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依法治国背后的医患关系
浅谈医患关系
浅谈医患关系作者:趙子評来源:《中文信息》2018年第11期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8)11-0-01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并进一步指出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进一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助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然而在这一宏伟的格局下,却有着不和谐的杂音,那就是医患矛盾频发。
现阶段,我国的医患矛盾主要集中体现在医疗结果、医疗技术、服务态度、医疗费用、医疗时间和医疗贿赂等六个方面[1],整体呈现出基数多、增长快、规模大,程度强、分布集中和社会舆论影响较大五个特征。
在整体上来看,目前医患矛盾还具有持续存在,非医疗过失性矛盾加剧等趋势。
笔者认为,医患矛盾突出主要与以下几点原因有关:一是患者不信任医生护士,认为其以利益为中心存在过度医疗。
二是医生与患者平均治疗时间缩短,与医生人员少工作繁重有关。
三是医生和患者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与现下的医疗体制有关。
笔者始终认为,医患应该是与死神斗争的同盟军关系,不应该也不能成为对立的存在。
所以,我们必须要集中政府、医院、患者、医生所有体系参与者的力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打破现有的黑与白、昼与夜的对立存在,助推2020年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实现。
一是政府要强化顶层设计,从源头杜绝医患对立的可能性。
我们知道‘看病贵’和‘看病难’是医患矛盾重灾区,呈现标准的‘两头叫中间笑’的格局[2]。
看病贵很普遍,患者埋怨费用高,以怀疑的眼神望向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感慨收入低,不少人哀叹工作五年都还没有来得及赚回学费钱。
为了解决这一格局,政府应当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抓住主要矛盾,顺势而为,推出针对性措施。
措施以降低药费和医疗器械的费用,提高医生诊疗费用,总体降低患者的住院费用为目标,制定一系列标准流程,来有效解决‘看病贵’的问题,推倒医患之间的经济矛盾大山。
依法治院医患关系和谐职工关系融洽(经验汇报材料)[共5篇]
依法治院医患关系和谐职工关系融洽(经验汇报材料)[共5篇]第一篇:依法治院医患关系和谐职工关系融洽( 经验汇报材料) 依法治院医患关系和谐职工关系融洽根据会议安排,现就XXX开展依法治院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2014年,我院秉承“XXX管院、XX治院、XXX、XXX、XXX”的发展理念,通过加强组织保障、全员动员学法、建章立制守法、保障权益护法,医院已逐渐形成了“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的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有效维护了患者、职工、医院的利益。
XXX年,共接待医疗投诉XX件,比去年同期下降XX%,其中由于患方对医学不了解,合理解释后,得到患方认可的XX件,经协调解决好的XX件,没有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
XX年被表彰为市XX先进集体,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表彰为省法制先进集体,法治医院建设初见雏形。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
要听到职工真实的声音,要感受到职工真诚的意愿,要让员工的正确想法得到实现,只有开门纳谏,民主管院。
医院成立了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设立纠纷调解办公室,科室设置医疗服务投诉点,围绕医患纠纷的预防和调处,以案释法,向患者及家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制订依法治院相关文件,并在合同管理、医疗纠纷、非诉讼代理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
依法治省宣教组组长,市委书记等部门主要领导多次亲临医院指导工作,为依法治院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全员动员,学法懂法。
医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好一满意”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学习、培训、考核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普及提高医疗法律及法规。
一是在召开各种会议时,会前集中学法,增强法制意识。
二是邀请检察院、司法局等专家,作廉政警示、依法执业等专题培训,提高医护人员依法执业能力,强化廉洁行医意识。
三是走进病区,利用公休座谈会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法律知识辅导;深入社区街道、乡镇、养老院等开展义诊,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医患关系和法律法规
医患关系和法律法规医患关系是医学伦理学和医学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旨在确立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维护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保障医患之间的互信与和谐。
在医疗领域中,医患关系的处理涉及许多法律法规,并对医生和患者的权益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将探讨医患关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医患关系的定义与特点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包括医生提供医疗服务、患者接受治疗和医患之间的情感交流等方面。
医患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不对等性:医生在医疗活动中具有专业知识和技术,而患者相对缺乏医学专业知识,这导致医患双方在权力、信息和经济方面的不平衡。
2. 信息不对称:医生掌握着大量的医学知识和诊断技术,患者对于疾病和治疗的了解相对有限,从而导致医患关系中信息的不对称。
3. 专业性和隐私性:医生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隐私信息,患者需要信任医生,并保护其个人隐私。
二、医患关系的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医患关系,维护医生和患者的权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法律手段约束医患双方的行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医患关系法律法规:1. 医疗法律法规:不同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一系列医疗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法、医疗责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医生在医疗活动中的义务和责任,规定了医生应当提供某种医疗标准,以及医疗纠纷解决的程序等。
2. 医患合同:医患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医患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医患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平等自愿,并明确约定医疗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治疗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3. 患者知情同意:医生在提供治疗或手术时,应当向患者详细解释其病情和治疗方案,患者在充分了解情况后作出知情同意。
