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辅后勤人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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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辅后勤人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教辅后勤人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教辅后勤人员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教辅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加强教辅后勤人员管理为途径,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

二、实施办法:

考核小组成员对考核对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进行量化考核。

三、考核对象:

生活指导教师、食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门卫等所有教学辅助人员。

四、考核小组成员:

A校长B分管校长C后勤负责人(每次考核须俩位以上参加)

五、考核办法:

(一)政治思想(20分)

要求:全体工勤人员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积极进取,工作踏实,不斤斤计较,不分份内份外,都能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关爱学生,关心同志,不散布流言蜚语,不参加邪教组织,

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闲话,无违法犯罪行为。

全体工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不服从工作分配,每次扣20分。

(2)服从分配,但有消极怠工现象,每次扣5分。

(3)学生生病,当日值班生活指导老师未能及时通知值周校委、班主任和学生家长而延误治疗,导致严重事故的,每次扣20。

(二)出勤(30分)

要求:工勤人员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有事请假,当班不擅离岗,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不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会议、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

(2)学校例会,后勤临时会议,集体劳动、活动等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的,每次扣2分,十分钟以上的按缺席论处,每次扣10分。

(3)上班期间,不按时签到、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的,每次扣2分;未向处室负责人及校领导请假,擅自离岗的每天扣20分(短时按每小时扣分,每时扣3分)。

(4)病假、事假超出学校规定时限的,每超一天扣2分。

(5)婚假、丧假按相关文件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超出一天扣10分。

(三)工作业绩(50分)

要求:全体工勤人员能按时保质完成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

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在检查中,发现学生宿舍内物品摆放杂乱,不统一的,按每舍2分扣除当班生活指导老师分值。

(2)在检查中,发现学生宿舍内务不整洁或未整理的,按每铺2分扣除当班生活指导老师的分值。

(3)在检查中,发现学生宿舍、楼道、楼梯及卫生间卫生未打扫或打扫不干净的,按每舍2分扣除当班生活指导老师的分值。

(4)当班期间有学生无任何请假手续外出的,按每人次5分扣除当班生活指导老师或门卫管理人员人分值。

(5)有学生恶意损坏宿舍楼内公共财物,当班生活指导老师能及时发现并查清原由上报学校的,扣除班主任5分每次且不追究当班生活指导老师责任;未能及时发现或未能及时上报的,按每次5分扣除当班生活指导老师分值。

(6)发现住宿学生在公共电源处给各种电器充电,立即没收该物件并扣除班主任5分每生。

(7)由于生活指导老师管理不善,发生学生宿舍间偷盗现象的,每次扣除相关生活指导老师5分。

(8)餐厅地面和桌面不干净的,扣食堂相关负责人员每次2分。

(9)饭菜不熟或菜、米未洗干净的,扣食堂相关负责人员每次5分。

(10)食堂内米、面、油、蔬菜及辅料等物品不能按要求分类上架或摆放杂乱的,扣食堂相关负责人员每次5分。

(11)被上级检查指名批评的相关人员,扣每人每次10分。

(12)发生食物中毒较轻的,扣食堂相关负责人员每人每次20分。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13)食物食品有浪费现象的,扣食堂相关负责人员和生活教师每人每次10分。

(14)财务人员未能及时上报材料,或上报材料出错的,每次扣10分。

(15)每学期负责把财务材料领回进行校务公开一次,学校购置物品需两人以上,并索取发票。每年度需对学校的整个财务情况进行公示;每学期需对食堂开支情况进行民主理财一次。未能及时公示的每次扣10分。

(16)食堂人员需对学校的粮油等物资实行出纳准入制,如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扣当班人每次10分,如果发现物品有外流现象的,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7)门卫应及时开锁大门,否则扣2分。

(18)门卫应及时做好来客登记。外来机动车辆一般不准入内。否则每次扣2分。

(19)门卫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未锁好门,且未造成后果的,每次扣5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0分。有学生从大门逃走的,每次扣10分。

(20)电工及时维修电路,保证用电正常,否则扣5分。

(21)水房管理人员按时供水,检查水房用水是否有浪费情况,否则扣5分。

(22)负责监督督促清洁厕所的老师,监督督促值日班级及时清洁厕所,清洁不干净或未清洁厕所,每次扣3分。

(四)附加分范围

(1)服从学校工作需要,能在节假日义务加班且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每人每天加5分(半天加2.5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加分)。

(2)工作成绩突出或被上级领导口头或书面表扬的,每人每次加10分。

(3)认真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或心得且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或参加论文评比获奖的,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2分。

(4)一学年无病事假的,加10分。

(五)有关说明

1.本细则总分为100分。另有附加分。

2.考核对象有违反条款之外且给学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由考核小组成员另行会办处理。

3.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本考核细则由校长室负责最终解释。

一学年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1)思想或工作表现较差者。

(2)一学年病、事等假超出学校规定时限,累计5天以上者。

(3)工作中有擅自离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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