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及条件等相关情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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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特长、特例)
姓名
性别
学号
平均学分绩
现所话




(特长或特殊情况
说明)
(需另附材料)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转意


院见
院长签名:年月日
转意


院见
院长签名:年月日
教意

处见
教务处处长签名:年月日
校批

导示
主管校领导签字:年月日


1.跨学院转专业需填写本表一式三份,学院内转专业需填写本表一式二份,务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申请人填写此表前需悉知《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3.申请人提交此表时需附本人的成绩报告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医院诊断证明。
4.因特长转专业的学生需由拟转入学院出具专家组(三名以上、高级职称)鉴定意见书,并加盖学院公章、专家组成员签字。

各学部(学院)转大类(专业)接收方案

各学部(学院)转大类(专业)接收方案

各学部(学院)转大类(专业)接收方案
每所大学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学部(学院)转
大类(专业)接收方案的一些常见做法:
1. 内部转专业:通常允许学生在同一所大学的不同学部(学院)之间转专业。

具体的
转专业要求可能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要求、特定课程要求、面试或考试要求等。

通常,
内部转专业较为容易实现,因为学校可能更容易接受自己学生的转专业要求。

2. 专业课程考核:一些学部(学院)可能会要求学生通过一定的专业课程考核,以证
明他们具备转入大类(专业)的能力。

这种考核可能是针对特定的学科领域或技能的。

3. 个别审查:有些大学可能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个别审查,考虑申请人的学术成绩、
相关实践经验、个人陈述和推荐信等方面的因素。

在个别审查中,学院可以根据个人
情况来决定是否接收学生。

4. 入学考试:某些大学可能会要求学生在转专业时重新参加入学考试。

这些考试通常
会测试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无论哪种转专业方案,学院之间的转专业程序和要求一般会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有详
细说明。

如果你有具体的学校或专业领域的转专业需求,建议你查阅学校的转专业政策,或向招生办公室或相关学部咨询。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学生潜能,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增强本科毕业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条件㈠已修完第一学年(部分专业要求修完一、二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身体健康的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

㈡凡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不能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

二、申请与录取程序㈠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主办学院于每年春季学期第六周向教务处提交招生计划,教务处汇总、审批后在全校公布。

㈡学生持本学院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向主办学院报名。

主办学院审查、选拔、录取后,通知学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并于下一学期第六周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完成录取过程。

录取结束后不得增加修读学生。

有两门以上不及格成绩的同学不应录取。

㈢录取结束后由教务处将当年录取名单按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后,转发各学院。

三、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㈠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教学计划由开设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学院制订,由教务处审核。

开设专业为优势学科或热门专业,具备师资及相应办学条件,能保证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总学分50学分左右。

㈡双学位或第二专业开办人数不低于30人。

㈢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及晚上。

㈣期末考试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内进行。

四、选课、成绩与学籍管理㈠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作业、上机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并参加相应的考核。

㈡学生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记为全校任选课学分。

㈢学生修读的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课程已在主修专业中修读并已获得相应学分,且所修学分、内容均相同或超出双学位或第二专业课程要求,可以申请办理双学位或第二专业课程的免修。

㈣学生主修专业设置的课程已在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中修读并已获得相应学分,且所修学分、内容均相同或超出主修专业课程要求,可以申请办理主修专业课程的免修。

大学转系有什么要求(一篇)

大学转系有什么要求(一篇)

大学转系有什么要求(一篇)大学转系有什么要求 1进入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转专业、转学:(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的;(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四)本科学生学习确有困难,要求转入专科学习的;(五)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

哪些条件不得转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得转专业、转学:(一)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包括省级重点院校);(二)由专科转入本科或“专升本”;(三)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四)对口招生转入统招,或虽同属对口招生但入学考试科目不一致者;(五)实行学年制的,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者;(六)学科跨度较大者;(七)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者;(八)停学保留学籍、休学期间或退学试读的。