这是保护患者自主权和知情权的重要法律要求。
4.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收集和使用患者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守相关的隐私保护法规,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用于非医疗目的,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隐私。
当前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之我见摘要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这一关系的协调与否直接影响着整个医疗卫生领域实践活动的开展与良性运转。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不仅能使医生与患者互相沟通、信任,最大限度的减轻患者身心痛苦,而且还能促进医德医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紧张,彼此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加,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当前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在社会进步、市场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观念变更的形势下,医疗技术飞速发展,医疗条件不断改善,医疗设备屡次更新,医院想方设法创造舒适的就医环境,但是在现实中,医患关系还是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因素。
一是两者之间经常性的利益冲突和缺乏信任。
医务人员一方面为了经济利益,一方面为防止医疗纠纷或为降低医疗风险,在医务活动中过度检查、开“大处方”,使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很多患者看不起病、吃不起药。
二是医疗服务质量下滑。
大量调查表明,恶劣的医疗服务态度是导致医患冲突的主要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医疗卫生部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冲突日渐明显,很多医务人员不能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
三是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一定程度的存在,败坏了医务人员的形象等等,使得医患之间的诚心面临危机,社会对医务人员的总体评价负面形象增加。
四是医疗纠纷在各医院时有发生,而且还出现个别患者或患者家属伤害医务人员的极端事件,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甚至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使得不少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认为当前医师执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宁愿放弃风险性高的各种手术或医疗行为。
五是患者对医疗服务期望太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物质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少人对享有的医疗保健水平同其他生活水平一样不断有更高的要求,但与医疗卫生行业现有条件的差距越来越大,而不理解现有的医疗水平的提高是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
依法治国背景下,众委员纵议医患关系
依法治国背景下,众委员纵议医患关系
刘志学
【期刊名称】《中国医药导报》
【年(卷),期】2015(012)008
【摘要】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由凌锋委员发起、随后有89名全国政协委员联署的界别"紧急提案",针对日益严峻的医患关系、针对不断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呼吁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卫生场所给予安保,本刊曾对此做了深入、及时的报道。
一年过去了,这份"紧急提案"的落实情况如何?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对于医患关系、对于医疗纠纷,医卫界的政协委员们还在关注哪些问题?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他们又有什么新的期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本刊记者就这些话题,分别采访了多位全国政协委员。
【总页数】5页(P3-7)
【作者】刘志学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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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乱时代下的"乌合之众"r——在《一九八四》中特定历史背景下"人"的角色作用 [J], 黄佳敏
2.政协委员热议医患关系 [J], 凌寒
3.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里程碑——代表委员热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J], 无
4.智众时代:"智众传播"的特征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融媒体背景下基于受众与媒体关系根本性变革的思考 [J], 包国强;黄诚;厉震安
5.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医患关系改善之研究 [J], 陈颖;黄羽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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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依法执业意识,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系列培训-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加强依法执业意识,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系列培训-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介绍整篇文章的背景和重要性。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展开:1. 医患关系的紧张性:当前社会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矛盾频发,甚至导致医患纠纷事件的发生。
这种情况使得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成为当务之急。
2. 依法执业的重要性:医生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该高度重视依法执业,遵守医疗法规、伦理道德和职业操守,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 依法执业与和谐医患关系的关系:加强依法执业意识可以提高医生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医生的职责,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遵守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能够加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消除误解和矛盾,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与发展。
4. 培训的必要性:为了提高医生的依法执业意识和医患沟通能力,有必要开展相关培训。
