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及工伤争议处理技巧
工伤赔偿谈判技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工伤赔偿谈判技巧篇一:工伤发生后的处理方案工伤发生后的处理方法各大企业中经常发生的各种案列就是工伤,当工商正真发生时很多企业却无法完美的解决问题,因此我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希望在工伤处理问题上能给到大家一点建议。
一般情况下,当家人或者亲朋好友突然发生工伤时,很多人会惊慌或者悲痛,有的甚至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
作为一名专业法律人士,提醒当事人遭遇工伤时,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但是实践中不少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确切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后,包工头自己雇佣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名称是谁,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如果不明确单位的名称,便无法索赔。
2、要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3、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4、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
工伤怎么处理,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一、工伤怎么处理,处理需要注意什么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怎么处理,处理需要注意什么二、工伤注意事项有哪些结合司法实践,当事人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所得。
具体工伤处理流程合注意实现如下所述:1、如果用人单位不提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在事故发生1年内申请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申请时间:事故发生30日内,如果用人单位不提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必须要提高警惕,防止对方恶意拖延时间。
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
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有关问题核实笔录: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工伤申请和现场调查情况等。
2、如果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
一是用人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
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鉴定流程三个步骤
工伤鉴定流程三个步骤工伤鉴定流程三个步骤: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者或其亲属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其工伤或职业病的过程。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1 报告工伤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所在的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有责任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1.2 提交申请材料劳动者或其亲属需要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如工伤事故的发生经过、医院诊断证明、工资单等。
1.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相关情况。
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受理申请,并安排进行工伤鉴定。
二、工伤鉴定过程工伤鉴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者的工伤进行调查、鉴定和评定的过程。
工伤鉴定的目的是确定工伤是否符合法定的工伤认定条件,确认工伤的性质和程度。
2.1 调查取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会组织调查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工伤事故的发生经过,并收集相关证据。
2.2 医学鉴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将劳动者的病历、医学诊断报告等材料提交给医学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医学鉴定机构会根据劳动者的病情和医学诊断结果,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2.3 鉴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调查取证和医学鉴定的结果,综合判断工伤的性质和程度。
如果认定为工伤,会发出工伤鉴定结论。
三、工伤认定结果处理工伤认定结果的处理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伤鉴定结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补偿。
3.1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工伤津贴等。
劳动者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应的工伤赔偿。
3.2 用人单位的责任根据工伤认定结果,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工伤认定与工伤争议处理技巧青岛1课件
• 3、醉酒致伤 ; • 4、职业病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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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伤申报的时效
• 追偿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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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伤职工的法律责任追究
• 2、造成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能否解除?
•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三款:
•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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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工伤
• 6、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构成要件:A、上下班途中;B、由于机动车造成;
重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界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
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 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 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 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一个街道拐角时,突然出现三个歹徒,上前去前旗子的背包。刘先生遂上前与歹徒
搏斗。搏斗中被连捅六刀,歹徒逃之夭夭。惊魂未定的妻子将刘先生送往医院,并 向110报了案,警察介入调查后一直没有结果,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刘先生出院后, 以自己是从事酒人活动而受到伤害,应当按照视同工伤来处理,要求单位认定工伤; 单位认为,刘先生是救妻子而不是其他人,不属于公益活动的范围。
工伤案件常见问题与操作实务
工伤案件常见问题与操作实务
工伤案件常见问题与操作实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伤认定:企业如何举证?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企业需要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对员工提出的工伤认定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存在异议。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那么他们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2. 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处理方式:
