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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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事故案例

爆破事故案例

爆破事故案例案例一、1998年“6.10”爆破事故1998年6月10日四点班,采三队施工的己18-17-23101采面,当班跟班干部工会主席韩文清,因八点班煤没有出完,溜子没有推过,当班的任务是收尾干剩余的工作,再从采面10#-5#柱采23m,于18时30分开始放炮出煤,19时40分炮放完。

该班放炮员杨付兴检查后认为无事,就坐在4#柱休息。

约21时班长沈三庭过来,对杨说炮已放完,机尾处巳开始过溜子,没啥事了,杨付兴于21时40分就提前升井了。

到22时45分,溜子推到7#-6#柱段时,因6#柱中间有一个底眼炮没有放响,影响过溜子,沈三庭就用手镐刨煤,刨响瞎炮,崩伤沈三庭右手及面部,送往总医院。

事故原因:1、放炮员没有认真进行放炮后检查,瞎炮没有及时发现,给事故埋下了隐患。

2、当班班长沈三庭身为班长,明知放炮后留有瞎炮,却违章处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跟班干部管理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对现场违章现象没有制止。

防范措施:1.严格执行规程规定,放炮后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三人必须一同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瞎炮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2.严格劳动纪律,放炮员必须待采面煤出完后,溜子推过去,确认无瞎炮等情况存在时,方可经当班第一安全责任者签字后升井。

否则,必须在现场执行交接班制度。

处理意见:1、对放炮员杨付兴给予开除矿籍留矿使用一年之处分:2、建议免去青果三队当班跟班干部韩文清工会主席职务。

案例二、2000年“1.14”爆破事故2000年1月14日八点班,采一队施工的己17-22030采面,接班后经检查无其它情况,符合打眼条件,打眼工李平生等四人配合放炮员打眼装药,分两段作业,即一组自机尾向下打眼,另一组自机头向上打眼,李平生等二人分在第一组,7时20分,? 当自机尾向下打25.5m(该处巷道采高最低,只有1.1m,距断层4.5m,上班此处为斜子,底眼下扎,没有起爆)处底眼时,打响瞎炮,将打眼工李平生面部、头部崩伤。

山西省煤矿近年放炮事故案例分析及对应措施

山西省煤矿近年放炮事故案例分析及对应措施

山西省煤矿近年放炮事故案例分析及对应措施1、阳煤二矿“8.23”放炮事故,失明1人2000年8月23日阳煤二矿发生的放炮事故,失明1人。

2000年8月23日四点班19时,二矿东四尺827工作面,通风三队放炮员在827工作面放炮,19时左右,放炮员未办理任何放炮签字手续,就让自己应干的连线工作让队组人员干,而放炮员则在炮区25米处拧着发火级等待放炮。

单线路突然被意外连通,炮响,连线人被炸,致使气双目失明。

事故原因放炮员未执行放炮“三连锁”爆破工未亲自连接放炮母线,在连接母线时未解发爆器母线。

3、放炮员责任心差,安全意识淡薄。

防范措施1、放炮员每放一次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的放炮制度。

2、每放一次炮,放炮员必须亲自连接母线。

3、加强作业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

事故避免方法假设该矿安装了龙德时代的的智能放炮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好该系统中“十个不能,一个监控”功能中的“安全距离不够,就不能放炮;不进行三人连锁,就不能放炮;危险区域有人,就不能放炮;”,那么此事故完全可以杜绝。

2、阳煤二矿“5.13”放炮事故,崩伤1人2004年5月13日阳煤二矿发生的放炮事故,崩伤1人2004年5月13日零点班,放炮员在二矿560水平一南翼80704高抽巷放炮,放炮前放炮员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未按规定撤人,在人员未撤出炮区,就拧下了发火器钥匙,当场将一名员工头部崩伤。

事故原因放炮员未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撤人距离不够,短距离放炮造成事故发生。

放炮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

防范措施放炮员必须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严格按规定距离设好警戒。

加强现场管理和于昂的职业培训。

放炮工操作要领1、领药领管证件全,做药要在放炮站。

2、放炮母线亲自连接,三次检查不超限,三人联锁牌交换,断电撤人回头看。

3、跑后地点全面查,剩余管药退库房。

事故避免方法假设该矿安装了龙德时代的的智能放炮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好该系统中“十个不能,一个监控”功能中的“安全距离不够,就不能放炮!”和“不进行三人连锁,就不能放炮功能!”“瓦斯超限,就不能放炮;不进行三人联锁,就不能放炮;危险区域有人,就不能放炮”,那么此事故完全可以杜绝。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了过年的必不可少的节日活动,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放炮崩人事故不时发生,特别是在一些没有经验或者不注意安全的人的手中。

