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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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学校教师年度职评量化评分暂行规定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4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
优秀:⑴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⑵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⑶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合格: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⑵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⑶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⑴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⑵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⑶或不承担组织分配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⑷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⑸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
⑴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
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
(3)病假1个月以上、事假(护理假)2周(20节)以上、缺课1次以上、政治活动缺席1次及以上或请假3次及以上的教职工不得评为优秀。
二、出勤得分(10分)
1、教职工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包括升旗、会议、教研活动、备课组活动、年段活动等)迟到、早退超5分钟每次扣量化分0.3分,事假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每学期缺席两次不评优评先。病假每次扣0.2分(除住院外)。
教研活动或备课组活动允许每学期请假一次。
2、教师上课事假每节扣0.2分,封顶10分。病假每日扣0.1分,年累计达一个月扣3分,年累计达两个月扣6分,年累计达三个月本栏不得分。
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晚督修,须向当日值班行政请假并找同班科任教师代替,请假没替代者按缺席处理。晚督修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每次扣量化分0.1分,晚督修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而小于10分钟的每次扣量化分0.2分,晚督修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量化分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3、旷课每节扣1分,旷课年累计达10节者本栏不得分,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连续两年不得参加晋升。教师参加政治活动,教学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以旷课扣分。
4、教师须积极配合学校,迎接上级的常规检查,在抽查中, 没有配合学校检查的每人次扣量化分0.5分
5、指纹签到每周4次机动,超过4次后按每次0.1分累计扣分,封顶10分。
说明:
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 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
⑵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工作量
1、课时量按规定计,语文、数学、英语专任教师每周10-12课时;政治、物理、化学每周12-14课时;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含训练课、课间操)、音乐、美术及其他活动课每周14-16课时。毕业班、跨年段及跨学科教师课时可分别以实际授课节数的1.2倍折算(但考核表仍按实际任教课时填写)。行政人员课时量以教育局规定为准。达到规定的最低教学时数者,得10分.实际课时量超者奖少者惩,每节累加或累减0.5分(课时以九月份课程表为准)。
2、常规量评上优秀教案得5分(30%),良得4分,中得3分,差得0分。作业批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评得优秀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0分,政治科作业评优得2.5分、评良得2分,史地生音体美评优得
2分、评良得1.5分。教案作业检查: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定时与不定时抽查结合,双方比重各占50%,如平时抽查中发现没有根据教学进度提前一周备好课,无教案上课或没有编写教案则本学期量化考核中教案一项评定为差;作业批改次数没有达到要求的,次数没有达到要求一半的,量化考核定为差, 没有达到要求三分之二的,量化考评定为中。平时抽查时作业批改次数与教学进度相符。根据学校需要,原教学人员转入后勤岗位,视工作绩效参照教案,批改作业得分。
3、授课质量:优5分(语数英40%,政史地、理化生、体育技能30%);良4分(语数英40%,政史地、理化生、体育技能50%);合格3分(语数英20%,政史地、理化生、体育技能20%);个别教师上课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本栏不得分。评价标准以本学年度各学科教师在全区的排名顺序依次评为优、良、合格等次。授多个班级的,取所教班级得分的平均分。区里无成绩排名的,考核组成员投票表决。
4、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每缺一节扣0.5分.
5、研究性学习有开题报告得0.2分,有过程性材料及总结的得1分。
6、以备课组为单位,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校级3分(开题0.5分,第一阶段有过程性材料0.5分,第二阶段有过程性材料0.5分,依次累加至2.5分,有结题0.5分。其中主课题人占得分的1/2,另1/2参与者平分);区级得分为校级的1.5倍,市级2倍,省级3倍。
四、教学获奖
经学校批准举行校级公开课的教师得0.5分,学片公开课1分,区级1.5分,市级2分。若教师举行的公开课有评选获奖按下列等级得分,同一课题按最高颁奖机关级别得分,不同课题累计得分(以证书或相应批文为准)。
1、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鼓励奖3分。
2、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鼓励奖2分。
3、区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鼓励奖1分。
(说明:区级以上不分奖级的,按相应各级的鼓励奖得分)。
五、指导学生获奖
指导学生获奖必须由学校研究同意选派,且由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各学科、各级教育学会、研究会)组织的方可有效。
1、技能学科指导同一学生本学年同一项目竞赛,只取最高项获奖计分。得分由学校分配的教练组平均得分。
2、指导同一学生本学年参加选拔同一项目以最高项获奖计分。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由学校主持的单科竞赛,获一等奖得0.5分,校综合赛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各得0.5分。
4、其他按规定得分,具体以获奖项目及等级、按同一项目的最高项累计得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得分:市级以下(含市级)累计封顶10分。
①国际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6分、鼓励奖5分。
②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鼓励奖4分。
③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④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⑤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⑥学片级:一等奖得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分。
不设等奖的,第一名按一等奖,第二、三名按二等奖,第四、五、六名按三等奖比照计分。
说明: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得分以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给予适当得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六、年段过关
1、具体以当年度期中、期末统考成绩优秀率排名+及格率排名+平均分排名(以区统计的分析表为参照)在全区的综合排名为标准。具体为:以第12名为基准,每进步1名加0.2分,每退步1名减0.2分,依次累加,不封顶。(基准为大六科29分,小六科27分)。
2、中途接手的班级,若原班级综合排名未达到第12名的,当年度考核以原来班级排名为基准,每进步1名加0.2分,每退步1名减0.2分,依次累加,不封顶。接手第二年度仍未达到12名,以前两年中排名较好的名次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