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旨在通过加强依法执业意识的培训,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实现医患双方的共赢。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组织架构和内容安排方式。
对于本篇文章《加强依法执业意识,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系列培训》的文章结构如下所示:1. 引言:介绍本篇文章的背景和目的,引起读者的兴趣。
2. 正文:2.1 加强依法执业意识的重要性:通过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介绍,阐明医务人员加强依法执业意识对于保证医疗质量和维护患者权益的重要性。
2.2 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性:探讨当前医患关系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分析加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3 加强依法执业意识对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作用:介绍依法执业意识对于改善医患关系的积极作用,如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优化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影响。
3. 结论:3.1 总结:对正文内容进行总结,强调加强依法执业意识以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
3.2 对依法执业意识培训的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依法执业意识培训建议,以帮助医务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人民时评:用法治营造和谐医患关系
人民时评:用法治营造和谐医患关系凡事依照法律,让正常工作的医护人员“有人撑腰”,让遭受损失的群众“有地说理”,是“平安医院”建设的题中之义“有理无理,闹大了再说”,是一些人遇到医患纠纷时的想法;与之相应,“有责没责,赔点钱得了”也是一些医院处理纠纷时的态度。
今后,这样的做法将被叫停。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滋事行为制止前不得调解、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
近年来,因医疗问题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已经成为社会新闻中的一个类别。
从围殴医护人员,到花钱雇医闹、强迫医生下跪,医疗领域的暴力事件和违法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痛点。
任由这一现象发酵,不仅将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破坏医患之间的信任,也将滋生社会戾气,让非理性的行为在社会中蔓延。
正因如此,四部门此次出台文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惩处涉医犯罪,不仅剑指“花钱消灾”,更力图建立一个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谐的医患关系。
不可否认,对有些医院负责人而言,“花钱消灾”是最简单的一种问题处理方式,只要对方喊出的价码能够承受,就巴不得“赶紧打发他们走”。
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模糊了法理上的是非,看似“简单快捷”,实则埋藏了很大的隐患,变相鼓励了一些无理取闹甚至职业医闹的产生。
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医院现场处置能力不足造成的。
医生都是知识分子,让他们承担职责之外的纠纷处理,实在是强人所难。
正确的做法,应该由相关机构对涉医事件做到充分预案、及早介入,确保事件从一开始就进入法治轨道。
除此之外,还应推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调解体系,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
无论是对医生还是对患者而言,遇事一断于法都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此次出台的文件,并不存在有人担忧的偏袒谁的问题,而是重申法治之于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意义。
就像很多人指出的,对一般患者而言,医疗领域存在着巨大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很容易被非理性情绪误导。
全面依法治国在医疗中的体现
全面依法治国在医疗中的体现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全面依法治国在医疗中的体现。
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
简单来说,就是国家的一切工作都要按照法律来办,不管是谁,都不能违反法律。
那么,全面依法治国在医疗中到底有哪些体现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我们国家的医疗服务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医疗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确保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
比如,我们国家实行的分级诊疗制度,就是为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2. 依法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全面依法治国还要求我们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
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生,都不能违法乱纪,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比如,我们国家规定,医生不能随意给患者开药,要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来开具合适的药物。
这样一来,就能有效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3. 依法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全面依法治国还要求我们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这就意味着,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治疗方式。
比如,我们国家实行的医保制度,就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就医权益,让患者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 依法打击医疗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依法治国还要求我们严厉打击医疗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生,一旦违法乱纪,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比如,我们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医疗领域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一些贪污腐败的医生,让他们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5. 依法推进医疗改革和创新全面依法治国还要求我们推进医疗改革和创新。
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医疗模式和技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比如,我们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以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医患关系中的公平与公正