本文将从放炮崩人事故的原因入手,提出相关的措施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放炮崩人事故的原因放炮崩人事故的根源通常是烟花爆竹的制造和包装问题。

以下是造成放炮崩人事故的原因:烟花爆竹设计问题一些烟花爆竹设计的不足或者缺陷导致了放炮崩人的事故。

一些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使用劣质的原料和工艺来制造,导致烟花爆竹爆炸的时间和强度超过标准,容易发生意外。

包装瑕疵有时候,放炮崩人的事故是由于烟花爆竹包装不当所造成的,比如包装内部太松或太紧、单个烟花爆竹放置不当等。

不正确使用一些人在使用烟花爆竹时没有正确使用和遵守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规程,使用不当导致达到威力更大的效果(如多个排放,插入水果中等)。

无法控制烟花爆竹的飞行方向在使用烟花爆竹时,一些人无法在控制的范围内控制烟花爆竹的飞行、炸开和爆炸方向,或烟花爆竹不幸地被不同的因素所影响。

预防放炮崩人事故以下是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的一些措施:选择正规生产商的正式渠道购买使用“三证齐全”的正规销售渠道购买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环保标准的烟花爆竹,以保证质量与安全;在接收礼物时,也需确保包装完好。

学习正确使用方法在玩烟花爆竹时,需要认真学习正确使用和操作的方法,并遵守安全规程和法律。

要使用不同的技巧来控制烟花的飞行方向和爆炸方向,并确保离人和物体足够远。

使用指定的场地在指定的场地下放烟花爆竹,不要在森林、草地、城市街道和房屋下等人流密集区放烟花爆竹。

在发射区周边设置警戒线、安全标志,以免人群混乱、踩踏等事故发生。

关注天气状况在使用烟花爆竹前要检查现场天气状况,风力和风向等因素,并确保环境、地形安全无障碍。

如果天气环境不好或者有不安全因素,应该重新安排时间和地点。

供应普及的安全设备在发射现场,供应各种普及的安全设备,如手套、护目镜、火灾、灭火器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烟雾等突发情况。

2024年放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2024年放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2024年放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____年放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放炮活动在我国各地越来越受关注和重视,尤其在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中,放炮活动成为人们欢庆的重要环节。

然而,放炮活动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隐患和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此,制定本预案旨在规范和统一放炮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后的伤亡和损失。

二、组织机构1.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地带,由负责应急救援的政府部门或单位领导担任指挥长,组织各救援力量,协调指挥救援行动。

2.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事故场地封锁、道路交通管控、周边居民疏散等工作。

3.医疗救援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工作,包括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医疗资源调集等工作。

4.消防救援组负责灭火和扑救事故火灾,包括火灾现场的勘查、灭火救援和事故火灾扩散的防范措施。

5.社会组织组负责协调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包括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三、应急救援流程1.事故报告一旦发生放炮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信息,以便上级政府及时派遣救援力量和决策应急措施。

2.组建救援队伍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建救援队伍,包括保障组、医疗救援组、消防救援组和社会组织组,确保各组成员的能力和装备达到救援要求。

3.现场勘察与隐患排查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先要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事故原因、事故规模和周边环境等情况,同时要排查周边的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和群众的安全。

4.救治伤员医疗救援组根据现场情况设立临时医疗点,抢救和治疗伤员。

重伤员要及时转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5.灭火救援消防救援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灭火方案,进行火灾扑灭工作,并严防事故火灾的扩散。

同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6.社会力量调度社会组织组负责调度和组织志愿者参与救援工作,包括现场救援、安抚伤员和疏散周边群众等工作。

煤矿瓦斯燃爆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煤矿瓦斯燃爆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煤矿瓦斯燃爆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第一章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山西焦煤屯兰煤矿井下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共造成74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米,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 m3/min,瓦斯抽放率44.13%。

采用“二进一回”(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尾巷回风)的通风方式。

在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向工作面尾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点供风,在1号联络巷靠尾巷侧约6m处设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

2月22日凌晨2时17分,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1、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或无风,局部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2、引爆瓦斯的火源是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

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2011年6月22日,余吾煤业N1203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N1203工作面位于北一采区,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1m3/t,煤层平均厚度为6.6m,采用大采高低位放顶煤综合机械化开采,采高3.2m,放煤高度3.4m。

工作面长度301.67m,推进长度1024.3m,工作面采用“两进两回”通风系统,工作面总风量为5592 m3/min(回风巷1420 m3/min、瓦排巷4172m3/min)。

回采至停采线约80m处时,工作面距煤溜机头45-60架左右发生瓦斯燃爆。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有明显的顶板来压声响,同时工作面煤墙有片帮漏矸现象。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一、放炮崩人的原因
(1)放炮母线短,躲避处选择不当,造成飞煤、飞石伤人。