转学有哪些程序(一)由本人向所在系(部、院)提出申请。

(二)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经所在系(部、院)及拟转入系(部、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本省高等学校学生向外省(__区、直辖市)高校转学的,须经转出学校同意,连同转入学校接收函件,报省教育厅__同意,并由省教育厅与拟转入学校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联系,由该主管部门审批。

(五)外省(__区、直辖市)高等学校学生拟转入本省高等学校学习的,须经转出学校及转入学校同意,转出学校报其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__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

(六)转学批文应抄送学校所在地__门。

跨省(__区、直辖市)转学的,由转入省(__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__门。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津工大[2018]203号签发人:杨庆新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注册与学制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的有关条款及招生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学籍,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达到体检标准,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必须办理注册手续。

办理注册手续的规定如下:㈠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按规定缴纳学费后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校园卡注册,并在开学两周内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㈡学生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㈢不能如期办理学生证注册者,需持必要的证明材料办理请假和暂缓注册手续;㈣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者,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有关注册手续,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其学籍;㈤申请贷款和其它形式资助的学生须提前到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天津市高校转专业问题研究

天津市高校转专业问题研究

天津市高校转专业问题研究[摘要]国务院21号令颁布之后,各高校拥有了制定转专业政策的自主权,并相继推出转专业政策。

本科生转专业既是高教改革形势下人才培养的需要,又反映了教育对学生自主权的尊重。

近几年,转专业热已成为备受人们关注的话题,转专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形式对天津地区部分高校的转专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了转专业的动因、转专业政策的利弊,及在转专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别从学生角度及学校角度给出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转专业政策利弊对策建议一、研究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及深入改革,“以人为本,平等自由”的教育思想越来越受到重视,各高校也相继出台各种政策以体现学校教育对于学生权利与自由的尊重。

在此形势下,转专业政策应运而生,2002年上海复旦大学率先推出转专业政策,当年244名学生通过选拔完成转系。

转专业政策对于自身就读专业不满意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都有重新选择申报其他专业的机会,让许多学生有了第二次选择的机会。

相对以往“一考定终身,一专业定终身”的僵化教育制度而言,此举在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的同时,也体现了教育的平等与自由。

本文通过对天津地区实施转专业政策的高等院校的调查,研究并分析了转专业政策实施的预期效果。

二、转专业现状及动因分析1.天津主要高校的转专业政策通过对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南开大学等高等院校的调查发现,天津地区高校转专业政策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实行的审批制;另一类是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实行的考试选拔制。

两种制度均需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出学院同意,转入学院根据条件与名额进行考核,最终通过学校同意审批,转专业成功。

两种制度的差异在于,审批制允许转专业的人数较少,限定资格为专业排名前5%~10%的学生,不需再安排选拔考试,不要求所转入专业报送名额;而考试选拔制允许转专业的人数相对较多,要求各专业报送可接受转专业人数,并按学生在原专业成绩排名及参加转专业选拔考试的成绩综合考虑是否接受其转专业。

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2014年制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49号)和《关于规范辽宁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9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转学第一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生理缺陷经医疗单位检查证明无法在本校学习的,或者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条学生转学应当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

第三条学生在同层次、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

第四条学生转入学校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1.新生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毕业年级的,或实行学分制其学分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2/3及以上的;3.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在同一城市的;4.跨学科类别的(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体育类专业、地方院校与军队、警察院校等);5.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6.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或特殊形式招生的(专升本、中职升本、中职升高职、二学位、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等);7.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8.二次转学的;9.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第六条学生转学程序。

学生转学,应当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全校公示后,由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五份,由学校按照先转出、后转入顺序办理手续。

具体为:1.省内转学。

转出、转入学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确认。

2.跨省转学。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管理办法 - 天津工业大学教务处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管理办法 - 天津工业大学教务处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津工大[2016]156号签发人:赵宏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审核与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法》、《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资格审核第一条学校对毕业学生进行全面鉴定,毕业生应当符合《高等教育法》所规定的德、智、体素质的要求。

第二条学生应在规定的修业期内完成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第三条学生至毕业生资格初审时,未获得课程学分数累计超过15学分原则上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未获得课程学分数超过15学分,不得参加毕业前补考。

