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共同体的的论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马克思关于共同体的的论述

共同体是人的类存在的基本方式,是马克思理解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概念,以下是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马克思关于共同体论述的,供大家阅读查看。

共同体的建构是人类自古以来自觉的实践,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是以共同体的形式组织起来的,人类的共同体生活从动物的群居生活进化而来,又远远高于动物的群居生活。早期人类共同体就是社会本身,人类共同体与人类社会在外延上是重合的。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扩大和发展,人类社会领域出现了分化,产生了不同形式的共同体。从人的社会性角度理解,人类生活的历史就是一部各种共同体发生、发展并相互制约的历史。

建构理想的共同体的基本依据在于,共同体是人类生活的必然选择。没有共同体,就没有人的类生活;而没有理想的共同体,就没有人类理想的公共生活。马克思关于共同体的论述,贯穿于他理论研究的始终。

一、共同体思想的历史追溯

滕尼斯说:“血缘共同体作为行为的统一体发展为和分离为地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直接表现为居住在一起,而地缘共同体又发展为精神共同体,作为在相同的方向上和相同的意向上的纯粹的相互作用和支配。”[1](P65)从这句描述中,滕尼斯把共同体划分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三种形式,而它们之间又体现了人类社会共同体从低级向高级的动态发展过程。在人类初期,人们梦想着诸神是共同体的中心,在其中诸神表现得无私和透明,反衬出人类的卑贱,而诸神的处所成为人们向往的、梦寐以求的神圣领地。古希腊时代的城邦共同体是以维持城邦本身的存在、抗击外邦的骚扰和侵犯、激发本城邦公民政治热情、培育公民的美好德行为目的的。

随着希腊城邦共同体的瓦解,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不再由城邦的善的原则来维系,旧的社会秩序的崩溃,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规范社会秩序,这样就产生了斯多葛学派,试图用一种普遍的正义原则来重新构造社会秩序。西塞罗试图依靠自然理性所制定的法,把它作为普遍原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保社会秩序。因为罗马帝国庞大,地域辽阔,如果按照希腊城邦共同体的管理方式管理帝国是不大可能的,也不可能对罗马所属地的成员继续实施教化,培养其德行。因此,法律确定罗马帝国的秩序比依靠公民的德行见效快,并正当和持久。然而,罗马帝国向外扩张,不断地发动战争,使人们产生一种过安宁生活的强烈愿望,就在这个时期,基督教很快传入罗马。起初罗马认为基督教徒是帝国稳定的敌人,称基督徒为异教徒,但罗马很快就认识到,要持续统治这一广阔的地域,仅仅依靠罗马法是不够的。罗马越是镇压基督信徒,基督教的信徒就越多,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群众力量来与罗马抗衡。基于这种情况,君士但丁认为,罗马要充分利用这股力量,那些活泼的信徒正是振兴和统一罗马帝国的基础。

于是,君士但丁皇帝皈依基督教,他想借此使罗马重振往日雄风。从此,基督教在罗马扎根,在基督的哺育下,神的共同体逐渐开始在大地上建立起来,与尘世的王权展开斗争。

近代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发展以及市民社会的兴起,在神学被打倒的情况下,需要一种论证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资源。即神义论向人义论的转变,政治的中心转向人本身,从人开始论证政治权威存在的合理性。于是,社会契约论的思想被重新发现和应用。霍布斯等人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论证人造共同体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主张人们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同意把自己的权利交给统治者。而共同体就在于使人免于死亡和恐惧,保护每个人的应有财产。与此同时,洛克担心政府的无限权力会对个人的财产、生命、自由构成威胁,因此,提出限制政府权力的三权分立的宪政思想,把霍布斯的具有绝对权力的“人造共同体”变成有限权力的“安全和秩序共同体”.孟德斯鸠从法的精神角度探究最好的共同体,指