医患关系中的公平与公正在医患关系中,公平与公正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医患信任、沟通和合作的基础都是建立在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之上。
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都应该尊重并遵循这一原则,以促进和谐与合理的医患互动。
本文将探讨医患关系中的公平与公正,并提出一些改善这种关系的建议。
首先,公平在医患关系中至关重要。
患者在接受医学服务时,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医生应当对所有患者一视同仁,不分国籍、性别、种族或经济地位。
公平的体现可以在各个方面,比如对待患者的态度、提供医疗资源的分配和用药方案的制定等。
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而患者也要主动配合医生的治疗,不因自身条件而寻求特殊待遇。
其次,公正同样重要。
在医患关系中,公正意味着医生应该根据客观的医学知识和道德规范,全面客观地对待患者。
医生不应该因个人偏见或其他非专业因素干扰自己对患者的判断和决策。
公正还体现在对待医疗错误的处理上。
医生应该勇于承认和纠正自己的错误,尽力减少患者遭受的损失。
而患者也要正确对待医疗事故,有理智地追求补偿和教训,而不是追求过度的索赔。
如何改善医患关系中的公平与公正呢?首先,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生在专业行为和决策上始终遵循公平与公正的原则。
这包括对医生进行医德和法律知识的培训,监督医生的执业行为,及时处理医疗纠纷等。
其次,患者应该加强自我教育,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患者要求合理的医疗服务,同时也要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并以理性和成熟的态度处理医疗纠纷。
另外,加强医患沟通也是改善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
医生应尽量向患者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预期效果,而患者也应向医生提供详细的病史和症状描述,以促进双方的理解和信任。
在医患关系中,公平与公正是维系医疗秩序的基石。
只有通过公平对待患者和公正处理医疗问题,才能建立起良好的医患沟通和信任。
医患关系不仅关乎个体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
因此,医生和患者都应该认识到公平与公正的重要性,做到公平对待和公正行事,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平等和融洽的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心得体会推荐)
医患关系心得体会推荐)医患关系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1医疗卫生工作与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医疗卫生服务看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看党风政风建设,看*治理水*,看社会公*和谐。
因此,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构建和谐社会又离不开和谐的医患关系。
多年来,医疗卫生治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许多医院实行开放式治理,建立医患沟通监督机制,保证医疗信息畅通,在这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医患关系紧张,彼此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加,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我们必须充分熟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医患关系现状及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医患关系从总体上看,是基本和谐之中存在着局部的不和谐,和谐是主流,不和谐是支流。
医患关系成因复杂,有医疗资源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患者有意见;有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足;也有更复杂的社会因素。
既有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还有治理监督不力等原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不能换位思考。
部分医务人员不能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
而有些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
(二)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有统计表明:在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中,由于医患沟通不够,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的纠纷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二。
(三)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情况。
治并救人原是一体的,但有些医生却只重视“脖不重视人;在有些医疗机构,医疗活动只强调依*仪器设备,忽视医生与患者的交流。
(四)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影响医患关系的直接原因。
我国虽已于几年前就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光是事故鉴定费用就高达几千元,患者维护权益成本太高,要想通过正常渠道维护权益,实际上仍是件很难的事情。
法治视野下的和谐医患关系构建
医患纠纷的产生 , 括 完善 法律制度 、 包 培养 法律 意识 、 强法治化 管理、 加 准确认识和把握双 方的权利 、 义务及 法律 地位 等 , 而 当医患纠纷 不可避 免的产生之后 , 则积极主动 采取 调查 、 成立 医事仲裁庭 、 进行 非诉讼 和诉讼 等各种法律对策 予以解 决。 以实现 医患关 系的协调 、 统一 , 步走 向和谐 。 逐 【 关键词 】 法治视 野; 和谐 ; 医惠关 系 [ 中圈分类号 】 R一 5 0 [ 文献标 识码 】 A
医生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5篇
医生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5篇医生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精选篇1)根据《__省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医发〔__年一开始始,在医院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领悟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这一句话的深刻含义,体会到做为一名医务人员身上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医生是一种责任,医生是一种义务,而医生更是我的骄傲。
医生要肩负着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要做到让病人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九不准规定为我今后医疗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避免了我在医疗工作中出现错误。
正像医生职业道德所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我一定会遵守九不准的规定,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九不准具体学习内容如下: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改善服务态度,改善服务用语,提高服务质量而不是提高灰色收入。