(2)放炮时,未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放炮警戒的有关规定,误伤进入放炮区的人员。

(3)处理瞎炮未能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使
致瞎炮突响崩人。

(4)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等候进入工作面的时间过短,或误
认为是电网路故障而提前进入,造成崩人。

(5)未能防止杂散电流,造成突然爆炸而崩人。

(6)放炮制度不严,工作混乱,往往发生在工作面有人工作时,另
有他人用发爆器通电放炮,造成崩人。

二、预防放炮崩人的措施
(1)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放炮母线要
有足够的长度,躲避处的选择要能避开飞石、飞煤的袭击;掩护物要
有足够的强度。

(2)放炮时,安全警戒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如使用瞬发雷管,至少等5mi,,;如使用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 min,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炮不响的原因,不能提前进入工作面,以免炮响崩人。

(4)采取措施,避免因杂散电流造成突然爆炸崩人。

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五矿放炮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简要经过2012年5月20日四点班20时,五矿掘进二队在南翼2#主斜井下部车场绕道贯通作业时,放炮员没有交替换警戒牌的情况下放炮,将在贯通处检查维护情况的当班班组长李某、副班长穆某不同程度的崩伤。

二、事故原因1、作业人员没有严格执行放炮“三人联锁”制度,违章放炮。

2、巷道贯通作业重视不够,没有安排相关人员盯在现场。

3、放炮员放炮安排不合理,抢时间,抢任务。

4、贯通作业过程中,没有按照措施规定控制炮眼数量。

5、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1、作业人员每次放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距离撤人并设好警戒,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相关签字手续。

2、井下巷道贯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贯通期间要求通风科必须派人紧盯现场,指挥、协调,严格按措施执行,确保贯通安全。

3、放炮作业的地点,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制度,巷道贯通期间,严格执行“一头放炮,两头同时停电撤人设警戒”制度。

4、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员工的正规操作。

施工队组要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四位一体”人员严格履行职责。

5、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做好自保互保联保工作。

四、总结这起事故是五矿2009年5月27日放炮巷道贯通事故,反映该矿对放炮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对巷道贯通放炮管理松懈,巷道贯通没有领导在现场跟班,统一指挥,放炮员没有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制度,安全意识不够。

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对作业现场忽视管理,设警戒人员不负责任,队组班长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在没有撤出人员的情况下就放炮,造成放炮崩人事故。

放炮事故分析--吴小刚

放炮事故分析--吴小刚

• 2) 没有任何的现代化的监测监控手段 • 对于非常容易造成事故的放炮作业,没有相 应的监控系统。现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不 能监测监控放炮这样的重大的安全活动。
• 3.管理体制不理顺 • 主要表现在放炮的主管职能部门不统一。 对大型企业集团来看,牵头的管理部门有 的归通风部门、有的归掘进部门。管理机 构不理顺的单位,也是好发生事故的单位。 • 有的矿井发爆器由放炮员私自存放、管理, 私自维修发爆器,造成大量的问题发爆器 在一线使用。
• 放炮员和放炮作业不能统一管理,有的矿井放炮 员和放炮作业归掘进或者采煤区队直接管理,结 果放炮成了兼职工作,放炮技术得不到提高,现 场不按照标准流程作业,安全规程、放炮规程、 放炮规定得不到遵守,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不到 落实。 • 上述种种管理的缺陷造成,放炮事故不断发生。 从每次放炮事故来看,违章作业每时每刻都在发 生。(2010年共使用炸药5050吨,雷管951万发, 每分钟近20发)
• 现行的《煤矿安全规程》,“放炮作业规 程”,各矿都有自己的非常详细的放炮管 理规定,但是,这些规程、规定等等,都 没有很好地被一线管理人员和职工贯彻落 实到现场,没有被严格遵守过
• 主要原因是,缺少可靠的监督管理手段, 没有硬件的手段监督制度的执行,平时是 否执行没有人、也没有办法严格检查和监 督;出了事了才发现管理漏洞多多。
• 1.技术落后,起爆安全技术数十年来基本上没有 任何发展 • 发爆器从建国以来基本没有变化,已经非常落后。 发爆器的制造的理念仅仅基于“起爆雷管”就可 以了,基本上没有安全的概念在里面。如果有一 点的话,也仅仅在于防止发爆器引起的电火花引 爆瓦斯方面(要求电路本安,要求壳子隔爆), 而在更加重要的确保起爆安全方面根本一直没有 任何建树。
事故案例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家相关标准。
03
应急处理措施
立停止作业
01
当发生放炮崩人事故时,应立即 停止现场的所有作业活动,确保 事故现场的安全。
02
停止作业可以避免事故扩大,同 时为后续的救援工作创造安全的 环境。
疏散现场人员
迅速疏散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确保 他们的安全。
在疏散过程中,应保持秩序,避免混 乱和恐慌,确保所有人员都能安全撤 离。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汇报人: 2024-01-08
目录
• 事故原因分析 • 预防措施 • 应急处理措施 • 事故案例分析
01
事故原因分析
操作不规范
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放炮作业
在放炮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导致意外发生。
放炮人员无证操作
部分放炮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缺乏必要的安全 知识和技能。
制作安全宣传资料,张贴在显眼位置,时刻提醒 员工注意安全。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 安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设备维护与更新
定期对放炮设备进行检查、维 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
状态。
对于老旧、损坏的设备及时 进行更新或维修,避免因设
备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采购质量合格的放炮器材,确 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符合国
在放炮作业前,未能对设备进行全面 检查,导致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02
预防措施
加强操作规范
制定放炮作业操作规程,确保作 业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 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其
具备合格资质。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对于 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再培训或调岗