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4.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即使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然而,由于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将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5. 异地施工受伤的工伤认定:
对于异地施工受伤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施工地点和所属的劳动保障部门来确定工伤认定和处理的程序。
6. 如何处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内或因工外出,因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原因受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7. 其他问题:
例如腰椎间盘突出能否认定为工伤,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伤认定标准和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老板不认可工伤,他们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
工伤纠纷处理流程图
工伤纠纷处理流程图工伤纠纷处理流程图工伤纠纷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或患职业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情况。
为了便于解决工伤纠纷,在实践中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处理流程。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工伤纠纷处理流程图,用于参考和了解工伤纠纷处理的一般流程。
工伤纠纷处理流程图步骤一:工伤初步确认1.劳动者发生人身伤害或患职业病,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事故报告等)。
2.用人单位收到报告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初步确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步骤二:工伤认定申请1.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2.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调查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步骤三:工伤金申请1.工伤认定决定后,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
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步骤四:仲裁和诉讼1.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申请仲裁,要求重新认定。
2.如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仲裁结果仍无法解决纠纷,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解决。
步骤五:执行和受理1.如果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执行机构申请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据。
2.执行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强制执行,并确保劳动者获得应得的工伤待遇。
上述流程仅是一个简单的参考,实际工伤纠纷处理流程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人在处理工伤纠纷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此外,工伤纠纷的处理一般需要时间和精力,劳动者应保持冷静和耐心,合法维权,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中工伤怎么认定怎么处理
民法典中⼯伤怎么认定怎么处理⼯伤的情形是⾮常多的,出现⼯伤时,⽤⼈单位可以为劳动者申请⼯伤认定,⽽劳动者也可以⾃⼰申请⼯伤认定,申请时要注意申请的时效,那么民法典中⼯伤如何认定怎么处理?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伤怎么认定怎么处理1、民法典对⼯伤认定和处理没有作出规定,⽽⼯伤保险条例规定,⼯伤认定需要⽤⼈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2、确定属于⼯伤的,由⽤⼈单位和⼯伤保险基⾦赔偿。
3、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职⼯发⽣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30⽇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伤认定申请的,⼯伤职⼯或者其近亲属、⼯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政部门进⾏⼯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政部门办理。
⽤⼈单位未在本条第⼀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伤待遇等有关费⽤由该⽤⼈单位负担。
⼆、民法典中⼯伤怎么认定怎么处理的法律规定《⼯伤保险条例》第⼗⼋条提出⼯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伤认定申请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伤认定申请⼈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政部门应当⼀次性书⾯告知⼯伤认定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按照书⾯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待遇争议处理、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待遇争议处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待遇争议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根据条例规定,工伤的认定申请时限为两类: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时限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对个人而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之内。
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工伤认定主要是书面审查。
因此,无论是所在单位还是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都需要提供全面、真实的材料,以便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准确、及时地作出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大多数申请都需要的基本材料。
通过申请表,要使认定机构能够对所地单位、职工本人、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的现状、原因等基本事项有一个简明、清楚的了解。
大体而言,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含以下项目: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性质、单位的地址、职工基本信息、工种、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害部位、诊断时间、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时间、职业病名称、伤害程度、伤害简要经过、事故单位意见、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的意见、主管部门的意见、工伤认定机构的意见等。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明。
目前在各类企业中已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但在部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还比较多地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
工伤争议与劳资冲突的解决方案
工伤争议与劳资冲突的解决方案
背景
在工作场所中,工伤争议和劳资冲突是一种常见的问题。
当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发生争议时,需要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公正和和谐的工作环境。
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些解决工伤争议和劳资冲突的简单策略,旨在确保独立决策和避免法律复杂性。
1. 良好的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是解决工伤争议和劳资冲突的关键。
雇主和员工应当保持积极、透明和及时的沟通,以便及早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2. 内部协商:在发生工伤争议或劳资冲突时,首先应尝试通过内部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可以通过对话、协商和妥协来达成共识,并寻找双赢的解决方案。