尽量避免因言语不当引起的误会,让病人在本院有回到家的感觉,让病人进医院时的愁容满面,到回家时的眉开笑意。
一句不经意的问候,一个真诚的微笑,就可以温暖患者的心房,给他们以战胜疾病的信心,以病人为中心,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做病人之所需,敬业爱岗,取信于患者,没有豪言壮语,只有无私奉献,用温馨的微笑恪守那个神圣的誓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缔造人间爱的真谛,而我们的工作,也在平凡中得到了升华!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严禁自己收受病人及其家属的财务和接受吃请,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赢得市场,赢得民众的信任,从而得到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5篇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5篇第一篇: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医患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共同体”。
因为“医”和“患”不仅有着“战胜病魔、早日康复”的共同目标,而且战胜病魔既要靠医生精湛的医术,又要靠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和积极配合。
对抗疾病是医患双方的共同责任,只有医患双方共同配合,积极治疗,才能求得比较好的治疗效果。
医患双方在抵御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都处于关键位置,患者康复的愿望要通过医方去实现,医方也在诊疗疾病的过程中加深对医学科学的理解和认识,提升诊疗技能。
在疾病面前,医患双方是同盟军和统一战线,医患双方要相互鼓励,共同战胜疾病。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
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的体制,都促使患者承担了过多的诊疗费用。
同时,社会贫富分化,矛盾加剧的问题在费用高昂的诊疗过程中被激化。
(二)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基层医疗资源不足,水平欠缺,经常发生误诊的现象,使得病人为寻求可靠的诊疗向大城市的三甲医院集中。
医生超负荷的工作使其无力完善与患者的沟通。
同时,医疗教育的制度并未在医患沟通技能中给予学生强化训练,使得医生缺乏良好的沟通技能。
(三)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情况。
治病、救人原是一体的,但有些医生却只重视“病”不重视人。
(四)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影响医患关系的直接原因。
我国虽已于几年前就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光是事故鉴定费用就高达几千元,患者维护权益成本太高。
(五)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新闻媒体不够详实的报道,促使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不能换位思考。
部分医务人员没有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
用法治涵养医患关系
用法治涵养医患关系作者:徐飞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6年第12期2012年哈尔滨“杀医案”、2013年10·25温岭杀医案、2016年1月“中科院大战北医三院”等事件时有发生,影响正常的诊疗秩序和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长此以往,将损害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最终患者正常就医以及健康也得不到保障。
引发医患矛盾的原因有很多,本文从研究和完善法律规范着手,加强对医患关系的法律规制,用法治涵养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我国医患关系的主要现状过去医疗卫生资源比较匮乏,医患之间却互相尊重,彼此信任,医生常常有着很高的社会地位,患者也往往怀着感恩的心对待医生,医患关系比较和谐。
在物质较为发达,医疗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昔日医患之间的和谐关系已经发生变化,各种打砸医院和伤害医务人员的场景不断频现,导致新时期医患关系紧张。
二、目前我国调整医患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1.关于医疗损害责任适用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共十一个条文;最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将试图通过医闹获利已列入刑事处罚范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计七章六十三条等法律规范都对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进行法律规定。
2.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管理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医疗机构医师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护士条例》规范护理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行为提出了更加严格详细的规定要求。
3.其他。
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我国医療责任保险的覆盖面。
法律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矛盾,保障了医患权益,然而医学有很强的高风险性,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所以医患矛盾时有发生,需要不断完善现行法律制度。
三、我国医患矛盾的主要原因1.医患法律意识淡薄。
依法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保咨询、妥善处理各种医保投诉。我们发现,有的患者对医 保新政不知晓、不理解;有的患者对医保规定有误解、有曲解; 更多的患者是对医学科学水平的相对局限性和医疗预期过高 的现实问题理解不够。或发生医患双方都不愿看到的不良后 果时在情感上难以接受;也有医务人员沟通不到位、服务不到 位的情况。在与患者的沟通过程中,我们注意用热诚耐心的 态度、通俗易懂的语言,举例子、讲道理,解析政策、介绍规定, 让这些患者知晓作为参保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自觉规范其就 医行为;同时我们还注意换位思考,多从患者的角度,认真体 会物质与心理需求的问题,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 量、强化细节服务,特别是情感的理解与尊重,将问题解决于 发生之前,将矛盾化解于激化之前睁J。一 就这样,我们通过与方方面面的有效沟通交流,切实提高 了我院医保管理工作的水平与实效,使我院的医保工作能够 更加规范有序的开展,2011年被评为市级医保管理工作先进 单位。
1.1.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院被推向市场,由于社会保 障体系、补偿机制不完善,医院必须靠自身生存,不得不加入 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很多医院为 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医疗服务中出现开大处方、滥检查、 多收乱收费、滥用高新仪器设备和药物的现象。设备和药品 的不合理使用,也造成卫生资源的严重浪费,医疗服务价格的 增长,使患者日感负担加重,这种“看病难、看病贵”的怪现象 经常引发医患冲突。白农天使变成“白眼狼”,医患矛盾一触 即发。
1.1.2
律的规定制作的公文——直接的法律文件:例如诊断证明、死
