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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YF-ED-J4526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概况根据2214石门巷掘进迎头现场地质情况及2214石门巷钻孔地质柱状图,现2214石门巷掘进迎头距M1煤层法向距离2米,2214石门巷掘进过程中将揭露煤层,为确保人员及巷道掘进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经领导研究决定掘进采用远距离爆破作业。

为保证该掘进工作面安全、有效地掘进,特编制本措施。

二、打钻(眼)安全技术措施1、现场班队长以上人员必须配带好便携式瓦检器,所有人员所带矿灯必须消灭失爆,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2、每班次打眼前先在巷道中迎头向下底板施工一探眼,探查M1煤距底板距离。

3、打钻期间,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浓度,掌握突出预兆。

4、整个施工期间,在工作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消灭失爆。

5、打钻时,如遇局扇停止运转、迎头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必须将作业区域内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且必须切断该作业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向矿井调度室(调度室电话:8000、8008)汇报,听候通知。

6、打钻时,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作业范围内所有人员、二采区及回风巷所有人员一并撤到进风巷中,且必须切断该作业场所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向矿井调度室(调度室电话:8000、8008)汇报,听候通知。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庆祝活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放炮活动是一种传统而又喜庆的方式。

在传统节日、婚嫁、建筑落成等各种活动中,放炮活动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但是,放炮活动的高温、噪音、爆炸碎片等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操作过程中需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一、场地环境在进行放炮活动之前,必须选择安全的场地,并进行检查和清理。

场地应该是开阔、平坦、无易燃物、无易燃气体,同时也应该远离民居、电线等设施。

在场地内应设置安全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存储和运输在放炮活动之前,放炮器材应该进行存储和运输,以确保炮具和炮药的安全。

炮具应该存储在通风、干燥、无易燃物的地方,炮药应该单独存放,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防火。

在运输时,必须遵循国家的交通安全规定,严格保护货物,避免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

三、操作过程在进行放炮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的规定,按照程序进行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经验,并且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认证。

在操作时,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如安全帽、耳塞、手套等。

同时,操作人员还要高度警觉,随时注意炮具和炮药的状态,避免出现异常情况,如雷击、风吹、戏耍等。

炮袍也应该设置在安全无人区,防止碎片伤及无关人员。

四、事故应急在进行放炮活动时,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如出现火灾,应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或者使用湿布等工具隔离火源。

如果出现人员受伤,应及时进行紧急处理,并报警求助。

在消除危险后,还要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总结经验,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之,放炮活动必须进行科学的管理和系统的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作为一个传统文化活动,放炮活动也有着一定的危险性,我们必须认真对待。

同时,我们应该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安全理念,推广科技防火技术,共同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节日环境。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2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2

一、概况:中部运输下山掘进过程中遇到岩层,综掘机无法掘进,根据矿领导的安排,对过硬岩层采取放炮松动,再进行综掘。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岩层较硬使用综掘机难度较大,影响施工进度。

现在需要放炮。

为保证施工安全,特编制如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1、施工前将风管、水管、敷设到位,检查通防设施完好,打眼机具、爆破材料、支护材料等准备到位。

2、开炮前,必须对放炮地点30m范围内的风管、水管、风筒、电缆、皮带等设备用废旧皮带和风管进行保护。

3、放炮前班长必须布置专人在所有通到设专人进行警戒。

煤巷、半煤巷警戒距离不小于100米。

爆破地点距离运输大巷、回风大巷、轨道大巷较近,放炮期间需对交岔点范围内设置放炮警戒牌。

三、施工工艺:1、敲帮问顶→点炮眼→打眼→装药、连线→爆破、通风(含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洒水降尘→敲帮问顶→综掘→出矸→锚网临时支护2、采用震动炮爆破配合综掘的方式施工,每眼装药量不大于300g,立交点范围5米内,炮眼个数不超过5个,立交点以外如遇全岩巷道可适当增加炮眼个数,但不得超过10个炮眼。