3. 第三方调解:如果内部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
这可以是一个独立的中介机构或专业调解人,帮助双方就争议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
5. 仲裁和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雇主和员工可以选择将工伤争议和劳资冲突提交仲裁或诉讼程序。
这需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议,并依靠法庭或仲裁机构作出决策。
结论
解决工伤争议和劳资冲突需要采取简单的策略,并确保独立决策,避免法律复杂性。
良好的沟通、内部协商、第三方调解、法律咨询以及仲裁和诉讼是解决争议的常见方法。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解决方案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调整。
工伤案件阶段
工伤案件阶段工伤案件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所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工伤案件的处理程序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工伤认定阶段、工伤赔偿阶段和工伤争议处理阶段。
首先是工伤认定阶段。
在劳动者受伤或患病后,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申请转交给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认定。
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鉴定意见,对劳动者的伤情或病情进行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如果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重新认定。
其次是工伤赔偿阶段。
一旦工伤被认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医疗费包括劳动者因工伤治疗的全部费用,工伤津贴是劳动者因治疗工伤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经济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劳动者因工伤造成的永久伤残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工伤赔偿金,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工伤争议处理阶段。
在工伤认定或赔偿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能出现争议。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调解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如果仲裁裁决不服,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总之,工伤案件的处理涉及多个阶段,需要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配合,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工伤案件处理过程中,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
工伤谈判技巧和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谈判技巧和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谈判技巧我们周围有许多工人因工负伤。
他们不仅要忍受肉体上的痛苦,还要面对精神上的折磨。
除此之外,这家工厂还制造了一些困难。
经过漫长的法律程序,大多数工人选择私有化或放弃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的操作中,就没有解决工伤赔偿的快捷的途径吗?其实,是有的,就是谈判。
说到谈判,我们作为工伤者,在强大的资本面前,变的是那么弱小,到底有没有能力和资本去谈判呢?我们工人缺少什么?信心、法律知识、如何应对老板的欺骗、如何应对老板的威胁、如何应对老板的漠视等一系列问题困扰着我们。
首先,是信心或者胆量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工伤者认为受伤的原因是个人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自己要付很大的责任,在这个问题上,工伤者已经丧失信心。
到底工伤的责任,谁要负很大的责任呢?我的观点是,工厂要付根本的责任,我们要分析一些原因在哪里:工厂有没有给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岗前的培训是否有做、机器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没有人专门负责检修、有没有告诉你机器操作时出现问题时怎么处理、是否产量太高、加班时间过长没有足够的休息、那台机器之前有没有出过事等等的问题,如果这些工厂没有做到位的话,那么怎么会是个人的责任呢?另外,当工人受工伤,很多是资本的原因,但是资本为了躲避责任,他就会理直气壮的说是你操作不当等等,背后的问题:如果他在工伤认定的时候,说是机器的问题的话,那么安监部门就会罚款,严重就会封机器,老板最怕的;还有老板装好人,你看你自己受伤,我还把你送医院治疗已经够意思的。
在法律框架里,工伤是无过错责任的原则,那么我们受工伤,即使是个人的原因的话,工厂也要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推脱责任。
在工伤责任的问题上,完全是由工厂来承担的,那么你的信心是否增加呢?你有信心和老板谈判吗?不一定。
一些老板甚至忽视了这一点。
我们是如何迫使老板与工人谈判的?老板最害怕什么?我们需要弄清楚老板为什么开工厂?我们可以想象,目的是为了赚钱,赚更多的钱。
工伤私了技巧
工伤私了技巧工伤私了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通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私下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私了有助于双方迅速解决纠纷,减少司法成本和时间,提高双方对工伤赔偿的满意度。
下面介绍几种工伤私了的技巧。
首先,及时行动。
在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要求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积极处理,配合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医疗治疗等相关事宜。
双方应在工伤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联系,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了解工伤赔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双方应对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责任划分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避免因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清而导致矛盾和争议。
再次,保持合理的诉求。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进行工伤私了时,应保持合理的诉求。
劳动者应根据自身的工伤情况,合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等。
用人单位应在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合理要求的基础上,给予合理的赔偿。
双方应避免过高或过低的诉求,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同时,注重沟通与协商。
在进行工伤私了时,双方应重视沟通与协商。
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详细说明自己的工伤情况、治疗费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充分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双方应在尊重对方意愿的基础上,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协商,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最后,签订私下赔偿协议。
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签订私下赔偿协议。
协议内容应详细明确,包括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伤残赔偿金的数额、支付时间、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签订协议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要求,避免出现违约的情况。
在进行工伤私了时,双方应注重合法性和公平性,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工伤私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存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因此,工伤私了技巧的关键在于双方的互相理解和尊重,确保合法权益的平衡和实现。
工伤解决方案范文
工伤解决方案范文工友们!要是不幸遭遇工伤了,可别慌,咱得有条有理地解决这事儿。
