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正式版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细则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细则一、引言建筑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安全的重要领域,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细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施工前期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前期调查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工程地点的地质、气象、水文等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 安全培训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包括个人防护知识、事故应急处理等。
培训机构应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3. 设备检测与维护确保所有施工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在使用设备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施工中期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标识和警示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识和警示牌,明确危险区域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工人应注意遵守安全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工作场所管理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材料和工具应合理摆放,避免堆放过高或乱放导致的意外伤害。
施工现场需要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安全监测与报告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测。
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四、施工后期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验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工程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对相关设备、防火措施、安全出口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2. 安全记录和总结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系统,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并进行总结和分析。
根据总结结果,对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进行改进和优化。
3. 后期维护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维护工作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和设备,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五、结论建筑工程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施工前期、中期和后期都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 重庆市城乡建设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 重庆市城乡建设附件1,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397号令,、原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128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受理范围,凡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并已取得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央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在渝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其中,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中的混凝土预制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电梯安装企业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范围。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委托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安管总站”,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其中,在我市注册、重庆市国资委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市属建筑施工企业,和中央在渝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安管总站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我市注册的其它建筑施工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再报安管总站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1第四条,企业诚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除不予受理外,自不予受理之日起,该企业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章安全生产证的申请与颁发第五条,安全生产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按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观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八,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2,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公司的所有项目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指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四条建筑工程公司要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员参与,坚持防范为主的原则,实行责任落实、标准规范、技能培训、检查考核、安全教育和事故应急等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工程公司与供应商、分包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监督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六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制定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工具,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公司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要带头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岗位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做好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职工要履行好安全岗位责任,严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供应商、分包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要履行好安全合同责任,按照公司的安全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是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
以下是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1. 建筑工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
2. 建筑工地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设置合理的围栏和标志,保障工地的边界和安全区域;- 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道路和通道;- 配备防护用具和个人防护装备,并要求工人正确使用。
3. 施工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工作过程和要求;- 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在需要的地方设置防护网和警示标志,避免坠落和其他危险事故。
4. 建筑工地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工地安全规章制度、危险源识别和防护措施等;- 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 确保工地周围的安全环境,如清理杂物、稳定施工用地等;-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 制定紧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并确保各岗位人员能熟悉应急程序。
6. 安全检查和评估:-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重大危险源和工地重点部位加强监督和巡查。
7. 事故报告和处理:- 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同工地的特点和需求。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的同时,保护环境的安全和施工设施的完整。
以下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
1. 安全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安全培训: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控制: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和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
4. 安全设施: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网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5. 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 事故报告和调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报告发生的事故,并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7. 安全奖惩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激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8. 安全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应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接受安全检查和评估。
以上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安全生产规划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生产规划。
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安全培训计划等。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各级领导应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为员工提供积极的支持。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施工前,必须组织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规定、急救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等。
4. 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所有必需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得到准备和配备。
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索、安全网等。
二、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1. 工地出入管理建立严格的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只允许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登记其出入时间。
2. 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包括但不限于张贴警示标志、设置警示线、搭设安全网等。
3. 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器具,并穿戴合格的工作服。
特殊工种人员还需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护目镜等。
4. 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管理施工设备和机械必须经过合格的检验和维护,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
使用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演练。
5. 危险源管控建立严格的危险源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高处坠落、电气安全、火灾防范、化学品管理等。
6. 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如清理、分类和回收。
严禁乱倒乱堆,以防引发意外事故。
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所有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流程和技能。
三、施工结束后的安全管理1. 安全交底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必须对安全工作进行交底,包括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事故及处理措施等。
2. 安全验收进行全面的安全验收工作。
确保施工过程中遗留的安全隐患得到清除,安全设备和工具得到归位和储存。
3. 安全档案和总结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包括相关文件、照片、报告和记录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 安全责任制度(1) 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3) 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4)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2. 安全生产标准化(1)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要求;(2) 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3)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工艺、作业方法以及相关安全风险。
3. 安全检查与监督(1) 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2) 加强对各类设备、材料的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3)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 安全防护设施(1)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网等;(2) 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隔离、封控,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3) 加强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不影响。