第四条学生毕业资格的初审截止时间为修业期最后一学期的第4周。

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负责对本学院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查、汇总,并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第五条教务处对学生毕业资格复审后,将复审名单下发各学院。

学院及学生本人需对复审名单进行核实和确认。

第六条学生毕业资格一经确认,不得再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如果毕业时不能毕业,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七条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包括缩短学习年限提前毕业及因各种原因编至原年级以下年级的学生,须于学院初审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经教务处同意后,由学院安排学生的毕业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

第八条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对毕业资格审核的申请。

第二章毕业、结业及肄业第九条注册学籍的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全部内容,获得全部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

第十条注册学籍的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全部内容,未获得全部学分,所获学分数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90%者,准予结业。

第十一条注册学籍的学生,截至正常毕业日期,尚处在留校察看期内者,准予结业。

第十二条注册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未达到毕业或结业要求,退学者,颁发肄业证书。

第三章结业后换发毕业证书第十三条结业生离校后无违纪违法行为,可在离校后下一学期开学初至一年内向学校申请办理换发毕业证书手续。

天大校教〔2010〕6号(关于做好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天大校教〔2010〕6号(关于做好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教〔2010〕6号签发人:余建星关于做好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为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决定,允许我校2009级确有特长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专业,并参照2008级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一、转专业的原则1.学生转出专业要完成国家培养计划的基本要求,维持本专业的基本教学规模。

2.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室设施等要满足教学要求。

3.为了便于教学管理,保证培养质量,转出专业的自然班的人数不得少于25人,转入专业的自然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转入专业不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及各艺术类专业)。

4.转专业总人数不超过2009级学生人数的5%。

二、调整范围与条件:1.范围:我校2009年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学生(不含国防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2.条件:凡我校2009级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学生(不含国防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无记过以上处分,具有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特长,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1)一年级第一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以内(不计工科高层次实验班学生)且无拖欠学分的学生。

(2)2009级工科高层次实验班学生。

三、实施办法1.根据转专业原则和2009级在校人数,并预留高层次实验班无拖欠学分学生转专业名额后,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见附件。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院长审核同意后,填写转专业报名表。

3.各院于5 月10 日下午4:00前将报名表汇总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报名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并于5月15日组织《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考试(小语种的学生考所学语种)。

2009级工科高层次实验班的学生,如按计划修满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无拖欠学分的学生,不需要参加考试;如按计划未修满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有拖欠学分的学生,需要参加考试。

天津工业大学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及条件等相关情况一

天津工业大学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及条件等相关情况一
身体条件能满足学习要求。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
应用化学
33
制药工程
33
机械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18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要求原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原则上要求第一学年所学专业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程相差不得超过12学分;
英语
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5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要求原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要求所学高等数学为理工科类且成绩原专业排名前15%;
要求在原专业学习过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
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重点考察高数、英语、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成绩。
学院组织笔试和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
电子信息工程
4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33
生物医学工程
18
通信工程
34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8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各专业理工科考生。
学院组织笔试和面试,按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信息与计算科学
18
应用统计学
1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应用物理学
18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各专业理工科考生。
学院组织笔试和面试,按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重点考察高数、英语、物理课程成绩;
按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择优接收。
光源与照明
18
自动化
43
学院
接收专业
接收