一、工伤发生时的紧急处理。
1. 现场应对。
要是在工作场地受了伤,第一时间得让身边的人知道。
别自己强撑着,喊一嗓子“我受伤啦”。
如果是小伤,像擦破皮或者轻微扭伤,现场要是有急救箱,就赶紧找点消毒棉球擦擦,再绑个绷带啥的。
要是伤得比较重,比如骨头断了或者大量出血,那可千万别乱动。
让周围同事帮忙打120急救电话,这时候时间就是生命啊。
2. 通知雇主或上级。
在等救护车的时候,得尽快通知老板或者上级领导。
简单明了地说“我在[工作地点]工作的时候受伤了,情况好像挺严重的,已经叫了120”。
可别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怕给领导添麻烦,这是咱的正当权益。
二、就医与诊断。
1. 选择医院。
一般来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去指定的医院就医比较好。
要是情况紧急,那肯定是先去最近的正规医院。
到了医院,就把受伤的情况原原本本地告诉医生,可别隐瞒什么,比如说“我在搬重物的时候,突然感觉腰一阵剧痛,就像被针扎了一样,然后就直不起腰了”。
2. 保存好诊断证明和病历。
医生给开的诊断证明、病历啥的,一定要好好保存。
这些可都是重要的证据。
就像咱们打游戏得攒装备一样,这些东西就是咱处理工伤的“装备”。
诊断证明上写着咱受伤的情况、严重程度,病历里记录着医生的诊断过程和治疗建议,都是非常关键的。
三、工伤认定。
1. 准备材料。
要去申请工伤认定,得准备不少材料呢。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可以在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上下载,或者直接去劳动保障部门拿。
然后就是咱前面保存好的诊断证明书、病历,还有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啥的。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也别担心,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材料也行,像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之类的。
2. 申请流程。
把材料都准备好后,就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了。
这就像去闯关一样,得按照人家的流程来。
一般是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可别错过了这个时间。
到了劳动保障部门,把材料递上去,工作人员可能会问一些问题,比如受伤的经过、工作内容之类的,咱就如实回答就行。
解决工伤及劳资纠纷的有效方案
解决工伤及劳资纠纷的有效方案背景工伤及劳资纠纷是在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然而,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我们需要遵循一些有效的方案,以确保公正和合法。
目标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些解决工伤及劳资纠纷的有效方案,以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处理这些问题。
方案1. 加强预防措施预防工伤及劳资纠纷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之一。
企业应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 提供充分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检查和维护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2.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解决工伤及劳资纠纷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议:- 建立明确的劳动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 建立员工投诉和建议机制,为员工提供一个可以表达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渠道。
- 定期召开员工会议或座谈会,了解员工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 强化法律意识和合规管理企业和劳动者都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和合规管理,以避免和解决工伤及劳资纠纷。
以下是一些建议:- 建立健全的劳动法律制度,包括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
- 提供法律培训和咨询,确保员工和管理人员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并合法经营。
-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包括支付合理的工资和福利,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等。
- 如发生纠纷,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和解等方式解决,避免纠纷升级。
结论通过加强预防措施,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强化法律意识和合规管理,我们可以有效地解决工伤及劳资纠纷问题。
这些方案不仅有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也有助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然而,具体的解决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实施,并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操作,以确保公正和合法。
《工伤保险》之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近年来,工伤认定案件逐年上升,一方面反映了用人单位劳动保护措施有待加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工伤职工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在实际工作中,工伤认定工作主要面临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建筑行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的情况认定难《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此条的规定,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但是对于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和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情形,目前仲裁委及法院民庭均不认可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62条规定的对于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又转包或者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xx)民一他字第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答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请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中认为,挂靠车主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xx]9号文)第三条第四、五款规定的用工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这就造成对于非法转包、挂靠经营这两种情形作出认定与否相互矛盾。
如作出认定,则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反之,则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工伤处理程序、应急处置与案件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程序、应急处置与案件处理流程一、工伤应急处置流程:(一)、工伤认定:1、发生工伤,第一时间送往当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并准备资料进行工伤认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①、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②、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申报:1、工伤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个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以免影响医疗费的报销和相关补助金的领取。
2、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缴纳工伤保险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确定停工留薪期:1、在工伤职工治疗结束需要回家疗养时,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当地颁布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结合工伤职工的治疗情况进行确定。
