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号令.pptx
8号令讲解演示文稿解析
6、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36)
根据《规定》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 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 的,对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 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是机关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 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是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 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是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 料。
基建档案:
a、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 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 b、行业标准《国家重大建设项 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c、国档发[1998]4号《基本建设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 [1998]32 号)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 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 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
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规定》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 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 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 性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性文件 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 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 计报表等;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形成的文件 材料,主办机关和协办机关都对其进行归档, 除归档的是原件和副本、复印件的区别外, 主办机关对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明显高于协 办机关,主要是为了避免将来的重复进馆问 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法规类别】档案【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第1号令【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10月6日实施日期:2001年10月6日)废止(原因:已被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代替)【批准部门】国务院【批准日期】1990.10.24【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发布日期】1990.11.19【实施日期】1990.11.1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批复(国函[1990]93号)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由你局发布施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已于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局长冯子直一九九〇年十一月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系指具有现实查考使用价值和对历史、科学技术、艺术、教育等有研究价值的档案。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的经费。
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也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档案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监督检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实施。
国家档案局1号令到11号令
国家档案局1号令到11号令
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重新发布)。
1991年12月26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第2号令:《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
1991年12月26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第3号令:《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国档案试行办法》。
1992年3月30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第4号令:《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2003年7月28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第6号令:《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5月1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第7号令:《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011年11月21日,国家档案局令发布第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2013年12月16日,国家档案局发布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015年11月23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1号令:《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解读《国家档案局9号令》
案 。中央档案馆依法接 收全 国 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形成 的档案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3 . 1 I 3 依法 I 5 及 , 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形成 的档案。中央档案馆依法接收国务 院及其各部委 ( 包括具有
3 - 2特殊接收范围
3 - 2 . 1 全部或部分接收本级 “ 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所属各部 门, 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 , 人 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 门
及 以前各朝代 中央机构形成 的档案。三是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
馆 :收集管理 民国时期中央机构形成 的档案。在地方按行政 区划分级设立综合档案馆 ,即地方各级综合档案馆 ,收集管 理本级党和国家机关的重要档案 。
案 ;地方各级综合档案馆依法接收本级人民政协及其 常设机
构形成 的档案。
2 - 2 基本J 煎 0 。按照 “ 统一规划、 分级管理”的 原则。这里
的 “ 统一规划” ,是指 由 “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 划 ;这里 的 “ 分级管理 ”,是指由 “ 各级各类档案馆”分级
管理。
和单位 , 人民政协及其常设胡构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
各民主党派机关 ,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 国有企 业、事 I 单位”等机构下属单位和临时 机构 的档案。中央档
案馆全部或部分接收 国家级上述机构下属-  ̄ 0 - 4  ̄和临时机构的
具体来说 ,各级综合档案馆 收集 档案的范 围可划分为
团中央等全国性人 民团体及其所属机构形成的档案 ;地方各 级综合档案馆依法接收本级工会 、共青团 、妇联等人民团体
形成 的档 案 。
的档案 ,省级 以下 ( 不含省级 )档案馆接收本馆收集范围的 保管期限为永久和长期 ( 3 0 年以上 ,含3 O 年 )的档案。 3 口 综合档案馆是按行政区划或历史时期设置的 ,收集和管 理本行政区域 内多种门类档案的档案馆 。在中央设置 3 个综
国家档案局8号令.pptx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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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 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 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
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 价值的文件材料; • 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 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 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 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 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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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
性文件材料;
•
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
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
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
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
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本机关是立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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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2)提案答复材料的期限划分? 主要承办机关对人大议案及答复、政 协提案及办理结果归档时,其档案保管期 限定为永久。 其他协办机关归档时可以定为30年。 人大、政协机关对人大议案及答复、政 协提案及办理结果进行归档时,也应定为 永久。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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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10)信访材料的期限划分 ?