转专业接收计划及考核要求

转专业接收计划及考核要求
考核科目:字体设计
考核内容:针对“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做一套字体设计
考核方式:现场考核,时间200分钟
考试要求:彩色表现,手绘,附有设计说明200字以内
咨询电话:联系人:陆斐然
服装与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设计
1
接收条件:(除学院规定条件外的其他条件)
申请者身心健康且具备一定的服装专业基础。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的上学期综合成绩排名需在原班级排名前10%.申请转入本专业人数在拟接收人数的3倍及3倍以上,组织专业考试,择优录取。排名依据依次为: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上一学期成绩平均分、上一学期综合测评分数.
考核科目:手绘效果图
考核内容:根据给定的建筑或室内空间图片,用手绘的方式临摹出来,
考核方式:手绘为每人60分钟
咨询电话:联系人:蒋粤闽
产品艺术设计(注册)、工业设计
1
接收条件:(除学院规定条件外的其他条件)
申请者身心健康且具备一定的本专业基础。根据转入专业知识要求,申请转入者将参加本院的专业素质测试,达到合格要求者才能具有转入本专业的资格。当各专业具备转入资格的转入学生数超过计划转入数时,各专业将择优录取.排名依据依次为: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上一学期成绩平均分、上一学期综合测评分数。
1
接收条件:(除学院规定条件外的其他条件)
申请者身心健康且具备一定的本专业基础。根据转入专业知识要求,申请转入者将参加本院的专业素质测试,达到合格要求者才能具有转入本专业的资格.当各专业具备转入资格的转入学生数超过计划转入数时,各专业将择优录取.排名依据依次为: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上一学期成绩平均分、上一学期综合测评分数.
考核科目:海报设计
考核内容:以“共生"概念为主题设计系列海报3张

关于2013年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根据《关于2013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大教〔2013〕17号)的规定,经过学生自愿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院系和拟转入院系审核同意、学校批准,2013年转专业学生共233人。

请各相关单位、院系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后续的各项管理工作;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请办好个人学籍异动手续和新专业修读计划的调整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1.转专业正式录取名单发布后,各院系教学秘书应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转入的准备工作。

2.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请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学籍批复,并到转入院系办理相关手续。

各相关院系应指导转入学生制定新的修读计划,及时完成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并将相应资料交由教学秘书归档,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

学分认定原则及办理流程请详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3. 转专业学生自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起到转入专业所对应的院系注册,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注册前,请带上转专业学籍批复及学生证自行到学生事务大厅(思明校区:南光一104;翔安校区:学武楼C105)办理学生证专业变更记载。

4.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完2012-2013第三学期原专业所要求课程。

5. 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宿舍调整由厦门大学学生处另行通知。

参加2013年新闻传播学院考核并转入新闻学(国际新闻实验班)学习的15名转专业学生(见附件2)同样按以上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2013年转专业学生名单(共233人)2. 2013年转入新闻学(国际新闻实验班)学生名单(共15人)教务处2013年7月17日附件1.2013年转专业名单(共233人)附件2.2013年转入新闻学(国际新闻实验班)学生名单(共15人)。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

天津师范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使我校的人才培养能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特修订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第二条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的要求;转出人数不得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软件工程专业不超过5%)。

第三条原则上限制一、二年级的学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学生在学期间只能成功转专业一次。

艺体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拟转入专业高考当年的专业合格证(或通过合格线)。

第五条转入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教学资源状况、学生考试成绩以及结合学生的个人意愿,最终确定学生平转或降转。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第六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校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不含内地西藏班、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定向生须持定向单位同意证明,由教务处联合招生管理中心审核);2.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3.对所转专业具有较强的兴趣爱好和学习志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在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学生;3.在学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的学生;4.高职升本的学生。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情况妥善安排。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第九条每年4月初,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统一确定并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第十条每年4月30日前,志愿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事项用表》,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天津工业大学转专业条件

天津工业大学转专业条件

天津工业大学转专业条件天津工业大学转专业条件天津工业大学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天津工业大学转专业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转专业原则转专业工作应以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本专业教学要求为基本依据。

转专业条件一、在校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学校规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1、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规定的全部课程。

其中第一学期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不计算补考成绩)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30%,获得转专业资格;第二学期通过接收专业考核且必修课一次性合格的;2、一年级第一学期末,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专家组鉴定后,确认其确有特长的;3、在校期间患有、发现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4、我校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本科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符合上级关于转专业的有关规定的;5、在校期间通过相关考核,进入学校规定的国际交流项目班,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需转入指定专业学习的。

二、学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请转专业:1、由外校转入我校的;2、在校修读已满三年的;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4、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5、在我校学习期间已转过专业的;6、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期间的';7、已达到退学条件的;8、招生时学校规定不可转入转出的专业(艺术类不同录取方式专业间、软件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专业、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通过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专业等);9、其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转专业的情形转专业程序一、学生应按规定时间申请转专业,学校考核通过后的下一学期进行转入专业学习。

