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
{生产现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
{生产现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内业标准。
下面是一个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包括管理人员、材料管理、设备管理、作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详述如下:一、管理人员要求1.施工现场一定要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标准及要求。
3.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组织及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地实施。
4.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能力。
二、材料管理要求1.施工现场要对所有进场材料进行清点和登记,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2.材料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防止材料的遗失和损毁。
3.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进行特殊管理,存放遵循相应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设备管理要求1.所有设备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设备的安放和安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设备的使用人员要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3.设备要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4.对于有危险因素的设备,要进行特殊管理,如悬挂起重机械等。
五、作业人员管理要求2.作业人员要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涉及特殊作业的人员,如电工、焊工等,要进行岗前培训和检查,确保其能够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4.对于重要的作业节点,要严格遵守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施工现场通行要求1.施工现场要设置专门的通行道路,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通行。
2.临时施工道路要经过专门审批,符合道路工程要求,确保安全通行。
3.对于机械设备的行驶要设立明确的交通标志和标线,保证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
以上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的要求。
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
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DB22/JT138-2015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内业管理,提高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在吉林省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内业建立、归档等管理工作。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内业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安全管理内业 Safety management within the industry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施工安全的信息记录。
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文字、表格、影像资料等。
2.0.2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 Major Dangerous Sources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0.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High Framework Support System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含),或搭设跨度超过18m(含),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含),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含)的模板支撑系统。
2.0.4 公示标牌 Public signs在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处设置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
2.0.5 临边Temporary edges施工现场内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0.8m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深基础周边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边沿的简称。
2.0.6 绿色施工green construction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四节一保护”)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
目次一、内业标准1、总则2、术语3、职责(建设、施工、监理)4、建设单位内业5、施工单位内业5.1安全管理内业B01─B17表格5.2文明施工内业B18─B195.3脚手架工程安全内业B20─B275.4土方、基坑、模板工程安全内业B28─B335.5高处作业安全内业B34─B355.6临时用电安全内业B36─B415.7塔式起重机安全内业B42─B445.8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安全内业B45─B485.9施工机具安全内业B49─B516、监理单位现场安全内业7、内业编制与组卷二、*熟悉3中各单位职责*5.1安全管理内业(一次性“△” 经常性“” )经常性每月复查,一次性季度复查或半年复查△5.1.1工程概况附录表B01△5.1.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1.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5.1.4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工会领导小组资料△5.1.5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料△5.1.6安全操作规程资料△5.1.7专项施工方案和会签B02、B03△5.1.8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和夜间施工审批手续△5.1.9职业病防害措施资料△5.1.10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B04△5.1.1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5.1.12安全技术交底总目录B055.1.1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B065.1.14项目部(周)安全检查记录(通知单)B07(每周一次)5.1.15项目部安全会议记录B08(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记录,每周至少一次)5.1.16项目部安全教育记录B095.1.17班组安全教育登记B10(班组安全教育,班组长记录)5.1.18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B115.1.19班组安全活动记录B12(可作为班组安全检查记录)△5.1.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登记B13△5.1.21工程承包合同△5.1.22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5.1.23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5.2.24安措费管理台账5.1.25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5.1.26重大危险源监控登记B145.1.27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公示牌宽1.8米,高1.0米底边距地不低于1.2米)5.1.28安全生产隐患台账B15△5.1.29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B16△5.1.30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B17《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办法》(吉建管(2014)4号)5.2文明施工安全内业“△”必须有一次性5.2.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5.2.2办公、生活区安全内业△⑴现场卫生设施布置图△⑵办公、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⑶应急药品、器材的登记使用记录△⑷食堂卫生许可及炊事人员健康证△⑸急性中毒应急预案5.2.3现场材料管理内业△⑴各阶段现场存放材料平面图和责任划分,并设置标识牌△⑵材料保存,保管制度△⑶成品保护5.2.4现场环境保护安全内业△⑴项目环境管理方案△⑵环境保护职责△⑶现场各种垃圾存放、消纳管理制度5.2.5消防安全管理△⑴基本要求,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仓库、料垛、食堂、吸烟室、动火区)△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⑶消防组织机构△⑷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⑸施工现场重点部位消防登记表B18⑹用火作业审批表B19△⑺现场消防器材平面图△⑻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⑽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⑾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⑿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26治安保卫内业△⑴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⑵门卫制度△⑶值班员守则、交接班制度△⑷巡查工作记录△⑸外来人员来访纪录5.3脚手架工程安全内业△5.3.1搭设、拆除专项施工方案(技术员编制、安全员留份备查)△5.3.2 B20—B27(由技术员填写)5.4土方、基坑、模板工程内业△5.4.1土方、基坑、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技术员编制、安全员留份备查)△5.4.2 B28—B33(技术员填写)△5.4.8混凝土强度报告材料5.5高处作业安全内业△5.5.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台账B34(安全员填写)△5.5.2高处作业防护设施验收记录B35(安全员填写,技术员,现场负责人知晓)5.6临时用电安全内业△5.6.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电气工程师填写)△5.6.2 B36—B41(电气工程师填写)5.7塔式起重机安全内业(项目负责人主管内业)△5.7.1塔式起重机登记备案证△5.7.2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5.7.3租赁合同△5.7.4安装、拆卸合同△5.7.5 B42—B44△5.7.6专项施工方案△5.7.7安拆告知书△5.7.9检测合格证△5.7.11作业防碰撞措施5.9施工机具安全内业5.9.1 B49—B51(设备管理人员填写)6、监理单位内业6.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6.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3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6.4总监工程师任命书6.5 C01—C04(监理单位人员填写)。
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