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劳动能力鉴定:1、工伤职工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停工留薪期结束以后,认为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伤残等级的确认,后期的工作安排和应该得到的工伤待遇,都将以此为依据来安排和赔偿。
所以,符合条件的,请务必到指定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工伤处理流程1.组织救治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工单位应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
伤情稳定后,应转至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社保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就诊医生积极沟通,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范围内用药和诊疗。
2.事故上报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工单位应在48小时内将事故报告表上报。
报告表中应包含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到岗工作时间、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发生工伤的原因分析。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意外事件(包括疾病死亡)及重大疾病住院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___,并通过电话沟通、医院看望、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员工伤情信息,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3.认定是否属于工伤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应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三要素为:①工作时间;②工作场所;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员工本人或者双方同等责任;(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5)员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
工伤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及对策
工伤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及对策[日期:2015-11-02]来源:作者:北京高院行政庭课[字体:大中小](一)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伤认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的工伤认定案件涉及面广泛,适用法律法规难以掌握,调查取证缺乏现场,现结合工伤认定工作实践,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对策。
1、法律适用的难点与对策在处理因工外出受伤的工伤认定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边界条件模糊不清的情况,下面以典型案例来说明难点。
案例:魏某是北京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员工,在公司担任总工程师职务。
2013年8月,公司安排他到辽宁省绥中县滨海经济开发区海天翼工地出差,督促工程进度。
2013年10月11日21点左右,魏某加班后乘坐公司安排的一辆蓝色两厢奥拓轿车,从工地前往住宿处。
途中与行驶在前面的另一辆公司的白色福特牌SUV车辆相撞,造成魏某受伤。
事后双方均未报交通事故。
魏某受伤后先后送往绥中县西甸子医院、秦皇岛市工人医院、秦皇岛市第一医院,被诊断为下颌骨多发骨折、右侧上颌骨、颧骨骨折、头面部多发软组织裂伤(已缝合)、额骨骨折、T12 L1椎体骨折。
2014年9月23日魏某向单位所在地通州区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案的焦点就在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中"因工外出期间"的解释。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京高法发【2007】112号)第八条指出,关于"因工外出期间",职工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有关的活动的时间应认定为"因工外出期间",但不包括外出游览、娱乐、购物等非工作原因的时间;对于用人单位长期外派到外地工作的职工遭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时不应直接适用"因工外出期间"的规定。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工伤的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5、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不给,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用人单位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二、工伤赔偿纠纷怎么解决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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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检索之一
•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
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
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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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职业病目录
• 1、十类132种; • 2、例举:苯中毒、中暑、艾滋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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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职业病诊断争议
• 第一步: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 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 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第二步: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 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 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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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 黄某与丈夫同在一个公司工作。有一天上班时,黄某的丈夫与同 事郑某发生矛盾并厮打起来。黄某上前劝阻,结果被郑某打伤。
• 问:黄某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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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备收尾性工作致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 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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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否追尝工伤职工造成的损失?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 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 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 低工资标准支付。
• 请问:崔女士能被认定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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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 杨某是某巴士公司司机,有天晚上,杨某驾驶的公交车与刘某驾 驶的轿车发生摩擦。刘某和同车的人截停公交车,并要求杨某下车。 杨某见对方人多势众,不敢下车。刘某于是脱下皮鞋敲打公交车的挡 风玻璃,玻璃被打碎后,飞溅的玻璃片导致杨某眼睛受伤。
• • 问:杨某是工伤吗?
• 追偿损失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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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否单方解除工伤职工?
