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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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内容摘要: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是档案法治的基本关系之一。自由具有双重性,即自由是一种由若干权利组成的客观实体;自由又是一种由若干主观因素构成的抽象形态。法治意义上的档案自由实际就是法律尺度下的自由。档案法律对档案自由的限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客观化原则、限制自由的非目的性原则、最低限度的自由原则、正当限制原则、法律自由的优先原则等。

关键词:法律自由产生关系意义

追求自由的欲望是人类根深蒂固的一种欲望。是人的本性使然。没有一种最低限度的自由.人就无法生存,这正如没有最低限度的安全、正义和食物,人便不能生存一样(从这种角度看,认为某种程度的自由是人的一种“自然权利”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人类活动的基本目的之一,便是为了满足自由需要.实现自由欲望。达成自由目的。作为人的行为规则的法律当然得要考虑人的需要,关注人的自由问题。因此,博登海默说:“整个法律和正义哲学就是以自由观念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

一、法律是自由的保障法律的目的并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确认和保护自由恰恰是法律本身的特性。自由在法律价值中的地位主要表现为:首先,自由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其次,追求自由的真谛是法律的价值理想之一。

尽管自由是法律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但法律本身并不是自由,它是保障自由的社会形式。柏拉图言:“法律是自由的保姆。”在民主的社会中,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保护和扩大人们的自由。使大多数人摆脱不合理的奴役和压迫,能够独立,自主地从事一定的活动,选择自己的行为。正如马克思所说:“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停止运动的手段是一样。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看自由地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由此,法律保障了人

们的自由。关于这样的思想,哲学家和法学家们都有过精辟的论述。柏拉图说过:“人类必须有法律和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就像最野蛮的兽类一样。”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则讲得更透彻:

“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霍布斯在《利维坦》中阐述到,自由是在国家与法律基础上的自由,即它是以法律的存在为前提的,由法律规定其范围与内容,并由法律来保障它的实现,离开法律去谈人民的自由。或者简单地把法律看成对人民自由的限制,都是错误的。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与扩大自由。”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对自由的本质也进行了深刻地揭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鲜明指出:“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制定的法律,才是自由。”而马克思所憧憬的自由王国,也就是认识并遵循了客观规律的世界,这当然也包括法律现象。这些观点,都充分论证了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法律是对自由的保障和维护。这种保障和维护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首先,在立法上确立自由原则和规定自由权;其次,法律在国家权力的调整和限制,是保障和维护自由的重要方面。

二、自由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然而.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如博登海默所总结的那样:“如果我们从正义的角度出发,决定承认对自由权利的要求乃是根植于人类自然倾向之中的,那么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把权利看作是一种绝对的和无限的权利。任何自由都容易为肆无忌惮的个人和群体所滥用。因此为了社会福利,自由必须受到某些限制,而这就是自由社会的经验。如果自由不加限制,那么任何人都会成为滥用自由的潜在受害者。”法律对自由的限制.严格说来,就是法律为人们行使自由权确立技术上和程度上的活动方式和活动界限。

法律上采取的自由自身限标准大致有三点:第一,促进自由权利人的利益,禁止其利用自由进行自我伤害。例如,法律禁止赌博、决斗,等等。第二.禁止

在行使自由时侵犯他人相同自由和其他权利。第三,自由的行使必须体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统一。应当有利于或至少无害于社会、集体和国家。例如。我国现行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在法律与自由的关系问题上,孟德斯鸠为我们做了一个经典性的总结:“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同样也会有这个权利。”总而言之,自由是不能没有法律的,没有法律的自由.从来不可能存在。但法律也必须包含人民的自由,这样它才是真正的法律。恶法从来就是对人民自由的剥夺,是历史的反动。因此,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我们在制定和修正法律时.一定要牢记人民的崇高利益,使人民的自由在法律中得到充分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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