D 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 B22/T479-20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Standard pratice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Project on contruction site2010-5-4发布2010-5-4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Standard pratice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Project on contruction siteDB22/T479-2010主编单位:吉林省建设安全协会批准单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0年5月4日2010-长春目次1 总则2 术语3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3.1一般指责3.2建设单位管理职责3.3监理单位管理职责3.4施工单位管理职责4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5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5.1安全管理资料5.2文明施工安全资料5.3脚手架工程安全资料5.4土方、基坑、模板工程安全资料5.5“三宝”、“四口”防护安全资料5.6临时用电安全资料5.7塔式起重机安全资料5.8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安全资料5.9汽车式起重机安全资料5.10施工机具安全资料6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编制与组卷6.1质量要求6.2组卷的基本原则附录A建设单位安全资料用表附录B施工单位安全资料用表附录C标准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内业管理,提高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安全资料)管理,必须遵守本准则。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4.08.26•【字号】吉建安字[2004]7号•【施行日期】2004.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吉建安字[2004]7号)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房地局、公用事业局: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第128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现将《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二00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省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不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第四条市、州、县(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省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施工现场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制定完善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施工现场暂设工程(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和库房等)的安全搭设及安全使用制度;4、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5、施工现场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四)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国家规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当满足如下要求: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2.22•【字号】吉建造[2010]4号•【施行日期】2010.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建造〔2010〕4号)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标准规范,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27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从2010年4月1日起在全省的新建、改建(包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中严格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并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20日前和6月20日前将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附件2)报到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系人:隋成力电话:*************附件:1、《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1: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包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必须严格执行的工程项目:涉及到重大人身财产安全的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及建筑节能围护工程。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1. 引言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吉林省,为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本文将对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进行详细介绍。
2. 目标和范围本标准的目标是规范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过程中工人和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适用于吉林省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建筑物、水利、电力等工程。
3. 主要内容3.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角色。
根据本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需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实施,建立和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标准明确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投入、安全控制措施、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处理等。
3.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控制是保障施工工人安全的重要环节。
根据本标准,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控制计划,明确安全生产控制的目标和措施,并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
3.4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是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
根据本标准,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
此外,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
3.5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宣传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宣传是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重要手段。
根据本标准,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知识宣教,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实施和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应由相关工程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等。
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倡导绿色、环保、文明施工,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保证安全生严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以项目经理制为基础,以实现合同要约为目的,以施工管理制度为保证,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为核心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我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第五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活动,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及时全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 将根据达标情况,按一定比例扣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返还给建设单位。
第六条省、市(州)、县(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工作。
第七条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实行定期巡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抽查,市(州)及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以巡查为主,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决定抽查次数,考核结果应定期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市(州)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选活动,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
市(州)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选活动,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获得市(州)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可申报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选。
获得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建筑业企业,由评审部门颁发奖牌,对在建工程授予相应称号,并在公众媒体上公告。
对获奖单位,在信用等级评定、资质管理、评优评奖、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1.31•【字号】吉建办〔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吉建办〔2018〕5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15〕19号),为强化我省建筑市场监管、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更新升级管理手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建设了“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
目前该系统基本建设完成并于近期上线试运行,现就试运行有关工作通知以下:一、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建设基本情况“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标准开发,能够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无缝对接项目库,实现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分,作为标准化工地的考核依据。
同时实现住建监管部门在线实时查看检查结果和数据统计分析。
施工现场管理系统包括项目基本信息、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查、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系统管理几大模块。