5. 职业健康管理(1) 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职业病防护;(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3) 对施工人员进行合理的培训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6. 应急管理(1) 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应急管理责任人;(2) 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3) 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护设备和器材,培训相关人员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以上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二)以下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但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区和企业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1. 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权责关系。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5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第一条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对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时填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第六条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对变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换岗教育,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填写教育记录。
第八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十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不得追打嬉闹;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和安全标志等。
第十一条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由班组长全面负责,并合理安排操作面,做好安全交底。
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检查督促本班安装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监理工作,保障建筑工程从设计、施工到竣工使用全过程的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组织与职责第二条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机构,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三条监理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来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监理组织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第四条监理组织应当保证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定期加强培训,提高相关技能。
监理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和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第五条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各自承担安全生产相关的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负责确保各参建单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设计工作,设计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安全标准和规范的工程方案,并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组织好施工工人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所有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规范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
第四章监理实施要点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条件进行评估,确保满足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要求。
并按照评估结果制定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并组织进行必要的检测工作。
第十三条如果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问题,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建筑工程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五章监理报告与执行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内容包括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情况、工程质量等。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模版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模版一、安全制度建设1. 安全目标建设单位应明确安全目标,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目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减少事故发生率、降低工伤率等。
2. 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能够有效履行。
3. 安全制度建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能够有效贯彻执行。
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等。
二、安全管理要求1. 安全培训建设单位应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施工单位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
2. 安全策划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策划方案,明确安全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策划方案进行施工,并及时更新安全策划方案。
3. 安全监督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环境。
监督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人员培训、作业方式、安全设备等。
4. 安全设施建设单位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命防护设备、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
确保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使用这些设施。
5. 隐患排查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整改要求进行处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安全教育宣传1. 安全教育建设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前安全教育、定期安全培训、新员工安全培训等。
通过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宣传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向员工传递安全知识、提醒潜在安全风险,并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3. 安全奖励和惩处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奖励和惩处机制,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嘉奖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警告、处罚等。
四、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流程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二、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
三、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四、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协助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六、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生产监理报告,总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八、监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验收,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九、监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监理服务合同,保守施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和相关信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十、监理单位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监理能力,积极参与相关行业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监理水平的提高。
安全生产监理是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维护公共利益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建设工程的安全稳定进行。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中,监理单位的资质和监理人员的素质是关键的一环。
监理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理资质,具备一定的实力和经验,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建设单位应该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
此外,监理人员也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他们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合格。
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监理单位应该注重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具备应有的监理能力和责任心。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范文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一、前言本安全管理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单位,并应严格执行。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1.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2.建设单位应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
3.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沟通交流,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生产控制措施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提交完整的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2.施工单位应保证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施工单位应进行合理的工序计划,确保各工序之间的安全衔接,避免事故的发生。
4.施工单位应对每个工作岗位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
6.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四、责任与处罚1.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3.施工单位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不明确、安全制度不完善、对安全事故处理不力等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职、降职等。
五、奖惩机制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文化建设机制,鼓励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做得好的施工单位,应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3.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和处罚。
六、监督与评估体系1.建设单位应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建筑工程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1.1为确保工程部所辖(施工、作业及办公)区域的现场安全,完善工程部安全责任保障体系,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度,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有限公司工程部。
1,定义1.1工程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指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将本部门所辖范围按照“区域-风险-责任-管理”的原则进行细分,形成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格中工程、场地、人员的巡查,建立监督和处置相协调的主动发现、及时处置的工程动态管理的一种方式。
1.2通过制定强势管理措施,对各个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置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通过对施工、作业及办公区域现场危险源进行提前识别以及制定控制管理措施,尽可能降低事故发生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轻伤事故,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
1.3工程部安全员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实施细则;工程部各分部主任负责细化本部门网格内的工作任务及分工。
2,职责及组织机构2.1总网格长(一级网格)3.1.1总网格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1.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3.2.3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考核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安排、督促责任人进行整改落实。
3.L4根据工作内容把总网格划分成若干区域网格,并确定区域网格长。
3.2区域网格长(二级网格)1.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协助“总网格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2.2对重大安全隐患、未能按时整改或责任人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总网格长”书面汇报并跟踪落实。