亡证明;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档案法》、《医药卫 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病历是国家当然的档案资料,其 证明力非常明显而容易确定。事实证明,合格病历是应对医 息纠纷的王牌。一旦发生纠纷,合格的病历、详细的记录常常 是医院、医生、护士的关键证据;倘若记录不合格、不详细。即 使医生、护士没有过错,一旦发生纠纷,没有确凿的证据为自 己辩解,也可能导致败诉。因此,医院应落实《病历书写基本 规范》,督促医务人员认真、详细地做好各项医疗记录,尤其是 病历的书写。(3)医务人员应加强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学 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医务人员应加强各种法律知识的学 习,重点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 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加强三基三产等业务知识学习,熟 练地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储备,融会 贯通;加强对心理学、伦理学、哲学、医学逻辑学的学习,增强 心理素质,以应对临床上出现的各种变故。 Z2尊重患者的权利 2.2.1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临床诊断、治疗过程中,知情 同意是患者及家属的权利,相应的医务人员有告知的义务。 《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 介绍病情,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 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 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是告知患者,及时解 答其咨询;另外,《侵权责任法》第55条及《病历书写基本规 范》第10条均有相关的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医护人员应向 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 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 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 疗药费情况等,并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 家属提出的问题。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 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医疗过 程中,医生应以书面形式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只有在患者 本人无法履行其权利的情况下,如患者处于昏迷、神志不清等 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允许征得患者家属的同意。来成年 人或精神病患者应征得患者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医学论文:培养医学生用法治思维视角看待医患关系
培养医学生用法治思维视角看待医患关系面对日益凸显的医患纠纷和医患矛盾,轻者民事打官司、赔钱,重者引发直接伤害医务工作者的刑事案件,医务工作者群体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医疗行业也渐渐步入“高危”行业。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一线医生因执业而引发的纠纷与矛盾时“怎么想、如何做”,现实问题已经摆在了面前。
从学生抓起,培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应对医患矛盾,从法治思维视角看待医患关系,不断提升在法治的框架下处理危机、化解矛盾的能力,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出发,从而构建和谐有序的医患关系,这也是各级医疗教育者和医务管理者的责任。
一、深入理解法治思维内涵,夯实思想基础树立职业自信“法治思维”包含“法治”和“思维”两个语词,属偏正结构。
其中,“法治”是对“思维”的限定性描述,而“思维”是“法治”的归属性范畴。
因此“法治思维”的语义分析要先从“思维”入手。
“思维”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两个解释,一是在表象、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认识活动的过程;另一个是进行思维活动。
而法治一词很早就出现在古书中,《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
”《淮南子??锫垩怠罚骸爸?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
”法治主张以反映人民利益和意志的法为准则处理国事,根据法律治理国家,与“人治”相对,二者是不同的治国理念。
人治强调个人权力在法律之上,而法治理念正好与其相反。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其理念是根植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必然性要求之中,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
综上,法治思维强调的是使用法治的精神、理念和方法去认知实践,解决问题,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用法治涵养医患关系
用法治涵养医患关系徐 飞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2012年哈尔滨“杀医案”、2013年10・25温岭杀医案、2016年1月“中科院大战北医三院”等事件时有发生,影响正常的诊疗秩序和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长此以往,将损害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最终患者正常就医以及健康也得不到保障。
引发医患矛盾的原因有很多,本文从研究和完善法律规范着手,加强对医患关系的法律规制,用法治涵养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我国医患关系的主要现状过去医疗卫生资源比较匮乏,医患之间却互相尊重,彼此信任,医生常常有着很高的社会地位,患者也往往怀着感恩的心对待医生,医患关系比较和谐。
在物质较为发达,医疗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昔日医患之间的和谐关系已经发生变化,各种打砸医院和伤害医务人员的场景不断频现,导致新时期医患关系紧张。
二、目前我国调整医患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1.关于医疗损害责任适用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共十一个条文;最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将试图通过医闹获利已列入刑事处罚范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计七章六十三条等法律规范都对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进行法律规定。
2.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管理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医疗机构医师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护士条例》规范护理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行为提出了更加严格详细的规定要求。
3.其他。
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
法律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矛盾,保障了医患权益,然而医学有很强的高风险性,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所以医患矛盾时有发生,需要不断完善现行法律制度。