“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集成身份认证系统,省级及地市行业监管部门一级管理员可以用户通过密钥登录并管理区域内用户信息账号信息。
二、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试运行准备工作“吉林省施工现场管理系统”试运行准备分为五个阶段:(一)项目管理、文明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模块应用处室确定各自模块试点地区,每个模块在试点地区确定至少两个试点项目进行模拟测试(不同企业参建的项目)(2月8日前完成)。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进行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通知-吉建安[2008]15号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进行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进行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通知(吉建安〔2008〕15号)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为减少和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和《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建安〔2008〕11号),建设厅将组织各地区进行轮流式不交叉检查。
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各市州、县(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二、检查重点(一)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情况;模板支撑体系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三宝四口”的防护及防护用品的质量。
(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五)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操作规程和内业管理的统一情况。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三、检查方法1、检查以建筑施工现场为主,每市州检查5个工地,其中,市州推荐2个,抽查3个;抽查1个县(市),每县(市)检查2个工地。
其中,推荐1个,抽查1个。
《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规划区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在此范围之外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工程;(三)依法单独发包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开工,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图纸的内容进行施工的行为。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为施工许可管理提供信息化工作平台。
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第七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倡导绿色、环保、文明施工,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以项目经理制为基础,以实现合同要约为目的,以施工管理制度为保证,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为核心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我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第五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活动,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及时全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将根据达标情况,按一定比例扣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返还给建设单位。
第六条省、市(州)、县(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工作。
第七条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实行定期巡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抽查,市(州)及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以巡查为主,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决定抽查次数,考核结果应定期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市(州)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选活动,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市(州)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选活动,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获得市(州)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可申报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评选。
获得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建筑业企业,由评审部门颁发奖牌,对在建工程授予相应称号,并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对获奖单位,在信用等级评定、资质管理、评优评奖、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第二章项目管理基本规定第九条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代表企业组织施工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DB22
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施工现场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需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 应急救援能力。
安全监管存在盲区
部分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监管盲区, 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
未来发展趋势及挑战应对
智能化安全管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化安全管 理将成为未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 要趋势,需要积极引进新技术,提高 安全管理效率。
DB22标准概述
DB22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旨在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 供统一的、规范化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
适用范围
DB22标准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内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 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
关键条款解读与实施要求
度。
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对安全 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
建立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表现 优秀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 励,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进
行惩罚。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施
01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 时间。
02
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 安全教育,确保其了解 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和应 对措施。
标识清晰
对每份资料进行标识,包 括资料名称、编号、日期 等,方便识别和检索。
资料归档与保存要求
归档及时
01
资料应及时归档,避免散失或损坏,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
溯性。
保存环境良好
02
资料应保存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环境中,确保资料的
安全和长期保存效果。
电子档案备份
03
对重要资料应进行电子档案备份,以防纸质档案丢失或损坏。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办[2010]9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办[2010]9号)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及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工作职责及管理机制,提高工程建设标准质量和水平,根据《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修订本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地方标准项目的确定,应当从我省建设的需要出发,并应符合我省的气候、地理、技术等特点。
对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需要做出统一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管理方法,制定相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第四条工程建设标准范围及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质量要求;安全、卫生和环境的技术要求;公共服务设施技术要求;信息技术要求;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其他工程建设技术规定;工程建设管理和工作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DB22-JT138-2015
表B01工程概况表B02 专项施工方案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表B03 专项施工方案会签表表B0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总承包单位(盖章)年月日表B05安全技术交底总目录注: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填写表B0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注:本表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填写;监理机构、项目部、班组各一份;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须本人签字。
表B07项目部(周)安全检查记录(通知单)注:本表由项目安全员填写,每周检查一次。
表B08项目部安全会议(活动)记录注:本表由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记录,每周至少一次安全例会。
注:本表由项目部安全员填写。
注:本表由班(组)长填写。
表B1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注:本表由项目部安全员填写;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复印件。
表B12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注:本表可兼做《班组安全检查记录》表B13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注:本表由项目部安全员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表B14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登记表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2、公示牌的尺寸:宽1.8m×高1.0m,底边距地不得低于1.2m。