炮眼深度大于一米封口长度为0.5m,循环进度不大于2m,掘一排,支一排。

四、施工方法1、施工前,检查所有设备、风水管路的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由当班副队长和一名有经验的工人负责进行敲帮问顶。

敲帮问顶时由有经验的工人站在敲帮问顶2m外的地方,用2m长的旧钻杆,自上而下、由外向里、由轻到重、左右交叉的原则进行敲帮问顶,将活矸、危岩全部处理。

3、副队长站在敲帮问顶2m外的地方观察井壁变化的情况,执行敲帮问顶人员必须保证退路畅通,然后由小队长安排专人洒水,保持巷道湿润。

4、采用打眼开炮的方法作业,准备2m长的钻杆,用7665风动凿压机打眼,打眼时由两人配合作业,一人把钻,一人辅助并观察煤岩变化情况。

5、炮眼施工完后由副队长检查炮眼施工质量,由小队长安排专人洒水,保持巷道湿度。

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

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

附录二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一、入井前的预备工作1、要对放炮器进展具体检查,必需是防爆性能好,不缺零部件,不缺螺丝,外壳完整,接线钮结实,绝缘板完好,经试验电流与电压符合标准。

2、必需带符合要求的放炮器钥匙、放炮合格证、口哨、爆破物品领取证,及足够长度的放炮母线等所需用的用具,3、检查火药箱是否完好,背带是否结实牢靠,如有损坏必需修好。

二、火药、雷管的领取和运输1、放炮员应凭放炮员合格证和火药、雷管领取单领取火药、雷管,领取火药雷管的数量则应按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装药量及当班进度计算当班的需要量。

2、领取火药雷管时,要按规定手续办理,亲自填写领取单,填清楚数量和种类。

对发的火药雷管要当面点清数量,检查火药的质量及品号,一切条款都附合要求时方可签名盖章。

3、领取的炸药和雷管,必需分别放在不同的专用箱内并加盖、上锁,严禁药、管混合装和乱扔乱放。

4、电雷管必需是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人员运送。

5、背运火药下井时,必需由放炮员本人亲自搬运。

6、假设放炮员背运不完当班使用的火药量,可以让放炮副手或班长指派生疏有关放炮及火工品治理的各项规定的人员帮助背运。

但是运送雷管必需由持放炮员合格证的人员亲自背运,不准转给他人。

7、领到火药后,必需直接往工作地点运送,中途不得转给他人。

8、放炮员携带雷管数量不得超过 10 公斤,火药每人的重量不得超过 20 公斤。

9、运送火药中途休息时,要避开人员集中的地方,选择安全地点。

10、在运送火药、雷管中,行走要离开电缆、电机和导电物体,要时刻留意来往车辆。

11、假设二或二人以上运送火药时,不得并排行走,并至少保持10 米距离。

12、背运火药不准乘车,不准冲撞和敲打,要轻拿轻放。

三、装药前的预备工作1、放炮员把火药雷管送到工作地点,集中存入在特地的火药、雷管箱子内。

火药、雷管箱应放到支架完好,离开机电设备及导电物体的安全通风好、枯燥的地方。

2、清点用具是否齐全,放炮器的钥匙必需随身携带。

3、放炮员必需到工作面检查安全状况,炮眼分布和炮眼的个数,然后到无人安全的地方装配引线〔炮头〕。

远距离放炮制度

远距离放炮制度

远距离放炮制度***煤矿瓦斯等级为煤与瓦斯突出,为了确保放炮安全,采掘工作面在煤层中掘进或采煤时放炮、在地质构造破碎或瓦斯变化异常的岩层掘进放炮或揭穿煤层的岩巷(揭石门)放炮,都必须采取远距离放炮方式进行放炮工作。

把该规定作为一放炮制度来落实。

采取远距离放炮必须做到以下规定,否则严禁放炮。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担任。

2、采掘面采用毫秒爆破,掘进工作面应全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放炮。

3采掘工作面放炮应采用正向起爆,若需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脚线间的连接必须由放炮员或经过培训合格的班组长操作,人数不超过2人,脚线间必须扭结牢固、悬空,不得虚接。