提高安全意识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员工对放炮作业安 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矿井采煤工作中爆破的事故原因与预防措施

矿井采煤工作中爆破的事故原因与预防措施

矿井采煤工作中爆破的事故原因与预防措施[摘要]在炮采工作面,必须重视采煤中的爆破作业安全,要认真分析爆破事故的原因,采取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保证煤矿的生产安全,以提高采煤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本文主要阐述了采煤爆破中的拒爆事故、早爆事故、残爆事故、缓爆事故及爆破崩人事故产生的原因与预防措施等问题。

[关键词]采煤工作爆破事故原因预防中图分类号:td7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0-0161-01在炮采工作面,必须重视采煤中的爆破作业安全,要认真分析爆破事故的原因,采取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保证煤矿的生产安全,以提高采煤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1、采煤爆破中的拒爆事故的原因与预防措施1.1 拒爆事故产生的原因(1)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雷管或炸药,若炸药受潮变质,雷管电阻太大或混用不同规格、质量的雷管等。

(2)爆破网络有错连、漏连、漏电、短路和断线等情况。

(3)发爆器充电不足,输出电流小或是别的故障。

(4)装药操作方式不当,如雷管导线折断或破损,炸药被捣实、密度太大等。

1.2 拒爆的预防措施(1)不可领取和使用变质炸药和不合格雷管;(2)爆破网络连线接头必须扭牢,杜绝发生漏连、错连、短路等状况;(3)使用合格的发爆器;装药和封泥要按规定操作;(4)如遇有潮湿及有水炮眼使用抗水炸药等。

1.3 拒爆事故的处理方法用欧姆表或导通表检查网络,如由于连线不良或错连、漏连等,在处理后,再进行爆破;如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拒爆,不可用其他方法处理拒爆,只能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

(1)因连线不良导致的拒爆,应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再次装药起爆。

(3)不得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管有没有残余炸药都不得把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不得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不得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在处理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人员一定要详细,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完整)火药爆炸 事故案例

(完整)火药爆炸  事故案例

1、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83年5月26日16时35分,辽宁省抚顺某钢厂发生火药爆炸事故,死亡6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1万元。

该厂北山库内存有1976年4月修人防工程剩下的炸药,保卫科提出要进行处理,并请示主管保卫工作的副厂长,副厂长表示同其他领导商量后再定。

5月23日,他将销毁炸药一事请示厂长和两位书记,都同意把炸药拉回厂内倒在水沟中销毁, 5月26日,厂保卫科长用电话进行了部署,吩咐将炸药拉到250和650车间旁边的两个泡子处,让工人5点下班后扔一半,另一半留待第二天早晨处理。

车到250车间泡子边时,将散装药扔进水里,然后又倒了10桶火药桶(330千克)。

事毕,汽车向前行42米在一水泥预制涵洞上停了车,又卸倒了5桶药,在倒第6桶时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炸毁解放牌汽车一辆,桥涵一座,炸断高压输电线,使车间局部停产5小时,波及范围达方圆300多米。

二、事故原因分析1.这次事故爆炸物为黑火药,爆炸点在汽车右侧地面,爆炸原因为撞击或磨擦。

据目击者证实,火药爆炸,是因为往水中倒火药时,火药桶撞击水泥管引起爆炸,然后导致其它火药殉爆。

2.这次销毁黑火药时,上下都采取个别商量,没专门开会研究,采取防范措施,亦未同安全部门和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商量,更没有向公安局报告,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部门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装卸、运输、销毁的规定,而且从领导到具体执行销毁炸药的同志,均不了解。

2、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58年4月4日14时20分,交通部川江航道整治工程处第一工区清炸工作发生炸药突然爆炸事故,造成死亡5人,伤4人,炸毁木船一只。