4.2.3根据工作内容把区域网格划分成若干单元网格,并确定单元网格管理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确保建筑施工工作的安全性和高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员工,包括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领导,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与施工工程安全相关的信息和事故。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环境。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由专职人员组成,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做好安全督促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十三条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
第十五条各部门和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
第十六条设备供应商和施工队伍应确保施工工地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流程。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的各类建筑工程,包括室内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水暖与电气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第四条建筑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第五条建筑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建筑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劳动者代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八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第九条建筑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信息和事故经验教训,作为日后的参考。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器材,提供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建筑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警示标志和警戒线,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第十六条建筑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第五章安全事件处置第十七条建筑企业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
第十八条建筑企业应及时报告安全事件的情况,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
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审查流程
提交申请材 料
现场核查安 全生产条件
审查申请材 料完整性
颁发安全生 产许可证
审查要求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建立健全
01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与监督
许可证的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企 业需要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 期申请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许可证的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 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 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许可证的吊销:对于存在严重违 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原发证机关 可以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的注销与撤销
撤销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注销与撤销程序:申请、审 查、注销或撤销决定
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申请与审查
申请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申请材料
•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证明材料 • 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 职业危害防治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最新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最新版)1范围本实施细则给出了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在泉州市内从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相关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在泉州市内从事生产安全管理活动中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实施。
不论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的资质等级、管理模式,工程规模、类型、地点,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时,除应遵从本实施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16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8、《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09]87号)9、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10、《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1、《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12、《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1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14、《泉州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泉安委〔2016〕33号)15、《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6〕101号)16、其它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实施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实施细则一、前言建筑工地是一个复杂的现场,涉及到多个工种和设备,在工程进度紧张的情况下往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为了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人和设备的安全,制定了本实施细则,以规范和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检查人员及资质要求1.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熟悉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检查人员需持有相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
3.检查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检查内容及频次1.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识是否完整清晰。
2.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裸露电线、易燃物品等危险因素。
3.施工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安全带等安全设备。
4.施工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使用是否规范。
5.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及时整改。
四、检查流程1.制定检查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
2.实地走访建筑工地,仔细观察检查对象。
3.检查人员逐项核查检查内容,填写检查记录。
4.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五、整改及追踪1.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清单,责任人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2.完成整改后,需重新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检查结果报告1.检查完成后,制作检查报告,明确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
2.报告需按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以便监管和指导。
结语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是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希望通过本细则的实施,能够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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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正式版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
部。
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
第一条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对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时填报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工
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第六条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对变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换岗教育,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填写教育记录。
第八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除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九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十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不得追打嬉闹;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和安全标志等。
第十一条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由班组长全面负责,并合理安排操作面,做好安全交底。
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检查督促本班安装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班组要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活动,召开班
前安全会,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班组要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不准隐瞒不报、虚报和迟报。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要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国家、省规范统一要求的安全标志、标牌。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
人员要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第十八条施工材料、构件、机具要堆放整齐,并挂定型化的标牌。
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品种、进厂时间等。
废料、垃圾要有固定存放地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禁止随意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
第二十二条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第二十三条现场办公室内应悬挂岗位
责任制,并采用印刷体文字,镶嵌在玻璃镜框内。
第二十四条宿舍及办公室用电必须安全。
第二十五条应经常保持宿舍及办公室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二十六条高处作业需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需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损伤、裂痕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申报更换。
第二十八条凡在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上的
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每台用电设备均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第三十条各类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三十一条操作者应熟知机械、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二条施工机具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第三十三条操作人员离开用电设备
时,应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第三十四条使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地。
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第三十五条电焊机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多台焊机接零装置应有单独的接线端子板,不得跨接。
第三十六条电焊机的手柄、压力拉柄、夹具应灵活。
绝缘良好,操作人员脚下应设木制平台,并做好防火档板。
第三十七条电焊机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并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或二次触电保护器。
第三十八条焊接场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并应穿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电焊机焊把、把线应绝缘良好,把线长度不大于30米,接头要包扎良好,并不得超过3米。
第四十条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进行焊接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露天作业时,电焊机须有防雨设施。
第四十一条气割作业时,氧气-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
距离不足时应有隔离措施。
第四十二条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得
平放,应配有支撑架。
第四十三条气瓶存放地点应有明显标志,有防晒、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四条气瓶的防震圈、防护帽应齐全。
第四十五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项目施工队认真遵照执行。
若有违背,公司将视情况,酌情给予处罚。
同时公司还将对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