放炮母线和脚线间的连接、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操作。

每次放炮工作前放炮员必须对母线进行全面检查,放炮母线不得出现裸线和明接头。

若母线存在破皮露芯或断线情况造成拒爆事故,放炮员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

5、装药结束后放炮母线拉至放炮地点后,必须用电爆网络仪进行测试并记录,否则放炮员按严重“三违”处理。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填满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或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所有不装药的眼、孔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满,充满深度应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7、炮眼深度小于0.6m,最小抵抗线:煤层小于0.5m,岩层小于0.3 m,均不得装药放炮。

严禁打浅眼或在浅眼内装药放炮。

特殊情况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8、使用专用放炮器放炮,放炮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放炮前,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严禁放明炮、糊炮。

213瓦斯巷揭M10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213瓦斯巷揭M10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肥田煤矿矿建工程C标段213瓦斯巷揭、过M10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肥田煤矿矿建工程C标段项目经理部2014年4月25日目录一、工程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爆破前准备工作 (1)三、技术安全措施 (1)四、组织措施 (3)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1250回风石门揭、过M13防突设计1、工程概况根据213瓦斯巷K0+53m处超前地质钻成果资料显示,213瓦斯巷k0+78m至k0+85m段掘进作业会遇到M10,煤层厚度约20cm,213瓦斯巷在掘进此段时应采用远距离爆破作业,213瓦斯巷作业规程上的放炮措施已不能满足现在所用,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贯彻学习后才能下井作业。

2、爆破前的准备工作(1)213瓦斯巷放炮地点设在1285排矸斜巷新鲜风流中。

(2)213瓦斯巷碛头爆破前应将213瓦斯巷和轨道上山下段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1285车场防突风门以外的新鲜风流中,213瓦斯巷、轨道上山下段和回风流所经过的巷道中的所有开关、电器设备必须进行断电。

(3)爆破前准备工作作好后必须上报矿调度室,在调度室确认213瓦斯巷和轨道上山下段和回风流中人员撤离至1285风门外,站岗人员到达站岗位置并设置警戒线,同时已经切掉213瓦斯巷和轨道上山下段以及回风流中电器设备电源后,方可通知起爆地点爆破人员发出爆破命令。

3、技术安全措施(1)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轨道下山的新鲜风流中,切断所有回风巷道电源。

(2)掘进工作面应设置监控探头1个,回风巷另设1个,检测瓦斯涌出的变化情况。

(3)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炸药,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不得使用岩巷炸药,一次使用的雷管应是同厂、同期生产的电雷管,使用前应检查每个雷管的导通性和电阻,雷管的电阻差应控制在0.2欧姆范围内。

放炮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放炮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放炮技术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安全实施放炮作业,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拆除建筑物、爆破采矿、港口清淤等需要使用爆炸物进行作业的场合。

第三条所有参与放炮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放炮作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本规程内容包括放炮前的准备工作、放炮作业的安全控制、放炮后的清理等环节。

第二章放炮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放炮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方案,明确工程范围、爆破区域、爆破顺序等内容。

第七条放炮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地形地貌、周边环境等情况,评估爆破风险。

第八条根据放炮方案确定合适的爆破器材和爆破药剂,并按照相关规定保存和使用。

第九条安全人员应制定安全标志,并在放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警戒线。

第十条放炮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放炮前必须获取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批文件,如需要。

第三章放炮作业的安全控制第十二条所有参与放炮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静电工作服和防爆工具。

第十三条放炮区域必须清除人员和动物,并确保周边区域完全封闭。

第十四条放炮区域必须设置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五条放炮前必须对放炮点进行清理,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质和易爆物品。

第十六条放炮时必须按照爆破方案确定的爆破序列依次进行,禁止同时或交替进行。

第十七条放炮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指南操作,禁止擅自调整参数和操作方式。

第十八条放炮时必须远离炸药起爆处,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放炮时应采取隔绝措施,防止放炮冲击波伤害人员和设备。