4月4日,为了争取当日完成工地扫床验收发现的浅点,虽然已下雨且有风雷,仍勉强继续施工.组织以18吨木船做为定位船,5.5吨木船担负放药船,两船相距48米,用竹缆系着.船上各有9人,有的负责掌舵,有的负责插药,有的负责联线,总负责人是组长张某。

起爆电源用B电池,在定位船上由放炮人负责掌握。

放炮事故

放炮事故

额尔古纳市新兴煤矿“3.10”放炮事故案例分析2011年3月10日凌晨1时30分,呼伦贝尔额尔古纳新兴煤业有限公司新兴煤矿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两名工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正在该矿区检查的煤监分局副局长李铁强、王东明等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向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了事故情况。

额尔古纳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呼伦贝尔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会同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呼伦贝尔市总工会、额尔古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额尔古纳市公安局、额尔古纳市工会并邀请额尔古纳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了事故调查组。

事故现场调查工作历时3天,事故调查组进行了2次现场勘察,调查询问有关人员10人次,查阅收集各种资料50余份。

通过查阅分析资料、调查取证、现场勘察和技术分析,查清了人员伤亡情况、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相关责任。

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额尔古纳市新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民营企业,主要经营煤炭生产、销售。

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王贵发。

2010年12月额尔古纳市新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兴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商,采用合同形式实现了产权转让,2011年1月1日内蒙古兴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接管。

接管后原矿主要领导及管理人员由内蒙古兴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兴煤任字[2011]10号文件任命或延续原矿班子成员。

额尔古纳市新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兴煤矿可采储量240.3万吨,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7.93年。

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单水平开采,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炮采工艺,支护形式单体配∏型钢梁,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该矿现为一个炮采工作面,一个炮掘工作面。

该矿井属低瓦斯矿井,涌水量较小,煤层顶底板较坚硬,矿井主要灾害为水、瓦斯、煤层自燃发火灾害。

全矿从业人员总数:303人。

二、事故发生和抢险经过:1、事故发生时间:2011年3月10日早1点30分。

放炮崩倒支架及冒顶事故原因和预防

放炮崩倒支架及冒顶事故原因和预防

放炮崩倒支架及冒顶事故原因和预防近年来,中国煤矿行业虽然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了很多改进,但是放炮崩倒支架及冒顶事故仍是一个难以避免的问题。

这些事故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煤矿的生产和经济带来影响。

因此,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我们需要更加关注放炮崩倒支架及冒顶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

放炮崩倒支架及冒顶事故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1. 石头、煤层等地质条件不稳定。

一些煤矿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地层变化大,容易导致冒顶和崩塌现象发生。

2. 放炮不当。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如果在光面放炮或者多次放炮,在不稳定的地质条件下,可能出现放炮崩倒支架及冒顶事故。

3. 支架质量不好。

一些煤矿生产中使用的支架质量差,强度不够,耐久性不足。

这些问题往往会增加冒顶和崩塌的风险。

4. 煤炭开采技术不当。

一些煤矿生产中使用的采煤方法、支架类型等,不同于其他煤矿,这会导致在采煤时的不稳定性增加。

针对以上原因,为了预防放炮崩倒支架及冒顶事故,我们应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 做好地方煤矿地质条件的调研和分析。

根据地质条件和开采参数,设计合理的采煤工艺。

2. 在放炮前,对于要放炮的地方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稳定。

如果评估结果不稳定,则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支护、加固或者重新规划煤层开采方案。

3. 采用适合的支架类型。

选择适合的支架,保证它的强度和耐久性。

4. 采取优化的采煤方法。

比较煤矿开采方法和技术,选择稳定的采煤方法。

另外,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效果,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发挥煤矿安全监测的作用。

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监测体制,及时发现煤矿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 提高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 加强煤矿管理。

管理要规范,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总之,放炮崩倒支架及冒顶事故是严重影响煤矿生产的安全隐患,需要我们重视和加强对它的控制和防范。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一旦发生放炮崩人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和善后处理工作。具体措施包括: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对 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了解事 故原因和责任;落实善后措施,做好伤亡人员的抚恤和家 属安抚工作。同时,针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分析,采取措 施加强预防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02
VS
强化安全意识教育
通过事故案例、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激 发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自觉性。
加强安全管理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放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 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严格资质审查
对从事放炮作业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确保 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规范操作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
事故背景:放炮崩人事故在工程建设领域时有发生,主要发 生在矿山、隧道等地下工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复杂、作业条 件恶劣等原因,事故风险相对较高。
事故的严重性
01
02
03
人员伤亡
放炮崩人事故往往导致严 重的人员伤亡,给家庭和 社会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损 失。
财产损失
事故还会造成一定的财产 损失,如损坏设备、延误 工程进度等。
02 《矿山安全法》
03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责任追究与处罚措施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 针对事故单位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 对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0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02
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社会影响
这类事故在社会上引起广 泛关注,对工程建设行业 的形象和信誉造成负面影 响。

