管理员账号或登录已有账号,将拟参加考核的员工账号添加至本机构。
员工发起考核申请后,机构管理员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考核,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并通知参考员工。
员工需按指定时间、地点登录远程培训系统学员账号,集中参加考核。
6. 考核难度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为60%,而应知应会考核的合格标准为80%,考试合格分数提高,可出错的题目数量减少,难度自然增加。
当然,如何能有效的针对性备考,基金从业应知应会考试的是比较容易通过的。
在我这段时间中,已经帮助上百名考生轻松过关。
主要是刷题,针对的学习,结合往期高频考点,核心知识点编纂出题,万变不离其中!7. 证书获取流程机构管理员通过基金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审核员工提交的资格注册申请,确认信息完备、准确,并上传承诺函。
已通过“学历认定+考核”方式注册过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再次注册时无需上传承诺函。
关于基金销售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基金销售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基金销售机构:为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人员执业素质,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行为,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主席令第71号)、《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及《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第112号)、《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基金销售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条一、基金销售机构须加入中国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人员需按规定完成每年度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培训,并通过所在机构每两年参加基金业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年检。
第二条二、基金业协会实施从业资格管理后,取消只针对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的人员和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人员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考试,一并纳入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第三条三、基金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申请注册从业资格的,应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
2017年7月1日前,认可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的考试成绩:(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1、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2、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基金从业资格:1、通过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并在相关机构任职的;2、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市场基础》,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3、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同时通过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
自2017年7月1日后,上述科目的考试成绩均按照四年有效期规定执行,超过四年未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从业资格的,需重新参加考试或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类型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一类职业资格考试,主要面向从事基金管理、销售、投资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旨在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根据考试内容和对象的不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主要面向从事基金销售、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测试考生对基金产品、销售技巧、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2. 基金经理资格考试:主要面向从事基金管理、投资决策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测试考生对基金投资策略、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3. 基金分析师资格考试:主要面向从事基金研究、分析、评估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测试考生对基金产品、市场、行业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4. 基金管理人资格考试:主要面向从事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测试考生对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流程、管理要求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会有所不同,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考试大纲和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考试类型,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备考。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施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施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导读:关于基金从业考试科目与资格注册、延长考试成绩认可期的安排、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注册施行安排的通知发布。
详细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理解更多请持续____应届毕业生考试网!各机构:为进步基金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标准其执业行为,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____令第71号)、《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监会令第91号)、《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方法》及《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第1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考试科目与资格注册基金从业人员进展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可的考试科目包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标准》、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根底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根底知识》,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根底知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根底知识》(该三个科目已停顿组织考试);以及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认定方式获得基金从业资格的。
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机构、基金效劳机构(含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参谋、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效劳等机构)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根底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根底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对于在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根底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根底知识》或《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基金从业资格认定是指通过考试并符合相关条件后,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申请,获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的过程。
以下是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的相关内容:1.考试科目:基金从业资格认定考试包括两个科目,分别是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其中,科目一为必考科目,科目二为选考科目。
2.考试成绩有效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的,需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或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3.申请机构:基金从业资格可申请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4.申请流程:个人提交注册申请→机构审核→内部公示→机构提交→→协会受理→外部公示→取得证书。
5.申请条件: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相关科目考试后,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的,需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或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6.资格认定方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申请认定基金从业资格:•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6年及以上,且参与并成功退出至少两个项目;•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且从业12年及以上;•从事经济社会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从事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教学研究12年及以上,并获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申请认定基金从业资格:•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6年及以上,且参与并成功退出至少两个项目;•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且从业12年及以上;•从事经济社会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从事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教学研究12年及以上,并获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法规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法规介绍如下: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是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内进行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投资基金业务知识、投资基金估值和风险控制等。
以下是一些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相关的法规:1.《基金法》:《基金法》是我国基金行业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基金的发行、管理、运作、监管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2.《基金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该规范是由中国证监会制定,旨在规范基金从业人员的行为,促进基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该规范也是由中国证监会制定,旨在规范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行业诚信度和信誉度。
4.《基金管理人备案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条件、程序、内容等,是基金管理人合法运作的必要条件之一。
5.《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试点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条件、程序、要求等,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法运作的必要条件之一。
6.《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投资、估值、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保障了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退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要求,保障了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基金从业资格应知应会考试

基金从业资格应知应会考试概述
基金从业资格应知应会考试是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旨在测试考生对于基金行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
以下是关于基金从业资格应知应会考试的一些要点:
1. 考试科目:基金从业资格应知应会考试包括两个科目,分别是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考生需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方可获得基金从业资格。
2. 考试形式:基金从业资格应知应会考试采用闭卷、机考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每科总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3.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基金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投资理论、运作管理等,重点测试考生对于基金投资方面的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4. 考试时间:基金从业资格应知应会考试每年举行多次,具体时间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
5. 考试地点:考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6. 考试报名:考生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科目和考点等。