关于拟批准邵明正等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公示

关于拟批准邵明正等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公示
刘志才

应用化学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38
1010530308
付彦彬

服装设计与工程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39
1010530101
吴作杰

服装设计与工程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40
1010150403
段俭云

轻化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41
1010150406
易标

轻化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42
1010150404
邹永卫

轻化工程
制药工程
天津工业大学
2011年5月13日
陈宏丰

公共事业管理
会计学
87
1010670216
高晶

公共事业管理
会计学
88
1010660327
吴婧

工业工程
会计学
89
1010840215
吴桐

应用物理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90
1010820223
陈兴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91
1011130406
王海乐

金融学
电子信息工程
92
1010140402

轻化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17
1010150120
陈龙

轻化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18
1010130206
董林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19
1010130226
程国清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天津市教委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属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属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属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3]84号【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6.09【实施日期】2013.06.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天津市教委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属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津教委办〔2013〕84号)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编报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厅函〔2013〕36号)精神,现下达我市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共计113397人,其中本科 59510 人,高职 53887 人。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4号)有关要求,我市已于2013年4月3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有关招生计划编制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当前高等教育竞争态势,科学制订学校发展及人才培养规划。

高校要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切实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不断强化办学优势特色,主动参与并积极适应日益激烈的高等教育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竞争。

统筹兼顾招生、培养和就业等环节,合理确定专业招生规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编制、执行招生计划为契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二、要落实好国家及天津市各类专项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及我市有关规定,切实继续做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见附件2-1、2-2)、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计划(见附件3)和本市调出计划(见附件4)工作。

三、要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各类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做好2013年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民司函〔2013〕18号)精神,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计划(见附件5-1、5-2)。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天津工业大学教务处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天津工业大学教务处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天津工业大学教务处天津工业大学文件津工大[2016]156号签发人:赵宏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审核与管理工作,根据《高等教育法》、《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资格审核第一条学校对毕业学生进行全面鉴定,毕业生应当符合《高等教育法》所规定的德、智、体素质的要求。

第二条学生应在规定的修业期内完成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第三条学生至毕业生资格初审时,未获得课程学分数累计超过15学分原则上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未获得课程学分数超过15学分,不得参加毕业前补考。

第四条学生毕业资格的初审截止时间为修业期最后一学期的第4周。

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负责对本学院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查、汇总,并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第五条教务处对学生毕业资格复审后,将复审名单下发各学院。

学院及学生本人需对复审名单进行核实和确认。

第六条学生毕业资格一经确认,不得再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如果毕业时不能毕业,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七条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包括缩短学习年限提前毕业及因各种原因编至原年级以下年级的学生,须于学院初审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经教务处同意后,由学院安排学生的毕业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

第八条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对毕业资格审核的申请。

第二章毕业、结业及肄业第九条注册学籍的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全部内容,获得全部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

第十条注册学籍的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全部内容,未获得全部学分,所获学分数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90%者,准予结业。

第十一条注册学籍的学生,截至正常毕业日期,尚处在留校察看期内者,准予结业。

第十二条注册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未达到毕业或结业要求,退学者,颁发肄业证书。

第三章结业后换发毕业证书第十三条结业生离校后无违纪违法行为,可在离校后下一学期开学初至一年内向学校申请办理换发毕业证书手续。

天大校教〔2013〕9号(关于公布2012级学生获准转专业名单的通知)

天大校教〔2013〕9号(关于公布2012级学生获准转专业名单的通知)

天津大学文件
天大校教〔2013〕9号
关于公布2012级学生
获准转专业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大学《关于做好2012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同意,教务处组织安排了转专业考核。

按照考核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有74名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

经学校与学院研究、主管校长批准,同意杨晴等74名同学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上述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严格按转专业通知的要求,随原专业参加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未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含缓考)或期末考试出现不及格课程者将按文件要求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下学期开学后,接收学院应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并结
合学生已修课程做好转专业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明确转专业学生需补修的相关课程,以便学生按教学计划要求选课。