某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例.doc

某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例.doc

目录1、三交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例 (1)2、三交河煤矿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例 (4)3、三交河煤矿“5.30”事故案例 (8)4、回坡底煤矿“6.25”运输事故案例 (12)5、回坡底煤矿“2.20”放炮崩人事故案例 (15)6、回坡底矿洗煤厂“8.26”排矸上站变压器室触电事故案例 197、霍宝干河煤矿“11.9”顶板事故案例 (23)8、霍宝干河煤矿“12.4”2-1081返掘巷断层滞后出水事故案例269、霍宝干河煤矿2-112综采工作面出水事故案例 (30)三交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例三交河煤矿始建于1971年,原属于地方国营矿,1997年霍州煤电集团公司接收为子矿井。

1980年6月8日11时20分左右,三交河煤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30人死亡,50多人中毒,经济损失约70万元。

一、矿井基本情况1980年,三交河煤矿为地方国营矿,有职工679人,年产煤150000吨,瓦斯含量为4.06%,属于瓦斯矿井。

二、事故经过1980年6月4日,矿上决定从6月7日转到西部采区第六顺槽掘进。

该顺槽已有四个月没生产,不通风,造成瓦斯积聚,本应先在检查瓦斯,加强通风,排除有害气体后再作业。

但是该矿领导没有这样做,而是仓促组织生产。

8日11时20分左右,当在六顺槽工作的工人将绞车、电线运到该顺槽210米处时,由于电工带电作业,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当时在井下西区工作的26名工人全部死亡。

接着,在抢救过程中,由于管理者没有制定救援方案,冒然指挥,工人自发下井进行抢救,造成二次伤亡,其中50多人中毒,4人死亡,经济损失约700000元。

三、事故原因1、矿领导一味追求产量、利润,全然不顾工人的生命安全。

1980年以来,该县接到国务院和省、地区等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共计14个,有的无人阅看,有的只阅不办,有的批给主管部门,但无具体实施措施,最终都没有贯彻落实。

该矿1979年产煤130000吨,提取利润200000元,1980年计划产煤150000吨,利润任务为470000元,他们片面追求利润,一再压缩成本,不注重安全投入,这种“竭泽而渔”的做法,造成该矿安全欠账越来越多。