7. 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的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通过基金从业资格应知应会考试可以证明考生具备了一定的基金行业知识和技能,是从事基金行业的基本要求之一。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试卷409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选题(49分,每题1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设有日常机构B.日常机构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组成C.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D.日常机构有权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答案:A解析:AD两项,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下列职权:①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②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③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④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⑤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B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组成,其议事规则由基金合同约定。
C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2. 《流动性新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开放式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的管理,主要是为了防范基金的()风险。
A. 投资B. 信息披露C. 操作D. 道德答案:A解析: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开放式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的管理,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
这属于投资交易限制。
债券基金的主要投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可转债的特定风险、债券回购风险和提前赎回风险。
3. 关于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募集销售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基金从业工作经历审核方式

基金从业工作经历审核方式
基金从业资格报名采取诚信报考的方式,报考过程中,不实行审核。
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学历、学校、工作年限等个人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基金从业考试规定科目合格后,由机构申请注册从业资格,需审核学历等相关信息。
机构为个人员工开通系统账户后,个人可以登录系统进行一般从业人员注册。
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工作履历等,资格管理员进行初审和复审。
初审和复审审核通过后,提交协会进行校验。
未通过,重新修改提交,审核通过,登记完成。
协会校验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
个人填报和审核过程中,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基金从业考试科目通过后,可在四年内申请注册。
超过四年未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需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或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后,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详细介绍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详细介绍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详细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提高基金销售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素质,中国证券业协会定于2008年9月举行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与收藏。
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成立,成为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平行的独立法人社团。
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正式实施,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为切实履行新《基金法》赋予的职责,基金业协会积极推动各项考试筹备工作,于2015年9月启动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具体情况如下:一、考试概况自2003年起,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
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明确了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正式从证券业协会移交到基金业协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行业发展,基金业协会借鉴境内外经验,根据历年各方反馈的意见,对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考试侧重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基金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
随着互联网等销售方式的变革,以及产品类型的.丰富和复杂程度的增加,取消只针对宣传推介基金的人员和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人员的基金销售资格考试,一并纳入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截至报名日,年满 18 周岁;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科目设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包含三个科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三条协会的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条协会统一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考试规则
(二)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
(三)组织编写、出版、发行考试统编教材;
(四)编制考试预决算;
(五)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考试频次,发布考试计划和公告;
(六)组织命题工作;
(七)组织考务工作;
(八)公布考试成绩;
(九)对考试违纪情况进行处理;
(十)建立考试信息系统;
(十一)受理从业资格考试咨询;
(十二)与考试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协会制定的考试大纲、编制的考试预决算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之后执行。
第三章从业资格考试
第六条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考试报名截止之日,年满18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参加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成绩无效:(一)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
(二)以前年度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时作弊或扰乱考场秩序受到禁考处分,禁考期限未满的。
第八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由科目一和科目二组成。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协会可根据行业与市场发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者调整相关的考试科目。
第九条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每科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取得该科成绩合格证明。
科目一和
科目二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超过四年未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需要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或在申请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
具体要求见协会相关规定。
第十条协会应建立从业资格考试信息系统,记录参加考试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过程、考试成绩、考试现场采集照片、违纪违规信息等。
考务信息由协会统一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或泄露考务信息。
第四章命题管理
第十一条考试命题应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遵循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原则,树立从业资格考试的公信力。
第十二条考试命题工作采用专家命题与社会征题相结合的方式。
协会聘任专家组成命题委员会组织专家命题。
协会也可采取社会征题的方式向全行业公开征集题目。
第十三条命题委员会由监管部门、行业公司、中介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研究机构等有关专家组成。
命题委员会负责确定试题题库的架构设计,命题工作规范与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命题委员会专家对入库前收集的考试题目采用集中审题方式,进行三轮审核,组建考试题库。
题库管理人员要不断对题库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持续完善题库建设,优化题
库试题结构与内容,确保考试试题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以适应行业最新发展需求。
第十五条命题委员会综合考虑考试大纲、难度系数、知识点分布等要素,从题库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考试试卷,同时生成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
在组成试卷后,命题委员会审题专家依据设定的组卷模板对试卷进行整体审核。
考试试卷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保存,考试试卷的保存和传输应当遵守国家和协会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六条命题人员应与协会签署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国家及协会有关保密规定。
命题人员在命题工作期间及辞任命题工作之日起2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和从业资格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以及参与编写从业资格考试辅导资料等可能妨碍其履行保密义务的活动。
第十七条命题人员有违反协会从业资格考试保密相关规定的,协会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协会可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分或者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考试实施
第十八条协会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本办法所称考务工作是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考区考点设置、考场安排、考场监督、试卷评阅、考试成绩和考务信息管理等。
第十九条协会根据需要可委托社会专业考试服务机构和地方行业协会协助承担部分或全部考务工作,并与其签署协议,规定所承担考务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会应加强对委托的考试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定考试实施方案,明确考试组织任务、要求和责任,保障考试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
考试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第二十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考场规则。
考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计算机考试方式的标准与要求。
第二十一条主考、监考、巡考等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报考者遵守考场规则。
第二十二条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纳报名费。
报考人员应当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十三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遇有严重影响考试秩序的事件,考试服务机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并迅速报告协会。
因系统有误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考试时间拖延或者需要重新考试的,考试服务机构报协会批准后,可进行顺延或者组织重新考试。
第二十五条考试成绩由协会在考试结束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可以通过协会网站或协会指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第二十六条参加考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当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异议。
协会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六章考试纪律
第二十七条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第二十八条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人员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三)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四)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五)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六)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九条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二)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三)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四)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五)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参加考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协会酌情给予其三至五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罚;
(一)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其行为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协会对参加考试人员做出处分决定的,应告知其所受的处分结果、所依据的事实和相关规定。
参加考试人员对其所受的处分有异议的,可以自受到处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内向协会提出异议,协会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基金从业人员存在第三十条情形的,协会可依据《基金法》等相关的规定,暂停或取消其从业资格。
第三十三条协会工作人员及其他考务人员在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者盗取。
考试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的,由协会组织查处,对涉嫌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由协会会同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组织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从业资格考试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从业资格考试财务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六条中国证监会或协会对从业资格考试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外国籍公民符合条件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