第四章放炮后的清理第二十条放炮后,应对炸破物进行清理,清除爆炸残留物和危险物品。

第二十一条爆炸残留物必须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十二条放炮区域必须彻底清理,保持整洁,并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放炮后必须进行事故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调整和完善操作规程。

地面煤仓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地面煤仓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当地面煤仓出现卡煤、矸现象时,需采用放炮的方法进行处理。为确保放炮安全,特制定 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 、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操作,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 中的有关井上放炮条文的规定。人员不得进入煤仓,如确需进入,必须系牢安全带和保险 绳。
2 、装药前必须对放炮地点 20 米内范围洒水降尘。 3 、必须采用经部委批准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 药,每次放炮只准使用一发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能超过 450 克。
6 、放炮现场由调度室统一指挥,警戒人由调度室亲自安排和撤回。 7 、如果煤仓内有积水严禁放炮,必须排完积水,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后放可装药放 炮。
8 、放炮后仔细检查有无遗漏的炸药、电雷管等物品。处理瞎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 程》相关规定执行。
9 、未尽事项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认真执行。10 、实际生产过程 中如出现其它问题,应另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4 、放炮员必须把炸药和电雷管分别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包和雷管盒内并加锁,严禁乱 扔乱放。炸药箱包必须放在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炸药箱包放在 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 、在所有放炮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停电,在所有可以通入放炮地点的通路上必须有 专人设好警戒,警戒距离不得低于 10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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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要求及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要求及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要求及放炮安全技术措施(1)放炮员要持证上岗,顶板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97~315条规定。

(2)放炮员要将药、雷管分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仍乱放。

放炮前要进行仔细检查母线的连线是否完好,当班未完成的火药、雷管必须及时妥善保管。

(3)打眼、装药工要严格按照爆破说明要求打眼和装药。

装药时要用木质炮棍将药轻轻的松入眼底,不得冲撞。

(4)装药和爆破前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放炮:a.工作面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章程规定。

b.工作面风量不足。

c.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5)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应把开关、电缆线、工具放到安全地点。

(6)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派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安全地点)担任警戒工作。

(7)禁止明炮和糊炮。

(8)放炮器的把手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严禁使用其它电源替代放炮器放炮。

(9)放炮时,班长必须将人员快速撤离300米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并清点人数,严格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工作面电器设备的闭锁情况,确保无误后,方可下达命令。

放炮员要在放炮命令下达5秒钟后,方可放炮。

(10)放炮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1)装配引药时必须避开一切导电体,选择干燥畅通安全可靠地点进行,且必须在警戒线以外。

(12)装药、连线放炮由专职放炮员一人操作,严禁违规违章操作,严禁非专职专岗人员代替。

(13)炮眼的封泥长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严格执行。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防治放炮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防治放炮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防治放炮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1、打眼措施:1)打眼前首先检查煤岩钻、钻头、钻杆、风管等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打眼。

2)打眼前必须检查工作面(垱头)有无瞎炮,残炮。

若有瞎炮,残炮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进行打眼。

3)打眼时严禁在残眼上继续加深炮眼。

4)打眼前及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敲帮问顶工作。

5)严禁打眼与装药同时进行作业,必须待打完眼后再进行装药。

6)打完眼后将所有设备撤出后方可装药放炮。

2、放炮措施1)、爆炸材料的装运措施:运送炸药、雷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炸药、雷管必须分装分运,雷管必须由放炮员自己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放炮员监护下由熟悉运送炸药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

②运送炸药,雷管人员不能与其他人员同行,半途严禁停留。

③炸药,雷管必须分装耐压,抗撞击,防雷,防静电的两个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在工作服口袋内。

2)运送到工作地点后,放炮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木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3)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箱分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

3、做引药及装药措施,爆破及处理瞎炮,残炮措施: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导电体,电气设以及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炸药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圈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6)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导电体相接触。

7)炮眼封泥必须用黄泥或用不可燃性,可塑料性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岩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违章放炮,强化井下放炮管理,防止放炮事故的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措施。