2021年安徽煤矿井下事故案例

2021年安徽煤矿井下事故案例

案例分类汇编目录欧阳光明(2021.03.07)一、一通三防(一)放炮事故1、谢一矿“1.9”采煤面落炮崩人事故(2008年)2、新庄孜矿“1.12”掘进放炮崩人事故(2009年)3、潘三矿“11.1”放炮着火事故(2009年)4、潘北矿开拓一队“10.7”放炮伤人事故(2010年)5、丁集矿“1·19”违章放炮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2011年)(二)瓦斯事故1、李一矿“6.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01年)2、孔集矿“7.3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1年)3、孔李公司“3.22”一氧化碳中毒事故(2002年)4、潘东公司“9.4”瓦斯窒息事故(2006年)5、李一矿“8.31”瓦斯异常涌出事故(2008年)6、顾桥矿“3.18”钻孔喷孔死亡事故(2010年)7、朱集项目部“4·19”瓦斯超限事故(2011年)(三)着火事故1、潘一矿“2.7”井筒烧焊着火事故(2009年)2、潘一东区项目部“5.15”打钻着火事故(2010年)3、潘一矿“3·3”自然发火事故(2011年)(四)其它事故1、顾桥矿勘探处钻机队“3.8”工伤事故(2010年)二、掘进专业(一)顶板事故1、潘北矿建项目部“8.27”顶板死亡事故(2007年)2、谢桥矿“7.21”顶板死亡事故(2009年)3、潘三矿“5.20”失修巷道冒落死亡事故(2009年)4、丁集矿“3.8”改棚冒顶死亡事故(2009年)5、谢桥矿“3.23”重伤事故(2010年)6、朱集项目部“3·25”空顶作业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2011年)(二)片帮事故1、张集矿“2.2”片帮死亡事故(2007年)2、谢一矿“4.21”片帮死亡事故(2009年)3、顾桥矿掘进503队“11.13”迎脸片帮伤人事故(2010年)4、顾桥矿开拓203队“1.17”工伤事故(2011年)(三)机械事故1、新庄孜矿“3.19”井下掘进耙矸机断绳放滑死亡事故(2008年)2、李一矿“1·7”坠罐事故(2011年)3、新庄孜矿“1·13”坠罐事故(2011年)4、顾桥矿开拓303队“3.30”耙矸机回头滑轮固定螺栓崩断伤人事故(2011年)(四)其它事故1、顾北矿“9.25”高空坠落死亡事故(2006年)2、潘一矿“2.11”锚索伤人死亡事故(2009年)3、潘二矿“2.8”重伤事故(2010年)4、谢桥矿“2.26”重伤事故(2010年)三、机电专业(一)安装事故1、李嘴孜矿“3.2”井下采区内电弧灼伤事故(2010年)(二)拆除事故1、潘一矿“11.8”井下皮带机拆除挤人死亡事故(2008年)2、新庄孜矿“ 06·14”死亡事故(2011年)(三)机械检修事故1、潘三选煤分厂“9.3”地面链板机检修挤人死亡事故(2007年)2、安装分公司“1.23”井下液压支架卸压伤人死亡事故(2007年)3、张集矿“8.6”井下采区皮带机滚筒挤人死亡事故(2009年)(四)供电事故1、孔李公司孔井“4.6”井下高压触电死亡事故(2006年)2、谢一矿望峰岗井“4.18”地面低压触电死亡事故(2007年)3、潘二矿“8.14”井下采区电气着火熏人死亡事故(2009年)4、丁集矿“4.26”井下掘进照明电缆着火事故(2010年)5、李一矿“3·5”带电作业触犯二十条红线案例(2011年)(五)烧焊事故1、潘二矿“8.22”地面主井三平台烧焊触电死亡事故(2010年)(六)其它事故1、潘三矿“4.16”东风井风机停机事故(2010年)2、选煤分公司“1·31”重伤事故(2011年)三、运输专业(一)平巷运输事故1、顾桥矿“12.29”北翼大巷电机车相撞挤人死亡事故(2006年)2、顾桥矿“2.8”南翼大巷电机车司机违章操作死亡事故(2008年)3、朱集矿“7.1”井底车场处理掉道车辆挤人死亡事故(2009年)4、潘二矿“8.4”大巷矿车掉道挤人死亡事故(2009年)5、张集矿“8.14”井底车场电机车撞人死亡事故(2010年)6、顾北矿“4·17”重伤事故(2011年)7、谢一矿“5.31”死亡事故(2011年)(二)斜巷运输事故1、李嘴孜矿“4.8”井下斜巷放大滑事故(2009年)2、李嘴孜矿“12.10”井下斜巷矿车掉车挤人死亡事故(2009年)3、谢一矿“2.25”-780m中央轨道下山放大滑事故(2010年)4、顾桥矿“4.27”井下采区无极绳绞车梭车伤人死亡事故(2010年)5、潘三矿“8.28”采区运顺车辆放大滑事故(2010年)6、谢一矿“5.19”死亡事故(2011年)四、采煤专业(一)顶板事故1、潘一矿“4.18”替棚垮棚死亡事故(2005年)2、潘二矿“1.5”顶板死亡事故(2007年)3、张集矿“3.19”顶板死亡事故(2009年)4、张集矿“9.13”改棚顶板死亡事故(2009年)5、李嘴孜矿“6.16”支架压垮死亡事故(2010年)6、李嘴孜矿“2·24”死亡事故(2011年)(二)机械事故1、张集矿“10.27”破碎机伤人事故(2002年)2、顾桥矿“11.27”误操作支架死亡事故(2006年)3、谢桥矿“3.8”拖缆装置挤人死亡事故(2007年)4、谢桥矿“5.14”单体伤人死亡事故(2007年)5、潘一矿“11.26”支架挤人死亡事故(2007年)6、安装工程分公司“11.20”违章操作支架死亡事故(2008年)7、潘北矿“10.28”运输机拉人死亡事故(2010年)8、顾北矿“4·9”重伤事故(2011年)谢一矿“1.9”采煤面落炮崩人事故一、事故经过2008年1月9日,谢一矿采煤三队473B6工作面发生一起落炮崩人事故。

放炮管理事故案例

放炮管理事故案例

放炮管理事故案例(一)雷管爆炸伤人事故事故经过:2006年12月15日12时,大明矿综掘二队在井下施工,第一遍炮打了40个眼,第一次放炮连了31个眼:7个顶眼、2个定帮眼每连,放炮后,班长刘喜军、放炮员丁步奇、安检员孟伟、瓦检员梁宝平四人进入工作面检查爆炸效果和顶板情况,准备放第二遍炮。

班长刘喜军、放炮员丁步奇在检查中发现中间3个顶眼,每孔掉落1个药卷,班长刘喜军想在第二次放炮中将右侧硐室底跟岩石突出部分处理掉,便向放炮员要了一枚雷管,三个药卷,自己将雷管脚线短接后准备了一个引药,将另两个药卷放在底版上,又向放炮员要了一枚雷管,放炮员将第二枚雷管脚线短接后交给刘喜军。