三、我国医患矛盾的主要原因1.医患法律意识淡薄。
医患法律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常常存在重业务轻管理,轻法律的状态,常常忽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随着人们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患者对自己就医权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这就需要医务人员在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的同时,还要善于学习医学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用法律维护医患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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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依法治国背后的医患关系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构建和谐社会又离不开和谐的医患关系。
一、医患关系的现状:随着社会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和人际关系都发生了变化,医院内的医患关系也发生了变化。
传统关系正在被平等互助关系所取代,医患关系紧张,彼此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加,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由此,对医院维稳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人群:医师和病人,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已由单纯医学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患”也由单纯求医者扩展为与之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医者以为患者谋利益为己任,医务工作者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他们为患者解除痛苦,捍卫生命,被施救的患者往往怀着感恩的心态对待治疗自己的医生。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发展和国家社会保障发展相对滞后,再加上新药品、新医疗技术和新设备的引进使医疗费用大幅度上涨。
虽然卫生主管部门已做了多方面努力,但仍然有很多患者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矛盾直接转化成医患冲突,医院成为冲突发生的前沿。
近些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矛盾十分突出。
医疗环境中存在一种现象,一方面,患者怨声载道,抱怨自己付了医药费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甚至自身利益受到伤害;而另一方面,医生叫苦,自己在承担繁忙的临床工作的同时又要承担来自各方的压力。
病人对医务人员不信任,医务人员对病人的信任度不高,现在医院存在着被医疗纠纷困扰的问题。
二、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有很多,从根本上来说:我们目前正处于新旧观念更替的变革时期,各项政策措施没有配套,社会置身于国家的不断变革中,必然要衍生出各种矛盾和冲突。
(一)从患者方面来看:1、患者对个人健康越来越重视,且对医生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然而并不知道治疗疾病的复杂性及医学科学的局限性;2、医生与患者之间沟通不够,或者说医患双方存在着不正常的沟通方式,常常成为激化矛盾的主要原因;3、有些病会产生不良心理影响,如癌症、慢性病、长期不愈或对社会、政策等方面,患者产生不满、绝望心理,将会迁怒于医务人员。
(二)从医院方面看:1、由于所从事的职业具有特殊性、科学性强、风险性高的特点,而收入相对低导致少数医务人员心理失衡,趁治病机会搞行业不正之风:“吃”“拿”“卡”“要”,药品制造商和经销商也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损害了医务人员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以及患者的切身利益。
2、部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不够高,对患者冷、硬、推、顶,使患者产生不满心理,冲突、纠纷的发生不可避免;3、医生的医疗水平存在高低,一旦在医疗过程中发生了差错,延误了病人的诊治时间,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病人生命,致使医患关系急剧恶化。
(三)其他方面:社会舆论对医院的片面指责,媒体的炒作和错误的引导,增加了患者对医生的偏见,媒体成为了影响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主要原因,成为医患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催化剂;政府的政策、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和对医药卫生的财政投入也跟不上变革的需要等等都成为导致医患关系长期紧张的原因。
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性:最近几年来,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行业,而且已成为导致社会不和谐的一大因素。
特别在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形势下,和谐的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
人是和谐社会组成的基本元素,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以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为重要前提。
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发展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发展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要问老百姓现在最怕什么?答案多半是怕得病。
生病看医生,要花很多钱,小病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大病可能要几万甚至更多。
“健康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福利之一,离开了医疗可及性及公平性,公民的生活满意度就会下降,容易成为对社会的不满者”,必将影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在疾病面前,医患双方是同盟军、统一战线,医患双方要相互鼓励,共同战胜疾病。
“医”和“患”有着“战胜病魔、早日康复”的共同目标。
对抗疾病是医患双方的共同责任,只有医患双方共同配合,积极治疗,才能求得比较好的治疗效果。
四、依法治国环境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意见: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在当前依法治国的新局面下,就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思考谈几点认识:(一)增进医患信任。
医患之间本应是和谐的关系,医护人员对患者悉心诊治,患者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健康寄托于医生。
作为利用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的医护人员,只有面对病人对他的信任,才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才有信心去挑战高难度的治疗手段;作为怀着期待和希望的患者,只有交付出自己的信任,才能更好地配合医生的诊治,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