一、入井前的准备工作(一)入井前要对放炮器进行详细检查,必须是防爆性能良好,不缺零部件,不缺螺丝,外壳完整,接线钮牢固,绝缘良好,经试验电流与电压符合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放炮器,严禁入井使用。

(二)须携带符合安全要求的放炮器钥匙、口哨及足够长度的放炮母线等所需爆破器材。

(三)检查火工箱是否完好,锁头、背带是否牢固,若有损坏必须修复或更换。

(四)所有参与爆破、运送、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雷管炸药的领取和运输(一)放炮员应凭放炮员上岗证及雷管炸药领取单领取火工品,领取火工品的数量应按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装药量及当班进度计算当班的需要量。

(二)领取火工品时,必须按规定手续审批办理,放炮员亲自填写申请单,准确填写领取火工品的种类及数量,要求字迹工整填写清楚,由当班队长进行审批后方可领取,对发放的火工品的种类及数量要当面清点,认真检查火工品的质量、批号,符合规定方可入井。

(三)领取的火工材料,必须分别放在不同的专用箱内并加盖、上锁,严禁药、管混装或乱扔乱放。

(四)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若药量太多可由安全员或班长指定熟悉放炮业务人员直接代运至工作地点,不准私自转给他人。

(五)运送途中,不得与其他人员同行,不得接触带电物体,注意过往车辆,中途需休息可选择避开人员集中的安全地点。

(六)两人以上运送火工品时,两人不得并行,中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七)运送途中,必须轻拿轻放,严禁冲撞或敲打。

三、装药前的准备工作(一)放炮员把火工品运到工作面后,必须分类集中存放在专用箱内,专用箱应放在支护完好、通风良好、干燥无淋水、避开电气设备及导电物体的地方上锁存放。

(二)装配引药: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的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角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简易版

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简易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编订:XXXXXXXX20XX年XX月XX日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简易版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简易版温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应用在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

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概况根据2214石门巷掘进迎头现场地质情况及2214石门巷钻孔地质柱状图,现2214石门巷掘进迎头距M1煤层法向距离2米,2214石门巷掘进过程中将揭露煤层,为确保人员及巷道掘进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经领导研究决定掘进采用远距离爆破作业。

为保证该掘进工作面安全、有效地掘进,特编制本措施。

二、打钻(眼)安全技术措施1、现场班队长以上人员必须配带好便携式瓦检器,所有人员所带矿灯必须消灭失爆,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2、每班次打眼前先在巷道中迎头向下底板施工一探眼,探查M1煤距底板距离。

3、打钻期间,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浓度,掌握突出预兆。

4、整个施工期间,在工作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消灭失爆。

5、打钻时,如遇局扇停止运转、迎头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必须将作业区域内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且必须切断该作业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向矿井调度室(调度室电话:8000、8008)汇报,听候通知。

6、打钻时,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作业范围内所有人员、二采区及回风巷所有人员一并撤到进风巷中,且必须切断该作业场所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向矿井调度室(调度室电话:8000、8008)汇报,听候通知。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目的与范围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放炮员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并促进炸药爆破作业的顺利进行。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炸药放炮工作的人员。

二、安全要求1. 放炮员必须熟悉并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的有关炸药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放炮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件。

3. 放炮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耳塞、工作服等。

4. 放炮员在操作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评估,确保没有人员和物品在危险范围内。

5. 放炮员必须熟悉炸药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确保正确选择和使用炸药。

6. 放炮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放炮方案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任何步骤。

7. 放炮员必须配备完善的放炮工具和设备,并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8. 放炮员必须持续关注天气状况和地质情况,确保在适宜的气候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

9. 放炮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在作业过程中不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10. 放炮员必须遵守作业现场的管理规定,包括不吸烟、不聚众、不随意乱扔垃圾等。

三、安全操作流程1. 放炮员在接到任务后,必须与现场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作业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2. 放炮员在作业前必须对所需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并满足使用要求。