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否归档,
先决条件是来信来访是否有处理结果。如果没有处理结果, 暂不归档。
如果有处理结果,文件材料在归档时要看是否有领导重 要批示,据此来确定其档案保管期限。
国家档案局9号令是构建档案资源体系的又一重大举措.ppt
该归档);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时间的界定,如哪些文件材料要 归为永久、30年或10年)。
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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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主要是对各级各类
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共12条)
第一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要贯彻科学发
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档案行政 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统一规 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开展档案 收集工作,将属于本馆收集范围的具 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收集进馆。
意义:1、9号令的颁布实施是档案工 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 人为本理念的重大举措;
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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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号令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实现馆藏 档案资源结构的不断优化; 3、 9号令的颁布实施重新界定了各级 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 馆以及企业档案馆等的收集范围,从 宏观上根本解决了国家档案资源的科 学布局。
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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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点:1、第一次把行政区内的重大活 动、重大事件以及涉及民生的档案列入 综合档案馆的收集范围; 2、第一次正式明确了国有企业发生破产 转制,事业单位发生撤销等档案的流向 问题; 3、第一次对电子档案的收集提出明确要 求; 4、第一次提出每个档案馆的收集范围细 则要经过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2019-9-18 Nhomakorabea谢谢你的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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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
第三条 新中国成立前本行政区内各 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 著名人物的档案列入综合档案馆收 集范围。
本行政区内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 成的档案、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列 入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
2019-9-18
档案室档案的管理培训教材.pptx
档案业务知识
(四)档案工作各个环节
1、档案收集工作。就是把分散在各办公 室内部和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按照规定集中 保存起来。
2、档案整理工作。就是把收集来的零散的 不系统的文件材料进行分类、组合、排列和编 目,使整理出的档案能够反映历史活动的真实 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鉴定工作。就是根据档案对今后各 方面可能起的作用,通过甄别档案的价值,确 定期保管期限,把已失去价值的档案剔除销毁。
2、负责监督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本系统文件材料的形 成、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本单位入库后档案的整理、保管、鉴定、统计、 提供利用
4、参加或指导本单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新产品试制定 型、科研成果鉴定和设备开箱等活动。
5、依法定期向同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档案业务知识
李瑞环同志为中央档案馆建馆四十周年的题词
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标准(规范)
1、《档案综合管理分类方案》(原立卷说明)。 明确单位所有档案的分类依据、类别、类目范 围等。
2、《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明确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其对应的保管期 限。
档案业务知识
小结
1、成立档案室-→2、明确职责、任务和目标
-→明确分工、人员(组织建设)-→3、制定本 单位各项档案工作制度(制度建设)-→4、制定 本单位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档案综合管理分 类方案、申报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 限表)
档案业务知识
(3)档案的价值性。价值性即有用性。档案有
两种基本价值:一是历史凭证价值。从档案的基本属 性和档案的内容、形式特征看,档案是真实可靠的, 具有法律效力。二是情报信息价值或称参考价值。从 档案的信息储备和所反映的内容看,档案信息可供各 项工作借鉴、参考。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
标体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
•【公布日期】2018.12.24
•【文号】
•【施行日期】2018.1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档案管理
正文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
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现将《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附件: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国家档案局8号令课件资料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2006年12月18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档案管理10号令解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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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规定》 介绍 本条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做出了规
定,其中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要求各企业在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 围和保管期限表时除依据本规定、国家及专业其他相关规定外, 要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产品及服务特点,而不是照抄照 般范本和有关规定。二是要求凡是有下属单位的企业除按要求编 制公司本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外,还必须指导下属 单位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并进行审批。在这一 点上企业所起的作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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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详解
第一条 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 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 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制定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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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工作法规体系构成 从高到低:档案法律—档案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档案规章期限规定》 介绍 本条规定了文件不同稿本和电子文件归档的要求,是对第三条、第四条、第七
条、第八条的补充。 一是将有重要修改意见和批示的修改稿纳入归档范围,这是对第四条中“未经 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的补充。 二是突出了将电子文件纳入归档范围和要求,尤其是对无法输出纸质文件的电 子文件特别作了强调。这是因为现有的有关电子文件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在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上均表述为参照纸质文件的归档范围,但在企业活动中 实际产生大量无对应纸质文件的电子文件,如无法输出纸质文件材料的三维图 形等,这些电子文件往往成为归档的死角,因此本条特别做出说明。希望有条 件的企业最好能在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上下功夫,将电子文件的归 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细化,列出需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名称或成份,增强操作 性,促进企业电子文件的归档。 三是强调了电子文件元数据的归档原则,即要与电子文件同时归档。
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
,
’
制 定 本 办
祛
。
第 二条 第 三条 所 需的 经 费
。 。
存价 值 的 档 案
、
,
系指 具 有 现实 查 考 使
用价 值 和 对 历 史
科 学 技术
、
,
、
艺术
、