同时,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需要双方的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医生在诊治上更需要了解患者心理需要和心理问题,重视心理指导和心理治疗;另一方面,医生工作劳累,竞争激烈,还要承受一定职业风险,加之患者和社会对医务人员要求愈来愈高,医生也希望患者和家属从心理上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
(二)加强医患沟通。
医患沟通是建立和谐关系的前提。
医患沟通,是对医学理解的一种信息传递过程,是为患者的健康需要而进行的,它使医患双方能充分、有效地表达对医疗活动的理解、意愿和要求。
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医务人员调整自己和患者的医学观念,也有助于医患相互正确理解对方,协调关系,保证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
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决定了医疗活动中医患角色的不对称,特别在医学的理解和相关知识的拥有上优劣势明显。
同样,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患者,对医疗活动的理解和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存在着差异,这些优劣势和差异要求影响了医患沟通。
为此,作为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并满足患者被理解、受重视、受尊重的需求,同时也应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每个医疗环节中的疑虑、对医疗服务的感觉以及医疗服务需求的关键点,及时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和疾病治疗效果的满意度。
(三)尊重医学科学。
医疗行为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医学上还有许多未知领域,患者自身也存在相当大的个体差异。
医患双方都要遵循医学科学的客观规律。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学科学的方法、手段来诊断和治疗疾病,决不能违背科学的客观规律;患者应充分信任医务人员,决不能隐瞒与病情有关的情况,或故意刁难医生。
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患者的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等,并非是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料的和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致,完全属于意外情况。
医疗意外的不可预见性,有时可能导致实际治疗效果与患者期望值之间出现偏差,造成一定程度的医学损害,医学损害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可逆性,一旦患者或家属对此种情况不能理解,不能以科学的、理智的态度看待疾病的发展和治疗进程,无疑会迁怒于医生,引发医患矛盾。
同时,医生也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让病人获取更多的医学信息,给病人更多的自主的机会,这是未来医患关系建立的立足点。
(四)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对于医院这样的特殊性质的窗口服务行业来说,医患关系体现在医疗服务的各个细节上,每个细节管理的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医患关系,医院需要从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加以强化。
在软件建设上,医院要从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加强对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和技巧的培训和提高服务标准等方面。
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同时,医学领域充满着许多未知数和变数,医务人员不能仅仅满足于已有的医学知识,医学科学的发展日新月异,这就要求不断地学习,把握经验,认真探索未知领域,寻求解决危害人类健康的有效方法,提高确诊率和各种急诊抢救的成功率。
(五)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
医院要生存、要发展,必须以自己优质的医疗服务吸引更多的患者前来就诊。
作为医务人员,要使病人真正放心,最主要的是医务人员要有一颗爱心。
医生是以解除病人疾苦为职业的,必须对病人的痛苦感同身受,必须怀着对生命的敬畏,善待所接诊的每一位病人。
要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医患互信,尊重患者,体贴患者,关爱患者,对病人进行人性化关怀;并注意向患者及家属做好宣传教育,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和谅解;认真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及时妥善的处理好已经出现的医疗纠纷。
(六)健全相关法规,创建良好社会氛围。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强化法制建设是调节、协调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
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医务,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使医患双方都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设立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措施,要强调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强化各种职责的法律责任,使各种法规和制度成为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依据。
使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知法、懂法、守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增加经费投入,调整卫生资源配置。
国家应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支持医疗机构持续健康的发展;随着医改的正式实施,着力解决病房病床少,医疗设备落后、福利待遇低等问题,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另外卫生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宏观的调控。
(八)从多方面培养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的培育可以分为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主观方面是从公民自身来说,要有意识地树立主体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正义意识、责任和守法意识等,树立健全的公民意识;客观方面是从国家社会的外部环境保障而言的,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市场主体的利益;二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规范公共权利的运作;三要依法治国,确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普通的医务人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不断培养法律意识,认识到当今医患矛盾的症结所在,在实际工作中主动寻求解决的办法,全面提高自身素养,一切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以实际行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院稳定的医疗就医环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