附件: 1.天津大学2012级获准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
2.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其它专业考试成绩
3.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建筑学院考试成绩
4.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保密学院考试成绩
5.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软件学院考试成绩
天津大学
2013年5月30日- 2 -
附件1
天津大学2012级获准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
- 2 -
附件2
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其它专业考试成绩
- 4 -
附件3
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建筑学院考试成绩
- 6 -
附件4
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保密学院考试成绩
- 8 -
附件5
天津大学2012级学生转软件学院考试成绩
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印发
- 9 -。

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提高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太原工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转专业办法。

第一条学生转专业应维护教育公平,尊重学生志愿,以不影响完成学业为原则。

第二条学生入学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跨系转专业: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并确有专长的,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以申请转专业;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院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如在工科或理科学习困难的,需学校相关部门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3.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4.学生因休学期满复学后,原专业不存在或未招生的;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5.社会对人才需求发生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在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条学生可以申请在本系内转专业。

第四条因受学院教育教学条件限制,学生跨系转专业申请需得到转入专业所在系同意,如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超出转入系的接纳能力,由转入专业所在系组织相关考核,参考平均学分绩点情况,择优转入。

学生在本系内转专业根据接纳能力由所在系考核后决定是否同意。

跨系转专业与本系转专业有竞争时根据专业排名、学分绩点与相关考核择优转入。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申请只在第一学年末受理。

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3.应予退学的;4.录取为下一批次专业转为上一批次专业的;5.由外校转学进入我院的;6.属特殊类别(对口升学、专升本)招生的;7.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8.有作弊行为的;9.经学校认定不适合转专业或无正当理由的(如未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未及时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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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电子科学与技术31生物学工程16人文与法学院
法学
35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法学专业:热爱法学,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
广播电视学:热爱广播电视学,具有新闻敏感性,有一定的新闻基础知识与写作能力。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
按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择优接收;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优先接收。
环境工程
41
应用化学
29
制药工程
30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66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要求原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机械工程专业原则上要求第一学年所学专业与机械工程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程相差不得超过12学分;
工业设计专业要求有绘画基础的理工科专业学生。
按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择优接收。
自动化
41
光源与照明
14
学院
接收专业
接收
名额
接收条件
考核及接收办法
艺术与服装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6
符合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要求美术类学生;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要求原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按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择优接收;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水平达到英语专业同年级水平;
日语专业要求日语水平达到日语专业同年级水平。
学院组织口语对话与作文测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
日语
14
管理学院
会计学
37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所有专业文理兼收。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按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择优接收。
财务管理
35
工商管理
6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要求原专业为物联网工程专业,转入IT专业(计算机类)后按学院分专业的规则再分专业。
教务处
2014.3.25
天津工业大学201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及条件等相关情况一览
学院
接收专业
接收
名额
接收条件
考核及接收办法
纺织学部
纺织工程
75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
按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择优接收;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优先接收。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22
轻化工程
2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53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要求原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优先。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15
复合材料与工程
18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30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具备转入专业的基础知识;
身体条件能满足学习要求。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优先。
测控技术与仪器
16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17
工业设计
9
机械电子工程
18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0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要求原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要求高等数学成绩原专业排名前10%。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重点考察高数、英语、物理课程成绩;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
视觉传达设计
6
服装设计与工程(理工)
28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4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要求原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学院组织面试,按考核排名择优接收。
信息与计算科学
16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8
应用统计学
18
应用物理学
1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9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广播电视学
17
经济学院
金融学
34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要求原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学院组织英语测试、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
经济学
17
国际经济与贸易
53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物联网工程
5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要求原专业为IT专业(计算机类)。
符合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计算机类
33
人力资源管理
15
公共事业管理
18
工业工程
34
土地资源管理
17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2
学院
接收专业
接收
名额
接收条件
考核及接收办法
管理学院
会展经济与管理
17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37
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要求原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学院组织面试,达到学院规定水平者方可接收。
通信工程
17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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