教育 等 有 研 究价 值 的 档 案
,
。
县级 以土 扮
人 民政 府 应 当 加 强 对 档 案 工 作 的 领 导
国
家 档
第
1
案
号
局
令
_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档案 法 实 施 办法 》 已于一 九九
年
十月 二 十 四 日 经 国务 院批 准
,
。
现 予发 布 施行
局长 冯子直
一 九 九 O 年十一 月 十九 日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档 案 法 实 施 办 法
第一 章
第 一条
总
则
:
根据 《 档 案法 》 ) 的 规 定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档 案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把 档 案事 业 的 建设 列 入 国
,
民 经 济 和 社会 发展 计 划
建 立健 全 档 案 机 构
确定必要 的 人员 编制
统筹安 排 发 展 档 案 事 业
,
其 他 机关
、
团体
、
企 业事 业 单位 和 组 织 也 应 当 加 强 对 档 案 工 作 的 领 导
保 障档 案 工 作 的
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9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9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1999.06.07•【文号】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施行日期】1999.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第1号令发布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重新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档案工作基础知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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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监督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下属单位文 件材料、电子文件、照片、音视频、奖杯、 奖牌、奖状等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和归 档工作;
3.负责本单位入库后档案的整理、保管、鉴定 、数字化、统计和提供利用;
4.依法定期向同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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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的“三铁”与“三室分开”
“三铁”指铁柜、防盗门、防盗笼。铁柜具 有防火的作用,防盗笼具有防盗的作用,而 防盗门兼具防火和防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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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档案工作
2.档案工作的基本内容 收集 整理 鉴定 保管 统计 利用
2.1收集 (一)定义: 档案收集工作,是指基层档案部门和档案馆,根 据国家和专业主管机关的相关法规,通过接收、 征集等方式,把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或档案,集 中到档案部门统一管理的一项业务管理活动。
3
(二)档案的三次集中:
3、档案由档案室向档案馆的集中。档案室所 保存的档案在保存10年之后,就要将永久和30年 保存的档案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或专业档案馆移交。
4
2.2整理
按照一定原则对档案实体进行系统分类、组 合排列、编号和基本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整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 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规定,应当立卷归档 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 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 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公安 档案
其它(诉 讼、检察、
教学、 审计、 统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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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案的分类
其它 档案
声像 档案
实物 档案
电子 档案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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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
党群 工作
行政 管理
业务 工作
人事 档案
会计 档案
国家档案局令号令
国家档案局令号令国家档案局,在中国政府中担任着非常重要的职责。
国家档案局负责管理国家重要档案、文献信息、文化资产等,维护国家档案资源以及保护和推广国家历史文化遗产。
这项职责非常重要,也体现了国家的文化自信和历史自信,对于国家的文化建设,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护国家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国家档案局不断制定和优化相关的规范和管理制度,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国家档案局令号令”。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国家档案局令号令”,它的作用及意义。
一、“国家档案局令号令”简介“国家档案局令号令”是指国家档案局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制定的关于国家档案管理的各项规范和管理制度的集合。
该制度主要规范了国家档案的存储、整理、保护、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同时也阐明了保密级别、档案分类、档案鉴定、档案归档等基本概念和操作流程。
“国家档案局令号令”是全面落实国家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国家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法规依据,不仅在国家档案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也对于保护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和推动文化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国家档案局令号令的作用及意义1.标准化国家档案管理国家档案局令号令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国家档案的管理,标准化国家档案管理工作。
这主要是通过修订、颁布各项文件、规范、标准、办法等,规范管理的方法和标准,让国家档案管理者清楚地知道如何管理档案,如何保存档案,如何查询档案等等。
2.保证国家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国家档案是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具备极高的经济价值和信息价值,因此,其中包含的信息资料等都应该得到最好的保护。
通过国家档案局令号令的有效实施,可以确保国家档案完整性和安全性。
在存放、保管、传输、利用等方面,都要遵循严格的标准和要求,避免数据泄露、损坏或丢失,确保国家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国家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时政资料和历史资料资源,对于文化建设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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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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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14)下级报送的文件的期限划分?
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中重大问题的 专题报告要进行归档,档案保管期限定为30年。
对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 总结、统计材料也要进行归档,档案保管期限 定为10年。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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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2)提案答复材料的期限划分? 主要承办机关对人大议案及答复、政 协提案及办理结果归档时,其档案保管期 限定为永久。 其他协办机关归档时可以定为30年。 人大、政协机关对人大议案及答复、政 协提案及办理结果进行归档时,也应定为 永久。
2020-5-28
如: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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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6)证件办理、审批档案的期限划分?
划分有效证件办理、审批过程中形成档案的保管 期限,主要依据有效证件的有效时限。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 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机关 在归档时要永久保管;
• (3)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 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 (4)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
202情0-5-2况8 反映,抄报或越级谢抄谢阅报读 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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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四、机关各种门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何界定?