3、公示牌采用可擦写的白板,固定文字采用蓝色电脑刻字粘贴,经常变动文字可采用手写方式,字迹清晰、字体工整。
4、公示牌设立在作业区人员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要牢固、抗风、防雨。
表B15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排查)注:隐患种类分为一般隐患或重大隐患;所属类别分为火灾隐患、特种设备隐患和其他隐患。
隐患中类共24种,如:资质证照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等(见隐患排查内容说明表)。
表B16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编号:总指挥电话:副总指挥电话:副总指挥电话:各组长电话:公司分管安全领导电话: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电话:行业监管部门电话:急救中心电话:消防部门电话:有关部门电话:表B17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注:1、安全自检按《吉林省建设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办法》(吉建管(2014)4号)评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5.30•【字号】吉建管[2014]14号•【施行日期】2014.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管〔2014〕14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全面完成全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工作,我们按照《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活动的通知》(吉建管〔2014〕1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全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迎检的相关准备工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5月30日全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工作方案为提高我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倡导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从2014年6月4日开始,对全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同时,将迎接国家工程质量安全国检工作作为这次检查的一项内容。
现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一)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检查。
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3〕7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4〕4号)等文件要求,对全省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1.工程项目管理情况(25分)。
主要考核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和人员设置、开工前准备及合同管理等内容。
2.文明施工管理情况(25分)。
主要考核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内容。
3.安全生产管理情况(25分)。
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doc
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倡导绿色环保、文明施工,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以项目经理制为基础,以实现合同要约为目的,以施工管理制度为保证,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为核心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我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五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活动,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及时全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将根据达标情况,按一定比例扣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返还给建设单位。
对于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达标的企业,在信用等级评定、资质管理、创先争优、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另行制定。
第二章项目管理基本规定第六条施工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代表企业组织施工活动。
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任职。
第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设置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岗位。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并具备相应岗位资格,人员照片及职责应在办公地点明示。
项目管理人员应保持稳定,如有调整应在3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主管部门对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现场考核。
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 (培训教材)
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1总 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管理,提高 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 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规定,制定本 标准。
1.0.2 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监理、 施工等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安全 资料)管理,必须遵守本标准。
5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
5.1 安全管理资料
5.1.1 工程概况;(表B01) 5.1.2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1.3 安全目标管理; 5.1.4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5.1.5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1.6 安全操作规程; 5.1.7 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会签表;(表B02-表
3.2 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3.2.1 负责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3.2.2 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措施费用,按规定缴纳。负责监督建设工程安全防 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3.2.3 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负责提供建设工程有关 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见。制定和修改的56个表格是安全生产资料重要组成部分,
是现场管理的基础,各责任单位必须完整认真填写。为便
于各级主管部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准确
理解和执行本标准条文规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具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机构执法力度,本标准后
附带了按章、节、条顺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条文说明具备
3.3 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3.3.1 负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6.30•【字号】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4月6日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儒林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其他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第五条鼓励使用先进的网络系统及信息平台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提倡使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六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倡导创建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建设的建设工程质量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全程负责。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建设工程相关业务时,其签订的合同必须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不得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串通,在工程建设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压缩合理周期、降低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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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 B22/T479-20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Standard pratice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Project on contruction site2010-5-4发布 2010-5-4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Standard pratice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Project on contruction siteDB22/T479-2010主编单位:吉林省建设安全协会批准单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0年5月4日2010-长春目次1 总则2 术语3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一般指责建设单位管理职责监理单位管理职责施工单位管理职责4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5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安全管理资料文明施工安全资料脚手架工程安全资料土方、基坑、模板工程安全资料“三宝”、“四口”防护安全资料临时用电安全资料塔式起重机安全资料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安全资料汽车式起重机安全资料施工机具安全资料6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编制与组卷质量要求组卷的基本原则附录A建设单位安全资料用表附录B施工单位安全资料用表附录C标准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内业管理,提高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安全资料)管理,必须遵守本准则。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safety data at contruction site)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兴城的有关施工安全的各种形式的记录信息。