3. 放炮员必须核实炸药的数量和规格,确保与放炮方案的要求匹配。

4. 放炮员必须对放炮区域进行详细勘测,标记安全区域和警示标识。

5. 放炮员在放炮前必须向周围人员发出警告,并确保现场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

6. 放炮员必须按照放炮方案的要求,准确设置并连接引爆装置。

7. 放炮员在放炮前必须进行最后的检查,确保一切就绪后方可进行引爆操作。

8. 放炮员在引爆时必须站在安全距离外,并观察爆炸情况。

9. 放炮员在确认安全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正常交通和工作秩序。

10. 放炮员必须及时填写作业记录和事故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远距离放炮措施

远距离放炮措施

全矿远距离放炮措施我矿为2010年、2011年、2012连续三年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为了执行毕节市100%远距离放炮的规定,确保井下放炮安全,所有采掘工作面在施工中放炮时,都必须采取远距离放炮方式进行放炮工作。

为保证井下100%实行远距离放炮制度,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井下工作面布置情况全矿现布置有采面工作面1个,掘进工作面2个(两个掘进两个备用),其中采面为矿井井筒东翼的1903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为1403放水巷掘进工作面、14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9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永久避难硐室掘进工作面。

二、各工作面放炮地点附:矿井远距离放炮警戒站岗布置图三、放炮流程图四、放炮安全措施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担任。

2、采掘面采用毫秒爆破,掘进工作面应全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放炮。

3采掘工作面放炮应采用正向起爆,若需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脚线间的连接必须由放炮员操作,人数不超过2人,脚线间必须扭结牢固、悬空,不得虚接。

放炮母线和脚线间的连接、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操作。

每次放炮工作前放炮员必须对母线进行全面检查,放炮母线不得出现裸线和明接头。

若母线存在破皮露芯或断线情况造成拒爆事故,放炮员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

5、装药结束后放炮母线拉至放炮地点后,必须用电爆网络仪进行测试并记录,否则放炮员按严重“三违”处理。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填满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或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所有不装药的眼、孔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满,充满深度应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 5倍。

7、炮眼深度小于0.6m,最小抵抗线:煤层小于0.5m,岩层小于0.3m,均不得装药放炮。

风巷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风巷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5767风巷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5767风巷截止2008年1月22日丙班止,根据工作面探底1.2m 探到8#煤层,为保证安全施工,特制定以下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由于7#煤层与8#煤层层间距变薄,该工作面必须沿7#煤层底板破7#煤层顶板进行掘进,严格执行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2、当7#煤层与8#煤层层间距小于0.5米,必须将8#煤层揭露,揭露时采用手镐及钢钎进行施工,严禁使用风镐及爆破揭露,揭露后立即进行突出危险预测,预测无突出危险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后,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施工3、该工作面爆破施工时,起爆地点设在距爆破地点大于300米以外地点(即5867风巷内),警戒人位置:5767风巷与5867风巷①联络巷内5867风巷开口处安全地点一人;南翼七层中央回风上山与1280中央石门交叉点处安全地点一人;南翼1215-1280八回风上山与5867风巷交叉点处安全地点一人;5744风巷与1350中央石门交叉点处安全地点一人;南翼1215-1280八回风上山与1350运输巷交叉点处安全地点一人;共计5人(如图)。

4、实行全断面一次正向装药,一次起爆,若出现拒爆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仍按远距离放炮措施执行,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5、爆破前跟班电工要对本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进行防爆检查,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准爆破。

6、严格执行爆破停电制度,爆破前由跟班电工切断本工作面及5867风巷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除风机外)。

7、放炮时使用MFB—200发爆器,放炮母线使用两芯电缆形成单回路,母线长度不小于300米,不能有明接头。

线路接头处必须用高压绝缘胶布(不小于三层)包裹严实,使用1—5段毫秒管,电雷管爆发延期时间不超过130ms.8、本工作面人员除警戒人员及放炮员以外的所有人员在爆破前全部撤到1215暗副井车场风机处,必须由班长在5767风巷与5867风巷①联络巷内5867风巷开口处设好警戒。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经领导研究,要求我队所施工的煤巷掘进工作面放炮作业,有关事宜及安全技术措施如下:1、炸药、雷管必须专人领用和保管且必须分箱加锁,剩余火药、雷管必须经安监员核实签字后退交回火药库。