1、根据《规定》第六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 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永久档案应向国家档案馆移交,定期保管的由本单 位留存
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 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一般是指经本机关领导 同意后报上级机关的最后稿本。
起草机关归档最后稿本,保管期限定为30年;
上报的稿本可能有某些改动,也可能没有改动, 最后由发文方或联合发文的主办单位定为永久保管;
起草机关收到该文件的正式文本时,按照“上级 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将其定 为永久。
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 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机关在归档时定为30年保 管。
在划分机关在办理有效证件过程中形成的档案的 保管期限时,既要以证件的有效期作为主要参考,同 时要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档案保管期限。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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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计划、总结、统计材料的期限划分 ? 视机关主要职能而定,并不是机关所有年度 以下的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材料都要归档。 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对国家或本地区经济发 展有重要分析价值的月度、季度、半年度统计材 料应该归档。 非经济管理部门一般只将本机关半年度工作 计划、总结、统计材料纳入机关归档范围,保管 期限定为10年;月度、季度工作的计划、总结、 统计材料可不归档。
本机关对越级上报的文件材料不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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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普发性文件怎样归档? 普发性文件是指同一份文件,在相同的时间 内各机关均收到的文件,需各机关了解的。这些 文件内容多属于当前的中心工作,或各机关必须了 解,如《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计划 生育工作的通知》,发至市级各机关和区(县) 就属于普发性文件。此类文件若没有政策规定, 除市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保存外,其余单位均不 归档
•
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 本机关房产基建,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 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 料;
•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
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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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属于定期保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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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阐明了其作用,对机关文件材 料进行了定义,明确了机关文件材料的归档 与不归档范围,确定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划 分方法和要求,明确了执行范围和编制工作 要求,提出了其他门类档案保管期限划分的 依据,强调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承担的责 任,并对《规定》的生效日期和原有文件的 废止作了具体规定。
对本机关有关人员受到党纪警告以上(严重警 告)受到政纪警告以上(记过)处分人员的材料划 为永久保管;
对本机关有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人 员的材料划为永久保管。
对本机关有关人员受到通报批评的材料划为永 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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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党工团专项活动文件的期限划分? 专项活动的重要性不仅要根据其规模, 还要根据其影响力。 如各机关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形成的阶段报告、总结都很重要。这 类活动就属机关党的工作活动中重要专项 活动,其文件归档时应划分为永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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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级检查、视察材料的期限划分? “重要的”、“一般的”判断标准通常以上 级机关领导的行政级别和检查、视察事由的重要 程度来划分。 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部级以上领导检查、 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属 “重要的”; 省部级以下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 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属“一般的”。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
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
料;
•
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
文件材料;
•
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
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
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
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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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 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机关工作人员的 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 (2)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 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 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 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 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 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 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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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务文件如何区分“重要和一
般” ?
业务文件材料涉及法规性、政策性、方 针性和重大业务建设内容,属于比较重要的 问题;
涉及基础性、常规性、技术性内容,属 一般业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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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上级起草文件的期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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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机关产权方面文件的期限划分 ? 主要看合同、协议的期限来界定保管期限 产权证、土地证一般定为永久
(12)上级制发的业务文件的期限划分 “重要的”和“一般的”区分的原则,在于把握上级
机关制发的、属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是否具有政策 性、法规性、方针性。永久
(13)上级、同级的非主管业务的文件的期限划分 上级机关、同级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
2、定期分为30年、10年为基本划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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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永久保管的范围:
•
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
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
文件材料;
•
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
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
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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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以“国家档案局令”的形式 发布,属部门行政规章,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反映了国家档案 行政管理部门对确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 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工作的高度重 视,体现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意 志。提高了《规定》的法律地位和行政 效力。
方法,对事态发展态势的估计等。如有处理结果,归档时应 划定为永久保管期限。
如是泛泛批示、圈阅等,就属“一般的”而非“重要的”
批示,如有处理结果,机关归档时其档案保管期限一般划定 为30年。
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 提出一般性建议或意见的来信、来访记录不必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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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
性文件材料;
•
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
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
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
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
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本机关是立
卷归档的根本)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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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难点解释 (1)同一会议文件的期限划分?
主要是根据各种文件材料的价值大小确定的。 每一项职能活动都有其主要、核心内容,形 成的文件材料有的是反映职能活动主要内容、主 要过程的,有的是反映事务性活动的,价值程度 不同,所以不能在保管期限的划分上同等对待。
20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