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文字、表格、影像资料等。
2.0.2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major dangerous source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0.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high framework support system)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搭设高度超过8M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 KN/㎡及以上。
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3.1一般职责3.1.1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逐级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职岗位责任制。
并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1.2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编制应结合工程特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保存至工程竣工。
3.1.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主管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的手机全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建设单位管理职责3.2.1负责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3.2.2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规定缴纳。
负责监督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3.2.3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负责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3.2.4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建立和积累。
监理单位管理职责3.3.1 负责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3.3.2负责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进行审核,并予以签认。
3.3.3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进行监督、检查。
施工单位管理职责3.4.1负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3.4.2总包单位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安全资料。
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并报送总包单位备查。
4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4.0.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0.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表A01)4.0.3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02)4.0.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缴纳凭证。
5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安全管理资料5.1.1工程概况;(表B01)5.1.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1.3安全目标管理;5.1.4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5.1.5项目部工会组织机构;5.1.6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1.7安全操作规程;5.1.8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表B02-表B03)5.1.9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5.1.10职业危害防止措施;5.1.1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表B04)5.1.12施工现场布置平面图和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5.1.13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B05-表B06)5.1.14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活动)记录;(表B07-表B08)5.1.15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记录;(表B09-表B11)5.1.16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B12)5.1.17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表B13)5.1.18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表B14)5.1.19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登记表;(表B15)5.1.20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登记表(表B16)5.1.21违章违纪教育处罚记录;(表B17)5.1.22工程承包合同;5.1.23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5.1.24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5.1.25安措费管理台账;5.1.26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5.1.27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登记表;(表B18)5.1.28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防护措施验收记录;(表B19)5.1.2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表B20)文明施工安全资料5.2.1 基本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全封闭围挡2)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3)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5.2.2 办公、生活区安全资料1)现场卫生设施布置图;2)办公、生活区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3)应急药品、器材的登记及使用记录;4)食堂卫生许可及炊事人员健康证件;5)急性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5.2.3现场材料管理安全资料1)各阶段现场存放材料堆放平面图及责任划分;2)材料保存、保管制度;3)成品保护措施;5.2.4现场环境保护安全资料1)项目环境管理方案;2)环境保护职责;3)现场各种垃圾存放、消纳管理制度;5.2.5消防安全资料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主要场所如:仓库、料垛、食堂、吸烟室、动火区应有明确规定要求)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3)消防组织机构;4)施工现场重点部位消防登记表;(表B21)5)动火作业审批表;(表B22)6)现场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6治安保卫工作安全资料1)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2)门卫制度;3)值班员守则及交接班制度;4)巡查工作记录;5)居民来访记录;脚手架工程安全资料5.3.1脚手架搭设拆除专项施工方案;5.3.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表B23)5.3.3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表B24)5.3.4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表B25)5.3.5木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表B26)5.3.6悬挑式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表B27)5.3.7吊篮脚手架安装验收记录;(表B28)5.3.8悬挑式卸料平台搭设验收记录;(表B29)5.3.9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验收记录;(表B30)5.3.10其他类型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表B31)土方、基坑、模板工程安全资料5.4.1土方、基坑、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5.4.2基坑支护验收记录;(表B32)5.4.3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表B33)5.4.4毗邻建筑物、道路、管线沉降观测记录;(表B34)5.4.5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表B35)5.4.6人工挖孔桩防护检查记录;(表B36)5.4.7模板工程验收记录;(表B37)5.4.8高大模板工程验收记录;(表B38)5.4.9模板拆除申请批准单;(表B39)5.4.10高大模板拆除申请审批单;(表B40)5.4.11混凝土强度报告。
“三宝”“四口”安全资料5.5.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台账;(表B41)5.5.2洞口、临边防护验收表;(表B42)5.5.3安全网搭设验收记录;(表B43)临时用电安全资料5.6.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6.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记录;(表B44)5.6.3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表B45)5.6.4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B46)5.6.5漏电保护器试验检测记录;(表B47)5.6.6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检查、拆除工作记录。
(表B48)塔式起重机安全资料5.7.1塔式起重机登记备案证;5.7.2按拆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5.7.3租赁合同;5.7.4按拆合同;5.7.5塔式起重机基础验收单;(表B49)5.7.6塔式起重机按拆专项施工方案;5.7.7塔式起重机按拆告知书;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B50)5.7.9塔式起重机检测合格证;5.7.10塔式起重机顶升验收记录;(表B51)5.7.11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安全资料5.8.1登记备案证;5.8.2租赁合同;5.8.3按拆合同;5.8.4安拆专项施工方案;5.8.5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记录;(表B52)5.8.6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表B53)5.8.7检测合格证;5.8.8施工升降机接高验收记录;(表B54)5.8.9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记录;(表B55)汽车式起重机安全资料5.9.1汽车式起重机安全验收记录;(表B56)5.9.2汽车式起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操作资格证书。
施工机具安全资料5.10.1小型机具验收记录;(表B57)5.10.2木工机械验收记录;(表B58)5.10.3砼搅拌机、灰浆机验收记录;(表B59)5.10.4混凝土泵检查验收记录;(表B66)5.10.5钢筋机械验收记录;(表B61)5.10.6打桩(钻孔)机械验收表;(表B62)5.10.7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B63)5.10.8其它(中小型)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表B64)表。