•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8
•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
第二部分
工伤类型及其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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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的类型
• 1、按与工作的关联性分为: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 • 2、按造成的结果分:受伤、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 • 3、按造成的原因分:职业病和事故伤害。
请问:侯先生的脑震荡和胃出血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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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 刘女士是某自来水公司抄表工,2018年7月15日14时,刘女士外
出查看水表。由于天气炎热,刘女士经过途中的一家超市去买水, 结果被超市堆积的物品砸伤。 • 请问:刘女士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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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 李某是某影视公司办公室文秘,有天早上,李某的主管梁 某因赶着上班未来得及吃早餐,由于忙于审核文件脱不开身, 便让李某帮忙买早点。结果,李某在途中因地面湿滑摔倒受 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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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 崔女士是河南一家公司的员工,负责退休办理工作。退休职工蔡 某认为崔女士给自己核定的退休标准有问题,经常找其理论。每次, 崔女士都会详细的为蔡讲解退休政策与退休待遇构成,但蔡一直心怀 不满。有一天下班后,蔡某遇到了正在回家路上的崔女士,又去争论 退休待遇问题。结果几句话不和,情绪激动的蔡某将崔女士打伤。
请问:沈先生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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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郑女士所在的公司位于家的东边,距离7公里,其女 儿所在的幼儿园在家的西边,距离2公里。2015年2月, 郑女士下班后直接从单位去幼儿园接孩子,在家到幼儿 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一辆出租车撞伤,对方负主 要 责 任 。请问:郑女士能认定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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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杨某系某公司高速路停车区保洁员,一天早上,杨某 骑自行车上班,发现通往停车区的便道涵洞桥下因下雨积 水无法通行,便从高速路护栏破口处穿越高速路,不幸被 撞身亡。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
5
5
(1)损失赔偿的条件
• 1、劳动者存在过错、过失的行为; • 2、经济损失可以直接计算得出; • 3、赔偿损失在劳动合同中已经做出约定; • 4、从工资中扣抵损失有标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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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损失的构成
• 1、给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2、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 问:职工违纪导致工伤,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是经济损失吗?
请问:杨某是因工死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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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霍先生是公司员工,平时住在公司为其租住的职工宿舍。今年 国庆,霍先生回到老家农村。10月7日,霍先生乘坐同事的轿车从 老家返回宿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霍先生无过错。
请问:申某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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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孙某是某公司的员工。有天中午,孙某在单位食堂就 餐,但是由于食堂地面湿滑,导致被摔伤。
请问:孙某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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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小张是某家公司员工,公司每天8:30分上班。有一天, 小张到公司上班,根据公司安排,8:15分做广播体操。做 操期间,小张因突然头晕摔倒,致使脑部着地受伤。
• 构成要件:A、工作时间前后;B、工作场所内;C、从事与工作有 关的预备、收尾性工作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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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预备性收尾性工作?
• 1、发生时间的合理性; • 2、与工作的直接相关性; • 3、内容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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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申某是某公司的法务专员。有天下班后,去公司澡堂 洗澡。期间被突然注入水池的热水烫伤。
A、时间合理; B、路线合理; C、出发点与目的地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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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 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 上下班途中;
请问:刘某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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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 李先生是某报社编辑。有天下午3点,编完手头上的稿 件后,李先生到报社设立的专门吸烟区去吸烟。在往沙发 上落座时,由于自己不慎,被旁边的茶几拌倒,导致头部 被严重撞伤。
• 请问:李先生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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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 何先生是某公司动漫设计师,由于办公场所紧张以及工 作性质特点,公司一直让何先生采取家庭办公,作品设计 完成后通过邮件发给公司。有天晚上10点,公司接到何先 生的电话,称其在家中工作时,由于地板湿滑摔伤。
10
10
(一)认定工伤
• 1、工作致伤; • 2、履行职责受伤; • 3、预备性收尾性工作致伤; • 4、职业病; • 5、因工外出致伤; • 6、上下班途中工伤; • 7、单位组织活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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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致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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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工外出致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构成要件:A、因工外出;B、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 不明;
• 《意见》:“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 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 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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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检索之二
《司法解释》第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 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 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 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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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沈先生家住大连,女朋友在沈阳。因女朋友周六生日, 于是沈先生驾车去沈阳给女朋友过生日。星期一大早,沈 先生赶回大连上班,结果在高速路行驶途中与一辆违章超 速的车相撞,导致腿部骨折,对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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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跨区域工作
《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三)款: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 域因工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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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刘某夫妇同在某砖厂工作,刘某是电工,其妻为制 砖机看守员。由于工作性质比较机动,刘某经常代替妻子 工作,为此还受到了厂领导批评。有一天,刘某在顶岗时, 看到机器滚带出故障,就用铁锨清理,结果不慎导致右腿 被卷入机器滚带中而受伤。
Hale Waihona Puke 35案例1薛先生是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经公司批准到外地参 加培训,住在了培训公司安排的宾馆里,晚上洗浴时滑倒摔 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