刘喜军把已装好的引线药和第二枚雷管一同握在手中,大家急忙转身查看,发现班长刘喜军蹲在硐室门口,右手握着左手腕,左手已被崩掉。

事故原因:经集团公司和矿事故调查组勘察认为,作业现场没有引爆电源,排除撞击引爆可能,经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如下:(一)原因:刘喜军在接过第二枚雷管转身去药过程中,雷管脚线刮到了底版岩块,被拉拽引爆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接原因:1、亲自装配引药,班长刘喜军在装配引药工作中操作不规范,没有在安全地点加以引药,在思想上重生产,轻安全。

2、刘喜军不应将加工好的引药和雷管握在一起,脚线在装药前提前打开,造成药落地刮到底版岩块,被拉拽引爆,引起引药爆炸,加剧了危害的威力。

3、人员没有认真执行“一炮四检”和“四人联锁”制度,安检员、瓦检员没有严格监督作业人员装药的全过程。

4、工单位作业规程违反掘进巷道放炮必须一次引爆的规定,改为两次引爆,增加了在第二次连炮中的危险因素。

5、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不够,使爆破作业人员对火工品的安全性能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不够。

预防放措施:1、放炮员必须亲自装配引药,严禁其他人员替代。

2、放炮员装配引药必须在安全制定地点进行,实行定置管理,设栅栏、挂牌,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3、掘进巷道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次爆破规定,严禁二次引爆。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1. 引言烟花爆竹作为传统节日的重要表演元素,在庆祝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其爆炸性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至关重要。

2. 前期准备工作2.1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建设根据事故规模和情况的复杂程度,成立由政府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该机构应明确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并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2 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准备事前应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医疗设备和药品,以及相关的救援装备,如安全绳索、救生器材等。

同时要确保这些设备和物资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3 应急预警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建立有效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警系统,包括利用现有的气象预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及时监测和预警可能出现的事故。

同时,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联系,建立及时沟通和信息传递机制。

3. 应急救援预案3.1 事故发生时的紧急通报和人员疏散一旦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预案,并通过各种媒体途径向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民众发布紧急通报,通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威胁程度等信息。

同时,指挥中心应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疏散和救援,指导民众迅速有序地撤离事故现场。

3.2 火灾扑救和事故场地控制针对烟花爆竹事故可能引发的火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立即调派消防队伍进行扑救,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人员。

同时,要合理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对事故现场进行围封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

3.3 伤员救护和医疗救治烟花爆竹事故往往会导致人员伤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立即调派医疗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伤员救护和医疗救治。

同时,要通知附近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处理伤员。

3.4 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在救援工作进行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

窨井放炮事故反思报告

窨井放炮事故反思报告

窨井放炮事故反思报告近期发生的窨井放炮事故,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财产损失。

对于这起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深刻反思,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安全意识不强。

窨井放炮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需要严格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然而,在这起事故中,操作人员对安全意识缺乏重视,没有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导致爆炸发生。

因此,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是避免窨井放炮事故的关键。

其次,我们要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监督。

作业现场的管理对预防事故发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这起事故中,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着明显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应对作业现场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并加强监督,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安全标准。

同时,要建立健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减少事故的危害程度。

此外,还需要增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

事故的发生往往与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有关。

窨井放炮作业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和批准,但在这起事故中,监管部门没有对作业过程进行充分审查,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要加强对窨井放炮作业的监管,确保作业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最后,要加强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窨井放炮作业的认识和理解。

大多数人对这项作业并不熟悉,缺乏对它的风险认识。

因此,要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传达相关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对待窨井放炮作业,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总之,窨井放炮事故的发生敲响了我们的警钟。

我们要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作业现场的管理监督,增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预防窨井放炮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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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崩人事故原因及措施
一、放炮崩人的原因
(1)放炮母线短,躲避处选择不当,造成飞煤、飞石伤人。

(2)放炮时,未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放炮警戒的规定,误伤进入放炮区的人员。

(3)处理瞎炮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使致瞎炮突响崩人。

(4)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等候进入工作面的时间过短,或误认为是电网路故障而提前进入,造成崩人。

(5)未能防止杂散电流,造成突然爆炸而崩人。

(6)放炮制度不严,工作混乱,往往发生在工作面有人工作时,另有他人用发爆器通电放炮,造成崩人。

二、预防放炮崩人的措施
(1)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放炮母线要有足够的长度,躲避处的选择要能避开飞石、飞煤的袭击;掩护物要有足够的强度。

(2)放炮时,安全警戒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如使用瞬发雷管,至少等5mi,,;如使用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 min,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炮不响的原因,不能提前进入工作面,以免炮响崩人。

(4)采取措施,避免因杂散电流造成突然爆炸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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