2、雷管和炸药必须由专职背药工亲自运送。

3、运送火药和雷管的过程中,严禁采用皮带输送机等各种运输设备进行运送。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严禁运送爆炸材料,领到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面地点,严禁靠电缆、水管进行休息,严禁将爆破材料放在衣袋内。

5、火工品存放地点距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大于75m,且必须在进风流中存放。

6、打钻工严格按照爆破图表、炮眼布置图进行打眼。

7、打眼、装药、爆破前,必须停止工作面其它可转动设备的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8、放炮员必须根据煤岩坚硬程度、顶板压力大小及破碎情况装药放炮,严禁乱装乱放。

9、严禁打眼、装药、联炮平行作业,严禁在带电体和导体附近装配引药。

10、由于我队两掘进头均上山掘进,瓦斯容易超限,所以必须严格执行分次装药、分次起爆,不准一次装药分组起爆。

11、装药顺序:第一次装掏槽眼、底眼和下部周边眼及辅助眼,共计炮眼数19个,消耗炸药量4.6kg。

第二次给顶部两排炮眼进行装药共计炮眼数14个,消耗炸药量2.8kg。

12、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爆破工、瓦斯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3、必须采用毫秒爆破,毫秒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封泥长度根据炮眼深度确定,具体情况如下:(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168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放炮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放炮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

2、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3、每次打眼前必须清理至实茬,严禁打旱眼,严禁在残眼内继续打眼。

严禁利用瓦斯释放钻孔装药放炮。

4、严禁放明炮、糊炮。

5、炮前、炮后必须对迎头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必须检查迎头向后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放炮。

6、装药前必须由专职电工切断迎头的电源,由测气员向矿安全指挥中心汇报,由矿安全指挥中心通知监控中心手控断电,确认验、放电无误后挂停电牌。

7、采用正向装药,全断面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爆破。

不用的眼孔必须用不燃材料充填实。

8、采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超过130ms。

9、放炮前必须对迎头10m范围内支架进行加固。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岩活矸,扶棚或更换支架应由外向内逐架依次进行,修复合格后方可进入迎头作业。

10、放炮前必须将综掘机退出迎头10m以外,并用厚50mm以上的大板、钢筋网或废旧皮带将其保护好;另外将瓦斯探头移至安全地点,并将放炮地点附近电缆、管线、风筒保护好,放炮后及时恢复。

11、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放炮。

12、放炮严格执行“人、牌、网”三警戒制度,警戒、撤人安全要求执行《2302切眼掘进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13、放炮后30min,待工作面炮烟吹尽后,放炮员、瓦检员、班长进行第一次验炮工作,待迎头货出完后,放炮员第二次验炮,在二次验炮未结束前严禁转动综掘机截割头,确认安全后,才准进行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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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3670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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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
施标准版本
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概况
根据2214石门巷掘进迎头现场地质情况及2214石门巷钻孔地质柱状图,现2214石门巷掘进迎头距M1煤层法向距离2米,2214石门巷掘进过程中将揭露煤层,为确保人员及巷道掘进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经领导研究决定掘进采用远距离爆破作业。

为保证该掘进工作面安全、有效地掘进,特编制本措施。

二、打钻(眼)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班队长以上人员必须配带好便携式瓦检器,所有人员所带矿灯必须消灭失爆,现场所有人员
必须随身携带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2、每班次打眼前先在巷道中迎头向下底板施工一探眼,探查M1煤距底板距离。

3、打钻期间,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浓度,掌握突出预兆。

4、整个施工期间,在工作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消灭失爆。

5、打钻时,如遇局扇停止运转、迎头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必须将作业区域内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且必须切断该作业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向矿井调度室(调度室电话:8000、8008)汇报,听候通知。