出共和制是最能体现法的精神的好的共同体。卢梭认为通过人民公意构建起来的共同体,是最能代表和表达人民意志的最好的共同体,然而,自由和平等问题在共同体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托克维尔为了寻求解决自由和平等的冲突问题,认为积极且强大的政治机构是民主的自由和平等的必要条件。这就是说,民主制度需要政治权威和强有力的政治机构,但同时也要防止政府发展成集权主义。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在探究知识何以可能的语境中,为构建“知识共同体”和“科学共同体”提供了理论基础和依据;与此同时,康德把“伦理共同体”置放在《纯粹实践批判》中予以评论,指出,共同体成员如果按照道德律令行事,成

员是自由的,因为道德律令是源自人的理性,按照理性做事的人,一定是一个道德高尚之人,如果共同体每个人都是如此行事,那么这个共同体一定是个和谐的共同体。黑格尔构建了一种普遍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在扬弃了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基础上产生的,只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获得实现,个人的特殊利益也就相应地得到实现,因为个体是整体的个体,一旦整体获得滋润营养,相应地,生活在整体的个体也就得到了滋润和营养。马克思很快就意识到,有必要把黑格尔颠倒的东西再颠倒过来,这就是说,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为此,马克思就立足市民社会,对共同体问题作出历史的考察,指出本源共同体由三种不同形式构成,它们分别是亚细亚共同体、古典古代共同体、日耳曼共同体,对本原共同体的扬弃就是市民社会,这个社会的共同体是一种被异化的、外在于人的共同体,在扬弃了这种共同体之后,就进入到未来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它才是真正的共同体。

二、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内生路径

共同体是人的类存在的基本方式,是马克思理解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概念。马克思在不同时期分别使用过“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等级共同体”“市民社会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

和“自由人联合体共同体”等不同表述方式,这表现出他对人类不同发展时期共同体形态和

本质要求的概括认识。一般地说,人的共同体存在形式是与人类实际所处的生产和分工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们交往和联合的方式决定了共同体占有和分配的基本形式。马克思认为,在等级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共同体形式是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其“目的在于对付被统治的生产者阶级”[2](P70).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分析了劳动异化,认为私有财产出现的根

源在于人类劳动的异化,人类劳动的异化又导致人和共同体的双重异化。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形成了自己的“政治异化”理论。马克思认为,政治国家是市民社会的

异化,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因此,马克思后来又转向研究经济领域,追溯“政治异化”的根源,开始从人类劳动本身着手分析“经济异化”.正如马克思所说:“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

实现。”[3](P61)马克思这句话不仅说明了劳动异化与私有财产的因果关系,而且还说明

了私有财产所表现出的形式,即“作为劳动的私有财产关系和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关系,

以及两者私有财产的相互关系”[4](P117).

一旦劳动和资本的对立达到极端,必然是一种旧的关系的灭亡和一种新的关系的产生。

新的关系的产生必然会孕育一种新型的社会共同体,这种社会共同体扬弃了私有财产,剔除了一切不合理的、不公正的社会关系,使人回归人的自身,全面占有自己本质,从此不再是异化的产物。这种社会共同体,被马克思看作是人道主义共产主义的共同体。

马克思在《手稿》中,根据市民社会对私有财产的占有、异化和扬弃的情况,把社会共同体划分为“粗陋的共产主义共同体”“民主和专制的共产主义共同体”和“人道主义共产主义共同体”,其中,共产主义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共同体的最高阶段。正如马克思所说:“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

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P80)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第一次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揭示了国家的阶级实质,把国家批判为一种虚假的共同体。取得统治地位的阶级,凭借自己的阶级优势地位,总是把自己的特殊利益说成是普遍的共同利益,把自己的特有思想表达成合理的、有共通性的思想。

这样,国家就可以成为“普遍利益”的合法代言人,使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合法化、永

恒化;或者当利益冲突撕裂国家时,为了延缓其崩溃,将对立与冲突转化为非冲突性的思

想观念,为国家的不公平、不平衡进行辩护,从而形成消除对抗的力量,增强国家的凝聚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