6、打钻时,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作业范围内所有人员、二采区及回风巷所有人员一并撤到进风巷中,且必须切断该作业场所内
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向矿井调度室(调度室电话:8000、8008)汇报,听候通知。

(1)瓦斯浓度增大或忽大忽小;(2)钻孔内向外喷水、煤或瓦斯;(3)钻孔压力增大,出现顶钻、卡钻;(4)工作面迎头外鼓、片帮、漏顶、煤尘增大、气温干燥、顶底板出现断裂或波状起伏;(5)有煤炮声、岩石断裂声。

7、每次打眼结束后,瓦检员必须检查炮眼中的瓦斯浓度。

三、远距离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1、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每班必须有一名矿领导值班,并担任指挥之职。

(2)检查迎头附近20米范围内的支护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
灭失爆;
(3)炸药选用煤矿许用3#乳化安全炸药;
(4)雷管采用1-4段毫秒雷管,其电阻差不得大于0.2欧姆;
(5)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迎头足量供风。

(6)所有参与本作业远距离放炮的人员,必须清楚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即煤层变软变暗、变燥、易粉碎或工作面掉渣、片帮、煤壁外鼓、瓦斯涌出量忽大忽小、打钻时夹钎子、顶钎子、喷孔、有煤炮声、出现由远而近的雷鸣声、鞭炮声、煤壁震动等,在出现任何突出预兆时必须将人员撤到进风巷中。

(7)严格放炮人、牌、网三警戒制度,放炮员每一次放炮前要加强对放炮警戒的监督、检查工作。

放炮掩护点必须距放炮地点不少于300米。

撤人范
围:2214石门揭煤的撤人范围必须是二采区及所有回风巷道全部人员。

矿值班领导负责撤人并清点人数,布置所有警戒线。

警戒地点:二采区轨道下山入口处、二采区回风下山入口处、二采区皮带下山入口处、1104平巷回风切眼处。

停电范围:二采区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必须全部切断。

2、装药及联线
装药前,必须用压风将炮眼内的岩粉或煤粉清除干净;
雷管电阻的测定工作由炸药库负责,电阻值超过规定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3)必须按要求进行装药,装药时,要用木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炮眼内,药卷与药卷之间必须紧贴以防产生拒爆现象;
(4)炮泥使用粘土质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
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代替;
(5)采用串联的方法进行联线放炮;
(6)所有脚线必须扭接牢固,并在联线前用砂布除锈,电雷管脚线和联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7)放炮母线同电缆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若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悬挂距离。

(8)所有探煤钻孔严禁当作炮眼使用。

3、放炮
(1)起爆地点选在+418车场避难硐室内。

(2)放炮前,必须通知矿调度室,经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执行放炮程序,由调度员监控迎头瓦检仪的瓦斯浓度,并记录,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放炮;放炮地点20米
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石和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严禁放炮;
(3)迎头人员全部撤离后,电全部断好,同时打开水幕后,方可下令放炮。

(4)放炮后,任何人不得立即进入迎头作业地点,炮后半小时,由安全员电话通知调度室,调度员查看迎头瓦斯监控仪的瓦斯浓度,并反馈给当班安全员,瓦斯浓度小于0.5%方可决定施工人员进入迎头。

(5)发现盲炮或残炮处理办法: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瞎炮),可重新连接起爆;在拒爆(瞎炮)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
拒爆(瞎炮)炮眼。

处理拒爆(瞎炮)的炮眼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处理拒爆(瞎炮)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处理拒爆、残爆(瞎炮)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严禁交接到下班。

四、其它
(1)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携带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2)所有人员必须在学习该措施并且签字后,方可进行现场工作,对所施工人员都必须做到班班清点人数;
(3)在打眼过程中,专职瓦检员、安全员、队班长在现场值班;
(4)本措施未提及的按《煤矿安全规程》、
《2214运输巷掘进作业规程》、《2214石门揭煤专项防突设计》及各相关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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